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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继母养儿-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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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
  “你就死一个劳碌命。快坐下吧,病才好点,就开始操劳这些,也不怕身体受不了。”周氏拉着傅折桂坐下,自己拿过了碗筷,趁机擦了擦眼角。都怪她没用,什么事都帮不上傅折桂。
  傅老秀才跟傅登科也有同感,都觉的有点对不起傅折桂。
  气氛有些僵持,傅折桂赶紧嗔道:“我的身体好着呢,你们不信,我背上大…麻袋到外面跑上几圈给你们看看。”
  傅家的人都被她逗笑了,还背大…麻袋,她不被大…麻袋背就不错了。
  “这就对了,快,快尝尝我做的榆钱大宴。”傅折桂拿起筷子道。
  傅家人也早有些迫不及待了,纷纷拿起筷子。
  就在他们要享受这顿别样的大餐时,外面突然传来敲门声,声音猛烈而急促。
  天已经黑了,这种不详的敲门声……傅登科立刻站起来,来到门口,大声问道:“谁?”
  傅折桂等人也跟了出来,甚至,周氏手里还拿了一把菜刀。这个年月,土匪虽然没有了,但坏人还是有的,还是小心一点的好。
  “是我。”是朱寄云的声音,她的声音急迫而暗哑,都有些走调了,显然很慌张。
  傅登科来不及多想,立刻打开了大门。
  朱寄云双拳护住心口,一脸的慌乱。她见到傅登科,就如同见到救星一样,差点扑到他怀里。又见了傅折桂等人,她这才稳住脚步,急声道:“你们快打我家里看看吧,吓死人了。”
  “怎么回事?”傅折桂第一个想到是朱秋鸿出事了,可是看朱寄云的样子,虽然急,却不伤心,好像也不对。
  “你们去看看就知道了。”这时候,朱寄云冷静下来,颇有些尴尬。
  傅登科等人立刻冲进朱家,只见在偏房中有好几个米袋、面袋,米袋、面袋的四周,有很多老鼠在窜来窜去,而朱秋鸿则站在一边,无奈的看着众人。
  就是这些老鼠惹的你大叫?傅家人看向朱寄云,无声的询问着。
  朱寄云的脸有点红,可是刚才真的很可怕啊!她摸着黑来这里取米,手一摸,就摸到一个毛茸茸还会乱动的东西,那种感觉,就算隔着布袋子,她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尖叫出声,朱秋鸿拿着蜡烛过来,才发现地上好多老鼠。其中一只老鼠,差点跳到朱寄云的脚面上,吓得她立刻跑了出去,这才有了现在这一幕。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朱秋鸿这时候还有心情念诗词。
  傅折桂突然想笑,他这样,难怪这些老鼠根本不怕他。
  周氏拿起旁边的笤帚拍到那些老鼠的身上,那些老鼠也发现来了恶人,顿时一哄而散。
  周氏心疼的看了看那些被咬坏的米面,有些怒其不争的道:“你们怎么一次买了这么多米面?买了,也不好好放好,就这么放在这里,不是等着给老鼠吃吗。我估计,全街的老鼠都到你们家里来了。”
  农家人很多人家里的粮食自己都不够吃,有一点粮食,不是吊起来,就是放到大缸里,根本不会给老鼠机会,朱家这样,难怪那些老鼠不肯走。
  朱秋鸿有些尴尬,他从小生在富贵之家、书香门第,根本不知道这些柴米油盐的事情,“我去县城里买米、面,那个店老板就问我要买几斗,我想着我们要在这里长住,就各买了十斗,谁知道送过来有这么多。”
  一斗就是12。5斤,十斗就是125斤,这可真是一个大手笔。
  “一斗穷,二斗富,三斗四斗卖豆腐,五斗六斗开当铺,七斗八斗把官做,九斗十斗享清福。”这句话傅折桂从小就知道,那时候,她以为这斗说的是手指肚上的涡旋,有几个涡旋,就代表有几个斗,以后就会做什么。
  其实这句话根本不是这个意思,古代人都很穷,家里有两斗米,就算是富裕之家,有五六斗米,都是经商之家,至于有十斗米的,就是大富大贵之家了。
  至于手上的涡旋什么的,其实算是这种意思的延伸,毕竟,现代人们都富裕了,根本不能再拿斗米来衡量自身的价值。
  可是这十斗在这里,依然是一笔大财富。
  “那些老鼠还会再来吗?”朱寄云比较关心这个问题。她也没办法怪朱秋鸿,让她去买,大概她也是分不清要买多少米面的。
  周氏告诉她一个不幸的消息,“那些老鼠在这里得到了便宜,就算你把这些米面处理了,估计它们也会盘桓一段时间。”
  “这可怎么办!”朱寄云苦了脸。
  可怜一个大才女,一个文坛泰斗,竟然被老鼠给难住了,说出去,谁信啊!傅折桂忍住笑意道,“不如你们养一只猫,以后就不怕老鼠了。”
  “好主意。”朱寄云立刻道,可是现在要怎么办?
  “你们还没吃晚饭呢吧,折桂刚做好了晚饭,先到我家去吃。这里,等明天再收拾就好。”周氏热情的道。
  也只能如此,朱秋鸿父女来到傅家,跟傅家一起吃晚饭。满桌鲜嫩的绿色,朱家父女立刻被吸引了心神。
  “榆钱可是一个好东西,能健胃安神,止咳化痰,正适合现在吃。”朱秋鸿拍掌称赞。
  “好你个傅折桂,我有好茶都惦记着你,你做了好东西,却不叫我。”朱寄云佯怒掐了一把傅折桂。
  傅折桂真是冤枉,这榆钱算什么好东西,家家户户都会做。“好好,以后都叫你,行了吧!”她也知道朱寄云刚被吓了一跳,就换着法的安慰她。
  朱寄云这才又笑了起来。
  众人开始喝那榆钱粥,滑润喷香,味美无穷,难怪欧阳修吃了,也会写出“杯盘粉粥春光冷,池馆榆钱夜雨新”这样的赞叹之语。
  喝一口粥,再吃清淡的榆钱饼、焦黄的榆钱鸡蛋饼、鲜嫩的三鲜馅饼,那滋味层层递进,简直如同海浪一样洗刷着人的味蕾,大家连称赞的话都没有时间说出口了。


第四十六章 
  第二天; 周氏就打听到村西边的张婶子家有一窝小猫; 正愁着没人领养呢。这年头; 猫都是散养的; 一家养猫; 一个巷子的人都受益; 如果这个巷子已经有人养了; 其它人是不愿意再费那个粮食跟精力去养猫的。
  更何况,大多数家里都是干干净净,老鼠进去都要饿着出去。
  傅折桂听了大喜; 立刻叫上朱寄云去张婶子家里看猫。
  也没有空手去,昨天做的榆钱蒸饼还剩下很多,傅折桂带上一篮子给张婶; 就是图吃个新鲜。
  张婶自然乐的眉开眼笑; 立刻带两人过去看猫。在屋子的一角有一个大箩筐,四只小猫就挤在萝筐里来回滚动着; 橘黄色的毛软软绒绒; 看着就特别讨喜。
  “你们自己挑吧; 看上哪只就带回去。”张婶热情的道。
  “大猫呢?”傅折桂问。
  “出去找食了; 家里粮食不够; 几个小猫把大猫都给吃瘪了; 成天去外面找东西吃。”张婶有些担忧的道。
  朱寄云一听,“那只大猫很厉害啊,我家有很多老鼠; 要是它能去我家就好了。”
  “也不是不行; 不过毕竟养了几年了,有点感情。”张婶还以为朱寄云看上她家的大猫了,有些犹豫。
  傅折桂知道朱寄云根本没那个意思,只是她真的怕了那些老鼠了,才会这么说,便道:“我看这些小猫也能抓老鼠了,寄云姐,你就挑一个呗。”
  “对,这些小猫也厉害着呢。”张婶松了一口气,从箩筐中捡出一只最大的橘猫给朱寄云看,“这只最大,平时抢吃的也抢的最凶,你拿回家,它一叫唤,那些老鼠都得吓软腿儿。”
  好似配合张婶的话一样,那只橘猫喵的叫了一声,露出两个尖尖的牙齿跟一条粉色的小舌头。
  朱寄云立刻就喜欢上了这只猫,将它抱了过来,“那我就养它好了。”摸了摸橘猫的头,她道,“以后你就叫公子,猫公子。”说完,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她自顾自的笑了起来。
  张婶看的直瞪眼,难道城里来的小姐都这样,什么猫公子,这分明是一只母猫。
  傅折桂也想笑,恋爱中的人啊,古往今来都一样,如痴似傻,如癫似狂,外人是不能理解的。
  不管朱寄云,她去挑剩下的三只小猫。这三只小猫看起来都差不多,跟朱寄云那只一样,也是橘猫,只是比她那只瘦弱了很多,傅折桂有些拿不定主意要哪只。
  伸手刚要去随便挑捡一只,突然,房间外面传来一声弱弱的叫声。那声音奶里奶气的,似乎是一只刚断奶没多久的小猫一样。
  张婶往外探头一看,嘟囔道:“这只猫怎么还在这里,不是告诉石头把它扔出去了吗。石头这孩子,越大越不听话了,把我的话当成耳旁风。”
  傅折桂也往外瞧了一眼,只见房檐底下趴着一只小猫。小猫只有巴掌大小,全身是雪白色的毛发,没有一根杂毛。最奇特的还是它的眼睛,竟然有一只眼睛是蓝色。
  此时,它似乎是饿了,一边滚动着,一边喵喵的叫着,看起来好不可怜。
  傅折桂立刻就喜欢上了这只小猫,急问张婶,“这只小猫是怎么回事?”
  张婶慌忙的摆手,“你不会想养这只猫吧,它的眼睛那么怪,大家都说它容易招惹不干净的东西,劝我把它丢掉呢。咱们一个村住着,我可不能害你。”
  什么招惹不干净的东西,明明是基因变异而已。“没关系,我不怕。”傅折桂过去把小猫抱了起来,小猫柔柔的,软软的,她的心都要被萌化了。
  那只小猫感觉到温暖,伸出舌头舔了添她的手掌,更是可爱异常。
  “寄云姐,我这只猫就叫小姐,猫小姐,你看怎么样?”傅折桂嘻嘻的笑。
  朱寄云瞪了她一眼,“谁管你的猫叫什么。”
  “那可不行,我的猫以后还要去找你的猫玩的。”傅折桂笑的更开心了。
  回到家里,周氏也有点诧异傅折桂怎么抱回来这么一只奇怪的猫,甚至有点怀疑她被人骗了。
  “娘,这只猫没问题的,你看,它长的多漂亮。小姐,是不是?”她摸着小猫的头道。
  “一只猫,还叫小姐,难道你是伺候它的丫鬟啊!”周氏更不满意了。
  呃……傅折桂有点迟疑,她刚才就顾着跟朱寄云开玩笑了,根本没想过这个问题。不过转瞬,她就释然了。在现代,那么多养猫、养狗的不都自诩是铲屎官,心甘情愿的伺候他们的猫皇上、狗主子,她也没什么特殊的啊!
  穿到古代了吗,自然要入乡随俗,伺候她家猫小姐了,“谁让你这么可爱呢,是不是,是不是。”傅折桂用手指挠着小猫的下巴,小猫立刻舒服的眯起了眼,扬起了头,一副十分享受的模样。
  周氏看的直摇头,她怎么觉的傅折桂和离以后,变了很多,不会是受什么刺激了吧?想到这些,她也不忍心拒绝傅折桂了,若是这样她能开心一点,那就这样吧。
  就这样,这只叫小姐的白猫正是在傅家安家落户。小猫太瘦弱了,根本没办法去抓老鼠,傅折桂就找了一户刚生过小牛的人家弄了点牛奶给它喝。
  慢慢的,小猫越长越胖,皮毛越长越光滑。当它蹲坐在那里,用它那一蓝一黄的奇异双眼看着你时,俨然已经是一个优雅小姐的模样。
  连朱寄云都称赞,傅折桂这名字取的妥贴呢。
  至于朱寄云抱回去的那只猫,不知道是伙食太好了还是抓老鼠的本事太强,越长越大,越长越胖,已经完全变成了一只圆滚滚的猫胖子,跟公子是一点边都不沾。
  这只猫胖子最喜欢的就是卧在窗前的太阳底下晒太阳。傅折桂看着它懒洋洋的模样,十分怀疑它还能不能跳的起来,若是跳都跳不起来,还怎么抓老鼠。
  显然,她的担心是多余的,朱家自从养了它以后,再也没见过老鼠的踪影。
  五月初,整个文王县的人都在准备着过端午的事情。
  景朝的端午习俗并不是因为纪念屈原,而是纪念另一位人物,孝女曹娥。相传曹娥的父亲不慎溺于江中,江水又急又猛,家人根本找不到他的尸体。
  古人都相信入土为安,若是让他的尸体漂在江中,那么他一定会称为孤魂野鬼,凄凉异常。
  曹娥当时年纪十四岁,为了找到父亲的尸体,日夜在江边哭号。过了十七天,也就是五月初五端午这天,她忽然投江。五日后,抱出父尸。
  后人感其孝义,为其兴建曹娥庙,每年的五月初五,称为端午,举行一系列活动祭奠她。
  时至今日,文王县流传下来的风俗主要有三个。一个是在门前插艾草、菖蒲,艾草代表招百福,菖蒲方士们称它为“水剑”,也叫“蒲剑”,可以斩千邪,门前挂这两种东西,就寓意招福驱邪。
  第二种风俗,自然就是吃粽子。从古至今,我大中华的饮食文化源远流长,几乎任何东西,都能跟吃挂上关系,端午自然也不例外。
  至于第三个,则有点特殊,那就是放风筝。文王县的百姓认为,放风筝能把一冬的晦气、邪气放走,让他们更好的迎接接下来的日子。
  因为是在夏初,百花齐放,天气不冷不热,大家都愿意出来活动活动,这种放风筝又引出另外一种含义。
  想想啊,无数青年男女,平时根本没机会见到,这时却可以在草地上远远的见上一面,甚至有缘分的话,还能说上一句话,这还不是春天的气息吗?
  就因为如此,这项活动远比其它两项更让青年人喜欢。没等到端午,郊外的山坡草地上就已经开始出现三三两两放风筝驱邪的人。
  这种活动,朱寄云跟傅登科怎么能放过。早早的,朱寄云就约了傅折桂一点去放风筝。
  傅折桂也是叫苦不迭,目测到了那里,她又要被撒一大波狗粮,她能不去吗?
  当然不能,五月初三,天气晴朗,万里无云,傅折桂跟朱寄云一起来到一处名为琼花坡的地方。
  琼花坡因长着许多琼花而得名。每到这个时节,琼花开放,琼花坡便成了花的海洋。
  琼花花大如盘,洁白如玉,不但美丽,还有一种特殊的含义。它周围那九朵花是不孕花,簇拥着中间两朵两性小花,就如同众星捧月一般,让人浮想联翩。也因此,琼花被文王县人称为爱情花。
  这个特殊的节日,琼花坡自然是大家放风筝的最好去处。
  傅折桂跟朱寄云到那里的时候,那里已经聚集了很多人,热闹非常。甚至,周围还有一些卖小吃、首饰的小摊位,更把这里弄的跟集市一样。
  朱寄云看了不喜,就带着傅折桂往山坡下面走。
  越走,花就越少,人也越少。等到到了山坡底下,干脆一个人也没有了。也是,大家来放风筝,站在这里,风筝还怎么飞上天去。
  朱寄云却不管,非要在这里。
  傅折桂其实也不想放风筝,就四处打量,看有没有好玩的地方。远远的,她看见另一处有一个池塘,就叫朱寄云去那里。
  原来山坡另一边有一条小河,那条小河汇集成了这个池塘。池塘不大,只有三十米大小,里面全是刚生出的莲叶,真正是“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这个地方好,折桂,还是你有灵气,竟然能发现这种地方。”朱寄云就如同得到糖果的孩子一样,围着那池塘转转去的,一会儿摸摸莲叶,一会儿撩一点池塘里的水,玩的不亦乐乎。
  傅折桂没有她那种兴致,把随身的篮子打开,她从里面找出一块花布铺在草地上,然后拿出粽子、桑葚等东西摆在上面,准备来一顿丰盛的野餐。
  摆好了东西,她坐在草地上,背靠着琼花坡,往对面望去。那里也是一个山坡,只不过比这面高了很多,也陡了很多。那座山坡由山石跟黄土组成,上面只有稀稀疏疏的一些灌木,跟这边的琼花坡一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只隔了这么一道浅浅的峡谷,竟然就如同成就了两个世界,不得不赞叹造物主的神奇。
  “妹妹。”傅登科一袭白衣潇洒自然,当真称得上琼花王子。在他的旁边,还有一个穿着青衣的书生,面如傅粉,唇红齿白,当真是一个风流少年。
  “妹妹,寄云,这是我原来的同窗,名叫邓生。邓生,这是我妹妹傅折桂,这位是朱小姐。”傅登科指着两边的人互相介绍着。
  邓生给傅折桂、朱寄云纷纷抱拳施了一个礼,“傅小姐好,朱小姐好。”施完礼,他还特意打量了傅折桂两眼。
  傅折桂还了一个礼,有些好奇这个邓生是怎么回事,不是说古代人都很重礼吗,他怎么这么看自己。
  傅折桂的眼神不闪不避,邓生有种做什么事被抓住的感觉,立刻收回了视线,脸也染上了一丝红晕,更衬得他面白如玉。
  这下轮到傅折桂想笑了,还以为这个邓生是个登徒子,原来,他就是一个纯情小书生,估计刚才看她还是特意鼓了勇气的。
  “妹妹,邓生读书勤勉的很,这次科考,他生病了才没有考成。年底恩科,我相信他一定能金榜题名的。”傅登科道。
  “不敢不敢,傅兄才是大才。”邓生连脖子都红了。
  哦,身子果然很单薄!傅登科的话到了傅折桂这里,就变成了这么一句。
  “邓生家住在县城里,因为长的英俊,不知道多少人上门提亲呢。他娘怕他因此耽搁学业,这才一直没有定下人家。”傅登科继续道。
  邓生连忙道:“不立业何以成家。”
  傅折桂想的是,原来他的亲事还要听他娘的。
  傅登科说了两条,傅折桂一点动心的意思也没有,他决定下杀手锏,“邓生为人善良,从不嫌贫爱富,每每遇到有困难的同窗,他都倾囊相助,大家都很喜欢他的。”
  邓生这次没说话了,因为他也感觉到,傅折桂好像并不怎么热情。
  所有同窗都倾囊相助?说的好听点是善良,说的不好听,就是烂好人,优柔寡断。好吧,傅折桂承认,自己有点恶毒了,可是傅登科这副给自己介绍相亲对象的样子是怎么回事,她真的还没想再嫁人呢。
  抛开这些抵触情绪,邓生还是不错的,傅折桂决定邀请他们一起野餐,“你们饿了没有,尝尝我做的粽子跟鲜花饼。”
  五月玫瑰花已经开了,傅折桂看着喜欢,就想起了在现代吃的云南鲜花饼,也试着做了一点,竟然很成功。
  “鲜花饼?”朱寄云笑了,“我来尝尝好不好吃。”说完,她拿起一块鲜花饼小心的咬了一口,饼皮酥脆,馅料香甜,还带着一股浓浓的玫瑰花香,“果然很好吃。”她赞道。
  “若是再配上一壶茶,就更好了。”傅登科凝视了一眼朱寄云,若有所思的道。
  朱寄云红了脸颊,低下头小口小口的吃着鲜花饼,只觉得甜到了心里。
  邓生也在吃鲜花饼,一边吃,他一边打量着傅折桂放在裙边的手指。那手指纤纤如玉,真如同她的人一样娇艳。
  吃完鲜花饼跟粽子,傅登科跟邓生也对那个池塘产生了兴趣,站在池塘边诗兴大发,不时吟诵出一两句诗词。
  朱寄云吃着桑葚,往那边看着,若有所思的道:“若是能把这塘莲花移到窗前就好了。等到夏天,就可以临窗赏荷,那种天水云光的感觉,一定很美。”
  傅折桂根本没在意,随口道:“那你就在院子里挖一个池塘,将莲花移过去就行了。”
  还没等朱寄云高兴呢,她又补了一句,“你别说我没提醒你,院子里挖池塘,那是死水,夏天绝对会蚊虫成堆,你到时别跟我抱怨就行了。”
  朱寄云喉咙里的话上也不是,下也不是,憋的她直难受。半晌,她道:“你是不是不喜欢邓生?”
  傅折桂又吃了一个桑葚,甜,“当朋友还可以。”
  朱寄云突然笑了,凑到她身边,小声的道,“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什么样的?傅折桂也是一愣,猛然抬头,她看见对面的山坡上不知道何时出现了一人一骑。那是一个男人,他穿着一身黑色劲装,端坐在马上遥遥的站在那里。
  因为光线的原因,傅折桂看不清他的长相,可就是那挺拔的身姿,那如山的气质与独人独骑的孤傲,就让人心驰神摇。
  有些人,确实不一定看脸的!
  朱寄云也看向山坡,发现了那个男子的存在。她不喜欢这样的男人,他就如同黑夜中的暴风雨,有种让人琢磨不透的感觉。跟他在一起,她觉的很被动。还是傅登科那样风光霁月的男子更适合她。
  “你喜欢这样的?”朱寄云小声道。
  傅折桂收回了视线,“胡说什么,也不知道羞。”
  “有什么可羞的,圣人说‘食色,性也!”,要不要……啊!”朱寄云吃了一惊。
  傅折桂抬头,就见那个男人如同闪电一样骑着马从山巅上直冲下来,目标,似乎是她这里。
  傅折桂慌乱的站起来,脑中有个不搭边的念头冒了出来,他不会摔死吧?
  要是李怀业知道傅折桂现在的想法,估计还真会一个不小心,摔个粉碎性骨折。
  越过最后一块大石,李怀业翻身下马,正好落在傅折桂的面前。他控制的太好了,他刚才所携带来的风全都留在了后面,落到傅折桂脸上的清风,只够吹起她额前的碎发,让他看清她而已。
  又变的水嫩了很多,看来探子的情报不错,这个女人在李家过的有声有色的。
  提出辞官的时候,李怀业就把所有权力交给了破军,所以他根本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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