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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娘心计:白手太子妃-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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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菲卿这才满意的露出了笑容,娇声道:“哼!你要是敢负我,我就让我哥哥揍你。”

  赵佑廷见她娇蛮可爱,一张俏脸如桃李般鲜艳,身下一热,抱紧了朱菲卿,声音里多了几分黯哑,“与其让你哥哥揍我一顿,还不如卿卿你自己来好好检查一番,也好放心……”

  只听一声娇怒的惊呼,朱菲卿被拦腰抱起,钻进了马车中。

  美色当前,赵佑廷哪里还像往日的文弱书生,搂抱着怀中的人儿一阵深吻,手好似一条不老实的蛇一般滑向里衣,接触到温热光滑的皮肤,忍不住肆意起来。

  “唔——,廷郎,不要——”

  朱菲卿按住赵佑廷乱动的右手,一手抵住他的胸膛求饶道:“他们,还守在林子外面呢!”

  若是一般的黄花闺女想必不会如此大胆的和情郎单独私会,还备下这么一辆适合偷情的小马车。

  赵佑廷早就想与她有进一步的发展,这样朱菲卿的一颗心就全都系在自己身上,一定会尽快求了她爹爹嫁给自己。

  等自己成了朱家的女婿,有了这么一个强大的裙带关系,将来的仕途自然是一帆风顺,至于这个女人虽然嫁过人年纪大些,可胜在容貌娇艳,赵佑廷心里也是情愿。

  这时候的蓝桃早已被他忘之脑后,右手轻松将朱菲卿的两手捆在脑后,左手熟练的解开她的衣裙,热烈的吻将朱菲卿的神智搅乱,不知不觉的放弃了抵抗,顺着赵佑廷的抚摸娇啼起来。

  不一会儿功夫,衣衫横斜,娇喘微微,车中二人情不自禁,在光天化日之下成就了好事。

  马车剧烈的摇晃着,车内自是一片旖旎。

  秋风起了,外面的枫叶落的更快了。

  此时的蓝家村,地里的庄稼都已快要收割,村里的壮劳力们纷纷带着工具到河流上游开凿河渠。

  村里留下了一些男子每日按班巡逻,发现野兽便点燃随身带着的鞭炮惊走野兽并示警乡民。

  几个经年的老猎手在每个野兽可能出现的地方挖了陷阱,还放置了许多捕兽夹,大的野兽没碰着什么,反而夹到了不少野兔之类的野味。

  蓝老爷子让蓝桃搬到他家去住,蓝桃住不惯别人家,也怕给他们添麻烦,遂求了蓝大伯,派了两个会功夫的家丁过来护院。

  蓝桃在前世的时候没少听说关于狡猾野兽的恐怖故事,比如野狼遇见了正在前面行走的人,它便偷偷的跟在人身后,突然用后爪站起身来,把两只前爪搭在人的肩膀上。

  一般人下意识以为是哪个熟人在和自己玩笑,在转头去看之际,那狼便直接咬向了人的喉咙。

  所以蓝桃此时尽量减少了出行的时间,出去也选在白天并随身带了人,毕竟自己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哪里抵挡的过凶猛的野兽呢。

  在家无所事事,蓝桃又捡起了练字大业,因前世练过一些欧阳询的楷书,所以择了一支狼兼毫一笔一划的写了起来。

  杨夙平日也帮着乡邻出去巡逻,有时还偷偷一个人摸进山林,想看看那些人是否还会在附近,却终不得获。

  如今他的营养跟了上来,身体也早恢复了,连个子都窜了不少,惹得黄妈抱怨他像一棵竹子,见天的往上窜个子。

  晚间还要轮班去巡夜,杨夙草草吃了一口东西,提着一根尖利的长矛便要出门,回头正好看见灯影绰绰里的蓝桃。

  女孩儿柔美的侧影投在窗户上,手里握着的毛笔如蜻蜓点水一般轻柔韧力,留下清秀端正的字迹。

  写好了一张,蓝桃轻松的呼出一口浊气,抬头看见站在楼下的杨夙,嫣然一笑,漾起涟涟笑意:“要出去了吗?”

  “嗯。”

  “自己小心点,别被大灰狼吃了。”

  杨夙忍住碰碰乱跳的心脏,慌忙逃窜出门,惹得后者一阵娇笑。

  这一夜,却格外不平静。

  睡在柔软大床上的蓝桃,皱着眉头做了一个朦朦胧胧的梦。

  梦里自己是一个胖的看不见自己双脚的女孩儿,费力的挪动着胖乎乎的身躯,躲在一棵还没有自己大腿粗的柳树后面,偷偷打量着屋子里的男子。

  那男子的侧脸苍白,有着一张紧抿的薄唇,单薄的身形穿着一身青衫,几朵粉红的桃花瓣儿飘落在他的书案上,却被他粗暴的拂落,

  “可恶。” 

纳兰容尛说
此段不计入字数

第二十九章 无尘公子

  胖乎乎的女孩儿被唬了一跳,两手紧张的揉捏着衣角,牙齿咬住了嘴唇,想走上去说些什么,心里却又戚戚然。

  一阵微风拂过,轻盈的粉红花瓣儿飘飘摇摇的洒落下来,梦中的景象渐渐淡去。

  画面悠忽一转,蓝桃眼前又出现了那个脸色苍白的男人,一双漠然的眼睛,手里递过来一只点心盒,“吃。”

  口气生冷,却让眼前的胖丫头开心的仿佛像一只小鸟,胖的变形的脸上浮现出惊喜、害羞的表情,配合着脸颊的肥肉,不仅没有半分娇羞之色,反而更添了几分丑陋。

  胖丫头将那普普通通的素点心吃了个一干二净,恨不得连盒子角落里的渣渣都舔干净,然后满脸堆笑的让那男人看。

  男人的脸上浮现一丝冷漠的笑意,甩着宽大的袍袖扬长而去。屋里的胖丫头刚刚站起来,心口却突然“突”的一下猛跳,脸色瞬间变的雪白。

  接下来,是满天的纸钱,满耳的哀乐,满心的伤痛,披麻戴孝的胖姑娘跪在那里哀哀哭泣。

  一白胡子的老头怒目圆睁怒喝着一个传信的奴才,那奴才低头不语,只给胖丫头递上一只点心盒。

  点心入口,片刻心中便是一阵绞痛。胖丫头迷离的眼神望向外面的桃树,开的一树粉红,那么艳,那么美……

  而那个面色苍白、表情冷酷的青年书生却再也不曾出现。

  身体重重的跌落,再跌落,笼罩在一片绝望的黑暗中,恐惧萦绕在心头,连呼吸都沉重的喘不过气来,不要,我不要死……

  “啊——”

  蓝桃猛然惊醒,大口喘着气,头上一片冰凉的冷汗。

  刚才那个是我的梦?不,那不是梦,那是这个身体前身的记忆。只是不知它为何会出现在自己的梦里,难道自己的魂魄与这个身体有了共鸣?

  梦中的那个脸色苍白的男人就是赵佑廷?他给自己前身食用的是什么点心?为什么这个身体的前身在吃完点心后会心如刀绞?

  难道自己这个身体并不是自然死亡,而是被那个负心薄幸的家伙故意害死的?

  蓝桃身子忽然一阵寒冷,自己到底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对手。既能忍辱负重入赘地主之家,还能一举考中进士,这种人的心理说不定早已有了深深的阴影,他有一颗想要报复和毁灭的心。

  想自己的便宜老爹蓝老爷,他年岁也不过五十左右,就算劳累过度有些积年的老病,可凭自家的财力也不至于因为一场风寒便致命啊!

  说不定,蓝老爷,以及蓝桃,都被那个家伙暗中加害了。若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么这个人的心狠手辣简直令人发指。

  不说蓝老爷对他有恩,就算一个普通的陌生人也不能下如此狠手啊。

  蓝桃虽然是个不好看的胖丫头,那赵佑廷若是考取了功名不想娶她,也能很容易断了这门亲事,另娶他人。为什么一定要害死一个爱慕自己的小姑娘呢?

  蓝家父女真的是引狼入室了,上门女婿没捞着,倒害了父女一双性命去。

  既然如此,就不能在此引颈待戮了。等那赵佑廷当上了官儿,反过来对付自己这个地主小丫头,自己的性命不保不说,说不定还会连累整个蓝家家族的人。

  赵佑廷这个睚眦必报,他亲生母亲和弟妹都能狠心抛下不管,更不会放过曾经给他“侮辱”的蓝家了。

  怎么办?蓝桃坐在床上,双手握紧了身下的褥子。

  逃?自己一个小丫头带着万贯家财逃到哪里去都不安全。留?继续留在蓝家村做个小地主婆,等那恶人回来静悄悄的就能把自己解决了。

  还不如直接扩大了名声,让他有所忌惮,不敢随意伤害自己和家族人的性命。

  想要扩大自己的知名度,就先要让整个采和镇的人知道自己,让他们都知道自己有个赘婿进京赶考了,自己待字闺中,只等他回来完婚。

  先于那恶人自己占足了优势,然后借机在镇里置办产业和房产,最好能和县官和城里的大户有些来往,情急之时也能有个庇护和依仗。

  蓝桃构想着日后的防身计划,不知不觉,天空泛起了鱼肚白,一夜未睡的蓝桃忍不住困倦沉入了梦里。

  一个白衣男子半跪在地上,长眉若柳,身如玉树,上身纯白的锦衣微微有些湿,薄薄的汗透过衣领渗出来,身体却依然挺的笔直。

  长长的乌发披在雪白颈后,头上戴着一只白玉冠,眉目如画,唇若点朱,气质优雅,温润如玉,清雅脱俗,不似凡间客,却似天上谪仙一般。

  “你可知错?”

  龙椅上端坐着身穿明黄五爪龙袍的煌国国君苏昭,面色暗沉如墨,一双剑眉下的双眸,如利剑出鞘一般锐利逼人。

  “臣,不知。”

  白衣男子依旧跪的优雅,答的平和。

  “放肆。”苏昭一声呵斥,手里甜白瓷盖盅狠狠掼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碎瓷片飞溅,划破了跪在下面的白衣男子的脸颊,留下一道血痕,鲜艳的血珠儿满满的滚落下来,滴落在洁白的衣衫上,好似一幅白雪红梅。

  苏昭呵呵笑道:“好你个不知,杨清尘,你真当我这个皇帝是摆设吗?

  你故意放跑了苏旸不说,还派了高手阻挠我的锦衣卫前去抓捕,若不是我派去的人暗中躲藏的好,说不定现在我还蒙在鼓里呢!”

  杨清尘神情依旧,淡然道:“陛下,您说笑了。前太子他,已经殁了。”

  苏昭恼恨至极,呼的一声站起身来,右手指着杨清尘,半天说不出话来。

  “好,好,我看你还能护到他什么时候?”苏昭眼神中的杀意四起。

  “来人,将杨清尘打入天牢,听候发落。”苏昭挥手唤道。

  殿外马上走进几个侍卫,走到杨清尘面前,悄声道:“杨大人,得罪了。”两人将杨清尘压了下去。

  苏昭的眼神愈发阴狠,哼!无尘公子么?就算你杨清尘的名声再大,有文韬武略之才,我也不能再用你了。

  你与苏旸的少年情谊同窗之情,助他逃亡的是你,阻挠我的人将他带回皇宫的也是你,若再这么纵容下去,终有一天会动摇朕的皇位。

  所以,不要怪朕心狠,你们杨家,应该消停消停了。 

纳兰容尛说
此段不计入字数

第三十章 狗肉?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

  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

  旧时茅店社林边,路转溪桥忽见。

  秋收时节的蓝家村,烟柳长亭,小桥流水,暮霭斜阳,秀山明光,有一种鬼斧神工般无法比拟的美。

  清晨,当晶莹的露珠还在沉睡,温和的朝阳已悄然升起。几缕阳光照进蓝桃的小楼,蓝桃斜卧榻上,不愿舍弃温暖舒适的被窝,弓着身子慵懒的不肯起身。

  杨夙洗漱干净,干练整齐的藏蓝短衫,配着同色的长裤,脚下蹬了一双皂色长靴,从门后拿起一根丈八长枪,枪头的银锋闪着耀眼的光芒。

  杨夙满意的掂了一掂,在院子中耍了几招,破风声呼呼作响,几个起落,院中积了一地的黄叶以杨夙站立的地方为轴,画出了一个标准的圆圈。

  “好枪法!”脆生生的叫好声还带着几分未睡醒的慵懒。

  抬头一看,楼上窗口蓝桃俏生生的立在那里,笑容如春桃一般温暖甜润,葱白也似的手指间抓着一缕乌发。

  另一只小手则握着一把檀木镶金的小木梳,从发顶梳到发梢,居然没有半点桎涩,满头乌发顺滑的好似一匹缎子。

  杨夙的面孔泛起几朵红云,猛然扭过脸去,嘴里嗔道:“没梳洗呢就推窗,也不嫌羞。”

  蓝桃撅撅嘴巴,哼道:“谁让你大清早的扰人清梦,没浇你一盆凉水就不错了。”

  杨夙想冲蓝桃瞪眼,却见她身上还穿着葱绿的丝绸睡衣,对襟的寝衣露出了一小片奶白色的小巧锁骨,没了原来的珠圆玉润,她愈发瘦的俏丽了。

  想起那日用匕首将她制服在那张挂满半透明纱帐的床榻上,她就那样懒懒的卧在那里,满头青丝垂散在鸳鸯枕旁。

  想起自己从她换洗衣物中偷出的那一小片绸缎,上面的图案居然是猫儿戏绣球,她那双晶莹的杏眼慵懒起来,就和那猫儿一样。

  杨夙身体的血液迅速冲向头部,险些从鼻孔喷涌出来,忙一头扎进厨房,狠狠的灌了几杯茶水。

  “该死的,这是怎么回事?”杨夙捏紧了拳头,恨不得马上跑到野外去,打上几个时辰的拳发泄自己内心的狂躁。

  “阿杨,你还没吃饭呢?去哪啊?”黄妈看见杨夙提着长枪急匆匆的跑出院子,扬声喊道。

  杨夙哪里肯停,不一会儿功夫便不见了人影儿,黄妈摇了摇头叹道:“这孩子,今儿巡逻怎么就这么着急?”

  气走了杨夙,蓝桃心满意足的趴在窗户旁,享受着晨曦的融融和煦,伸手,仰面,仿佛一个稚嫩的孩童,渴望将温暖的阳光拥入怀里。

  远处的河流波光粼粼,家家户户已整装上阵,带着工具去田间劳作,人语相交相容,炊烟、薄雾相携相映,只待河渠挖好,蓝家村就能迎来完满的丰收。

  今年的年景好,地里的稻子和园里的水果大丰收,等卖了这些再凑上些银子,就到采和镇区置办几个铺子。

  一个就卖女子妆品,前世这么多年的美容化妆经验,再寻个好大夫开些调养的方子,即使比不上京城和梵音国的妆品,也不愁卖不出去;

  另一个则开个杂货铺子,收购些波斯商人的香品和药材,若是能得着来自西域的植物种子,在自家的地里栽培下去,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最后一个蓝桃想开个别具一格的酒楼,酒楼的面积不用大,只要一个“雅”字;装潢不雅不要,食物不雅不要;顾客不雅也不要,就做这高端消费。

  蓝桃想到此处不由嘿嘿傻笑起来,果然穿越女主都是喜欢做生意的,没办法,这些古代人没有的点子和见识就是赚钱的法宝,谁还能嫌钱多呢?

  只是自己没有那些金手指,一来就会什么玻璃制法,或是医术惊人,蓝桃前世今生都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姑娘,不求大富大贵,只求一世平安。

  ——分割——

  毛茸茸的小灰球哼哼唧唧的叫着,离开了母亲小东西怕的哆哆嗦嗦,又冷又饿的趋势下,仿佛嗅到了空气中的肉香。

  闻到了,就在这块木头里面,小灰球欣喜的用爪子啪啦着木门,想要进去饱餐一顿。

  “咦?这是谁家的狗崽子,咋跑这来了?”赵小妹听见声音,端着饭碗出来看。

  “小妹,是谁啊?大晚上的。”赵寡妇不耐烦的问道。

  “是一只狗崽子,不知道谁家的,赖在咱们家门口不走。”赵小妹心里也很急,今天赵寡妇难得的做了一顿红烧肉,再不进去就吃没了。

  狗崽子?赵寡妇的眼睛亮了亮,忙撂下饭碗走了出来,望着四周看了看,嗖的一下将地上的小狗拎进了院子。

  小狗一遭被抓,慌的嘴里呜呜直叫,四爪不住的乱挠着。赵寡妇眼疾手快,直接把它扔到了院里的柴房锁了起来。

  “娘,你抓它干啥?”赵小妹奇怪的道。

  赵寡妇瞪了她一眼,嘴角却止不住露出得意的笑,“你知道啥?你看这半大狗崽子多肥,够咱吃好几顿肉了。”

  “娘,你说要吃了它?万一是谁家走丢的呢!”赵小妹瞪大了眼睛。

  “切——,吃到肚子里,再出来就是一坨屎了,谁认得它是哪家的。”赵寡妇无赖的脾气依然未改。

  赵小妹纠结的站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被肉的诱惑占据了上风,主动给赵寡妇拿来了菜刀。

  可怜那只灰毛的小东西,不过须臾之间便被赵寡妇割破了喉咙,鲜血蓬勃而出,无力的四爪在地上抓挠着,渐渐的没了声息。

  紧接着,灰色的毛皮被整个扒了下来,赵寡妇笑着扔进盆子,说等硝好了做一只毛皮帽子,那鲜红的肉被一条条剔下来,扔到了准备好的砂锅里。

  砂锅咕噜噜的炖着肉,满院子都是让人垂涎的肉香。赵家母女平常的自私行为,却给整个村里带来了弥天大祸。

  远处的天空黑压压的涌来一大片乌云,山雨欲来风满楼,注定了要有一个不平常的夜晚。 

纳兰容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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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饥饿的回忆

  一早赌气没吃早饭的杨夙,没到中午就已饿的前胸贴后腔,腹中咕咕的笑声惹得同去的两个少年笑了又笑。

  “我说阿杨,你家姑娘罚你不让你吃饭了吗?”脸上带了几颗麻子的胡东嘻嘻笑道。

  杨夙没说话,拧着眉头继续走着。

  旁边的瘦猴见状杵了胡东一肘子,挤眉弄眼道:“人家看美人儿就看饱了,哪还用的着吃饭呢?”

  二人叽叽咕咕的窃笑着。

  饿肚子的人脾气本就暴躁,那二人的笑声还未停止,就一人挨了一拳头,疼的嗷嗷直叫。

  揍了这二人一顿,杨夙觉得心情好多了,连腹中的饥饿感都没有早先那样强烈了。

  顺手抢了胡东带的两个包子,杨夙塞了一个入口,随即皱起了眉头,难吃死了!这也叫包子?

  杨夙嫌弃的将另一个扔回了胡东的身上,胡东佯装哭泣道:“这是俺媳妇儿特意包给俺吃的啊,呜呜,这么好吃的包子……”

  杨夙翻了个白眼儿,就这还叫好吃呢?在皇宫里的时候,那御厨做的包子,哪一个不堪比艺术品。

  讲究包子的皮儿用什么面粉,包子的馅儿用什么精细的肉,就连包子的褶儿都要特意捏出十八个来,好似一朵小小的菊花。

  但那都不是最好吃的,最好吃的是自己快要饿死的时候,在一个堆满了泔水的小巷里吃到了,那是这辈子吃过的最美味的东西……

  ——分割——

  杨夙逃出了京城的地界,与几个死忠的家将一直护送往北,然而途中被一伙人发现,不知是杨昭的锦衣卫,还是朱老鬼的铁甲卫,个个武功精湛,出手狠辣,不留活口。

  眼睁睁看着家将和护卫一个个的倒在自己身边,全身浴血的杨夙勉强杀死一人,爬上马背,拼死力的鞭打着马儿,逃进无穷的黑暗中。

  再一次醒来,马儿脱力已倒在地上死去,杨夙逃到了一个人迹罕至的荒原。

  衣衫破烂,身无分文,连一块点心都不曾带在身上。饥肠辘辘的杨夙还没来得急去割些马肉来充饥,就发现旁边聚集了不少龇着牙的野狼。

  忍住心中的恐惧,杨夙没命的奔着一处方向逃去,还好野狼只顾着撕扯地上的死马,没有来追赶他这个丧家之犬。

  终于不见了那些野狼,杨夙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呼呼大喘着,等到他终于能够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他已饿的两眼发绿。

  他看了看太阳转向东边走着,不时停下来吃沼地上的浆果。逃跑时不小心扭伤的脚腕子已经僵了,他比以前跛得更明显,但是,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

  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它们一阵一阵地发作,好象在啃着他的胃,疼得他不能把思想集中刻骨的仇恨上。

  沼地上的浆果并不能减轻这种剧痛,那种刺激性的味道反而使他的舌头和口腔热辣辣的。

  他走到了一个山谷,这里不像荒原那样人迹罕至,还有许多花花绿绿的野鸡从树林里呼呼地拍着翅膀飞起来。

  杨夙心里狂喜,嘴里迅速分泌着唾液,恨不得将那些肥胖的松鸡一口吞下肚中。

  野鸡发出一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并没有飞远,仿佛在嘲笑这个虚弱的人类。

  杨夙只剩小腿上绑缚着的那把匕首,想了一想,捡了几颗石子去打野鸡,但是虚弱无力的杨夙根本打不中。

  看着野鸡扑棱棱的飞到一处矮树上,咯咯的打起鸣来,杨夙像猫捉麻雀一样地偷偷走过去。

  尖利的树枝穿过他的裤子,划破了他的腿,直到膝盖流出的血在地面上留下一道血迹;

  但是在饥饿的痛苦中,这种痛苦也算不了什么。杨夙的脑子都是空的,这一路上来的痛苦都不在思考,身上的伤口也仿佛不再发痛,因为他想吃东西的念头那么强烈。

  公野鸡的翎羽鲜艳的垂向地面,杨夙箭一般射出抓向树上的野鸡,野鸡惊慌失措的飞起,杨夙这一把,只捞到了三根尾巴上的羽毛。

  当杨夙瞅着那只野鸡飞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

  眼神好似一匹孤狼,饥饿与杀意支配着他,一步步的走到了有人烟的地方。

  食物的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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