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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万界博物馆-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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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一些小厮还有家人,他们得把月例拿去给家人。
  好在耿乐天和简旭然在这个世界并没有家人,不然如何安置又是头疼。
  赌坊虽小,但人声鼎沸,让人很怀疑这么小的空间是否要被汹涌的人群给挤垮了。
  如玉等人运用点特殊步伐,在人群中飘逸的穿梭,观察个周围的环境。
  简旭然和耿乐天在这儿有种酒味的现代感,经过漫漫岁月,但赌这一东西却流传了下来,赌法跟规则都没有大改变。
  “买大买小,买定离手!”伙计大声吆喝着,“下注了,快来下注!”
  如玉脚步一顿,随意地下了个大,压了全副身家三个铜板。
  伙计挥舞着身子,手拿着骰盅哐当哐当地摇了十几秒,开出来是——大!
  如玉身家翻了一倍,现在有六个铜板。
  简旭然和耿乐天都跟如玉一起玩过【末日游乐园】位面,见识过她的本事,知道她是个信奉数学概率的,压得肯定是赢得概率比较大的。
  简旭然见如玉连续压了三次,三次全中,身家暴涨到了24个铜板,忍不住问:“你是怎么计算的?”
  “什么计算?”如玉观察着周围,漫不经心地回道。
  “计算概率啊,教我一手!”简旭然磨刀霍霍地说。
  如玉转身给了他一个爆锤,“你还真信在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可以给你算概率啊?”
  “你要是说现代拉斯维加斯的赌场,那我也无法说什么,但这儿,可不是数学那样非黑即白分的一目了然。”
  如玉抛了抛身上的铜板,“有一种好东西叫做‘骗术’,专门坑骗新人和老人,像是古代这样的小作坊,更是鱼龙混杂骗术的鼻祖。”
  见简旭然听得茫然,如玉摇了摇头,伸手指了指其中一个人,那人是主持买大买小的伙计。
  “仔细观察人家的动作和眼神,眼睛是不是微微下移了,而在下移之前,他的眼神又是向什么地方看。”
  简旭然观察了好几次,还真看出了些门道,惊道:“他们在对暗号!”
  “可不就是在对暗号,不然你以为是什么,真当他们靠运气啊?”
  如玉心道:如果靠运气也就罢了,现代数学对每种赌术内容都做了分析,虽然达不到胜负五五的地步,但六四的概率也绝对是有的。
  真按运气,宁幻翎这傻小子之前也不会欠下那么多赌债啊!
  她是被那些二流子使用计谋给坑了,而二流子跟这赌坊里的人也有一些关系。
  坑人,是要做两手准备的,一个巴掌拍不响,其他人不配合,这个局也做不下去了。
  简旭然察觉出了其中的规律,有点儿了无兴致地说:”那我不玩了,没什么好玩的,一切都是骗局。”
  耿乐天吐槽:“你以为回到现代的赌坊就好玩了吗,照样也是骗局,只是骗的不明显而已。”
  简旭然:“……”看来得找个机会将赌这东西彻底说再见了。
  如玉不管他们内心是多复杂的想法,津津有味地观察着,然后寻找好下手的猎物。
  她不能在同个地方待太久,不然很容易被人看出她一直赢。
  她也不能一直维持着赢的胜率,得偶尔失手输几把。
  渐渐的,如玉的钱袋子越来越鼓,资本也迅速积累到了一两银子。
  在感觉赌坊里有人暗地里注意着她的时候,如玉见好就收,拉着两位小厮离开了赌坊。
  街道上人来人往,赌坊的位置也不偏僻,如玉进去和出来的时候都被许多人看见了,甚至因为她被仙人救治过的传说,受到的注目礼更是成倍瞩目的。
  简旭然看着那些百姓议论纷纷的样子,低声问:“公子,我们每天都要来赌场吗?”
  耿乐天:“备受瞩目,得不偿失。”
  欧阳如玉打开了手中的折扇,端着好一派风流倜傥的模样,手轻轻拂了拂额前的秀发,“长得帅,就是这么苦恼啊。”
  她哪不知道简旭然和耿乐天的意思,赌坊去一两次就可以,想要快速赚大钱不能靠赌,而且还容易与人结下仇怨。
  不义之财,岂是那么好得的?
  “这只是初始资金,还得想想其他办法。”如玉摸了摸钱袋子,寻思着。
  回到家中,苗栩没有想以往那样第一时间走出来看看她是否安好,来到院落里,听到大厅传来悉悉索索的交谈声,如玉才知道原来家里来客人了。
  稀奇了,宁家就一小门小户,除了她的病被仙人治好后迎来了一阵来访热潮,还没有其他人在别的时候登门拜访的。
  如玉没有进去,而是站在墙角处听了起来,简旭然个耿乐天无奈,也不得不和她一起听墙角。
  “姐姐啊,你一定要帮帮我,我这女儿性子倔,认定的事情十头牛都拉不回来,如果她一定要跟那罗家公子私定终生,那我家的脸还往哪儿搁啊!”
  “呜呜呜,我的命好苦啊,虽然我家是贫民,但宁为农家妇不为贵人妾的道理还是懂的,清清白白的女子,为何就一定要去做妾呢?”
  “在说我们与连家的人一早就定下了婚约,两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怎知去趟县城回来,我儿就变成了这样!”
  如玉听了个大概,大抵是她这位未曾谋面的表妹背信弃义,迷上了一位富家公子,在跟富家公子出逃未果被抓住,所以她母亲想要把表妹带来这儿住。
  住……那是没问题的,他们家房子大,收拾几间空房出来可以,但想白吃白喝的住,那是不可能的。
  那位妇人十句里有八局都要加上一句命苦,那他们家从小摊上宁幻翎这样的痴傻儿,难道就不命苦吗?
  “姐姐,你看看我这孩子,问什么都不回答,双眼无神,吃饭了才会动动,瞧着像是得了失心之症,我听闻幻翎的癔症被一位得道高人给治好了,那能否……”
  “且慢!”如玉走了进来,“小姨,这可帮不得。”
  妇人怔了怔,看着宁幻翎的模样有些认不出来。
  这,这还是当初看见只会对人笑着流口水的痴傻儿吗,完全不像啊!
  “小姨,我的癔症是被治好了,但那仙人嫌我惹了他的情境,第二天就把我扔了出来,在之后我怎么找路,都找不回仙人所在的洞府了。”
  妇人喃喃:“你,你就是幻翎?找不回是怎么回事?”
  “对,我是幻翎啊,找不回就就是找不回,一切自有缘法,这种事情无法强求的,再说了,我骗您对您又有什么好处呢?”
  如玉笑了笑,若有所思地看了那位仿佛得了失心症的表妹一眼,“我们是亲戚,打断了骨头还连着筋呢,我不会害了表妹的。”
  妇人哭了出来,紧紧地抓着苗栩的手:“姐,这可怎么办啊,难道我那闺女就一定要做妾侍?”
  听到“妾侍”两个字,那位没什么表情的表妹才微微动了动眼珠,只是目光呆滞的很。
  如玉进入门后一眼就发现她的不对,在这位表妹身上有着浓浓的邪魔之气,怕不是认死罗家公子,而是被人下了咒,邪魔附体,不得不认死!
  “不如这样,先在我家小住一段日子,我带她上上我们这儿镇上有名的清风庙,没准能解开表妹的心结呢?只是——”
  如玉狠狠地皱了皱眉,表情做的很形象生动,幅度巨大,妇人忍不住问:“只是什么?”
  “只是……”如玉叹了声,“我看表妹穿金戴银,我们家寒朴素,因我以前的痴傻还欠了很多债务,怕是表妹住在这儿会受委屈了。”
  妇人此时还能不明白如玉的意思,脸红红地低声道:“我们会给银两的。”
  这话苗栩就不爱听了,虽然出嫁后她和妹妹都没有来往,但逢年过节都会互相送东西,哪怕幻翎的病没治好也是如此。
  那么多年的交情,又是亲戚,不过是小住几日,哪能收银子啊!
  苗栩瞪了如玉一眼,呵斥道:“小孩子家家的,大人讲话你一边去!”
  这是如玉来到这个世界里,苗栩讲的最重的一句话,如玉低垂着头,一言不发地赶紧离开。
  她的娘亲怕是不知道,这位小表妹的病情,恐怕不是住几日能解决的,一个弄不好,可得月余了!
  宁家两老虽然有本事,但之前都被宁幻翎给拖累了,家中没有继续存款。
  把宁幻翎一个人精养,他们还能承受得起,但要在多加一个人,怕是父母两人就得省着巴巴过日子。
  有一点如玉也没说错,哪怕是精养,这位小表妹戴在身上的装饰品,宁家也买不起。
  “爹娘都比较好面子,但家中无存粮,还是得我出出力才行。”如玉走到一处偏房里,忽然顿住了脚,又往外走。
  简旭然和耿乐天一头雾水,连忙跟上:“公子,你要去哪儿,公子?!”
  且说苗乡带着她那失心的闺女出来,打算今晚就让她住入宁家。
  宁家虽然家徒四壁,但宁幻翎命好啊,先天的痴傻都能治好,可见是个有福之人。
  走到半路,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挖土声,走进去一瞧,便看见了宁幻翎指挥着两个仆从在挖土。
  “快,东西挖出来没有?”
  “唉,少爷啊,你这东西都埋了一年了,或许都被地下的虫子吃了!”简旭然哭戚戚地说。
  “绝对不可能,我特意用木头包好的!在快点,那是我去年过生日时我娘在寿喜坊给我买的桂花糕,我特意留了三片下来就等着今年过生日时吃,现在表妹来了,我要提前拿出来招待我表妹!”
  耿乐天扑哧噗嗤的挖着,叮的一声,还真的挖到了一件木头!
  苗乡和苗栩面面相觑,一个是惊讶宁家竟然如此之穷,一个则是羞愧,被当着妹妹的面揭老底。
  “姐姐,寿喜坊的桂花糕……”半晌,苗乡道。
  苗栩赶紧说:“误会,全都是误会了,因为我们家不常吃糕点,所以也没怎么买。”
  恰好此时,如玉的声音传来:“我很喜欢吃糕点,央求了娘亲好久才给我买的桂花糕,你们一定要轻拿轻放,小心点知道吗!”
  苗栩:“……”
  苗乡朝她尴尬地笑了笑,“不说这些,我们先去看别的东西吧!”
  等这两人走后,简旭然和耿乐天才停止了挖坑,脸不红气不喘,摸了把头上的水。
  他们体质好,简单的挖坑不会出汗,这亮晶晶的汗水都是率先往脖子上淋的水。
  “这样做就能让她们给钱?”简旭然问。
  “什么叫给钱,亲人之间哪能够说给啊,这叫提供人道主义的援助关怀。”如玉哼了声,心想,如果脸皮不是很厚,彻底赖上她们家,有点羞耻心的话,都不会好意思白吃白喝白住。
  如果真的什么也不给,那她也有别的办法能让她们出财,只是那时候手段就没有现在这么温和了。
  “叮——”的一声,耿乐天还在挖着东西。
  简旭然道:“老耿,别挖了,我们都要把坑洞给埋了你还在挖?”
  “叮叮叮——”耿乐天默不作声,仍是继续挖着。
  欧阳如玉上前一看,眼睛微瞪,好家伙,这地下还真的有东西,而不是她临时抱佛脚滥竽充数的桂花糕!
  这地下埋着的,是森森白骨!
  耿乐天将白骨挖了出来,这是一根人类手骨,股价纤细,应是女子。
  如玉扫视了眼这片小池塘,神情凝重:“难道这里以前是乱葬岗?”
  不然为什么会出现一些白骨?
  简旭然吞咽了下喉咙:“从来没听说温县有什么乱葬岗,我们该不会是扯到什么谋杀案里头了吧?”
  耿乐天问:“还要不要继续挖?”
  如玉眼里一片冷凝,“挖!”


第289章 我是宁彩臣(4)
  整个宁家就这么点人,如玉封锁小池塘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宁父还没从做工里回来,苗栩又得招待上门请求帮忙的妹妹,就这么被如玉误打误撞毫无阻碍的从小池塘里开挖。
  简旭然和耿乐天并非凡人,之前为了演戏才控制自己挖土的速度,一旦不用演戏,土壤纷纷被挖出,如漫天洒下了黄泥土,只是过了半个时辰,这片小池塘几乎就要被挖空了。
  而如玉,也从土里挖出了一副完整的人类尸骸。
  她低头看着躺在地上被东拼西凑的骸骨,脑海里回想起这些骸骨所在的方位。
  被埋下的骸骨不是同一片地方挖出来的,有的在东边有的在西边,很显然是死者被人分尸所埋,而这埋的方位不同,也是想要不被人发现。
  观其尸骸大小,这应该是个女人的骨架。
  自家小池塘挖出了一具骸骨,事情绝对不能善了隐瞒下去,所以如玉派耿乐天去通知苗栩。
  这厢,苗栩刚送走自己的妹妹,替方潇潇整理房子,她妹妹命好,嫁给了临镇一位富户方家。
  这门亲事,当时还是苗乡自己主动赖上人家的,说是与对方有了肌肤之亲,好在方家公子对苗乡也有些许好感,明知她在撒谎也应承了下来。
  对此,苗栩也不知道说些什么,不过看方潇潇的穿着打扮,也知道她们的生活过得极好,这次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才上门求助与她。
  苗乡走时想要给苗栩一些银两,但苗栩坚决不肯要,再说下去她都要发火了,苗乡这才作罢。
  “潇潇啊,你就在大姨这里好好住着,不要怕生,大姨这儿山清水秀,比起你在的洛县要好玩的多。”
  苗栩摸了摸这孩子的脑袋,有些心疼,这也是个命苦的孩子,小时候她出生的时候她还抱过她呢,如此粉雕玉琢一姑娘,怎么就成现在这样了?
  方潇潇的症状是失心,跟宁幻翎之前的痴傻不同,方潇潇什么都听得懂,但她就是拒绝和其他人沟通,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其他事不闻不问。
  就为了一个男子,值得变成这样吗?
  苗栩轻叹了口气,谁不是从那个年纪过来的,但也就是从那年纪过来的,才知道怎样做才是对孩子好啊!
  “潇潇,你别怪你娘,你娘也是疼你,所以才不忍你做如此傻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早就应承好的东西哪有说改就改的道理?
  再退一步说,哪怕你真与那青梅竹马无缘,退掉这桩婚事也就罢了,你又何必上赶着去做人的妾呢,那位公子如果真有这么好,也绝对不可能勾你去做妾的!”
  苗栩语重心长地说,希望这一番话方潇潇能听进去。
  如果她喜欢的人家是高门大户也就罢了,去做妾也不会太过委屈,偏偏那户人家跟方家的条件差不多。
  方潇潇嫁过去,那是能做正室的,何须做妾?
  方家人和那家人谈不拢的原因也是如此,自甘为妾,那是自甘堕落,不仅那家的人会瞧不起方潇潇,也会瞧不起方潇潇的家人!
  世人都好脸面,真让潇潇以妾侍身份嫁过去,那方家的人也不用在洛县里生存了。
  方潇潇仍怔怔地看着前方,对她的话没任何反应。
  见此苗栩也不再多说什么,继续整理着被子,结果理着理着却从被子里摸出一块金锭。
  她们家没有积蓄,赚多少就用多少,日子紧巴巴地过着,哪有金锭?
  毫无疑问,这块金锭是她妹子悄悄塞进被子里留下来的。
  苗栩又是重重一叹,手紧紧地摸着金锭,“我妹何须如此?”
  她看着一言不发怔怔出神的潇潇,脸上满是愁容,这下好了,原本只是想顺手帮帮,都得变成尽力去帮了。
  都怪幻翎那孩子,闲来无事在池塘那儿挖什么东西啊!
  “夫人,不好了,夫人,不好了!”简旭然慌张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苗栩赶紧走了出去,大惊:“出了什么事,怎如此慌张?”
  “夫人,幻翎少爷他,幻翎少爷他……”
  “幻翎?幻翎出事了?!”苗栩自动脑补,一口血气从心口涌上脑门,手拍这胸脯,看着竟是要晕过去!
  简旭然暗道不好,装过头了,急忙道:“不是不是,幻翎少爷他在池塘那儿挖出了一具女尸!”
  “女尸?!”苗栩眼睛一瞪,被吓得一口气喘不上来,这下是真晕过去了。
  在简旭然扶着苗栩的时候,床上坐着的方潇潇目光微动,站了起来往外走。
  一个时辰后,一堆官差围在宁府的池塘左看右看,其中一位文人打扮的人手里拿着登记簿,上面记载了这间房子的出租记录,似是想要从中看看能不能找到女尸的身份。
  “你们这间屋子是丁卯年被你们租进来的,而在此之前空置了好多年,也不算空置,期间还是租出去过,但不到一星期那些人就退租了。”文人摸着八字胡道。
  “为何退租?”宁父拱手问。
  文人摆了摆手:“好说好说,因为这儿闹诡啊。”
  诡?!!
  苗栩刚醒来就听到这句话,又是被吓得再次晕了过去。
  文人下一句才悠悠传来:“不过你们放心,这诡已经被清除了,你们住在这儿都要二十年了,不都好好的吗?”
  “在空置的时候,听路过温县的一侠士听到这儿有诡,特意上门来除诡。”
  文人回忆着,神情满是憧憬:“那天晚上,夜黑风高,狂风大作,那侠士如雷霆般怒斥了一句:孽畜受死!顿时从天上毫无预兆的降下一道惊雷,噼里啪啦吵个不停,仿佛有人在跟这雷霆相斗一般。”
  “我们的捕快不敢靠近,等鸡打鸣了,天亮了才敢进去,侠士已消失无踪,而这间屋子也恢复正常了。”
  宁父松了口气,随后又皱眉问:“那我们池塘里的这具女尸?”
  文人将登记簿给合上,“不知。”
  “啊?”
  “有可能这具女尸就是当初闹诡的真凶,也有可能是故意被人抛尸埋在这儿的,既然被挖出来了,那就找个无名坟地入土为安即可。”
  “大师且慢,小弟我还有一事不明。”见文人要离开,欧阳如玉立刻挽留。
  她道:“我想问问,除了我们和那几位短租的之外,这间屋子上一任主人是谁?”
  文人翻看了下登记簿,“是一位叫做何若兰的女子,这位女子行踪成谜,被登记成为失踪人口,不过你放心,这具尸体骸骨不是她的,因为何若兰在上百年前就已经失踪了。”
  “看这具骸骨的成色,死的再久,也不可能是死了上百年,几十年还差不多。”
  文人说完,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欧阳如玉看着地面的骸骨若有所思,何若兰,兰若寺,这两者会有什么关联吗?
  “哎,方家小姐快放下,这污秽物不是你能碰的!”耳边传来一声惊呼,如玉转头一看,就发现方潇潇竟然抱着一堆骷颅在胸前。
  她还是那副不问世事的样子,但手里抱着的骷髅却抱得很紧。
  简旭然还要费一番力气,才把骷髅从她手中拽出来。
  耿乐天好奇地问:“这失心症,难道也会让人智力下降,变成痴傻儿?”
  如玉摇了摇头,眼里一片深思,她看不见得。
  这一夜发现了骸骨,就不会有个美妙的夜晚。
  宁父夜里陪着柔弱的宁母,而如玉也回房中休息,今晚在大厅里守着骸骨的简旭然和耿乐天这两人。
  这两人已经有淬体三重的实力,别说是区区一具骸骨,就算真的来什么魑魅魍魉也不再话下,如玉让他们守着,自然是放心的。
  只是到了半夜,她忽然一阵心悸,从床上躺了起来,左思右想也寻不到心悸的来头,就思绪放在今晚发生的事情上,难道……
  如玉立刻穿衣起身,往大厅正堂走去。
  正堂一片灯火通明,因为守着一具尸骸,虽然简旭然和耿乐天都很有把握,但还是没胆大到黑漆漆的守着。
  烛光给了他们很大的安心感。
  此时夜黑风高,万籁俱寂,如玉悄悄走入了大堂,印入眼帘的是简旭然和耿乐天昏昏欲睡的模样以及……
  一个背对着她的女子!
  如玉心里一凛,一步步走到女子那儿,伸手拍了拍。
  女子毫无反应。
  “这人不是邪魔,不然被我诡见愁给拍中不会没反应,但也绝不是正常人,正常人被拍中可不会一点反应都没有。”
  如玉再往前走了几步,来到了女子正面,那赫然是方潇潇!
  方潇潇正抱着一根骷颅在那儿默默垂泪,陷入了自己的思绪中,无论如玉在她面前做什么都毫无反应!
  一阵劲风从简旭然和耿乐天脸边划过,他们登时一个激灵,毛孔缩紧,被一股强烈厉害的气息给吓醒了!
  简旭然声音都是抖着的:“你你你你——”
  如玉轻嘘了声,将目光放在另一边,似是在问:怎么回事?
  简旭然和耿乐天眼里瞳孔倏地放大,这里什么时候混入了一位女子进来?!
  耿乐天眼睛微眯,忽觉这个女子的装扮有些眼熟:“方潇潇?”
  如玉压低着声音说:“我有点不放心,过了一看,就看见她已经在这儿了,你们是怎么看门的,不知道她过来?”
  简旭然和耿乐天两人是在大厅的外头,而风潇潇所在位置,可是进入了内庭了。
  想要进入内庭,就必须得经过外头,这么大一个活人在简旭然和耿乐天眼皮底子底下经过,还不让他们察觉到,本身就很突兀。
  “我,我不知道,我一直守在这儿,渐渐的就觉得困了,所以眯了一下。”
  耿乐天点了点头,“我也是,忽然觉得有些困,所以靠在这儿睡了一觉。”
  如玉皱了皱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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