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快穿炮灰女配-第3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还会在背后骂他人傻钱多好糊弄。
刚刚在明歌去医院的时候,宁佑玺和自己的一个懂钢琴的朋友打了个电话,把事情说了一遍,那朋友一一看到他给发过去的钢琴照片,立马说三百万美元已经是餐厅对他优待了,这架钢琴属于古董级别了,有价无市!
“宁总,你不会要给他们赔这钱吧,这不行,你赚的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哪里能这样任着他们狮子大张口,时小姐这样说话,明显和那个经理联合起来讹诈,我们报警吧,就不信还没天理了。”
夏露这样咋咋呼呼的,那位经理已经不耐烦的报警了……
夏露毕竟是个公众人物,且宁佑玺又是海林城里的商业宠儿,帝国各大娱乐版面第二日就将这两位登上了头条。
各家娱乐杂志的标题也是千篇一律:夏露与男友在米国一间西餐厅用餐被索赔千万!
夏露与某富豪男友双双出入米国某餐厅,浪漫约会泡汤惨被拘留!
当然,还有一家帝都的杂志标题更劲爆,夏露身为小三泼富豪未婚妻一脸热咖啡,千万钢琴惨当炮灰。
总而言之,夏露还没回国,国内的记者们已经闻风而动,全都关注着夏露的归期,准备拿第一手资料。
这一家西餐厅以它高大上的档次闻名,能开这么一家西餐厅,身后肯定有人有势。
最后赔偿的金额由原来的三百万米元变成了一千万米元,甚至就连明歌的身体伤害、精神损失费也由一百万变成了二百万,这事才在庭外和解,也算是私了。
明歌并没有关注到国内的娱乐新闻,不过这一次,她倒是妥妥的出了一口恶气。
虽然赔偿的这点钱对宁佑玺来说并不算什么,但宁佑玺这种高傲自负的人栽这么个跟头,肯定憋气的不行,明歌只要想一想宁佑玺憋气憋到便秘的表情就很愉快。
她拼死拼活了这么些日子,如今总算踏出扬眉吐气的第一步,真真是值得庆贺,虽然这一步其实不在计划里,属于意外之喜。
两百万米金不是小数目,将院长垫付的手术前还上后还剩好多,明歌把这些钱全都存在一张卡里,给了时父。
时父一生都在经营着他的时家王国,如今如同退休一般天天闷在屋子里,偶尔出去也只是散散步呼吸呼吸新鲜空气,这种日子对一般年老的人来说,或许惬意的很,对一个功成身退的富翁来说,或许也是一件优哉游哉的事,可时父不同,时父把自己定义为了一个商业失败者,他心底一定对宁家恨之入骨,可他偏偏没有翻身的资金,就算想报复如今也只是以卵击石,所以对时父来说,这样的就如同一个牢笼将他套在了里面。
哪怕他每天和时母在一起笑容满满的,一家三口晚上偶尔看电视的时候也其乐融融,可他心里一定是郁愤不甘的。
明歌和宿主一样没有商业头脑,这些钱放在她这里不过是一滩死水,但时父不一样,时父在商场闯荡多年,要不是被宁家坑了一把,他的时家王国还会一直发光发热。
这些钱给了时父,可以让时父找个目标奋斗,不再胡思乱想,何乐而不为,唯一头疼的是怎么解释这些钱的来源。
第118章 总裁的女人
“前几天在一个店里弹钢琴,他们钢琴被客人损坏了,因为钢琴挺贵,那客人赔了好大一笔钱,这些钱是经理奖励我及时把客人堵住没让他们跑了。”
“那也不可能这么多啊!”这些日子柴米油盐酱醋茶,时母已经深深知道一块钱有多重要了,明歌拿出来的可不是一千元或者一万元啊!这可是二百万米元。
“这算什么!”明歌摆手,故意叹气道,“那架钢琴给赔了一千万呢,我要是没把那客人拉住,餐厅哪里去找一千万去。”
时母咋舌,觉得自家女儿说的好有道理,可是一时又觉得哪里怪怪的,后知后觉的从这些钱给她带来的冲击感中清明,拉着自己女儿的手疼惜道,“你不是说你在公司上班吗?怎么给人去弹钢琴了,怪不得你这两天老用热水泡手,一定是每天弹钢琴手指乏累的很吧,你这孩子,从小到大都没有吃过这样的苦!”
明歌对时母好一顿安慰,才重新将气氛活跃,她听着时父叹了口气,大概时父也想对她说点啥,只是话都被时母说完了,时父只能沉默。
经过这一事,明歌干脆将西餐厅的工作辞了,每天坚持练武,坚持去校区当乞丐!
她这具身子因为引产的缘故,且引产完那几日四处奔波没有休息,她能深切感觉到这具身体如今体质很差,非常差!
她必须得让自己强大,不管身体还是外在。
试镜过后,虽然被通知进入复试,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明歌自然得请那位学生社长海吃一顿以示感谢。
这位学生社长每天都会默默的在明歌卖艺摊子旁蹲下围观,能被明歌邀请,他实在高兴,蓝色的眼睛亮灿灿的像是会发光一般,“小明,有位学长多年不见来看我,能不能连他一起请上,学长也是帝国人!”其实他主要想让学长为他活跃活跃气氛,因为他和明歌在一起,哪怕是他滔滔不绝说个一小时,明歌的回应也仅只是一两个字!这让他好苦恼啊好苦恼。
明歌自然同意,只是在餐厅看到与学生社长一起来的那个男人,明歌微笑的脸顺便冷却。
是严霄。
宿主那一世,到死都想找严霄给她一个解释,可一开始严霄躲她,最后她被卖在小山村折腾了那么多年,本该青春正茂,却生生被折磨成一个历经沧桑老态龙钟的妇人,所以哪怕严霄站在她面前,她都不会用自己的落魄潦倒的样子去面对严霄去质问他。
宿主那时候逃出小山村在一个餐厅洗碗打工攒机票钱的时候,曾有幸见过严霄一面,那个时候的严霄依旧带着眼睛文质彬彬,绅士而有风度,这么几年的时间让他越加成熟有魅力,和他一起用餐的女子,被他温柔以待倍加呵护。
宿主在通往后厨通道的那扇门后面,瞧着举手投足都让人着迷的严霄,瞧着他身边娇蛮可人的女子,看着看着便泪如雨下,她好想冲出去质问,好想拿把刀子将严霄砍杀。
可终究宿主心底的父母双亲占了上风,她不想自己再陷入牢狱里,连父母亲的面都见不到,那个时候的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已经过世!
说到底,其实是她怕了。
论心思城府,她比不过这些人,论如今自己的财力权利,在这些人的眼里更是不值得一提,不管严霄还是宁佑玺,捏死她就如捏死一只蚂蚁。
她怕了。
她不想再招惹到这些人,这样憋屈的死去,她还有自己的父母亲,她好久好久没有见到父亲没有见到母亲了,她的亲人们,她的牵挂。
她对这些人,怕的甚至宁愿退避三舍。
后来严霄走的时候,宿主还曾尾随他进入停车场,看着他与那女子在车上热吻,缠绵悱恻,他们的车窗没有拉上去,宿主听到那个女人说:不要,有人在看。
严霄的扭头瞟了宿主一眼,回答说:不过是路过的清洁大妈,没事!
那一句话,让宿主彻底没了与严霄对峙的勇气。
她以这种样子出现在严霄眼中,不过是给这些人徒增笑柄而已。
如果说宿主最恨的人是宁佑玺,那么她最怨的人就是这个被她当做哥哥一样爱戴的严霄!
这个被宿主当做亲哥哥一样的男人,是他把宿主推向了深渊,可以说,严霄不是杀人的人,可是他递的刀,不管是什么原因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宿主对他的怨恨比宁佑玺更多,因为他是宿主最信赖最爱戴的人,被最亲近的人背叛。远比被陌生人背叛伤害更大。
明歌没想到宿主心心念念的人,会在这个时候以这种方式遇到,她还想着杀回海林城的时候将宁佑玺收拾了再找这人算账,结果现在不费吹灰之力她就能遇到他。
见到严霄,虽说惊讶,然而更多的是激动。
是那种终于可以把埋在心底的怨气找个地方发泄的激动。
“小明,来来来,我向你介绍,这是我的学长,也是帝国人哦,很厉害的……”
“我认识他!”明歌打断学生社长的话,大概是觉得自己语气太过生硬,她有些歉意的朝学生社长笑了笑。
“你们认识啊,那太好了!”学生社长虽然觉得气氛有点怪怪的,不过他并没有多想。
“是挺好的!”明歌继续保持微笑,朝严霄作请的姿势,“霄哥哥,请坐,今天我请客,不醉不归呀大家!”
她言语轻柔,目光明亮,脸上的笑容没有一丝勉强,除了刚开始在她脸上看到的惊讶之外,严霄从她脸上,再找不到半丝能泄露她情绪的表情。
他几次想开口说话,最后都变成了沉默。
倒是明歌,似乎没有丝毫芥蒂的在与学生社长聊她与严霄的邻家关系。
“他是我的邻家哥哥,小时候我老是爬在他背上,我每次想坐秋千了,也是找他推我,霄哥哥对我非常好呀,我妈妈不给我吃糖,都是他偷偷的递给我,我很小的时候,只以为霄哥哥就是我的亲哥哥呢!”
~~
一个人带孩子真的太痛苦了,我中午连饭都吃不上,衣服什么的都得等到小白下班回来才能洗,上网更不可能的事,昨天还暗搓搓的想要加更,可是我连基本的两千字都写不到,今天会有推荐票的加更,胖六点起来码到现在了,胖说这么一堆不是诉苦也不是凑字数,只想告诉大家,胖已经尽力在更新了,所以那些喊着更的慢要弃文的,你们默默的弃就行,真的不用留言,你们这样说也改变不了胖天天带娃的现实。
第119章 总裁的女人
“哦,你问我来你们校园是不是想感受一下霄哥哥待过的学校?当然不是,我去学校是去卖艺呀,你忘了,我每天卖艺赚钱!”
“你眼神为啥这么怪?难不成觉得我不差钱?”
“哦,我不是为了体验生活,我真的是为了赚钱,真哒一点都不骗你!”
“我父母的确不给我提供经济援助,主要是他们也没钱,我家的钱都被人骗光了,这个人霄哥哥也认识,当初就是他介绍给我的。”
“霄哥哥,你怎么不说话了,当初还是你介绍我和佑玺认识的呢,大家都称赞我和佑玺是郎才女貌门当户对,我还没感谢你这么好的眼光呢!”
话剧社的这位社长,被明歌绕晕了,他自己撸了好半天,突然才反应过来明歌说了些什么,一脸惊讶的扭头望向严霄。
严霄的目光一直在明歌身上,他看着明歌微笑着,仿若云淡风轻的说着这些话,他想去扶眼镜的手指头在餐桌下看不见的地方,与餐巾绞成了一团。
“明歌,我来就是为了找你的,嫁给我好不好!”
他的眼镜镜片在顶灯的映射下反射出明歌的倒影。
明歌对上他,她听到这样的话,这样突兀的求婚,这样草草的没有一点意义的求婚,并没有愤怒或者惊讶,而是,依旧微笑,平和的,礼貌性的微笑,多一点太虚假,少一点太僵硬,明歌的微笑,好似清风拂面,好似暖阳煦人,“好啊!”
他求婚求的潦草,她亦回答的敷衍!
严霄低头,他的一只手伸进口袋里,许久才拿出一个小盒子,起身缓缓的走到明歌面前单膝跪下,“明歌,嫁给我吧,我发誓,我会用自己毕生来宠你爱你护着你,你在家负责貌美如花,我负责赚钱养家!”
这一句话,是明歌从小到大的愿望,严霄自是知道的,他手中的盒子已经打开,里面是一只镶钻的戒指。
明歌看着跪在地上的人,周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聚了许多围观的客人,外国人浪漫而又开放,大家都在朝明歌叫着答应他答应他。
包括那位学生社长,在瞬间的黯然以后,立马也欢呼着朝明歌喊:小明快答应,小明答应学长啊!
“好!”明歌端坐,眉眼含笑的望着严霄,在大家一遍遍的答应声中开口。
她这样一说,周围的人顿时响了掌声,那位学生社长朝严霄大喊着,“学长发什么愣,还不趁这个时候把戒指套在小明手上!”
严霄的确愣住了,他预想着被明歌甩巴掌,或者是被明歌愤怒尖叫的捶打,他知道自己这一次的决心或许只会得到明歌的嘲笑讥讽,他有心理准备,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他要坚持到底。
然而他没想到,一次就成功。
他抬眼与明歌的笑容对上,明明她笑的眉眼弯弯,目光煦然,明明她的脸上,此刻在灿然的灯光下显的明媚照人,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因为惊喜意外而万分激动的心情,在对上明歌的笑容时候,却有种脊背发凉的感觉。
“明歌,你真的愿意嫁给我吗?”严霄再次确认。
他并没发觉,他自己的声音无知无觉的带了乞求之意。
“我当然愿意啊!”明歌明目皓齿笑容粲然!
只是在严霄要抓她的手想为她戴戒指的时候,她一直交叠放于膝上的手飞快移开,躲开严霄的碰触,“不过你真的确认要娶我吗霄哥哥?你不会后悔不会犹豫,不顾一切人的阻拦真的要娶我吗?”
“真的!”指尖与明歌的手擦滑而过,那一丝微热瞬间自指尖消失,快的好似是他的错觉一般。
这是他唯一想要亲近的女人,也是他唯一会因碰触到她而心生欢喜的女人。
他的目光不由自主的落在那一双手上,那一双手,他曾拉过无数遍,纤细滑嫩的手曾经一度让他觉得握着她的手,心都会软成一汪水
可目光所及,那一双手不仅粗糙了许多,没了以前的白嫩润滑,手指上甚至还有一些划痕,想起她每日里为了那点钱在那些烟熏雾绕的小摊中央一坐一下午,这双手也需要弹一下午的古筝,明歌,她从来没吃过这样的苦,他的心揪成一团,回应明歌的时候也更加真挚深情,“明歌,我不会后悔,永远不会后悔,我想永远的和你在一起,我会用尽自己的一切来呵护你,明歌,我会为你撑起一片永不坍塌的天空。”
“真的吗?”
明歌目光灿灿的,似乎因为严霄的话而明亮了许多,使得严霄越加有了勇气,“真的,相信我明歌,我以后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
明歌的手再次躲开严霄,她的笑意越来越深,眼睛里的光芒越来越亮,眉眼弯弯的她,此刻笑的灿烂而又夺目,就好似那黑暗中缓缓绽放的昙花,美的令人心惊,令人窒息。
严霄一时怔住,明歌这样的笑容令他痴迷,然而痴迷的同时,他却有种不好的预感。
“你不会嫌弃我曾引产过一个六个月的孩子吗?”
“你?”严霄的眼中的痴迷瞬间被震惊淹没,大脑瞬间一片空白,那一刻他想问,想问是不是他的孩子,想问她具体是怎么回事,可是下一瞬清醒,立刻坚决道,“明歌,我不会嫌弃你,你就是一个骄傲的公主,没有人能嫌弃你。”
“那么,你也愿意娶一个因为引产过别的男人的孩子,而被切除子宫,这辈子都无法再生小孩的女人?”明歌笑眯眯的,对于严霄的话,她脸上没有半点动容。
宿主当年虽然没有切除子宫,却永远都不能拥有一个自己的孩子,一个和自己血脉相连的亲人。宿主更因此在那个遥远的小山村里被转卖无数次被人当牲口一般对待,那种日子,明歌回想一下宿主的记忆都觉得是噩梦。
明歌甚至都不愿回想体验宿主当年带着怎么样的心情在那些人一遍遍的毒打谩骂下坚持逃离,曾无数个夜晚,宿主都想问严霄为什么!
~~~
推荐票的加更,谢谢大家的理解,真的狠高兴很高兴
第120章 总裁的女人
为什么,那样对她?
为什么要那样做?
为什么?
宿主至死都想问的话。
明歌这一次,就没打算让严霄能如同宿主那一世般干完坏事,一转身就潇洒的搂着别的女人入怀!
明歌这一次说完,严霄的脸色煞白,他唇动着,半晌方才想起要表明自己的心迹,只是还没开口,明歌已经先他一步继续说,“你不要再说你不介意,你是你们严家的三代单传,你妈妈你爸爸你爷爷你奶奶盼孙子重孙子的的心我打记事起就知道,你确定你能搞定你的亲人和我结婚吗?你确定你和我结婚以后不会离婚吗?霄哥哥,你确定你的家人能接受这样的我?”
明歌一连串的反问,将严霄的嘴彻底堵上了。
他脸惨白着,神情挣扎,单膝跪地的他因为明歌的这些话而失态的跪坐在了地上。
明歌这话是用帝国语说的,一旁的学生社长听的迷迷糊糊,围观的众人更是没懂,这些人见男人一脸沮丧明显是不再继续求婚了,顿时遗憾的散开,相互和自己的同伴议论着不知道被求婚的女人说了什么让男人打的退堂鼓。
“那个孩子,是我的吗?”
“你觉得呢?”明歌依旧微笑着,她脸上的笑容那么和煦,那么明媚,可此刻的严霄却觉得这笑容就如同一把把刀剑刺进他的眼中。
“抱歉我去个洗手间!”他几乎是逃一般的离开明歌的视线。
“你们,怎么了?学长他,怎么回事?”一旁的学生社长这才有插嘴的余地。
“没什么!”明歌笑着,若无其事说,“学长今天拉肚子,他忍不住了!”
严霄再回来的时候,脸上的便秘表情终于消失了,举手投足间恢复了他的一贯风度翩翩。
饭毕,严霄先对明歌说,“我送你回去!”
“不用,我约了出租车!”明歌自始至终都不曾与严霄翻脸,或是冷嘲热讽,她一直笑的春风和人,脸上那柔美的笑容,让恍似觉得她是个不知忧愁没经过风浪无忧无虑的女人。
“我送你!”严霄坚持。
明歌放下刀叉,她抬眼与严霄对视。
明明她脸上什么讥讽的表情都没有,嘴角微翘着笑的恬静,眼中更是一片清亮,可严霄却被这目光盯的,心虚的想起了那晚他送她回家却最终发生的事。
“你路上小心些!”他最终妥协。
“谢谢霄哥哥的关心,我会小心的。”
严霄后知后觉的想到刚刚他那位学弟劝酒的时候,明歌回应连果酒都不喝事,想到以前明歌的餐桌前必备红酒,如今她连果子酒都不碰,再联系明歌这话,严霄越加有种明歌这是在暗指自那日后,她已经不再相信任何人,不管去哪里都会无比“小心”。
他心底说不出的憋闷羞愧,他其实更想明歌质问他为什么,或者哭着将他捶打一顿,也好过她这般的云淡风轻,无悲无怒!
严霄的车一直跟着明歌的出租车到了她家楼下,他远远停下车子,在朦胧的路灯下,看着她微笑着和出租车司机说再见,待出租车远去,她的笑容才收起,站在路灯下的她,脸上没了笑意,似乎春风暖阳都远离了她,她的身上如同罩了一层薄霜般,清冷的让人无形中有种秋天来了般的寂寥萧瑟。
在路灯下站了许久的明歌,就在严霄重新鼓起勇气想走近时,她却转身,步伐优雅的朝宅子里走去。
她的背影在路灯下拉长又拉长,直到消失不见,严霄这才伸手捂眼。
明歌复试的试镜依旧顺利过关,这一次她要演的是一个华人打星,她的武术多多少少为她添了优势,里面虽然只有几个镜头,能在这样一个因为第一部大卖而拍的第二部续集里露脸,对明歌来说,这起步已经算是很高了。
大概是她的武术实在是让导演印象深刻,又或者是她的演技和外语都不错,这部电影拍完的时候,明歌又接到了几个电影的华人小角色,大部分都是以打星为主。
三年时间,明歌在各个影视组里跑龙套,她这个华人打星也算是有个招牌了,甚至有时候,有些电影的武术指导还会私下找她探讨。
时父的的心脏病自从做了手术以后,一直都很稳定,如今他也有了自己的一个公司,每天精神奕奕的,比年轻人还有干头。
明歌真正翻身,是在第四年的时候,帝国一个电视台新办了一期明星秀节目,就是找几个不同领域的明星,在节目里各种闯关挑战,或者一起做游戏,在米国跑龙套的明歌并不知道自己在国内已经有了一定的影响力,尤其她每次出场都是打星,她在大家眼里都快成了功夫代言人。
这个节目的创办人辗转联系到明歌,询问她愿不愿意加入这个节目组。
明歌自然愿意,她研究过这个电视台的综艺节目,如今国内最火的就数这些明星秀的节目,尤其是这个电视台的先前的几个综艺节目更是改变了综艺界的风向标。
她在外蛰伏三年,缺的就是一个契机,如今这个机会,她岂会放过!
下了飞机,独身一人背个双肩包的明歌一出机场就被无数的男女包围。
好几个记者挤着将她围住,各种外语飚飞朝她问候。
她在国内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吗?亦或者是�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