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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一品兴农家-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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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有香超桃李外。更同梅斗雪霜中。’贤侄女,作此诗者。当是大才啊!这样的诗我竟然没读过,当真遗憾哪!”孔大人道。
理郡王笑笑,道:“天下好书,不能通读。如此盛会能知一篇好诗。已是幸事了。”众人点头称是。理郡王又拿起一张花笺,读道:“‘月月常谢月月殷,季候不论秋与春。纵有牡丹真国色。动人只余十日新。’2这诗作得也妙,看来。今次作诗,是杨小姐夺魁了。”
理郡王话音刚落,大家的目光立刻就落到了杨小姐的身上,不同于看赫儒依的嫉妒、嘲讽、冷眼,对于杨小姐,所有人的目光都充满了敬佩与艳羡。而赫儒依也顺着大家的目光看去,只见一女子眉似远山不染而黛、唇似樱桃不点而朱,前额饱满、鼻若悬胆、墨发如瀑,身材姣好,细看之下,竟隐隐与当年那个娇俏的身影渐渐重叠,却原来这杨小姐不是别人,正是当年与赫儒依过不去,今又与她抢夫君的杨芷!
赫儒依轻哂,杨芷作为侯门世家的嫡小姐,她自然有这不同寻常的骄傲,她以月季自比,虽受到了打击,但坚信赢的是自己,即便对方国色天香,她亦不放在眼里。这样的女子若不是与她是情敌,那赫儒依真想与之相交了。只可惜,女人的友谊可以成立在共同讨厌一个女人,但一定会失败在喜欢同一个男人。所以,她们注定成不了朋友。
这场斗诗终在杨芷的高调胜利下结束了,众人也在孔家人的引导下去了餐厅。
“依姐姐,刚刚淑和太妃遣人来说,过两天要去普渡寺祈福,还会在那住一晚,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孔铃兰跑到赫儒依这边神神秘秘地对她道。淑和太妃是悯郡王的母妃,如今掌着悯郡王府。
“我还是不要去了,估计淑和太妃是中秋夜宴的时候没参加,没见过你,这次想要好好看看你呢,我就不去凑趣了。”赫儒依并不信佛,所以对大家说的拜佛什么的也不感兴趣。
“去吧去吧,我跟你说哦,普渡寺和白马寺不同,普渡寺在京郊的燕山上,每到秋季,漫山的红叶,漂亮极了!你不爱赏花,可没人非要你对着枫叶说出四五六吧?还有啊,那山上有个天池,红枫叶吹落到那清泉里,映着蓝天,别提有多美了!”
孔铃兰不遗余力地游说赫儒依一起去,大抵也是想要她过得开心些,总在府里呆着,能有什么趣味?赫儒依也知孔铃兰的苦心,也想好好到郊外去玩乐一番,就点头同意了。
在孔家吃完了晚饭,赫儒依甚至来不及在看到齐陆离一眼,就离开了孔府。
赫儒依多多少少是有些遗憾的,她越来越觉得没有安全感,她长久没见到杨芷了,今日乍一看见,真是觉得大家闺秀、文采风流,赫儒依从来不是不自信的人,可今天看到了那么优秀的杨芷,她突然有些自惭形秽,当然,这自惭形秽无关文采,只是因为杨芷的那股子自信、骄傲与美丽让她感到了浓浓的威胁。
可是,之前她与齐陆离也常常是聚少离多,齐陆离与杨芷相处的时间也不比和她相处的时间短,她一直没有觉得有什么,可今日之是因为杨芷的出现吗?赫儒依觉得可能还不是。她今天总觉得齐陆离对她有着淡淡的疏离,这疏离才是最致命的东西。
他们在花园角落里时,齐陆离只小小地握了一下她的手,往常齐陆离总是克制再克制才能忍住不去拉着她的手、抱着她,她也知今日人多眼杂,可这股子直觉还是吓到了她。还有,当大家都聚在大凉亭里作诗的时候,她时不时地看着齐陆离,齐陆离虽也看她了,但她在他的严重没有读到任何温柔的感觉。
赫儒依很怕自己是多想了,只好甩甩头让这股子心情远离自己。
赫儒依觉得,她大抵也是需要出去走走,才能让自己的心情疏解开来。
第二日,赫儒依也没什么事儿,觉得有些日子没见金元吾了,就想去金府看看他。她想,自己还是不要太累了,要适时地放松自己。
金元吾这次也在京城许久了,但因为太忙,从未有时间出去游玩,听赫儒依说完之后,他亦同意也会去普渡寺。
九月初一,清晨的浓雾还没有散开,在小二的陪伴下,赫儒依就同孔府的马车一起出发了。
秋季雾大,走到哪里都像是仙境一般,充满了神秘的诱惑。
“依姐姐,你设计的这个耳环真漂亮,前几日去礼部侍郎家参加诗会,好多小姐都说这个漂亮,听说是独一无二的,都羡慕得不得了呢。”孔铃兰就喜欢坐在赫儒依的马车里。
“这会儿不嫌弃它显得自己是吃货了?今儿你可是见淑和太妃,让淑和太妃觉得你贪嘴,小心人家不喜欢你。”赫儒依打趣她。
“淑和太妃只会觉得我与众不同!”
“你怎么这么自信!”赫儒依夸张道。
“因为连我母亲都说好看的,那就肯定不会差!”孔铃兰得意道。好吧,孔夫人的审美,的确很好,就从那满园的月季就能看出来了。
两个人的笑语伴着清晨凉爽的空气,传出去很远,让整个队伍都变得欢快起来。
当大家到了普济寺的时候,淑和太妃还没有到。时间尚早,赫儒依就先在寺里参观起来。
这时候晨雾渐渐散去,整座寺庙在薄雾的掩映下,显得飘渺而神秘,加之寺院周围满满的红叶,让人觉得如置身于天上、人间的梦幻与真实中。
虽说没有这种信仰,但赫儒依必须要尊重。所以,每参观到一处,赫儒依都会虔诚地进行叩拜。只是她不想“临时抱佛脚”,所以不曾许下什么愿望。
临近中午,淑和太妃终于在众人的翘首以盼中到了。赫儒依跟着孔府的人一起给淑和太妃行过礼,就退了下去。
左右淑和太妃也没有挽留她一起用午饭,她也就不凑趣了。而她则另有打算,让小二叫着昨日就到这里的齐陆离与金元吾去后山的天池旁野餐。
赫儒依为了这次野餐,早就做好了蔬菜卷、鸡肉卷、土豆泥等小食,又有几种炒饭、熏鸡翅、各色凉拌菜等,还准备了桂花酒、桂花茶等,事先就放在了马车里,为了尊重佛门清净,她事先并未让马车进寺,直到大伙把这些吃食拿了下来,才让车夫把马车牵了进去。
注:
1此诗出自宋朝杨万里的《腊前月季》。原诗为:“只道花无十日红,此花无日不春风。一尖已剥胭脂笔,四破犹包翡翠茸。别有香超桃李外,更同梅斗雪霜中。折来喜作新年看,忘却今晨是季冬。
2此诗为作者改编,参考于宋朝朱淑真的《长春花》。原诗为:“一枝才谢一枝殷,自是春工不与闲。纵使牡丹称绝艳,到头荣悴片时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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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佛寺遇旧心释然
其实赫儒依很想叫孔铃兰一起野餐的,但孔铃兰是一定走不开的,所以在赫儒依说过之后,孔铃兰也报以理解。
齐陆离是金元吾叫来的,赫儒依一直觉得,在这个古代,最了解她的,当属金元吾。而金元吾用自己的身份邀请齐陆离出来,皆大欢喜。
赫儒依很遗憾在古代没有照相机,不然这满目的红色当真是醉人。这红枫叶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盘根虬枝,古朴非常。
赫儒依很久都没有和齐陆离独自散步了,这一年事多,轻轻一晃就到了九月,好像还没来得及好好说话一般。
点点红叶遮挡了秋老虎炽热的阳光,两人就这样漫步在树荫下,谁都没有先说话。
赫儒依心里有些气苦,这山路不算好走,尤其是早上的大雾,让整个石板路都有些湿滑,虽然太阳早就出来了,可到底还是有许多地方没有干,她穿着绣鞋走在上面,须得小心翼翼。而齐陆离,他走得是有些快的,赫儒依得把速度微提,才能赶上他的脚步,如此一来,倒是齐陆离在散步,赫儒依在走路了。
终于,赫儒依踩上了打湿的落叶上,不经意地一个踉跄,齐陆离赶快回身扶住了她。
“小心。”
赫儒依的眼底有些发涩,前一秒她还在气齐陆离不顾着她,可齐陆离这两个字一说出口,她就觉得她败了。
“陆离哥。”赫儒依的嗓子亦有些干哑。
“怎么了?可是伤到了?”齐陆离关心道。
“没有。”赫儒依摇摇头。
齐陆离攥着她的手,终于放慢了速度,与她一起,慢慢地走着。
又是一阵沉默,赫儒依终于开口道:“那天在孔家见到杨芷。几年未见,她愈发耀眼夺目了。”
齐陆离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后道:“小芷一直都很优秀。”
一瞬间,赫儒依觉得五脏六腑都燃烧起来,她一直都知道齐陆离是细腻的,不然不可能撑起全国十几家的百味斋。他智商高、情商也高。可他不知道在这个时候不能夸情敌的吗?尤其是双方只差剑拔弩张了!赫儒依很想狠狠地甩开齐陆离的手,狠狠地凶他一顿,可是这么温暖的手掌。她,终是舍不得的。她的内心一阵郁闷,果然在爱情里,用心更多的会伤得更深吗?
赫儒依很想问。我和“小芷”哪个好?但是这话问出来就是在无理取闹。她也想问,我们还要等多久?但是问出来就像是全然不了解情况一样。其实。她还是最想问一句,你爱我吗?但她实在没有勇气。
“这里很漂亮。”纠结了半天,赫儒依只能说出这样一句话。
“是啊!”齐陆离道,“我和你说过。我在京郊有一座很漂亮的别院,那院子就在这座山的后面,也是红叶漫山的。只是你一直还没有机会去。”说着,齐陆离再次放慢了速度。认真地看着赫儒依。
赫儒依莞尔,一下子就丢掉了所有的不快,道:“终会有机会的,我还期待着布置我们的小院子呢。”
齐陆离轻轻把赫儒依搂在怀里,轻声道:“那院子就是为你准备的,它还在等待你取名字,我现在只叫它‘红叶山庄’。”
赫儒依满心感动,不管自己刚刚如何纠结于杨芷的问题,此刻齐陆离的话,就是再次承认了她女主人的位置,她还在怕什么呢?
两人到底不能脱离大家太久,只走了不到半个时辰,两人就回来了,待几人的丫鬟、小厮一起收拾了残局,就回到了普济寺。
孔铃兰这时候去陪着淑和太妃听方丈讲经去了,赫儒依就寻了一个角落坐着,听着寺里的梵音,心也逐渐静了下来。她不觉闭眼,安心聆听着这隔世的声音。
“小一?”赫儒依寻的角落虽然僻静,但毕竟是人来人往、香火鼎盛的寺庙,有人经过并不稀奇,稀奇的是,这人竟然认识她。
“你是哪位?”未等赫儒依开口,甘松一个侧身挡在了赫儒依身前,问道。
赫儒依示意甘松没有关系,然后看了一眼那个体貌端正、气质儒雅的男子。“王季礼?”赫儒依试探着问道。
男子暖暖一笑,道:“正是!”
赫儒依说不上心中的感觉,她是讨厌、厌恶王季礼和王家人的,只是如今见到王季礼,他没事儿人一样,她又觉得有些无力,她一直觉得,王季礼做了那么多不利于她的使,两人见面当是势如水火、剑拔弩张的,可这会子王季礼温文尔雅,她反倒有些缓不过劲儿了。
良久,赫儒依道:“季礼哥,坐吧。”
王季礼在赫儒依的对面坐下。他已经多年未见赫儒依了,最后一次看见,还是那年大年初一,村子里有厚厚的落雪,她的小脸红扑扑的,和她的母亲一起,到村长家拜年。
王季礼觉得时间过得很快,看着如今亭亭玉立的赫儒依,他仿佛见到了当年那个粉妆玉琢的小女孩儿,每日屁颠儿屁颠儿地跟在他的后面,奶声奶气地喊着:“礼哥哥,等等我。”
他忽然想起刘小乐来。他已经忘记了自己有多久没有主动想起她了。那时候他们三人一起长大,赫家和刘家的条件都很好,尤其是赫家,虽不是族里的人,但赫重瑞塌实肯干,每年都能攒下不少钱,而赫儒依,每每都被打扮得像是村里最漂亮的小公主,他虽然嫌弃赫儒依年纪小又麻烦,可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都觉得充满了自豪感。
“多年不见,季礼哥如今可好?”虽然知道王季礼在工部任职,但有有些人、有些事都要留有余地,只要别人不同她翻脸,赫儒依还是不会主动挑衅的。
“还好,如今在工部任职。也算过得去。”王季礼很想问问赫儒依好不好,可是话到嘴边,却怎么都问不出口。
“伯父伯母可好?”赫儒依礼貌性的问道。
“都好,只是年纪大了,出不得远门。”
“伯父、伯母也都六十多了吧?年纪大了都是这样。只是你和小乐姐要多多费心照顾了。”
“为人子女,都是应当的。”王季礼道。
“对了,小乐姐现在怎么样?当年彭城见过一次之后。也是多年未见了。”
“她——她如今也在寺中。不过有事在身,并不得闲。”
“对了,还忘问季礼哥了。怎么会来这寺里?”
王季礼温和一笑,道:“今日休沐,恰巧彭姨娘有了身孕,就一起来寺中祈福。”
“恭喜季礼哥要为人父了。”赫儒依微笑道。
“谢谢小一妹妹了。”王季礼道。这声“小一妹妹”,他也是长久地不叫了。“你怎么来了这里?”
“听闻燕山秋日红枫醉人。我也是难得在秋日的时候在京,就和小二过来游览一番。”赫儒依并未提及自己和孔家人一起过来的事儿,只是觉得没必要去提。
“是啊!每年秋日,我都喜欢来这里。只没想到。今年会再这里遇见你。”
“万法皆缘,人与人的缘分本就奇妙,咱们既是老乡也是故交。能在这小小寺庙遇到,也许冥冥中有着指引吧。”赫儒依道。她这时倒是希望这寺庙能化解掉两方的矛盾,主要是王季礼对她莫名其妙的为难。
“是啊!”王季礼叹道,“时间不早了,我要回去了,你也不要在这里久坐,对身体不好。”
“嗯,季礼哥慢走。”赫儒依起身道。
见王季礼走得远了,甘松忿忿道:“姑娘何必和他费那么多唇舌?他既不仁,咱们又何苦对他以义?”
“宁得罪君子,勿得罪小人。我的许多麻烦皆因他起,可若有证据将他一击击倒还好,若不能,我就只能与他面子上过得去。最关键的是,我不能因为想要报复他,就成为和他一样的人。”赫儒依叹道。
“姑娘这样活得也太累了些。”
“活得累,是因为自己做错过。想要潇洒,必得问心无愧。若自己一身毛病,还要潇洒,那就是没心没肺了。”
“可是,诚然当初做错过什么,不也有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吗?我觉得人不能总纠结于自己的过错。错了,可以改正,这改正的标准在自己,也自大多数人的心里。就像姑娘您,认识您的都觉得您是好人,只他一个说你不好,那他就是错的。那些不认识您,不了解密码的人,咱们不能也没必要一个个去跟他们解释,但是日久见人心,他们只要想和您相处,就必然会懂得您是怎样的人。所以,姑娘,我觉得对于王季礼的事情,是你钻牛角尖了,您真的完全没必要让着他。”
听了甘松的话,赫儒依陷入沉思。是啊!她口口声声说不在意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可这段时间以来,她处处都在退避,拼命想要给大家留一个好印象,生怕自己一步踏错,授人以柄。可是生活不应该是这样的啊!她又何尝这样畏首畏尾过?为什么来了京城,她变成这样了?
同样,对于王季礼,她一直都是无所适从的。因为她是穿越而来,前主就是因为他才羞愧自尽的,所以她对于王季礼始终有种复杂的感觉:仇恨、厌恶又畏惧。这样的感觉让她始终对王季礼都是这样一副“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的姿态,也因此,她觉得自己被王季礼影响的越来越大,甚至扩大到了现在这样畏首畏尾的样子。
想明白了,赫儒依也就释然了。不管怎样,她应该追随自己的本心,她要做那个积极、勇敢、乐观、向上的自己!
“甘松,谢谢你!”说着,赫儒依给了甘松一个大大的拥抱,“你真是我最好最好的小棉袄,最贴合我心了。”边说边把下巴在甘松的肩头蹭了蹭,“呜呜,要是没有你,我可怎么办,要不是你要嫁给文远,我才舍不得你呢。”
甘松本来还是很感动的,听到最后一句,又有些哭笑不得,只好道:“哎呀我的姑奶奶,这是寺庙啊,能不能顾及一下自己的形象?”
赫儒依这才松开了甘松,道:“真心的,甘松,谢谢你!不然我真的还会迷茫好久,我最近过得一点都不快乐,你这一番话,真的让我醒悟了,我凭什么不开心呢?从始至终,就算我做错了,我又没对不起他们!所以,谢谢你!”
“哎呀,姑娘,忽然之间这么感性,我这有些不知所措呀。”
“有什么不知所措的,我是真感谢你,得,我这手边也没什么趁手的东西,咱明儿回去就上街,我再给你添一套珍珠首饰!”
甘松也知道,赫儒依这般不是要收买人心,而是真心待她好,就眉飞色舞地道:“那我这时候是不是应该很开心?”
“那当然了!你嫁妆又厚了!”赫儒依拍了拍甘松的手臂。
“哈哈哈哈!”两人对着大笑起来。
晚上孔铃兰照例和淑和太妃一起用饭,还说会一起听晚课,于是就找人来告诉赫儒依晚些再来找她说话。
这边,赫儒依在房里用了斋饭,就在书桌上拿了一本佛经翻看,不然这寺里的漫漫长夜也是够难打发的。
刚打开一页,看了两句,还未来得及消化这难懂的句子,就响起了敲门的声音。
“甘松?进来吧,还敲什么门。”赫儒依没有抬头,继续看着书里的句子。
“小一,果然是你!”
一听不是甘松,赫儒依把书放了下来,只见刚刚进门的女子穿着一身旧棉布衣裳,头发草草的在脑后笼着,皮肤晒的黑红黑红的,一双眼睛也没了往日的神采。
“小乐姐?”赫儒依试探着问道。
“嗯,是我。”刘小乐说完这句话,眼泪立刻汹涌地流了出来。
赫儒依赶快起身,几步就来到刘小乐的跟前。虽然她心里也一直不待见刘小乐,可看她如今的模样,哪里还有当初的意气风发?当初上门炫耀的她、彭城金家布料行里得意的她,都仿佛还在昨天,可她如今怎么成了这副潦倒的样子?今天见王季礼的时候,他不还说、是啊,他什么都没说,只说她不得闲,不得闲,她这是干了多少活啊!
赫儒依拉起刘小乐的手,这双手已经不复当初的白皙、纤细,犹记得当初在栖凤村的时候,刘小乐也不像是其他家里的女孩那样,要下地干活的。刘小乐顶多就是在家里做好了饭送到地里,何曾干过什么粗重的活?
“他对你不好吗?咱们一起长大,他怎么忍心让你干这么多活儿!”赫儒依是真的生气了!王季礼不管怎样,她一直都觉得他应该对刘小乐好的,毕竟他当初选择了她,而他们也是青梅竹马啊!
赫儒依的话刚落,刘小乐就忍不住抽噎起来,没一会儿就变成大哭了。(未完待续)
ps:第一次写4000+的章节,一时间还不太适应,哈哈。希望大家看得过瘾!
☆、第七十七章 月黑风高遭逢难
见刘小乐哭得凄惨,赫儒依也忍不住心酸,就算在村里,十九岁的妇人也是青春的、娇羞的,也没有哪家会让十九岁的妇人干粗重的活计,更没有哪家十九岁的妇人造得这么凄惨的!王家人是从村里出来的,是看着刘小乐长大的,怎么忍心待她这样!她纵然再不喜刘小乐,见她变成这样,也是于心不忍的。
甘松回来后,见刘小乐在房里也是诧异,又见赫儒依对她摇摇头,也就没有说话。
待刘小乐终于止住了哭声,赫儒依拉着她在椅子上挨着她坐下,柔声道:“小乐姐,到底发生什么事儿了?”
刘小乐又落下了几滴泪来,抽噎了几下,才道:“小一,我心里好苦。”
赫儒依见状,也是红了眼眶,拍了拍她的手背,给予她无声的鼓励。
“从小到大,我什么都要与你比一比,你读书多才情好,我就决心比你温婉,自认好多地方也不逊于你。我们都喜欢他,喜欢了那么多年,最后,他选择和我在一起。我以为我赢了你,虽然他一直没有给我名分,但我一直认为,我们至少都有一起长大的情分的,不管他今后娶了谁,我都可以在他身边有着很重要的位置的。呜呜,没想到——”说到这里,刘小乐再次大哭起来,边哭边上气不接下气地道:“小一,你是不认为我是活该了?呜呜,如今我这么惨,呜呜。”
甘松在边上看着,气就不打一处来,刚上前一步要替赫儒依骂一骂刘小乐,赫儒依就摆摆手。让她不要冲动。
“小乐姐,你这说得哪里话,不管怎样,咱们自小长大的情分也是在的,我怎么会那么想你?你过得不好,我也难过呀!”
赫儒依话落,刘小乐哭得更加汹涌了。“小一。你一定要帮帮我啊,你也说了咱们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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