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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女王妃:古代万元户-第1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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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翌一听不是有人来寻衅滋事,便放下一颗心来,随口问道。
夜萤眼珠子一转,看了看边上的赵子获,心想,既然是礼物、是惊喜,还是不要先说吧。
再说,如果端翌知道是给赵子获准备的,没准又会生气。
夜萤笑嘻嘻地道:
“端大哥,这鸭毛大有妙用,只是我现在还不能说,待以后再告诉你吧!”
端翌知道夜萤鬼主意很多,便也没有再追问。但是看她愿意和自已正常地说话,端翌心里已经很满足了。
其实离开夜萤的那几个时辰里,端翌无时不刻在想着夜萤。
他万万没有想到,原来恋慕上一个女人,是这么抓心挠肺的事,尤其是这个女人在他离开的时候,还和其它男人在一起。
端翌想着夜萤和赵子获欢声笑语的样子,就恨不得把《女诫》变成一个套头的枷锁,套在夜萤脖子上。
但是,随后他又会想,如果真的有一个那样的枷锁套在夜萤脖子上,她还会笑得明媚如斯吗?
“端大哥,赵大哥,上车。一入夜,就变冷了,还好车上有炭盆。”
夜萤呵着手,自已先上了马车。
端翌横了赵子获一眼,心里竟然滋生了几分欢喜,因为方才夜萤分明是先叫他的。
这是不是说明,在夜萤心里,他比赵子获更重要呢?
哈哈!
赵子获接了端翌的那一眼,却依旧回以一个得意洋洋的眼神,那意思是:今天陪了萤妹大半天的人可是我,有些人,哪凉快哪去了!
端翌被赵子获得意的神情无端插了一箭,冷哼一声,便爬上车,依旧抢先坐在了夜萤身边。
他的小女人,谁也不能碰。
赵子获似乎接受了早上的位置,上了车还挺老实的,因为他也看出来了,端翌还算是君子,早上一路上虽然马车有几次大的颠簸,但是端翌依然保持着身形的笔挺,没有借机和萤妹挤挤挨挨的。
宝瓶穿着厚厚的皮大衣,脖子上围着毛领围脖,倒也能抵御风寒,仗着天生神力,如今她已经是一个熟练的马车夫了。
在宝瓶的驱使下,马车不紧不慢地驶出了三清镇,后面雇的货运马车,车上装满了他们采买的年货,紧紧地跟在了他们前面这辆马车后面。
“柱子叔,这么晚了还去送货啊?去哪呢?”
有熟人问那雇来的马车夫。
“是啊,送到柳村去。”
马车夫大声回道。
“你真是赚钱不要命啊,柳村那段路不是挺偏的吗?你不怕啊?快过年了,路上怕不太平啊!”
路人好心提醒。
“这你就不知道啦,柳村的路啊,每天晚上都有官兵来回巡查数次,根本没有剪径小贼敢在那条路上做坏事,哈哈,多谢老兄关心!”
马车夫爽朗地笑道。
他们谈话的声音如此之大,当然都被前面这辆马车上的人听到了。
宝瓶知道了这个信息,更加放心了。
虽然她手上有袖箭,那也不是轻易能用的。当然,今天还有端大哥和赵大哥在,这二位武功都很好呐……
夜萤听了,不由地喃喃自语道:
“官兵们好辛苦,如果每条村道都这么巡查,岂不是一晚上不能休息了?哎,不知道官老爷们给不给加奖金!”
哎,好比后世的民警日夜巡院,真是为人民服务得让人感动啊!
端翌听到夜萤的感概不觉眉眼一抽,呃,自家小女人还真是容易感动啊!
好善良!
他真是怎么看怎么喜欢!
就喜欢善良、体贴、温暖的女人!
这时候,靖王爷俨然已经忘了,自已是怎么一刀砍下一个人头不手软的……
赵子获倒是颇有感受地道:
“哎,说起当兵做差,冬日的大半夜起来巡防什么的最苦了,就算穿着棉衣,也是冻成狗。
听说北疆更苦,有一年极寒,守城门的军士都被冻死了,第二天换防时大家才发现。”
说到这里,赵子获也不禁打了个小寒战,身为北方人,他真的对极寒的天气也颇为畏惧。
“赵大哥,看来你也不喜欢寒冷的气候啊!”
夜萤若有所思地道。
“是不喜欢,咱们南方人嘛,怕是到北疆都得适应好长时间。还好我们军部有交待了许多注意事项,预计手、脸冻伤什么的。”
赵子获说起自已要去北疆驻防的事,就有说不完的话题似的。
夜萤听着赵子获的话,倒是想起来,其实除了之前她想做的那个东西外,还有许多是可以做给赵子获带去的,防冻的护肤油啊、护目镜啊,可惜啊,现在玻璃一片难求啊……
这么一想,夜萤觉得时间也不多了,要做这些,可得抓紧了。
之所以这么对赵子获,夜萤一方面觉得是在还原主的情债,毕竟,人家原来真的是青梅竹马,而且记忆里,赵子获给了原主许多的憧憬和期待,她对生活的美好体验,怕是许多都和赵子获有关的。
另一方面,扣除赵子获和端翌之间的幼稚行为,他还是个保家卫国的军人。若是没有赵子获这样的军人,后方的百姓,也不能有如此祥和平安的生活。
为军人做一点事,也是必须的。
看到赵子获说话,夜萤眼里立即露出深思的神情,端翌心里又不舒服了。在他看来,赵子获说的这些,都是苦肉计,要引起夜萤同情的。
他干咳一声,道:
“其实北疆也不是大家想像得那么艰苦,除了冬天比较难捱,北疆的春夏秋三季,还是十分怡人的,春天整个草原解冻了,野花烂漫,远远看去,就象一条绣花被子,美极了;
夏天的时候,河套里的鱼开始肥了,野兔啊、狐狸啊,在密草里穿梭,打猎什么的最过瘾了,一马背都是猎物;
秋天的时候,灌木丛里,野果开始成熟了,酸甜可口,白杨林变成一片金黄色……”
夜萤和赵子获目瞪口呆地看着端翌……
第三百七十八章诗情画意
哎,夜萤还不知道一介武夫端翌,竟然能这么诗情画意呢?
看他把北疆说的,好似塞外江南了。
“端大哥,就你说的,北疆太美了吧?我都想去看看了。”
夜萤一脸神往。
端翌打住话头,呃,他是不是动了感情,说得太多了?
其实自从他和夜萤在一起,每一天说的话,都比过去一年说的要多。
他和下属在一起的时候,就是简洁明了的对话,下属禀报,他认真听,听完,做一个简单明了的指令……
若不是夜萤这么说,他也没有发现,在他心目中,北疆竟然有这样的风情。
看来,不管是爱还是恨,北疆都以独特的魅力,深深刻进了他的骨髓里。
“想看的话,总是有机会的。塞外江南的美誉,也不是白得的。”
看到夜萤一脸兴奋和向往,端翌心里涌起一股豪情。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他的小女人想在自已的领地里游弋,有什么不可以的?
但是若有那一天,届时他一定是以靖王爷的身份,陪她独步天下!
“我听说,北疆的漠地也是美绝,不过,大漠之中,就不是端兄弟说的那般风光了,沙漠随时可以吞噬成千上百人的性命而不眨眼。”
见端翌说起北疆的美景,赵子获便说起听来的北疆的可怕之处来。
端翌正想就着这个话题也深入和赵子获“较量”一番,毕竟,不管怎么样,对还没去过北疆的赵子获来说,他对北疆都有绝对的发言权。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沙漠的风景也别有风情。”
没想到,端翌还没说话,夜萤已经先说了
端翌不由一楞,看夜萤说话的神情,似乎她好象真的到过沙漠似的,提到沙漠,脸上一脸回忆。
别说,夜萤还真去过。
当然,是跟旅游团去的。
虽然当时在年轻人中自由行盛行,但是夜萤还是喜欢跟团,交足了免购物的团费,虽然价钱高了一些,但是好处是省心省力,带着行李,清空大脑就可以享受不一样的美景了。
然后,夜萤自然是到了鸣沙山、月牙泉,还去了敦煌的莫高窟……
因此,说起沙漠来,夜萤自是十分亲切。
“萤妹,说得你好象去过似的,你是没在沙漠里遇到过干尸,就是人死了,在沙漠中脱水变成的尸体,否则,准把你吓得不会吟诗了。”
这种时候,赵子获则显得更象一个粗心的军士,毫无情调地打破了夜萤的美好回忆。
端翌也看出来了,看到愚蠢的赵子获搬起石头砸自已的脚,心里笑得不知道多么愉快。
当然,让夜萤大跌眼镜的,不光是端翌在马车上对北疆诗情画意的描述,而是他的书法。
回到柳村时,虽然天色已晚,但是夜萤家的新宅,却是一派喜气洋洋,田喜娘已经着手在白天就开始布置新宅了。
旧宅的旧家具自然与气派堂皇的新宅不相匹配,田喜娘因此只是做出擦擦洗洗还有新家具的布置摆放工作。
但是其实,新家具也都是按房间量好订制的,工匠们自会把新家具摆在相应的位置上,田喜娘也只是站在边上吆喝赚欢喜罢了。
还有一些花花草草,需要种植摆放的,这些粗活就交给夜斯文了。
别看这家伙平时挺懒的,说到劳作的事就赶紧甩撇开,但是一听说要布置新宅,他却十分热情主动。
毕竟,院子布置漂亮了,美美的,那可是他和小霞今后一辈子的居所。
所以,夜斯文热情高涨,还动手把一株最漂亮的三角梅种在了自已的院子里。
不过,最难办的事就是贴春联了,田喜娘本想叫村里的赵童生写,谁知道赵童生偏偏节前病倒了,现在还躺在床上,全身虚弱无力,根本执不了笔。
田喜娘便盼着夜萤去镇上能捎回春联,所以估摸着夜萤快回来,就站在村口的榕树下等了。
等了大半个时辰,倒是把夜萤等回来了,可是夜萤什么都买得差不多了,偏偏忘了买春联。
“哎,没春联,怎么算过年呢?”
田喜娘一脸郁闷。
这回过年要搬新宅,对她来说是生命中仅次于当年她嫁人的第二件大喜事,所以她特别重视,一板一眼,事无巨细,想到的都力求做到。
没想到,偏偏是最重要的春联没安排好。
大过年的,新宅里的春联,可是一户人家的门面啊,没有了这门面,就连搬新宅的喜悦也削减了不少呐!
看到田喜娘郁闷的模样,夜萤也傻了眼。
她是会写字,可是写春联那么大的字,还要接受全村人的品评,她还真有点没自信。
不过,看着娘亲那郁郁寡欢的模样,夜萤一咬牙,道:
“娘,我来写吧,试试看!”
田喜娘一脸怀疑。
她晓得自家的女儿现在会写字了,至于具体缘由,据夜斯文说,是夜萤平时背着她偷偷练的,她糊里糊涂地也就相信了,但是没有名师指导,女儿的字要贴在门楣上,这可以吗?
“田大娘,你若是不嫌弃,端翌我倒是可以自荐。”
这时,一直在边上沉吟不语的端翌,主动毛遂自荐。
“端兄弟?那敢情好啊,一看你就是会写字的样子!”
田喜娘脸上立即生动起来,她不相信女儿,但是却相信别人,何况端翌还是自荐,一般要自荐,也得有两把刷子吧?
夜萤哭笑不得,虽然她的书法不算上佳,但是青少年宫里也可以拿奖的好不?
娘亲还没见着就嫌弃上了,但是端翌可是一镖师啊,他能写什么好字?
但是见端翌一脸自信,夜萤也不好说什么打击人的话,便硬着头皮道:
“娘,那你笔墨纸砚都准备了吧?”
“早就准备好了,原本以为赵童生能来写呢,谁知道他病了,唉!”
田喜娘说话间,赶紧热情地引端翌往新宅里走去。
赵子获虽然识字,但只是粗通文墨,平时看的也是兵法书居多,所以一说到写字他就认怂了。
不过他不服气啊,他就不信端翌的字能写得多好,所以赵子获便跟着去看热闹了。大家记得投票哟……多谢了。
第三百七十九章气场不合
写春联的地方席设夜萤“归燕堂”新宅大厅中。
田喜娘今年过的是一个大喜年,大吉年:儿子找了个好人家的姑娘,女儿也走亲了,虽然女婿差强人意,但好歹算是个老实人,自家起了过去不可能想象到的大宅子……
过去田喜娘家贴春联也就那么意思一下,但今年不一样了,田喜娘特意买了许多大红纸,精心裁剪了,就等着赵童生泼墨挥毫,只见大厅四角都点上儿臂粗的蜡烛,照得厅堂里亮如白昼。
大厅正中,是一间黄花梨木的八仙桌,桌上整齐摆放着文房四宝,墨甚至都磨好了,就差一个写春联的人了。
端翌看着这宅子,晓得全是按夜萤的心意收拾出来了,不禁心内暗自微微点了点头,这宅子的风格,就连他这个王爷也没话说。
清雅、舒适!
迈入大门,看向明亮的厅堂,端翌原本略带暗沉的眼眸就此一亮:整个山村的年味,仿佛都被那几张铺在八仙桌上的大红春联给带了出来。
“哟,夜姐姐,一看到这喜庆的春联啊,就感觉要过年了。方才哪怕是在街上采买,都还没有这么强烈的感觉呢!”
宝瓶也是格外兴奋,她和弟弟在外流浪近一年,离开自已生活的村子两年多,这是第一定安定下来以后,过上富足踏实的新年!
夜萤也有同样的感觉。
后世的人们,每年农历新年,都要象候鸟一样迁徙,由北到南,或者由南到北,这是一个涉及十亿多人的大挪移,BBC在大型记录片《中国春节》称其为“地球上最大规模的人口我迁徙”,作为资深老记,夜萤自然也拜看过这部记录片。
有钱没钱,回家过年。
年,中华民族延续4000多年、世界上庆祝最多、历史最悠久的节日!
过年,意味着亲人团聚,意味着回家!
夜萤虽然在这里待了一段时间,但是她突然觉得,这个年,对她意义重大,过了这个年,她就回家了。回这个家,真正变成这个家的一份子。
此时,眼见端翌迈着一贯的龙行虎步进入厅堂,徐徐走到八仙桌边上,郑重地拿笔蘸墨,夜萤忽然有一种庄重至极的感觉,心头象被一面小鼓敲响。
或许,这就是过年的魅力!
这就是过年的仪式感!
写春联、贴春联、买年货、祭拜先祖、吃年夜饭……
夜萤的出神恍惚间,忽然被一阵惊叹打断。
她定晴一看,这惊叹声是发给端翌的。
“哟,端兄弟,真没想到你的字这么好看,这叫什么字体来着,雄浑有力,那个赵童生写得还好。赵童生还是咱们柳村最有学问的人呢!”
发出惊叹声的是田喜娘。
夜萤不禁想笑了。
在娘亲眼里,赵童生就是不得了的读书人,一个人能教四、五个学童,柳村里人的学问没有一个能超过他的,如果田喜娘夸谁比赵童生厉害,那绝对是顶顶厉害的了,那学识,就象螃蟹一样,可以在柳村里横着走了。
夜萤凑近一看,不得不说,难怪田喜娘夸端翌,这字,以她这个有练过书法的人眼里看来,的确是写得非常好,简直是大师级的字体,不光有田喜娘说的雄浑,哎,难得田喜娘竟然憋出这样表扬的词汇来,用夜萤自已的话来说,那叫:力透纸背,铁画银勾。
端翌的字里,掩藏着故事。
夜萤特别喜欢他这一手挥洒自如、看似不羁,却别有大师风范,让夜萤暗暗惊叹。
原来,自已身边的人都是潜龙卧虎,没有一个是简单的啊!
“和顺一门有百福,平安二字值千金,横批:万象更新!田大娘,你看这对联如何?”
端翌写完一幅,便停下来问田喜娘。
“好,我听着这话吉利。没想到端兄弟的字写得这么好,看来,今年我们家的春联倍有面子。”
田喜娘乐得合不拢嘴了。
夜萤犹豫了一下,道:
“端大哥,给我写‘归燕堂’三字,这是我们宅子的名字。”
端翌楞了一下,没想到夜萤让他提写的是宅子的名字,这按道理,不得由德高厚重或者书法大家来写才对吗?
当然,端翌反映过来后,发现自已才是这里唯一有资格提写宅名的人。
嗯哼,当他靖王爷的字是那么好求的吗?
端翌内心小小地傲骄了下,一抬头,看到夜萤赞许的眼神,心立即就软了,化了……让自家小女人失望这样的事,他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的。
“嗯!”
端翌矜持地点点头,算是应允了。
夜萤的眼神一下子就亮了。
太好了,自家的宅子,可以打上名字了。
她还一直烦恼这小村子里让谁来写宅子名字的事情呢,虽然赵童生的字还凑合,但水平似乎也只比她高了一点点,自家的新宅子哟,不是什么字都可以往上刻的。
看到端翌的字,夜萤就无端地喜欢上了。
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整天挥枪弄棒的家伙,竟然能写出这一笔力透纸背的好字。
夜萤哪里知道,除了舞枪弄棒,按照皇子的严格养成程序,端翌从五六岁起,每天要习练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
而且,由于童年时他还被困在北疆,因此,他那一手字,可是由端祉老皇帝一笔一画亲手教的,亲手每日批改过。
他每天写的字要不过关,手都会被整天无所事事的老皇帝打肿……
他的字能不好吗?
想到是要刻在宅子门楣正中的字,端翌便认真揣摩了好一会儿,才定定神,一鼓作气,写下了龙飞凤舞的“归燕堂”三字。
写罢,端翌微抬了下下巴,也不说话,夜萤自是明白他的意思:拿去吧!
嗯哼,书法家果然都是那么傲骄!
夜萤拿到好字,也不以为忤,喜孜孜地拿了那幅字,放在边上小桌子上晾干,当然,也不影她顺便欣赏。
但凡练过书法的人,看到好字时,都有描字的嗜好,夜萤也不例外,她边欣赏着端翌的字,边对着字体勾勾画画,似要把每一笔都吃透似的。
端翌偷偷瞥了一眼,看到夜萤这幅样子,不由地嘴角略略片上一勾,不说话,低头继续写字……
大厅里,一派和谐暖融。
赵子获急了,他突然觉得,自已虽然也站在大厅里,但是却怎么突然变成外人似的?嗨,大年初二了,大家欢喜拜年,咱们的主角们也要过年啦!江陌南依然在这里,和你在一起……
第三百八十章本王的第一封情书
“端兄弟,我看你这字也不咋滴嘛,咳咳,你看,这个圆字,墨水都糊成一团了,若不是我识字厉害,真看不出这是个圆字!”
赵子获为了表现自已是个有文化的四有好青年,同时也是为了打破这种气场不相融的古怪感觉,便干咳了一声,对端翌的字开始指指点点。
端翌抬头看了赵子获一眼,见他面红耳赤的,不经意间,他又扫了夜萤一眼,见夜萤顿了下,没有说什么,端翌便低下头,看着自已写的团圆的“圆”字,低低应了声:“嗯!”
夜萤没想到,端翌竟然没有开口嘲笑赵子获,心内不由微微触动了一下。
看来,端大哥还是挺善良的。
她知道赵子获说这些话,倒也不是嫌弃端翌的意思,只是想强行融入这个氛围里。
可是,有的事情真的是,不是同一个层次上的人,是无法相融的。
这种层次无关阶层,事关教养、学识、阅历,凡此种种……
赵子获显然现在还未达到这样的层次,所以他会觉得现场的氛围怪怪的。
于是他强行融入的方式,就是打破这样的氛围。
可是,端翌轻描淡写、又善解人意的一声“嗯”,让赵子获的计划显然没有成功。
赵子获一时也无话可说,本来他就对书法不在行,方才的嫌弃已经是鸡蛋里挑骨头了,让他更多的嫌弃,他也没有话说了。
所以,赵子获只好双手抱拳,保持着独立而倔强的姿势,站在端翌身边,企图用自已的方式给端翌一些压迫。
“端兄弟,辛苦了吧?来,快喝杯茶。一回来就让你写字,对了,你们还没吃饭吧?我都忘了,一会写完了,咱们去大娘家吃我新炸的菜头粿,是用隔壁王家送的萝卜丝做的,可香啦!”
田喜娘看着一张张春联从端翌手下成形,喜不自胜,就差没给端翌打扇子了,当然,冬天用不着打扇子……
“夜姑娘,你的院子里,要贴什么样的联?”
端翌忽然停下手中的笔,换上一张新的红纸时,问夜萤。
他的声音小心温柔,眼神里带着让人陶醉的暖意,就象一眼温泉,如果泡在里面,一定很舒服,夜萤差点迷失在他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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