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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女王妃:古代万元户-第1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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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珍珠微微向夜萤颔首,表示看见了她。

    夜萤觉得有趣,看来夜珍珠找了那样一个暴虐的男人而不自知,她应该觉得自已如今可以在夜萤面前抬得起头了吧?

    夜萤索性也对她微露齿一笑,不过这一笑里,颇有些同情的意味。

    夜珍珠接收到夜萤的笑容,似乎有片刻的困惑,不过不一会儿,她就放弃了这些挣扎,依旧得意洋洋地在厅堂里,坐在端瑞身边,安静娴雅如一个良家女子一般,倾听着心上人的谈话。

    夜萤八卦之心已然满足,而且知道夜珍珠的如意郎君就是她差点被伤害过的暴虐男子,更是坐立不安,于是拉了拉田喜娘的手道:

    “娘,咱们走吧,来看过就是了。”

    田喜娘见了端瑞的真容,不得不摸着良心说,这瑞公子的确长得十分英俊潇洒,这附近十里八乡,肯定没有一个小伙子能超得过他的相貌,难怪柴氏得意地摇头摆尾。

    呃,不对,有一个人可以和瑞公子匹敌。

    田喜娘心里默默比较凶一下端翌和端瑞的相貌,发现自已心里的天平还是更倾侧于端翌。

    毕竟,端翌一脸阳刚正气,看上去比端瑞多了几分稳重。

    其实要嫁人,就要嫁给端翌这样的男人方好。

    只可惜啊,郎有情,妾有意,却偏偏自家的女儿早早被许个了一个没什么用的吴大牛。

    田喜娘心中诸般对比了一下,愈发内疚。

    但是吴大牛也没有错,在他们家危难的时候,拿出了救命银子……

    哎,这都是命!都是命啊!

    田喜娘听到夜萤唤她走,觉得有些不妥,毕竟刚来,虽然柴氏说了一些难听的话,但是自已屁股还没坐热就走人,在外人面前显得失礼了。

    和柴氏有矛盾,那属于家族内部的矛盾,但是对外时,还是要显得和谐圆融一些,才不会被人看笑话。

    田喜娘虽然没有读过书,却无师自通地懂得这些世故人情,便把夜萤拉住了,道:

    “再等等,说会话,不然显得太见外了。”这里是情绪稳定的每日四更坚持君江陌南。哈,对了,剧透一下,过渡之后,夜萤该知道端翌的真实身份了,也就是说,知道吴大牛即是他了……

 第五百零二章我要长住

    没想到,就在田喜娘母女坐在角落一隅,自以为不为人关注的时候,瑞公子却突然转脸问道:

    “请问这二位是?”

    虽然没有道出姓名,但眼神明明白白指向夜萤和田喜娘母女。

    一看到瑞公子那含情如水的桃花眼,夜萤就想到被他逼在墙上、直粗喘气想要侵犯她的画面,所以即便此时这个人显得斯文隽秀,夜萤仍然全身泛起了鸡皮疙瘩。

    即便他用彬彬有礼来掩饰他的行为举止,夜萤却能从他微启唇的笑容中,看到一抹犬齿的锋锐一闪而过,就象一只随时能扑上来吃掉人的老虎一般。

    夜萤不晓得夜珍珠怎么敢与虎谋皮,但是自已身上却机灵灵地打了个战,倒是毫不知情的田喜娘粗心大意地回答道:

    “瑞公子,我是珍珠的婶娘,叫田喜娘,这位是我的女儿,珍珠的堂姐,夜萤。”

    “哦,原来都是至亲,如此,瑞某见过婶娘和姐姐。”

    端瑞甚至站起来,向田喜娘和夜萤行了个礼,田喜娘也夜萤见状,在大庭广众之下,赶紧也起身回了个礼。

    端瑞那令人不舒服的如勾眼神依旧在夜萤身上贪婪地打了个转,然后才收回垂目。

    看到夜萤面红耳赤,端瑞似乎有种特别愉悦的感觉。

    然而,一想到夜萤的男人,那个浑身上下臭哄哄的吴大牛,端瑞又是一阵嫌恶,眼里不禁流露出怜悯之意。

    可惜了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如若没有找到夜珍珠这棵好苗子,端瑞没准还能捏着鼻子,把夜萤带走。

    但是现在既然夜珍珠也是同样的砾中金体质,再把夜萤带走,就没有必要了。

    这女人虽好,但被别人采过了,端瑞可不想给自已头上戴顶绿帽子。

    夜萤原本担心端瑞还会对自已想入非非,一番眼神的短兵相接之后,却发觉,端瑞眼里除了亵玩之意,并无其它,甚至到了最后还有一股怜悯之情流溢出来。

    这让夜萤觉得莫名其妙之余,也不由得为之轻松了一下。

    看来,这男人遇上了夜珍珠,竟然对别的女人丧失了兴趣?

    果然,爱情这种东西不可理喻,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见端瑞似乎不再对自已有别的想法,夜萤松了口气,她可不想上演在外人眼里,“姐妹夺夫”的戏码。

    柴氏倒是有些不爽,自家的乘龙快婿何必对田喜娘母女如此客气?想那日,田喜娘把柴雄赶出来时,可是威风凛凛的,好象他们是叫化子上门乞讨似的。

    柴氏不反思自已的所作所为和龌龊心思在别人心中招致的反感,只是一味责怪田喜娘,见端瑞对田喜娘母女客气,便冷哼一声道:

    “说起来,今天我家是大喜之日,有些不祥之人还是早早离开,以免冲撞了喜气。”

    这话就站在田喜娘母女身边说的,柴氏此言一出,田喜娘心里顿时象被刀割了一样难受。

    柴氏这分明嫌弃她是个寡妇,对她颇多忌讳。

    田喜娘顿时如坐针毡,想了下,还是站起来,勉强笑道:

    “大嫂,我家还有些家事要料理,既是见过了一表人才的侄女婿,我和萤儿就先回去了,若是有空的话,过后还请到寒舍小坐。”

    后面的话完全是客气,但是柴氏听了耳里,却依旧刺耳,哂笑道:

    “我们哪还敢去你们那高门大户坐啊?不被扔出来就好了。”

    田喜娘被柴氏噎得无话可说,她的确是放过这样的话,但那是什么样的情形?是被柴雄调戏的情形之下。

    现在柴氏拿此话来做伐,她还能解释得清楚吗?

    不能。

    也无法解释。

    田喜娘吃了这个闷亏,只能生生吞下。但是边上的夜萤却听不下去了,她冷笑一声道:

    “我们家高门大户谈不上,亲戚是有走才有亲,你来我往罢了,我们也没求着谁和我们走亲戚,但是我们门槛不高,亦有原则,想来浑水摸鱼、借机生事的,来一个扔一个,绝不会因为是不是亲戚就手软。”

    说完,夜萤也不顾柴氏难看的脸色,上前拉着田喜娘的手道:

    “回去吧,娘。”

    田喜娘被见柴氏女儿一番话怼了过去,心头亦是大爽,脸上便带了笑容道:

    “好,咱们走。”

    母女两个,完全无视夜老大家一家和谐亲融的气氛,自成气场,自顾自地离开了。

    也是,她们可不是普通的孤儿寡母,有着强大的经济独立能力,在村里有着声望,根本不必被柴氏几句话拿捏在手里。

    田喜娘一念及此,才觉得自已女儿过去说的没错,做女人最重要的不是想着靠夫家,而是要自已有钱,有能力。

    这么一想,田喜娘便高昂着头,无视柴氏尴尬的臭脸,和女儿坦然离开了。

    柴氏本想骂一个寡妇,还这么嚣张,但一想这寡妇的丈夫可是自家小叔子,而夜珍珠也在用眼神暗示她别再搅事了,柴氏这才讪讪地收回话头,对端瑞陪着小心道:

    “瑞公子,让您看笑话了,乡下人,不懂什么礼节。”

    “不妨事,我今日来的正事便是提亲,既然各位长辈抬爱,那咱们就相个好日子,我好正式把珍珠娶过门。”

    端瑞眉眼含笑地道。

    “瑞公子,说起来,我们村有一个和别地方不太一样的风俗。”

    这时候,夜大郎说话了。

    “哦?说来听听?”

    端瑞提起了兴趣。

    于是夜大郎便把柳村走亲这一风俗说了一遍。

    “原来如此,既然这是传承至今的风俗,那恭敬不如从命。”

    端瑞之前其实对这个风俗也略有了解,但事情到了自已头上,仔细一想,他觉得这个风俗对自已着实有利。

    如果珍珠能顺利怀上自已的孩子,自然可以迎娶她过门,给她一个次妃的身份也不妨,但是如果夜珍珠不能怀上自已的孩子,就把这件事当成一件风流艳遇也就罢了,也省却了不少麻烦。

    所以端瑞便一口痛快地答应下来。

    “瑞公子,没想到你们京城来的人,也能接受我们这种乡村风俗。”

    夜大郎此时看端瑞,也是越看越满意。

    端瑞微微一笑,双目含情地看了一眼夜珍珠道:

    “有这样的风俗,我怕是要置产在柳村长久了。”

    夜珍珠接收到端端的眼神,心中不由地一热。但是她哪里知道,端瑞虽然看着她,心里却窃喜,能和夜萤住得近了……

 第五百零三章慷慨大方

    “瑞公子如此甚好。这样我们也能常来常往,只是柳村一向荒僻,没有什么房产交易,大家居住的房屋,都是祖上传承或者后面自已新盖的,若是瑞公子要在此长住,只能自已盖新宅了。”

    夜大郎犹豫地道。

    在此盖新宅的话,需要花费大笔银两,瑞公子如果知道要花那么多银两,是否还肯呢?

    “如果要盖新宅的话更好,我们公子生性爱洁,只不过盖新房怕所需时日甚多,有没有地方可以暂时借住一二呢?”

    一名随着瑞公子而来的文士打扮下人道。

    “新地方倒有,方才那田喜娘家就是起的新宅,我看她那里房子宽绰,要不,瑞公子可以先暂时借住在喜娘家。”

    柴氏这时猛地想起田喜娘那令人眼红的新宅,嘴上不由地就说了出来。

    “娘,瑞公子是有身份的人,怎么能随便借助在人家孤儿寡母家呢?”

    夜珍珠横了娘亲一眼,及时打消了她娘傻反似的想法。

    不说别的,让瑞公子和夜萤那妖精整天有机会见面,是嫌瑞公子不够招人,还是嫌夜萤不够招人?

    万一这俩人搭上线,夜珍珠岂不白瞎了一番力气?

    要知道,这瑞公子对那事可是有极端的嗜好,孔武有力不说,还精力过人,但奇怪的是,夜珍珠除了开头身体的难受之外,到后面适应之后,愈发应对自如。

    就凭着这点,她把瑞公子迷得神魂颠倒,要不然,以瑞公子的身家,怎么可能亲自主动上门提亲呢?

    夜珍珠虽然觉得现在瑞公子牢牢掌控在自已手里,但是也没有忘了方才夜萤进来时,瑞公子那惊艳的一瞥。

    不带嫉妒地说,夜萤的姿色,还真是夜珍珠所见最美的,当然,是除了她之外最美的。

    这句话,若是换成她认识瑞公子以前还不敢这么说,但是自从身体被瑞公子开发之后,夜珍珠才知道,原来女人最美的姿容,是需要男人滋润才能得来的。

    如今,她眉开眼舒,肌肤一番阴阳调和之外,更显得剔透如雪,再加上端瑞对她出手大方,一番穿金戴银、绫罗绸缎的打扮,让她更显得美不胜收,平白增加了她无限的自信。

    不过,男人的本色就是喜好偷腥的猫,夜珍珠断不可能给端瑞这么好的接近夜萤的机会。

    何况,夜萤似乎对瑞公子也所有心动,看她进来以后一副不自在的样子,低眉顺眼,不敢直视,肯定是心内有鬼。

    夜珍珠的话,打消了柴氏让端瑞借助老二家的想法,她讪讪一笑道:

    “那如何是好?”

    “这样吧,这里到三清镇也不远,我在三清镇上已经购置了宅子,大不了经常往返就是了。”

    端瑞一听村里置产不便,如果再起新宅也不知道等到猴年马月,想想就算了,还是往返为宜。

    “嗯,这样也好。如果要到村里盖房了,得多花几百两银子。”

    夜大郎平素做点小生意,还是有点经济头脑的。

    还有几句话他没说出口,那就是反正只要怀上孩子,珍珠就可以正式过门,大不了就是一个月两个月麻烦的事,何必浪费那么多钱呢?

    可是柴氏想的就不一样了,瑞公子是京城里的富贵公子,以后娶了珍珠,那早晚也是要回京城的。

    如果瑞公子在柳村盖了房子,没有人住的话,早晚还不是自家的?

    一想到夜萤家那气派的新宅,柴氏便心头一股火“腾”地烧将了起来,她笑吟吟地道:

    “贤婿啊,其实来回奔波也挺辛苦的,要是在柳村也盖一幢新宅子,就不用那么辛苦了,你看咱们柳村虽然是个小村子,但是山水景色怡人,不若在这里盖幢新宅,若是日后去了京城回来也有个落脚的地方不是?”

    端瑞也是人精,岂不知道柴氏的想法?

    夜珍珠一向是她娘贴心的小棉袄,此时听到她娘这么说,眼睛一翻就知道她娘在想什么。

    不过,一想起夜萤在村头那幢气派的宅子,她也觉得,若是瑞公子能在这里盖一幢大宅,把夜萤家比下去,那是无比惬意之事,看那小蹄子还得意。

    于是夜珍珠嘴唇鑫动了下,到底还是没出声。

    只是对他来说,花几百两银子就能哄小娘子高兴的事,比起随便赏赐一个妃子珠宝银两的花费都俭省许多,于是眼珠子一转,便一脸不在意地道:

    “这个也行,至于具体事宜,便劳烦岳丈、岳母大人了。”

    这意思也就是说让夜大郎帮他全权处置起新宅的事了?

    夜大郎一听,不由地激动莫名,先别说让他主持这件事能从中多少捞些好处,就是光是盖这幢新宅,就可以让他在乡亲们面前长足了脸。

    “好,这个没问题,全包在我身上了。”

    夜大郎一口应允下来,兴奋莫名。

    在农村,盖房子可是一件重大的事,有能力的人一辈子也大抵只能盖一次房子,更别提说那些没本事只能住在祖家破房里的村民了。

    “另外,这房子地契可直接写上岳丈大人的名字,反正我也不会长住于此。”

    端瑞是皇子,自不会小家子气,就这么一幢乡下的房子,不论盖得多富丽堂皇,千儿八百两银子的事,他还不至于这么小气,苦心巴咧地要扒到自已名下。就当送给自家小女人的聘礼吧。

    这话端瑞还说不出口来,毕竟皇族有皇族的尊严。

    这简直是喜从天降,柴氏和夜大郎高兴得直哆索,一时半会都说不出话来。

    柴氏暗暗感叹还好自已厚着脸皮,若是脸皮不厚的话,哪有这样的好事?自已真是夜家居功至伟的功臣,一句话,白得了一幢宅子。

    夜珍珠也没有想到瑞公子如此慷慨大方,其实,从瑞公子的言语中她也能察觉得到,自已肯定不是瑞公子唯一的良人,在京城里,他似乎早就成亲了。自已嫁到他家,至多也只是个做小的。

    但是在柳村里出了那么多事,自已把夜萤他们坑在蝙蝠洞里,虽然没死成,但是若不是正好遇上瑞公子这样的靠山,夜萤肯定要找自已秋后算账。

    所以,夜珍珠早就破罐破摔,只要能离开柳村,做大做小她还真无所谓,只要瑞公子对自已好就成。

 第五百零四章躲进小楼成一统

    没想到瑞公子对她还挺上心的,虽然早早夺了她的身子,但之后并未象往常话本里听说的一般,占了女子的便宜后就翻脸不让人,还主动上门提亲,现在又提出要送父母一幢新宅,夜珍珠觉得瑞公子太给自已长脸了,看向他的眼神,也更是多了一汪柔情。

    端瑞此时恍若众星捧月,所有夜家的人都围在他身边,一力讨好,就连夜爷爷和夜奶奶,也亲自为他倒茶,说些乡间俚俗,极力拉拢。

    一直围在夜老大家的村民,迅速得知新姑爷给老大家起一幢宅子的爆炸性大事件,一时间,整个村子都马上疯传开了。

    于是一段时间里,柴氏和夜大郎出门,收获的都是满满羡慕的目光,大家都夸柴氏和夜大郎有本事,养了一个有出息的女儿,找了一个那么有钱的姑爷。

    夜大郎夫妻一扫被近期老二家压得死死的郁闷,风光无俩。

    至于夜萤,她倒是什么都没做,在家里收了两个大龄学生安心教学,躲进小楼成一统。

    傅太医兴趣数学,端翌对物理、地理感兴趣,于是夜萤在忙着做化妆品的间隙,便绞尽脑汁,把自已所有记得的相关知识都教给这两位大龄学生。

    夜萤之所以记得这些相关的知识,自然要感谢她后世几十年如一日的勤奋地啃课本,要感谢高考、感谢考研……

    一路走来,有些知识储备一直没有松懈掉。

    “夜姑娘,为什么这道一元一次方程我解不出来?”

    傅太医在啃着毛笔头,这是他想问题的坏习惯,啃久了,连笔尾都变得染上了他的齿印,斑斑驳驳。

    “这样,记得,两边变成等式,要记住我告诉你的口诀……”

    在夜萤的指点下,傅太医很快就把题解了出来,他把笔往桌上一扔,大笑道:

    “痛快!把题解出来,这比冬天泡个热水澡都舒服。”

    傅太医这一扔,毛笔在桌上滚了一下,“啪达”一声,掉到地上,傅太医赶紧捡到起来,一看,已经把笔杆摔裂了,不由地一阵心疼。

    “可惜了我的湖笔。”

    “嗯,对了,我最近打算试验一种新型的笔,好写又廉价。你们想试试吗?”

    夜萤看这二位翻著书,一脸苦大仇深的样子,不由失笑。

    “哦?用什么材料做的笔?拿来让我看看。”

    傅太医不愧被称为小诸葛,果然对新奇的东西最有兴趣了。

    “喏,就是它。”

    夜萤拿出一个匣子。

    傅太医打开匣子一看,里面满满装的都是鹅毛,不由讶然:

    “这不是鹅毛吗?什么笔啊?你说的新型的笔,就是鹅毛制的?”

    “是。”夜萤欣然点头道,一点也不理会傅太医和端翌的不以为然。

    她拿出其中一只鹅毛笔,用鹅毛笔的笔端在墨汁里蘸了一下,然后在纸上开始书写起来。

    她写的是一连串的连笔英文,这鹅毛笔她试用了好一阵,直到写得流畅了,才拿来出炫技,自然那串字一溜地整齐美观,带着鹅毛笔独特的锋芒,与毛笔的书法一比,独特而别具魅力。

    顿时,端翌和傅太医都被吸引住了。

    西方在还没有发明出金属笔尖的沾水笔、钢笔和圆珠笔之前,鹅毛笔为主要的书写工具,鹅毛笔杆能吸附墨水,在书写时能因毛细作用而有持续供水的效果。所以,用鹅毛笔书写时,可以连续写一行字再蘸墨水,看起来,比用毛笔写字时频频蘸墨水节约了不少时间。

    夜萤这一手,顿时震住了傅太医和端翌。

    “哟,这不是从京城运来的那批鹅毛吗?你不是说要做羽绒服的吗?没想到还有这等妙用?”

    从京城帮着夜萤运鹅毛来的正是傅太医,所以他自是识得这笔货。

    “傅大夫,正是你的这批鹅毛启发了我的灵感,若不是看到它们,我还想不起来可以试着做一批鹅毛笔呢。”

    夜萤笑嘻嘻地道,见他们震惊,有一种满足在心头滋漾。

    当然,试制的过程也不容易,夜萤原本以为只是把鹅毛管茎尖端削尖就可以,没想到光是这样做太软,写字不成型不说,不一会儿就磨坏了。

    后来她又陆续琢磨了好几天,最后才弄明白,对这鹅毛笔,还需要进行脱脂、硬化处理,这方面的灵感,则来自于赵家竹木匠制作竹木时烤弯竹子的工艺。

    竹子是坚韧而坚硬的,而有些器具需要将竹子折弯,匠人们就会用火来烧烤定型。

    夜萤于是试着把鹅毛管茎用火进行烧烤硬化,烧坏了一批,掌握了火候后,这才掌握了鹅毛笔的制法。制成了既坚硬又耐磨的鹅毛笔。

    待到成品制成,她书写又练流处了,这才拿出来晒给端翌和傅大夫看。

    傅太医抓起匣子中的几根鹅毛仔细端详,见果然是普通的鹅毛,只不过下端管茎处被削尖了,而且,他敏锐地发觉,这鹅毛的下端管茎处,劈削的程度不一,有的削得比较尖,有的削得比较粗。

    他把每一种笔都试了下,笑道:

    “我明白了,这笔尖削得细的,可以写极细小的字,而这削得粗的,则可以写字体大一些的字。夜姑娘,你能制出这样物美价廉的笔来,是大夏王朝之福啊!”

    这怎么就扯上大夏王朝了?夜萤表示不理解,一脸疑惑地看着他:

    “傅大夫,我是做着好玩的,自已使用方便,和大夏王朝有什么关系?”

    “夜姑娘,此言差矣。你想,现在的人为什么上不起学?无非就是学习所用资费昂贵,笔墨纸砚,哪一样不要用钱?尤其是笔和纸,我朝最有名的笔是出自浙江湖州的湖笔,河南的太仓毛笔,河北的侯店毛笔以及湖南湘阴的长康毛笔江西的文港毛笔。

    不说别的,就拿湖笔来说吧,一般都是用上等山羊毛经过浸、拔、梳、连、合等近百道工序精制而成。这样精制而成的毛笔一支卖个十来两银子也不稀奇。一般民众几人买得起笔?

    这就让民众向学极难,而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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