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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女王妃:古代万元户-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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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萤犀利地道。
夜秋明不禁一阵尴尬。
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个过去看起来怯懦的小堂妹,竟然已经能和他夹枪夹棒地说话了,还把他呛得无言以对。
“呃,呵呵,萤妹,你秋明哥我也穷着呢,昨天也输了一鼻子,现在哪有钱借你啊?等下回吧,我去扳本了,一定借给你。”
夜秋明摸了摸鼻子,然后尴尬地跑远了。
夜萤恨不得揪着他痛揍一顿,可惜他一个大男人,自已到底拿他没办法。
想起上一回夜斯文欠高利贷的时候,田喜娘求爷爷告奶奶,没有一个亲戚借钱给他们,最后逼不得已才和吴大牛走亲,夜萤心里就一阵瓦凉。
这时候,夜萤才想起,夜家还有好几户不太好对付的亲戚,其中那一对极品爷爷奶奶,这一季正好轮到和二伯家吃住,下一季就要到他们家了。
真是愁死人了!
夜萤却不知道,看着她窈窕的身影消失在村道上,夜秋明心里却暗暗打起了一个鬼主意。
摘完猪草回家,夜萤把猪草放到锅里煮,突然才想起没有看到夜斯文的踪影,她走到夜斯文的厢房,见门虚掩着,推门一看,却见夜斯文舒服地躺在床上,呼呼大睡,露在床外的那只手上,鲜血已经止住了。
见夜斯文还能睡得着,夜萤也是服了他,心真大,有没有想过还欠五两银子怎么还?
算了,这个渣渣,不理他就是了。
夜斯文把猪食煮好,把葫芦瓢舀起,装到木桶里,便提到屋后要喂猪。
一看到主人提着食桶前来,屋后猪圈里那头猪便烦躁不安地跳脱奔跑,力道之大,把猪栏都撞得“碰碰”地响。每天看到大家的留言,顿时就增加了码字的无限动力……感谢大家的喜爱和支持,书旗的读者,可以点本书详情页右上架的星号收藏本书,若是有更新等,书架上也会自动提示,方便,谢谢大家。
第六十九章初次登门
“啰啰,别这么凶,够你吃的。”
夜萤学着田喜娘那么叫唤,猪听到她的声音,稍显安静下来,夜萤把猪食隔着围栏倒时猪槽里,这下猪奔到吃食前,“吧哒吧哒”吃着,才算安静下来。
夜萤凝目细看,发现自家的猪体形十分瘦小,按道理都喂了半年多了,可是看身形不过四十来斤的样子,这样就算喂到过年,也不会超过八十斤。
其实夜萤前世在农家也看到一些村民在自家房前屋后养的猪,吃的食料和现在也差不多,但人家都是两三百斤的大肥猪。
怎么回事呢?
而且那些猪的性情亦没有现在这头猪一般暴烈,至多饿的时候,哼叫声大一些罢了,哪里象这头猪,和野猪一样?
忙完了家里的活,夜萤才想坐下喘口气,夜斯文却懒洋洋地起床了。
看到夜萤,也没有了之前百般讨好的颜色,不过嘴巴依然是带着蜜的,道:
“妹妹,做点好的吃吧?哥哥我流了好多血,疼啊!要多吃肉补补身子。”
“别想挑三拣四的,我做什么你吃什么。”
夜萤没好气地道。
“也啊,妹妹,你放心,我今后真的不去赌了,骗人就剁了……”夜斯文刚想说剁手指头,但是一想上回就是这么发誓的,真的被剁小手指头了,赶紧改口道,“骗人天打五雷轰!”
“轰隆隆”,好象为了揭露夜斯文就是个油嘴滑舌、不信守承诺的小骗子,突然间,天上打了个大响雷。
“哥,你看看,说谎连天都不容你!”
夜萤淡漠地道。
哎,渣男玩的渣把戏,她又不是傻呼呼的小村姑,后世的时候,她采访过多少渣男啊?每一个不把自已说得和白莲花一般?可是事实上他们生活中的行迳让人不齿:
什么让老婆去卖淫,自已坐地收钱;什么把儿子卖了供自已享乐的;什么骗了女人和自已结婚,一起供房贷,然后设计让老婆净身出户的……
夜斯文这套,对她根本没有用。
可是夜萤不晓得,夜斯文这套对她没用,不过对别人可有用了。
夜斯文被雷打得懵璧了下,但是很快就回过神来,这雷又没直接打在他身上,所以说明只是巧合罢了。
大不了,以后雷雨天他坚决不出门就好了。
“妹妹,你放心,我已经找到了还钱的办法,不会再让你为难了,你借我的五两银子,我也早晚肯定会还你。”
夜斯文拿着完好无缺的手,把胸口拍得“碰碰”地响。
“哥,你有想过吗?夜秋明是什么好东西?你还整天和他混在一起?我怀疑,你老是输钱,是不是被夜秋明下了套!”
夜萤气哼哼地说完,就进厨房做饭了。
升火什么的,现在她已经很熟练了,灶膛里的火升腾起来后,夜萤便把剩下的五花肉隔水炖上。
待七八成熟时,把炖的肉取出来,放凉了,切成一片片薄如蝉翼的肉片,然后把从菜园里摘来的蒜洗干净、切好,下锅炒起,加了各种佐料后,一盘香喷喷的回锅肉便炒好了。
菜园里的空心菜也不少,夜萤摘好菜,炒了一盘绿油油的空心菜,此时米饭也在小灶上炖熟了。
夜萤不用招呼,夜斯文闻到饭菜香,已经夺门而入了,看到桌上有荤有素,他不由得两眼一亮:
“妹妹,好手艺啊!隔着老远就闻到香味了!”
“嚓嚓”,院外有人开了篱笆门进来的声音,夜萤和夜斯文探头向外一看,就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走进院子里,那人肩膀上还驮着什么。
进得院落后,那个“啪哒”一下把肩膀上驮着的东西扔到了地上,没了那东西的阻拦,夜萤才看清楚了对方的面貌:
“端大哥!你怎么来了?”
原来,来者正是端翌。
话说,端翌自从听说端瑞也来到三清镇,便有些坐不住,平白地突然替夜萤担心起来。
可是大白天他化装成吴大牛又难免露出破绽,便索性以原来本尊的面目出现。
夜萤赶紧迎出门来,她对端翌还是颇有好感的,至少人家颜值可是巅峰啊!
何况,他身为一个镖局的总把头,说话风趣幽默,身手又好,人也大方,哪个妹子不喜欢呢?
这时,夜萤也看清了,端翌扔到地上的,竟然是一头被射杀的野山羊,至少有一百来斤,是个大家伙了。
“哟,这是谁啊?”
夜斯文探头探脑地问,起先看到高大的端翌,他还担心是三清镇上赌坊里的人又来催债了。
现在一看是妹妹的熟人,这才赶紧探出脑袋来问。
“他是端大哥,附近村里的猎户,上次的野猪,就是他送给咱们的。”
夜萤想起端翌似乎不太爱告诉别人自已的真实身份,便这么对夜斯文介绍道。
“哟,原来是端大哥啊,快请进,还没吃饭吧?一起吧?”
夜斯文一听上回的野猪是端翌送的,再看看地上的野山羊,便晓得这端翌啊,肯定是对妹妹有好感,想要讨好妹妹。
否则,哪有可能随便送猎物给人啊?
上回野猪卖了一分银子,这回的野山羊,恐怕不下一分银子呢。
只可惜啊,端翌出现得太晚了,要不然,妹妹若是许给这个人,家里的猎物那还能少得了啊?
夜斯文一边在心里拨拉着小算盘,一边热情地招呼。
虽然端翌当不成自已的妹夫,但是至少人家还愿意送猎物来不是吗?总不能把他往外推吧?
“你是夜萤的大哥吧?在下姓端,附近村里的猎户,今天正好手气好,打了头野山羊,初次登门,若不嫌弃的话,就请收下吧!”
端翌客气地道。
夜萤看着端翌,觉得这人是不是有点二啊?随手就能送一份大礼给人家?
不过一想他的身份是府城镖局的总把头,便也释然了,这点猎物,人家怕是还不看在眼里。
“哟,怎么好意思呢?端大哥快请屋里坐。妹妹,你再去盛碗饭,人家走了那么远山路,该饿了。”
看到有好处,夜斯文小嘴抹了油似的。
端翌似笑非笑地看了夜斯文一眼:这家伙,手指被剁了还挺精神的嘛?
端翌生气夜斯文昨天晚上竟然敢对夜萤下狠手,所以最终还是指使赌场的人,硬是剁了一小截夜斯文的手指,这也是给他一个警告和教训。大家的留言我都会仔细看哦,感谢大家对本书的喜爱……
第七十章香喷喷的午饭
据暗卫回来禀报说,夜斯文被剁手指时,鬼哭狼嚎的,吓破了胆。
可是现在端翌看着夜斯文,觉得他还是挺生猛的,活蹦乱跳,一点也看不出昨天晚上被吓破胆的样子。
端翌思量着是不是自已吩咐切的小指太短了,其实也就削了层肉,并没有切掉指骨。他只是想给夜斯文一个教训罢了。
毕竟他是夜萤的亲哥哥,让他生生弄出个手指残疾来也不好。
现在看来,这个教训还是不够啊?
夜斯文一门心思扑在算计那头野山羊身上了:皮可以剥了做双皮靴子,肉的话至少也能卖一分银子吧?马上要入冬了,秋补羊肉可是镇上宽裕人家的最爱啊……
他倒丝毫没有小指会不会再被切断一段的危机感。
若是他知道端翌在肖想他的小指,估计吓得连请端翌吃饭的心情也没有了。
“哟,夜姑娘,做的什么菜?这么香?”
男人都是无肉不欢,一看到八仙桌上绿绿的小葱、如白玉般透明的肉片,端翌不知道怎么就胃口大开。
“爆炒回锅肉,可惜了,没有豆瓣酱,否则更下饭。端大哥,一起吃饭吧?”
夜萤嘀咕了一句,可是端翌是什么耳力,自是听得一清二楚。
他把豆瓣酱记在了心里。
夜萤因为哥哥在家里,再说乡下农家也没有城里那般严防死守,所以便招呼端翌道。
“好,恭敬不如从命,夜姑娘,我可是个大肚汉啊!”
端翌一顿饭能吃一斤大米,自诩为大肚汉倒是不为过。当然,往常他带兵领将,厮杀于敌阵中,饭量更大。
“没问题,你尽管放开肚子吃吧,我再现蒸一盆米饭,挺快的。”
夜萤说着,手脚利落地淘了米,果然又蒸了一盘米饭。
三个人就着之前夜萤蒸的米饭先各自扒拉了一碗饭。
虽然没有放了夜萤说的豆瓣酱,但是端翌却觉得,这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炒肉。
肥中有瘦,油嫩中还有嚼头,油而不腻,宫里的厨师都没有夜萤炒得好吃。
吃完饭,又稍等了会,第二盆米饭也蒸熟了,夜萤怀念地道:
“若是有个大木桶就好了,木桶蒸饭可好吃了,米饭中还带着木桶的清香,而且木桶蒸出来的米饭,米候控制得好的话,颗颗结实紧致,再佐以回锅肉、红烧猪脚什么的,真是天下无敌、让人不得不饱餐一顿的美食!”
夜斯文听得吸溜着口水道:
“妹妹,你不如试试做做?不要说米饭了,光是听到红烧肉什么的就让人垂涎三尺。”
其实不光是夜斯文,就连端翌也有这种感觉。
光是听夜萤的描述,就觉得那肯定那很吃。
“呵呵,行啊,回头去找赵家箍个木桶,我可以试着做做。”
木桶蒸饭,在后世一些山区还比较流行,夜萤是下乡采访时见过,也吃过,不过却没有亲自动手做过,所以有点没把握。
“我一会就让赵家箍个新桶。端大哥,回头你也来吃啊!”
夜斯文热情地发出了邀请。
“好的,不知道夜姑娘可欢迎我来叨扰?”
端翌似笑非笑地看着夜萤。
他对于自已的外貌有着十足的自信。
不过,让他讷闷的是,就算他现在不是以王爷的身份出现在世人面前,但是到了集镇上,冲着他暗投朱果的姑娘也屡有出现,偏偏夜萤面对着他时,似乎毫无感觉。
端翌哪里知道,夜萤已经把他和傅太医划为好基友,既然人家是幸福的一对,夜萤自然不可能做一个破坏别人幸福的第三者。
而且以夜萤后世的经验,她明白,往往好基友的感情是更边牢不可破的,女子想要介入,那简直是自讨没趣,自找死路。
所以面对端翌的绝世容颜,夜萤虽然也有心旌摇荡的时候,但是却还是牢牢坚守住了底线。
“欢迎,自然欢迎。端大哥,记得到时带点野味,什么山鸡野兔的,到时候做红烧兔肉给你们吃。”
夜萤这一说,立即得到了端翌的支持:
“成,没问题。我这几天去山上多下几个套,山鸡还是很好逮到的。野兔比较猾,要看运气了。”
“哟,端大哥,你有这门手艺,何不教我呢?要是能时不时逮个山鸡野兔去卖,我也不愁吃穿了。”
夜斯文一听端翌说得打猎好象很简单似的,顿时就两眼发亮了。
“成啊,不过在山上做活套什么的,一般都在深山老林里,凶兽很多,你要有防身能力才行,要不然,山鸡没吃到,说不定被虎狼给吃了。”
端翌笑笑道。
他算是看出来了,夜斯文就是个挑肥拣瘦的主,要教会他打猎,估计比教一个营的士兵打仗更辛苦,再说夜斯文没有一点本事的话,进山真的有可能被猛兽弄死,所以他故意这么说道。
“哎,那就算了。既然有虎狼,我可打不过。还是等端大哥时不时弄点野味吃吧!”
夜斯文果然立即软了。
“好啦,吃饭啦,再说下去,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夜萤催促道。
一盆米饭端上来,不一会儿,又被三个人吃光了。
“端大哥,你今天怎么有空来我家?”夜萤有点好奇,又顺嘴关心地道,“傅大夫怎么没来?”
端翌心内微酸,咦?怎么问起傅太医了?
“呵呵,这不是正好打到肥美的野山羊嘛,我还要多谢你上一次帮我处理伤口的恩情。要不然,就象你说的,说不定就感染、破伤风什么的……”
端翌满嘴胡扯。
他在北疆战场上受过的刀伤比这还深还长,也没见他怎么样了,当然,发热发烧也是有过的,不过最后也仍然痊愈了。
不过,以夜萤对刀伤医术贡献之功,别说一头野山羊了,就算给她一个封赏或者百亩良田都不为过。
夜萤倒是不以为然,不就是一个缝合术吗?她还缝得歪歪扭扭的,还好端翌的伤口在秘处,一般见不得人,否则,以她的技术,若在后世,早就被医闹闹上门了。
“端大哥,你太客气了,上回的野猪,就足以做医资了。”
夜萤不好意思地道。
“哟,斯文啊,你们还在吃午饭啊?”
就在几个人聊天的时候,突然,一个低沉带着一些阴郁的声音在院子里响了起来。每天码完字,看大家的留言是作者君的一大享受,感觉到大家浓浓的支持之意,多谢了。每天码字七八个小时,能换来大家的喜欢,也是非常值得的。
第七十一章接盘侠做不做
夜斯文恋恋不舍地放下正好扒完的饭碗,探头向外一看,便热情地道:
“哟,是凤奎啊,一起来吃啊?”
乡下人热情,但这种热情都体现在吃上。见面问:你吃了吗?逢上饭点就说:一起来吃啊!
夜斯文只是客气了一下,凤奎当然懂得这种套路,勉强嘴角向上一拉道:
“不了,我已经吃过了。听说昨天夜姑娘也去三清镇了?我就想问问她在镇上有遇到我妹妹吗?”
“妹妹,凤奎来找你有事。”
夜斯文一听,便把夜萤叫了出来。
夜萤哪里还会不明白,这是凤奎来探底呢,主要是试探一下她到底知不知道吴彩凤去了悦来酒庄后发生的事。
夜萤想了下,便一脸坦然地走了出去道:
“哟,吴大哥啊,我在三清镇上遇到彩凤了,怎么了?”
夜萤一脸蒙昩不解地道。
“哦,夜姑娘,没什么事,彩凤说有在镇上遇到你,我就是来借个锄头的。”
吴凤奎这么说,夜斯文真地以为他是来借锄头的,便去柴房里找了把锄头借他。
夜萤见吴凤奎似乎解除了怀疑,便暗暗为自已的演技点了个赞。
吴凤奎笑笑,道了个谢,正好这时候端翌从屋内出来,吴凤奎看到他,楞了一下,问道:
“这位兄台是谁?应该不是本村的吧?十分脸生。”
“哦,他是附近村里的猎户,不是咱们村的。”
夜斯文替端翌答道。
吴凤奎深深地看了端翌一眼,听到夜斯文说端翌是猎户,便换了一付和善的颜色,道:
“哦,端兄弟,我素也曾在周边打些猎物,只是从来没有见过端兄弟。”
“哦,我在附近的美寨村,过去常年在外讨生活,是今年才回来的,所以你没见过我也是正常的。”
端翌答道。
“哈哈,同是猎户,看来咱们挺有缘的啊,端兄弟,今晚不妨到我家小酌一番?”
吴凤奎突然变得奇怪地热情。
端翌也觉得怪怪的。
他是第一次见到吴凤奎,看对方的面相,也不是一个自来熟的,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热情了?
“呵呵,我一会还要赶回去,就不叨扰你了。下次吧?”
除了和夜家兄妹,以端翌的身份,自是不屑和一般人称兄道弟的。
“端兄弟,相请不如偶遇,这样吧,不要等到晚上了,现在咱们就去村头喝点小酒,聊聊打猎的事情,斯文也一起来吧?”
吴凤奎不知道怎么的,硬是缠上了端翌,还叫上了夜斯文。
一听有酒喝,夜斯文馋虫就勾出来了,他拉着端翌道:
“端大哥,走吧,难得有酒喝,给凤奎一个面子吧?”
夜萤看出来,端翌不想和吴凤奎应酬,可是偏偏碰上了哥哥这个熊队友,端翌一阵为难之后,只好道:
“好吧。”
吴凤奎脸上露出了神秘的微笑。
夜萤突然觉得事情有些不妙。
可是还不容她想清楚,吴凤奎已经连拉带扯的把端翌拉走了。
夜萤在家一阵坐立不安。
吴凤奎这个人颇有心机,从昨天晚上和今天偷听到他的话就知道了。
无利不讨好。
吴凤奎怎么会突然舍得请客呢?
夜萤在这里坐立不安,村头小酒馆里,吴凤奎和端翌、夜斯文却真的喝开了小酒。
这一喝就是天昏地暗,吴凤奎心里谋划着东西,夜斯文贪杯好酒,而端翌也看出了其中的不对劲,想套出吴凤奎的话,于是,一时间酒桌上竟然十分热闹。
“来,凤奎啊,咱们好久没一起喝过酒了,记得小时候咱们一起上山放牛,你都是孩子王,我可没少被你揍过!”
夜斯文端起酒杯,也不怕自暴丑事。
吴凤奎扫了一眼夜斯文手上的包扎,眼神掠过一抹蔑视,对这种烂赌鬼他是彻底看不起的,有多少家底都会被他赌没了,但他面上仍笑嘻嘻地端起酒杯道:
“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难为你还记得这么清楚。干了。”
端翌不动声色,他没有怎么喝酒,只是不时剥着五香花生米。
夜鸣赶着牛回家,路过村头的酒馆,便听到夜斯文醉熏熏的声音:
“凤奎啊,这位端大哥,可能干了,上回打了一头野猪送给我们家,这次又猎到了一头野山羊。
若不是夜萤许了人,我就让他做我妹夫了,哈哈!”
夜斯文醉了,说话含糊不清。
但是这句话真是中听,端翌听在耳朵里,一阵莫名地高兴。顺带着,看夜斯文也顺眼多了,他不禁微微一笑,抿了一小口酒。
吴凤奎似乎也醉了,他狭长的眼睛微微一笑,迷糊地道:
“哎,你家妹子已经和人走亲了,不过,我家还有一个妹子没许人,我看端兄弟一表人材,又都是猎户,不如我们结成亲家吧?”
吴凤奎在喝酒的时候,已经借着酒意,把端翌的身家来历打听得一清二楚:
端翌在美寨村有一栋一进的老宅,是村里的猎户,平时以打猎为生,猎获甚丰。
而且最妙的是,端翌家人都已经不在了,他没有兄弟姐妹,现在单身一人过活。妹妹吴彩凤嫁过去的话,上没有公婆需要伺候,下没有小姑子呱噪,岂不是被送进了福窝里?
本来吴家对彩凤还抱着很大的期望,觉得以她的姿容,至少嫁个镇上的富户做姨娘没有问题,可是谁想到吴彩凤莫名其妙地就被人破了瓜。
以彩凤这种情况,怕是随便嫁给小五他都不要了。
所以,今天在夜家撞见端翌,见他是个脸生的外来户,吴凤奎便打上了端翌的主意。
端翌等了好久,就是为了等到吴凤奎的真实目的。
他早就看出来了,吴凤奎并非良善之辈,暗卫昨天早就禀报他了,端瑞把吴彩凤给破了身,吴凤奎方才上门,分明是想探夜萤的水,怕她对村里人说些什么。
还好夜萤应对得体自然,吴凤奎见夜萤把遇到吴彩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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