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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男主不能死-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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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省口饭钱!”
老大娘拦也不敢拦,只知道在一旁哭。围观的人指指点点,却没有上前劝的。
“哭什么哭!咒我死吗!”大汉像是个被点着的炮仗,火气一下子大了起来,“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我虐待你呢!丢不丢人!要你点钱至于吗!”
他骂完还不过瘾,随手抓过一只碗摔在地上,碗碎了一地,一块碎银滚到他的脚下。摔的碗正是于淳吃过的那只。
大汉俯身拾起碎银,在手上掂了掂,脸上露出丑恶的笑容来:“看来又有傻子被你这幅模样诓到了?啧啧啧,说不定还是你年轻时候的恩客呢。。。。。。”说着就要去摸大娘的脸。
“住手!”于淳终于看不下去了,上前将大娘护在身后,“你这人怎可无赖至此!拿了人家的钱,还要侮辱她。”
“无赖?我无赖?”大汉像是听到了极好笑的笑话,他将碎银子往前一抛,“这银子是你给的吧,一看就是个人傻钱多的。你拿回去,听我的,这人不值得你同情。”
于淳下意识伸手接了,听大汉这么说一时反应不过来:“你什么意思?”
“你是新来的吧?”大汉懒懒地双手抱胸,“土生土长的人哪敢吃她做的馄饨,也就你们这些外来的看她可怜。回去好好找大夫看看,别得了花柳病。”
“花柳病是什么?”于淳讷讷地问。
“哈哈哈哈哈哈哈。。。。。。”这下可好,不只大汉,所有围观的人都笑了起来。
“小兄弟。。。。。。”大汉笑弯了腰,伸手拍拍于淳的肩,“你身后的这个老太婆,年轻时可是烟花巷的头牌。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人尝,说得再恰当不过了。”
于淳本还想问烟花巷是什么,但一看众人憋笑的表情就知道不是什么好地方。他回头一看掩面而泣的大娘,同情心一下子就泛滥了,梗着脖子争辩:“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她又没招惹你,你为何要针对她?”
大汉慢慢收了笑容,面上露出刻骨的恨意来。他冷冷一笑:“没招惹我?小兄弟,你这话就说得不对了。就是你身后这个人,使计爬上我爹的床,假孕嫁入我家,将我母亲活活逼死,又撺掇我父亲和祖母离心,使得老人家一个人凄凉死在老屋三个月才被人发现,甚至还在我生病的时候换了药方想害死我。若不是苍天有眼,让我那被猪油蒙了心的父亲生意惨败又得了急病死了,她又怎么会是现在这幅景象。你说,杀母弑祖之仇、企图谋害我之恨,算不算招惹我!”
于淳怎么也没料到事情竟然会是这样。为了维护大娘张开的双臂变得沉重起来,他慢慢收了手,手上的碎银也格外烫手。所有人似乎都看着他,等着他怎么做。
他咬唇转过身,从怀里掏出块帕子递给哭得肝肠寸断的老大娘,也不知道她是悔还是羞。
“喏。擦擦吧。”于淳颤着睫毛,眸里有水光,“银子你也拿着,别再做坏事了。”
言罢,他步履沉重地回到小鹿身边。
人群一阵唏嘘,七嘴八舌地说这小哥还是太善良了,换做是他们早就怎么怎么的。
小鹿却觉得他已经做得很好了,她牵了他的手慢慢离开这里,见他抬头看她了又给了他一个笑容。
于淳被这个笑容治愈不少,他吸吸鼻子,软糯糯地开口了。
“小鹿。。。。。。”
“咱们能不能……能不能去烟花巷看看?”
小鹿:。。。。。。
☆、第十七章 :改造愚蠢君(下)
于淳不仅没能去烟花巷长长见识,反倒还被陆小鹿揪着耳朵好生教训了一顿。她是要将他教聪明,不是教坏。陆小鹿一直想不懂,为什么几乎每一本穿越小说里的女主总爱去青楼逛上一圈?好像只有那样才能不虚此穿似的。
反正她对那地方是完全没好感,更不愿于淳介入那种纸醉金迷的地方。她家的娃长得这么好看,耳根子又软,指不定逛一圈就带出一群红颜知己来。
世态炎凉处处皆有,并非烟花之地才有,她心里早已有了备选之地。譬如馄饨摊每日早上都会上演一回的闹剧,她事先就在欧阳家厨房偷吃时听八卦的厨娘们提起过。诸如此类的事情简直不要太多。
接着,陆小鹿带于小跟班去了戏班,看两个台柱子为了争一个角色给对手使绊子,于小跟班看不过去当众揭穿,台柱子名声扫地,戏班损失惨重,被戏班老板大骂了一通;
带于于小跟班去酒馆,看酒保偷偷在客人的酒里掺水,于小跟班义愤填膺揪住酒保去见老板,老板面上训了酒保一顿,暗地里却叮嘱他下次掺水时当心些,别再被人瞧见了;
带着于小跟班去医馆,看‘悬壶济世’的大夫将没钱治伤的瘸腿病人赶出馆去,他稍作犹豫替病人付了钱,却被病人反咬一口,说是他撞断了他的腿,并狮子大开口索要赔偿;
带着于小跟班去当铺,用一块与他先前那块类似的玉佩当了整整一百二十两银子;
带着于小跟班去破庙,看没要够钱的小乞丐被大乞丐拳打脚踢。。。。。。
渐渐的,于淳不再贸贸然挺身而出了,又渐渐地不说话了。到最后,他只在一旁静静看着,眼里是掩不住的疲惫和脆弱。
陆小鹿有些心疼了,也知道这种事急不来。她扯扯他的衣角,示意他跟着自己下屋顶。
“今日有何感想?”回去的路上,鹿老师提问。
于淳同学蹙眉,回答道:“不要被表象迷惑,有时眼睛所见到的并不是真相。”
“还有呢?”
“。。。。。。防人之心不可无。”
“还有呢?”
“。。。。。。别总做自以为正义的事。”于淳抿紧唇,面色白了,半晌才继续说道,“在别人眼里,你也许就是个笑话。”
陆小鹿捂住他的眼睛,不愿看见他眼里的挣扎,开口安慰他:“世事确有如此,但并非尽是如此。我只是想让你知晓,万事皆有两面。这世间有善也有恶,有黑也有白,有正也有邪,我不愿你因为纯善而丧失了判断的能力,与其今后难过伤怀,不如今日便让你看清。你莫要怪我。。。。。。”
于淳静静听着,突然低低笑起来:“小鹿,你文绉绉的样子好奇怪。”
陆小鹿一愣,蓦地松开手:“卧槽,被你带过去了。”
两人一时间闹作一团,刚刚的不快像是全被忘掉了,可两人心里都明白,怕是永远忘不掉了。
方才正走到溪边,这会儿一闹两人身上都弄了个半湿,好在冬天衣服穿的厚,并不怕走光。只是若是不及早换下来或是烘干,怕是要染风寒的。
“小鹿小鹿。”于淳缩着脑袋贼贼地笑,“咱们去烟花巷换身衣裳吧,既然是巷子,便是做生意的吧?”
倒还真做生意,不过只做皮肉生意罢了。
“小小年纪不学好!”陆小鹿一巴掌呼在他的头顶,恼怒道:“长得丑,倒想得美!”言罢许是没出完气,抬手又想呼过去。
于淳一听有人质疑他的颜值,立马急了,躲也没躲,反而抬脸迎上去:“打啊!你打啊!从小到大就只有你一人打我,我要是长丑了准是你打出来的!万一娶不着媳妇儿你就得赔我。。。。。。”一个。。。。。。
陆小鹿收回手,往掌心吹了吹气。小样,还敢威胁她,反了不成。
于淳委屈地捂着脸,泪水盈盈,甚是可怜。
“哎呀!男子汉大丈夫动不动就哭,像什么样子!”陆小鹿被惹烦了,“赔你就赔你!保证肤白貌美易推倒,行了吧!”
“肤白貌美我倒是喜欢,可是为什么要推倒?”于淳吸吸鼻子,化身好奇宝宝。
“推倒就是。。。。。。”陆小鹿努力组织着语言,想把人类繁殖这一行为说得文雅些、生动些、古风些,“就是两情相悦的伴侣在寂静的夜里,一同躺在柔软的床铺上相拥陪伴到黎明。。。。。。呃,大致就是这样了吧。”她干巴巴地说完,一抬头却看见于淳亮晶晶的眼睛。
“听起来像是件雅事。”他总结着。
陆小鹿揉揉眉心,敷衍道:“对对对,是件雅事。”
“那小鹿。。。。。。”于淳双颊像是染了晚霞,扭扭捏捏,欲言又止,“那你。。。。。。好推倒吗?”
她?陆小鹿用拳头回答了他。
于淳捂着血流成河的鼻子回了欧阳府,一眼就被欧阳夜璃瞧见了。
“这是怎么回事?”夜璃心疼地拿帕子去擦他鼻上的血迹,转身冲着陆小鹿忿忿道,“瞧见了吧!我就说他跟着你太危险!”
陆小鹿毫无愧疚之心,自己找了一张椅子坐下,悠悠沏了杯茶:“你自己问他吧。”
于淳想了想,觉得叙述事情得交代整个背景,不然难免会有管中窥豹之嫌。因此此事应当从他想去烟花巷说起,才会有后来推倒一说。他一五一十交代了自己对烟花之地的无限向往,正要说到陆小鹿赔他媳妇儿的部分,却意外被夜璃大哥疾言厉色地打断。
“今晚不许吃饭!”欧阳夜璃恨铁不成钢地将帕子塞在他手里,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半晌,“不成器的东西!”说完拂袖而去。
于淳愣愣地站在原地,怎么也没想到一向温文尔雅的夜璃大哥也会有如此生气的时候,更没想到他会对自己这般凶神恶煞。他一时之间觉得委屈极了,想起小鹿说“男人不准哭”的叮嘱,又硬生生将眼泪逼了回去。
陆小鹿瞥了一眼某人怒气冲冲的背影,心满意足地喝了口茶。今天的最后一课,总算完成了。
第四点,即便再亲近的人也可能会伤害你。
还有最后一点:别磨磨唧唧说废话,容易把自己作死。
只可惜欧阳夜璃的雷霆怒火还没撑到晚饭时间,瞬间就被于淳染了风寒的消息给浇灭了。他心急火燎地派人去请大夫,还亲自煎了药送过去盯着他把药喝下。至于不准吃晚饭的命令更是早被丢到了天边,他恨不得把所有于淳爱吃的东西都堆到他的面前。
陆小鹿对这两人的相处模式有着相当大的兴趣。这算个什么事儿呢?一个是狂拉仇恨值的男主,一个是郁郁而终的男配,两人凑在一块居然会产生这样的化学反应?要不是确定以及肯定欧阳君是个直的,她都差点产生把他们俩送做堆的可耻念头了。更别说她家女神的终生幸福可栓在欧阳身上呢,她可不能乱来。
好在于淳的病并不严重,躺了一晚就好了个大半。性格是弱了点,身体倒是强健的。
第二日,梁丘采薇上了门,来请天音公子去琴会。
夜璃见于淳还没有大好,起初是拒绝的。可病榻上白着小脸的于淳却意外地坚持,劝他不要失信于人,夜璃一阵感动。
他昨日冲他发了那么大的一通火气,他的弟弟还这般听话懂事为他着想,着实让他内疚不已。
“那我便去了。”夜璃替于淳仔细掖好被子,“很快便回来,你好生修养。”
俊男靓女一同出了门,陆小鹿不知从哪儿蹿了出来。
“我也去我也去!”她可怜兮兮地央求。能听女神弹琴,这种机会可不多。更何况她可是要推他们一把的,不抓住共处的机会怎么行。
“不行。”欧阳夜璃一口回绝,凉凉道,“我不想失了面子。”
陆小鹿难得没反驳,只是一个劲儿的央求。欧阳夜璃拿她没办法,又有采薇在一旁替她求情,最后还是带上了这个拖油瓶。
琴会琴会,就是一群抱着琴的人围在一起开会,但他们文雅人把这种开会形式称为切磋交流。
鹿爸爸是个桥梁工程师,鹿妈妈是个外科医生,虽然两个理科生的细胞结合时发生了一些些异变,造出了个文科生。但也只能是文科生了,想当艺术生起码还得回炉重造三到五次。
即便有女神在一旁提神,陆小鹿还是没能挡住睡意。等她一觉醒来,琴会已到尾声。欧阳夜璃是压轴的,一曲中了,满堂喝彩。
“不愧是天音公子,琴艺绝非我等所能比拟,各位琴友你们说是不是啊?”台下很快站出来一个捧臭脚的,然后带动了一群捧臭脚的。
欧阳夜璃礼节性地笑笑,眼里却没有几分真心。他转头看向这边,小声询问:“采薇以为如何?”语气中有几分期待。
梁丘采薇一笑,正欲开口,楼上却突然有人高声说话。
“呵,还以为是什么雅士,不过是一群只会阿谀奉承的庸俗之辈。”
此言戳中了欧阳夜璃痒处,他坐直身体,朗声问道:“不知是哪位琴友的高论?可否出来一见?”
楼上缓缓走下个身着纯白色云雁暗纹长裙的女子,倾城容貌,梅兰风华。楼下一时之间寂静无声,所有人都瞠目结舌地看着这位绝世美人。
陆小鹿也是。
她颤着手指捏了一盏茶,急急地喝下。
——卧槽,这是什么鬼!
女主怎么出现了!
☆、第十八章 :启动方案三
病榻上的于淳被狂奔回来的陆小鹿急急扯起来,他吃惊地看着她,询问的话滑出了舌尖:“出什么事了?”
陆小鹿急着打包细软,没时间与他多做解释,只吩咐道:“快把衣服穿好,我们马上就走。”
“夜璃大哥呢?”于淳虽有疑惑但还是听话地将外袍穿好,“我还没跟他告别呢。”
“命都要没有了还告什么别!”陆小鹿瞪了他一眼,将包裹往肩上一双,一手提了逆天剑,另一手去扯他的衣袖,“快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于淳挣开她的手,往凳子上一坐,双手抱住桌子,赌气道:“你不解释清楚我就不走!”
陆小鹿被气得差点吐血,拉了他几把没拉动,顿时肝火更盛,干脆一甩手:“你不走是吧?那我走!”说着提腿就往门外迈。
于淳慌了,连忙起身追上。陆小鹿用余光瞥了瞥跟上来的某人,嘴角扬起得意的笑,却假装不知道,还是一个劲儿地往外走。
于淳小媳妇儿状地在后头跟着,再不敢耍脾气。她是他在外头认识最久、也是最依赖的人了,他找了她那么许久,哪能眼睁睁看着她又将自己甩下。
眼见着欧阳家的大门就在眼前,陆小鹿不再计较刚刚的事,回头拉住于淳加快脚步紧赶了几步,却还是被突然出现的几人截住了。
“这是要上哪儿去?”欧阳夜璃视线扫过陆小鹿肩上的包裹,脸色顿时黑了,“你要带他走?”
陆小鹿瞥到“倾城倾国”也在这里,连忙踮起脚想挡住身后人的视线。
不料于淳突然结结巴巴地开了口。
“夜璃大哥,这位……位位位姑……姑娘是……是?”
陆小鹿撞墙。
——完了。
经历“重重磨难”,男主女主还是见面了,而且是提前见面。陆小鹿恨不得咬死自己。她怎么就忘了呢!!!欧阳男配跟女主相遇的时间要早于于淳啊!!她居然还带着男主在这里住了好些天!!
于是,“方案二:杜绝男主与女主相遇的一切可能。远离女主,珍爱生命。”彻底失败。
陆小鹿灰溜溜地回到房间,沮丧地擦着逆天剑,为启动方案三做好准备。
“扫除一切会危害到男主生命的事物,为男主女主的爱情保驾护航。”
于淳没跟着她回房间,他的一双眼睛黏在女主身上简直扒不下来。辛辛苦苦养大的猪仔终于离开她去拱别人家的白菜了,陆小鹿的心里有些空落落的。大概天下父母嫁女儿的时候都是这种心情吧,只不过她嫁的是个傻儿子罢了。
按照剧情,女主遛弯遛到了杭城,导致欧阳夜璃不幸“遇难”。可现在于淳也插了一脚,剧情已经开始失控。最好的结局大概就是欧阳碍于兄弟情分,将女主拱手相让;而最坏的结局……陆小鹿将逆天插回剑鞘,眸中露出一抹决绝之色。
若真到了那种地步,她一定会赶在兄弟反目成仇之前让欧阳血溅三尺的。
几乎所有小说里的女主都是惹人喜爱的,这一本也不例外。欧阳夜璃与女主侃侃而谈,话题深刻隽永,从人生谈到生死,又从生死谈到理想。于淳在一旁几乎插不上话,却还是腆着脸坐在屋里不肯离开。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第一眼瞅见这位慕容玥姑娘的时候,他就觉得自己的心跳莫名快了起来,就像是那天晚上小鹿要亲他的时候那样。这种感觉来得莫名其妙,却汹涌得让他反抗不得。他的四肢像被最舒服的温水浸泡着,口舌则像是被最甜的蜜饯封着,他挪不开眼睛、动不得腿脚。
也许是风寒又发作了吧,他想。
此时,房内的另一个人如坐针毡。梁丘采薇想要压抑胸口涌上的那股酸意,却无能无力。她的所有力气早已用在维持脸上的得体笑容上了。
从未有一个女子能让她这般有危机感。夜璃看向慕容玥的眼神她再熟悉不过了,每每她在梳妆镜前想起他时都能在镜子里瞧见。
京城贵女、天人之姿、高谈阔论,又被他引为知己……梁丘采薇藏在袖中的指尖冰凉发白,她既嫉妒又为自己的嫉妒而感到羞耻,两股强烈的情感纠缠在一起,让她难以忍受。
她以为她是懂他的,可是此刻她却觉得两人隔得太远。余光瞥见夜璃又对那女子笑了笑,梁丘采薇的眼前闪过一片白光,她蓦地站了起来,身形有些摇晃。她要离开这里,立刻。
“采薇,你怎么了?”欧阳夜璃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方才冷落了她,不免有些愧疚,面上因此带了几分微红,他软着声音关心道,“可有不舒服的地方?”
可这片微红看在梁丘的眼中却成了她心头触目惊心的一滩血。
“无妨。”她自有她的一份骄傲,哪怕袖中的指甲几乎将掌心掐出血来,却还是微笑道,“只是想起天色不早了,该告辞了。”
“你的脸色看起来不太好。”欧阳夜璃有些担忧,站起身来,“要不要寻大夫来看看?”
“不必了,只是感觉有些凉,想来是今天一时贪省力穿得少了,回去加件衣裳便好。”梁丘采薇抱起自己的琴,笑容里看不出异样,“你继续招待慕容姑娘吧,方才不正说到与六指琴痴比琴那一回吗?继续讲吧,别扰了慕容姑娘的兴致。”
“这……”欧阳夜璃迟疑了一会儿,皱眉冲门外喊道,“阿砚,取件我的披风,送璎珞姑娘回去。”
梁丘采薇连说“告辞”二字的力气都没有了,飞快地一点头便急急地出门去了。
“采薇姐好像不大舒服……”于淳瞥了眼夜璃的脸色,讷讷道,“大哥你不去送送吗?你向来亲自送她出去的。”
欧阳夜璃的腿微微动了动,余光却瞥到屋里的另一位姑娘,他坐了下来,答道:“应该无事。她是个有分寸的人,若是真不舒服定会说出来的。”眼下还有客人在,送她出门实在是不太礼貌。采薇大度,一定不会与他计较。
然而计较不计较,并不是他说了算的。
梁丘采薇三言两语推却了小厮取来的披风,带着自己的小婢出了欧阳府,坐上了马车。马车“得得”地走了,没多久却在拐弯处停下了。
“怎么了?”车内的小婢问道。
“外头有个姑娘……”车夫答道。
梁丘采薇敛了脸上的颓丧之气,撑起往常的笑容,伸手掀了帘子,看见街角站着一个熟悉的娇小少女。
陆小鹿双手互插在袖中,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外头可真冷啊……”
“采薇姐,能请我喝杯热茶吗?”
☆、第十九章 :最好的说客
有人说,两个女人之间的友情,往往源于共同讨厌一个女人。
这条定律用在陆小鹿和梁丘采薇身上其实不太合适,至少,陆小鹿算不上多么讨厌女主。撇开她和女主还没真正接触过不说,她可还指望女主快点大发慈悲把于淳给收入后宫好让她完成任务呢。
但当梁丘采薇欲言又止地问她为何要帮她对付慕容玥、挽回欧阳的心时,陆小鹿还是装出一副凄婉之态答道:“伤心的人又何止你一人。”
既是同病相怜,梁丘的态度顿时更亲近了几分。她伸手拉住小鹿的手,软着声音安慰道:“我就知道你待于公子是不一样的。你也不必太过难过,你俩相处的时日长久,于公子对你也是极为特别的,在他心里你的地位不一定就会输给慕容姑娘。”
陆小鹿擦擦不存在的眼泪,一把反握住梁丘的手:“采薇姐,你说的可不就是你和欧阳大哥?你俩自小就认识,又有同门学琴的情谊在,岂是一个突然出现的慕容氏就能比拟的?”
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一谈到关于自己的事情,梁丘一下子便没了底气,她低垂着头,眸中沁出雾气来:“这怎么能一样呢。于公子心中有你,可他……我不懂他。”
饶是陆小鹿磨破了嘴皮子,梁丘采薇还是不肯听她的计划刻意破坏欧阳与慕容之间的情谊。她只好作罢,悻悻地回了欧阳府上。
不出意外地,慕容玥在欧阳府上堂而皇之地住下了。陆小鹿稍稍鄙夷了她一下,一个古代的大家闺秀居然满世界乱跑,还贸贸然住在一个陌生男子家里,也不知道是这个世界的百姓太开明,还是她的女主光环太明显。这要是真的搁到古代,这姑娘得分分钟被坊间的流言蜚语给淹死,更别说嫁人了。
陆小鹿鄙夷女主的时候自然而然地将自己撇除在外。她压根儿没想起,自己也是“满世界乱跑、贸贸然住到陌生男子家中”的一员。
等她回到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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