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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膳师重生八零年代-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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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蠢作者昨天说今天V的,结果我文案上挂的是19号V,发了一章三千字的才反应过来我今天V来着,所以赶紧补了这两更合一的章节。本来还想V当天来个三更合一的,失策……
  送个小福利,这两章评论里揪前二十个宝宝送红包


第21章 
  其实打猎和钓鱼是一个道理; 都是在等猎物上钩,曾经有刚入门的小膳师抱怨过,他们只需要做到将食材精度提高不就可以了吗?为什么最开始还要自己去捕猎啊?
  当时她已经是一名五阶膳师了,听到这个小膳师的抱怨时; 她愣了一下,似乎当初的自己也这么想过; 但后来; 她知道了,作为一名膳师; 与其说你在操控手中的食材,不如说是食材在成就你。因为膳师的升阶就是在不断地做菜中达到提升的。哪怕是只需要将食材精度提高,那也必须了解你手里的食材; 如果连帮助你升阶的食材都不了解的话,又怎么能说你一定可以将食材精度提升到最好的程度。
  再后来; 她的师傅说了一番话,他说,“将食材的精度提升,往往需要大量的精力和灵气; 尤其是对付高阶狂兽狂植的时候,这个时候耐心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最开始让你们自己去获取食材; 一方面是为了让你们了解食材,另一方面就是培养一位膳师该有的耐心。你愿意花大量的时间去猎取一头琉玉牛,那你在提纯琉玉牛的肉时; 自然也会更加珍惜。“
  对于她师傅说的话,她深以为然,并时时刻刻照做,对待自己亲手猎来的食材,自然也就更加用心。
  一下午收获还不错,三只野兔,两只野鸡。下山的时候,远远看到了一条小河,琢磨着水里应该有点鱼虾之类的,楚随珠加快了脚步往河边走去。
  还未走近,就看到有不少小孩子光着脚踩在河滩上,估计也是来抓鱼虾的,还有几位妇人蹲在河边洗衣服。楚随珠往上游走,她手里也没带什么工具,就干脆把放在背篓里野物拿出来放在岸边,然后脱下鞋子,踩进湿软的河泥里。
  其实春日的鱼是比较好抓的,只要手里有鱼食。但楚随珠手里没有啊,不过她也有招,先是锁定一条目标,随后将体内的灵气匀一部分出来,控制着灵气环绕着那条鱼,都不用她多动手,这条鱼就自己晕乎乎的钻进了放进水中的背篓里。
  楚随珠也不贪多,看着这鱼还算肥美的样子就上岸不抓了。
  毕竟抓这么一条鱼,她存下来的灵气就被用掉了一半,好在今晚一顿饭就能补充回来。
  这几天楚随珠也没见到什么新鲜食材,不是野鸡就是野兔,要不就是猪肉,连蔬菜也就只有那么几样。还是她变着花样来,才不至于一道菜吃到腻。
  回到家的时候,王玉兰已经在厨房忙活起来了,不过她有自知之明,也就是先把一些蔬菜洗洗干净,放在盘子里,等着自己闺女回来做菜。
  “又这么多啊?”王玉兰看了眼背篓,惊喜道。
  楚随珠点头,“剩下的我带去街上卖了。”
  王玉兰自然随她做主。
  楚随珠先是把其中一只野鸡放血去毛,随后又把它剁成一小块一小块。刚准备放进锅里拿辣椒爆炒的时候,眼角瞄到一个绿中带黄的食材。
  “这是笋吧?”她手指了指,之前王玉兰做过一次的。
  王玉兰顺着看过去,“对,是笋,你小翠婶屋后面不是有一片竹林吗,我想着应该有春笋的,就去挖了点回来。”
  这里的厨房可比之前的好太多了,宽敞明亮不说,不用担心雨天漏雨,离灶台一米远的距离还砌了一块长的案板,这会上面放了好几个碗碟,里面装着王玉兰处理好的食材,连葱姜蒜都切了一小盘放着。
  楚随珠放回装了辣椒的盘子,转而抓了一小把葱姜蒜,扔进油已经烧热的锅里,发出‘刺啦’一声,紧接着就将鸡块倒入其中,迅速爆香。锅内的鸡块也由嫩红色收色成浅肉色,随后楚随珠往锅内倒入一一瓢冷水,盖上锅盖。
  王玉兰坐在灶膛后面看着火,在楚随珠刚炒鸡肉的时候闻着味就开始咽口水了,这还是第一个菜呢!
  虽然在做肉菜的过程中吸收不到灵气,但楚随珠本来就是比较享受做菜的过程的,所以她做起肉菜来也很用心,力求在味道上达到完美的。
  大火将锅内的汤烧开的时候,楚随珠将自己切好的春笋放进去,瞬间又吸收了一小缕灵气。春笋放进锅里只炖了一会就被她盛了起来,装进王玉兰下午买回来的一个陶瓷炖罐里。
  随后又放在灶膛边上的火炉上慢慢炖煮。野鸡肉比较柴,需要炖的时间比较久。
  如果她现在是一阶膳师,就可以去将鸡肉提纯,不用炖太久味道还可以更上一层楼。
  之前买的猪肉还有一些,楚随珠想了想,决定将豆角和猪肉混在一起做个菜。猪肉剁成肉茸,加入油盐葱姜水酱油等来调味。然后又将一根根豆角焯水煮熟,捞出来放在案板上,再将每一根都盘成鸟窝状,往其中填入调好味道的肉茸。随后锅内起油,将豆角肉放进去两面翻煎。很快,锅内又飘出一股浓香的味道。
  这期间王玉兰受不了香味出去呆了会,后来毛蛋又巴巴的进来,说想要先尝一口试试味道。楚随珠给毛蛋装了两个,让他出去吃。至于王玉兰要不要哄一个尝尝,她就不知道了。
  这下厨房里也没其他人在,楚随珠一个人挥舞着锅铲将余下的菜都做了出来。
  一道红烧鱼,一道香菇炒青菜,还有一道她自己琢磨的脆皮豆腐。
  原本豆腐这东西她不太熟悉,但作为膳师,就要有勇于挑战新食材的精神,所以她很快就琢磨透了这豆腐的做法,说白了,反正逃不过煎炸煮蒸炒这几种做法。
  先将豆腐切成一厘米厚拇指长的小块,先放入油锅里炸成两边金黄,随后起锅装盘,加入调好的糖醋汁,整盘脆皮豆腐呈酱红色,看得人垂涎欲滴。
  王家那边也已经上门了,陆翠翠进来帮着把菜端出去的时候一直在惊叹,之前她吃王玉兰送过去的菜时,还不是太相信那么好的味道能是楚随珠做出来的,但现在不得不信了,毕竟最后一道脆皮豆腐出锅的时候,她就在边上看着呢!
  上了桌,也没人寒暄啥的,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嗯,这个汤好喝,鲜;嗯,这鱼好吃,嫩。嗯,这个什么豆角夹肉的,咋做得这么精致?一尝味道,厚,爽脆。豆腐还能这么做?酸甜口的,开胃。连香菇炒青菜,吃完了以后,剩下的汤汁都被二虎用来拌饭吃了。
  好在王玉兰蒸了一大锅饭还放了好几个红薯,不然晚上还真不够吃。
  ……
  第二天一大早,楚随珠就背着背篓坐上牛车去了县里,没让王玉兰跟着。熟门熟路去了上次卖野物的店里,拢共卖了15块钱。
  倒是这个叫周军的男人,见着是楚随珠一个人来,还搓着手小心的问了句她妈怎么没来。
  楚随珠自然是说王玉兰在家干活,没时间来,然后就见这个周军眉宇间露出显而易见的有些失落。
  出了店门的楚随珠一晒,看来这里是不好再卖野物了。
  临出门的时候王玉兰还特意给楚随珠打了招呼,让她拿到钱可以在街上给自己买点东西。楚随珠没什么需要的,但她确实要在街上转转。
  主要还是为了灵气的事,如果光凭着每天一日三餐的攒灵气,那花费的时间也太长了,她在这估计都修不到三阶就七老八十了。
  而这几天她实验出来的,就是灵气在蔬菜刚入锅的时候会涌出一部分进入她的体内,再然后就是吃的人入口的时候会出现一部分。
  这也就是说,吃她做菜的人越多,那么她就能获得更多的灵气。所以,楚随珠就在琢磨,如何获得更多灵气来修炼……
  前两天到县里来,楚随珠就发现了一点,这里的人似乎颇爱做生意,而往往做生意的,其实也不过平头老百姓。
  这与尚食大陆完全不同,大部分的生意场所一般都是由各个宗门掌控,而普通平民想做生意也不过将自家产的农物挑出来卖,赚点小钱。
  楚随珠在这里还看到有人直接搭了个架子,支几张桌子板凳,就在路边卖早点。而街边也有不少普通人开门营业,卖各种物品。
  比如那个周军,他就是自己攒了钱盘下一个店铺做生意的。
  楚随珠仔仔细细的走了好几条街道,发现自己直接推个推车出来卖东西也不少,有卖凉菜的也有卖糕点的,总之五花八门。她还看到可能是味道比较好的,推车前面还排了好几个人等着。
  大致有了考量的楚随珠转个身去了菜场,先把自己没见过的菜买了一遍,然后又买了一包糖果,便回家了。
  王玉兰上午的时候去田里看了看,然后又带着毛蛋一起把院子里的空地整理整理,当年房子刚做起来的时候,楚二特意移了一些树过来种着,只是现在因为缺少照顾,几乎都死掉了。
  王玉兰心情复杂的将已经死掉的小树挖出来,随后又去其他有果苗的人家买了几棵果苗回来种上。正种着的时候,门口传来敲门声。
  叮嘱毛蛋不要乱浇水后,王玉兰就去开了门,便看到一个面容清隽的男孩子手里提着一个小篮子站在门口。见着王玉兰的时候,微微一笑,“玉兰婶,我爷爷奶奶听说您搬回来了,特意让我送点鸡蛋过来。”
  王玉兰看着男孩子的脸,先是疑惑随后恍然大悟,“是同泽吧?都长这么大了,婶子差点没认不出来。”见篮子里鸡蛋不少,连忙推辞,“叶叔叶婶客气啥啊,还送鸡蛋来,别说婶子不收,你拿回去吧,让你爷爷奶奶吃。”
  像是不太擅长做这样的事,男孩的脸开始泛红,他把篮子往地上一放,低着头匆匆说完一句,“玉兰婶,您就拿着吧。”
  眼看着男孩逃似的背影,王玉兰叫了两声都没叫住,无奈的将篮子拿起来,“这孩子……”
  “妈,我回来了。”楚随珠扫了眼篮子里的鸡蛋,又转头看了下那个急匆匆跑掉的背影,“谁啊?”还挺高的,就是有点太瘦了。
  王玉兰将篮子放在院子里的凳子上,然后帮着楚随珠将背篓放下来,“你叶婶家的,你以前不是可黏着他了,总是同泽哥哥、同泽哥哥的叫。你爸还吃醋开过玩笑,说给你们俩定个娃娃亲的。”说起往事,王玉兰脸上充满了怀念。
  好像才不久前的事,随珠小小的个子跟在同泽身后,像个小跟班似的,黏得她爸都吃醋了。那会谁知道后面会发生这么多事,听说同泽那孩子现在在县一中,成绩还特别好。
  “这样啊,”楚随珠随口应道,喝了口水,一抹汗涔涔的头发,有点嫌弃,也没管还在回忆中的王玉兰,先把糖果递给毛蛋,然后说了声去洗澡就进了浴室。
  之前住在老房子,压根就没有浴室,每次洗澡只能在自己房间接点水擦一擦,还有上厕所,在尚食大陆时,楚随珠几乎不用考虑上厕所的问题,因为到她修炼的程度,所有吃进去的食物先是提升过精度,剩下的杂质在体内也能被直接炼化再通过皮肤排出。
  而在这里,她是个普通人,所以吃喝拉撒是必须的。老房子有厕所,但那个厕所,楚随珠看到的时候简直崩溃。
  而这个房子呢,楚二和王玉兰都比较看重,再加上当时楚二赚了不少钱,所以内里的设施基本都是按照城里的房子来的,浴室和卫生间都做得宽敞明亮,这让楚随珠非常满意。
  洗完澡出来的时候,楚随珠就见王玉兰坐在院子里,手里拿着一本书在教毛蛋识字,她才突然反应过来,自己到现在还不认识这里的字呢。
  “妈,我现在还能去读书吗?”楚随珠坐到他们边上,指了指自己。意思是她这个年纪了还能学习认字吗。
  王玉兰抬头,闻言一愣,“啊?能去啊,你只是头摔了,又不是摔傻了,怎么不能去读书了?”
  楚随珠表情一僵,感情自己一直读着书呢,她尴尬的笑了笑,“我还以为不能去了呢。”
  “哪里的事,之前你头摔了,我给你请了好几天的假,正好,明天周一,你可以去学校了。”王玉兰无奈笑了笑,抬手摸着楚随珠的头发。
  楚随珠:我都不知道学校在哪……
  没等楚随珠反应过来,王玉兰又说道:“明天你就和同泽一块去吧,我记得他也在县一中,不过是读高三了,比你要高两届。正好,我去把鸡蛋换回去,顺便跟同泽说一下,让他看着点你,你头摔伤了我还不太放心。”
  楚随珠赶紧点头,露出乖巧的笑,“好啊,好啊,我明天和同泽,哥哥一块去学校。”
  先找到学校就行,至于具体在哪读书,再说。
  王玉兰没去多久就回来,面色不是太好看,不过见到楚随珠时还是扯了扯嘴角,说同泽已经答应了,明早会过来等。
  “怎么了?妈。”楚随珠见她心情不虞的样子,问道,怎么从隔壁回来就这么难过?
  王玉兰摇了摇头,“也没啥事,就是看你叶婶变成那样有点难过,都怪那个宋辉。”
  后面从王玉兰说的故事中,楚随珠知道了隔壁叶婶身上发生的事。她先是知道了十几年前这边出现了一场浩劫,在这场浩劫中,有不少城里年轻有为的青年到村里来种田,这群青年统称为知青。
  宋辉就是其中一个,与其他知青不同的事,这个叫宋辉的长得高大帅气,脑瓜子也很灵活。而叶静呢,年轻时候也是个非常漂亮的姑娘。当时因为在一个农场做工,宋辉就和叶静对上眼了。
  索性回城无望,宋辉就和叶静结婚了,还生下了一个非常可爱的男孩子,就是叶同泽,不,应该是宋同泽。当年王玉兰和叶静关系还不错,因为孩子相差不大,住得也近,甚至两家还经常一起吃饭。可是好景不长,原来不能回城的知青可以回城了。宋辉自然也动了心思,但他有妻有子,怎么回去?
  但很快,城里来了一封信,具体什么内容,他们不清楚,但是第二天,宋辉就走了,抛下了妻子孩子,再也没回来。而叶静在宋辉走后,曾经带着宋同泽去找过宋辉,也没呆多久就回来了,谁也不知道他们看到了什么。也是在那之后叶静又查出来有了身孕,但那段时间,叶静精神恍惚,身体非常虚弱,自然,孩子也没保住,从此叶静就神志不清了。叶静的父母一气之下,将宋同泽的姓氏给改了。
  在楚随珠听来,这么一段恩怨情仇,她是理解不了的,所以无法去批判对与错。
  只是她有一个师姐,天赋极高,出去抓狂兽的时候,碰到了一个男人,俩人也是一开始恩恩爱爱,结为道侣,生下了孩子,但是之后这位师姐发现了这个男人是修魔者,所有的一切其实都是在欺骗她。那这位师姐做了什么呢?她亲手手刃了这个男人。
  后来她见过好几次这位师姐,却再也没在这位师姐脸上见到,在那个男人身边的娇羞情态了。
  她那个时候还是不懂情爱,却已然知道了,情爱这种东西,她最好还是不要碰。
  为了缓和王玉兰的情绪,楚随珠晚餐的时候,大展身手,用她买回来的没见过的那些食材,做了好几道菜。
  先是一道素炒西兰花,之前她在菜场盯着西兰花看了很久,还是摊贩的阿姨笑眯眯的问她是不是想买西兰花,说这个菜才从南边过来的,当地没有这个菜,还可以跟胡萝卜木耳鸡蛋一块炒,又香又下饭。其实一听能跟这么多蔬菜一起炒的时候,楚随珠就眼睛一亮。哪怕这个西兰花还挺贵的,楚随珠也还是买了一颗。
  照着那个阿姨说,楚随珠把西兰花和胡萝卜还有木耳和鸡蛋一起炒了,红绿黄一大盘,颜色好看极了,就连不太爱吃胡萝卜的毛蛋,第一个筷子夹的都是这道菜。
  还做了一道凉拌紫甘蓝,当时只是看着颜色特别好看,样子倒是跟家里种的包菜挺像的,楚随珠也买了一颗回来。本来是准备炒着吃的结果王玉兰说这个菜凉拌着好吃,楚随珠就做好酱汁给凉拌了。紫甘蓝脆脆的口感搭配楚随珠特意调配的酱汁,又清爽又开胃,王玉兰一个人抱着吃了一大盘。
  王玉兰头一天买豆腐的时候让人送了点豆渣,楚随珠就把它合着胡萝卜鸡蛋还有香葱,烙了好几块豆渣鸡蛋饼,晚餐就拿它当主食。
  本来毛蛋一开始还嫌弃豆渣味道臭臭的,结果一出锅,他就捧着小碗蹲在灶边,非得让楚随珠给他先吃一块,可把楚随珠乐死了,捏着他的脸叫他小馋包。
  晚餐这一家子吃得高高兴兴,乐乐呵呵,隔壁就是完全不同的场景了。
  叶爷爷眯着一双老花眼坐在院子里编竹筐,一般编十多个他就会去一趟县里,摆在路边看有没有人买,生意好的时候能全卖掉,赚个几块钱,生意不好的时候也能卖几个,好歹有个嚼头。
  叶奶奶生完叶静后身体就一直不太好,这么多年药就没停过,原本在宋辉还在的时候,是享了几年清闲的。结果后面就是宋辉远走,叶静疯了。俩个老人没办法,只能站起来,养着女儿和外孙。
  不过还好,外孙争气,书一直读着,因为成绩好还一直拿补贴,学费也不用交,不然连书都没法读。
  叶奶奶这会也坐在院子里,叶静今天还好,安安份份的蹲在地上拿棍子在地上写着什么,要是走近了看,就能发现,写的是宋辉和叶静。据说,叶静不识字,当初宋辉就经常教叶静写字,俩人一来二去,就看对眼了。
  叶奶奶和叶爷爷都不识字,只当叶静在瞎写,叶同泽是知道的,但他最开始看到的时候,也只是眼神黯了黯,没说什么。
  “玉兰家是做什么呢?怎么味道这么香?”叶奶奶手里拿着一个绣架,她早年是一个大户人家的绣娘,手上绣工很好。她这边绣好了,会由叶同泽拿去卖掉,因为绣工好,卖出的价钱还不错,算是家里最大进项。这段时间身体还好,她也想着多绣点。
  叶爷爷呵呵一笑,显然也是闻到了,“确实挺香的,闻得我都有点馋了。”
  这味道啊,晃悠悠的飘进来,浸满了整个院子,香得叶爷爷和叶奶奶都没心思干手里的活了,连叶静都把手里的棍子一扔,捂着肚子喊饿,叶奶奶忙哄着她马上就要吃饭了。
  这时叶同泽正好端着菜出来,一碗炒青菜,一碗土豆片,就是他们的晚餐了。好在去年地里收成还不错,卖出去一些大米之后,剩下的也够一家子吃了。
  吃饭的时候又出了点岔子,叶静吃着吃着突然把碗摔到地上,嘴里嚷嚷着不香,坐在那就不肯吃,地上也狼藉一片。叶奶奶连忙把碗捡起来哄着她,叶同泽默默的去拿扫把,把地上扫干净。
  像是习惯了叶静的突然爆发,没有一个人有任何怨言,只有叶爷爷,苍老的眉目间泛着愁苦,望着扫地的叶同泽,悠悠叹了口气。
  饭后,叶爷爷和叶奶奶习惯了早睡,就洗洗睡了。堂屋里只剩下叶同泽坐在煤油灯下,桌子上摆了几本课本,而他的手里则拿着一只削得极短的铅笔,写着作业。
  在他对面,叶静呆愣愣的坐着,手里抱着一个布包,身体一边晃着一边念叨,“同泽乖乖,同泽睡觉觉哦。”
  忽闪的灯光下,叶同泽偶尔抬头看一眼女人,少年清隽的眉眼,在灯光下忽明忽暗,但眼底却温情一片。
  作者有话要说:  求预收,跪求
  《六零之王家小姐有块地》
  王思甜一睁眼,发现自己正被人扔烂菜叶子□□。
  如果要脱离这番处境,她只能去掉身上的资本主义成分。
  怎么去呢?她决定嫁给这地方最穷的一个糙汉子。
  嫁过去才发现,这是真的穷,穷得掉渣了。
  但没关系,她有一块地,一块膏腴之地。


第22章 
  一大早; 楚随珠穿上上次王玉兰给买的衣服,将头发像这边的女人一样束得高高的,这个身体的长相跟前世的她是有点像的,但没有那么精致; 这段时间她过来后,吃吃喝喝也没亏嘴; 原本蜡黄的脸色恢复了不少白皙; 比之前可好看太多了。
  听到敲门声的时候她正好把昨晚没吃完的豆渣饼给热好,王玉兰在厨房外喊道; “随珠,快点,要来不及了; 同泽已经来等你了。”
  没办法,她赶紧抓了一块豆渣饼咬着; 出去把昨晚翻出来的书包给背上,其实也不是啥书包,是王玉兰用旧布条给做的一个斜跨的布包,放在之前她床头那个柜子的衣服下面; 难怪她都没发现,书包里放了好几本书,楚随珠翻看看了眼; 里面的字都方方正正的,看着是挺好看,就是都不认识。
  王玉兰见她嘴里叼着一张饼; 又赶紧冲回厨房抓了一块饼出来,塞给楚随珠,“给同泽拿去。”
  楚随珠点头,含糊不清的说道,“妈我走了啊。”
  见到叶同泽的时候,楚随珠心里赞了一句,好一个清俊的少年郎。
  当初宋辉作为一个知青,能看上叶静这个大字不识一个女人,说到底还是叶静足够好看,而宋辉自然长得也不差。叶同泽则融合这两人的优点,墨眉如刻,双眸看人的时候温润似水,弱化些许眉毛带出来的锋利感,有话说鼻子和脸型决定了一个人好看或难看,而眼睛和嘴巴则决定一个人是美人还是神仙。而他这两样都长得极其精致,却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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