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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大业-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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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朝阳从东边冉冉升起,这一年的年夜饭和守岁,也就这么过了。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由于是正月里,每天的生活过的有些老生常谈,红儿被叫到厨房帮忙,不断有提着大包小包的客人来到路家,这些客人里,不仅有路一守的表兄弟,还有远房的族亲,具体都有谁叶晓瑜也认不清,只记得每天路家大堂里都坐满了不同的人,厨房从早上开始就忙个不停。刚开始的时候,路一守每次吃饭的时候都会派人来叫叶晓瑜,但每次在饭桌上,都有一群的人不断的向叶晓瑜问这问那,比如像家住那里,父母是谁等等,搞的气氛十分尴尬不说,每天重复回答这些同样的问题,也让叶晓瑜自己十分懊恼。估计路一守也看出来,后面的一段时间里,再有客人来,吃饭的时候便不再派人来叫,而是叫厨房多做些直接送到叶晓瑜的房里。也多亏了路一守这个贴心的举动,不仅让叶晓瑜摆脱了一直受人盘问的境况,而且也有了更多的时间来绣手绢。
  每天都要陪着路一守夫‘妇’接待客人,路芊在正月里也是过得十分充实,根本就‘抽’不出时间来找叶晓瑜的茬,所以这段日子,叶晓瑜每天既不用愁吃饭的事,也不用担心路芊这个**烦,小日子过得倒是十分舒心。
  惬意的时光容易逝去,转眼,便到了正月十三。
  叶晓瑜除了感慨时间的流逝之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情绪,因为经过这些天的不断加班加点,手绢已经完成的差不多了,剩下来的这些,只要稍微修边修一下就行了,用不了半天的时间。反正时间还有,叶晓瑜就打算用最好的布料再裁剪些丝巾的形状,这个时空造纸术虽然已经普及了,但也仅限于写字的白纸和上厕所用的粗纸而已,对于比较软的纸巾这类东西,这里并没有。因此手绢也就成为了人们的生活必需品。相对于手绢来说,丝巾就显得次要的多,不过“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即使这边人们的衣着都穿的比较保守,但并不影响在脖子上围一条丝巾吧,况且它还有御寒的作用。
  自己想的这么周到,刘掌柜到时候看到,肯定又会大加赞赏,不一定还会多加一些钱,叶晓瑜越想越开心。
  今天路一守夫‘妇’带着路芊去越京的凌府拜访,厨房也就不需要准备饭菜,得空闲下来一天的红儿显得特别开心,像只从动物园里刚放出来的小动物,一会儿不停的在屋里走来走去,一会儿又坐在叶晓瑜身边拉着她聊天。
  “额,红儿,你压到布料了……”
  叶晓瑜无奈的一边说道一边用手去扯被红儿坐在屁股下的丝巾料子,这丫头这些天肯定是被厨房那些老妈子差使坏了,不然不会这么的‘激’动。
  “哦,有吗?”
  红儿笑着挪了挪身子,依旧笑呵呵的看着叶晓瑜。
  “小姐手绢都做得差不多了,你就不要再瞎忙了嘛,咱们很久没有一起聊天了……”
  红儿早已和叶晓瑜‘混’熟,在平时说起话来也从来没有主仆的意识。当然,叶晓瑜也从来都没有把她当做是自己的仆人。
  所以对于红儿的举动,叶晓瑜倒是完全不介意,可能是前世身处在现代的原因,她特别不习惯讲话做事都带着阶级烙印,把自己的真实想法隐藏,然后说些恭敬的场面话的样子。红儿刚跟她的时候,也是这个样子,说话小心翼翼的,生怕说错了什么,后来,经过自己的长期熏陶,如今的红儿,叶晓瑜十分满意。当然鉴于现在周围大环境还是等级森严,叶晓瑜只是和红儿强调对自己不必拘泥于礼节,但对外人,还是要保持尊卑有序,只有这样以后才不会吃亏。

☆、第一百二十六章 下地干活

  “天都黑了,还聊天,你今天都聊了一天了吧,赶紧去擦个身子,包被窝啦……”
  叶晓瑜装出一脸嫌弃的看着红儿,这家伙,今天太过于高兴,竟然没有想到明天又要去厨房的事。;最新章节访问: 。
  “滚……统统给我滚……!”
  叶晓瑜正在催红儿去洗澡,突然听到屋外传来大声叫骂的声音。伴随着这声音,还有那一阵杯子、‘花’瓶等瓷器摔在地上的清脆响声,听这声音的来源,像是从隔壁路芊的院子里传出来的。南苑这房子的隔音效果其实不错,但路芊吼得有些歇斯底里,在寂静的晚上,叶晓瑜想要听不到都难。
  红儿也听到了这声音,顿时停住了一直在动的嘴巴,一脸好奇的看着叶晓瑜。
  “红儿,还不快去洗澡……”
  不知道路芊又在发什么疯,如果路芊的怒气是和自己有关的话,那被红儿知道,估计她又要伤心难过一阵,想到这里,叶晓瑜赶紧催着红儿去洗澡。洗漱室离得比较远,而且相对密闭,应该听不真切。
  打发红儿去洗澡后,叶晓瑜便走到院子里,想探个究竟。
  路芊今天不是和路一守夫‘妇’一起去京城了吗?照理说肯定是要在那边过夜的,怎么会当天就回来?难道在这期间发生了什么?
  “我都说了不吃了!你们还送来干什么,不想死的话就赶紧给我滚!”
  旁边院子里又响起路芊的声音,接着又是一阵盘子、碗筷落地,同时还有一群弱弱的声音在求着“饶命”。
  看来这次路芊的火气不是一般的大,上回叶晓瑜看到路芊像这样在自己的院子里摔盘子还是好几个月前,那次好像是因为凌煜没有迁就她,而今天,看这阵势,要比上回严重的多,估计是在路上或者京城发生了什么让她不爽的事情。
  叶晓瑜放心的走回屋子,虽然路芊很生气,但看样子今天发生的事情与自己并没有多大关系,叶晓瑜如今的想法十分的简单,只要能不和路芊扯上关系就好。说到这个,在凌煜离开的这段日子,路芊再也没有找过自己,小日子过得舒心了不少,虽然凌煜人很好,也帮过自己,但有时候叶晓瑜真的有自‘私’的想他能够永远都不要出现,至少在叶晓瑜还住在路家的时候不要再出现。
  也不知是好是坏,正月十五过后,凌煜真的没有出现在路家。按照年底的计划,凌煜在越京的家中过完元宵节,就要回到路家,根据路一守的说法,凌煜的父亲凌大富是打算将凌煜放在路家寄养几年的,在这期间,凌煜除了过年可以回家之外,其他时间就都只能泉秀村路家。
  叶晓瑜当初刚听了这样的说法后,觉得凌煜的父亲想法完全就是个奇葩,根本无法理解他的思维。好端端的豪华家里不给自己的儿子住,而要把他赶到这乡下来,虽然路家在泉秀村是大户,但跟京城比起来,那简直是天上和地下的差距。就算是没有差距,一个人长期住在乡下,不仅会变得见识短浅,而且现在‘交’通这么不便,万一得个什么病的话,一时也找不到好的郎中给看啊。
  凌煜这次没来估计是凌大富自己后悔了吧,毕竟是自己的亲儿子,怎么舍得让他年纪轻轻的长期在这边农村种田。对于这一点,叶晓瑜倒没什么,凌煜对自己的帮助,她自然会铭记于心,以后去京城找刘掌柜的时候顺便去答谢一下就行了,其他的,她也想不出自己还有什么和凌煜能扯上关系,也不想扯上什么关系。
  凌煜没有按约回来,最痛苦的是路芊。正月十五那天,她就早早的起来装扮了一番,这天是元宵节,泉秀村虽然距离京城近,但毕竟不是京城,所以村里和往常一样,并没有举行什么活动,到了晚上也不会热闹,只是每户家里做些元宵吃而已,而且因为泉秀村这边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再怎么懒,正月十五过后,也要下地干活,所以在这天大部分家里都很早就睡下了。不要说热闹了,到了晚上,反而比平时还要安静。
  路芊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在路家大‘门’口站了一天,一直的向路口张望,生怕错过任何来自村外的人。之所以这样,因为她记得,去年和凌煜两个人单独去京城的时候,也就是碰见叶晓瑜的那次,凌煜答应过元宵节要来这边带她去京城赏夜景。就这样从天亮到天黑,中间除了去北苑吃饭之外,她都站在那里,可是,从村外来的人是有,但和凌煜却一点关系都没有。
  叶晓瑜刚好正月十五那天‘交’货,当她把做完的手绢提到路家大‘门’口给刘掌柜派来的伙计的时候,也看到了站在那里穿的很漂亮的路芊。一看到路芊这样,叶晓瑜顿时就想起原因,突然有那么一瞬间,她有些可怜路芊。为了不可能的可能,何必呢?
  叶晓瑜没有看到那天晚上路芊把屋子里的东西都摔了是怎么收场的,不过后来听声音,应该是路一守夫‘妇’过来抚慰了好久之后隔壁摔东西的声音才渐渐的消失了。
  如今看来,那天晚上路芊发飙多半和凌煜有关,不过这几天院子里的人好像约好了一样,闭口不谈这些事,叶晓瑜也只能凭着自己的主观臆断去瞎猜,完全没有消息来源。
  这天吃完早饭,叶晓瑜就扛着锄头下地了,都已经过了十五,即使是个小孩子,即使再体力不支,也要下地干活了,毕竟路一守给自己买了地也是出于一片好心,她叶晓瑜再怎么郁闷,也不能辜负了路一守的一番苦心。
  初‘春’的早晨,还是冻得不行,路上稀稀拉拉的有一些同样扛着锄头的农民,偶尔还要几辆牛车经过。叶晓瑜独自走在路上,锄头太大,虽然她已经很高了,但依旧与她的体型严重不成比例,又特别重,累的她气喘吁吁。
  路芊自从京城回来之后,就成天躲在屋子里赌气,连吃个饭都要路一守他们费尽心思,更不用说要下地了;凌煜没有回来,而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面瘫晴朗,过完年之后,叶晓瑜就没有见过他。曾经路一守的一片“好心”,到头来只剩下叶晓瑜一个人在坚持。

☆、第一百二十七章 帮助

  说实话叶晓瑜也不想坚持,下地干活实在太累了,她没有体力不说,每天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在跟泥土打‘交’道,特别是在她找到了一些赚钱的生计之后,她早就没有了先前刚刚下地干活时的兴致。。经商要比务农要好的多得多,虽然路一守固执的认为“有田有地”才是关键,但路家之所以变得富裕,并不是单靠着那一片的田地里长出来的庄稼,而是凭着路一守的小聪明,不断的进行“土地买卖”和“北粮南运”,不然仅仅守着那一片的田地,过几辈子都不能发展成路家庄现在这个样子。
  但在这个农耕时代,土地才是王道,商人再有钱,也或多或少有些低人一等的成分,正因为如此,很多人在经商赚了些钱之后,都开始大量的购买土地,像如今京城的一些大商户,名下都有大片的地产和山林,将他们称呼为“大地主”也并不为过。
  因为保留着前世的记忆,叶晓瑜具有先天的优势,她也不想将这么大好的条件和时光‘浪’费在“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里。她希望自己拥有一大片的土地是没错,但“拥有”的下一步是‘花’点钱雇人耕种,她只要坐在家里,动动脑子就能坐享其成,而不是像现在一样,扛着锄头,浑身脏兮兮的,早出晚归的下地干活。
  她现在手里也有了一些钱,眼下才4亩地,‘花’一点钱雇村里的人来种也不是什么难事,可关键是在路一守方面,叶晓瑜绞尽脑汁,也没有想出一个合情合理的让路一守放弃让她种地的理由。
  头痛啊头痛,到底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自己不用再下地干活?
  叶晓瑜一面开小差一面锄地,效率可想而知,一整个半天,才锄了一小片。
  “诶?你不是路家的那个小丫头吗?叫什么来着?叶……”
  叶晓瑜正锄着,突然有人这样问道。转头看去,好像有个中年男人站在路边,此时正弯着腰朝叶晓瑜这边看。看样子有些面熟,但叶晓瑜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回伯伯,我叫叶晓瑜。是路家的远房亲戚。”
  虽然认不出来是谁,但出于基本的礼数,叶晓瑜还是回答道。
  “对,我想起来了,叶晓瑜。你就叶晓瑜对吧?怎么你路伯伯让你一个人在这边干活,这也太……”
  中年男子皱着眉头说道,路家是大户,几百亩的田地,多得是人耕种,这也要一个小孩子独自在地里干活也太不合礼数了吧?路一守这做法,实在是太容易落人口实了。
  “路伯伯宽厚,给我买了几亩地,是我自己要求要下地来干活的。反正平常也闲着没事,能帮些忙就尽量帮些。”
  叶晓瑜笑着答道,她想起来眼前这个人是谁了,在自己刚进路家那天晚上,也就是在红儿发现死人的那天晚上,叶晓瑜见过他,他叫刘尚忠,是泉秀村的村长,用这里的话说,就是泉秀村的里正,管理着村里的大小事务。
  “给你地是好的,可是让你下地干活,这让村里人怎么看……”
  刘尚忠边说边摇了摇头,这路一守也真的是,平时看上去聪明的很,怎么会做出这样让落人话柄的事。如果叶晓瑜是路一守自己的孩子可能还好一些,她又是外姓的,身世可怜又是村里大家都知道的,这样的一个孩子,被人看到在地里干活,路家以后还要不要在泉秀村‘混’下去了。趁着村里人还没有传开,他要去一趟路家,找路一守好好的谈一下。
  刘尚忠来到路家庄的时候,路一守正在账房里算账,去年一整年的收成不错,买卖也不错,一年下来盈余了千把两银子,现在是年初,他要好好规划一下。
  “尚忠,你今天怎么有空来这边,要来也提前说一声嘛我好去‘门’口迎接咱们的这位里正大人……”
  看到刘尚忠进来,路一守站起来打趣道,他俩是穿同一条‘裤’衩一起长大的玩伴,先前路一守生活窘迫的时候,也多亏了刘尚忠的接济,所以他和刘尚忠虽然没有什么亲故,但关系却胜过亲兄弟。
  “少来了,我怎么敢和你这位家财万贯的大地主相比啊。要迎接也是我来迎接你才是……这不,你看,我都走到你家里来迎接你了,哈哈哈……”
  刘尚忠开怀大笑,他喜欢和路一守这样几十年不变的情谊。
  “少废话,走,咱们去喝几杯小酒暖暖身子……”
  知道刘尚忠的‘性’子,路一守也不再接话,而是揽住他的肩膀就要带着他往外走。
  “一手,我今天来是有正事要和你说。”
  刘尚忠站着没动,从第一次听到路一守的名字开始,他就叫他“一手”,小时候他觉得特别搞笑,后来渐渐的叫习惯了,路一守的名字在刘尚忠的字典里便成了“‘露’一手”。
  “走啦走啦,有什么正事,咱们可以边喝酒边说啦,我存了些上好的米酒,包你满意……”
  路一守不容置疑,拉着刘尚忠就往外走。看他这个样子,刘尚忠也不再坚持,跟着他来到了北苑的一个小屋子里。
  说是个小屋子,其实也是北苑的一个房间,只是北苑房子太多,而住的人却不多,路一守就将其空出来,摆上茶具,用来专‘门’和熟人喝酒聊天。
  几杯酒下肚,刘尚忠觉得自己再不说那件事的话,就要说不出来了,因为他俩今天喝的酒十分的烈,路一守酒量好不受影响,他自己却头晕乎乎的,快要醉倒了。
  “一手,我今天经过你家地里的时候,看到叶晓瑜一个人在拿着锄头锄地。不是我说你,叶晓瑜的身世全村的人都知道,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这样可会落人话柄……”
  刘尚忠喝了一口酒,看着对面的路一守说道。
  “啊?哦,原来是这件事啊。这个是我的想法,他们几个年纪也不小了,是该下地干活了。不仅晓瑜,路芊还有我的外甥晴朗都要下地的。你也真是……这么一本正经的,我还以为是什么事呢。”
  路一守酒量好,连喝几杯下肚,只是有些发烫,头脑还清醒的很,说话也十分利索。
  “可是其他人都没有在地里啊,不用说晴朗是你外甥,就是芊芊,她就仗着你宠她,一年都可以不用下地几次吧。”
  刘尚忠眼神有些‘迷’离,看来那酒的后劲很大。
  “可是我规矩都跟他们说了,现在收回,有些不好吧。”
  刘尚忠的话路一守是听进去了,这几个孩子里面,凌煜、晴朗都是外人,自己也不好要求他们干些什么,路芊又是那样的德行,说来说去,确实是叶晓瑜最听话。可如果每天都只有她一个人在地里干活的话,他路一守迟早都会被村里人戳脊梁骨。自己明明是出于好意啊,怎么会变成这样?

☆、第一百二十八章 意外收获

  哎呀,规矩都是人定的,趁现在村里大家都还没看到,你赶紧去把那个叶晓瑜叫回来。…买几亩地给他们是好的,但他们也毕竟是小孩子,你还真的想他们能种出东西来。那几亩地,你还是雇其他人去种,等叶晓瑜以后嫁人了,用来当作陪嫁就行了。”
  被刘尚忠这么一说,路一守越想越觉得自己当时老糊涂了,便赶紧叫了巧儿去地里把叶晓瑜叫回来。
  叶晓瑜才在地里吃完午饭,送饭来的红儿也刚刚走了不久,正想要靠在田埂上休息一下,巧儿就在边上大叫,说是有急事催叶晓瑜赶紧收拾下回路家庄,表情火急火燎的,吓得叶晓瑜也不敢怠慢,急匆匆的扛了锄头,跟着巧儿走了。
  回到路家庄后,发现路一守竟然在大堂里等她,不觉的又再次被惊吓,虽然她表面没什么表情,但却一直在心里祈祷千万别发生什么事。
  看到叶晓瑜,路一守先是接过她肩膀上的锄头,然后又拉着她聊了会儿家常,就像每次见面一样,神态倒是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晓瑜啊,下地干活很累吧?”
  聊着聊着,路一守冷不丁的问了这么一句。
  “我活干的慢,也没有赶时间,所以不是很累的。而且就算累,也很充实。”
  叶晓瑜笑着回答,其实她好想直接和路一守说,自己想‘花’钱雇人种地,但这种话,怎么说的出口。
  “唉,我想来想去,总觉得我之前给你们定下要下地干活的规矩是不对的,你们都还是小孩子,像我们之前因为家里穷没有办法,小小年纪就要下地,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一些,你们应该好好的在家读书识字,学些针线活才对。等到秋收时如果实在忙不过来,去帮下忙就可以了……”
  看着‘裤’‘腿’上都是泥土的叶晓瑜,路一守有些自责的说道。
  路一守的话传在叶晓瑜的耳朵里,让她有些不知所措,这……这是老天在帮助自己吗?她今天早上还刚刚在想怎么样才能不去下地干活,没想到活才干了半天,路一守就把自己叫回来说这件事,这,如果是老天在帮忙的话,那他效率是不是也太高了点?
  “路伯伯,你不要这样说,我知道你定这个规矩也是为了我们好……”
  确实是这样,路一守不仅给自己提供了住处,还给自己买了地,虽然自己更偏向于走经商的路子,但这并不能否认路一守的好意。
  “唉,晓瑜,你别说了,人年纪大了,总是会有一些奇怪的想法,你就当伯伯老糊涂了。你赶紧回去换身衣服,好好休息,以后都别再下地了,看这衣服脏的……”
  这幸福来得太突然,叶晓瑜都有些接受不了,不过话说回来,路一守怎么会无缘无故的想起这么一茬,自己今天出‘门’下地的时候,他都还没起来,更不用说知道自己在地里干活了。有些事情,只有被触碰才能够记起,比如在路上看到老师,突然记起自己的作业还没完成;看到旁人开车,下意识的去‘摸’自己口袋里的车钥匙。路一守并不闲,他有好多的事情要忙,还有生意要经营,而自己今早出‘门’也没有被他看见,而现在离定下那个下地的规矩已经很久,在“日理万机”的情况下,他根本不可能平白无故的想起来,肯定有什么事情或人‘激’发了他。
  刘尚忠?叶晓瑜在脑袋里搜索了一遍,发现今天早上除了路上那些毫不相识的路人外,知道她下地的,就只有刘尚忠而已。推想了一下刘尚忠当时的语气,叶晓瑜突然茅塞顿开。好吧,改天遇见这位伯伯的时候,是不是应该要好好的谢谢他,多亏了他,自己绞尽脑汁好几天也没有想出来办法的事情,让他一下子就解决了,果然,有时候不能低估“外力”的作用。
  摆脱了下地的束缚,那自己就可以全心全意的投入到手绢里去了,上一批的手绢不仅按时‘交’货,还额外附加给了刘掌柜几条丝巾,试验品顺利完成,接下来正品的每天进度问题,叶晓瑜已经不用担心了。
  不过她却不想一直自己在做手绢这方面亲力亲为,自己在这上面的职能,应该是“设计者”而不是“加工者”,所以在上一批顺利‘交’货之后,她就决定将做手绢的活分给村里的专业搞刺绣的人来完成,而自己,只需在家里设计出好看的‘花’纹,打好“图纸”,然后‘交’给她们去绣就行。
  这样做,一方面不用担心赶不上进度,另一方面,她和红儿也可以轻松些。唯一的不足就是,雇人干活肯定要‘花’费一笔钱,每个月她可能不能再净赚五两白银了。
  凡事有失必有得,叶晓瑜可不想只单单做这么一单手绢的生意,她心里还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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