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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之子-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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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怎么这么勤快了?”沈先生语带调笑。
  “有事弟子服其劳,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么?再说了,这些都是我的后辈,指点一下不算什么。”虽然他的水平只能算是中等,指导这些初学着倒是够了。
  “哈哈哈,你呀你呀。总有话说。这次你的考试名次我已经知道了。想必你过来,也是为了你的名次的来的了吧。”
  “什么都瞒不过您。”林明岚从怀里拿出一叠宣纸,“我已经把府试自己做的文章誊写了一遍,请先生指正。”
  “看来是早有准备啊,也罢,拿来我瞧瞧。”沈先生伸手接过宣纸。细细的看起来。良久之后。他才开口。
  “这次你是十分幸运的,居然刚刚好有一篇文章是我之前给你预先做过的题目。不过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不必多想。要是会试殿试也能碰上做过的题目,想必都会欣然的把题目做好的。”
  “至于你其他的题目,其实不论是立意,还是笔法,都已经有了些风骨出来了。你缺的不过是时间的磨练罢了。要是再给你一些时间,想必能够做的更好。说来也是我操,之过急了,要是你再晚上一年去考的话,必定能够得中头名。”
  “先生过誉了。学生能够取得现在的成绩,也全是靠先生不辞辛劳,对学生的培养。”林明岚说着对着沈先生深深下拜,“师恩难忘。”
  沈先生安然收礼,等他起身之后,才说道:“不过如今你已经考上了童生,今后我能够教导你的地方也不多了。在书院,能够学到的也是书本上的学识,许多书外的知识还需要自己探索。有许多人就是被这个自己探索难住了。我毕竟已经在书院呆了许多年,要说对科举的了解不过是昔日的旧闻。’”
  “我有一个好友,自号南山。但是学识是一等一的,他现在正好丁忧在家,结庐住在山上。我这里修书一封,告诉他你是我的学生,看他是否有意收下你。不过这件事把握并不大。南山的脾气是数一数二的古怪的。要是他看的顺眼,二话不说就收下徒弟,要是看的不顺眼,那就难说。我让你带上书信,不过是勉力一试。”
  “先生愿意为了学生如此尽心尽力,学生已经感激不尽了。成与不成,全是自己的本事。”林明岚很是感激赶紧说道。
  “那就好。”沈先生回过身,带着他走到旁边的课堂中寻到了纸笔,林明岚赶紧上前研墨,沈先生用镇纸压好一张白纸,饱蘸浓墨,挥笔写下一封书信,等墨迹干后,再以火漆封口,盖上自己的小印。再在一张字条上写好了地址。
  “好了,你拿着地址,趁着休息的时候去找他吧。记得,如果他当时没有答应的话你就先回去吧。”
  林明岚躬身应是。
  等出了教室,教室旁边的有个休息的小门一转,杨先生赫然在此。他咋舌:“你就如此的看好他?连南山先生都要介绍给他做先生?”虽然他看得出林明岚的确早慧,但是早慧的人才并不少,就说跟林明岚同寝的黄绍礼,过目不忘,天资出众,又怎么不知道以后没有大好前途。
  况且南山那个脾气。。。。。。啧啧啧,真是不好说。。。。。
  “我选学生,看中的不是智慧也不是家世。”沈先生微微一笑,把前几日在发生在何园的事情说了一遍,然后说道:“我看中就是他的胸怀。在同窗遇到危机的时候,能够果断站出来化解危机,并且化危机为转机,把自己的另外一个同窗推上前去,展示同窗的琴艺。并且他足够心细,是私下观察得知同窗的琴艺。最后就是还足够机智,懂得扬长避短,自己展示自己擅长的书法。难道这样的胸襟不比天赋更难得么?”古往今来有多少有才之士,他们懂得学识难道不够多?就是不懂这协作的道理。
  “你说的倒是有几分道理。”杨先生若有所思,频频点头。
  “至于南山先生,就算是另外一个考验吧,南山虽然跟我相熟,但是那个脾气确实不敢恭维。但是要是他入了眼的人,肯定是维护到底了,他要是能通过考验,以后的前途就算是有望了。”沈先生说。
  “行行行,我说不过你,反而被你说服了。你也太认真了,连我在内室都没有发现。”杨先生说着,收拾一下笔墨。
  沈先生哼一声,他哪里是没有发现,早就看见内间休息的门虚掩着,不过是懒得说穿罢了。
  “走走走,先去用饭吧。”杨先生招呼着。
  林明岚把书信搁在怀里,细心的放好,然后就先回宿舍。其他的三人早就回来。
  看着人都到齐了,林明岚招呼着:“走吧,今天蒋子文请咱们一起吃四喜丸子,去晚了食堂可就没有了啊!”
  “什么,蒋子文请客?那我要走快点。”董之宇嗦下床,套上鞋子就蹦下来。黄绍礼也合上书本。
  “那当然。”蒋子文摸出钱袋,爽快的说,“今天随便点菜。”
  他们四人走到饭堂的时候,幸好来的早,四喜丸子还剩着一份,董之宇赶紧上前端走了。再选了几个平日他们各自爱吃的菜。黄绍礼帮忙端着,蒋子文负责付账。
  他们边吃边聊之前参加宴会的事情,听着没能参加的董之宇一直连连叹气。听到钱守一挑衅的时候,他紧张的握紧了筷子,听到他挑衅不成,反而被他们三人大出风头的时候,他又高兴的连连拍手,被饭堂的洒扫怒目而视。他这才压低声音:“好可惜我没去成,本来想要我爹给我弄个请柬的,他偏偏不干,说我没有考上,去了尴尬。结果连这种人都去了,要是我在场,肯定怼的他说不出话来。敢欺负我们同寝的人!哼!”
  “是是是。”林明岚连连点头,“说打嘴仗,谁能说过你啊?”
  董之宇笑的十分开怀。


第三十一章 
  吃过饭后; 就是一齐回了宿舍。一夜安眠。
  书院的日子十分的规律,所以过起来,也是格外的快。再过了九天; 又到了旬休的日子。
  这一天早早的林明岚就给家里送了信件,这天他有事需要外出。所以他有一天的时间来找到那位南山先生的住处。
  沈先生给的字条上; 只写着南山先生因为守孝; 结庐在郊外的的群秀山的中腰。具体的位子却没有提。所以; 他只好自己上山之后去找。
  他出了书院之后,先雇了一辆马车花了几十个铜板; 把他送到了群秀山的山脚下。那个车夫把他送到之后还热情的询问他下午的时候需不需要再接回去。林明岚想了想,最终还是同意了,约定在傍晚时分,山脚下的茶楼上见。
  群秀山在南方算不上多雄伟的山; 但凡名山大川; 总有许多诗篇留下。群秀山倒是籍籍无名。虽然它离府城的距离不算远; 但是山势比较平坦,山上也没有什么可看的风景。不像旁边的莫愁山; 来观山的人络绎不绝。
  不过南山先生听沈先生说本来也是这儿附近的出身,所以结庐才选了这等清静地界。
  林明岚站在山脚下,仰头望着群秀山; 山的海拔不高,但是延绵起伏,山上的树木苍翠,隐隐有烟雾环绕。在山脚下倒是有个小茶楼; 是一间瓦房,摆了十几张桌子,不时有些来往的人。他于是顺便再茶楼里买了点干粮。
  越过茶楼,脚下到是有一条小径。说是小径都夸张了,不过是来往的人多了,踩出了一条土路。天气晴朗的时候还好,要是遇上下雨的时候,就光剩泥了。
  顺着小径,林明岚一路走上去。心里倒是不急,一路看着路边的草木。现在路边的野草长得十分繁茂,间或有一两只麻雀,被人一惊,扇着翅膀飞走了。
  一路走着,大约花了一个多时辰,终于走到山腰上。但是对着面前一片繁茂的树木,他终于忍不住哀叹,到底在哪里啊?沈先生只说了在山腰上,没说山腰上有这么一大片的地方啊?
  山腰上有一条小溪,大约是从山顶上缓缓流下的,滋养了周围的树木。这边大约也是人群稀少,走了大半天,林明岚才看见一户人家。
  门前扎着防小动物的篱笆,简陋的木材构成一栋小屋。林明岚在门口喊了半天,才有一位老妇人一颤一抖的出来。
  “老人家,我是上来找人,请问您住在这边,有听过一位叫南山的先生吗?”
  “啊?你说什么?听不见?”老人家手搭在耳朵,使劲的往前凑。
  “我说老人家,我是请问您是否见过一位叫南山的先生呢?”
  “没有没有,我老婆子和老头子在这里住了十几年,从来没有听过什么南山。”
  “啊?”林明岚愣住了,莫不是找错了地方?“那老人家你住在这里,山上还有其他的人家么?”
  “这个山上住的,还有一两户猎户人家,平日都靠打猎为生,他们要是下山,我都能晓得,但是没有你说的什么先生。”
  林明岚不禁有些泄气。他看着山腰,其实上山腰更费时间,要是到山顶倒是花不了什么时间。他想着,干脆沿着小路,把山上都看上一转。
  正想着走,却发现肚子咕的一叫。也许是爬山太消耗体力,不知不觉他都饿了。想到这里,他把一直背着的包裹拿下来,厚颜对着老婆婆说:“老人家,方便我进去喝口水么?”
  “方便,方便,家里难得有个人。”老婆婆笑眯眯的转身,“那你快进来吧,我去倒水。”
  老婆婆把篱笆栓拉开了。
  林明岚走到小院子,发现院子里晾着几件粗布衣裳,只散养着两只小鸡,正在院中啄食。角落里对着一大堆干柴。正中间是几间低矮的房子,房子中间的正屋摆着一张桌子,几张凳子。
  “我这也没有什么茶叶啊什么的,只有点热水,你不嫌弃的话就喝吧。”老婆婆端着一个粗瓷碗从侧屋出来,把碗搁在木桌上。。
  “老人家说什么话呢,我感激还来不及呢。”林明岚接过碗,就着热水,吃着饼。三口两口吃完之后,他默默的摸出几枚铜钱放在木头桌子上。他知道要是直接给老人家可能会推辞不受,不如悄悄的放着。
  饼也吃完了,林明岚打算告辞了。他眼睛在院子里一忘,好像在院子里木柴中间瞧见金晃晃的一个棒子一样的物品。
  他忍不住“咦”了一声,脚步不由自主的开始朝着柴火堆里走去。心跳渐渐变的有些快,暗暗想着,不会像他想的那样吧?
  他也顾不得柴火堆里乱糟糟的,自己动手搬开了几块大的木柴。然后在木柴里,放着两根暗红色的玉米棒子,其中一大部分的玉米粒子应该是被老鼠啃掉了,坑坑洼洼的,就剩下玉米梢上还剩着十几二十粒的玉米粒。
  “小伙子,你看什么呢?那边是柴火堆,没啥新鲜东西。”老婆婆在背后嘟囊着,城里的孩子连柴火都没看过啊?
  林明岚蹲下,再细细的把木柴捡开,这硕果仅存的两根玉米棒周边还散落着几粒被啃漏下了,他都一颗一颗的捡了起来。连带着那两根啃坏的玉米棒一起收了起来,然后放在自己的布帕里。
  他带着这两根棒子走到老婆婆面前,迫不及待的问道:“老人家,您看看这个?您是从哪里来的?”
  老婆婆老眼昏花凑近了瞧了瞧,“你说这个呀,去年的时候,我家的老头子听住在上面的猎户说,码头上来了一架大船,缺人手搬货,不仅工钱给的高,还包吃住,就跟着他们一起去搬货了。你是没见过,都是些绿眼睛蓝眼睛的洋人,长得高高大大的。”
  “搬货搬到后来的时候,我家的老头子就在仓库的角落里看见了这个,他问了那些洋人,那些洋人说是能吃的,反正他们也上岸了,是再也不想吃这个了,就给我家的老头子了。一共十几根,老头子就带回家来吃了。我还说呢,怎么少了两根呢,原来是被这该死的耗子拖走了。”
  这时候林明岚可以肯定这些是来大晋做生意的外国人带来的玉米,算算时间,玉米差不多也是在明朝的时候传入中国。
  他紧紧的握住了这些残留的玉米粒生怕被夺走一样,这就是活生生的宝藏啊!然后他手忙脚乱的把荷包掏出来,留了些回去坐马车的钱,就把荷包塞到老婆婆手里,“老人家,我能买你的这些东西么?”
  “哎哎哎,别这样,这些不值钱的,不要钱的,你尽管拿去吧,可惜都被老鼠啃坏了,不然还可以尝个鲜。”老婆婆也赶紧推辞。
  “拿去吧老人家,我说值就是值,以后您就知道了。”这个便宜不能占,林明岚坚决要把钱给了。
  “小伙子,你爹妈赚两钱不容易,可不能这么花,再说我就生气了,还得把东西收回来。”
  听了老婆婆坚决不收林明岚他只好把荷包收回来,但是他看了看四周,想想,不如帮老婆婆修缮房屋更实际些。
  跟老婆婆告辞之后,他先蹲下小院子把残留的玉米粒细细的剥了下来,一丁点都不放过。然后拿布帕妥协收好放在怀里。
  想着这趟,就算没有找到南山先生也是值了。正想走的时候,老婆婆从里屋出来招呼他,“小伙子你先别走!”林明岚赶紧停住脚步,莫非老婆婆反悔了?
  “我想了半天,这个群秀山是分南面和北面的,这边挨着大路的是北面,确实只有这么几户人家。莫不是你找的人是在南边山上的?不然我不会没有听过。”
  这就是意外之喜了。林明岚赶紧问道:“那这个南面山要这么过去呢?”
  “这就不好走了,你现在已经上山了,要是在山下,绕一圈,找到上南面山的小路就好了,现在呢,你只能沿着这北边的路,围着山走上一圈,才能找到南面了。”
  “那没关系,能找到人就好。老婆婆多保重,我走了。”
  按着老婆婆指点的路径,林明岚又绕着山走上了一圈。果然在绕到南面的时候,远远的就看见了一间茅屋。同样围着一圈篱笆,门口还坐着一个打瞌睡的小童子。林明岚大喜过望的问道:“请问这里是南山先生的住处么?学生林明岚,特持沈先生的书信前来拜会。”
  “你说先生么?先生不再家。”
  作者有话要说:  林明岚拾得掉落金手指一只!
  我真是个短小君,泪目,字数太少!
  下次更新在周三的时候,工作让我狗带。
  第三十二
  “什么?不在?”林明岚大吃一惊。
  “是啊; 先生没在,外出了。”那个童子答道。
  “那请问先生什么时候能回来呢?”
  “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先生有自己的计划; 该回来的时候就回来了。”
  “那麻烦这位小哥了,如果南山先生回来的话; 禀告一声; 就说沈先生的学生曾经拜访过。”林明岚拱手行李; 然后怏怏不乐的离开了。
  下山的时候他有些郁闷,想着今天白跑了一趟。要说古代就是通讯基本靠吼; 曾经基本一个电话就搞定了的日子是一去不复返。不过望着映入眼帘的满目苍翠,还有清新的山风,又觉心旷神怡。这自然的风光难得一见呐。
  不过更值得高兴的东西还躺着他怀中,想着现在气候还算合适; 等回去之后; 就可以先把玉米粒栽在他的新院子里。等六月搬进去之后再精心照看; 顺利的话,会在八月下旬到九月收获。种上几季; 有足够的种子之后,就可以先试着在田地中栽种。如果确定玉米的性能稳定的话,就完全可以推广开来了。
  玉米的产量; 如果是气候适宜的地带种植,最高能够亩产900公斤,当然,在大面积的种植的时候往往达不到这个数字; 但是500到600公斤的话还是绰绰有余的。这个产量比起水稻来说,提高了差不多一倍。不知道能够养活多少人。
  想到这里,他简直恨不得飞下山去,立马就把玉米栽下,然后马上长出果实来。于是他赶紧加快了脚步,打算早点下山。
  下山的路就比上山快了许多,一个时辰就到了,再花了两刻钟绕路到了跟车夫约定的茶楼里面,时辰还没到,车夫没来。茶楼里十多张桌子,坐了十多人。
  林明岚走到茶楼里要了一壶茶,坐下歇歇。这时候他才觉得脚底有些生疼。穿着布鞋走了这么久的山路,八成是磨出水泡了。幸好已经下山了,坐马车到书院的话也不算太远。
  他喝着茶的时候,耳朵也没有闲住。一直听着外面马车的动静。却被坐在茶楼里的另外一伙人吸引了注意。
  “张兄,恭喜恭喜啊,听说这次张兄在府试中榜上有名,已经是童生了。想必过不了多久就能金榜题名了。”
  “是啊是啊。”
  “不过要说张兄更值得羡慕的应该是人生四喜,张兄已经占了两个了,早些年张兄就和他们村中的一个富户之女定下了婚约,听说是约定了张兄考上童生就成亲。这才是更值得称羡的。”
  坐在旁边一张八仙桌上,被围住一个书生应该就是他们口中的张兄了。他怡然自得,不热的天气却手摇折扇故作风雅。
  刚才开口说张姓有婚约的人继续开口:“我见过那个富户的女儿,称得上小家碧玉,眉清目秀,以后张兄成亲的时候可要请我们在座的喝喜酒啊。”
  那个张姓书生眼睛里飞快的闪过一丝不悦,然后快速的转为自得之色。他摇了摇扇子,又刷的一声合上,然后开口说道:“恭喜还是要恭喜的,不过不是为了这个。我在府城考试的时候,游园遇上了府城里家中周秀才家的女儿。周秀才也非常欣赏我的才华,决定了把女儿许配给我了。”
  “这。。。。。。”那桌人面面相觑,气氛一时冷下来。然后才有一个人试探着说:“那张兄岂不是得享齐人之福。”
  “这就是文兄说的不对,一个村里的富户,不过是早年资助了我几许纹银,难道还想挟恩求报么?我和他家的女儿本来就门不当户不对。现在知道我有了好姻缘,难道不该主动退让?”张书生又摇了摇扇子。
  打破沉默的是另一个书生,“做大丈夫当如张兄呐。当断则断。”他说道。
  那桌人楞了一下,然后纷纷捧起了张书生的臭脚。一会儿吹捧张书生文采盖世,一会儿说他英雄气概引的佳人,还有羡慕他的。
  也许在他们心里本来就是如此想的。一个村里富户的女儿,在他们落魄无助的时候,自然应该慧眼识英雄,送银送女儿都是应该的。要是等他们那天考中秀才,送银送女儿的就该变成一方大员,知府尚书。再等那天他们高中状元,送的就该是公主了。至于最早跟他们定下白首之约的富户之女呢?识相的能当个妾室,不识相的就是能退婚,弃如敝履。
  多少话本都是这样写的呢。
  正当林明岚想讽刺他们几句的时候,早就有人拍案而起:“呸!好不要脸的书生!当真是负心多是读书人!”原来是一个中年妇人,约有三十余岁,一双眉毛生的又浓密,现在正生气的拧成一团。
  这下可是把那一桌人都骂进去了,立马有个书生站起来喊道:“你骂谁!再说一遍!”
  “哟,我见过讨钱的,见过讨饭,今天可算是长了见识,还有讨骂的!骂的就是你们那一桌,一共五。。。六。。。。七个!书都读到狗肚子去了!呸,说你们是狗都在侮辱狗!狗还知道主人呢。像你们这样连礼义廉耻都不知道的人,算什么!”
  “你,你,你,一个妇人懂什么大道理。”那个书生不擅长言辞,翻来覆去不过说些“无耻”,
  “有辱斯文”之类的话。
  那个张姓书生眼珠一转,站起来道:“这位大姐,我们讨论的不过是在下的私事,大姐不知是何人,恐怕不方便插手吧。”
  “就是就是。管你什么事。”
  “像你这样负心,不守承诺之人,人人见了都可以说上两句。怎么,你做的出来,还怕别人说?”那个妇人反问一声。“还有你们一群,恐怕都恨不得毁亲另娶的是自己吧?”
  那桌人被怼的说不出来,脸色憋的通红,看着妇人是孤身一人,渐渐眼神有点不对了。看妇人势单力孤,林明岚赶紧喊了一声:“姑姑,咱家的马车快来了。”然后上前去站在妇人面前。
  那个妇人回头一看,居然是个十一二岁的少年。她也不说穿:“好小子,这么慢,这会儿才来。”
  “我这不是看姑姑好威风,学着点姑姑么?”林明岚微微一笑。
  “威风是不用学,只要不学坏就好。”
  “是啊,我自然不是那等无耻之尤,忘恩负义之徒。姑姑且放心。”
  张书生觉得脸上挂不住,又看林明岚是个小少年,想要占些口舌之利:“黄毛小儿,你懂的什么!”
  “是的,我自然不懂,也不会去那等悔亲的事情。不过我想,恐怕那个周秀才也不知道你起先已经定亲的事情。要是他知道这等事情,肯定不会和你定亲的。”
  那个妇人微微一笑,结过话茬问道:“为什么呀?”
  “你既然能够为了和秀才之女定亲,抛弃原来定亲的富户之女,焉知你今后不会为了跟知府之女定亲,就抛弃了秀才之女呢。有一就有二。周秀才自然应该考虑一二。再说了人无信不立。”
  “还有,你们这群人跟着喝彩起哄,是巴不得有好事落到自己头上吧,放心,好事落不到你们头上,倒是绝了许多贫寒书生的路。人家把女儿许配给你,送钱送物给你们科举,上进,不是为了等你们得势之后再一脚把人家踹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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