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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之子-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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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这个你都能打听出来?”莫不是包打听?
“嘁,这还不简单?沈家三房的老爷外放结束,正好回京述职。然后他们家还满京城的打听名医,就是为了医治自己的儿子; 这事谁不知道啊?”
“喔,原来如此。”也难怪当时沈家的仆人如此桀骜,一般的士子要是能够攀上这高枝,别说是跳泥塘救人,跳水渠也要排队啊。
毕竟是文官之首,沈家的大船不是谁都能爬上的,而他们的态度不难理解了。
不过不难理解,不等于就要理解。就因为担心人家攀附,就要如此的对待救命恩人,真是,真是一言难尽啊。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大家族吧。
“既然人家都拒绝的这么明显,你打听出消息也不要乱说。”林明岚还叮嘱,“我们在国子监读书,沈家已经在朝,其中利弊,你自己也知道。”
“知道知道。”陶子华挤眉弄眼做个掐人的动作,又翻白眼。
且不说沈家不想有人攀附,林明岚自己就对攀附没甚兴趣。附入门下,必然为人驱使。
他在发愁另外一件事。
王氏说,杜姑娘正在巡视自己家里的生意,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京城。
回信的时候回答的如此爽快,现在人要上门了,反而不知如何面对了。
也许,应该看她本人的意思。
想明白此事之后,趁着天气正好,他去京城郊外有名的报国寺散心。
时间正好是六月,天朗气清。报国寺是几百年流传下来的寺庙,几经战火而不衰。寺庙修建在半山腰上,山下的农田都是僧人们自己栽种,自给自足。
这里的平安符也最为灵验,听说过来求符的人络绎不绝。
侧殿的文曲星殿,来拜神求符的士子也是比比皆是。林明岚在文曲星殿捐了香油钱之后,就自己去了后殿闲逛。
后殿栽了满满的果树,春日里想必是绝好的风景,但是在六月都化成了硕果。半青半红的果子挂在枝头。
他在果林了漫步了一会儿,闻着淡淡的果香,突然觉得等果子成熟之后,该再来一趟。果子成熟之后,僧人们采摘之后,会在山下的市集售卖。
不过,前面更深处的林子传来稀稀疏疏的声音。然后是哗啦一下,有人痛呼一声,掉下树了。
“少爷小心!”
“哎哟。”是个少年的声音,还有点耳熟。树木遮住了他们的身影。
那少年又站了起来,咬牙道,“我还不信了!我就摘不了这几个果子!阿青你不许帮手!我要自己上树去摘!”
“少爷。。。。。。。”那个叫阿青的青年声音哽了一下,他深知少爷个性倔强,“少爷自己小心吧。我就在树下守着。”然后就紧张的站在树下,时刻等着接住自己家的少爷。
那少年把衣裳的下摆塞到腰上,两只手够到了树枝,又去爬树,不过他明显是第一次上树,动作别扭不说,还很容易摔下来。他穿的薄底靴子,样式虽然好看,但是容易打滑,也难怪他。
“你该换双鞋子。这鞋子打滑。”看着他那么艰难的上树,林明岚还是忍不住提醒他。
“鞋子?”那少年从树上回头看,“是你啊!咱们又见面了!”
哈,真是有缘,原来是几个月之前,郊外遇见的少年,当时还借了马匹给他。
“小心踩滑啊!”少年光顾着开心,完全没注意脚下,险些又滑下来。
“谢谢提醒了。”那少年兴奋的说完,脚下再次一滑,碰的掉下来了,真…惨不忍睹。
“少爷小心呐!”那个阿青,主动的冲上去把人接住,自己就摔了个大跟头。
这对主仆有点傻乎乎的,所以林明岚主动走上去,“你们来摘果子。”
被人看见了少年有些讪讪的,“是啊,我问了寺庙的僧人,他们说可以摘果子。我想着自己摘了回去,送给我,我娘。”
“现在恐怕果子还没熟吧?”林明岚又看了一眼树上,没错啊,桃子才红了一半。
“我出门不方便,又听说护国寺的果子有名的好吃,所以青果子也想带回去些。”
倒是个孝顺孩子,林明岚想起自己的母亲,对着他说,“青果子虽然没熟,要是做成果脯,却别有一番风味,不如试试。”
“真的?哎呀太谢谢你了!”少年不好意思的摸头。
帮人也算帮到底,林明岚细细的讲,“做果脯就要青果子才好,太熟的果子容易烂。果子摘下来切成条,先用盐水浸泡,泡后加糖熬煮。。。。。。”
那少年听的不住点头,又觉得自己记不住,回头问自己的仆人,“阿青记住了没有?”
仆人阿青刚想回答自己记住了,林明岚从随身的袋里摸出了一只石墨笔和白纸,“要不,写下来?”
“这是什么怪模怪样的笔?”
“自己做的笔,就是图个方便。”他把石墨笔递过去,少年接过来不住的看。这石墨笔是用石墨粉压成一条笔芯,然后用粗纸一层一层的包裹起来,要用的时候就撕掉一些粗纸就行了。
因为做这个太麻烦了,所以他就做了一些自己留着用。
“虽然看起来怪怪的,但是确实比毛笔要方便携带。”那少年赞同的点头。
“你要是喜欢我可以送你一些,不过我没带在身上,要不我改天送过来?”
“可我不能平白无故的占你便宜啊!”
“上次你不也是轻易的就把马匹借给我了?我以为我们算是朋友?”
“哪有朋友连名字都不知道的?我叫李泽。”
“上次我已经介绍过自己了,我叫林明岚。”
“林兄?”
“李兄?”
看着自家少爷对摘果子失去兴趣了,阿青默默的跟在后头,把果子钱付了,拎着一大袋果子跟在后面。
李泽一路对石墨笔爱不释手,等出了寺庙的后门,林明岚刚想跟他告辞,并且问他家住何处,好方便他送笔过去,李泽不由分说的拉着他,“择日不如撞日,我看今天就挺好的,不如今天我们去就去你家吧。”
“啊?!”
“要是让我等上三五天,我简直要睡不着觉了!何况圣人言,今日事今日毕,今天送不是一样的?”
说的好有道理,差点让人洗脑了,林明岚犹豫道,“我倒是没问题,但是耽误了你回家的时间怎么办?”
“耽误不了多少时间的,我家也在京城。”李泽果断的回答。
为了看石墨笔真是拼了,他不再反驳,搭着顺风马车,带着两人外带一大包桃子回了自己家。
马车上林明岚忍不住问,“你就不怕我是坏人?”
“我看你就不像,会拼命去救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孩子,都不是坏人。”
“你也是啊。”他接话,“你不是也想救那个孩子?”
“能救就救啊,我总不是看着人家去死吧?”李泽认真的回答。
“所以你也是好人。”
两人闲话了几句,阿青默默的掀开帘子,他坐在外面赶车,“到了?”
“这么快?”林明岚也掀开车帘,果然到了,阿青驾车的技术不错啊,一路上完全没觉得颠簸,而且速度快的很。
他跳下马车,作为主人介绍自家,“这就是我家了。”
“这是前厅,也算正堂了。”
“第二进院子的左边是我的书房。”
三人迈进了书房,仆人去泡茶去了,林明岚在自己的博物架上翻找了一下,找到了!
当时做了大概几十只的石墨笔,现在也用了不到五只,他考虑了一下,找了个礼盒,放了五只笔。啊,人家特意上门一趟,只送几只笔突然觉得好寒酸啊!
他
抬手思考,发现了在博物架上放着的另外一件物品,他拿起来,满意的笑了。
李泽坐在书桌前面的待客椅子上,侧手的茶杯只是轻轻的饮了一口,他好奇的看着林明岚手上的东西,“这又是何物?”
“玻璃笔。”
作者有话要说: 缓缓地,缓缓地,更新中
第八十四章
“玻璃笔?”李泽的兴趣明显被提了起来; “这是何物?”
林明岚把他们面前的杯子举起来,“这是玻璃杯。”玻璃里泡的茶花珠,用的是陈年普洱包裹; 里头加了茉莉,热水泡上片刻; 普洱茶叶被热水泡开; 茉莉才吐露幽香。
这样的花茶; 有香有色,自然要玻璃杯泡开; 才有意思。
不过在京城里跟他玩的好的同窗甚少,也就陶子华来过几次,上次他来的不凑巧,茶花珠还没烘干。
这还是第一次拿出来待客。
李泽刚刚没注意; 此刻把玻璃杯拿起来; 轻轻的嗅了一下; “茶味和花味融合的甚好,就是茶的品质不这么样。”
阿青的面皮抽动一下; 对于自家少爷如此不给面子的行为表示淡定。
“是啊,普洱年份越久越浓香,但是茶味过浓的话会盖住茉莉的香气; 所以选了年份浅的。”
“打住打住,跑题了!这是玻璃杯,这是用同样的技术做出来的笔。”
“还可以做笔?”李泽特别好奇。
林明岚取出自己用的一只笔,蘸了些墨水; 黑墨顺着细小的玻璃筒往上涌。他在宣纸上写下厚德载物几个字,“怎么样?”
李泽没见过硬笔书法,但是对于新鲜事物特别感兴趣,虽然家中长辈都视为奇巧淫技,可阻挡不了他的兴趣。
“这东西有意思,真有意思!”
“难得你奔波一趟,我要是不拿点真东西出来,就不好意思了!”林明岚找了个木匣子把石墨笔和玻璃笔都放了进去。
“那怎么行,我要是白白拿人东西,就辜负圣贤了,”李泽摇头,虽然他好奇跟过来,也明白无功不受禄,他示意阿青掏银子。
“你要是掏银子就是见外了,我要是想拿去出售,老早就去了。”难道看见一个志趣相投的同龄人,他有意相交,才会如此。
李泽的表情很为难,不知道怎么处理了,他对笔有兴趣,才会跟来,但是要是林明岚不收钱的话,他也不好意思收啊。
“少爷要是有意的话,下次就给林家公子带一块徽墨,不就行了?”阿青觑着少爷的神色,出了个主意。
“礼尚往来也,好主意。”李泽欣然接受了这个主意,盘算自己收藏的几块墨该送哪块好。
解决了这个问题,林明岚准备吩咐做饭,谁知道李泽噌的一下站起来,“什么时辰了?”
林明岚算算自己一早出门去报国寺,然后在回家,“差不多要申时了。”
“我跟人约好了申时末汇合的。现在还来得及吧?”
“来得及,这是内城,去哪儿都方便。”阿青回答。
“那就好,那就好,”李泽舒口气,“林兄我先告辞了。我跟人还有约。”
这样也不好挽留人,林明岚把他们送到门口,看着马车而去。
想着上次陶子华没有这个口福,他干脆包装了两个杯子和一些茶花珠,准备送给他,让他自己泡来喝吧。
这份礼物果然获得了陶子华的青睐,他拿着东西翻来覆去的爱不释手的看。
“再看,杯子这个都要碎了。”林明岚故意唬他。
“你别吓我。”陶子华也吓一跳。
“岂不闻看杀卫玠乎?何况一个杯子?”
“子还不语怪力乱神呢。”嘴上这么讲,实际上陶子华小心的把杯子收好,长呼一口气。
自己送的东西别人珍惜,自然是一件乐事,可这愉悦的心情持续不了多久。就收到了杜姑娘的信件,约他一见。
地点选在茶楼。这里四通八达,隔一条巷子就是商业街,实在是谈话的好去处。
他拉开了包厢的窗户,欣赏着窗外的绿树,瞧见一辆眼熟的马车驶了过来,带着斗笠的女子从马车上下来。
杜昙扶着大丫头梅香的手,觉得自己鲁莽了。但是要是不在今天说清楚的话于心不安,所以按捺下心中的异样,抬脚进了茶楼。
杜昙进了包间,取下叫人气闷的斗笠,舒口气,梅香一脸警惕。没办法,最近实在是杜家长辈花样百出,叫人成天提防着。
“杜姑娘。”
“林公子。”
两人落座之后,林明岚先动手洗茶,然后倒了一杯清茶放在她面前。
茶味翻涌,茶烟升腾,杜昙咬了下唇终于下定决心的模样,“林公子,”她换了比较郑重的称呼,“议亲事件的由来,我觉得你应该知道。”
她从头讲起,她姑姑跟王氏一同出门上香,最后一起遇险,最后被人救起,最后被细心照料。在此期间,王氏突发念头,就想两家结亲。
她虽然用词隐晦,但是透露出她并不愿意挟恩一报。救人是一码事,议亲是另外一码事。
而林明岚肯定知道王氏的性子,要说她是那种为了报恩就拿孩子的终身大事做筹码的人,他肯定不信。只有杜姑娘确实入了她的眼,她才会主动开口。
说完这一系列的故事,杜昙放下心中的大石,总结到“如果你不乐意议亲的话,我会跟我姑姑那边说的,定不会让人为难。”
“那是杜姑娘不乐意议亲?”
“齐大非偶,我并不是林公子的良配。”杜昙握住茶杯,慎重的回答。前车之鉴,她的小姐妹们,嫁了个所谓的读书人,靠着她姐妹的嫁妆读书上进,但是读成了举人之后,就借着她姐妹无所出的借口,纳了妾室。而小姐妹回家哭诉,换来的只是忍这个字。因为小姐妹家里只是富户,而她相公已经成了见官不跪的举人。
这样的日子过起来有甚意思?
“我不这么看,说句逾越的话,我觉得杜姑娘是我见过最特别的姑娘。”林明岚斟酌着用词,希望不会冒犯到眼前人。“能够撑起这么大的家业,足够说明杜姑娘十分的厉害,我不介意未来的妻子是个能干人,相反我还希望她在处事之上足够明白事理。”
一个菟丝花一样依附男人而生的女人,他不喜欢,只知风花雪月的才女,他也不喜欢,他中意的是,是能够独立生存的人。
“真的?”杜昙有些不解,难道他不会觉得妻子能干,会显出丈夫的无能?
“能够说出这样话的人,才是真无能。”难道为了丈夫那可怜的自尊心,就要妻子压抑自己,不能施展所长。
“杜姑娘,我想我娘也说过,我暂时不会娶亲,你有足够的时间,看看我这个人,到底合不合适。”林明岚把想说的话都说了,大方的讲,“你的时间还很长,根本不用急。”
“如果她们问起来,尽可推到我身上。”
杜昙重新抬起头看了看他,通过之前的接触,不难看出他是个言而有信的人。
“好,那我们以三年为期,如何?”她想要试试。
“好,三年。”林明岚道,也是给他自己三年,他很欣赏杜姑娘,不知道这些欣赏能不能保持三年,如果真的三年不改,真的和杜姑娘成亲又如何?
他跟杜昙击掌为盟,定下了这桩事。
杜昙带着梅香先走了,林明岚留下结账。
杜昙坐上马车,都不敢相信自己如此冲动跟人定下了三年之约。她做生意的时候,头脑清醒计算得失,在终身大事居然这么草率!?
“小姐不喜欢林家少爷?”不然干嘛这么后悔的样子?梅香也不知道自家小姐在想什么。
“不是不喜欢,而是不放心吧。”做生意亏了,下一笔在赚回来,要是嫁错了人,只能重新祈祷下辈子睁大眼了。
不过好像她暂时没有反悔的意思,一切就交给天意吧。
第八十五章
永昌二十七年; 春。细雨绵绵,
客栈老板打着算盘,笑的合不拢嘴。他把后院改装了一下; 好好的院子改成了十几个空房间,每个房间都高价租给了临考的士子。
因为三年一度的会试就要来了; 五湖四海的士子; 都朝着京城出发; 本地及直隶省的士子最幸运,提前一个月出发就好; 要是远在闽南湖广或者西南,最少都要提前半年出发。
不少家贫的士子,如果落榜,缺少回家的路费; 只能在京城找个润笔的伙计先干着。等待三年之后的再次考试。
客栈老板赚的就是富户士子们的银两。他们大多数都被提前到了京城; 然后修整几个月; 用最好的状态来备战。而且这家客栈靠近着国子监,地理位置绝佳; 要价再高都有人舍得花钱。
这时候又有穿着青衣的士子,收拢了油纸伞,到柜台上问; “老板,还有空房间没有?”
“没了。”老板头都没抬。“只剩通铺。”
那士子踌躇了,通铺肯定不行,他看书需要安静的环境; “那还有没有其他可以住的地方?”
“有啊,独门独院的,清清静静,十两银子一个月。租半年有优惠。”
可惜士子囊中羞涩,拿不出那么多银子,只好另外想办法。
“京城居,大不易啊!”黄绍礼喝了一口茶,对着对面的人,“你说是吧。”
“既然这样,你还不愿意住到我那里去?”林明岚说,“见外了不是?我家又没有外人在,就我一个,你住过来还有个伴呢!”
黄绍礼摇头,他觉得打扰林明岚十分的不好意思,如果能够找到合适的房子,他更想住在外面。
黄绍礼转移话题,问道,“董之宇怎么还没来?”
“他入读的书院又在郊区,管理的又严格,出来一趟不容易吧。”林明岚也换了话题。
“不过我有提前告诉他时间,总该到了吧。”黄绍礼站起来看了看门口,“来了。”
数年不见,董之宇长的更高了,身形也变得健壮,但是笑起来还是能依稀看出以前的影子。
“我来晚了来晚了,”他一边收伞,一边打量许久未见的同窗,“好久不见啊。”
“好久不见。”
董之宇放下伞,放松坐下,“啊,好饿啊,什么时候能上菜啊!”语气熟稔的好像他们不是数年未见,而是刚刚放了个旬休假一样。
“就等着你了,厨房都问了我好几次了。”林明岚今天做东,吩咐小二上菜。
董之宇先笑着说,“你们就幸福啦!马上就会试了,我还要在书院读书啊,你不知道,那边书院官管的特别严,出门一趟都要申请。我是等了半个月才出来这一趟。”
“太辛苦了。”黄绍礼道。
“没办法啊,我读书不好,我爹花了好大功夫,又走了人情,才把我送进去的,勤能补拙吧。”董之宇虽然抱怨连连,还是知道爹娘的良苦用心,读书用功极了。
“对了,你们不在家复习?多看一点算一点啊!”
“临时抱佛脚没用啊!我就是在家蹲的实在头晕才出来的。”林明岚说。
“对啊,现在保持稳定的心情比较重要。”黄绍礼也这么觉得。
菜上来了,后厨一直保温着,这时候吃的最好。
三人一边吃饭一边聊天,许久没见,有很多说不完的话。
“快来说说,国子监里面这么样?”
“也是成天读书啊,就是学监的水平高,受益匪浅吧。”
“哇,好羡慕啊。”
“一天让你写五篇时文的时候你就不羡慕了。”
“要是我现在能考会试,就是写十篇也行啊。”
“你就吹吧,我写的手疼,肩膀都酸了。”林明岚活动一下自己的手,最近快考试了,老师简直是魔鬼附体,一天到晚的布置写时文,美其名曰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其他的监生怨言再多,也是任命的埋头写。
再不出来放放风,林明岚抖觉得自己脑子都要僵了。
“绍礼呢?”
“我啊,府学就那个样子了,千篇一律,除了读书就是读书了。我总算能够上京考试,简直送了一口气啊。”
“啊,我还是好羡慕啊。”董之宇叹口气,停下筷子。
“你也别担心,乡试没有你想的那么难啊。”黄绍礼不解。
“你从小过目不忘,当然觉得简单了。”
“那倒也不是,如果你投了考官的喜好,自然就能过关了,要不为什么每次考官的人选一出,他们以前的文集,诗集都洛阳纸贵呢?”
“好!下次的乡试我一定要突击练习!争取过关!”董之宇燃起熊熊的壮志。
吃完了饭,董之宇就赶着回去,“时间不早了,书院又远,我要先走了。”
“好,路上小心,我家在哪儿你们也知道,有事一定要找我。”
“知道知道。”董之宇上了马车,挥手道。
“虽然看书看厌了,这时候好像也没其他事情可做。我上楼去了。”黄绍礼租的房间就在这间客栈,带了一个远方叔叔照顾。
“考场上见。”
“考场上见。”
同辈人都这么努力,他不能不拼命啊。
拿出看了千百次的书本,他又开始温习了。
同样的场景几乎发生在所以待考的士子身上,一旦过了会试,数十载的苦读,就算有了结果。但是一朝会试,取的名额是几百人,竞争实在激烈,虽然俞司业当初是略略露了笑容说他可以下场一试,林明岚免不了担心。
担心时间也在过了,会试就在眼前了。
鸡还没叫,他就起身了,门房早就打听清楚能带的东西,这时候又检查了几遍,门房把东西递给他,还说着吉利话,“老爷,这次必定金榜题名!”
“借你吉言。”林明岚想起现代的家长在孩子考试的时候流行吃油条鸡蛋的习俗,总觉得有点好笑。
反正考不中考中的他不担心,他尚算年少,还有失败的机会。
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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