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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梦回大汉-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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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凡女人只能生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她们的棱角与幻想往往被那些讨厌的美女们瞬间抹杀,总是在一次又一次意识到自己相貌平平的失望中彻底绝望,向汹涌而来的平淡日子妥协。
  她身后跟着一群侍女,看她们恭敬的模样,便知大色狼给她的待遇有多优越,俨然一个正妻的模样。她的出现再次提醒我,我喜欢的男人周围有着无限高的障碍,我想以心灵美为卖点,胜算很低。
  玉奴已经飘到了我的面前,她连身高都令人扼腕地比我高,到了现代,必定是一位名模级人物。她俯看着我,带着一抹勾人的微笑:“真真姑娘,听说你刚刚出狱,受苦了。”
  “谢谢玉奴姐姐关心。”
  “真真姑娘,你绾的发髻真漂亮,改日教教玉奴如何?”
  我吃力地看她一眼。
  女人都明白一件事,就是当你遇上一个同类夸你漂亮时,通常,她都是比你更漂亮一些的。女人的自信往往都是虚伪的开始。
  “好啊。”我有气无力地回了句。
  “真真姑娘,我们一起去凉亭听琴吧。”她上前挽住我的手,一副亲热姐妹的模样。
  我其实不想去,我对她的美貌深恶痛绝,我丝毫不想和她做姐妹。神说,要爱众生,我想说,神为何要不公平地造出众生。我忌妒忌妒忌妒得要死。我还要与她一起去听琴?我这不是自寻死路吗?
  我却还是去了。
  凉亭里,全是女人。
  中间摆着一张琴,大家伙儿轮着上去弹,周围一圈故弄风雅的赞叹声不断……
  玉奴的出现,让女人们很不舒服,但却又都开不了口赶她走。只是场面安静了许多,大家都转而变成窃窃私语。
  我知道女人们都在谈什么,必定是损玉奴的话,比如她其实也没那么美,她的屁股太大之类的。我与她们不同的地方在于,我会把忌妒放在心里。损人不利己,向来都是弱者的表现。
  人群里,花媛坦然起立:“玉奴,真真,你们来了,快快坐下。”
  她亲热地上来拉住我俩的手,我目无表情,玉奴却笑得像朵花。
  我忽然有些后悔来这里。
  这样的场面,需要耗费大量的废话、假话、空话,来维持表面上的风和日丽。我缘何也成了那些明争暗斗却只为一个男人而活的可怜女性中的一员?
  我溜进一个角落,决定找个机会便开溜。
  花媛道:“玉姑娘,与侯爷的婚事准备得如何?”
  玉奴道:“侯爷吩咐着人准备呢,这些事我也过问不了。”
  “玉姑娘福气真好,能嫁与侯爷这样的大英雄。”
  “姐姐言过,姐姐们不也都嫁与侯爷了吗。”
  “我们哪能和姑娘比,姑娘的身份地位,和我们可不一样。”
  气氛有些酸溜溜,玉奴却笑得花枝乱颤:“姐姐,都是服侍侯爷,哪来的身份地位?以后,我还需各位姐妹照顾着呢。”
  花媛笑道:“那是当然,玉姑娘人那么美,琴技也定不错,可否让我等也饱饱耳福?”
  玉奴不客气地在琴前坐下,朝大家莞尔一笑道:“玉奴献丑了。”
  一曲高山流水音,半段荡气回肠调,听得我是一愣一愣。
  其实我啥也没听懂,只是觉得和电视上弹得差不多,看她熟练的指法和飘逸的姿势,就知道她绝对是学院派选手。
  我与她不一样,温饱问题都没解决,肯定没什么时间搞艺术,她再一次用实践证明,我与她不是一个档次。
  我决定听完这曲,就开溜,却不料一阵掌声过后,玉奴朝我说来:“真真,你也来一曲吧。”
  我前脚迈出,后脚却跟不上,缓缓地起身,摆了摆手:“要不算了吧。”
  众人起哄。我的脸有点红,花媛却已迎上来,不由分说地将我按倒在琴前,笑眯眯道:“真真,你这是看不起我们吗?”
  晕,上升到看不起的高度了。我想,算了,反正都是群无聊的女人,我便来场惊世骇俗的演出,也不会影响我的工资福利待遇。
  我将手放到琴上,琴弦硬硬的,冷冷的,滑滑的,我抬头看了眼花媛,她笑得一如既往的亲切,我又看了眼玉奴,她美丽的大眼睛,充满了意味深长的笑意。我知道,凭这手势,傻子就能看出来,我根本不会弹琴。于是,我干脆又再问了句:“谁能告诉我,哆在哪儿?”
  花媛正想说话,我一口打断她:“其实你告诉我,对我也没什么用。我自己研究吧。”
  然后,我便五个手指齐刷刷朝琴弦抓去。
  一记不知是什么音的音,悍然响起,我抬头看到众女人们脸上惊恐的表情,于是开口唱道:
  死了都要爱
  不淋漓尽致不痛快
  感情多深只有这样
  才足够表白
  死了都要爱
  不哭到微笑不痛快
  宇宙毁灭心还在
  把每天当成是末日来相爱
  一分一秒都美到泪水掉下来
  不理会别人是看好或看坏
  只要你勇敢跟我来
  爱 不用刻意安排
  凭感觉去亲吻相拥就会很愉快
  享受现在 别一开怀就怕受伤害
  许多奇迹我们相信才会存在
  死了都要爱
  不淋漓尽致不痛快
  感情多深只有这样才足够表白
  死了都要爱
  不哭到微笑不痛快
  宇宙毁灭心还在
  ……
  最后是一段散乱的琴声,基本是由我的五爪金龙加上暴力击打形成的音符,我摇头晃脑唱完《死了都要爱》,曲调完全从一个街区走到另一个街区,信乐团几位同志听到我的表演,绝对可以晕去多次。唯一庆幸的是,我没有唱错一个字。
  有时,不和谐的极致,反而是和谐的。我的表演结束,现场一片寂静,女人们像看着一件出土文物般望着我,脸上的表情极其纠结。
  院外忽然响起一阵笑声,随即一群人鱼贯而入。
  见到带头的那位,所有人都傻住半秒,然后像被剜去半月骨般地瘫跪下来,高声齐呼:“参见陛下。”
  前面这位是汉武帝刘彻,跟在后面的,却是卫青、霍去病一行。
  皇帝突然降临,让所有人猝不及防,场面一片安静,刘彻转身对身后的霍去病道:“去病,你倒是评评这韩真真的琴技。”
  霍去病弯起嘴角,笑眯眯道:“鬼哭狼嚎,惊世骇俗,若是用到战场上,定可吓走一营敌军。”
  “哈哈哈!”刘彻放声大笑,“韩真真,前几日你蒙冤入狱,倒是吃了不少苦,你心里还委屈吗?”
  我摇头道:“有陛下这么英明的皇帝在,真真哪会受什么委屈?再说,为了平阳公主金枝玉叶的健康,就算要真真的脑袋拿来煮汤也在所不辞。”
  三百六十行,马屁为先,先拍着再说。
  刘彻转向霍去病道:“去病,朕愈来愈觉得这韩真真有趣之极,你现有了玉奴美女,干脆把韩真真忍痛割爱给朕如何?”
  这一声落下,场内安静得连根针掉地上都能听到。我只觉心脏怦怦直跳,观察着霍去病的表情。
  那家伙却微微躬身道:“陛下若是喜欢,莫说一个韩真真,十个去病也双手奉上。”
  场内传来一阵笑声,气氛轻松下来,刘彻连说只是玩笑话,众人们也纷纷应和。我别过脸去,其实我的脸已是惨白,不能让任何人看见。
  十个?呵,这个世界中,一百个韩真真也不算多,走在大街上,随手抓一把便是了。我知道自己的无足轻重,却偏偏要被迫亲耳听上一回,听上一回,告诉自己不要因此失落,却忍不住还是要失落。怪不得他,怪只得怪自己会在乎这种男人。
  刘彻又谈起了匈奴左贤王残部在边境集结之事,卫青与霍去病同时请命,带兵前去征讨。
  刘彻道:“只是残兵败将,何劳二位将军同时出马?你们俩去一个便是了。”
  卫青抱拳道:“臣愿带兵前去。”
  霍去病接上道:“左贤王一战,去病最遗憾的便是没有亲手拿住左贤王本人,此回请陛下了却臣的心愿。”
  二人不相让,刘彻微皱下眉头,似是在沉思。
  不久,刘彻的眉头渐渐舒展开,笑眯眯道:“瞧,朕都忘了,今日说好是散心赏花的,却将这儿当议政殿了。来来来,今日我们不谈国事,只谈家事。”
  气氛轻松下来,侍女们为众人添上茶。刘彻又道:“两位爱卿想来陪在朕身边也有些时年,朕只怀念那时与爱卿在后花园中切搓比武的日子,好不畅快。朕这一身功夫,半数是二位教的。这些年,忙于征战,现终于有些空来,二位爱卿在众人面前,再比上一局,让我们也再领略二位的绝世武功如何?”
  赞叹声起,霍去病与卫青齐齐跪下,表示遵命。
  侍卫拿来武器,二人分别退至三丈开外,恭敬地摆好架势。阳光下,银剑闪闪发亮,透着一股特别的寒意。
  我来古代也有些日子,但今天是第一次见到卫青与霍去病同台比武,因为是舅甥,从某一个角度来看,二人是极像的,浑身上下透着一股让人脸红心跳的男人气质,只是卫青更成熟内敛,而霍去病则少年英俊,二人嘴角都挂着淡淡的笑意,一个笑看风云,一个桀骜不驯,我忽然联想起,若是在战场上,他俩这样的笑容,望着千军万马在敌人的尸体上踏过,是怎样让人不寒而栗的力量。
  每个女人心里都有一个将军梦,梦想着自己的男人,有着英雄一般的气概与魂魄,而此刻,竟有两个这样的男人,同时站在我的面前。我的心一阵狂奔,帅哥的力量是无穷的……
  正感慨着,霍去病已飞身而上,长剑在空中划出凌厉的光线,身体却轻若翩鸿,白衣袂袂纷飞,让人目眩神迷。卫青气定神闲,手中的长剑只微微捏紧三分,待攻势到来,他剑锋一转,在胸前华丽地划过一个圈,银光浑闪之中,竟架起了道坚固的屏障,生生将霍去病的剑气挡了下来。他又长身一跃,从空中倒转而上,剑头直挑霍去病后心而去。霍去病却也不慌不乱,身形巧妙地闪过他背后的袭击,在身后石头上一个蜻蜓点水,身体顿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重新向卫青发起攻势。
  二人一进一退,在攻与防之间不断地转换,几近绝境,却又都能化险为夷,其招式潇洒优美,既满足了我们这群围观群众的观感,又招招实用,直中要害。我在一边看得汹涌澎湃,却不知危险渐渐向我逼近。
  卫与霍打到第十个回合,剑气冲天,竟击得地动山摇,附近的一块太湖假山石不知怎么的,就松动开来。
  一块巨石从三米的高度,砸中一个肉身,应该与一只硬汉的手,一拳击碎一个鸡蛋差不多。
  很不幸,此时,这块大石头正朝着我的头顶而来。
  众人齐齐发出一阵惊呼,但并不能阻止石头向下滚动的势态,离得较远的人们早就躲闪一边,几个侍卫奋力护住刘彻,而我……等等,还有一个人,玉奴,呆立在原地,一步也迈不出去。巨石如果落下,就正好不偏不倚地落在我俩的头上。
  0。1秒能干什么?原子弹爆炸?林肯中枪?或者,一块巨石砸中两个女人……通常,小说里在此时,都有英雄救美的情节,我勉强混进美女的队伍,而两个大英雄,就在边上。
  老天爷可能一夜未睡,想出这种狗血的情节来让英雄们显示他们对美女的重要性,并通过这一巧合,来试验哪位美女在英雄心中的地位更高一些。
  两个身影闪向了我们,一只大手搂住了我,将我的身体轻盈地一带,我只觉耳边呼呼风声,意识模糊了半刻,落定下身体,回神看去,却见我倒在卫青的怀抱中。他亮晶晶的眼中闪着坚定与沉着,我的心怦怦直跳,触电似地从他怀里跳出来,再望去,却见霍去病的怀里也搂着一个人,却正是玉奴。
  我的心本是跳得极快的,但这一刻,忽然戛然而止。
  巨石重重地落在地上,击起一地尘埃,我闭上眼睛,脑中却残留着霍去病抱住不住发抖的玉奴的画面,再睁开时,似是湿润的。
  事故发生时,他本是离我最近的,若说是千钧一发来不及想救谁,他救的人也应该是我,然而,他毅然奔向了玉奴,而弃我于不顾。若不是卫青上前救我,我恐怕真就砸成了肉饼。
  心里有种难过,我终于明白,什么叫做痴心妄想。
  我恐怕是在那一刻,彻底坚定自己远走高飞,到大汉朝的某一个角落中,开一家甜品小屋的想法。珍爱生命,远离霍去病。
  事故过后,现场混乱一片,如果在现代,刘彻恐怕就要下发一个关于“安全环境整治”的红头文件来,这样惊扰圣驾的事件,在古代可大可小,但他对霍去病自是宠爱之极,只是简单地发表了一些要注意安全的言论,也没有追究霍去病的责任,便起驾回宫了。我作为事故的受害者,却彻底被大家忽略,弱小的身子被混乱的人群挤到了角落中,可怜兮兮地望着霍去病与一大群人围着玉奴问长问短,似乎这件事受惊的只有她一人。
  我再次意识到自己无足轻重,决定消失。
  我低着头在曲折的小路上走着,一边走,一边想,其实没有资格暗自神伤,说句实话,我对大色狼来说,什么也不是。我蔑视自己,蔑视自己会沦落到去在意一个花花公子的表现。我应该明白,他那套吸引女人的手段,在无数个女人身上屡试不爽,我却还被他这点伎俩击中要害。
  我早应该明白,像他这样的男人,或者说是千千万万的男人来说,女人,分为三种。一种是丑女,男人当作垃圾;一种是平凡女,像我这种,算作礼物,男人来之不拒,却也不会在意多一点,少一点;还有一种,是像玉奴这样的绝世美女,这种女人,是珍宝,他们捧在手里,含在嘴里,舍不得放开。男人和动物一样,只看外表。我能期望男人看到我的内心吗?事实上,我的内心也没有光明伟岸到足以打动谁的心。
  算了,谈情说爱是小资们的专权,我却是连人身安全都难以保证的倒霉穿越人士。要说我是女主角,那也是惊悚片的主角,而不是浪漫言情片。
  我失忆,我还有着糟糕的仇家,在府外等着我的出现。我寄予大色狼的篱下,并要迎接无处不在的怨妇们的明枪暗箭。这一切,已经混乱到了极致,我却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我却还留在这里,好像在等什么。或许我留恋大色狼可以保护我的感觉,但,我迟早要发现,这里不是我的家。
  我可以远走高飞,世界那么大,总有我落脚的地方。反正上一世,我也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只是换个朝代而已。我可以一边打工,一边赚钱,甚至,我还能用不错的武功加盗术杀富济贫,待到掘到第一桶金,我便可以实现我的梦想,成为甜品屋的鼻祖。
  我走着,想着,忽然意识到身边一直多着一个人。
  “卫将军。”
  我有些失神地朝他看去,他却转头朝我淡淡一笑。
  我停下脚步,他却唇一勾:“怎么不走了?”
  “呃。”
  “你绕着院子走了三圈。”他轻轻笑着,像朝阳一般明亮。
  这又是另一种类型的韩剧男主角,他与霍去病的张扬不一样,淡得像水一样,却有着致命的杀伤力。他的眼睛仿佛能看透人,似乎你什么也不说,他也知道你想说什么。
  “将军寻我有事吗?”我咧嘴一笑。
  他仍笑着,指了指屋檐底下的两个字,我看去:“卫宅”。
  “这原是我的府邸,后来陛下赐予去病。但这小院一直保留着,有时与去病商量些事,我便回来住上一阵。”
  郁闷,敢情我在他的地盘上转悠着,还问他找我有什么事?
  我干笑:“真真是来谢过将军方才的救命之恩。”
  他柔声问道:“方才可受伤?”
  我连摇头:“还好,毫发无伤。不过若没有将军相救,恐怕就成了包子馅了。呵。”
  我笑得其实很勉强,他那么洞察秋毫,估计也听出来了,眼神微微一闪,上前一步道:“你受惊了吧。”
  阳光照射在他琥珀色的眼眸上,有种穿透力的光线,仿佛一汪不见底的深潭。
  我想起吊在黑黑的屋子里反省的那一幕,一种淡淡的情绪在酝酿。
  “谢谢将军关心,真真先告辞。”我躬身作离。
  珍爱生命,同样,远离卫青。
  我回到屋子,站了会儿,于是翻开箱子,开始整理衣物,理了一阵,却又重新放了回去。没什么好带走的,除了这具身体。本想到那家伙房里洗劫一空,如今这想法也打消了。我只想早点离开这里,因为再不走,我便真要深陷其中。
  窗外的天色终于暗下,我缓缓起身,深吸一口气,披上一件斗篷,最后看了眼屋内,转身朝外走去。


第十二章  丐帮之行
  我用斗篷遮住脸庞,挑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准备跃出围墙,就在身体跃上墙头的最后一瞬,眼角却不经意地看到一个身影。
  从她那修长苗条到可以上巴黎时装周的身材,我可以断定她是谁。
  只是,这样的深夜,这样的不起眼的角落,她又是这样一身黑衣打扮,行动如此鬼魅,她到底想干什么?
  我傻站了会儿,一阵冷风吹过,方才我还是个被伤害的伤心小女人,这一刻,我却被迎面袭来的好奇打击得面目全非。我抛开所有要离开这个世界的想法,快速作了决定——跟上玉奴,一探究竟!
  夜色快速倒退,玉奴的身影在我眼前若隐若现,她的轻功极好,用凌波微步来形容也不为过。我是连吃奶的气力都用上了,才勉强跟上她,愈走却愈觉得心惊,她竟是有武功的人。她到底是谁?
  我跟踪她到了一处深林处,只见她停下脚步,警惕地朝四周望了下。密林里走出一个颀长的黑影,二人开始窃窃私语。
  风很大,但丝毫没有影响我的听力。我听到玉奴道:“霍去病虽接我入府,却难接近得很,只等新婚那日,再下手不迟。”
  那黑影倒微微点了下头,玉奴又道:“刘彻准备出兵了。”
  “好,我即刻通知左贤王。你处处小心。”
  有股寒气从脚底升起,渗进血管让我身体瑟瑟发抖。玉奴是左贤王的人!
  我怔在原地三秒,思维如过山车般在脑中激荡,无数的火花迸发,最后变作嗡嗡直响,让我忍不住倒退了一步。这该死的一步,让我后悔已经来不及,因为它不偏不倚,正好踩中了一堆烂泥,于是脚下一滑,身体不受控制地向前倒去,前面是一片荆棘,我第一反应便是捂住自己的脸不至于破相,然后只听砰一声,身体重重摔进万刺丛中,密密麻麻的刺痛感铺天盖地而来。我疼得眼泪直流,半会儿才睁开眼,却已见到他二人站在我面前,一脸异色。
  我张大了嘴,怔在那儿,足足僵了有一分钟,终于揉着身体咧嘴从地上爬起,朝二人干笑:“今晚月色不错,二位在此是赏月吗?其实我也在这里赏月,要不我们一齐喝一杯如何?”
  玉奴脸上已满是阴戾之色,转头对身边的男人道:“她是韩真真。”
  那男人面露精光,只对玉奴说了句:“你先回去,我对付她。”
  说完,已如闪电般跃到我面前,双手一张,化为一个凶猛的招式直捣我的命门。
  我见他武功在我之上,与他正面冲突肯定是个死字,灵光一闪,大喝一声:“等等!”
  他收住身势,我却将目光投向他的身后,故意一脸惊色:“你怎么来了?”
  这一记,充分调动了他的好奇心,他忍不住转头朝身后看去,我瞅住这个机会,拔腿就跑。
  耳边风声呼呼,身后很快传来了脚步声。估计他知道上了当,于是追了上来。
  我跑啊跑,被人杀人灭口的恐惧感让我奔跑的速度明显比平时快了三倍,但那家伙居然始终跟在我后面。我心里骂着,这么黑都跑得那么快,看来也是当贼的料。
  我的速度不在他之下,但我的体力明显不如他,眼见速度慢下来,前面却忽然一片空旷。我正疑惑着怎么突然树全没了,脚下却一空,我尖叫一声,声音在空气中划出一道裂痕,稍纵即逝。接着,失重的感觉扑面而来,所有的血液都涌向了头部,四肢无力地在空中摆舞,身体快速下坠而去!
  我终于意识到这是一个深渊,而且,很显然的是,我义无反顾地跳了进去。
  我跳过蹦极,也从十层楼高的博物馆屋顶往下跳过,但加起来的感觉,也抵不过你掉进一个深渊时的那份恐惧。其实,真正的恐惧是,你根本感觉不到它,心里有的,只是绝望,再加绝望。
  一阵类似于时空穿梭般震荡和晕眩的感觉之后,也不知过了多少世纪,我终于睁开眼睛,看到七八对眼珠子盯着我。这里是地狱吗?
  “她醒了。”一对眼珠子骨碌碌转起来,另一对眼珠子凑上前来,瞬间放大,让我更清晰地看到了两粒硕大的眼屎。
  我也转了两下眼珠子,看清了眼前的一堆人,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看来,我不在地狱,我掉进的是乞丐的老窝。
  我动了动手,又动了动脚,居然一切正常,只是腹部隐隐作痛,低头看去,却已被人用白布包扎好了。
  我挣扎着从地上起来,乞丐们又围了上来。
  一个年约70的乞丐,长须垂眉,老态龙钟,似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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