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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好男人[快穿]-第2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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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有些人被下放了好几年,等不了了,也就嫁人或者娶了当地的女孩。
对她来说,没有家,回不回去已经没有区别。
“去镇上了?可是昨天他也没来上工,每次都是你一个人,我们女孩子力气小,赚的工分也不够养活两个人。”穆薇薇又出口,语气颇有些幸灾乐祸。
叶姣嫁给了山沟沟的农村人,落当地户口,和他们就不是一个阶层的了,等他们出去就是工人,而她就只能当一辈子农民。
以前她们是知青院长得最好看的女知青,但叶姣比她更好看一点,男知青都喜欢帮她做事,现在对方走了,她可就受到好多优待,不禁也有些飘了。
“你没看到不代表没有,早上有事,他下午会来。”叶姣放在一边的手微微缩了缩,声线平淡,“我先去上工了。”
不等她回答,已经抬脚离开。
“何苦呢?”穆薇薇一阵感慨,看向一边,悠悠道,“启杰,你说她怎么想的?”
结婚生子,那就一辈子都困牢在这里。
徐启杰看着叶姣离去的声音,一脸怒其不争又不服,沉着声道,“眼瞎罢了!”
他追她没答应,转眼和一个泥腿子在一起,还好吃懒做无所谓,自甘堕落,无可救药。
简直就是玷污他对她的喜欢。
穆薇薇又叹气,柔声道,“我们一定会回城里的,听说今年还会有工农兵大学的名额,我们一起走。”
徐启杰的父母是高级技术工,家境还算好,她的父母是老师,可不会一辈子待在乡下。
说起这个名额,徐启杰眼底闪了闪,一年他们村会得到三个工农兵大学的名额,选中之后就可以去上大学,对于下乡的知青来说,那就是现在唯一的希望。
他伸手拿了锄头往前走,眼底也带着坚定,“会的。”
与此同时。
季洋已经把几个竹筐拿去换了钱,凭借记忆往黑市走去,这年头,凭借粮票换取的粮食很多都不够吃,也就只能去黑市上买。
一条不大的街道,摆卖什么的都有,家里种的菜、鸡蛋、鸡、还有一些大米或者其他粮食。
季洋找了个地,把蜂巢摆放了出来。
来来往往的人都在看,可是真正买的没人,都只是瞄上两眼,或者问上两句。
一般人温饱都是个问题,哪有闲心思去吃什么蜂蜜。
季洋也不着急,就坐着等,顺便观察一下黑市上都卖些什么,他发现大米和蔬菜这些卖得最好。
有些会卖挂面,也有糕点,但是明显难卖很多。
“这个怎么卖?”一个老太太站在他面前,指了指地上蜂巢,她一看季洋就知道乡下来的。
这时候又不能养蜂蜜,肯定是野生,大家都觉得野生的东西营养丰富。
“两毛五一斤。”季洋接话。
“这么贵?白糖才两毛一,你蜂巢就要两毛五?又不是蜂蜜,我回去还得自己挤。”老太太埋头一下皱起来,板着脸不悦。
季洋见她还提着个手袋,烫了头发,穿衣打扮也很时髦,衣服的款式还不是这里常见那种。
看人要价就是这个理。
他笑了笑,露出一个大白牙,带着乡下人的憨厚,“白糖肯定没有野生蜂蜜有营养,这可是深山蜂蜜,为了要到蜂蜜,废了不少功夫,一不小心可要丢掉半条命,每天吃一点,各种营养都补齐了。”
“那也不能这么贵。”老太太有些犹豫,明显有些心动,她知道这东西也不好搞。
家里的孙子就喜欢喝蜂蜜水,她也觉得这玩意金贵,孙子更金贵,就得吃金贵的东西。
“这真不算贵,蜂蜜放几年都不会坏,这样吧,您要是拿多,我给你算便宜点。”季洋还给她拿了一下块,“您尝尝,尝尝就知道值这个价了。”
吃人嘴软嘛。
老太太想着不吃白不吃,毫不犹豫接过来,试过之后,也觉得更加不错了,睨了他一眼,“你这有多少斤?”
“十六斤多一点。”
“一毛五一斤卖给我,我全要了。”老太太直接出口。
老工人一个月能拿四五十块,多的能拿七十块,花几块钱买这么多蜂蜜的确没什么,还是孙子爱吃的,多少钱都舍得。
“您砍价也太狠了,这我卖不了。”季洋笑了笑,并没有流露出多大的意愿。
“这东西难买,你可想清楚了,别人可不会跟我一样买这么多,一天你都卖不出去两斤。”老太太吓唬他。
“你就别为难我了,已经很便宜了,这几天我都在这卖,一开始我开卖三毛呢,每天都能卖出四五斤,家里也有点蔬菜,都得过来一起卖,蜂蜜不会坏,慢慢卖也行,要不是今天蔬菜早就卖完,我着急回去,也不会给您开两毛五。” 季洋神色纠结又无奈。
趁老太太没说话,他又一脸肉疼,“算了,这样吧,我给您算十六斤,多的半斤送您了,十六斤就是四块钱,刚好是个整数。”
“四多不吉利?三块五。”老太太开始讨价还价。
“一下就减了五毛,您也太狠了,那可是两斤,算了算了,都要赶着回家,您给我三块八,我一开始都给您送半斤,这算是送了您一斤半,都不容易。”季洋开始退一步。
老太太觉得便宜占够了,开始掏钱了。
很快便达成交易。
“您慢走。”季洋手里拿着一叠钞票,随意数了数。
三块八,放在这个年代是笔巨款,八分钱或者一角钱一个鸡蛋,三块八可以买四五十个鸡蛋,六毛左右一斤的猪肉,能买六七斤。
上工一天十个公分可能也就值个几毛钱而已。
他把钱装好,背上竹篓,开始往另一边走,期间还锁定了几处摊子,但他都没有买,抬头看了看天,时间还早。
七弯八拐,他来到了废品站。
这年头什么最不值钱?
书本。
但买书得要书票,所以来废品站是最划算的。
塞给看管的老头五毛钱,里面的书本可以随便选,一堆挤压着一堆,就像一座座山一样,小人书、外国名著、报纸期刊、各类书本……
季洋翻来翻去,勉强找到了一叠半旧的草稿纸还有几本高中课本,还有他觉得对叶姣有用的书本,统统往竹篓里塞。
“叔,我走了。”季洋走到门口还和老头打了招呼。
“走吧走吧,下次再来。”老头摆了摆手,“都是些不用的东西,天天都是那些被抄家的往这里运,常来你还能捡到一些新的书。”
“那我下次还来。”季洋应。
从废品站走出来,他又看了一下天,这个时间点很多人要赶回去吃饭了,他又往黑市走。
买东西的人少了很多,卖东西的人也少了很多,还有些剩一点等着最后卖完。
“这绿豆怎么卖?”季洋在一个摊子前停下来,看着地上那几斤绿豆,颗颗饱满,他很满意。
“晚了晚了,便宜卖了,八毛一斤。”那个小妇人站起来,那副亏大的样子和他刚刚一摸一样。
季洋知道她刚刚卖的是九毛,算起来也不便宜。
“五毛卖不卖?”他还价。
“不不不,不卖,亏大本。”小妇人摇摇头,一副不容商量的神色。
“那边都卖六毛,你这里怎么八毛了?我看着都一样。”季洋指了指路尽头,说着还蹲下里仔细看了一下。
小妇人往他指的那个方向看,离得太远也不知道,想了一会,狠心道,“那你多买几斤,我给你也算六毛,这些平时都要买一块二的。”
“那我都要了。”
“好好好。”小妇人一听,有些高兴,称了一下,“这里是四斤九两……”
“我一次性买了,算四斤半得了,这样也好算价钱,一共两块七,我都给你算好了。”季洋说着正在数钱。
小妇人一想,也就少不到半斤,两块七就两块七吧,卖完了回家,“行!”
季洋又溜达了一圈,趁着快要中午,大家都收摊,便宜买了点大米和苞谷面粉,还花一毛五钱买了三个鸡蛋,把卖蜂蜜和竹筐的钱都花个精光。
这才开始背着竹篓赶着回去。
第511章 知青的丈夫(4)
季洋回到的家的时候叶姣也正回来,她把斗笠摘下来,要去洗手。
舀了一勺水,一边洗手一边问,“换了多少粮食?”
今天家里都没米了,就指望这些粮食撑着过日子。
“换了点大米和苞谷面粉。”季洋说着蹲下来,从竹篓里拿出布袋。
“挺好的。”叶姣很满意,混上一些粗粮,这些够他们吃上半个月。
“还买了三个鸡蛋。”季洋说。
“鸡蛋?”叶姣一下皱眉,声线都提高了,“我们都没饭吃了,买什么鸡蛋?”
一个鸡蛋能换几天的米饭,这是他们唯一能换粮食的东西了,他要气死她吗?
“好久没吃了。”季洋轻轻把鸡蛋放在地上,来了一句,“都快忘了蛋味。”
叶姣原先想把他骂一顿,然后让他把鸡蛋再拿去供销社换点粮食,看到他这样又于心不忍。
季家鸡家养了好几只鸡,每天都能下五六个蛋,以前张艳总是给他留上一个,给他煮着吃。
“人家要收摊了,一毛五买了三个,蛋也比较大,还是很划算。”季洋说。
大什么大?
叶姣想的是既然一毛五买了,没准明天能卖两毛多三毛,这样能买更多的粗粮,多吃几天。
蛋吃一下就没了。
“那这次就算了,下次你别买了,我们没有钱吃鸡蛋。”叶姣叹了一口气,和他计较,说着凑过去,“你里面还装了什么?”
“四斤半绿豆,不到六毛一斤,便宜吧?”季洋说着还有些得意,把袋子打开。
叶姣一看,第一反应也觉得便宜,光泽又饱满,下一秒才反应过来,瞪圆了眼,“你去哪拿钱买的?”
卖竹筐的钱也仅仅够买粮食,外加买了三个鸡蛋已经很不容易。
“把蜂蜜卖了。”
“什么?!”他一说完,叶姣整个脸唰一下都全无血色。
“我给你留了一点。”季洋又补充。
“你这是投机倒把,是搞资本主义,走资本主义道路,是在犯罪,不要命了?”叶姣只觉得脑子嗡嗡嗡疼,浑身僵冷。
她属于胆子小的人,认为名声很重要。
“卖都卖出去了,再说,现在镇上都在卖,靠发的粮食怎么吃得饱?街上到处都是卖菜卖大米,靠供销社不得饿死人?”季洋不以为然,“竹筐几天才编一个?等到夏收发粮食,我们干活都没力气。”
叶姣眼底挣扎,又看了眼地上的袋子,好一会才道,“绿豆再便宜,你买它做什么?你要买粮食。”
季家是不可能借给他们粮食了,去年收成又不好,家家户户都过得紧巴巴,与命比起来,这些的确不重要。
“我要泡豆芽,背去镇上卖。”季洋回。
“不可以,被抓到怎么办?”叶姣否决,“我们好好上工,也……”
“怎么不可以?谁抓?巡视那帮臭小子就是小毛孩,就会吓唬人,前两年我在黑市那条街上看到卖鸡蛋的那个老头,他今天还在,也不见得出什么事,而且,他们跑得没我快。”季洋说着还挑了挑眉,“我观察过了,没人卖豆芽,这东西生得快,四五天就能卖一趟,来钱快。”
听言,叶姣有些心动。
“还有,这些是给你的书,拿好了。”季洋掏出一叠书,放在她怀里。
叶姣下意识接住,看着书本的封面,诧异间身子也僵硬起来,“这……”
“我说给你买当然不会骗你,今天在镇上我可听说明年可能会恢复高考,你不是想去上学吗?可以准备了。”他说着薄唇勾起一个弧度,有些小聪明的模样。
“真的吗?”叶姣心底的狂喜难以言语,下一秒又像被冷水浇灌下来,神情暗淡,“算了,我不去了。”
还得明年,她思想有些传统,已经嫁人便有了家庭,不可能再走出去。
“为什么不去?”季洋蹙眉。
“我不想了。”她抱着书本,垂眸道,“谢谢。”
“你不是说你想当医生吗?考上你就可以去读医学,以后当医生多光荣?”他不解追问。
“你还记得?”叶姣看向他,嘴边露出一抹浅笑,有些苦涩又欣慰。
“我当然记得,考上我就供你去,想读多久读多久。”他口出狂言。
叶姣直接笑开,“好了,该做饭了。”
她都已经嫁给他,相夫教子才是她之后的生活,季洋又怎么供她?
一切都是那么不现实,可是他这么说,听着心底还是很高兴。
“你好好看书。”季洋没多说,把绿豆拿到一边,开始张罗起来。
“你知道怎么泡吗?”叶姣把书放好,出来见他在洗绿豆,询问出言。
“记得换水就行,我先试试。”季洋倒出一半绿豆,洗了泡上,放在一边,“让它泡到晚上。”
叶姣也不懂,半知半解点了点头,反正他只是在尝试,她不能打击他的积极性。
两人吃了饭,下午去上工。
生产队上给每家每户都划了一块田,耕地插秧,工分按一家算。
季洋下午开始耕地,叶姣去拿秧苗,她身板子小,走两趟就累得不行,头昏眼花的。
“去那坐着,别生病了。”季洋指了指一块阴凉地,又继续在耕地。
叶姣是真怕自己昏过去,站起来眼前就一片黑,端着气也慢慢坐下来。
她知道自己营养不良,还有点低血糖,加上前段时间过得很压抑,身子越发越不好。
这一坐就出事了,傍晚两人下工往回走,途中遇到张艳,也不知道谁又在背后嚼舌根,对方黑着一张脸,冲着叶姣骂,“不知道干活,只知道偷懒,谁娶了你真是倒霉一辈子!”
语气尖酸刻薄得很。
“妈。”季洋皱眉,语气不悦。
“怎么?妈还说错了?看看她,身上就几两肉?事情还多,你上工她居然躲到一边休息。”张艳看向他的时候,眼底心疼极了,“你要是听妈的话,当初去那个二妞……”
“那我们搬回去住好了,这样您也看着。”季洋随口一说。
闻言,叶姣心底咯噔一下。
她以前没少被张艳和孙妙兰讽刺,若是不上工,她都不敢吃顿饱饭,更不敢睡个安稳觉。
所以当初分家,哪怕知道季洋暂时不能扛起一个家,她也同意了,生怕自己会被压抑得精神失常。
再苦她都不想回去。
张艳一听到,脸色也变了变,苦口婆心,“洋子啊,你都结婚了,妈不能再照顾你,得你媳妇照顾你。”
“既然不能搬回去,那我们怎么过都行,妈就不要多说了。”季洋收敛神色。
“那不行,嫁人就要照顾好家里的男人,你媳妇就是懒,全村就没一个女人像她这样!城里人就是娶不得!”说起叶姣,她很不满,语气都带着嫌弃。
自古婆媳关系都很微妙,尤其是乡下,婆婆总想胜过媳妇一头,年轻的时候各种欺负,上面还有个孝道压制,媳妇只能忍气吞声,生了孩子,像孙妙兰一样,开始腰杆子直了,尝试拿捏张艳。
有一些记仇的媳妇,等婆婆老了,背地里也没少刁难,反正就是一场无休止的战争。
像叶姣这样的新媳妇,被骂也只能含泪忍着,此时她就低垂着头,难堪又不平。
“那全村也没一个女人跟我媳妇一样漂亮。”季洋说着还有些自豪,而后又道,“她还要赶着回去做饭洗衣服,妈,您做饭没?要不我们回去吃一顿?”
“哪有时间做饭?妈还要去地里一趟,还要拔草浇水。”张艳说着假装时间匆促,直接就走了。
季洋看着她的背影,又看向一边的叶姣,“走吧,我们回家。”
一路上,两人都没说话,回到家后,叶姣去做饭,季洋在一边烧水。
期间,她出去一趟,往屋子边上走,蹲下来捡了好多野菜,这种菜呈深绿色,长得茂盛,他们房子周围都是,据说能补血,单炒并不好吃,但剁碎和鸡蛋一起煎很美味。
吃饭的时候她把煎鸡蛋放在他面前,一个鸡蛋加一大把野菜,就能煎出一小碗,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妈的话你别放心上。”季洋正在盛饭,对她说了一句。
“没放心上。”她吃了一小口饭,语气很淡。
都说媳妇熬成婆,嫁进来生活在一起,插进来的外人肯定被各种看不顺眼,相比较之下,现在的生活倒是让她舒心一些。
“不放心上就好。”季洋给她夹了块蛋,像是松了一口气,笑着道,“我明天抓鱼给你吃。”
“你吃吧,我不吃蛋。”叶姣说着要给他夹回去。
“再这样你就别下工了,要是昏倒在地里,那怎么办?”季洋阻止她,“我不需要你怎么照顾我,娶你之前我也说了,我会照顾你。”
他的话把叶姣手顿了顿,好似又回到那一个个夜晚,她躲在大树后流泪,他出现在她身后,笨拙又搞怪。
“你不想下工就不去,想要看书就看书,想要去上学就去上学,你想吃什么我都给你买。”他说得一本正经。
叶姣环视了一下周围,莫名觉得滑稽,有些落寞,“你看墙都是黑的,只有两个够我们坐的板凳,厨房连门都没有,风大一点是不是就倒了?你拿什么供我去读书?给我买吃的?”
“买豆芽养你。”季洋毫不犹豫出口。
叶姣正咬着鸡蛋,听他这么说,突然被逗笑,又看到他一脸认真,嘴里的鸡蛋都香了一点,“等你能把豆芽泡起来再说。”
“肯定能。”季洋保证。
饭后。
季洋边开始继续倒腾,绿豆泡了好几个小时,已经有些裂开,他把水倒了,然后把绿豆放在准备好的毛巾上,之后又移到小竹筐里,慢慢又盖上一层毛巾。
“得三四个小时给它浇一次水,不然发热了会烂掉,长个四五天就能拿去卖,三天我们就能自己吃。”季洋看向她说。
“能长出来吗?”叶姣怀疑。
“明天你就能看到了,我先去挑水。”他说着拿起扁担和铁桶走出去。
叶姣蹲下来看了一会,她挺希望长出来,卖不卖另说,可以吃一下。
毕竟,豆芽也很贵,她很久很久没吃了。
翌日。
叶姣起来的时候季洋已经在给他的豆芽浇水,神色专注认真,兴趣颇高。
她也凑过去看,绿豆已经开始冒出三四厘米的芽,密密麻麻的一片。
“要继续换水,媳妇你要记得浇水,下工了我要去趟山里。”季洋说着还给她示范一遍怎么浇。
“你别去掏蜂窝,很危险!”叶姣拧眉,加重语气。
“不去掏蜂窝,拿着蚯蚓去钓鱼,晚上回来煮鱼汤喝,好久没吃肉了。”他说着有些嘴馋。
叶姣:“……”
不是前几天才吃吗?
她也只能随他,今天又是一起上工,季洋承担了重活,她就轻松很多。
想想,这样的话,他们家夏收也能分到不少粮食,这已经很满足。
等她晚上回来,豆芽又长长一些,她连忙去提水来浇,这里面可是两斤绿豆,很值钱。
反复浇了好几次,发热的豆芽又降温,她才敢去做家务。
天渐渐变黑,季洋回来了。
叶姣期待的眼神看向他,那天的鱼汤很好喝,不仅他嘴馋,其实她也是。
在季家呆着那大半个月,张艳总防着她,加上孙妙兰小心眼,很多时候都是凉拌野菜和稀饭,越来越瘦,分家了又没东西吃。
“那边鱼太肥了。”季洋想变戏法一样从竹篓里倒出被大树叶包着鱼。
“这么多?”叶姣倒吸一口气。
五六条呢。
“蚯蚓一放下去,立马就来咬了,非常快。”季洋说着啧啧啧了几声,“得养着慢慢吃,我去把那个水缸洗了。”
老屋子的角落里有个不用的水缸,半米高。
“好。”叶姣也连忙拿盆打水,想要把鱼捡到水里去,以免死了。
她小心翼翼接近那些鱼,慢慢伸手抓起来,眼看就要到盆里了,原本不动的鱼一下翻腾起来。
叶姣猛地就松手,那条鱼一下就蹦到墙角了,她有些错愣又强忍着不怕。
那副样子有些呆萌。
季洋扭头,一下笑出声,见她脸色悄悄红了,走过去一手抓起一个,直接丢到盆里。
鱼又在盆里开始翻腾游动了,他还多加了两勺水。
叶姣看着活蹦乱跳的鱼,一下犯难了,看向正在洗水缸的季洋有些欲言又止。
她……不会杀活鱼。
不过,季洋好似知道她心中所想一样,背着她出言,“先去洗菜吧,我把这个洗完就去杀。”
叶姣求之不得,嘴角慢慢含上笑,转身往厨房走。
没一会,季洋就开始在外面杀鱼了,还挑了一条肥大的鲫鱼,三两下就给它处理。
一边舀出水洗一边继续剃鱼鳞,左右各一刀处理了鱼鳃,再继续舀两勺水,一条干净的鱼就处理好了。
叶姣接过来,看着那盆水,叮嘱道,“这个拿去倒在后面的草丛里,太腥了。”
季洋点了点头,端着盆就往外走。
吃饭的时候,叶姣想着水缸里还有几条鱼,开口道,“你要不要给爸妈送去一些?”
其实也就随口一问,季洋或许对他爸妈有感情,但她没有。
“不要,大嫂会举报我。”他拒绝得干脆。
叶姣庆幸他拎得清,孙妙兰真不是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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