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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洪荒-第1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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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这里的文明比他的鱼凫国要发达得多,当然是鸟人没有来之前的鱼凫国。首先文字已经很流行,尽管彭磊不认识,但是他知道那些刻在甲壳上、泥坯上的图案是文字。另外,建筑的水平也不是鱼凫国所能比的。看他们新建的大村,有街有店,有厅有房,甚至还有广场和花园。虽然房屋的结构稍微简陋了点,但是也早就不是考古发现的那种茅草棚,彭磊甚至还发现了竹木搭起的楼房和高台,比下羌古城内的外星人遗迹也差不了多少。

从本地区的建筑手法和文字的构架来看,没有一点点外星文明的影子,这点彭磊还向伊尹求证过。当时心里还稍稍有些不爽,为什么宇宙联盟的家伙在地球上到处留情,却偏偏漏掉了他彭磊的故乡?不过后来再想想,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少说明了咱大汉民族的祖先和那些外星人没有什么瓜葛,咱是纯种的地球人!

彭磊在涂山劈荒种地,其实有两个目的。其一是稍微传授一点耕种和天气的知识给当地的百姓;其二是方便他去埃及探望尼克托里斯。若是和伊尹在一起,难保这太监不会多嘴。这山谷在涂山族不是秘密,但是进山的路却是秘密,因为只有一条被严密监视、刻意掩藏的小路。当初彭磊怕他不在家的时候被野猪、野猴什么的毁了家里的东西,所以封住了所有其他进谷的小道,只留下一条。后来有了邻居,尤其是阿娇来了之后,那封路的障碍也没有了多大的意思,但是鸟人也懒得撤掉。

这个神秘的山谷中流出的技术是那么神奇,而到过这山谷的人也并不都是守口如瓶的君子,所以这山谷在涂山族中几乎就是无人不知。不过,自从开始有计划地向山谷中移民,耕就严格审查进谷的人,只有族中的上层人物才能带人进入。看来向夏侯族告密的并不是涂山族中的上层管理者,因为只有很少的几个人进出山谷是不用蒙脸的。夏侯温愿意用岭南百里的良田换此处的山谷,一定是早就知道了这里的繁华,不过看在他们不知道鱼凫其人的那个方面,告密的人可能只是道听途说之徒,也可能是偶尔来过山谷的普通族人。

那个夏侯温即便是找到这里又能怎么样呢?彭磊既然能将这里打造成人间仙境,也能让这里变成人间地狱,所以彭磊对山治那么郑重的回答一点也不感冒。不过,彭磊对那个叫鹰翔的勇士很感兴趣,上次在夏侯大城时就听说过他的大名,可惜没有照面。

鹰翔者,勇士也!据说是夏侯族的第一猛男,即便是在整个高辛王国,鹰翔也是排的上号的。传说他喜欢吃生肉,能空手搏熊,力大无比;传说他天生异能,能连御百女不倒,那个夏侯伯里就是向他学了本事,才这样喜欢沾花惹草……这样的人物彭磊当然要关注的,别的不说,若是他真的能连御百女,那本事就比他鸟人强得太多了!至于吃生肉,那是小小的儿科,是唬那些原始人的!那有什么了不起?老魇还吃烂肉呢!还有,这家伙的名字中有个鹰字,不知道老白知道了,会不会生出冲动?

“夏侯粟还没有死掉,怎么温已经就要即位了?”想着他的乱七八糟的事,彭磊的问题脱口而出。他的脑袋里,关于王位的更迭的模式还是那个长辫子的大清朝的式样,一个死了,另一个才登基。

在这个年代,他这个问题是比较弱智的,连小孩子都知道。果然,山治看他的眼神马上变得怪怪的,仿佛他是个貌如天仙的人妖。山治和彭磊的接触并不多,他脑袋里的彭磊是个无所不知的半仙,不应该问出这样幼稚的问题。在这个年代,流行的人品是诚实,没有哪个大老爷们会装傻扮可爱,那样会被人误会的。不过,解释还是要的。

“粟是阐位,是正式宣布温为下一任族长。粟老了,来日无多了!”

“原来如此!老粟是退居二线,做太上皇了。”彭磊不知道他的弱智的问题已经毁了他原先在山治心里的伟大形象,咧开大嘴笑道,“大兄,岳父大人,不要去管夏侯氏,这件事就让我来处理吧。岳父大人已经把阿娇给了我了,他们再向岳父大人讨阿娇,那就是要和我过不去,是不是?”

“可是,鹰翔不得到阿娇就不离开大村。他们一行多人,在村中肆意横行,吾等只能忍气吞声。吾族虽然人口过万,和夏侯相比,吾族之力根本微不足道。那伯里是无良小人,卑劣的手段已经让人难安。温是下一任的族长,若是违了他的意愿,他将这不快乐记在心里,涂山族的将来一定会多灾多难了。”

山治不愿意开罪彭磊,所以尽力地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彭磊带阿娇去洞房花烛的时候,他已经在他的老爹那里了解了许多彭磊的底细。在山治看来,彭磊虽然有些本事,但是毕竟不是神仙,不可能保护得了他们涂山族。妹子的幸福是小事,家族的生死才是大事。父子俩其实早就商量好了和彭磊谈判的策略——老头装蒜,儿子出头,阿娇还是给夏侯的妥当。

由阿娇和彭磊在一起时的体态就能知道,这个男人已经占了阿娇的便宜。好在这个年代对女子的贞操不是怎么太重视,会生儿子才是好女人。或许被这个半仙男人开垦过之后,阿娇生儿子的能力也……!但是,作为男人,应该是拿得起,放得下,顾全大局,这个时侯将阿娇让出,彭磊应该并不吃亏。这是山治的意思,毕竟不好意思直说,所以只是拐弯抹角地叹气。

偏偏鸟人的脑袋有时候还真是拐不过弯来,不屑地说道:“鹰翔是什么东西?他若是敢在我族里撒野,我就将他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

“可是他已经在我们族里撒野了!他代表的是夏侯氏,我们也得罪不起!”山治一脸的苦相——这男人是不是仙人?怎么这么笨?这么鲁莽?

第七十三章 鸟人的决心

他彭磊大言不惭,居然要将鹰翔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在山治的心里,也只是当笑话听了。鹰翔是什么人?超级勇士!没有十七、八个壮汉,休想近得了他的身。你鱼凫是半仙又如何?你有能耐也吃生肉试试!果然,彭磊接下来的话就让人大跌眼镜。

“大兄不用怕他,我来送阿娇到夏侯城去。传说那个温是如何的圣贤,我倒要去会会,看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这样最好!鱼凫真是个大丈夫也!”山治以为彭磊同意割爱了,立即表扬。

“不!郎君答应过的,难道都是戏言吗?”关心则乱!阿娇也误会了,身子一颤,搂紧彭磊的腰,居然抽泣起来。

还是耕比较冷静。和彭磊的接触虽然也不多,但是他的阅历多丰富啊?当然知道彭磊不是那种寡情的人,也不是那么容易妥协的。在耕的心里,彭磊确实是最好的女婿人选。如果时间足够多,在彭磊的指导下,涂山族只要持续有两三个丰收年,在这样多灾的年代,家族的壮大是确定无疑的。到时候,只要拓荒开疆,并弱避强,和夏侯族同起并坐也不是不可能的。

在阿娇的这件事上,表面上耕并没有拿主意,一直是山治在做主。并不是说耕同意了山治的做法,而是他在等,等彭磊的态度。若是这个男人自己退缩了,那只能将阿娇送到夏侯城去,同时彭磊也不能和涂山族翻脸。至于阿娇的幸福,那完全不在男人们的考虑之列。在这个年代的男人看来,女人就是用来陪男人的,随便什么男人都一样,是不是处汝也不是问题。

见阿娇抱着彭磊抽泣,耕原先紧蹙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脸上堆垒的皱纹简直可以和长生殿的郁良长老相媲美。一声长叹,对阿娇道:“娇回家去,我们在商量大事。鱼凫公准备怎么做?耕很惭愧!涂山族人世代农耕,体弱乏勇,一直是寄人篱下,苟且偷安。夏侯伯的族令我们是不能违抗的,否则就可能有灭族的大祸。”

“哈哈哈,我知道父亲大人的苦衷,所以我要亲自送阿娇去。放心好了,阿娇已经是我的妻子,我老彭的女人是绝对不会送人的。嘿嘿,即便是上天的金仙也没胆要!对了,我既然收下了阿娇,作为聘礼,我想送一件东西给父亲大人。”

彭磊一边安慰怀里的女人,探手从储物环里取出一盏精美的铜灯。这是他仿照电影里宝莲灯的样子打造的,用的是很普通的铜材,只不过在灯腔里设置了一个比较复杂的禁锢阵法。灯腔的中心,彭磊放置了一颗鸽蛋大小的玄冰球,取自晶晶的玄阴地脉;灯罩倒是花了鸟人的一番心思,九瓣水晶雕刻的花瓣,配上一个控制开合的开关——彭磊知道这年代什么是最重要的,民以食为天,当然是粮食。生产出来固然不容易,保存起来更难。用了这玄冰灯就简单了,在灯的周围三百米之内,不管是什么东西,即便是放上百年,即便是泡在水里,也绝对不会变质。

“这是我得自仙宫的小玩意儿,岳父大人请收下。”

“这……”在彭磊看来是没有什么用处的玩物,在耕和山治的眼里,绝对是无价的珍宝。沐浴在玄晶冰灯散射出的那股阴凉而又温馨的气息里,连人的情绪也会变得坦然起来。山治大张着嘴,口水一直流到脚板上也没有发觉,连阿娇也忘了担心和委屈,注视那神灯的眼神里充满了迷幻。

这东西如果放置在家里,那岂不是也不用遭受夏日的酷暑了吗?

“真是宝贝!了不得的仙宝!若是拿它献给夏侯,或许能让他放弃阿娇!”山治终于发现了鸟人的价值,也终于发现了自己的失态,尴尬地抹着下巴上的口水,喃喃地建议道。

“这个是我送给涂山的,随便大兄怎么处置。不过,我不赞成大兄拿它去送人。我想,夏侯如果得了这个宝贝,一定会更想要得到我的人,到时候恐怕大兄会更加难以应付。嘿嘿,这世上贪心的人太多了,即便是圣贤也一样。还是按照我先前说的,大兄和岳父大人先回去,安抚好那个鹰翔。就照他们的要求去做好了,明天一早我陪阿娇过去。我保证,我带去的东西没有人敢留下!那个夏侯若是徒有虚名之辈,说不定我会让他连老婆孩子都赔出来。”彭磊拍着胸脯保证。

这些天也是闲得够了!尼克托里斯生了儿子之后,他鸟人牵挂的事又少了一件,正觉得无聊呢。现在好了,有麻烦找上门来,以他鸟人的脾气,怎么肯善罢甘休。趁机去会会那个夏侯温,最好是顺便做几件大好事,把那个伯里给解决了。若是能顺便敲一笔竹杠,那也是损人利己的乐事。

既然彭磊这么坚持,耕和山治也是无话可说了。娇已经是送人了,也不好意思带走。天已经断黑,回大村还有数里的山路,最关键的是,大村里还有一群贪得无厌的兵痞在等着。两个人也不敢多耽搁,于是匆匆地离开。

这一夜算来也是彭磊和阿娇的新婚之夜,两个人却也没有心情睡觉。要做的事太多了!首先彭磊要向妹妹解释自己的计划,展示他的武力;还要抽出一点时间恩爱,还要沐浴,挑选新衣服——他鸟人家的女人,即便是女奴,也没有穿粗布衣衫的。

又是一个艳阳天!四月的天气,照理是应该春雨缠绵、和风徐徐的,可是这一年,气温从过了年之后就一直往上升,中间就没有停过,仿佛老天爷是想将去年那几个月的大雨所带走的暑气全部还回来似的。普天之下,或许只有他彭磊安家的这个山谷还是一片春光。谷外,也就是数里之隔,就是另外的一片景象。气温在30°以上已经十几天了,去年淤积未退的大水,在烈日下挥发着怪异的气味。

到处都是变色的水洼,整个世界仿佛是一个大沼泽。原先贫瘠的黄土地,被那个大水一泡,好像都变成了肥沃的良田。在先前和耕他们谈论天时的时候,彭磊曾经关照过,尽量要在高地上耕作。那低洼处的土地,即便是看上去多么肥沃,也应该让它荒着——这种天气明显就是反常,伊尹预测过,说不定就在下月,可能还会有连续的暴雨。到时候,那低洼处的一切,还会如去年一样,全部泡在水里。可是人就是这样,不吃到亏是不肯长记性的!所以彭磊还是不时能看到一片忙碌的耕作场面。

有这么多的气力,还不如在高处多开沟渠呢!不过人家既然不信他鸟人的,彭磊也懒得干涉。汗是人家流的,关他鸟人的鸟事?

阿娇已经是彭磊的老婆了,虽然彭磊暂时还不想将自己的全部底细都告诉她,但是让她见识一下男人的神通也是必须的,至少能让她对男人多一点信心。所以,第二天一早,乘着初升旭日的霞光,彭磊和阿娇是骑着两只壮硕的驯鹿去谷外的。那鹿就是以前熊媛和孜桑两个骑乘的,后来一直放养在乾坤界里,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灵物。在乾坤界里,这两只壮鹿日夜被五行元精气滋润着,筋骨比之前不知道强健了多少;连脑袋好像也重新发育了,变得更加的聪明。

乾坤界的存在彭磊暂时还不打算告诉阿娇,这涉世未深的姑娘若是一下子知道的太多,说不定会得少年痴呆症。好在他是半仙,会召唤术,阿娇以为这坐骑是男人用法术召唤来的。昨晚两人兴致}高{书}涨{网}的时候,彭磊和阿娇还一起泡了一个鸳鸯牛奶浴,所以今天的阿娇,脸上溢着水灵灵的油光。

阿娇的那身蓝印花布的衣衫虽然也很别致,可是毕竟是粗面布料,而且颜色也偏暗了点。别人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他彭磊的心里是很计较的。三朝无大小,从昨天算,今天的阿娇还是他彭磊的新娘子呢!所以今天骑在鹿背上的阿娇,那是从没有过的光鲜。

上身是一件薄如蝉翼的粉色披肩,金丝绣边,点缀着朵朵小红花,随风轻舞;内衬粉色的贴身短衫,把凹凸有致的身材勾勒得更加玲珑剔透;下身穿的是一条百褶的重丝绣裙,绣的是百蝶戏花;脚上是粉色的绣花鞋,鞋头上还缀着两朵小红花;头上也没有空着,插满了金珠步摇——彭磊的手环里,有大量的他老婆们的衣衫首饰,这一套行头就是如玉夫人的。

盛装的阿娇,才在村里现身,就把整个涂山村给惊呆了,连她的父兄们都是成了傻子,那个鹰翔勇士更是差一点连路都不会走了——刚刚被滋润透的新娘子绝对是一生中最美的时刻,更不用说阿娇本来就是一个玲珑的美人;还有阿娇身上的衣衫,即便是夏侯族的族长夫人,好像也没有这么光鲜过。

阿娇的出场吸引了所有人的眼光,陪着的彭磊居然也被冷落了。其实今天彭磊的装束也很上得了台面,他也是下了一番功夫的。俗话说得好,只有盖世的英雄才配得上绝世的美女,所以彭磊努力地将自己打造成英雄的模样——一身盔甲,那是当初鱼凫国立国战争时他穿过的,熟皮精制,熊媛和白露她们一针一线缝成的;头上扎着镶金丝的丝巾,耳旁还插了两根颜色鲜艳的野鸡翎(戏里学的);腰悬着蟒皮鞘的短剑,脚上是牛皮短靴,还是防臭的。这一身装扮,配上他宽壮的身板,还真是有点常山赵子龙的味道。

就是这样也吸引不了别人的眼光,可见得美女的诱惑有多大了!不过,彭磊对他自己的这身装备也是有一点不满的,都是一时冲动惹出来的后悔!这样的一幅打扮,应该配上烂银枪,还有白龙马,那样才般配。这一开始没有想到,光顾着追求情侣效果了,把坐骑也搞了雄鹿,害的凭空就少了许多的杀气。果然,涂山族的族人对他这个陌生人只是稍稍好奇,那个鹰翔则是连正眼也没有给他一个。

和麋略略地交谈后,彭磊终于知道了,为什么山治恨不得如送瘟神似的将这个鹰翔送走。这家伙真是超人,来这里的一天一夜,身边一直要十个女人陪着,没日没夜,丑的还不要。不仅他一个,陪他来得护卫随从也都是一个德性,每个都要有女人陪着才肯躺下;比鹰翔还要恶劣的是,他们居然在村里乱闯,比那1937年的日本鬼子也好不了多少。

虽然这年代男人不是很在意女人的贞操,但是自己的女人被别人那个了,毕竟心里不爽,所以今天涂山村的人民其实也是窝着心火的。山治昨天动员了全族的寡妇,这一天下来,伤员有了七八个,有一个还差点没了命。这一帮瘟神若是继续留在涂山村,说不定明天就有人往外逃难了。

“麻辣个屁!这东西是不是属驴的?老子一定要将他的那个东西切下来研究研究,也算是为被他糟蹋过的妇女同胞们报仇。”彭磊安慰着他的那个眼睛有点血红的大舅——昨晚他回来得晚了,鹰翔手下的一个小队长居然到了他家,把他的第三个老婆那个了。你TMD那个就那个了,那家伙居然还和山治探讨了好&书&网}久的经验和体会,对三姑的感受和反应都提出了许多的批评,气得山治一晚上都没有合眼。

“锵,夏侯一族治下,如涂山这样的小族有九个之多。虽然他们去年也遭了天灾,但是从岁末开始,已经数次向我族催供,全不顾我们小族的生计。我们只是那虎口边上的羊羔,根本无力反抗。幸亏有你,不然我族连那个冬天也难挨过的。其他的几族和我们的遭遇差不多,只是他们比我们惨多了!那个温虽有贤名,可是他能容忍那么多的恶事而不加劝阻,我看也是徒有虚名。我现在也是反对将娇送给那个温,兄弟若是能将娇带回,我把我的二女儿也给你!”昨晚鹰翔的那个小队长和山治的谈心肯定很伤山治的自尊,所以他在发了一会儿愣之后,跟在麋的身后,就和彭磊推心置腹起来。

对了,彭磊因为要做阿娇的护卫,所以又有了一个临时的名字,叫什么锵!

第七十四章 第一招,诱惑

或许是彭磊今天的那身装扮给了山治信心,所以他居然连女儿也舍得拿出来做筹码。彭磊早就调查过的,那个涂山村有名的美女还真是就这么几个,阿娇算一个,山治的二女儿也是一个。不过阿娇已经成年,但是山治的那个二闺女却只有十五岁,要明年才能出阁。

彭磊却是有点哭笑不得!他已经那个了阿娇了,如果再那个山治的二闺女,辈分不就全乱了?好像有点那个东瀛国AV电影中的那个不伦之爱的情节了!他鸟人再怎么厚颜无耻,还是有点做不出来。毕竟曾经受过孔孟之道的熏陶,那种乱伦之爱,偶一为之尚可,若是堂而皇之,那就真的是无耻了。

搂过山治,又是信誓旦旦地保证:“大兄,我已经娶了阿娇了,怎么能再要二妞?那个辈分乱了,在家里也没法称呼,是不是?别劝我,我很在乎的。放心,二妞是阿娇的侄女,也是我的侄女,我会关心她的。今天阿娇怎么样?漂亮吧?我就是要让他们眼馋!谁敢碰阿娇一根手指头,我就将谁的手指剁下来喂猪。那个就是鹰翔吧?看他也不过如此!对了,最好招几个人帮我,只要机灵一点的就行。还有,岳父大人也是糊涂,俗话说得好,没有强大的实力,就不可能有家族的安全!我族的存亡和兴旺不能寄托在别人的怜悯上。看那个鹰翔,有什么了不起的?大兄若是给我三百壮士,不出一年,我就能将他们训练成真正的勇士。嘿嘿,到时候,十个鹰翔也不在话下。对了,就这样!大兄马上征召壮士,我们也要有自己的武力。大兄准备好人先,等我回来后,让我来训练!哼!用不了一年,涂山族就会出现一支无敌的雄师!”

彭磊的“俗话”大多数都是他即兴编造的,不过听在山治的耳中,却真的是真理圣言。彭磊描绘的是一幅怎样动人的图画啊?恍惚间,山治仿佛已经看见了三千壮士,骑着高角壮鹿,挥着长矛短刀,在夏侯大城里烧杀抢掠。那是以前连梦也不敢梦到的!可是,彭磊若真的能在族中训练出三百个如鹰翔一般的勇士,不要说取夏侯大城如反掌,即便是纵横中原,试问有谁能敌?

涂山族两万多的人口,去掉老弱病残,青壮年的数量其实也不少,数千肯定使能找出来的。现在他们族中也有自卫队,不过没有正式的编制,没有正式的训练,连民兵都算不上。那只是在应付外敌的骚扰时才临时召集的机制,根本就没有战斗力。并不是耕不想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实在是族中找不出能统帅军队的将才。一支不堪一击的军队,比没有更害人!所以一直以来,涂山族的上层都将这个梦想留在梦中。

彭磊的自告奋勇,让山治的眼睛里几乎放出光来。彭磊是什么人?半仙啊!他若是肯尽力为涂山族训练一支军队,这支部队不就是仙兵仙将了吗?这一刻,昨晚的尴尬和郁闷全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拉着彭磊到一个无人的角落,狂笑了好一阵才放松下来。

本来鹰翔来涂山传旨催供,涂山族只需要将他们要的东西交割就行了。此去夏侯大城百多里路,一天还赶不到,涂山族的人犯不着还要劳心劳力地辛苦。不过,这次不一样,彭磊是要将带去的东西都带回来的,随行的还有10位年轻漂亮的姑娘,路上的安全也是相当的重要的。毕竟,鹰翔那一伙都是如狼似虎色鬼,万一他们在途中不甘寂寞,想动那些少女的脑筋,彭磊一个人也看不过来。而且,这次涂山做得漂亮,不但夏侯开出的单子上的东西一点不少,还另外准备了好多的礼物,所以山治给彭磊的帮手也有浩浩荡荡的30个人之多,其中带队的两个年轻人据说还是搏击的高手。

鹰翔虽然对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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