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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爱我就要杀死我-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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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清尔抬头,看着在半空中摇摇欲坠的俩人。
  他心提了起来,那种感觉又来了。
  窒息,仿佛被无数水草拉往深海的窒息,就快要,失去了。
  “阿纹……”
  闻暮在李玟耳边有气无力的唤。
  “不要跟我一起死。”
  “照顾好阿尔,让他娶妻生子,平平安安过一辈子。”
  真的是很无情呢,哪怕是要死了,也要让这个人继续痛苦下去。
  但是他死了,阿尔一个人又该怎么办呢?
  夺取了他的灵魂,总是要,补偿一些的吧?
  真是奇怪啊,以前,从来没有这样的想法,而在遇到祁锌以后……
  仿佛那些被遗忘很久的东西,都开始,渐渐的,苏醒了。
  “不要说,不要说,阿暮。”手被绳索磨出了血,直升机的机舱近在眼前,李玟已经说不出话,只怕,下一刻,抱不稳怀中的人,让她掉下去,这样,就再也没有任何余地了。
  不要说,不要说话,不要说那种,自己一定会死的话。
  阿暮死了留下自己一个人,根本找不到活下去的意义啊。
  孩子,事业,那些都比不上阿暮一个人啊。
  “照顾好阿尔,否则,我不会原谅你的,只要你照顾好了阿尔,我就不在乎……你和赵栀的事情……”
  闻暮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她的手轻轻垂在了李玟的耳边,李玟攀住最后一根梯绳的手顿时僵硬住了,他轻声唤道:“阿暮,阿暮……”
  “阿暮。”
  没有任何的回应,他咬着唇瓣,唇瓣被他咬破,血液顺着唇瓣流进脖子里,有那么一瞬间,李玟想,松开手,和阿暮一起跳下去,然后,就真的,再也没有人分开他们了。
  他的手缓缓的松开。
  “要照顾好阿尔,要照顾好他……”
  脑海里想起阿暮的声音,李玟闭了闭眼,嘶吼出声,猛的握紧了攀绳,爬了上去。
  ……
  ……
  ……
  李玟死的时候,七十九岁。
  一个人孤苦伶仃的住在冰冷的房子里,连闻暮的尸体都没有,确认死亡后,闻暮的尸体被祁锌带走。
  然而,再也找不到他们的人。
  就像闻暮所说的,看着李清尔结婚生子,这一看,李玟就看到七十九岁,李清尔抱着那个孩子走到他面前的时候,孩子哇哇大哭,看起来很健康,李玟松了一口气,面带微笑的闭上眼睛去了。
  其实,很早就想,去陪阿暮了,可是阿暮说,要看着阿尔娶妻生子啊,所以,不能死,提前死了的话,阿暮会生气,阿暮会不原谅他。
  现在死了,阿暮,大概就会原谅他了吧。
  “”阿暮……阿暮……”
  临死的老人怀中喃喃念着这个名字,怀中抱着闻暮留下来的那张照片,很多年前,在花丛中,为闻暮拍下来的那一张。
  让他度过了没有了闻暮的日日夜夜,分分秒秒。
  赵栀的孩子并没有活下来,生下来的时候,就是个死胎。
  无法接收这个消息,赵栀崩溃了好长一段时间,孩子死了,是个死胎,其实最后赵栀已经不执着于李玟,因为她知道她得不到这个男人的爱,她只是想,有个孩子陪伴着就好,没想到,上天不给她这个机会。
  之后赵栀离开了盛世,不知道去了哪里。
  而顾茜,因为雇佣人绑架,坐了一两年的牢,等她出来后,顾云已经和她的男朋友结婚,并且离开了顾家,去往美国。
  昔日的爱恨情仇,就这样在时光的磨灭着渐渐淡去。
  而祁锌拿走闻暮的尸体做了什么,又有谁清楚这些东西?
  李玟死后,李清尔给他举行了葬礼,因为当年是李玟亲手开的枪,李清尔无法原谅自己的父亲,这么多年,父子关系其实一直都在冷淡着,而想必他的父亲我不在意这些,他总是一个人躲在自己空荡荡的房子里,带着那张照片一个人独自生活。
  做两个人的饭,拿两个人的碗,也只有这样下去,才能坚持到如今。
  李清尔跪在李玟的墓碑前,低头看了一眼无名指上的戒指,戒指是暮色,里面是闻暮的头发丝,怕把它弄丢,李清尔便请人帮自己做在戒指里,这样带着,就再也不怕,阿暮给自己的礼物丢了。
  “爸……爸”
  “爸……爸”
  孩子断断续续叫着他,李清尔回头,和李玟相似的眉目,他笑了,起身走到女人身边,“走吧,我们回去,该吃饭了。”
  女人温顺的说好。
  抱着孩子和他离去。
  夕阳下,李清尔侧头看着自己的妻子,和那个人,几分同的眉眼。
  “阿暮……”他心里又念了一遍这个名字,最后弯唇笑了起来。
  李清尔走后不久,顾泽洋也来了,他并不是看望李玟,而是看望李玟墓碑身旁属于闻暮的墓碑,里面没有闻暮的尸体,一座安慰人的空墓碑。
  “阿暮姐姐,我已经硕士毕业了。”
  “马上就要有自己的工作了。”
  “父亲母亲也离婚了。”
  “因为母亲发现父亲给你发的那些信息。”
  “看不出来呢,温和儒雅的父亲会是那样的人,真不敢相信,对不对?”
  “这样的人母亲和他离婚也是好的吧。”
  “反正我不在意这些。”
  他低笑出声。
  他在意的阿暮,已经死掉了啊。
  父亲母亲的事,他一个做儿子的,去管什么呢?
  没什么好管的。
  就这样吧。
  “那,阿暮姐姐,再见了。”
  他放下手中的花,转身离开了。
  墓碑上贴着闻暮的照片,看起来笑容安静而美好。
  ……
  ……
  扶桑日记:
  我叫扶桑,出生在,一个很古老的国度,古老到,我现在快要记不得它的样子。
  我不是阿暮的攻略对象。
  阿暮的攻略对象,是我的大哥。
  我的大哥,我忘记了他叫什么名字……
  扶竹?扶风?还是扶什么去了?果然不记得了……
  遇见阿暮的时候,大哥十六岁,阿暮十四岁,而我,十二岁。
  十二岁那年,第一次看见阿暮,阿暮穿着一身素白的衣裙,作为前来学礼的学生,忘了说,我们扶家,在当时,很有名的,而且我们也很挑剔,只收簪缨世家的人,不收平民,不收商贾。
  那个时候,男子十四岁就能娶妻纳妾,那个时候,女子十三岁就可嫁人,那个时候,我是受家族兄长宠爱的小公子。
  不知道有没有人信一见钟情。
  反正我对阿暮是了。
  但是那个时候,阿暮只会和大哥说话,看到大哥,就会露出笑容,她和大哥讨论诗词,谈天说地,而自己,却什么都不懂。
  大哥摸着我的头说要娶阿暮为妻。
  可是我知道。
  大哥在遇见阿暮之前,其实有一个喜欢的平民女子,虽然我觉得那个平民女子并不值得大哥喜欢,因为我曾偷偷看见那个在大哥面前温柔贤惠知书达礼的平民女子私下里和别的人炫耀着她把大哥玩弄于掌心之中的事情。
  我问大哥,“为什么喜欢阿暮。”
  大哥低笑回答我,“我也不知道,她脾气并不好,只和我说话,看不上别人,常常端着身份架子,你一和她讨论东西,说不过你就会恼羞成怒张牙舞爪。”
  “她有很多说不出来的缺点,但是,看到她,就想把她捧在手心里,想一心一意娇惯着她,想把最好的东西给她,而她和我也门当户对。”
  “那大哥还记得你说你要娶她为妻的那个平民女子吗?”我出声打断他,内心有些气愤。
  大哥一顿,最后却是道:“我会,纳她为妾,待她也好。”
  可能在大哥眼中,三妻四妾,是很正常的。
  可是在我眼里。
  或许以前是正常的,但是遇到阿暮以后,我排斥这样的制度,那一刻,我开始讨厌我以前最崇拜的大哥。
  既然爱阿暮,为什么又要纳别的女人?
  一生一世一双人,不是很好吗?
  大哥只和我说纳那个平民女子为妾,却没和阿暮提起,他对阿暮的说辞是只有她一个人。
  后来,那个平民女子得知大哥要娶阿暮为妻,将她纳作妾,大概是心生不甘,在他们成亲的那一天,把阿暮杀了。
  大哥抱着阿暮的尸体在哭。
  我从来没有见过大哥哭得那么伤心,大哥说,只娶她一个人,大哥说,不会纳妾,可是有什么用呢?
  在阿暮死后,才说这些。
  也不能让阿暮复活过来的。
  那个女人,在后来,被大哥弄进了窑子。
  曾经说要娶她为妻,对她柔情似水。
  我冷眼看这一切,心里有些可笑。
  阿暮死去的那一晚上,我在阿暮的棺材面前跪了一夜,迷迷糊糊间,我听见有人问我。
  问我愿不愿意跟阿暮离开,愿不愿意,等几百年,然后拥有几十年和阿暮在一起的时间。
  第二天,我死在了阿暮的棺材面前。
  然后,我等了几百年……
  “阿暮!我叫扶桑!扶苏的扶!桑树的桑!”
  那,你还记得我吗?
  记得那个,一个人,偷偷躲在你的身后,看着你的,扶桑吗?
第28章 黑色方糖番外【最好留着最后看】。。。
  被自己从小青梅竹马的未婚夫杀死是什么感觉?
  闻暮表示,真的很痛。
  尤其是死后灵魂出体,看着自己被未婚夫打扮得漂漂亮亮,穿上了华丽繁重的婚衣,还认认真真打了防腐针,顺便挖出自己的心做成香喷喷的饭菜吃进嘴里,这种感觉,简直不要太酸爽。
  “原来阿暮的心也是红色的,我还以为,阿暮的心是黑色。”
  放屁!谁的心会是黑色的,要是黑色的,早就死了好吗!
  画面实在太恶心,闻暮捂脸,不忍再看。
  她叫闻暮,未婚夫叫苏挚,有一个失去双亲寄居在自己家的表妹,家中有钱有权,从小到大就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千金大小姐。
  要什么就有什么,什么都要最好的,未婚夫从小对她宠溺有加,帮她补习功课帮她做作业帮她背黑锅,给她买最漂亮的裙子最好看的首饰,表妹的告白色诱也是不为所动,当真是百分百完美男友。
  只可惜大概是被太多人爱着宠着,她反而没什么感觉,高中的时候,喜欢上班上的一个穷小子,为他做了许多不可理喻的事情,还想和苏挚解除婚约,后来穷小子和表妹在一起,这对于骄傲自负的她来说怎么可能忍受,正打算亲手将那穷小子毁了,她……就被未婚夫……给杀了……
  “我和阿暮是不可分割的,如果阿暮活着要离开我,死了,就不会离开我了。”那一杯离别酒下去,头脑开始发昏,对面青梅竹马的未婚夫苏挚笑容温柔,眼睛里漆黑一片。
  然后,她看着他起身,用餐桌上刚才给自己切水果的刀,缓缓走到她身前,将她抱在怀中,一边温柔的吻着她的唇瓣,然后,一点一点的,将刀插进了她的喉咙里。
  她疼得哭了出来,无力的抱着苏挚哀求说:“苏挚,不要,我疼……我疼啊,苏挚。”
  最后再也叫不出声音。
  以往每次她说疼,苏挚就会担心的问她哪里疼,腿疼揉腿,手疼揉手,一边揉一边哄着她。
  而这次,苏挚依旧是柔声哄着她,“阿暮……阿暮……别怕,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却是手下一比一次用力,最后,那把尖锐的刀猛的穿透了她的脖子,他也停止那个带着哄意的吻,冰凉的唇瓣落在她溅血的脖子上,轻声道:“我都会爱着你。”
  之后她的灵魂出体,看见苏挚将她的尸体放在化妆台上,给她止血后,轻柔的抚摸着她的头发,躬身看着镜中的倒影。
  “阿暮还没生下来的时候,母亲就跟我说我有一个以后要在一辈子不分开的小姑娘,那个时候,我就对阿暮很好奇了,和我共度一生不分开的人,会是什么样子……”
  像是俩人非常恩爱一样,他开始絮絮叨叨说起和她小时候的事情,眼神开始飘远,目光带着怀念和欣喜。
  “后来母亲带我去见你,你还待在你母亲的肚子里,我趴在你母亲的怀里听你的声音。阿暮,那个时候,你还踹了我的脸,力气小小的,如果没有认真注意的话,我还不知道你在踹我。”
  “我怀带欣喜等你降生,你生下来后第一个抱你的是医生,第二个是我。因为是早产,阿暮的嘴巴还是扁扁的,像是起了水泡一样,凹凸不平,头发也还是个光头。”
  似乎是累了,他跪到闻暮身前,将头枕了上去,眼神越发柔和,继续道:“那个时候阿暮真丑。”
  闻暮:“……”
  你闭嘴,我并不想听,谢谢。
  她想离开这里,去看看那个穷小子和表妹,但是每当她要踏入门外的时候,外面就会有一层屏障把她打回去,闻暮知道她短时间无法离开这里,便走了回去,蹲在苏挚身边。
  “不过在我眼里,阿暮永远是最好看的。”苏挚说。
  死了之后喉咙已经不痛了,闻暮觉得他说的是个人话,还可以继续听下去。
  “阿暮生下来后,我天天跑去阿暮的家,抱着阿暮你,给你喂奶粉水,教你爬坐,给你换尿布,阿暮第一次学会走路,还是我牵着,一步一步的,歪歪扭扭的,跌跌撞撞的……”仿佛那样的画面就在眼前,苏挚闭上眼睛,浅淡的唇瓣勾了起来,“怕你摔了,在地上铺上一层软软的毯子,结果你总是摔在我身上,还害怕身上的骨头会咯着你,把自己吃胖几斤……”
  闻暮蹲在他身边,目光有些愕然。
  她不记得这些,那个时候大概是没记忆的,不过记忆最开始的时候,苏挚就对她很好了。
  三岁的时候想吃院子里的桃子,让苏挚给她摘,结果树枝断了,苏挚从上面掉下来,摔得鼻青脸肿,流了血,还把桃子护得好好的,洗干净剥好皮,切成一片一片的喂给她吃。
  五岁的时候害怕上幼儿园,觉得幼儿园没人喜欢她,苏挚就向学校提出贴身带着她的要求,为此他必须每次是学校第一名,参加每一次的竞技比赛并且获得名次。
  每天早上苏挚会给她准备牛奶蛋糕,在学校里头发乱了苏挚会给她认认真真重新梳好,一边学习一边注意着她,她总是趁苏挚不注意这里跑那里跑,苏挚每次找她都要浪费很多学习时间,但是他从来不会凶她。
  “苏挚,你不能这样惯她,你这是在害她!正常人不会像你这样,你要是想对她好,就应该教她,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这才是正确的!”
  就连班主任也看不过去恨铁不成钢的说。
  那个时候,她站在苏挚身后,眼眶红红的拉着苏挚的衣角,因为之前苏挚作为学习委员收作业,途中被别的老师叫去帮忙,她就把苏挚收的作业给撕了丢垃圾桶,被班主任看到拉到办公室骂了好一顿,苏挚回来知道后连忙跑办公室来替她认错。
  “抱歉,老师,是我的错,我没给阿暮说作业本不能撕。”
  “如果我跟阿暮说本子不能撕,她是不会撕的。”
  “阿暮是一个很乖很听话的孩子。”
  闻暮神色有些复杂。
  居然会想起来这些,她还以为,她已经忘记了,这些很久以前的事情……
  她从来就不是苏挚口中一个很乖很听话的孩子。
  她任性,狂妄,肆意,不顾及别人感受,嫉妒心强,破坏心也强,总是做一些在他人眼中是不对的事情。
  如果这是一本小说,像她这样的人只会是恶毒的女配,而表妹那样清纯善良楚楚可怜的,才是女主。
  而她明知如此,依旧不想改变。
  她选择了一条不归路,不醒悟,不被拯救,而苏挚,纵容这一切,哪怕她想杀人,苏挚也会为她递上刀,然后代替她坐牢。
  他的爱违背了正道,她同样如此。
  而现在,女反派被男反派杀死,女主和男主在一起,剧本he。
  真是令人厌恶的结局。
  闻暮起身看着镜中的自己,镜中的她闭着眼睛,黑发雪肤,唇色艳红,穿着新娘礼服,看起来美丽优雅高贵,妩媚俏皮。
  苏挚忽然停下了絮叨,拿起化妆台上的眉笔,走到闻暮的尸体面前,微微弯身,目光柔情似水为她画眉,画完后半跪在地,小心翼翼抬起闻暮的一只手,摩挲几下,待那只手有了些热度,方才低头虔诚的吻了上去。
  闻暮低头,听见他柔声说:“你说过的婚约作废,我当做没听见,你没说过好不好?”
  “无论谁都不能分开我们的,阿暮。”
  他的眼睛漆黑死寂,像是得到了一切,又像是失去了一切,闻暮不知道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是满足,还是难过?
  她看见苏挚慢慢将头埋在她的膝盖上,口中呼出一口长长的气,眼睫轻颤,“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和阿暮这样近了……”
  自从那个人出现后
  那个人出现后,阿暮就变了。
  为了那个人,阿暮放下自己的身份去打工,为了那个人,阿暮去讨好他身边的朋友,为了那个人,阿暮开始改变被自己宠到无法无天的脾气,为了那个人,喜欢吃鱼子酱鹅肝的阿暮去吃那些咸菜干饭……
  为了那个……空有一身傲骨皮相的赵云晟……阿暮啊……居然想跟自己解除婚约。
  闻暮打了一个寒颤。
  尼玛我以为自己很变态了,得不到就要毁掉,没想到未婚夫更特娘变态,好歹她不会拿着那个穷小子的尸体做这些事情好吗?
  她不得不承认,她和苏挚,都是那一种特殊类的人。
  深爱的人,如果得不到,就会走向一种极端,而苏挚和她不同的是,他更极端。
  到了这个时候,闻暮才发现,之前她以为深爱的穷小子,现在居然没有任何感觉,而反而是她从未在意的苏挚,她的内心,竟然升起了去亲吻他唇瓣的冲动。
  更准确的来说。
  对赵云晟的迷恋在迅速消减,而对苏挚,竟缓缓产生一种……类似于悸动的心情……
  闻暮眯了眯眼。
  “叮!”
  一个听起来精英范冷淡禁欲的声音蓦然在她耳边响起。
  “复生系统开启,HNE第四代系统将竭诚为你服务,我们星球具有最高端的优秀科技,任务完成后可以在HNE购买房产……”
  “不需要。”
  “哦,那再见。”
第29章 黑色娱乐圈。。。
  “电话来啦!电话来了!快接电话啦!再不接就晚了!!!电话来啦!电话来啦!”
  嗯?电话?
  闻暮迷迷糊糊取过电话,放在耳边,“喂?”
  “闻暮!快醒醒!你知不知道今天是你上综艺节目的位置!!!!快迟到了你知不知道啊!!!好不容易沈清因为电视剧档期退出一期让你顶上!你却让人家节目组等你你知道这个消息透露出去会有多少人黑你吗!!!”
  “你现在不过是一个五六流的小明星你就耍这么大的牌!以后你星路断了别找我!像你这么懒的艺人!迟早会被淘汰!你最好有点自知之明不要让我这个做经纪人的为你操心!又不是你爹你妈!!就你这样的态度还不肯潜规则陪酒,娱乐圈容不下你!赶紧给我滚蛋!老娘手里还有一个比你优秀的新人培养你别浪费我时间!!!”
  “喂?喂?闻暮!听见了吗!!!给我!!!滚蛋!!滚出娱乐圈回家种地!!!!”
  电话对面的声音震耳欲聋,想不听见都难。
  “听见了听见了……”刚刚从床上醒来的闻暮揉了揉耳朵,淡淡应道。
  综艺节目?什么东西?
  沈清?什么东西?
  五六线小明星?什么东西?
  搞不懂。
  闻暮烦躁揉了揉脑袋。
  “扶桑?”
  “我是清河。”清冷的少年音冷淡道,“扶桑是上个世界的系统继承者,现在上个世界已经结束,他的任务完成回去了。”
  闻暮顿了一下放下手,她掀开床起身,赤脚走到镜子面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和自己很是相似的面容,八成。
  “资料。”她说。
  名唤清河的系统继承者简单翻阅了下,快速告诉给闻暮听。
  “背景娱乐圈,攻略者,左虞,目前在《周末星挑战》综艺节目作为嘉宾,这具身体目前十九岁,父母双亡,有一个成绩优异但是关系不好的弟弟,无亲无戚。
  目前情况,这档综艺节目的女星人气最高的沈清因为电影档期退出一季,然后这具身体因为前不久饰演了大火片《孤城》里的一个女配而成为五六线的明星,被这档节目挑中,成为顶替沈清的女明星,现在外面舆论三分之二偏向沈清让你滚,三分之一偏向一让你努力。”
  闻暮沉默了一会儿,“再说一遍。”
  她抬头看着慢慢变得洁白如玉的手指。
  扶桑每次调资料都很慢,所以新任系统继承者的速度她刚开始还慢吞吞的没反应过来。
  清河一愣,用他清冷的声音再度重复了一遍刚才说的东西。
  “背景娱乐圈,攻略者,左虞,目前在《周末星挑战》综艺节目作为嘉宾,这具身体目前十九岁,父母双亡,有一个成绩优异但是关系不好的弟弟。
  目前情况,这档综艺节目的女星人气最高的沈清因为电影档期退出一季,然后这具身体因为前不久饰演了大火片《孤城》里的一个女配而成为五六线的明星,被这档节目挑中,成为顶替沈清的女明星,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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