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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美夫俊郎-第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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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凤从自己的衣袖内袋里掏出帕子,在火上烘烤着。

    “嗯,还要自己拾柴么?姜凤家的夫郎呢?”

    火光带来了温暖,热气熏到面上。虽然是夏天,才从湿冷河水里出来的人,感到格外的舒服。直想靠近,再靠近……

    “嗨,我早年间的夫郎,嫌我太穷,我家儿子才一个月的时候,就拿了合离书,奔高枝儿去了。”

    如今再想起柳迁,感觉跟路人一般无二。

    原主身体里残留的那点旧情意,也早就消散得无影无踪了。

    而且就是柳迁的亲儿子越越,大约是因为生下来柳迁就不喜欢越越的缘故。越越也不喜欢柳迁,比如说小家伙一直长到四岁,都从来没有提过自己的亲爹半句。后来认识了碧泉,那就跟碧泉爷俩个亲得不行,比亲爹还要亲三分。

    所以姜凤一直觉得自己很是幸运,有个聪明懂事的亲儿子。

    姜凤最讨厌那种二逼孩子们,明明从来没见过自己亲爹,也没有得到过亲爹任何助力,却非要自我陶醉地觉得自己亲爹是多么的伟光正多么的慈爱,怀着一腔热血去抱亲渣爹大腿什么……真是太鱼唇了啊!

    “哦,原来如此。”

    热气让澜雨苍白如雪的面颊上略微带了点红晕,澜雨眸光映着火光,一闪一闪的。

    “如今姜凤镜遇不同,若是你那位前夫郎得知,肯定会想破镜重圆的啊。”

    姜凤撇了撇唇角。

    “破镜难圆,覆水难收,那种水性杨花的男人,这辈子,我是敬谢不敏了。”

    澜雨的浓黑眼睫忽然颤了颤,半晌才轻笑一声,声线微哑,“你家的两位夫郎若是听到你这般说,定然会放心不少。”

    姜凤嘿然一笑,不置可否。

    浣花国里的女人,有钱有势的,也跟天朝古代的男人一般,也要来个三夫四侍的,去逛青楼的也不在少数,寻常人家的女子,倒还规矩得多,姜凤原先在青石县,周围相熟的大都是一夫一妻,民风淳朴,而到了栖凤城,这才认识几个家有数夫的,等后来她迫不得已娶了两个老公,夜间兀自无暇,哪有闲心去搞外头的。

    林大爷和碧泉二爷,自然也对姜凤知之甚详,从来都是放心的。

    就是这二人有时别个苗头,争个小风,吃回小醋,那也是家庭内部矛盾。

    假如姜凤真的有什么花花肠子的话,别说脾性大的林大爷,就是平时温柔好性的碧泉,怕也会给姜凤来个惊吓变身吧。

    二人说着话,姜凤的帕子不一会就干了。

    “来,手伸开,我来给包上。”

    澜雨这才明白,原来姜凤一坐到火堆边上就开始先烤帕子,原来是为了自己的伤口。

    望着被包扎仔细,还打着个漂亮结的手臂,他顿时觉得这点小伤,伤得很有价值。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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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4 波折重重心事涌

    澜雨目光落在自己的伤口之上,也说不清是什么滋味。

    姜凤却是皱眉担心,“泡了这么长时间,希望不会发炎吧。”

    澜雨本想说自己曾经受过比这个伤更可怖的多的,这点小口子算得了什么。

    不过见姜凤披头散发的全忘记了顾及,只是对着自己的手臂关注良多,那到嘴边的话,便又咽了回去。只是倚着石壁坐着,半面微垂,唇角挂着一抹不易觉察的笑意。

    大约一个时辰之后,姜凤拿在手上的衣服已是被烤得干了,便跟仍然静静坐着的澜雨说了声,自己到崖后头去换衣服。

    总算换了干爽的衣服,浑身的疲惫也似减轻了不少。

    “澜雨,你可换好了么?”

    姜凤走回时,先在崖后头问了澜雨几声。

    这浣花国的女子不怕换衣被男人瞧见,可反过来么,那可就不成了。

    “澜雨?”

    未听到回答,姜凤又提高了声音。

    “你怎么了?我,我可过去了?”

    姜凤高声叫了这句,便快步小跑了过去,但见澜雨仍然好端端地坐在那儿。

    姜凤松了口气,方才可吓着她了,还以为这妖孽男出了什么事呢?

    “澜雨,你怎么没有换……”

    姜凤走得近了,才看出澜雨身上还是那一身湿衣,根本就没有动过旁边的干衣袍啊!

    “啊,发烧了!”

    原来澜雨头微微歪斜着靠在石壁上,双眸紧闭,嘴唇紧抿,两肩挎着。分明是昏睡过去了。

    赶紧把手背贴到某人额头上的姜凤,自然马上就感觉到了那滚烫的温度。

    这,这可怎么办?

    这荒郊野外的,前无村后无店,自己也不懂医术,可要怎么好啊!

    姜凤深恨自己的乌鸦嘴,方才说什么不好。偏偏要说什么发炎,结果当真人发烧昏过去了……

    姜凤苦恼地抓着自己的那一头乱发。

    原本她跟澜雨商量好了,等换上干衣服就一道朝东面走。

    船沉了,只好看看能不能寻到村落或是城镇什么的,余下的路,便只能走陆路。

    可澜雨这个样子,要如何走路法啊?

    姜凤推了推澜雨,无可奈何地叫道,“澜雨。你醒醒,醒醒,……至少要换了衣裳啊。”

    话说狗血剧姜凤也是见识过不少的,比如说常常有一男一女独自在荒郊野外共处,有一个发了烧,另一个就会给病人擦身降温神马的。反正总是狗血奸情的发端啊。

    呃,老纸不要啊,老纸是有家庭的女人啊!

    就算这位妖孽男很不错。也有些让老纸心动之处,但老纸的老公已经不少了,老公可不想再娶三夫啊!

    姜凤不推澜雨还好,这一推,澜雨身子一歪就朝侧面倒下,吓得姜凤赶紧伸手扶住。

    姜凤咬了咬下嘴唇,愁得简直要哭了。

    而手下扶着的男人,肌肤上传来的滚烫温度,和无一丝血色的面容,都显示了这位病得不轻。

    怎么办怎么办?

    姜凤急切之下。忽觉得手上水气未消,这才想起澜雨还穿着湿衣。

    换?换还是不换?

    姜凤想起从前曾经看过某个狗血剧,倒也记不得那昏倒的是男是女了。只记得那给昏迷中人换衣服的那位,因为男女授受不清,把自己的眼睛蒙了,这才帮着对方把衣服给换了的。

    姜凤闭上眼睛,伸手试了把又睁开。

    我去,老纸实在没有这等蒙了眼还能手下准确地给人换衣服的本事啊!

    莫说这人是个身高超过自己的大男人了,就是给自家儿子越越换衣服,老纸特么地也做不到啊!

    姜凤一咬牙,莫拖延了,老纸心中无邪念,麻溜地三下五除二,眼睛不要乱看便是。

    姜凤屏着一口气,迅速地把妖孽男扶起,快手快脚地扒了外袍和中衣。

    呃,下半身的小衣就算了吧。

    火速把干袍子给睡妖男披上,这还得亏姜凤长年练点拳脚,气力不小,否则怕是要折腾上好半天。

    两只指端微微颤抖的手,系上最后一根衣带,姜凤这才呼出一口长气。

    闭了闭眼,那几息间看到的画面,男子胸前肌肤光滑如丝,莹然明灿,几乎光裸的曲线堪称完美……

    姜凤摇了摇头,把自己脑海中的画面甩了出去。

    接下来怎么做呢?

    姜凤现下手上什么药也没有,大约能做的,也就是去弄点湿布回来,放在澜雨的额头上降温吧。

    姜凤不辞劳苦地在河边来回,从自己的衣袍上撒下一条当布巾,打湿了给澜雨降温。

    只是这个办法虽然在狗血剧里很有用处,但是放到了这里,反而不管用了。

    姜凤郁闷地坐倒在石地之上,唉,老纸几乎是黔驴技穷了啊……

    诶,等等。

    姜凤忽然眼睛一亮,想起从前自家儿子发烧时,自己用的刮痧的办法来。

    虽然一个是大人,一个是小儿,病因又不大相同。

    不过,还是死马当活马医,呃,不,澜雨身为成年男子,抵抗力应该比较强,用了这个法子,肯定效果更好才对,还是先试一试再说吧。

    一阵折腾后,姜凤擦了把头上的汗,这才停了手。

    敞开的衣袍下,几个杯子口大小的红斑映在冰肌雪肤之上,显得格外的刺目狰狞。

    姜凤瞧着就汗了一把,呃,这知道的是自己给妖孽男做救治,不知道的,还以为老纸在做什么坏事呢……

    赶紧盖上衣服先。

    姜凤再探手过去,感觉那温度好像是降下来些,不由得松了口气。

    想来澜雨再醒来的时候,应该就会没事了吧?

    姜凤站起身来,眼前微花。肚子里叽哩咕噜的乱叫几声。

    这才想起,已经饿过了两顿饭了。

    其实若在平时,一顿两顿不吃也没什么,可今日却是先在水里挣命,后来又费心费力地救治澜雨,体力消耗极大,此时骤然放松。竟有些头晕眼花,手软脚虚。

    要不要去附近的林子里头寻点吃的?

    姜凤把澜雨又朝里移了移,想着自己不要走远,应是无事,便从澜雨的包袱里,寻了那把短剑出来,握在手中,壮起胆子,走进了傍晚的树林。

    趁着还有些落日的余晕。姜凤在林子里仔细搜寻着能入口的东西。

    也得亏她在草沱村生活了几年,且常在山间转悠,识得不少山野食材。

    倒果然给她寻到了些可以入口的野浆果,还有几朵蘑菇和野菜。

    甚至还寻到了几棵草药,比如黄连之类。

    姜凤也小心地挖出了根茎,准备给病中的某人试试。

    虽然野浆果的味道不怎么样。也不能顶饱,但把这些蘑菇和野菜拿回去,用火烤烤应该也能入口。

    姜凤正要往回返。忽然后颈一疼,眼前发黑,就朝前倒了下去。

    等姜凤再有意识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不只是手脚无力,就连眼皮都沉重非常,好像是被鬼压身一般,一丝儿也动弹不得。

    只能听到耳中传入些模糊的声音,虽然入得耳中,意识却昏昏沉沉。完全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时何地。

    姜凤隐隐约约地觉得,自己只怕又是落入了那些劫匪的手里了。

    呃,那易容不是防水的么?

    还有。自己被捉了来,那澜雨呢,他也不知道如何了。

    虽然只不过结识半个来月,但他出手相助姜凤多次,姜凤一点也不希望他因为自己的缘故,也落得危险的境地。

    而这回跟数天前被劫,却是大不一样,数天前那次,姜凤好歹每天还有意识清醒的时间,能吃点东西,活动下手脚,而这回,姜凤却一直在昏睡,偶然能有迷迷糊糊地意识听到点声音,但就这种时候也是极少,姜凤觉得自己这回怕是吾命休矣啊。

    如此这般,也不知道过了几天,姜凤终于彻底的清醒。

    睁开眼睛,就看到软床绣幄,陈设华丽,姜凤忍不住直勾勾地盯着正前方的纱帐顶子,愣了半天神。

    “小姐醒了。”

    床边一个圆脸的丫头正盯着姜凤瞧,见状不由得面露笑容,惊喜地叫了一声。

    我了个去,老纸该不是又穿越了吧?

    这种场景明明是穿越女常见起始之一。

    小丫头?

    还称老纸为小姐?

    难不成老纸又穿越回了天朝古代,不是女尊了?

    想到此身从今后,与两位美男老公,两个可爱的孩子,天人永绝,远离那女子为尊的理想之地ver,反而要换个讨厌的设定从头再来……

    姜凤就不由得悲从中来,不可断绝,两行热泪凄然而下。

    “啊,小姐你怎么哭了,可是身子不舒服,奴婢这就去请大夫过来。”

    小丫头被姜凤这种反应给吓到了,赶紧提着裙脚,飞奔而去。

    望着小丫头的背景,姜凤眨了眨泪眼。

    好吧,不幸中的万幸是这位小丫头至少还是个天足,说明这个社会,至少没有到把女人脚丫子弄残的地步……

    然而发现这一点根本不能安慰姜凤与亲人生离的悲伤,眼泪如泉水一般地顺腮而下。

    姜凤下意识地要抬手去擦,这才发现自己的手仍然是动弹不了。

    “宋大夫,您快来瞧瞧,小姐是怎么回事,怎么一醒来就哭成这样啊。”

    小丫头领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进了屋,那男子身背药箱,面白无须,衣着无领绸衫,头上用缎巾包着头发。

    倒是在浣花国很常见的医士的装扮。

    哦,谢天谢地,还是在浣花国啊!

    老纸没穿越啊,可吓死老纸了。

    ps:

    多谢格林海,121106亲的小粉红,前世情 缘亲的平安符~~~

正文 205 英王府的傻白甜

    小丫头领了医士进来,姜凤知道自己还在浣花国,心下定了定,自然也不会当着人再接着流眼泪了。

    由着医士给自己把了脉,说了一番气血两虚的话,并且提议姜凤的身子需要好好的补上一补。

    姜凤心里直吐糟。

    老纸先前被那些人绑架,吃不香睡不好,上个大号都有人盯着,这身心能健康得起来么?

    后来好容易被澜雨救了,才松快两天,接着又被打晕给运到了这里,还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少天呢,这气血能不虚才怪啊。

    医士给开了些方子,有些药是要饭后服用的。

    姜凤听着他们说的那些药材,倒有不少是珍贵值钱的。

    心里暗自盘算,看自己这住宿条件,还有那小丫头听到这些药材也没什么异常的反应来看,老纸貌似还是一只目前待遇不错的肥羊。

    眼下姜凤暂时也不能动弹,便瞧着小丫头把医士送走,又吩咐了另一个小丫头去煎药。

    哦,看来这小丫头在这里还是个高等侍女呢。

    在浣花国里,穷人家里若是过不下去了,首当其冲,被卖掉的大多是男孩子,所以在人牙市场上,女孩子的价至少要比男孩子高上三四倍,而那些模样端正,看着聪明的女孩子更是身价不菲,所以一般的富户家配备下人,多买的是年少小厮。

    而用得起很多小丫头的,那必定不是一般的富贵。

    二皇女?

    三皇女?

    姜凤能想到的就是这两个人选。

    “小姐莫要害怕。我名叫宜人,就是主子吩咐下来,专门伺候小姐的。”

    “小姐,这个是香粳米粥。小火足足熬了两个时辰,极好克化的呢,来,我喂小姐……”

    “小姐不用急着说话,方才大夫也说了,小姐怕是还要等上半日才能开口呢,现下就先饮水食饭,养养精神才好。”

    姜凤被喂了饭,又喂了水,小丫头的声音几乎在耳边就没有停过。

    小姐。小姐你个头啊。

    姜凤心下郁闷。这小丫头怎地一点眼力价都没有啊?

    难道还看不出来。以自己的年纪,怎么看也是已婚妇女,哪里还沾得上小姐这两个字?

    半日便在僵硬被动中渡过。

    终于姜凤能发出沙哑的声音。“这,这是哪儿?”

    小丫头一笑,圆脸上露出小酒窝,“小姐你能说话啦?这里是英王府啊!”

    一边说着,脸上的神情便透出几分自豪来,“英王府小姐肯定听说过吧,我们主人还是皇上的亲弟弟呢。小主人便是平乐郡王,如今嫁到了二皇女府上做侧君哩。”

    从这小丫头的表情上来看,压根看不出姜凤是被强行劫进来的人质,倒像是姜凤是因缘际会得入王府的幸运儿一般。

    英王府?!

    姜凤不由得傻了半晌。

    怎么会是八竿子打不着的英王府!

    如果说是二皇女。三皇女的话,姜凤还可以推测是这两人因为林家不肯依附出力而怀恨在心,而姜凤又是林家里比较好下手的对象……

    可这英王府掳了自己算是怎么一回事?

    完全没有理由啊啊啊!

    诶,等等……

    姜凤忽然想起数年前,自己曾经跟某人共度了一夜良宵的事来?

    难道跟那个有关?

    不能啊,那个英平乐,已是嫁入了二皇女府,他从前的情史,只怕是遮掩还来不及呢,更何况自己跟他不过是露水般的缘分,而且自己当时还是直接失踪就远走高飞的,以那英平乐那般风流的天性来说,只怕如自己这般一夜情的女子不知道有多少,难道他嫁了人之后,还会突发其想地惦记起自己来?

    虽然自从穿越到了这女尊之国,姜凤觉得自己有时运气着实不错,但也没玛丽苏到会以为那一夜情的风流男会为了自己牵肠挂肚这么些年,要千里迢迢地派人绑架自己到英王府,好再叙旧情,鸳梦重温!

    嗯,不对,英王府?

    神啊,英王府不是在京城么?

    这么说,自己是身在京城?

    那个动乱到连女皇都要弃之而逃的京城?

    苍天啊!

    姜凤只觉得眼前有一大波乌云从头顶飘过。

    小丫头宜人正说得高兴,只见姜凤的脸色忽红忽白,表情很是激动,便道,“哎呀,小姐你也很高兴能进我们英王府吧?你放心吧,明天你就能下床走动,到时候主人就会召见你啦。”

    言罢,那圆圆的脸蛋上泛起了微微的红晕,两只眼睛眯成了月牙型。

    一副怀春少女提到心中男神的表情。

    姜凤呆滞的眼神轮转了一圈,忽地心神巨震。

    方才她说主人!

    主人!

    她说的主人是指英王府的安华皇子!少主人才是英平乐!

    主人要见自己?

    是安华要见自己!不是英平乐!

    姜凤觉得自己的脑子有点不够用了!

    难道说这两次的绑架,都是安华皇子主使的?

    可姜凤想破了头也想不明白,安华皇子绑架自己做神马?

    “那,那跟我一道的那位公子呢?”

    姜凤要好半天才能克服惊悚,艰难地问出这一句。

    “公子?”

    小丫头宜人歪了歪脑袋,大眼睛眨了眨,道,“小姐就是一个人来的呀?没有什么公子吖。”

    姜凤心里也说不上是什么感觉,“就是模样很好看的公子,应该是和我一道来的,宜人没有听说过么?”

    眼下只能希望,自己被捉来的时候,那些人并没有发现昏睡在石崖下的澜雨了。

    宜人摇摇头,声音甜美娇柔,有如幼莺初啭,百灵新啼。

    “真的没有啊。”

    眼珠灵动地一转,“我们主人也是模样很好看的啊,小姐你见到了他,就不会再想看到别的男人了。”

    姜凤,“……”

    一个背信弃义,杀妻害子的风骚老男人有什么好看的!

    而这个小丫头,明显的就是这老男人的脑残粉啊!

    傻白甜!

    虽然没有说话,姜凤心里瞬间已给这小丫头贴上了标签。

    “小姐不相信我说的话啊!”

    宜人嘟起了娇小的红唇,若不是姜凤已是心有先见,定然会觉得这少女又萌又可爱,可眼下瞧得这般动作,只觉得有些毛骨悚然。

    “小姐是不是嫌弃宜人太罗嗦,那宜人就不说话打扰小姐了。”

    眼见得小丫头就要走人,姜凤赶紧强笑了一声道,“不,不是,我只是因为太久不说话,有些嗓子不畅,咳,宜人能跟我多说说这府里的事,我,我可是求之不得呢。”

    宜人转嗔为笑,道,“嗯,那敢情好,我一直在府里,见的人不多,这还是头回主人吩咐我来服侍人呢?还好小姐是个好伺候的,还愿意听我说话。不知道小姐想听哪一方面的?”

    小丫头一边说话,一边就坐在床,伸出了两只白细小手,给姜凤捶起了腿。

    无论是力道还是频率,都十分的妥贴,简直比得上从前姜凤体验过的美容师的手法了啊……

    姜凤愣了下神,这才道,“宜人唤我夫人就好,我早已成亲多年了。”

    小姐这个词,怎么听怎么别扭。

    宜人眼珠一转,好像有些可惜似的叹了口气,“唉呀,你已经成亲了啊。真可惜……”

    姜凤嘴角一抽,明智地没有问小丫头为什么可惜。

    “宜人姑娘在英王府里很多年了吧?”

    在这女子为尊的时代里,这小丫头反而给姜凤一种见到了少年萝莉版卫红的感觉,想来这小丫头定然是从小就开始被洗脑了吧?

    宜人的大眼睛眨了眨,“我是个孤儿呢,今年十四岁了,在英王府里已经十三年了。当年是主人下令收养我的呢,我一直就在主人的正院里服侍主人,主人是个很了不起很温柔的人呢!”

    姜凤机械地轻轻点着头。

    心说姑娘你三句话离一下主人会死么?

    果然是洗脑从娃娃抓起啊,安华皇子这是玩得一手好光源氏养成计划么?

    而安华皇子再变态,再风骚,却也跟自己扯不上关系,他派了调教出来的傻白小丫头来服侍自己,又唱的是哪出戏?

    “嗯,原来宜人姑娘已经在王府里有十三年了,果然是资格很老啊,想来贵主人也很是信任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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