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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色倾城1,2-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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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陆家的老宅,未晞把它留给了池陌和如非,那原本就该属于她母亲的产业。
    当所有的一切尘埃落定,她挑了一个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的日子,来祭拜自己的亡夫,曾经爱如生命的男人,啖肉嗜血的仇敌。
    她坐在草地上,靠着他的墓碑,就像小时候坐在秋千上,依偎在他怀里。
    她抬起头,看着一碧如洗的天空对他说:“我把你所有的财产都捐给了那些曾经被你伤害过的人,希望可以给你换来死后的平静。你曾经说过,你不允许我抱着他的画像,躲在没人的地方偷偷死掉。可是此时此刻,这却是我最想做的事。我爱他,就像爱着少年时的你。可是,我连一句‘我爱你’,都没对他说过。这种锥心刺骨的遗憾,你能理解吗?”
    她转过脸,用衣袖擦了擦墓碑上的照片,低声说:“劭南,永别了。如果有来生,我会乞求上帝,让我变成一条小小的鱼,跟他在狭窄的鱼缸里追逐嬉戏。如果有来生,我宁愿遭受战争、饥饿、贫穷、洪疾,也希望我的人生中,不再有你……”


第六十四章    雨落川下,白露未晞


    如非接到未晞的死亡通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年的春天。暮春五月,繁花盛开,她在南方一个偏僻却风景怡人的小镇,找到了她的遗体,还有她生前用过的东西。
    简单的行李、颜料、画板,还是有一幅名为“朝影”的油画,凌落川的样子在画上栩栩如生,如同一个带着人们走出悲剧的黑暗英雄,这是未晞生前最后的作品。
    如非坐在未晞生前住的那间阴冷潮湿的小屋里,看着她用过的东西,看着那简陋的一切,瞬间泪如雨下。
    她一直以为她活着,却不知道她活在哪个世界。此刻她知道她死了,却不知道她死前是否快乐。
    凌落川是带着遗憾走的,他一直不知道未晞是否原谅了她,她是否真的爱他。此刻看着这幅画,如非知道,未晞爱他,爱得很深很深。
    可惜,他已经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如非带着未晞的骨灰,和她生前的遗物回到她们曾经努力生活的城市,这个集合了她们所有快乐、悲伤、痛苦和回忆的城市。
    遵照未晞生前的遗愿,如非没有将她深埋地下,而是在一个清露滴落、阳光明媚的早晨,站在山顶,把她的骨灰和那幅名为“朝影”的画,散向了风里。
    生不同衾,死同穴。这是未晞弥留在世上最后的愿望,由亲如姊妹的人帮她实现,以告慰她饱经磨难的一生。
    这一刻,痛彻心扉的如非依旧不明白,都说上帝会关爱那些勤奋努力、自强不息的灵魂,可是为什么,偏要给一直努力生活的未晞一个这样的结局?
    看着未晞白色的骨灰在风中慢慢散尽,她终于懂了,或许,这个结局正是未晞希望的,跟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一生一世,至死不渝。


    十年后,如非跟池陌开了一间小小的花店,做了世上最平凡的一对夫妻。日子过得简单,却很平静。他们跟世上所有夫妻一样,为了小事争吵,为了琐碎拌嘴,却从没想过分开。
    每年清明的时候,他们都会到南山的公墓为一个逝去的友人扫墓,尽管他曾经想要将他们置于死地。
    十年之后,他们再次回首当年发生的一切,发现曾经的千回百转,惊天动地,不过是一段褪了色的记忆。
    人类是如此薄情而健忘的动物。
    这个城市,已经没有人记得阮劭南、凌落川,更没有人记得陆未晞。这些曾经辉煌的名字,被飞逝的时光掩埋在岁月的流沙中,成了一段永恒的、不为人知的秘密,一段令听到的人无不痛彻心扉的传奇。
    可是,在每年暮春五月的时候,如非都会带着她跟未晞最喜欢的栗子蛋糕,踏着暮春柔软的草地,来到他们三个人一起住过的地方,悼念那个美丽而凄凉的魂灵,追寻那段美好而艰辛的记忆。
    今年依旧如此……
    如非在花店收工后,带着早就买好的栗子蛋糕,来到已经改建成青年公寓的大楼前,打算一个人坐在对面的街心花园,追忆故人,追忆过去。
    可是,当她拎着蛋糕慢慢走近的时候,竟然看到一个无论如何也不该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出现的身影。
    她手里的蛋糕掉在地上,她将自己的眼睛揉得生疼,也无法相信眼前看到的一切。
    她大步走过去,看着坐在轮椅上的人,激动地抓住他的手,“凌落川,你没有死?”
    男人却怔怔地看着她,漂亮的眼睛,长长的睫毛,透出孩子般的懵懂和迷茫。
    她神色一凛,紧紧地握住他的手,惊讶地说:“你不认识我了吗?”
    “对不起,小姐,我是他的姐姐,请问你是……”
    如非抬起头,恍惚地看着眼前这个端着热咖啡、笑容优雅的美妇人,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是他的一个朋友,他不是坠机死了吗?怎么会变成这样?”
    美人有些悲伤地看着自己的弟弟,“当年的空难,我们的家人都以为他死了。没想到,却在最后一次搜救的时候找到了他。考虑到他的安全,我们没有让媒体将这个消息报出来。他是那场空难唯一的幸存者,可惜的是,在坠机的时候他的大脑受到严重的撞击,一直都没有醒过来。医生都说没希望了,直到半年前,他竟然奇迹般地醒了。可是醒过来之后,整个人都变了。医生说,是撞击损伤了脑细胞,他现在就像个小孩子。”
    如非绝望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心里涌起陌生的感觉,让她无法将他与记忆中的凌落川重合在一起。
    “他还有机会复原吗?”
    美人摇了摇头,将咖啡放到凌落川的手上,替他整理了一下额前的碎发,“一辈子都好不了。可不知为什么,自从他醒了,就一直吵着要来这里。我想,他或许要来这里等一个非常重要的女人,他已经等了半年了。小姐,你知道我弟弟等的人是谁吗?如果你知道,能不能通知她一声,让她来看看他,别再让我这个可怜的弟弟痴痴地傻等下去?”
    如非仰起脸,看着城市的天空,如同看着一个白色深渊,白鸟飞过,晴空万里。
    她忍住眼中的泪水,俯下身,看着他澄净如水的眼睛,哽咽着说:“落川,你不用再等了,她已经……”
    她的话未说完,他的嘴唇发抖,眼睛露出深深的恐惧,仿佛在乞求她,乞求她不要再说下去,乞求她不要熄灭他心中最后一丝希望,最后一丝光明。
    她猛然闭上眼睛,终究没有说下去。再次张开的时候,她眼中含着泪水,微笑着对他说:“好吧,如果你想等,那就等吧……”
    她直起身,丢下那对姐弟,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她穿越了街道,穿过了人群,惊慌的泪水模糊了视线,眼前的一切像隔了一层毛玻璃,她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
    她不知道那个男人还会等多久,一年、十年、二十年,抑或是一生……她不愿再想下去。
    惨烈的悲伤生生撕裂了她的胸口,她鲜血横流,她无法呼吸。
    她站在城市的十字路口,听到有风轻轻地扫过城市的街角,听到鲜花无声地绽放,听到日升月移,草木荣枯,听到春深似海,海棠堆积……
    十年苍茫,曾经以命相惜的人独自走了,留下他们像孤儿一般重新认识生命。
    她轻轻地闭上眼睛,听到一个声音,如同飘在天上,俯视着大地,那个如同神迹的声音不断地说着:“雨落川下,白露未晞……”


    雨落川下,白露未晞……
    
    雨落川下,白露未晞……


    聆听的人泪如雨下,对着天空无声的呢喃:


    要记住,生存本身就是一种胜利,我在这里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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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绝色倾城Ⅱ非我情迷》 
作    者:飞烟 

ISBN:9787539948850 
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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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当我把自己彻彻底底地展示给你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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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一个关于爱情与仇恨,真相与良知,道德和法律的惊天秘密渐渐浮出水面……

    楔子:有生之年,猝不及防
    
    我第一次见到凌靖,是在“盛世”灯影暗淡的包厢区。
    准确的说,是我在包厢里面,他在外面。我们隔着一道门,但是门没有关紧。于是,越过那道狭长暧昧的缝隙,隔着浑浊的空气和迷离的灯光,我们的视线胶着在一起。
    我们就那样看着彼此的眼睛,我坐着,他站着。
    如果你以为,这是偶像剧里那种浪漫得一塌糊涂的一见钟情,那么我只能悲伤地告诉你,你错了。
    我记得那天的音乐很H很热辣,听得人面红心跳。我被人灌得多喝了两杯,歪在包厢的沙发里晕晕欲睡,连那几个少爷带着女伴出去了都不知道。
    等文昭把我从沙发上拉起来,按到他大腿上的时候,我看着他黑褐色的眼睛,还十分天真地问:“到家了吗?”
    那天很热,白天出去拍照,为了换衣服方便,穿了一条水蓝色的挂脖露背裙,很清凉的款式。
    但穿这样的衣服不适合戴文胸,所以只贴了乳贴,文昭用牙齿咬掉那两个心形的绒布贴片,唇齿厮磨间,闻到他呼吸里淡淡的酒香。我仰起脸,看着头顶幽黄的壁灯,当时还想,家里的灯怎么变成这样了?
    太热了,包厢里有冷气,可两个人贴在一起,很快就汗水涔涔。我迷迷糊糊地看着文昭脱掉衬衫,解开皮带,炙热的手掌扣住我的腰。我以为他要洗澡,还主动帮他解开两颗纽扣。直到被他箍在臂弯里,才觉出不对来,想挣扎,却用不上力气,手指抓着他肩膀的皮肤,摸到一层汗。
    跟这个少爷相处了三年,尚算知道他的脾性,我沉默,他会为所欲为;我喊停,他就变本加厉。所以……两害相权取其轻,我选择沉默。
    就在我像只受伤的小企鹅缩在他怀里,等着被人家吃干抹净的时候,忽然“砰”的一声,我听到背后有动静。
    起初以为是电视机,迷迷糊糊转过脸一瞧……我的酒一下就醒了。
    直到那一会儿我才明白过来,这不是家,而是“盛世”的包厢。而包厢的门根本就没关紧,留了一条不宽不窄,不仔细看或许看不到,但是站在门口绝对能看到的门缝子。
    那我跟文昭,不是一直都在现场直播?
    晴天霹雳!
    我就这样被文昭带着,糊里糊涂地上演了一场浮华都市的糜烂大戏,可悲的是,因为角度的关系,文昭不会被人看到什么,而我的整个后背都暴露在门口那个人的眼睛里。
    显然,靠在墙壁上的男人也被我们吓了一跳。因为我清楚地看到他眼中闪过某种惊讶……或者是不屑的情绪,虽然只有0。1秒。
    而这世上向来是无巧不成书,我被那人看到的时候,他也没闲着。
    一个穿戴很小姐,姿态很小姐,动作也很小姐的长发美女,正缠在他身上,嗯……非常尽职地为他服务,姿态优雅,动作娴熟,旁若无人,感人至深。
    一切,就这样开始……
    多年之后,我忘记了很多东西,却一直记得凌靖当时的眼神。
    我之所以对那纷乱难堪中的一眼印象深刻,是因为他的眼中有一种让我捉摸不透的东西。那里面没有局促,没有尴尬,没有兴奋,没有挑衅,没有好奇,退却了最初那一瞬的惊讶,他平静得几乎不可思议,仿佛早就料到在某一天的某一刻,我们这些素昧平生的人会相聚在一起……
    在远方的黎明来临之前,在未知的死亡降临之前,在世界末日之前,迎接一场猝不及防的命运。
   
    
卷一:迷雾
    
    第一章:最美丽的错误
    
    好吧,故事的开头,还是让我们先来说说文昭,我这场“艳遇”的另一个男主角。
    他是我今生最美丽的错误,不过,这个“美丽”要加上引号,表示意思相反,而不是特意强调。
    文昭,本质上来说,他来自动物界,哺乳纲,灵长目,人科,富家子系,非典型“富N代”。
    不过我一直怀疑,他应该属于兽亚纲,食肉目,犬科,人狼种,而且是不需要外界刺激,自行变身的优良品种。
    所以每每到了月圆之夜,按照人狼的变身规律,我总是倍加警惕,等待见证奇迹的那一刻。可惜等了三年,都没看到。
    如果你觉得这种介绍过于轻率,我们可以换成另外一种比较正常的,只用一句话便可概括。
    文昭,28岁,身体健康,年富力强,拥有用不完的精力和父辈积攒下来花不完的金钱,跟很多世家子一样,他是这个世界最现实,也是最不现实的存在。
    文家是满族人,先祖在清朝做过高官,家世显赫。虽然因大时代的变迁曾经家道中落,但文昭的曾祖父是一个眼光独到又颇具魄力的人。在20世纪初期,一战前后那十几年,也就是中国民族实业发展的黄金时期,他成功赚到第一桶金,然后抓住机遇,跟自己的兄弟兴办轻工厂,在全国各地建立了二十多个家族企业。
    后来新中国成立,文氏一族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抗美援朝的时候捐过飞机,工商业改造又带头实行公私合营。所以在那十年动荡时期,其他家族纷纷落马,善于审时度势的文氏一族却依然可以屹立不倒。改革开放之后,更是与时俱进,凭借雄厚的资金和得天独厚的人脉关系,让家族事业在国内国外遍地开花,一时无人能及。
    懂得顺应潮流,是文家人的生存之道;善于跟政府搞好关系,更显得他们聪明。游走在商界的老行尊们每每谈起文家,无外乎这几个词——纵横驰骋,独领风潮,根深蒂固,重信守义。
    以上内容都是我从文昭身边的朋友那里听来的,都是老掌故了,但鉴于他们个个出身良好,都是眼高于顶很少夸奖别人的角色,所以这些消息的可信度……极高。
    但对我来说,听着这些就像听一个遥远的别人的故事,很难跟睡在我身边的这个男人联系在一起。
    因为我认识的文昭就是那个样子,不高调,也不刻意低调;不张扬,也不怎么合群;很少谈论自己荣耀的家族史,也不在意别人捧他;不刻意高高在上,但对谁都漫不经心。你说他是富二代也行,说他是富过三代的世家子也行。只要不惹到他,似乎怎么样都行。可若惹毛了他会怎么样?这个我没试过,也没见别人试过,所以我也不知道后果到底有多严重。
    总体来说,在我的印象里,文昭是个少爷,更是个男人,床上是男人,床下也是男人,大少爷的“骄娇”二气是免不了的,倒也没见他仗势欺过谁。所以我这个枕边人对他显赫家世的了解也只停留在传说的阶段,没有具体事例让我参考。
    人们不是经常说,富过三代才出一个贵族吗?
    文昭圈子里那些少爷们每每谈起几个家族的兴衰史,说起财经界的风云变幻,都不约而同地说:“文昭可不是土大款的二世祖,人家是真正的贵族。”
    其实,对于这个说法我一直抱有深切的怀疑态度。因为在我有限的认知里,贵族代表了皇权,至少应该是皇亲国戚。
    可清政府都倒台上百年了,紫禁城也变成了著名风景区,跟澡堂子般亲民且一视同仁,花钱就能进,中国哪里还有贵族?
    如果再往上数数,咱们都来自遥远的原始社会,氏族公社时期,人不分阶级,只分男女。
    如果继续溯本逐源,生命来自海洋,我们都是海洋中的氨基酸,等着合成蛋白质,连男女都不用分了。
    如果从神学的角度说,我们都是上帝的儿女,生而平等,那我们都是贵族。
    不过这些“歪理邪说”在心里说说就算了,在文昭面前,打死我也不敢说。
    还有一点,我总是忘了说,文昭是我的男朋友,唯一的,而我是他的女朋友……之一。
    文昭的电话打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我因为昨天晚上没有睡好,还躺在床上做梦,但不是美梦,是噩梦,就在我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次从梦中惊醒的时候,电话响了。
    我擦擦额头的汗,拿起电话,对方问:“干什么呢?”
    “呃,还没起……”
    “起来收拾收拾,我一个发小从美国回来,晚上约了秦暮他们,在‘黑池’给他接风。七点开始,你别再迟到。”
    我放下电话,从床上爬起来,用最快的速度洗脸,化妆,弄头发,找衣服。
    文昭痛恨不守时的人,认为守时是帝王的美德。而我有个习惯,每次出门的时候总是要忘点什么,或者做错点什么。被人催得越紧,错漏就越大,总是需要半路折回来,将未处理完的事情处理好。有时候是划坏了丝袜,有时候是遗忘了钱包,最离谱的一次是烧水忘了关掉火炉。
    所以我总是迟到,也就总是让他不喜欢,这实在是很无奈的事。
    文昭说的“黑池”是一家综合娱乐会馆,是圈子里这群少爷和他们的女伴们除了“盛世”之外,最喜欢的据点之一。
    尽情想象——这里格调非凡,装修奢华,设施齐全,宽敞明亮,关键是清一色的年费会员制。这一点很重要,充满了贵族范儿和神秘感,很适合那些喜欢跟劳苦大众与世隔绝的都市新贵们。总之,“盛世”有多糜烂,“黑池”就有多高雅。
    那天很不顺,出门有点晚,路上又遭遇了堵车。整个城市弥漫在俗世的尘烟中,缓慢而僵滞地移动着。
    我看着前面长龙似的车河,心急得一直看表。
    载我的的哥人特好,一边以秒速五厘米的速度向前挪动,一边在旁边安慰我:“姑娘,没事,今天堵得不厉害,估计你9点之前一定到了。”
    我听了真想哭,事实证明他是对的,九点之前,我的确到了。只是比文昭要求的时间,晚了近两个小时。
    下车的时候,又非常悲剧的,竟然跟秦暮和他娇滴滴的女朋友狭路相逢。
    秦暮是文昭的朋友,老百姓眼中典型的富家子形象,仪表堂堂,身娇体贵。但跟文昭不同的是,秦暮天生一双桃花眼,明眸善睐,那双电眼总是为他招来一身的桃花债。他自己来者不拒,相处时柔情万千,分手也简单干脆,身后碎了一地的芳心,可偏偏有人喜欢“前赴后继”。
    而他现在的“后继”,就是这位打扮得像“时尚女魔头”似的美女,这姑娘叫夏红日。
    这名字其实起的不错,夏天的红日,听着就生机勃勃。但是第一次听到她报大名的时候,我却是紧咬着嘴唇,憋得差点内伤才没笑出声来。
    我非常不厚道地做了一个联想:还好不是叫夏白日,否则的话,她真可以去撞墙了。
    红日姑娘并不是出身大富之家,但父母都是公务员,家境殷实。她自己是戏剧学院的高材生,算是章某人的同门师妹。所以她不止一次特骄傲地向我们显摆,说形体老师总是夸她姿态多么多么优雅,眼神多么多么到位,动作多么多么漂亮,比当年的“XXX”强多了。
    红日姑娘是个好同志啊,除去嘴碎、爱现、虚荣、幼稚之外,其实哪儿都好。唯一不好的,就是跟我有仇。如果杀人不犯法,估计她第一个毙了我。
    说起这段公案,其实我挺冤枉。
    我可以对天发誓,我不是故意搂着她男朋友,是她男朋友自己喝高了没站稳,正好被我接到,又正好被她和文昭看到,而我当时也没站稳,所以我们才以及其暧昧的姿势,双双倒在沙发上。
    但是人家文昭和红日不信。首先疑点太多,比如秦暮没站稳,为什么我要扶住他?为什么不让他磕死在茶几上?其次巧合也太多,比如我们为什么要倒在沙发上?为什么不倒在洒了满地红酒,堆了七八个酒瓶的地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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