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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帝女-第1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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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至于如此。
    宜萱皮笑肉不笑地抽了两下嘴角,“他才十六呢!半大的孩子,难免有些任性!咱们就别跟小孩子计较了!”
    宜萱这种“小孩子”说法,总算叫子文脸色稍微好了点,而玉簪已经识趣地去外头看门把风了。毕竟宜萱才刚刚“丧夫”,这个时候在自己的蒙古包里幽会小叔子,若是传出去,可又要引起轩然大波了。
    子文忍不住酸溜溜,“瞧他那个口吻,还没死心呢!萱儿,你对他态度也太好了点吧?”
    宜萱忙安抚道:“不是说了,小孩子嘛!他比熙儿才大七岁而已,我总不好置气吧?”
    子文哼了一声,“你就应该把他轰出去才对!否则那家伙是不会死心的!”
    宜萱干巴巴笑了笑,“这不太好吧,况且,过不了几日,木兰秋弥结束,就该回京了!到时候我在京中,他回科尔沁草原,远隔千里,他自然就会慢慢清醒下来的!”
    子文却是一脸的不以为然,“我看那家伙执拗得很!”
    宜萱忙道:“他再执拗也没有啊!我现在可是丧夫之人,就算是蒙古人,也不敢再三年之内提出求娶!而汗阿玛已经打算把淑慎和端柔中的一个嫁给他了!到时会他娶了妻子,自然就会死心了。”
    听了这话,子文点点头,“倒也是。”
    宜萱也终于松了一口气,男人吃起醋来,也的确是不好安抚呢!不过顺着毛摸,总是能理顺的。此刻宜萱心中,已然是把子文当成了倔驴。
    当木兰秋弥渐渐走向尾声,这一年狩猎的成果可是可喜可贺。毕竟是好几年都没来了,围场里的野物都繁衍生息,养得肥硕而见状了。
    宜萱当初那头金钱豹算是开了个头彩,后来时儿又捕猎到了一只三百多斤重的大黑熊——不过当然了,不可能是他一个人狩猎到的,少不了随从侍卫全部上阵,黑熊如此顶级块头的猛兽,一旦发狂起来,可不是一个人能搞定的!为了猎杀这只黑熊,据说时儿有两个侍卫挂了彩,其中一个伤得还挺重的。
    不过据说时儿的确是射中了比较关键的一箭。所以这也被算成他的狩猎成果了。比起弘时丰硕成果:成年黑熊一只、梅花鹿十二头、狍子十头、獐子八只,其他皇子们就着实收获有点可怜了,甚至包括努力了十几天的弘历,都不及弘时一半,其余的就更不必说了。
    弘时拔得头筹,获得了雍正赏赐的一把九龙御剑,当真是风光了一把。同时也叫弘历恨得牙根痒痒。
    即将启程离开木兰围场的前一天。那位要求娶宜萱的蒙古小王子齐默特多尔济,送给了宜萱一份漂亮的礼物。
    宜萱起初看到那个被绸缎覆盖中的大笼子,也很是好奇。
    当蒙古小王子掀开绸缎的时候。笼子里那活物鲜艳夺目的漂亮羽毛,着实叫宜萱眼前一亮。
    华丽的羽色、金黄的羽冠,前胸是大片铁锈红色的鲜艳羽毛,这是一只雄性的红腹锦鸡。野生的红腹锦鸡。毛色着实鲜艳,全身羽毛颜色互相衬托。赤橙黄绿青蓝紫具全,光彩夺目,还有长长的尾羽,的确是漂亮得没话说!
    只不过。蒙古小哥儿,你送姐一只鸡这是毛意思呀?!
    送鸡啊……
    鸡!!!
    特么地它再漂亮,也是一只鸡啊!!
    宜萱瞬间满脸黑线。小子,你丫的是不是再暗示什么?!
    蒙古小王子道:“大公主。你马上就要回京了,我也要回科尔沁了,今日一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相见!所以——这只锦鸡送给你,权当是留个念想。日后,公主看到这只锦鸡就会想到我了。”
    宜萱暗暗嘀咕道,或许你送一只野鸭才对……
    鸭,比鸡更恰当点。
    “谢谢,它很漂亮。”宜萱默默道,不管怎么说,以后天各一方,也就不会有什么交集了。至于这份最后的礼物,还是不要拒绝了。
    蒙古小王子露出了欣喜的笑容,他笑得很阳光,“大公主喜欢就好!也不枉费我这么多年深入山林了!”
    其实宜萱想提醒这小子,你要娶的人是淑慎和端柔中一个,这么对她殷勤,是不对滴!也不怕你未来老婆吃醋!
    其实这些日子,宜萱也看出来了,这个蒙古小王子性情不错,很直爽,长得也挺英俊的,而且还是科尔沁的王子,这些加到一起,可是实打实的白马王子……额,不,或许叫黑马王子更贴切点,蒙古人嘛,风吹日晒的,难免黑了一点,不过也没什么,反而看上去有男子汉气概呢!
    要不是宜萱和他年纪差距太大,若不是她已经有了子文,或许还真的会动一点点心。
    不过,现在只能说句“遗憾”。对于这个比自己儿子才大七岁的科尔沁小王子,宜萱着实歪歪不了,那也太罪恶了点!这简直是大妈吊小鲜肉啊!
    所以,宜萱只能谢敬不敏了。
    齐默特多尔济眼睛发烫地看着宜萱,“公主,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考虑什么?”宜萱下意识得一愣。
    齐默特多尔济毫不忸怩地道:“公主可愿嫁我为妻?!”
    “额……”宜萱嘴角抽了抽,“那个——我短时间内没有改嫁的打算。”——她可是答应的四爷爹大人,不会嫁给子文。所以说,起码得等雍正十三年以后,也就是至少要等十年。
    齐默特多尔济忙点头道:“我明白你们那儿的规矩!丧夫之后要等三年才可以改嫁!没问题的,公主,我愿意等你三年!”
    宜萱顿时头大如斗,怎么她这个二手货居然还成了抢手货了?!
    宜萱只得认真地道:“对不起,虽然草原很美,但是我不想离开京城。”——这话的意思应该是足够明白的了吧?——若是嫁给科尔沁王公子弟,自然是要离开京城,来到科尔沁草原居住的。而宜萱不想离开京城,就表示自己不愿意嫁到这里来。
    齐默特多尔济沉默了一会儿,但似乎还是没有完全死心,“公主可以慢慢多考虑几年。”
    宜萱顿时晕倒,难道蒙古人都是这么有毅力吗?!!L

  ☆、二百六十六、子文送鸳鸯

只不过,子文的消息着实是太灵通了,这一天傍晚,已经已经吩咐人拾掇东西了,明天一早就要启程了,得提前做好准备才成。至于那只红腹锦鸡,宜萱也特意叫人问了怎么养,心想着这么漂亮的活物,可别半路上就死了,那就太可惜了。
    宜萱蹲在笼子外头,看着疏离着自己羽毛的红腹锦鸡,真是漂亮极了,越看越漂亮!
    反正她就是这注重外表的庸俗女人。
    这时候,哐啷一声,一只铁笼子落在了宜萱脚边,宜萱被这突如其来的声响给惊得跳窜了起来,当她看到子文那张沉闷的俊脸的时候,忙拍着胸口,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嗔怪道:“子文,你闹腾什么呢!!”
    子文不说话,只伸手指了指自己送来的另一个铁笼子。
    宜萱低头一眼,顿时眼前一亮。
    笼子里,是俩活物,也是俩漂亮的活物。
    也是禽类,不过不是鸡。
    是两只靠在一起依偎取暖的鸳鸯。
    木兰围场自然是有鸳鸯的,不过是在湖边浅滩、芦苇丛里才有,而那种地方行走不便,而鸳鸯也是一种机敏的东西,是很难捕捉的。而眼前的这对,羽毛没有一丝损伤,可以说是完好无损。
    鸳鸯的确漂亮,但比起红腹锦鸡还是差了点,但并不妨碍宜萱那雀跃的心情。
    鸳鸯!这代表了的含义,是再明显不过的了!
    宜萱心里顿时美滋滋的,她想着子文迄今为止送给她的东西,从鼻烟壶,到一片枫叶。可都远远比不上这对鸳鸯!!
    宜萱兴奋地连连蹦跳,他看着子文那吃醋的样子,也欢喜得不得了。此刻的宜萱,就跟个傻了女人似的,围着那装了鸳鸯的笼子,蹦跳着转了好几圈。
    最后,她转到子文身旁。笑靥如花。“子文!这个太好了!我太喜欢了!”说着,宜萱突然脚下一掂,一个红红唇印就盖在了子文的左脸上。
    子文也被宜萱突如其来的献吻给弄懵了。他回过神儿的时候,脸上已经泛起了可疑的红色。他看着盯着鸳鸯目不转睛的宜萱,突然心头的阴霾一扫而空,脚下都轻飘飘的了!
    比起齐默特多尔济送的那漂亮的鸡。鸳鸯才真真好意头呢!
    不过,鸳鸯。貌似是鸭科动物呀。
    宜萱再度瞬间黑线了。
    一只鸡,一对鸭……
    她怎么这么背啊!好不容易收到点特特别的礼物,居然都是有特殊深层含义的!!
    “那个,子文……鸳鸯其实也是一种鸭子的。对吧?”宜萱踟蹰着道。
    子文脸色的红晕和笑容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气恼得鼻孔都要冒烟了,“鸳鸯怎么可能是鸭子!!你开什么玩笑?!”
    宜萱讪讪缩了缩脖子。子文素来涵养不错,没想到居然也被她气成这幅样子。看样子她说得真的有点过分?天可怜见,她只是随口一说而已……真的没有别的特殊含义的。
    她绝对没有把子文当鸭子看待。
    绝对没有!!
    宜萱只得急忙扬起满脸讨好的笑容:“好了好了,是鸳鸯,鸳鸯不是鸭子啦!”
    子文鼻孔出气地哼了一声,他为了捉对鸳鸯,费了多大的劲,没想到居然被这个女人轻飘飘地来了一句,鸳鸯是鸭子!!简直是把他的一番心意当成狗屎啊!
    “子文,别生气了成不。”宜萱嘟了嘟红唇道,扬起一个魅惑的笑容;“要不,我再亲你一下?”
    子文顿时心跳加剧,再亲一下……似乎不错呀……
    只不过,子文是奸诈的,不愧雍正爷给他下的“藏奸”的评价,他眼里扬起一抹邪魅狂狷的笑意,“亲一下就想揭过了?!”
    宜萱:“额……”——怎么温润美男突然变坏了?!
    公主帐内一片静谧,笼中的那对鸳鸯交颈而眠,子文略沉下肩膀,将嘴唇凑到宜萱耳畔,他低低道:“告诉我,你到底想要什么?”
    宜萱不由一愣,旋即又有些气鼓鼓的,靠,居然到现在都没想明白欠缺了她什么!!她还能想要什么?一个让自己心安的仪式而已!
    想到这点,宜萱心中忍不住抱怨,连那个蒙古小王子都知道要求婚,你丫的居然给忘了这茬了!
    宜萱气得跺脚,但是她看到那对鸳鸯,不由喃喃道:“算了,我就将就一点吧,这个就算是聘礼了。”
    “聘礼?”子文俊脸上突然有些呆滞。
    豁然间,子文脑袋里一片清明,他眼底又惊更有难言的喜悦,原来……萱儿只是想嫁给他而已……
    就是这么简单!
    可是他居然卡在这个简单的问题上,苦思冥想了半年!!
    我真是一头蠢驴!子文忍不住如此暗骂了自己一句。
    子文伸手轻轻将宜萱揽入怀中,柔声款款道:“萱儿收了聘礼了,那接下来,我可以‘请期’了吗?”
    送聘礼,即纳征,六礼中的第四礼;而请期,是六礼中第五礼,请的是成婚之期。
    宜萱老脸上一片灼烫,“那个……总得等回京吧。”——这句话刚说出口,宜萱就后悔了!干嘛那么快啊!很有一种上杆子想要尽快嫁给子文的样子啊!!
    子文却认真地点了点头:“好,等回京。”
    等回京……
    宜萱已然是浑身酥软,依偎在子文的怀中,静静听着他沉稳而又节律的心跳声。
    好吧,宜萱其实早就想把自己嫁给子文了。哪怕这种嫁人,得不到任何人的认可……
    纳采、问名、纳吉,三个步骤全都省略掉了,接下来的纳征和请期一下子办了,接下来就是“亲迎”完婚了。
    真的好快啊……
    纵然这件事不能为外人所知,宜萱还是忍不住先告诉了自己的儿子:“熙儿,额娘决定要嫁给你阿玛了。”
    盛熙可爱的小脸有些呆滞,浑然不复平日里那副机灵的样子。
    宜萱笑得露出了雪白的贝齿,“虽然只是私底下办个婚礼,但是额娘真是太高兴了!实在憋不住要找人告诉!”
    盛熙的嘴角抽了抽,“额娘,你都多大年纪了!不要跟个情窦初开的小傻女人似的成不成啊!”
    宜萱瞬间脸绿了,你丫的,这小子果然越长大越不可爱了!!
    盛熙旋即仰着脸笑了,“不过额娘,我答应你嫁给阿玛!”
    宜萱撇嘴道:“我只是告诉你一声,不是征求你的同意!”——狗屁答应不答应的,你丫的没有决策权,只有知情权!
    这下子轮到盛熙小脸蛋发绿了。
    宜萱大手一挥道:“行了,早点睡吧!明天就要启程回京了,倒时候你还得给纳喇星德扶棺出殡还有哭丧呢!”
    盛熙一脸的不乐意。
    “对了!”宜萱突然想起了什么,“纳喇星德一死,你岂非又要多守三年的孝了?!”
    听到“守孝”,盛熙瞬间暴走,“鬼才给他守孝!!等玛法的一年丧过,我肯定大口吃肉喝酒!”
    咚!
    宜萱给了他脑袋瓜上一拳头,“喝什么酒?!小小孩子,不学好!”
    盛熙疼得泪眼汪汪,“额娘,我不是小孩子了……”
    宜萱哼了一声道:“未满十八周岁之前,不许喝酒!!”
    盛熙咬着手指头,委屈得跟小白菜似的,地里晃呀~~~
    雍正三年九月初二,皇帝御驾回鸾北京,宜萱作为固伦公主,仪仗只列在皇帝、皇贵妃以及端亲王之后。
    南下的官道上,皇帝的骑驾卤簿浩浩荡荡,加上跟随的嫔妃、皇子、公主,亲王、贝勒等宗室子弟,满汉勋贵,还有上千仪卫,和整个骁骑营兵马护驾,队伍迤逦十里之长。
    回京之后,皇帝并没有直接回紫禁城,而是回到了圆明园行宫,这里的确比紫禁城里景色宜人,也叫人住得舒坦。
    秋季的京城,虽然凉爽,但距离寒冷似乎还有点距离,气候不冷不热,正是好时候呢!
    鸣鹤园中的千瓣莲尚未凋谢殆尽,还余有几只点点红,碧杆高擎,轻轻摇曳。
    风吹蹁跹的、似美人群袂的荷叶下,湖面上泛起圈圈涟漪,一对鸳鸯正在嬉戏——没错,这就是子文送给她的那对鸳鸯。
    可怜了人家小夫妻,一路上都饿瘦了不少呢,如今到了目的地,终于可以歇息一下,好好吃饱饭了。这湖里的鱼早就养得肥硕了,用不了多久,鸳鸯夫妻就能养胖回来了。
    宜萱依偎在宜芙水榭,凉凉的秋风带着湖上的潮湿铺面而来,心中不免稍稍有点遗憾,这对鸳鸯活下来了,可惜那只蒙古小王子齐默特多尔济送的红腹锦鸡死在半路上了。
    也不知道是那鸡太形单影只,所以把自己孤单死了,还是——子文残忍得杀害了这只无辜的野鸡。
    宜萱突然很倾向于后者,子文——可是个很小心眼的人!
    手里捏着红腹锦鸡的一只七彩尾羽——最终只留下了这个做纪念,那只野鸡……呜呜,被子文拿去,煮了吃了。还说端亲王借给他的厨子还没归还,正好发挥一下用处。
    “唉——”宜萱长长叹了一声,果然男人小心眼起来,真的比针尖都小啊!L
    ps:第一更。



  ☆、二百六十七、数败俱伤

        勇毅侯府,再度办起了丧事。
        不管怎么说,纳喇星德还顶着固伦额驸的身份呢,丧礼想要办得简单点都不成。
        这不,勇毅公府的老夫人他他拉氏登门来了。
        “死者为大,太老夫人要大半出殡礼,我倒也不反对。祖坟那儿也预备好了,日子也定好了。”他他拉氏开口如是说道。
        宜萱不禁疑惑,既然都谈妥了,还来做什么?素来可没有公主给额驸出殡的规矩。
        “可是——”他他拉氏一脸无奈之色,“二叔的那个通房丫头,有了身子了。”
        纳喇星德的通房丫头有了身孕?!!宜萱顿时惊呆了,她隐隐记得,似乎是那个叫茜香的。
        呵呵,还真是——有意思了!纳喇星德死前,可是有重孝在身的人!!居然把通房丫头的肚子搞大了!!
        他他拉氏又道:“其实,二叔离京后不久,那丫头的肚子就藏不住了!太老夫人发现了之后,也是很犹豫,要不要打掉,以保全二叔名声。”
        纳喇星德的名声?他早臭大街了!气死老父,再加一个孝期搞大通房肚子,也没什么了!
        “可是太老夫人又想着,萨弼呆呆傻傻,盛熙又——”后头的话,他他拉氏给咽了回去。
        宜萱笑了笑,她明白这个大嫂想说什么,不就是想说盛熙不是纳喇星德的儿子吗?
        在这个上头,宜萱也不想解释什么,既然误会就误会好了!反正有纳喇星德这个么个爹,也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儿!
        他他拉氏急忙回避开这个话题,“老太夫人是很盼着能有一个健康的孙儿的!可是郑姨娘从中极力劝阻,说是不能出这样的丑事儿!其实我也私心想,干脆打掉算了,咱们侯府的名声的确是不能再败坏下去了。”
        “太老夫人才刚被侄女劝着下定了决心,可木兰那边又传来了二叔的死讯。太老夫人当初就晕厥了过去,醒过来之后,是死都要叫茜香把孩子生下来了!”说着,他他拉氏露出了苦恼的神色。
        宜萱暗暗想着,郑老太太大悲之下,倒是能保持理智。萨弼也就那样了,而盛熙,且不说郑老太太怀疑这不是自己儿子的种,就算是,盛熙等他也不亲,所以郑老太太得给自己晚年找个依靠!这个依靠,无疑就只能赌在茜香肚子里那个未定性别的孩子身上了。
        古人对于子嗣传承的观念是很固执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所以郑老太太宁可让自己死了的儿子抗下对亡父的不孝之名,也要叫茜香生下孩子。
        若非纳喇星德死了,茜香肯定是要被堕胎的,郑老太太何等偏心儿子,她自然不会觉得自己儿子不会给她再生孙子了!所以之前在郑秋黛的劝阻下,决定打掉这个不该来的孩子。
        可纳喇星德死了,那茜香的肚子,便成了唯一的希望!
        郑老太太如此,反倒是叫他他拉氏苦恼不已了,“虽然能瞒住外头一时,可孩子一旦落地,便要上族谱……唉,倒时候,咱们纳喇家还有什么名声可言?!”
        看着他他拉氏那副样子,宜萱却笑了:“大嫂不必忧心,离生产还有小半年呢!且有的是人,不想让她把孩子生下来呢!”
        “大公主是说——郑姨娘?”他他拉氏脱口而出地道。
        宜萱笑道:“若是茜香给郑老太太生下一个孙子,那她和她的儿子萨弼要置于何地呢?”——郑老太太家私丰厚,可以说百年之后,只怕多半都是要留给萨弼的——若是没有旁的孙子的话。
        可现在,茜香的存在,无疑大大威胁了郑秋黛。郑秋黛的性子,又岂是个认命的?
        宜萱的话才刚落音,伺候他他拉氏的一个三十来岁的年轻嬷嬷慌慌张张进来,道:“老夫人,侯府里传来消息,茜香滑胎了!”
        他他拉氏难掩震惊之色:“这个小郑氏,竟然如此迫不及待了吗?!”
        宜萱徐徐饮了一口碧螺春,淡淡道:“等待月份越大,就越稳固,自然愈发不好动手。”——这个时候动手,反而是最有可能成功的。
        他他拉氏又问:“小产落下的胎儿,是男是女?”
        年轻嬷嬷道:“是个成了形的男胎。”
        他他拉氏没有做什么评价,只沉默了一会儿,道了一句:“罢了!”
        年轻嬷嬷又道:“太老夫人哭天抢地,府里已经闹成一团了!老夫人还是快回去看看吧!万一风声传出去,可就——”
        这话一出,他他拉氏神色紧了起来,如今茜香落胎,眼下最要紧的自然是封锁这件事!
        他他拉氏不敢迟疑,急忙起身告辞。
        宜萱便吩咐了玉簪亲自送他他拉氏出仪门,她这个大嫂素来是个管家的能手,自是无需担心按不下去。
        也一如宜萱所料,直到纳喇星德正式出殡,埋葬如纳喇家祖坟,也依旧没有传出丝毫不利的流言蜚语。
        但是,却在纳喇星德葬下的那天傍晚,宜萱才听闻一个爆炸性的消息——郑秋黛死了。
        这事儿,还是扶棺出殡归来的盛熙告诉他的。
        “是怎么死的?”宜萱急忙追问,才一晃眼,郑秋黛就死翘翘了?她和纳喇星德,还真是鸳鸯蝴蝶命,死也要死一双啊!
        盛熙小脸上毫不掩饰厌恶之色,“被那个叫茜香的,用菜刀活活砍死了!听说足足砍了十八刀,胳膊都剁下来一只呢!”
        宜萱不由心头战战,她完全可以想象,那是怎样鲜血淋漓的场景。
        那个叫茜香的,在宜萱的记忆里,只是个温顺怯懦的女子,没想到竟然也有如此疯狂的时候。不过,细细想来,也正常,她肚子里都快五个月的孩子,生生被打落了,下手的人无疑是郑秋黛!
        为人母亲的,谁肯放过杀死自己孩子的凶手?!何况失去了这个孩子,茜香这辈子可算是彻底没有了指望!她如此疯狂,也便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
        盛熙又补充道:“杀了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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