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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农门小寡妇-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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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蓁被郑三娘的动作吓了一跳,忙用两手护在胸前,瞪大眼,臊的满脸通红,道:
“你这是在干什么?”
“你刚刚在门口看了我那么久,我的身子岂是能白看的?自然是要摸上一把,也算讨回了几分利。”
说着,郑三娘咂咂嘴,眼中流露出一丝嫌弃,说:
“这么一看,还是我吃亏,妹妹的乳儿生的小巧,我这对儿倒是被你白白看去那么多。”
平心而论,齐蓁胸口的两团并不算小了,但也不大,她骨架比寻常女子小巧些,腰肢纤细不盈一握,如此一来,即使乳儿生的不大,身段儿依旧显得十分玲珑。
“妹妹可想知道我养着这一对儿的法子?”
齐蓁伸出舌尖舔了舔唇,一时之间不免有些意动。
世人都说男人爱美色,却不知女子好色起来,远远胜过男子。
刚才齐蓁看着郑三娘那一对儿丰乳,着实是有些眼馋的,若是她能养出这样的两团,哪有不高兴的道理?
看着齐蓁眼中异彩连连的模样,郑三娘心中暗笑,伸手挑起面前女子细滑柔白的下颚,仔细端量着,目光灼灼,直将齐蓁打量的有些不自在,才不急不缓的开口:
“妹妹今个儿来我这儿,恐怕不止是来看姐姐我的吧?到底有什么事儿?”
齐蓁点头,她知道郑三娘是生意人,门路比普通的村民多出不知多少,郑大郎与郑二郎又都不是好惹的,若是有她出面,自己想要包下一座山头之事,也就能有六成把握了。
正文 第22章 郑三娘的秘方
郑三娘自小就开始做生意,精明的很,在她面前耍心眼绝对没有好处。
这么一想,齐蓁也不隐瞒,便将实话给说了出来:
“三娘应该知道我能做出胭脂水之类的东西,但若是没有原料的话,这些好东西也是出不来的,之前我听说村长想要咱们村头儿的西山给卖出去,我想买下来,但手上的银钱不算充裕,又怕被村长宰一笔,这才想要请三娘帮忙。”
郑三娘眼珠子骨碌碌一转,唇角勾起的笑意更加浓郁几分,只听她道:
“妹妹找我可算是找对人了,西山虽然并不很大,但山顶上树木生得好,山腰处也能开辟处几块花田来,用处多了去了,眼馋的人并不在少数,全部打点下来,少说也得要百八十两,不过么,姐姐我倒是有门路。”
听了这话,齐蓁眼睛一亮,拉住郑三娘没有一个茧子的手,问:
“此话当真?”
“我骗妹妹做什么?”
郑三娘手上也不缺银钱,不过这世上就没有人嫌弃自己的银子多,若是有生财的法子,她自然是不会错过的。
“三娘有什么法子便直说吧,可别吊着我胃口了。”
“我能将西山用五十两银买下来,甚至不用你出一文钱,不过将来妹妹卖出去的脂膏,必须给我一成利,这买卖如何?”
郑三娘不愧是生意人,紧紧凭着一瓶不起眼的胭脂水,就看出了齐蓁做出的东西里到底包含了多大的商机。
不过齐蓁也不是个傻子,怎么可能被五十两银子迷了眼?
她笑着摇头,说:“三娘子可太贪心了些,五十两银,若是我将来去到京城的话,恐怕卖上几瓶胭脂水就赚出来了,你想要一成利,着实太高了些。”
郑三娘看着齐蓁拒绝自己,不止不恼,反而还对她高看了一眼,慢悠悠道:
“姐姐清楚五十两银子自然是不够的,若是姐姐能在京城里帮你盘下一个铺面,妹妹觉得如何?”
这次齐蓁是真心动了。
她做出来的脂膏是难得的好东西,但在大湾村中却根本卖不上高价,村里头的村妇一个个都省吃俭用的,恨不得将一文钱掰成两文花,又怎么可能花大笔的银钱去买涂抹肌肤的脂膏呢?
当然了,像郑三娘这种手头宽裕的女人,自然不包含在其内。
况且齐蓁之前算过,用二百两银子的的确确能将京城的铺子给买下来,但地段儿却不怎么好,离着满是权贵居住的东街能有一两个时辰的脚程,这样一来,她的脂粉又怎能卖到那些金尊玉贵的娇小姐手中?
况且京城那种寸土寸金的地界儿,现在这段时日铺面还能便宜些,再过上几年的话,恐怕更是贵的惊人。
齐蓁可没有把握在铺面上涨前,攒出足够的银钱。
心中转过这些想法,她嘴角微微挑了挑,问:
“不知三娘子说的铺面,到底是在哪个位置呢?”
“离八宝楼不远,也在正街上,那铺子虽说并不大,不能开成馆子,但做一件脂粉铺子还是绰绰有余的。”
京城的八宝楼乃是最为出名的馆子,里头特色的八宝鸭要二两银子一只,这个价格对于小福之家而言都不算便宜了,偏偏老太监在宫里头养的舌头吊得很,每每饮酒,定要用八宝鸭来佐酒。
幸好老太监开的脂粉铺子获利颇丰,否则光是吃食这一项,就能把那阉人所剩不多的家底给掏空了。
因八宝楼出名,只要与它挨着近的铺子,生意一般都不差,虽然并不是在东街,但只要走上一刻钟功夫,也就到了。
眼中露出一丝犹豫之色,郑三娘也没催她,过了好一会,齐蓁才开口:
“三娘子真想要这一成利的话,那就还有两件事希望三娘子务必答应。”
郑三娘倒是个爽快性子,大手一挥,道:
“妹妹有什么事,直说就成,只要是我能做到的,便不会敷衍妹妹。”
郑三娘面上答应的挺痛快,但听她话里话外,还是给自己留出了不少活络的空间,不愧是村里头的豆腐西施,果真是比一般村妇强了太多。
“其一,若我将来搬到京城,西山上种花之事便只能劳烦三娘子请人动手了,再时常让郑二哥盯上几眼,别让那些干活的人偷奸耍滑,这请人干活的银钱,自然是我出,这一点三娘子可以放心。
其二,京城的铺面必须去官府公正过,咱们才能订下契约,否则万一将来有人反悔,恐怕不妙的很。”
郑三娘一边听着,一边点头,齐蓁提出来的这两点要求都不算难事儿,她自然也能做到。
“只有这两件事儿吗?那姐姐就答应了。”
“不过若是有人问起的话,还请三娘子帮忙隐瞒一番,只说那铺子是三娘子的,省的我娘家那群人贼心不死,总是想从别人手里抠出来一些好处。”
捂着嘴笑了笑,郑三娘的心情着实不错的很,她的眼光一向比别人好,看重的人绝对错不了,今日与齐蓁合作,只凭着她手里那些脂膏,这一成利想必也不是小数目。
“妹妹不用担心,姐姐我一向嘴严的很,不会透露出什么风声的。”
说着,郑三娘用余光扫了扫齐蓁的胸脯,接着道:
“刚刚忘跟妹妹细说了,我那丰乳儿的方子简单的很,只要用通草一钱、炙甘草二钱、猪蹄一付、再加上新鲜香菇三朵、姜三片、用盐调味,装进砂锅里以小火煨着,从早炖到晚,一整日的功夫,足够让猪蹄皮化肉软,妹妹若是嫌腻歪的话,只喝汤也就成了,隔日一碗,不出一年的功夫,就能看见效果。”
这方子用的材料也不算多,郑三娘只说了一次,齐蓁就记住了。
伸手将怀里头的那瓶胭脂水给取出来放在桌面上,齐蓁道:
“这瓶胭脂水就当是送给三娘子的,等到来日天暖和些,咱们再去京城瞧瞧铺子,不过在这之前,还是劳烦三娘子先将西山给买下来。”
齐蓁做出来的胭脂水郑三娘用着觉得十分好,现在已经离不开了,何况这一瓶胭脂水也不算便宜,若是在京城的话,需卖上一百文,自然是好东西。
郑三娘一把将白瓷瓶握在手中,笑的眼儿弯弯,道了谢。
齐蓁离开之前,想要买一盆豆浆回去,郑三娘也没收她银钱,直接让她端了一盆离开,因为怕齐蓁冻着手,她还让齐蓁戴上厚厚的手套,这样一来就不会生冻疮了。
回到廉家后,正好快到吃午饭的时候了,她刚准备把豆浆热一热,中午便不用熬粥了,就听到院子外的木门被人踹的咚咚作响。
“开门!”
“快把门打开!”
齐蓁在厨房里都听到了女人尖锐的叫喊声,呆在房间里带着廉仲琪读书习字的廉伯元也跑出来看了看。
“快回去,若我没让你出来,千万不能离开。房间,知道吗?记得看好弟弟。”
交代了一句,齐蓁就把廉伯元退回房间里,这才皱着眉头去将大门给敞了开。
门刚一打开,就有两个女人大摇大摆走进了院子里,其中一个肚子高高挺着,生的柳叶眉,眼睛细长,时不时划过一丝精光,面颊上涂了厚厚一层脂粉,连原本生的是一副什么模样都看不出了,不是那位于小姐还有哪个?
而旁边的妇人眉眼处生的与这位于小姐有几分相似,只不过因为中年发福,腰比怀孕的于小姐相比也不细到哪里去。
母女两个身上都穿着厚厚的棉袄,这棉袄是用水红色的缎子做的面,看上去十分显眼。
于小姐扶着腰,走到了房里头,看着廉家这幅破败的模样,眼里满是嫌弃之色,瞧瞧那桌角都被磨得掉了漆,这是有多久没修补过了。
坐在圆凳上,这母女两个倒是不将自己当外人看,只见于小姐努努嘴,冲着齐蓁道:
“给我倒碗牛乳来。”
于家并不缺钱,比廉家可宽裕多了,自打于娇儿怀孕起,日日喝一碗牛乳,现在到了廉家,竟然将齐蓁当真丫鬟使唤,当真是个厚颜无耻的。
齐蓁站着没动,她看着面前的这一对母女,直接开口问了:
“不知于夫人于小姐来到我们廉家,到底所为何事?”
听到齐蓁说话,于娇儿才正眼看了她,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不是说廉肃的嫂子是个面黑粗糙的村妇吗?怎么现在竟然出落的如此水灵,一张脸比她涂了脂粉之后还要白皙细腻不少,也不知道到底是吃了什么灵丹妙药。
这么想着,于娇儿眼底便划过一丝嫉妒之色,看了自己母亲一眼,便道:
“之前我与廉肃定下了亲事,他现在虽说去了边关,但我于娇儿却是个信守诺言之人,准备嫁到你们廉家,为你们廉家传宗接代。”
一边说着,于娇儿满脸带笑,伸手摸了摸自己高高耸起的肚子,面上十分和善,但看着齐蓁的眼神却好像淬了毒似的,让人浑身寒毛都快立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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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章 一梦了无痕
前世里齐蓁跟在老太监身边,一直抛头露面的做生意,见过的人多了去了,其中也不乏像于娇儿这种面目可憎之人。
齐蓁深知,对付这种无耻之徒,就得比她更无耻,否则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于小姐说笑了,谁不知道于小姐之前跟一个戏子日日待在一处,恨不得夜夜做新娘,怎么现在弄大的肚子,却说要为我们廉家传宗接代呢?”
因为于家是富户,他们家中出了什么事情,大湾村的村民都盯着呢,于娇儿与戏子做出的腌臜事儿,整个村子都心知肚明,只不过碍于于家有钱有势,不会当着他们的面拿来说嘴罢了。
“你、你这贱人!在胡说八道些什么?为何诬赖与我?信不信我们抓你去见官!”
齐蓁还真不信,她坐在于娇儿面前,看着她高高耸起的肚子,杏眼中划过一丝恶意。
“于小姐恐怕还不知道吧,我那小叔子早年害了病,那话儿早就不中用了,自然不能使得女子受孕,如此说来,于小姐肚子里的孩子又是从何而来?”
听到这话,于娇儿吓了一跳,也顾不上肚子里的孩子,蹭的一声就站起身子,伸手指着齐蓁,脸上的脂粉噗噗往下掉。
“你在说什么?”
“于小姐没听清吗?我说我那小叔子是个不中用的,根本无法与女子行房,你看他三天两头的生病,就知道这人的身子骨儿究竟有多娇贵了,若是于小姐还要将屎盆子扣在廉肃头上,便休怪我将此事闹得人尽皆知,那样于小姐即使日后能找个好人家嫁了,在婆家恐怕也抬不起头来。”
于母心里已经有些后悔了,她原本想着廉家只剩下齐蓁这一个女人,廉肃能不能从边关活着回来都说不定,应该也能让他们家娶娇儿过门,这样一来,娇儿的名声就能保住了。
哪想到廉肃竟然是个阳。痿,白长了那话儿,却一点用处都没有,她还真是看走眼了。
在桌子底下轻轻扯了扯于娇儿的袖口,于母冲着自己的女儿使了个眼色,强挤出一丝笑,说:
“今日之事,廉夫人千万别放在心上,我们娇儿还是未出阁的女儿家,名声当真重要的很。”
听了这话,齐蓁毫不留情的嗤笑一声。
于娇儿要真知道廉耻,就不会被一个戏子搞大了肚子,戏子与奴才一样,即使有子嗣也是贱籍,世世代代都只能做戏子。
于家也是个土财主,又怎么忍心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外孙入到教坊之中,做那供人取乐的玩意儿呢?
正因为不想让于娇儿肚子里的孩子入贱籍,这才打上了廉家的主意,谁曾想这齐氏却是个不好相与的,让她们碰了一鼻子灰。
被于母拽着膀子往外走,于娇儿却仍有些不愿离开,她的肚子都已经有五个月,若是再不嫁人,孩子都要生下来了。
“娘,你放开我!”
“住口!还嫌不够丢脸吗?”
于母是个识趣的人,在齐蓁似笑非笑的眼神注视下,死拖硬拽的将于娇儿给带走了,幸亏母女两个今个儿穿的衣裳都厚实的很,否则一出门,被凛冽的冷风一刮,恐怕整个人都被冻透了。
齐蓁走到院子里,将大门用木栓仔细锁好,这才回到厨房,不急不缓的开始准备起午饭。
廉肃的身子骨儿到底怎么样,恐怕没有女人比齐蓁还要清楚了,临离开大湾村的那一夜,他在齐蓁两腿间磨蹭了足足三个时辰,硬的比铁杵也差不了什么,将那处细软嫩滑的皮肉都给蹭掉皮了。
虽然还没有做到最后一步,但每当想到廉肃那男人恐怖的力气,齐蓁就不由有些僵硬,面红耳赤,嘴里发干,好像那股粘腻湿润的感觉还停留在她身上似的,让她两腿软的跟面条也没什么区别,手上的动作也停了。
好在齐蓁很快回过神儿来,将腊肉切成片,取来放在窗外存着的冻豆腐,在锅里加了水,先把腊肉放里头煮着,连盐都不用加,等到冻豆腐化开后,在小火上接着咕嘟了半个时辰,整个厨房都弥散着一股浓郁的肉香,就连躲在房中的廉伯元、廉仲琪兄弟俩都闻到了,口中没出息的分泌涎水。
廉伯元从房间里走出来,进到厨房里头,刻意板起小脸,一脸严肃的问:
“娘,刚才到底谁来了?”
齐蓁一边淘米,一边答道:
“于小姐跟于夫人。”
因为之前廉肃在于家当教书先生,教导的就是于家的小儿子,所以即使廉伯元今年只有十岁,依旧知道于家到底是怎样的人家。
只见这孩子俊秀的小脸儿紧皱成一团,明显是有些发愁的模样,倒是把齐蓁给逗笑了。
伸手捏了捏廉伯元的小脸,齐蓁道:
“去把仲琪叫出来,该吃午饭了。”
之前在廉肃重病的时候,为了不让齐蓁怀疑,廉肃也没将手里头的银子给拿出来,自然穷得很,每日只吃两顿饭,粥稀溜溜的都看不到几粒米,别说齐蓁这个女人吃不饱,就连廉家两小也时常饿的肚子咕噜咕噜的直叫唤,不过他们两个当时很怕齐蓁,所以即使饿的厉害,也不会主动开口讨食吃。
但现在却全然不同,因为手头儿上宽裕了,廉家三餐一顿不落,有的时候还会多出几顿夜宵来。
不过齐蓁却从来不吃夜宵,她想要好好保养自己的身段儿,就必须少食多餐,平日里多喝些汤汤水水,等到了夜里却不能进食。
如此一来,身子不止吸收了营养,而且还能好好护着牙齿,省的牙齿松动发黑,实在难看的紧。
前世里齐蓁跟在老太监身边,吃过不少好东西,早就把胃口养的叼了。
最开始那几日因为许久没尝到过荤腥油腻之物,吃的肉还能多些,现在解了馋之后,肥肉她是一块儿不动,若是想吃点肉了,就只吃鸡鱼等白肉,像今日这种用腊肉炖的豆腐汤,齐蓁也只喝汤。
好在廉伯元与廉仲琪两兄弟不像她这么挑剔,因为齐蓁的手艺好,只要她做出来的菜,基本就没有剩下的。
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短短几个月,廉伯元竟然窜出了半头高,即便现在仍没有徐家的虎子那么壮实,但身高上差的却没那么多了。
端起汤碗,齐蓁小口小口的吹着气,等到乳白色的腊肉汤变得没那么烫了,才慢慢的喝了一口。
廉仲琪余光看着齐蓁,只觉得娘最近变得十分好看,不止会温柔的亲他的脸蛋,还会冲着他笑,就连吃饭的模样也像画里的人儿似的。
廉仲琪年纪小,自然不明白什么叫秀色可餐,不过他直勾勾的盯着齐蓁,倒是多吃了半碗饭,将小肚子撑得鼓鼓胀胀的,齐蓁给揉了一下午,这才消了一点儿。
生怕廉仲琪吃伤食了,齐蓁晚上将豆浆热了热,只让他喝一碗豆浆垫垫底,余下的吃食是半点儿也没让廉仲琪动。
甚至下午时廉仲琪原本能吃着一小块桂花糖,今日都被齐蓁给没收了。
小孩委屈的瘪瘪嘴,眼眶中蒙上一层水雾,金豆豆要掉不掉的模样,看着甚至可怜。
不过为了廉仲琪的身体,齐蓁硬着心肠,根本不去管他。
兴平县。
天好像漏了一般,鹅毛大的雪花从半空之中飘落,打在人身上,虽不痛,但却将视线变得模糊不清,眼前一片雾蒙蒙的,看不清前路。
马蹄嘶鸣,带着这些新兵蛋子往边关赶百户此刻也并不好受,若不是边关告急,原本守在玉门关的老兵死的死、伤的伤,已经有些撑不住了,他们又何必在冰天雪地之中,特地赶回京城征兵?
征兵是按着人口户籍来的,这百户姓赵,本是京城周边的人士,对此处自然比外地人熟悉些,所以京城周边的新兵蛋子便归了他管,共有五百人,必须得全须全尾的送到玉门关。
像赵百户这样征兵的军士极多,光京城就有数十人,朝廷要征十万大军,自然不能怠慢了。
好在边关的人手虽不足,但国库里的银钱还是十分充裕的,当今圣上好大喜功,也不会克扣军饷,使得赵百户回京征兵,还能带上几匹马,不必在雪地上行走。
若是春夏秋时,骑在马上还能痛快些,但在冬日里,即使身上穿的棉衣再厚实,依旧扛不住如同刀子的北风。
赵百户黝黑的脸被冻得通红,粗糙的手上因为一直紧紧攥着缰绳,依旧被风吹裂了几个口子,皮肉上刚刚溢出血丝,就会冻成冰晶,这股子刺痛着实折磨人的很,让赵百户恨不得赶紧找个地方歇着,喝口热汤,才能缓过劲来。
“这操。蛋的雪,怎么还不停?”
嘴里骂骂咧咧的说了一句,百户手下有一个军汉正是斥候,此刻从前头打马而回,脸颊虽说已经冻木了,但眼中却带上了几分兴奋之色。
“赵大人,前头有个破庙,咱们正好能在破庙里过一夜!”
这么一张嘴,无数雪花被冷风吹进了斥候口中,好像吞进去一口沙子似的,嘎啦的难受,呛得他喉咙发痒,不住的咳嗽着。
赵百户一听前头有破庙,登时就来了精神,狠狠往马背上甩了一鞭子,因为马鞭上都是倒刺,这么一下疼的马儿仰头嘶鸣着,很快就往前冲了过去。
而跟在赵百户身后的长长队列,则没有赵百户那般快的动作,这五百人便只能慢腾腾的磨蹭着,过了半个时辰,才都进到了破庙之中。
廉肃就在这一行人之中。
说实话,廉肃身为书生,身子骨儿自然比不过那些经常下地干农活的汉子,不过因为这段时日齐蓁日日好吃好喝的养着,倒让他的身体健壮了许多,再穿上厚实的棉袄,踩着脚下的猪皮靴子,他的状态倒是比身边的人强了不少。
“阿肃,你这身体不错啊!”
大湾村出来的一共有五个,其余四人都清楚廉肃之前生了一场大病,差不点儿就去见了阎王。
因此这一路上,他们一直将廉肃围在中间,当着凛冽刺骨的寒风,以防他掉队。
廉肃是个重情之人,同乡默默为他做的这些事情,虽说不大,但他却一点一滴全都记在脑子里,将来若有机会,自然是会回报一二的。
进了破庙中,不少军汉出去找了柴火,现在气候干燥的很,即使柴火上盖了一层霜雪,但只要抖一抖,用不了几时就能点着,不像下雨天时,木材都潮湿到了芯子里,那才难熬。
廉肃几人面前也升起了火堆,按着赵百户的说法,他们这一行人会在武功县与军队汇合,届时足足有数万人,一起往玉门关的方向赶去。
这才赶了十日的路,但对于这些从未上过战场的人来说,无异于一场最大的折磨。
身体稍弱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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