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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农门小寡妇-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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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得到大量且优质的玫瑰,齐蓁便能做出玫瑰花露来,拿花露抹在身上,皮肤会被玫瑰花露滋养的极为细嫩,吹弹可破。
  心里觉得有些可惜,齐蓁叹了口气,不过有红蓝花也是不错,她打起精神来,短短一会儿就摘了一篮子花。
  小溪周围有洗衣裳的妇人,看见齐蓁的动作,不屑的撇了撇嘴。
  “这寡妇还真是不知廉耻,死了男人就在家里好好呆着呗,现在还跑到外头抛头露面,摘花扯草的,真是不要脸!”
  一旁的妇人也跟着附和,明明她们都是做惯了粗活儿的,凭什么齐蓁那贱蹄子好命的很,嫁给了一个教书先生,也没怎么吃苦,更不用下地干活,不过现在她男人死了,小叔子也病歪歪的,又养了两个半大孩子,想来今后的日子也就没那么好过了。
  想到这里,洗衣服的几个女人脸上露出一丝幸灾乐祸,看着齐蓁纤细的腰肢和丰满的胸脯,气的满眼直冒火。
  每当那些男人们看见齐蓁这贱人,一个个都管不住自己的眼珠子,往齐蓁那贱蹄子身上瞟,大湾村的妇人们都恨不得拔了齐蓁的皮,省的她整天水性杨花的勾引男人。
  不过她们也就想想,一个个都有贼心没贼胆,最后便只能不了了之了,毕竟日子还得照过,跟一个死了男人的小寡妇计较这么多,也没什么用。
  其实齐蓁长相只是秀丽,皮肤虽然不长疙瘩,但却因为日晒而有些发黑,虽然不经常干农活,但日子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姐相比,恍如云泥之别。
  她脸上蜡黄粗糙,不过还是能看出好底子的,这一点,别人就是羡慕也羡慕不来。
  齐蓁扫了一眼那两个嘀嘀咕咕的妇人,即使听不清她们到底在说些什么,但齐蓁也能猜到一二。
  故意挺了挺丰满的胸脯,齐蓁眼里划过一丝讽刺,看着满满一篮子的红蓝花,她心里头十分满意,也不理会那些洗衣做饭的妇人,背着篮子回到了家里。
  刚刚走到院子里,齐蓁直接找来了一个大的木盆,将一篮子红蓝花都倒进木盆中,又打来沁凉的井水,不断的淘洗着。
  齐蓁的记性不差,那老太监做胭脂水的步骤因为看了十多年了,她早就烂熟于心。用清水淘了两遍红蓝花后,齐蓁将盆里的水给倒了出去,看着里头湿淋淋的红蓝花,齐蓁抿了抿唇,走到厨房,把之前剩下的鸡蛋壳放入一个瓷碗里,捣的粉碎,之后又将这些碎渣放在炉子上头,烧成灰。
  大湾村里头有个土方子,就是将鸡蛋壳捣成粉末之后,用开水冲了直接喝下去,消炎止痛的作用,不过却是比不上正经药材的。
  等到鸡蛋壳烧成灰之后,齐蓁用筷子扒拉扒拉,看着已经差不多了,用抹布直接包起来瓷碗,直接往院子里走去。
  齐蓁闹出来的动静不小,廉仲琪到底年纪小些,好奇心重的很,此刻就躲在木门后面,往院子里探头探脑的。
  小孩的一双眼睛黑亮亮的,跟紫葡萄似的,想到用井水冰过的紫葡萄,齐蓁嘴里就不争气的开始分泌唾液。
  她往碗里加了水,被水花一冲,碗里的粉末瞬间浮动起来,将碗放在石磨上,等到沉淀好后,里头的水就是齐蓁所需要的碱水了。
  去厨房取了醋和碱水,将这两样东西反复加入到装了红蓝花的木盆中,冲了不知道多少次,木盆里的水终于是艳丽的正红色,这也是最粗糙的胭脂水。
  将半盆胭脂水倒在一个瓷罐里,因为齐蓁的动作有些不稳,不少胭脂水溅在了外头,她撸起袖子,用指尖蘸了一点,涂在手臂里侧,那颜色,并不显得浮夸,好似蒙了一层红纱似的。
  这么一看,这胭脂水涂在脸上,的确会让人的气色显得更好。
  不过因为加了碱水和醋的缘故,这味道有些不好闻,若是这样的话,胭脂水恐怕很难卖给大户人家的小姐。
  齐蓁皱着眉,左思右想都想不出法子,等到了做饭的时间,她走出自己的屋子,鼻间突然涌入了一股子甜香,抬头一看,竟然是院子里的桂花树开了。
  眼神一亮,齐蓁心里头突然有了主意,不过她现在已经把胭脂水给做好了,也不着急。
  先是在厨房里蒸了红薯,将廉伯元跟廉仲琪都给依次叫来,看着他们吃完晚饭,又去给廉肃送药送饭。
  等到一切都收拾好后,齐蓁这才搬了把梯子,爬上树摘了一些桂花的花瓣。
  用木杵将桂花瓣捣碎,她一边用力捣着,鲜花汁子逐渐渗出来,馥郁的甜香十分浓郁。
  将汁水倒进了胭脂水里,顿时胭脂水就散出了一股花香,将酸味儿给掩盖住了,闻起来也很是舒服。
  将加了桂花汁子的胭脂水放在瓷坛中,仔细包扎好,隔水放在大锅里熬煮,这样的温度可以让胭脂的颜色更正,也稍稍变得粘稠些。
  涂在面上时,不会像汁水一样四处流淌,否则可能会有些不好把握用量。
  等到熬好之后,齐蓁将胭脂水倒进坛子里,放在墙角阴凉的地方,省的变了味道。
  在齐蓁熬胭脂水时,廉仲琪就躲在门口看,不过他害怕齐蓁,也不敢进来,只是缩在门口探头探脑的。
  上辈子跟了个老太监,齐蓁一辈子都没有孩子,现在看见廉仲琪,心里不由有些柔软。
  冲着廉仲琪招了招手,小孩有些犹豫,但想了想,仍光着脚跑了出来。
  齐蓁弯下腰,一把将廉仲琪抱在怀里,捏了捏这孩子的小脸儿,说:
  “你怎么没穿鞋就出来了?”
  廉仲琪有些害羞,挠了挠后脑勺,道:“我忘了。”
  抱着廉仲琪回到房间,齐蓁看着倒在床上睡得流了口水的廉伯元,用湿抹布给廉仲琪擦了擦脚,就将这孩子给放在床上。
  大概是齐蓁弄出了些动静,吵醒了廉伯元,这孩子一睁眼,大概没想到齐蓁会出现在房间里,脸上露出一丝惊色,急忙坐直身子,脊背挺得笔直,将廉仲琪护在身后,有些提防的问:
  “你怎么来了?”
  “方才仲琪跑了出来,我把这孩子送回来了。”
  廉仲琪小脸红扑扑的,拉着廉伯元的手臂,道:
  “哥哥,娘把我抱回来的。”
  廉伯元微微皱起眉头,问:
  “你接触仲琪到底有什么目的?”
  廉伯元不过只是个九岁大的孩子,但自从廉君去世之后,他就成了一个小大人的模样,必须得好好照顾年幼的弟弟跟病重的小叔。
  对于廉伯元提防的模样,齐蓁也不恼,直接说:“明日我要去京城一趟。”
  大湾村离京城不算远,但坐在驴车上,也得赶半日的路。
  听到齐蓁的话,廉伯元明显有些吃惊,但他没有刨根究底,冷笑道:
  “你要去京城就去呗,何必跟我通报?说的好像我能拦得住你似的!”
  见着廉伯元这个半大孩子,说话竟如此刻薄,齐蓁揉了揉他的脑袋,又亲了亲廉仲琪的小脸,才离开他们的房间。
  廉伯元目送着齐蓁离开,眼神有些复杂,他这个嫂子对叔侄三人原本当真是十分恶劣,不过这两天好像移了性子一样,与之前那副贪慕虚荣的模样全然不同,也不知道是真有所改变,还是另有目的。
  等到了第二天,齐蓁直接抱着装了胭脂水的坛子,又带了五十文钱,坐在了驴车上,嘎吱嘎吱的往京城走去。
  这驴车是邻居家的,他们家今年收了不少粮食,现在正打算送到京城的铺子里,也能换点钱使使,一听齐蓁也要去京城,这家的徐老汉抽着旱烟,可怜齐蓁一个寡妇,也没要齐蓁的钱,直接让人上了驴车。
  即使已经入秋了,秋老虎仍烈的很,这日光晒得齐蓁直冒汗,满脸通红。
  等到了午时,驴车进了京城,满脸褶子的徐老汉对着齐蓁叮嘱着。
  “廉家的,城门关闭之前,老汉就在这等你,可别晚了,否则今个儿咱们就回不了大湾村了。”
  齐蓁连连点头,徐老汉一家十分朴实,在廉君病入膏肓之际,帮了齐蓁不少,即使齐蓁做下了不少错事,但徐老汉仍旧帮了她,这种老实人,齐蓁自然能信得过他的人品,这才坐了徐老汉的牛车入京。
  抱着个坛子,齐蓁和徐老汉分开,走在京城的街道上,看着这人来人往的街头,叫卖声不绝于耳,京城不愧是大业朝的国都,这般繁华,与大湾村没有半点儿相似之处。
  前世里,齐蓁就在京城中生活了多年,对京城的大街小巷十分熟悉,看着这繁复的亭台楼阁,她心里头不免有些触动,不过今日进京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卖胭脂,齐蓁很快便收敛的情绪。


正文 第4章 土包子进城
  虽说有前世的记忆,但看起来齐蓁就是土包子进城,她身上穿着灰褐色的粗布衣裳,脸上满是汗水,怀里抱了个灰扑扑的坛子,一看就是个村妇。
  京中的百姓即使手头并不宽裕,但却对外地人有一种天然的优越感,毕竟他们是生活在皇城根儿脚下的人,与那些外地人自然是全然不同。
  周围的人对齐蓁投了鄙夷的目光,连多看一眼都不愿意,不过齐蓁早就习惯了京城的风气,所以心绪也并没有什么波动。
  走到了一个摊子前,齐蓁看着摊子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瓷瓶,各种雅致的图案都有,小巧精致,看着就让人喜欢。
  “老板,这瓷瓶怎么卖?”
  小贩轻蔑的扫了一眼齐蓁,皱着眉摆了摆手,说:
  “这些瓷瓶都要五十文一个,你这村妇买得起吗?”
  齐蓁知道这小贩狗眼看人低,不过她的确是买不起,入京只不过带了五十文,万一乱花的话,这些胭脂水恐怕卖不出去了。
  指了指被放在角落的白瓷瓶,齐蓁问:
  “那这个多少钱?”
  小贩看了一眼角落里十分普通的白瓷瓶,那东西便宜的很,看起来又有些粗糙,根本卖不上价,不过眼前的农妇也不是什么手头宽裕的主儿,小贩想了想,说:
  “这个二文一个。”
  齐蓁微微点头,道:“给我来二十个。”
  有些诧异的看了齐蓁一眼,小贩没想到眼前的村妇会买这么多瓷瓶,不过生意到了眼前,他又不是个傻子,自然不会往外推,脸上当即便露出笑意,道:
  “好嘞,这就给您包上,还需要些别的东西吗?”
  齐蓁摇了摇头,她只带了五十文,仔仔细细地数出来四十文交到小贩手里,之后便拎着装了瓷瓶的布包,离开了摊位前。
  日头毒辣的很,晒得齐蓁满脸通红,汗流浃背。
  这走街串巷的活计当真不是人干的,看看京城里那些娇养着的姑娘,哪个会在这么大的日头下面出门?
  万一将她们身上细白如瓷手感极佳的皮肉给晒伤了,少不了又是一阵黯然神伤。
  齐蓁也心疼自己的脸蛋,不过她现在更心疼银子,若是没有钱的话,廉肃恐怕就活不成了。
  上辈子自己欠了廉肃一条命,这辈子好好照顾他,也算是两不相欠了。
  走到了一颗槐树下,齐蓁用手扇了扇风,站在阴凉处,这日头晒得就没那么厉害了。
  用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齐蓁看着周围的人不算多,这才将装了胭脂水的瓷坛放在地上,仔仔细细地将上面包好的布料给解开,没有直接撕烂布条,毕竟她等会还得用布条再把瓷坛封好,可不能这么轻易的就把东西给弄坏了。
  将二十只瓷瓶分别摆成两排,齐蓁捧着如同人头大的坛子,轻轻倾斜,将色泽红艳香气馥郁的胭脂水倒入了瓷瓶中。
  这瓷瓶虽说没有花纹,但却带了盖子,再用红布条系住,根本不会洒出胭脂水,这一点才是让齐蓁最为满意的地方。
  齐蓁的举动在京城里看着并不算奇怪,京里头走街串巷的货郎并不在少数,他们有时候就会直接在街边收拾货物。
  不过齐蓁一个女人,做这么辛苦的活计,加之还得抛头露面,恐怕是死了男人,才会如此。
  等到收拾好后,将瓷瓶重新背在背上,齐蓁按着脑海中的记忆,直接往东街赶去。
  今日齐蓁进京,她的目标自然不是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而是伺候在小姐身边的小丫鬟。
  毕竟那些金尊玉贵的娇小姐们,什么好东西没见过,自然不会看上她这卖相普通功效也并不算出挑的胭脂水,若是将来制成了那玫瑰花露,倒是可以卖个好价钱。
  不过身份偏低的丫鬟们却不像小姐们手头那般宽裕,平时里用的也不是那些价值千金的胭脂,所以即使齐蓁制成的胭脂水卖相不好,但只要用起来不差,还是有销路的。
  走到了东街,秦妙看见周围有不少穿了绿腰裙的女子,一个个看着都是十六七的模样,秀丽的很,看来这几个应该是一等丫鬟,否则不会养的这么好,一个个娇滴滴的,就好似正经主子似的。
  穿了粗布衣裳的齐蓁在这条街上显眼的很,她手中捧着个坛子,背上又背着包袱,当真仿佛鸡立鹤群中,十分扎眼。
  “上好的胭脂水嘞!可以先试后买,不好用不收钱!”
  听到女子的叫卖声,将那几个丫鬟的目光都给吸引了去,为首的是个年纪大些的丫鬟,生了一张鹅蛋脸,皮肤白皙,腰肢纤细的仿佛垂杨柳似的,好像一折就断。
  这丫鬟走到齐蓁面前,问:
  “你这是在卖什么东西?”
  齐蓁满脸堆笑,看着就是一副朴实的模样,她面颊晒得通红,道:
  “姑娘,我这是上好的胭脂水,涂在你脸上,就好像刚开的牡丹花似的,十分娇艳。”
  那丫鬟上下打量着齐蓁,规矩倒是不错,也没有半点儿鄙夷,问道:
  “没想到你这妇人倒是嘴甜的很,不过若你的胭脂水这么好用,为何自己不用?”
  齐蓁有些惭愧的低着头,伸手摸了摸脸蛋,叹了一声,解释道:
  “小妇人的皮肤黝黑,若是用了胭脂水的话,也看不出效果,不是糟践了好东西吗?若我像姑娘一样肤白,这些胭脂水可就舍不得卖了。”
  齐蓁上辈子跟在老太监身边,对这些姑娘的心思十分清楚,一张嘴灵得很,把这丫鬟逗得眉开眼笑的。
  从包袱里取出了一只瓷瓶,齐蓁小心翼翼的倒出了些胭脂水,擦在丫鬟细白的手背上,看着那块皮肤像是染了红霞似的,白里透红,十分好看。
  “姑娘快闻闻,这胭脂水还是桂花香的呢!若你涂上这胭脂,走路时身上都带着一股淡淡的香气,到时候可真就是玉体香肌,兰香桂馥。”
  听了这话,那丫鬟眼神一亮,把手放在鼻子前头,轻轻嗅了一嗅,果真闻到了一股子清浅的桂花香,不算刺鼻,但却十分好闻,比起小姐房中那些名贵的香料,也不差什么。
  而且这胭脂的颜色正的很,比一般铺子里的胭脂涂上都好看,那丫鬟动了心思,便问道:
  “你这胭脂水怎么卖的?”
  “这胭脂水做出来十分不易,一百文一瓶。”
  瓷瓶只比拇指高些,装着的胭脂水约莫能用一个月,这个价格在京城里不算便宜,但对于这些大户人家的丫鬟而言,一个月就有二两银子的月例,一百文还是付得起的。
  “绿衣姐姐,你先擦在脸上,若是好看的话,再买下来也不迟。”
  闻声,绿衣心中微动,自己倒出来一点胭脂水,轻轻在面颊上揉开,颜色极好,看着整个人都显得十分娇艳。
  一旁的小丫鬟也有些心动,便道:“你这胭脂水也卖给我一瓶。”
  一听这话,绿衣便知道这胭脂水应该不差,比铺子里卖二百文的瞧着都好,她是贴身伺候大小姐的,手头比一般丫鬟还要阔气些,说:
  “你卖给我三瓶吧。”
  这一群丫鬟共有八人,除了绿衣买了三瓶之外,其余每个丫鬟都买了一瓶,齐蓁收了一两银子,小心翼翼地塞进怀里头,这才从东一街走了出去。
  东街这头住着的都是有钱人家,齐蓁卖了一个下午,便将二十瓶胭脂都给卖了出去,之后她又回到了之前卖瓷瓶的小摊前头。
  齐蓁指了指一只青花瓷盒儿,问:
  “这瓷盒儿能否便宜些?若是五十文的话,实在是太贵了。”
  小贩还记得这个农妇,只要这农妇虽然看着不起眼,但手上却的确有些银钱,他想了一会,才说:
  “四十文,不能再便宜了,否则我这小本生意,肯定会亏本。”
  齐蓁冲着角落里的瓷瓶努努嘴,说:
  “再来五十个瓷瓶,你少收些,咱们还能做长久生意。”
  小贩咬了咬牙,那青花瓷盒儿的成本并不算高,道:
  “这样吧,这些东西一共收您一百三十文。”
  齐蓁算了算,发现这个价格在京城的确不算高,而且小贩还有一点赚头,这做生意的,总不好雁过拔毛,两人都能拿到利,才是长久的合作之道。
  “那就劳烦您帮忙包上了。”
  小贩诶了一声,不知从哪里取来了一个灰扑扑的布袋子,仔仔细细地将五十个瓷瓶包好,又将青花瓷盒儿递给齐蓁。
  齐蓁从手里数出一百三十文递给小贩,这才拿了东西离开。
  走到城门口,齐蓁发现有卖桂花糖的,她身上还揣着一点钱,买了几块桂花糖,到了城门口,正好看见徐老汉在驴车上等着。
  徐老汉在驴车上吞云吐雾,看见齐蓁背着一个硕大的包袱,什么都没问,便让她上了驴车。
  人年纪大了,嘴上就絮叨的很,徐老汉说那些粮食卖了多少钱,够虎子今年的束脩了。
  虎子是徐老汉的大孙子,今年也才九岁,因为徐家的男人多,下地干活的人手也多,加上这几年都是好年景,没闹旱灾洪灾什么的,收成不错,将虎子养的壮实的很,与廉伯元一样大,却高出一个头都多。
  在路上折腾了两个时辰,等到天色晚了,终于到了大湾村。
  刚跳下驴车,齐蓁便从袖口里掏出了一块纸包的桂花糖,交给徐老汉。
  “这是?”
  “桂花糖,给虎子当零嘴吧,徐叔,我相公病重时,多亏了您看顾着,今日您又送我去京城,我这都不知该怎么感谢才好。”
  一听这话,徐老汉当即就点了点头,道:“都是街坊邻居的,廉君之前病重,我们家自然是应该帮忙的,这桂花糖你拿回去,以后好好的带着伯元跟仲琪也就行了。”
  齐蓁往后退了一步,道:“徐叔,我还给他们两个买了一份,您手里的是给虎子的,是我的一片心意,徐叔可别推辞了。”
  说完,齐蓁没等徐老汉追上来,直接跑回了家,而徐老汉牵着驴车,怎么追也追不上。


正文 第5章 炼猪油
  齐蓁回到家里头,那廉家的三人都聚在廉肃的房里,因为最近几日吃了药,伙食也比之前好了许多,廉肃干瘦的脸倒是胖了几分。
  把那些瓷瓶以及坛子放在屋里头,齐蓁就走了屋子里,手里端了一碗水,因为渴得很,咕咚咕咚一碗水就下了肚。
  她喝完水后,动作豪放的一抹嘴,将那块桂花糖掏了出来,放在桌上砸碎了,冲着廉仲琪努努嘴。
  “快尝尝,娘去京里头买的桂花糖。”
  廉仲琪长这么大,吃过桂花糖的次数屈指可数,之前廉君虽然是个教书先生,但家中的银钱却并不很多,自然不会在吃食方面太过娇纵这几个孩子。
  所以一听到桂花糖三个字,廉仲琪年纪又小,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迈着小短腿儿,直接走到秦卓面前,讨糖吃。
  倒是廉伯元皱着眉,小脸上透出几分严肃,拉住了廉仲琪的手,说:
  “你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什么?”
  齐蓁本就不是什么好性儿的人,她之所以对廉家的三人尽心尽力,无非就是因为前世里亏欠了他们,这辈子想要补偿补偿罢了。
  但任谁好心被多次当成了驴肝肺,恐怕心里头都不会痛快。
  齐蓁冷了脸,一把将糖纸给包上,冷笑道:
  “不吃算了,说的好像你们廉家有什么东西值得我贪图似的。”
  说完,齐蓁直接站起身子,拿着桂花糖从廉肃的房间离开了。
  看着女人的背影,廉肃眼神闪了闪,躺在床上,若有所思。
  “糖!仲琪想要吃桂花糖。”
  廉仲琪到底年纪还小,看着到了卓家眼前的桂花糖长着翅膀飞了,登时眼中便含了两泡泪。
  看着小侄子这幅模样,躺在床榻上的廉肃忽然开口了:
  “伯元,你放开仲琪。”
  廉伯元猛然转过头,又一种不敢置信地眼神看着廉肃,伸手指着门外,眼眶通红,道:
  “叔叔,万一那个女人使坏怎么办?她之前差不点逼死您啊!”
  廉肃的确不认为齐蓁是个什么好东西,之前那个女人做下的事情,他也不会忘记。
  不过仲琪还是个孩子,廉肃不愿意委屈了仲琪,才这么说。
  “正如齐氏所说,我们廉家现在也没有什么东西值得人家贪图,让仲琪过去吧,不会有事。”
  廉肃虽然只有十七岁,但却是整个廉家最年长的男人,对自己小叔的话,廉伯元生不起半点违抗之心,只能闷闷的点了点头。
  见着叔叔都同意了,廉仲琪止了眼泪,直接冲出了房间,去到了齐蓁的屋子里,先是有些试探的喊了一声:
  “娘。”
  一看见廉仲琪,齐蓁只觉得整颗心都要化了,她冲着小孩招招手,等到人走到面前,发现廉仲琪正对着桌子上的桂花糖直流口水,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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