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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强]木乃伊-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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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鬼,我又不喜欢你了。”最后一次深深的撞击之后他把我扔进了浴缸里,我在满头撒下的热水里看着他对他道。
他似乎怔了怔,然后伸手把我从缸里捞了出来。
那时候我已经感觉不到自己两条腿的存在。一路被他拖着,将我拖进卧室的床上,血在床单上滑出一道细长的痕迹。
“SHIT,你这只禽兽。”仰天躺在床上我对他道。
他一言不发看着我,站着,雕塑似的。
“滚。”我再道。
他却在我身边躺了下来。
“滚!”突然而来的爆发令我一下子挣扎着坐了起来,可是手却被扯住了,因而又在瞬间重新跌倒在床上。
那男人把我的手抓得很紧,却没有看我,仿佛我的挣扎和愤怒在他眼里都并未存在一般。
只是握着我的手,像世界上最坚固的镣铐,无论我怎样挣扎怎样对他破口大骂,都无济于事。
直到我把脑子里所能搜罗到的最恶毒的词全都骂了个遍,才渐渐安静了下来。因为我累了,累得两眼发黑,口干舌燥。
所以我只能和他一样一动不动躺在床上,紧挨着他的身体。
“为什么那么爱那个女人。”然后我问他。“为什么那么爱她。”
他没有回答。
我也无所谓他回不回答。
只继续喋喋不休地说着,发泄着,以一种虚脱过后的执着。
“如果你再把我当成那个女人,我就杀了你,斐特拉曼。她活埋了你我就活活凌迟了你。”
“知道什么是凌迟么?”
“一刀刀活割了你,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直割到你咽下最后一口气。”
“我要让你……”后面还想再说得更痛快点,可是朝边上看了一眼,我却说不下去了,因为那男人睡着了。
手却依旧将我抓得很紧。我想挣开,却没有这么做。
他的手很冷,冰似的。
一个被活埋了三千年又独自一个人活了过来的活死人。
那女人对他的背叛和他对那女人的坚持,令我无法对他真正的怨恨起来,纵然他曾经用他那些狗屎一样的坚持和理由神经质地伤害了我一次又一次。
我他妈就是个混蛋。
想到这里,愤然翻了个身,这时脸却突然碰到了样东西。
冰冷坚硬,就在我枕头下面。
这令我不由得愣了愣。
下意识伸手摸了过去,随即从枕头下面摸出来一只镜框。镜框里两张脸朝我微微笑着,无比熟悉的笑脸,因为那男的是我爸爸,而边上的女孩,是十岁时的我。
这张照片是十岁那年我爸爸带我去顺风照相馆拍的,十岁的生日礼物,一直都存放在爸爸的皮夹子里。
此时它却被放大了裱在这个镜框里,这情形徒地令我头皮一阵发麻。
因为镜框是黑色的。
谁会把活人的照片裱在黑色的镜框里呢?
没有人。
因为那是只有在人死后才会使用的东西。
☆、第五十章
手一抖;镜框落地,上面那块玻璃啪的声碎成两片。照片因此从里头跳了出来,没了玻璃的遮罩,黑与白的颜色突兀得更显刺眼。
这令我不由自主朝床里缩了进去。
直到撞上身后那男人的身体,才把动作停了下来,我用力吸了口气;听着窗外的风把窗台上的挂绳吹得啪啪作响。
那些绳子是我十三岁时挂上去的。挂的时候五颜六色,现在褪得只剩下暧昧不清的灰败;残破而陈旧,就像我记忆里那点遥远到模糊的内容。
十三岁那年我在长沙生了场大病。
爸爸说;我这条命几乎是捡回来的,因为当时我得的是脑膜炎。这种病因高烧而起,对大脑的破坏力极大;很多人被抢救回来后往往留下了终身不治的脑疾。而我无疑是幸运的,在昏迷了数天后清醒过来,那病并没有对我的大脑造成任何实质性的破坏,唯一的后遗症是丢了点记忆,那些在我被高烧烧得迷迷糊糊似醒非醒时的记忆。而这同脑疾相比算得了什么,况且,大多数高烧者通常都记不清楚他们病得最厉害时的情形。
这本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可常听人说得多的就是,幸运总跟不幸这东西形影相随。
就在我病好后跟着爸爸赶回上海,开开心心预备给等待在家的妈妈一个惊喜时,没想到,那等在家的却是一个没人能料想到的不幸——
我妈疯了。
没有任何预兆,突然得令人觉得一切都不是真的。
至今都还清楚记得第一次见到她发疯时的情形。
那天我刚跟爸爸回到上海。很久没回家,当时心情是雀跃的,因而跑上楼的速度很快,一边飞快地往上跑,一边大声叫,妈妈!妈妈!
而她就在楼梯口坐着。
嘴里哼哼唧唧,哼着一首跑了调的歌,手里抱着热水瓶,好像抱着个小孩子。
见到我迎面朝她奔过去,她没有笑,也没有任何表情,就像我下午去看她时那副样子,漠然的,仿佛在看一样于己无关的东西。然后突然间,在爸爸意识到不对劲正要把我拉住的时候,她猛地站起身,把手里那只热水瓶朝我一把丢了过来!
毫无防备间我的腿当场被热水瓶砸了个正着。滚烫的水立时粘住了我的裤子和皮肤,幸而水不多,浇得也浅。
那是我腿上第一道伤疤,它来自我的母亲。
“你怎么了。”
身后突然而来的话音令我惊跳了下。
回过神发觉自己身体正抖得厉害,不着寸缕,我的身体完全暴露在夜里阴寒的空气里,冻得皮肤隐隐发青。
见状斐特拉曼松开手将床单朝我丢了过来,把我整个人包裹在里面。我牙齿咯咯作响,床单里没有丝毫温度,因而令我冷得更加厉害,这感觉让我再次呕吐了起来,扒在床沿吐得眼泪模糊,可是吐出来的东西却很少,全是些粘液和一些粉红色的泡沫。
吐完后总算抖得好了点,我大口喘着气,发觉斐特拉曼坐在一边在看着我的背。
“再深点它就进入你骨头了。”继而他对我道。
我恨他说得这样直白,就像一个医生在对患者明确指明他的癌细胞已进入晚期。
“那样我还能活多久。”抹干净嘴巴问他。
“不知道。”
不知道?也好,总好过告诉我一个精确的数字,让我没办法再冷静面对剩下来的那点儿时间。未知有时候并非是件坏事,不是么。
琢磨着,目光扫过五斗橱,我站起身摇摇晃晃朝它走了过去。
那上头摆着瓶八零年的XO,是爸爸四十三岁生日时别人送的,一放就是十多年,一开盖子味道香得厉害。我扬起脖子朝嘴里猛灌了几口,一股凉一股辣,又冷又热地顺着我的喉咙窜进我的胃,再次令我全身一阵冷颤。
“爽。”头一下子晕了起来,我踉踉跄跄跑回床边。
没等上床却一脚踩在碎玻璃上,痛得我两眼一阵发黑。“SHIT!”我跳起来大骂了一声,人随即滚倒在床上,翻倒的酒瓶把床浇了个透,那整瓶藏了二十多年之久的人头马。“日!!”于是再骂,因为从头到尾那男人只是坐在床上看着我,无动于衷,更别说伸手搭上一把。
骂完后叹了口气,我问他:“我为什么要把你买回来,斐特拉曼。为什么?”
他依旧无动于衷看着我,然后把我手里的瓶子抽了过去,扬起脖子将剩下的酒倒进了嘴里。
“你知道这瓶酒现在卖多少钱么?”
“你把我买下来花了多少钱。”
“呵,我就不该把你买下来。便宜无好货,这种人尽皆知的道理偏偏人尽不信。”说着话,身体再次一阵颤抖,我将床单重新裹了裹紧,把自己挪到比较干燥的地方。“冷么,真他姥姥的冷。”
他没有回答。俯□,将那张从镜框里跳出来的照片拾了起来,看了看,随后把它放到我面前:“你刚才看着它的时候一直在发抖,为什么。”
我别过头。“把它拿开。”
他将它丢到一边。
“很多东西我不知道现在想它们还有没有什么意义,”过了会儿我对他道。“所有同我那些记忆有关的人都已经不在了,我爸,我妈……但有时候它们仍会让我很困惑。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总是会想到它们,人无法抓住自己做梦时的经历,所以那些片段对我来说应该是毫无意义的,可是我总是忍不住会去想到它们,就好象你身后有个悬崖,一望无底,你明知道弄清楚那下面到底有什么会很困难并且毫无意义,可是总抗拒不了自己经常去想到它。”
“这张图让你想起什么了。”等我把话说完,他问我。
“没想起什么。但这不叫图,它叫照片。照片用这种颜色的框裱放起来,在我们国家,传统上只有人死了以后才可以这么做。我们把它称作遗像。”
“就好象坟墓里那些壁画?”
“是这样。”
“这么说,这两个人都死了。”
“不。”
“那为什么他们的照片会被这样放置。”
“我不知道。就像我不知道为什么你硬要把我当成另外一个女人。”
这话令他目光微微一闪。
似乎想说什么,但视线在我脸上停留了一阵,他一句话也没说,将目光转向一边。
“介意谈谈她么。”于是我再道。
“谁。”
“那个女人,那个和我很像的女人。”
他再次朝我看了一眼。
目光复杂得令人忍不住放弃尝试的努力,于是我道:“算了。”
“他们说她是被尼罗河水吸引过来的女妖。”他却意外地开了口,在又朝嘴里灌了一口人头马之后。“如果你的确想听的话,这就是我所能告诉你的。”
“女妖,听上去好象不错。”
“现在还想知道什么。”
“你对她做了什么她要那样对你。”
这话换来长久一阵沉默。
沉默得令我有些后悔问得这样直接,而他一边朝嘴里继续倒着酒,一边用那双被酒染得有些晶亮的蔚蓝色眼睛静静注视着我。
直到我按捺不住将自己的视线从他目光里移开,他才再次开口:
“我唯一对她做的,就是令她嫁给了我这个被神所遗弃的人。”
“难道安努不是你的神么。”
“安努,”念到这个名字,他突然微微一笑。“安努即是我。”
“你?”我一愣。
正想追问他这话是什么意思,突然见他目光蓦地一凌。“谁!”
一声低喝他手朝我猛地推了过来,一把将我推倒在床上,而我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砰的声枪响,他身子一晃一头栽倒在了我的身上。
与此同时门砰的下被踹开了,几把黑洞洞的枪齐刷刷对准了我,令我毫无选择余地地选择了放弃了抵抗。只把身上的床单裹紧了,抬头看着那些破门而入的男人。
两个黑人三个白人。不用走近都能嗅出他们身上吃皇粮的气味。
“FBI。”果不其然,还没等我开口,其中一个掏出衣袋里的证件朝我出示了一下:“你涉嫌跨国武器走私,现在请跟我们走一趟。”
FBI……
我心里不由得暗骂一声FUCK。
虽然做这行对此心里早有准备,但这种时候被捕是我完全没料到的,更没想到会落在FBI手里,并且罪名是跨国武器走私。
这比倒卖文物的罪名更加麻烦,一进去可能就保不出来。
可,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被捕的原因会是这个。因为裴利安用私人飞机携带武器送我们到中国的关系么?但裴利安有外交豁免权,入境尚且可以避免盘查,这些美国佬又是怎么知道我们飞机里藏有武器?
或者,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
脑子里念头风车般转着,对方已经用枪指着我逼我朝他们走过去。
我朝自己身上指了指,示意自己什么也没穿。但他们无动于衷,无奈,只能当着他们的面把衣服套上身,然后慢吞吞走到他们面前。“我可不可以打电话给我的律师。”
“到时间会允许你打,小姐。现在不行。”
“也许你们弄错了,我只是个做生意的,明天还要为我母亲举行葬……”话还没说完,一回头突然见他们抬起了斐特拉曼朝外走,我忙道:“等等!你们要带他去哪里??他和我不是一起的!”说着朝那些人追了过去,可是刚迈步,后脑勺突然一阵发麻,眼前随之一黑,我陡然间失去了全部知觉。
☆、第五十一章
清醒过来的时候;头疼得像是要裂成两半。我忍痛环顾四周,发觉自己正躺在一辆面包车的车厢内,挤在前后两排座位狭窄的空隙之间。
车窗外天刚蒙蒙亮,潮湿清冷的风透过窗缝吹进车里,吹得我浑身一阵寒颤。用力搓了搓胳膊,长时间的蜷缩令我全身僵硬;费了很大劲才从两张座位间挤了起来,正准备继续往外爬;手刚搭上前座的椅背,不期然摸到一把冰冷的湿滑。
立刻收回手放到眼前看了看;手掌里一团粘湿的血。
这令我一个激灵。
忙起身朝前看,登时呆了呆。前面一排座位上斜靠着两具尸体,一黑一白;是那几个来拘捕我的FBI其中的两名。他们背对着我歪斜在靠座上,半边头颅破裂了,血混合着脑浆潺潺从脑壳的破洞里涌出,一部分已经凝固,在微亮的天色里闪着一层幽蓝色的光泽。
再往前看,随即看到了另三名FBI的尸体。两个倒在座位边的空隙里,一个胸口中了至少三枪,一个被子弹洞穿了眼睛。第三个是司机,他半站在驾驶座前,似乎临死前经受了一场极大的冲撞,他大半个身体都冲出了车窗,因而,被锋利的窗玻璃活生生扎成了一个血人。
有意思的是,车厢里那四个人手里都握着枪,并且都维持着开枪的姿势,仿佛他们在一瞬间突然起了内讧,互相射击致死。
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没有费那神去思考,因为很快我被之后的发现给吸引去了注意力。
就在正前方那道四分五裂的车窗外,那条位于高速公路边的斜坡上,笔直一条线出现了道至少有十米左右长的断裂带。纵向里的截面,将里头的泥土都给翻了出来,仿佛整条路被用铲车给铲过似的。而就在其最前端,那根位于斜坡下的电线杆,则被拦腰断成了两截。
这情形叫我不由得一身冷汗。
如果眼前没有这段断裂带,那么此时在斜坡下被弄成两截的,恐怕就是我所在的这辆面包车。很明显,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生了意外,造成车子在高速公路上疾驰时突然偏出了车道。本来,按照常规,这车不是径直冲下坡道,就是大翻身滚下坡道。总之逃不开撞到下面那根电线杆的命运。
而那时奇迹却出现了。
一股突然的力量,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而来,在车子刚刚冲下斜坡的刹那起到了一个缓冲的作用,不但在车撞上电线杆之前阻止了车子的继续前行,还干脆撞断了那根电线杆,并且因为力道过于强劲,甚至把路面都给磨坏了。
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能做到这一点,那对于这场车祸来说简直犹如神助般的力量……
思忖着,我推开前面的尸体爬下车,朝那根只剩下小半截身体的电线杆摇摇晃晃走了过去。
而没走两步脚一顿,我停了下来。
就在离那根电线杆几步远的距离,一个人躺在一堆碎石中间,一动不动,漆黑色的衣服衬得他那张脸白得像纸,好像死了一般。
“斐特拉曼?”我叫了他一声。
他躺在那里没有动,但睁开了眼。
这令我不由自主松了口气。几步跑到他面前,发觉他虽然醒着,但瞳孔相当涣散。忙把他从地上扶了起来,略一检查,正如我所预料,他肩膀上插着支麻醉管,显然就是在我家时候中上的。我用力将它拔了下来,此时斐特拉曼的意识已经全部丧失,他软软靠到了我的身上,一时间压得我几乎跪倒在地。
但我不能就这样先让他留在这里,派来逮捕我的FBI的人全都死了,一共五个,相信不超过半小时,那群嗅觉灵敏得像猎狗一样的生物就能找到这里,因而在那之前我必须找个安全的地方先避一避,否则,麻烦大了,我不单背负了走私军火的罪名,还得算上那五个FBI的命。
但能躲哪儿去?什么地方对现在的我来说才是安全的?琢磨着,我放下斐特拉曼的身体折回面包车,开始一具具翻查那几个人的尸体。
从那几具尸体上翻出来的证件证明,这些人他们FBI的身份都是真的,所以之前我所揣着的希望他们只是‘假借FBI之名行绑架之实’的期望也就落空。
这真是令人失望。
想想真是诡异,联邦调查局的人为了区区我这样一号小人物,一口气派出了五个人过来跨国拘捕,而且拘捕我的罪名是跟我浑身没有一点关系的“跨国武器走私”。这就跟之前我被那批疑是职业军人的人追杀一样,实在令人费解。
但现在我完全没时间也没精力去琢磨这些问题,因为如果死了或者被捕,那么即使弄清楚这一切的缘由,恐怕也是白搭,我不认为我还有机会对此说出我的声音,尤其是在这几个FBI的人被杀之后。
所以,现在的我面前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逃。
问题是怎么逃,能逃去哪里,逃掉之后我又该怎么做。
首先,市里是不能回去的了,那个信息网极其发达的地方,恐怕我一回去,不消一会儿功夫就会被位于某处隐匿角落的某个探头给卯上。而不能回去也就意味着无法拿到我所有的证件,拿不到那些证件,就意味着我将无法离开这个国家;无法离开这个国家,就意味着我只能被迫待在这个地方,给人捕猎般地尽情瓮中捉鳖……
想到这里,头又开始剧烈地疼起来,我忍耐着,将那些尸体再次逐一仔细搜了个遍。将从他们身上搜出来的现金全部揣进自己的兜里,然后把他们的证件全部烧掉,最后尽可能多地塞了几把枪在身上,虽然携带这种武器在这个国家里可能会给我惹来更多的麻烦,但不管怎么样,有了它们至少能让我感觉安全许多。
直到全部收拾停当,我站起身朝周围看了看。
这是处相当偏远空旷的地方。
从周围环境来看,可能是位于上海至哪座周边城市的高速公路中间段。沪宁高速?还是沪杭高速?我不清楚,而暂时,了解这一点对我来说意义也并不大。
时间尚早,所以一辆过往的车辆也没有,一望无垠的农田被高速公路分成两半,在晨曦里模模糊糊展露着它黑压雅的身段。远处零星几处小房子,在那片农田的尽头隐现着,目测大约十来分钟的路程。
我拖起斐特拉曼朝那方向走了几步,犹豫了阵,转而向路边最近那处田埂里走了进去。
☆、第五十二章
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对的。
当警笛声开始在公路上大规模喧嚣起来的时候;我同斐特拉曼就在离那儿不到百米远的一片玉米地里,确切地说,是玉米地边上那座化粪池附近的小工具屋内,安静地守着几只嗡嗡乱飞的苍蝇。
如果当时放弃这个地方转向附近农舍,那么此时我仍在几乎一望无垠的农作物间拖着一个半死不活的人朝前走,也许根本就已经停止了前行;因为我的体力完全不足以支持我走那么远的距离。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很难不被人发现;并且因为形迹可疑而被带走接受盘查,最终搞到不可收拾。
不像此时;唯一不可收拾的,只是周围的气味和苍蝇令人难以忍受的鼓噪。
所以说还不算太糟。
这真是间小得可怜的屋子。
像立在田埂边上的茅厕,窄而凌乱;容纳两个人几乎已是它的极限。我尽可能地把自己挤在最里头的角落里,才勉强塞进了斐特拉曼的整个身体。他仍昏睡着,把他拖到这地方耗尽了我最后一点力量,因而一坐下来整个人就垮了,昏昏沉沉在地上坐着发呆。
嗓子眼疼得像是要裂开,但虽然自来水管就在田埂边上,我却完全没有再站起来走一步路的力气,身体一经放松,什么样可怕的感受都立刻随之而来,疼痛,疲劳,酸涩,刺痒……心脏因此而出现一种近乎收缩般的闷胀感,仿佛随时都可能因为一个呼吸,一个动作,而彻底崩溃。
就那样一动不动呆坐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觉得自己好像快睡着了,这时外头突然一声轻响,把我从地上惊跳了起来。
迅速抬起头,透过砖头的缝隙朝外看,我看到一个男人拖着把铲子正朝这间小屋的方向径自过来。看起来是准备进来放东西的。不由得暗骂了一声倒霉,一边将手摸到了边上那根铁锹上,我把它握了握牢。
这时那男人已经走到了门前。
位置的关系,我没办法再看到这个人以及他的行动,只听见那扇门咔的声发出了阵轻响,随即眼前一亮,阳光透过斜开的门缝朝里投进了一片光线,以及一道黑糊糊的身影。
片刻一张脸从外头朝里探了进来。
我不假思索抡起铁锹照着他头上就是一下,铁锹在脑壳上撞出砰的声闷响,那人身体因此一晃,却并没有就此倒下。
反而将脸朝我转了过来,那瞬间我心脏咯噔一个惊跳。
因为那人的眼神很奇怪。
明明把头转向了我,两只眼睛却歪斜着,朝着地上昏睡不醒的斐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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