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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女攻略:将军请小心-第2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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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晨峰面色微微一滞,正想问妻子他们是何时到,奚怀钰已经看着信自言自语起来:“毅哥儿和渊哥儿有八岁了,华姐儿也有三岁了,你说我们送些什么小孩子才喜欢?”
  那日那两个抱在怀中软软一团儿的小人儿都已经八岁了啊,时光苒苒,真如白马过隙……向晨峰被奚怀钰撞了撞手肘:“想什么想出了神?”
  向晨峰轻轻摇了摇头,笑叹了一声:“我还记着,毅哥儿和渊哥儿满百日那一回宴请上,渊哥儿被贼人掳去装在包裹里,小小的一团,还是你闻到了小儿身上的奶香味,这才及时阻住了那贼人……一晃那能装进包裹带走的小婴儿,如今都八岁了……”
  奚怀钰微微红了脸。
  要不是那一回,自己也不会一直记住这男人当时死死抱住那女贼,拖着她不让她过来伤害自己和渊哥儿的样子了;也就不会在后来他伤好回护城后,还隔三岔五过去看望他了;更不会看望来看望去,两人之间生出了感情……
  如今两人的儿子都快三岁了,这家伙却提起了当年的事……奚怀钰脸色羞红地警告了向晨峰一句:“可不许再提你年纪老的话啊!”
  当初还是自己主动向向晨峰吐露心迹的,这家伙居然说他比自己大了快十岁,年纪老,不相宜什么的。她既认定了这良人,怎么还怕这点子年纪差距?
  奚怀钰可不乐意向晨峰心里有这疙瘩,在她心目里,丈夫永远都是那个虽然身形有些单薄,但是却坚定顽强的好男人,不说别的,单只她怀孕的时候丈夫坚持不纳什么通房,就让她心里温暖一片了。
  向晨峰迎上妻子眷眷落在自己脸上的温柔目光,心头不由一暖,伸手握住了她的手:“你不嫌我就好。”另一手则轻轻揽上了她的肩头,“宝儿也快三岁了,我们什么时候再给宝儿添个弟弟或妹妹,就更好了……”
  奚怀钰脸上不由浮起了一片红云,瞧着下人们先前都知机的下去了,轻轻靠进向晨峰的怀里,极快地抬头在他唇上啄了一下:“这事儿我一个人可做不来啊……”
  向晨峰清俊的眉眼不由染了笑意;他喜欢这性子大方的小妻子,脆生生的,像可口的小青瓜,没有蜜瓜那般甜美,却自有一种怡人的清香和爽朗滋味……
  宋寰是半个月后递了帖子进了知府大人的宅院的。向晨峰刚好散了衙,在会客的小花厅里接见了他。
  青衫少年温文有礼,递了自己的文章后,请教了一阵,然后脸色突然有些羞赧,刚才镇定自若的语气也突然有些结巴起来:“向大人,晚辈…晚辈……”
  向晨峰轻轻捋着颔下短须,看着面前羞涩局促的少年,犹如看到当年青稚的自己,声音平易温和:“宋寰,可是你的亲事有了眉目?”
  宋寰一双俊目清清亮亮印出了欢喜:“是,晚辈的父母听说大人愿意保媒,已经同意,就是…就是她那里,昨天也松口同意了,晚辈想请大人……”
  先前宋寰递上那篇文章时,向晨峰就注意到,宋寰虽然努力掩饰着,但是也看得到他的手掌间有一片新伤,似是被荆棘滑刺的伤口,刚刚结了血痂。
  那小姑娘昨日的松口,也不知道是否与这伤口有关……向晨峰心中默想着,却并没有问出声,这是少年与小姑娘的私事,君子不探人私。
  伸手翻过案上的大夏历,向晨峰欣然点了头:“明日我休沐,刚好又是宜婚嫁的吉日,不如今晚你先在我府上休息一晚,刚好你这文章我也有些细项要与你说明。明日趁早,我与你同去河源村,就为你保下这个大媒。”
  宋寰再是心性沉静,到底是年少,脸上已经一片欢喜,站起身深深给向晨峰行了一个大礼:“宋寰多谢向大人!”
  “何须如此多礼!快起来吧。”向晨峰扶起了宋寰,让已经成为管家的严佑平亲自安排了客房,带了宋寰去休息了。
  家中人口简单,向晨峰应了宋寰保媒的事,又指点他的学业文章,与他有师长之谊,因此晚餐时也不见外,请了他一起过来,拜见了奚怀钰这个师母后,就一起入桌用餐。
  几人才刚刚拿起筷子,严佑平就急匆匆地跑了进来:“老爷,太太,镇国公一家已经在大门外了!”
  奚怀钰刷地站了起来:“阿姐他们来了?怎么也不先使人说一声!”与向晨峰两人急忙走出门外迎接。
  一别几年,当年襁褓中的奶娃娃如今已经梳了个小小束髻,像模像样的跟向晨峰和奚怀钰两人行礼了,秦云昭却是容颜未变,风韵更盛当时。
  沈谦怀中抱着已经三岁的小女儿沈庭华,含笑与妻子并肩而立,一对璧人气质相得益彰,说不出的和谐和舒服。
  向晨峰急忙见了礼,奚怀钰高高兴兴地迎上前去:“阿姐,国公爷!你们怎么突然就过来了,也不使人先来说一声。”
  “我们本就没个定程,随意走到哪儿就在哪儿歇脚,今天刚好略赶了一截路,就到你们这里了,索性就过来找你们了。”秦云昭笑吟吟地看着当年的小丫头如今也为人母,气色极好,心知她过得不错,“我们这也算是不速之客了,眼看着天色要晚了,阿钰你可不能不收留我们啊。”
  奚怀钰哈哈笑了起来,伸手抚了抚两个小男孩的头:“瞧在我们毅哥儿和渊哥儿的面子,且勉为其难收留你们吧。”
  客房是早就备好了的,向晨峰亲自带了沈谦一家子下去洗漱了,奚怀钰紧急安排人去州府最好的酒楼点了一桌子席面上来。
  等沈谦和秦云昭带着儿女略休整洗漱了一番,几人一起踏进花厅时,向晨峰不由愣了一愣。刚才他和奚怀钰出门迎得急,之后又是一番忙碌,倒是把宋寰一个人给落下在这儿了。这少年又是个知礼的,就一直站在一边等着。
  向晨峰颇不好意思,连忙跟沈谦和秦云昭解释:“这是河西府河源村一名童生,姓宋名寰,颇有才气,适才来我府上拜访,正邀了他一起用餐,没想到你们突然来了……”
  原来自己一家子随兴而至,倒搅了这少年都没能好好吃饭了。秦云昭连忙邀请了:“是我们来的突然了。既然如此,就请这位小郎一起入席吧。”
  向晨峰忙叫了宋寰过来,让他见礼:“这位就是镇国公,这位是他的夫人,秦夫人……”
  宋寰只先前一个照面时略为惊艳地看了秦云昭一眼,之后就一直守礼地半低了头,听说那一直抱着一个小女童的高大男子竟然就是大夏闻名的镇国公,更是行礼甚恭。
  自己是客,妻子又那么说了,沈谦自是给主人一个面子,含笑对宋寰寒暄了几句,正式邀了他一起入席。
  席间少不了杯筹交错,女眷和孩子们不饮酒,沈谦酒量甚大,向晨峰身为陪客,大感不支,宋寰心中生怕向大人会醉了酒明天起不了身,连忙起身代他向沈谦敬酒。
  他还是个少年,又哪是沈谦的敌手?却咬着牙想帮向晨峰挡酒。
  沈谦微感诧异,只几句话,就向这两个醉得差不多的人问出了缘由,不由大笑拍着宋寰的肩头:“怕什么,明天便是你们知府大人醉酒起不了床,我便代他当这个保媒人就是!”
  宋寰只当镇国公说的酒话,不敢深信,却也不好再给向晨峰代酒了。还是秦云昭瞧着奚怀钰一脸关切,暗中嗔了沈谦一眼,沈谦这才放过了向晨峰。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第二天向晨峰虽然头痛未消,却也强打精神起了床,让人备了马车要往河源村去。
  谁知道一出门,沈谦已经带了秦云昭都穿戴好了,等在外面:“昨晚原说了你要是醉酒,我便来给宋寰当这个保媒人。想想难得遇上这样的好事,不如我夫妻两人与你同去,一起给那小子保个大媒。”
  镇国公夫妇愿意亲自保媒,这可是天大的脸面,宋寰大喜,连忙执礼谢过了。
  秦云昭把儿女扔给奚怀钰一起看顾,邬嬷嬷等人尽皆留下来守着,自己与沈谦各骑了一匹马,与马车偕行,一同往河源村过来。
  村里居然来了这等大人物,还是为宋寰保媒而来,不仅里正乐晕了头,就是宋寰的父母,先前那一点对女方的不满也早早烟消云散了。
  看了男女两边的境况,沈谦突然醒悟到向晨峰这是为何会起心要为宋寰保这个大媒了,心里刚略酸了一酸,转眼瞧见妻子正含笑睨了自己一眼,立时醒回神来。
  妻子可是被自己实实在在牵在了身边的,别人的事,境遇再相似,再也是别人的事了。
  秦云昭问了那个叫阿云的女孩子几句话,见她是个肯吃苦又自强的,心里喜欢她这性子,伸手就把自己带来的一个包裹打开:
  “我与公爷因缘凑巧与你保下这个大媒,按说今后你们成亲我们也是该到场的,只是到时我们未必还会再赶过来,今日就先带了这些物事,算是与你添妆了。祝你们以后红火过好小日子。”
  包裹里是一只雕花精巧的紫檀木妆奁,接过手沉甸甸的,这样一只精美的紫檀木妆奁,也是高门大户的小姐妆桌上才有的。
  阿云拜辞不敢受礼,还要推辞,秦云昭笑吟吟地按住了她的手:“拿着吧,男人再好,女孩儿总是要有份嫁妆,到了婆家才免得受人轻视的。”
  阿云只得收下了,跪在地上给秦云昭郑重磕了三个头才肯起来,家中一时也没有什么东西,只有自己做的酱菜,送了秦云昭两大坛子。秦云昭也笑眯眯道了谢,收下了。
  一番热闹过后,几人在河源村用过了一餐乡情风味餐,兴尽而归。
  宋寰觑见四下无人注意这边,偷偷塞了一只小布包到阿云手里。阿云脸上一红,将那小布包紧紧攥在自己手中,借口更衣,回了自己房中。
  打开一看,布包里是一支精巧的双蝶栖花的银簪,定亲时宋寰的母亲本就给自己插了簪,这支银簪却是宋寰偷偷送自己的定情信物了。
  阿云脸上慢慢烧了起来,伸手打开那只紫檀木妆奁,想把银簪放进去,一拉开妆奁的抽屉,不由呆住了,再拉开下面两层抽屉,忍不住轻轻惊呼了一声:
  妆奁的三层抽屉里,各放了金镶红宝、蓝宝和翡翠三套头面,即使在照进窗户的一缕昏黄的夕阳光线下,也闪出灼灼的宝华,烫得人心温流涌生……
  夕阳如同一个圆圆红红的咸蛋黄,慢慢就要坠到那边的山林下了。秦云昭回首看了眼慢慢陷入黄昏的村庄,心中突然莫名生出一种几番梦回的感慨:每一个村里都会有个姑娘叫小芳……

☆、第467章 番外2:每个男人心中都想有个红颜知己

  冬雪萧索,飘然而下,将阔别多年的京都慢慢漂染,掩下了其中的各色建设,只余下一片茫茫的雪白。
  “三爷,到家了。”余江略佝偻着身子,小跑上前垫好了一只脚凳,小心扶了沈瑞从马车上下来。
  依旧是那两扇朱漆铜钉门,因为岁月的沉淀,朱色渐哑,黄铜色微有暗沉,武侯府的门匾却是才鎏过金,在冬日的阴沉中显得格外有些刺眼。
  沈瑞怅然立在门外,看着熟悉又陌生的大门,久久不语。
  一别十余年,当年的风华男儿如今已经两鬓染霜,依然俊雅的面庞上,却多了一份说不清道不明意味的沧桑。
  中门大开,沈峻山当先走了出来,立在大门处看向自己当年也引以为傲的三儿子,声音忍不住哽咽起来:“老三……”
  沈瑞从缅怀中回过神来,几步上前,一撩衣摆就跪在了青条石阶上,端端正正磕下了三个响头:“父亲,不孝儿沈瑞回来了!”身后病病歪歪的姚玉兰带着几名姨娘通房,还有几个嫡庶子女,也紧跟着跪了下来磕头。
  “快起来,快起来!”沈峻山连忙将他扶起,脸上已经老泪纵横。
  太子登基后,以沈瑞对南城治理有方,与象南国相处融洽之故,就将沈瑞一直放在了南城,就连三年一回的回京述职都免了几次,而是由京中派了监察使过去考绩。
  年年考绩优等,却年年都以南城不能离了沈布政使为由,将他一直搁在了南城。直到今年,既是三年考绩述职,又是尚夫人病重,沈峻山上书乞求之后,皇上才下旨,允了沈瑞回京述职,并尽孝道。
  自从当年向先皇进献白象之后,沈瑞已经有十三年未能进京了。沈峻山心中感慨,终于见儿子归来,禁不住当场流了老泪,看向沈瑞身后跪的一排子孙,连声唤起:“都起来,都起来,回来就好!”
  又悄悄抹去了眼泪,转向上前一步扶了自己的沈瑞:“你母亲要看到了你,定会欢喜得病都轻上几分。”
  沈瑞连忙应了是,看向跟在父亲身后的大哥沈昀,与他见了礼:“大哥!”
  见跟在沈昀身后的一名面生妇人年纪颇轻,却着了正红的衣裙,沈瑞心中已大致明了;原来的大嫂田氏多年前被送入家庙后病故,这应该就是大哥后娶的继室了。
  果然沈昀与他引见了:“三弟,这是你大嫂顾氏。”沈瑞忙带了妻子儿女上前见了礼:“大嫂。”
  顾氏微笑着回了礼:“三弟多年未归,心情难免激荡,不过你们住进来后有的是时间与我们相处,还是莫让弟妹和侄儿女们在这门口吃冷风了。”笑着唤了人,将沈瑞一行的行李依旧安置到原先的东风院去了。
  姚玉兰自拼力又生下一个女儿后,伤了身子,身体一直不大好,沈瑞请大嫂送她先回东风院安置了,自己不及梳洗,跟着父亲和大哥先往春晖院而来。
  一进院门,一股浓重的药味就扑面而来,里面的仆妇下人个个静悄悄儿地做事。沈瑞心中难过,知道母亲真是病重得厉害了。
  大丫环站在帐子边上轻声通传了几回,帐中才传来了“嗬嗬”痰堵之音。见大丫环打起了帐子,沈瑞忍住心中酸涩,一步上前跪倒在床踏上,看向病榻上白发稀疏、身形消瘦的母亲,一时哽咽难语:“母亲,不孝子沈瑞回来看您了!”
  躺在床榻上的尚夫人似乎想说话,张口却有涎水从嘴角流了下来,大丫环连忙取帕子给她拭去了。
  沈瑞见母亲向自己伸了手,连忙双手捧过她的手,紧紧贴在了自己脸上:“母亲,是我,我是老三,我回来了,母亲!”
  尚氏努力张了半天嘴,终于含糊地吐出了两个字:“三…儿……”
  沈瑞的眼泪瞬间淋湿了尚夫人的手,尚夫人却一边淌着眼泪,一边带了笑意:“回…来……好……”
  “娘!我回来了,我回来了!”沈瑞泣不成声地应了,心中一片酸痛。
  这世上,唯有母亲待他是最无私无悔的,他本以为自己会承孝于母亲膝下,让她尽享天伦之乐,却不料自己会一去十三年。
  走时母亲青丝中只有一两根白发,精神矍铄,还是一个中年贵妇,等自己回来时,母亲已经满头稀疏枯涩的白发,病中形容枯槁,刚过花甲,却是迟迟垂死之人。
  岁月何其残忍,当日他心难静,此时慈母已不待亲养……沈瑞伏在病榻畔,无声地恸哭起来。
  沈瑞回来后三日,中风多年的尚夫人终于没再继续熬下去,在两个亲生儿子的痛哭声中撒手人寰。
  武侯府换上了举丧的白灯笼,各自游廊都挂满了白幛。沈昀和沈瑞齐齐报了丁忧,皇上很快就御笔批了个“准”,就是一直在外“寻药”的沈谦,得信后也带着妻子儿女赶了回来奔丧。
  人死为大,他与嫡母之间再有什么恩怨,尚氏这一死也勾消了,在外人眼中,尚氏到底还是他的嫡母,该做的样子还是要做的。
  时隔十余年,沈瑞再次见到秦云昭,是在自己母亲的灵堂上。
  秦云昭外面穿了一件孝服,鬓边只插了一支素银的簪子,别了一朵白色的绢花,年到三十,却因为日子过得舒心安逸,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
  她容颜依旧,他却已经是两鬓染霜……沈瑞看向肩背挺拔、一身蓬勃英气的沈谦,心中已经无恨,只余一片涩然。
  “四弟和四弟妹来了。”沈瑞平平点了点头,目光落在跟在秦云昭身边的一对十三四岁的双生儿子,和一个八九岁大的玉团儿似的女儿身上,嘴角泛起了淡淡的笑意,“这是毅儿、渊儿和华姐儿吧,三伯父给你们带了见面礼,此间不便,稍后就让人送过来。”
  自这位三伯父一出现,沈庭毅和沈庭渊就明显感觉出自己父亲的情绪有些不大对头,小心地觑了父亲一眼,见他面无表情,两人忙摆出一副疏离而有礼的模样,牵着妹妹向沈瑞行了一礼:“多谢三伯父。”
  不等秦云昭开口,沈谦已经抢先说了:“三哥客气了。”因怕人多事杂,他们给大房、二房和三房的见面礼却是早早就使人先送了进来的。
  现下已经祭奠过,整个丧事的章程早已定好,各房又是轮流守灵,秦云昭向沈瑞轻轻一福,带了儿女们先退了下去。
  沈瑞的目光落在秦云昭依旧娇俏轻盈的背影上,回头迎上沈谦满含戾气的眼神,微微怅然地笑了笑:“老四,时间过得真快,一晃已经过了十三年了。”
  十三年前,他用尽手段想要将阿昭据为己有,阿昭却像水一样,毫不留恋地从他的指缝中泻下,十三年后,伊人如故,两人都是膝下儿女成行,他已是四十不惑,再不会、也再不能行那些荒唐事了。
  以前,他曾以为他是幸运的,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他却从小到大,学业有成,树业有绩,他以为自己就是天下那少有的一二如意之人,那时他几乎能展望到自己的以后,定是能入阁登相,光耀沈氏门楣。
  直到那一天,在去开元寺的路上,他遇到了阿昭。
  他知书明礼,学规矩,也活在规矩里,他见过的都是京都的望门闺秀,每一个明面上都是贤良淑德。
  可阿昭一出现,就颠覆了他对女子的认识。他从来没有见过哪个女子连杀数十人面不改色,眨眼间却是收敛了一身煞气,以一名商女的身份出现,镇定自若地与京都积年的掌柜们相谈生意。
  那一段同船的日子,他每天都能看到她,当时看似平淡,可过后每每想起,心头总是萦系着莫名的温馨。
  阿昭如一幅水墨长卷,在他的面前缓缓展开。她会做一手好菜,她性格大方不造作忸怩,当他对着她说话时,每回看到那双清亮明澈的杏眼,心神总是不知不觉地沉溺其间,总觉得自己有说不完的话,想一直一直对她说下去。
  若是那艘船,永远航行在运河上到不了白城该多好。哪怕他发现不了阿昭在脸上的伪装,可那是这一生中,他与阿昭距离最近的时光。
  为什么不是他先遇上阿昭呢?那样他一定能在阿昭的生命中烙下自己的影子,而不是在之后那么些年里都苦苦求而不得,直至心生疯魔。
  那个带着清新水气荷香的女孩儿,在夏季月夜里给了他一只莲蓬,在冬日枯索的昏黄中送了他一篮红橘,自此他的心湖中,就一直飘荡着清淡的莲子的香气,和馥郁的甜美的橘香。
  他遇上了阿昭,才发觉自己从前的人生黑白如宣纸涂染淡墨,若是这个鲜活的女孩儿能留在他的身边,他的人生该是如何因她而浓墨绚彩?
  若能提前知道他会遇上阿昭这样一个红颜知己,他一定不会早早成亲,这样他也能有资格与沈谦一道,争夺佳人的芳心!
  可世间没有后悔药,到如今,人生七十古来稀,他却已经年届不惑了……
  “十多年了,老四。”沈瑞轻轻叹了一声,“痴过迷过,如今我早已清醒了。以前的种种,都是过眼云烟了。”
  那个求而不得的倩影,只能被他深深藏在心里,在寂静无人的月夜里,带着淡淡的悲伤,悄然缅怀,缅怀那一段岁月,和心中想念的那个红颜知己……

☆、468。第468章 番外3:你不嫁给我,你的女儿要嫁给我

  丘陵连绵,缓坡上一片青青牧草,中间散落盛开着无数紫红的、白色的花朵。
  丘陵的树林中,慕璃带着大儿子赫连天成找了块平整的草地,铺开了一大块毡布,把篮子里的食物一样样放了上去。
  刚忙碌完,小儿子赫连天赐就像只小肥兔子一样从树林里蹿出来,扑到慕璃怀里扭麻花:“娘,娘,我和爹找到好多蘑菇,中午做个蘑菇野鸡汤好不好?”
  慕璃没好气地给小儿子屁股上轻轻来了一巴掌:“你倒是会给你娘找事儿做,带了这么多东西吃不完呢,还要我现做,拿回去再吃不行么!”伸手又去拈走沾在儿子头发上的几片草叶。
  林中人影闪动,一身猎装的赫连容渊已经不紧不慢地迈着大长腿走了出来,手中提着的一只竹篮里,不仅装了大半篮子的蘑菇,还装了一只刚被射死的野鸡。
  “阿璃,我们中午吃口热的,做个蘑菇炖野鸡吧。”赫连容渊俊美的面庞上含着微笑,一边将篮子递过来,一边把一直背在身后的一只手取了出来。
  一只编制得精美的花环突然出现在慕璃眼前,慕璃还没回过神来,额前一凉,赫连容渊已经将那只花环轻轻戴到了她的头上,声音清润如水:“很好看。”
  小儿子赫连天赐立即狗腿地拍着小肥巴掌欢呼起来:“爹把娘打扮成仙女儿了,娘是仙女儿!”
  慕璃不由臊红了脸,想再拍儿子一巴掌,又被丈夫温和中隐含了炽热的目光看得呆不住,轻嗔了一句:“小叫雀儿,吵死了!”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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