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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民国女配娇宠记-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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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那个婆子正站在角落里,分明她什么都看到了,低着头,好似并未发觉。
  叶楚缓缓走了过去,停在了她面前。
  婆子的声线很镇定:“二小姐。”
  叶楚不急不缓地说:“父亲交待你做的事情,你可以继续做。”
  “不过是换间屋子罢了,是吗?”
  叶楚早就做好了决定,谁都无法改变。那个婆子看到了他们手中的枪,自然一口应下。
  婆子低着头:“我都听二小姐的。”
  很快,婆子又补充了一句:“老爷只是让我看着三小姐,不要让她惹出乱子就行。”
  识时务者为俊杰。
  叶楚喜欢和聪明人说话,她满意地点了点头,让婆子一同上了车。
  车子开了,在北平的路上平稳地行驶着,绕了好几条路,在一个偏僻的宅子门口停下。
  叶嘉柔被押着进了宅子,这一回,再也没有哭闹。因为她知道事情已成定局,无力更改了。
  这条巷子会被陆淮的人严加看守,宅子中也会有护卫。
  所有必要物品都会每日准时送到这间宅子里来。
  叶嘉柔的功课不会落下,他们会请一个补习老师给叶嘉柔上课。这个老师自然也是陆家的人。
  每隔几天,叶嘉柔都会在监视下,给叶公馆打电话。
  她不会起任何风浪。
  除非,他们有一天需要她。
  ……
  上海,大都会。
  化妆间内,人来人往,忙前忙后。
  “旗袍熨好了没?”
  “这个披肩被谁弄脏了,快去找条新的来。”
  “快快快,别想着偷懒,大家动作快一些。”
  而这些忙碌都只是为了一个人,现在大都会里最红的歌星——夜来香。
  虽说大家手忙脚乱,但是她们都接受过培训。看上去乱,可事情还是有条不紊地进行。
  自从夜来香首次在大都会登台演唱后,来大都会的人越来越多。
  全部客人都是来听夜来香唱歌的,每逢夜来香登台的那一晚,大都会永远座无虚席。
  虽然夜来香的歌声和繁华的大上海大不相同,但是,所有人都被这独一无二的美吸引了。
  现在夜来香的地位水涨船高,很多事情都不用亲力亲为。
  丁月璇静静地坐在化妆台前,她不需要自己动手,就有人上前,帮她细细地描着眉。
  “阿秀,你妆化得越来越好了。”
  丁月璇的声音轻柔,像一阵清新的夜风。
  帮丁月璇化妆的女人叫阿秀,她听了丁月璇的话,面露欣喜之色。
  “真的吗?”阿秀说着话,手下的动作一点没停,“这都要感谢夜来香你,若不是你的提携,我哪能做到这些?”
  阿秀家中贫困,在大都会只是做打杂的工作。
  不过,她心灵手巧,耳濡目染下,竟学会了如何化妆,甚至比那些经验老道的人化得都好。
  一次巧合,丁月璇发现了阿秀的才能,将她提到了身边,为自己化妆。
  最近这段日子,丁月璇登台演出时的妆容,都是由阿秀完成的。
  丁月璇笑了笑,没有说话。
  一旁的歌女也搭了腔,顺着阿秀的话往下讲。
  “是啊,若不是夜来香,阿秀也做不到现在的地步。”
  夜来香现在是大都会最捧的歌星,虽说人人嫉妒,但是谁让她长得好看,唱歌又动听。
  即便是她们去听,也会为此着迷。
  夜来香这个人,是老天爷赏饭吃,她们又怎么比得过呢。
  有那功夫刁难夜来香,让她出不了头,还不如想着怎么巴结夜来香为好。
  另一个歌女也开口奉承:“我看外面肯定又是坐满了人,都想着听夜来香唱歌。”
  “夜来香的歌声独特,在上海是独一份。”
  丁月璇没搭话,只是对她们笑了一下。
  这时,房门被敲响。
  有人跑去开了门:“呀,又有人给夜来香送花了。”
  那人咦了一声:“是叶二小姐送的。”
  丁月璇赶紧回过头,阿秀有经验,她在听到叶二小姐这几个字时,就立即停下了化妆。
  除了唱歌这事,每回听到叶二小姐的消息时,都是夜来香最开心的时候。
  丁月璇站起身,快走几步,捧起那束花。
  花束里有一张纸条,是叶楚的字迹。
  丁月璇很快就看完了,嘴边的笑意愈发浓了。
  虽是几句普通的话,但是丁月璇还是能够看出叶楚对她的关心。
  几天前,叶楚就同丁月璇说过,她要去北平一趟,不能当面恭贺丁月璇。
  丁月璇小心地将纸条折好,放到抽屉的盒子里。
  不少歌女知道夜来香和叶二小姐交好,丁月璇对叶二小姐这个朋友,很是珍惜。
  “马上登台了。”门口有人来提醒。
  丁月璇最后看了一眼镜子,走出了化妆间。
  前段时间,电影公司的人主动找上丁月璇,让她演唱电影《西厢记》里面的歌曲,月圆花好。
  西厢记是近期来最热门的电影,这首歌被丁月璇一唱,那电影更是火热。
  今晚,丁月璇演唱的正是这首歌。
  台下的客人都是为夜来香来的,大都会像往常那样,坐满了人。
  开场的时间快到了,大家都在期待夜来香的出场。
  一束光打在舞台的中央,舞台其他地方都是暗的,话筒立在中间。
  丁月璇从黑暗中缓缓走出,纤长细白的手握住话筒。
  “浮云散,明月照人来,团圆美满,今朝最。”
  “清浅池塘,鸳鸯戏水。红裳翠盖,并蒂莲开。”
  “双双对对,恩恩爱爱。这园风儿,向着好花吹。柔情蜜意,满人间。”
  夜来香安静地在夜晚绽放,她并不是那种具有侵略性的美,她的美是淡淡的,清雅至极。
  但是当她开口唱歌的时候,总会让人不舍将视线从她身上移开。
  一曲毕,夜来香轻轻地笑了一下,退下舞台。
  掌声比以往更加热烈,不少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都拍手叫好。
  夜来香的歌声轻盈干净,配上这首歌,最能打动人心。
  丁月璇到了后台时,外面的掌声都还没歇。
  这时,一个穿着灰色西装的男人看到了丁月璇,他的眼睛一亮,迎了上来。
  “夜来香,我是国泰大剧院的主事人,姓李。”
  丁月璇朝他点了点头:“你好。”
  “我刚才听了你唱歌,像传闻中那样好听。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剧院唱一首,我们会给你丰厚的报酬。”
  那男子相信,丁月璇若是能在国泰大剧院唱歌,反响一定好极了。
  丁月璇没开口,她的旁边跟着几个丫鬟,她们帮丁月璇回了话。
  丫鬟先是礼貌地笑了笑,接着说道:“这件事我们做不了主,你应该去找大都会的一个负责人,他专门安排演出这些事。”
  丫鬟将具体事项告诉了这个男子。
  男子一脸遗憾,和她们告了辞,赶紧去找丫鬟口中的那个人。
  丁月璇唱完歌,准备回家。之前叶楚的那张纸条,被她小心地放在自己的随身小包中。
  丁月璇从大都会的后门离开,门口有个男人已经在那等了一会了。
  已是深冬,今日比往常的温度都要低,到了晚上,更是冷得让人受不了。
  那男人忍不住搓了搓手,身后传来声音,那人赶紧回头。
  他看到丁月璇,惊喜万分,立即带上了微笑,向丁月璇走了过去。
  他放轻了声音:“夜来香。”
  ……
  那头,曹安走向沈九的房间。
  “九爷,那个喜欢夜来香的人又来了。”曹安向沈九禀告。
  曹安看沈九没说话,问道:“需要派人帮夜来香解决这件事吗?”
  前些日子,沈九托人从英国带了几件好玩的东西。
  他懒懒地靠在椅子上,手上拿着一件西洋玩意,颇有兴致地把玩着。
  “之前大都会又不是没发生过,那些歌女不是经常被富家子弟追求,次数还算少吗?”沈九一脸不在意。
  曹安点了点头,其实这些事时有发生,有些歌女忍不住动心,以为走了捷径,能直接踏上富贵之路,可是没有几个有好的下场。
  但是夜来香不同,如今她是大都会最受欢迎的歌星,若是她离开了大都会,是他们的一大损失。
  曹安忍不住开口:“之前我们还和乔六立下赌约,要将夜来香捧成全上海最红的歌星,要是她……”
  沈九抬起头,拒绝了曹安的提议:“不用白费那些功夫,大都会不是派了人保护夜来香吗?其他的事情就由她自己应付。”
  “只要夜来香没有受到伤害,别的事情怎么处理,是夜来香的自由。”
  有些歌女不想辛苦唱歌,想直接攀上那些富贵人家,省去那些努力的过程。
  那些人离开大都会,沈九不觉得可惜。
  就算他将她们留下来,但是她们终究还是会走,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而夜来香和其他歌女又有所不同,她比别人多了一份坚持。
  其实她根本不需要依靠那些男人,来达成自己的成就。她能自己独立面对。
  夜来香必须自己成长起来,只要她在受到诱惑时,还能保持本心,这样他捧她出来,才是有价值的。
  沈九挑了挑眉:“我们就等着看,夜来香会怎么应对,这件事就当做是给她的一个历练。”


第98章 
  此时; 丁月璇正在大都会后门遇见了那个男人。
  这男人是穆氏企业的大公子,家境极好。自从在大都会听到夜来香唱歌; 他就喜欢上了夜来香。
  夜来香歌声纯净; 长得也美,他深深迷恋上了她; 每天晚上都会在大都会门口等夜来香。
  穆公子眼睛一亮:“夜来香; 我等你好久了。”
  丁月璇看见他,眉头隐隐皱起。
  穆公子已经给她送了好几次花; 但她对他没有半点心思。
  丁月璇心里的目标很明确,她来到上海; 就是为了唱歌; 为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梦想。
  现在她在大都会登台没多久; 根基还不稳,许多事情都还在摸索的阶段,她万万不能掉以轻心。
  其他事情她暂时都不会去考虑; 她也没有这个念头。
  之前丁月璇一直都没有搭理穆公子,但他没有放弃; 还是锲而不舍地来大都会门口等她。
  “穆公子,我现在要回家了。”丁月璇又说:“你也回去吧。”
  然后,丁月璇转过身; 就要离开。
  穆公子见丁月璇要走,连忙走到她面前:“夜来香,你做我女朋友吧,我会待你好的。”
  他又开口:“过几天; 我带你去看电影吧,那部电影很好看的……”
  “你不喜欢的话,我也可以带你去骑马……”
  丁月璇止住脚步,看了过去。
  照理说,穆公子对目前的她来讲,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了。
  若她同意当穆公子的女朋友,她可以成为一个富家太太,不用再像现在这样努力打拼。
  但是,丁月璇不情愿,她不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改变自己的生活。
  丁月璇面色平静:“穆公子,我和你说过很多次了,我和你没有缘分,你不要再来找我。”
  穆公子有些不解,他家里有钱,为什么夜来香要一直拒绝他。
  “夜来香,如果你嫁给我,也不用每天都来大都会唱歌,这样多累。”
  还有一句话,穆公子没有说出口,他不想再让夜来香当歌女,毕竟,说出去面上也不太风光。
  丁月璇自然清楚穆公子的想法,她声音淡然:“穆公子,你有没有追求过什么东西?”
  穆公子怔住了,他家里条件好,想要什么都可以得到,他从没想过这个问题。
  丁月璇继续说:“每天早上,我很早就会起来练声。要演出的时候,晚上就来大都会唱歌,然后,再顶着寒风回家。”
  “一天又一天,周而复始。”
  “这一切很苦,但我乐在其中。”
  丁月璇看了穆公子一眼:“每个人的选择都不同,很明显,穆公子你和我走的是不同的道路。”
  “请你尊重我的选择,以后也不要再来找我了。”
  说完这句话,丁月璇不再看他,径直离开了。
  穆公子在原地站着,心情有些复杂。
  他默默地看着丁月璇离开的背影,过了好一会,他才离开。
  ……
  因为石五爷不在上海,所以由乔云笙出面,举办黑市比武。
  乔云笙坐在书房里,手下将黑市比武的细节安排,一一汇报。
  “黑市比武的事情差不多都已经准备好了,报名尚且没有结束,这些是已经签好的死契。”
  手下将一叠死契放在乔云笙的桌子上。
  等手下说完后,乔云笙挥了挥手:“你下去吧。”
  房门合上,乔云笙靠在椅背上,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桌面,他看着桌上别人签订的死契,走了神。
  那时,他还不在上海。他和初恋情人告别,承诺自己会在上海出人头地后,回来找她。
  之后,乔云笙只身一人来到了上海。
  可惜事情并没有他想象中那样顺利,他到处找工作,四处碰壁。
  但是乔云笙的身上有一股韧劲,越是做不到的事情,他越不会放弃。
  乔云笙初到上海,一个新人,对什么都不熟,自然会惹上一些人。
  那天,乔云笙被人围堵在小巷子,他们一同打他。可是乔云笙向来不怕死。
  他生性狠辣,就算是之前的他,也绝不会对人手下留情。
  那些人的拳头落在乔云笙的身上,他一点也没有惧怕,拿起墙边的石头,就往别人身上砸去。
  一下又一下,专挑要害打,丝毫不手软。
  那些人都被乔云笙不要命的样子吓坏了,个个后退,但是乔云笙没有放过他们。
  等到人人身上都受了伤,躺在地上时,乔云笙居高临下地瞧着他们,眼神狠厉。
  当时的鸿门老大是罗二爷,他坐在自己的汽车里,看完了全程,他对乔云笙很感兴趣。
  罗二爷自己没下车,而是交代了手下几句。
  那些人被乔云笙打怕了,一个个都逃了。巷子里只站着乔云笙。
  罗二爷的手下按照吩咐,找了乔云笙说话:“若是你不怕死,就去参加鸿门举办的黑市比武。”
  “罗二爷说了,要是你能在黑市比武中拿到第一,他就让你进鸿门做事。”
  说完之后,他就离开了。
  罗二爷看中的就是乔云笙的性子,他坚韧不催,不服输,这样才能成事。
  这么大的利益放在乔云笙面前,他自然动心了。
  乔云笙从没听过黑市比武,但是经此一事,他立即去做了调查。
  想要出人头地的方法,有很多种,但是黑市比武这条路来的最快。
  其他的事情,乔云笙不管,只要能成功,他会不惜一切代价。
  乔云笙立即去报了名,毫不犹豫地签下了死契。
  黑市比武的那段日子,对乔云笙来说,永生难忘。
  他每天一睁眼,就要经历新一轮的生死搏斗。
  所有参加黑市比武的人,都签订了死契,只有让对方死,自己才能活下来。
  所以他必须拼尽全力,努力让自己成为最出色的那个。
  越到后面,他越心狠。有人死在他的面前,他也面不改色。
  到了最后,他真的战胜了所有人,成为黑市比武的第一名。
  他如愿所偿,进入了鸿门。
  乔云笙将思绪抽回,他慢条斯理地拿起桌上的死契,动作优雅极了。
  死契上的这些人,注定会有不少人去送死,但是他的心里没有半点波澜。
  这都是那些人选择的路,就算是头破血流,也要他们自己走下去,怨不得人。
  ……
  夜色深沉,寒风凛冽,温度低得厉害。
  偌大的房间里,一个男人的身形隐在重重的黑暗中,压抑万分。
  房里的光线晦暗不明,他脸上的轮廓看上去有些模糊。
  这样一个人,就好似这沉沉的黑夜,令人心生忌惮。
  这个男人气质阴寒至极。
  正是莫清寒。
  这时,一个手下走进来,低头禀告:“主子,我收到消息,过些天鸿门要举行黑市比武。”
  莫清寒的声音带着几分阴冷:“继续说。”
  手下开口:“比武获得第一名的人可以拿到一百块大洋。”
  “而且若受到了鸿门的赏识,之后还可以留在鸿门做事。”
  莫清寒没有说话,房间陷入一片沉寂。
  手下又说:“不过,参加黑市比武的人要先签死契。”
  莫清寒神色微动,仿佛有了一丝兴趣:“死契?”
  手下回答:“是的,不签死契,就不能参加黑市比武。”
  莫清寒忽的问了一句:“你觉得陆淮会去吗?”
  提到陆淮时,房里的气温瞬间低了下来,仿佛比夜风还要冰冷。
  手下细细思索:“黑市比武视人命如草芥,极不公平,就算丢了性命,也只能自认倒霉。”
  “属下认为,陆淮为了维持上海滩的和平,他一定会出现在黑市比武的现场。”
  莫清寒眉头隐隐皱起,他为了爬上现在的位置,做了很多见不得光的事情。
  他的眼神蓦地沉了下来。
  莫清寒语气极其阴冷:“呵,人命算什么?没有用处的人,他们的性命根本就一文不值,他们注定要为别人铺路。”
  他的声音极低,但却透着一丝冰冷的气息,在房间里缓缓蔓延开来,让人如坠冰窖。
  莫清寒嗓音阴沉:“只要能把人踩在脚底,只要能爬上去,多死几个人又何妨?”
  “反正那些死掉的人,不过是一群废物。”
  话音刚落,手下想起,其他人没有完成任务时,主子对他们的惩治手段。
  思及此,他不由得心头一颤,身子一下子僵硬了起来。
  但手下立即收拾好情绪,不敢显露半分,低声说:“主子,您说的是。”
  手下轻声道:“主子,那您要去看黑市比武吗?”
  半晌,莫清寒没说话。过了一会,他抬了抬手。
  手下会意,立即退了下去,关上了房门。
  房间再次归于寂静。
  他坐在黑暗里,眸光深浅不明。
  ……
  另一头,叶嘉柔在北平的那间宅子住着。她已经认命,安安分分。
  叶楚观察了几天,她晓得,叶嘉柔的坏心思仍旧不会改变,但是住在这里,插翅难飞。
  在北平待了几天后,严曼曼准备回上海了。
  叶楚到了火车站,她和严曼曼约好,会乘坐上午十点的火车回北平。
  警察署长严震和他的夫人都是态度极好的人。
  严曼曼没有什么朋友,难得会带叶楚来见他们。
  严曼曼挽着叶楚的手,两人一同上了火车。
  叶楚知道陆淮也会坐这班火车,上车前,她装作不经意地扫视着站台,却没有发现他的身影。
  这举动被严曼曼看到了,她问:“看什么?”
  叶楚摇了摇头:“没什么。”
  严曼曼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叶楚,也没有再问。
  等到两个人进了卧铺车厢,严曼曼才靠了过来。这几天,她心里一直有疑惑,找不到机会问叶楚。
  严曼曼的声音放得很轻:“你和三少是什么关系?”
  仿佛担心被谁听到似的。
  叶楚笑了笑,她的样子真是可爱得紧。
  “笑什么呀。”严曼曼认真地盯着叶楚,“在六国饭店被我抓个正着,现在必须好好解释。”
  三少不是不近女色,性子冷漠吗?
  她才不信,他和叶楚没什么关系。
  严曼曼一本正经地说:“我谁都不会讲的,够不够义气?”
  叶楚看着严曼曼,忽的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够。”
  严曼曼表情故意严肃起来:“叶楚,别想糊弄过去。”
  叶楚点了点头:“我说。”
  叶楚知道,不说清楚,严曼曼绝对会打破砂锅问到底。
  倒不如直截了当地告诉她。
  毕竟,叶楚和陆淮合作一事并不能讲,只能按照上回给叶家人的那个借口说。
  严曼曼一直注视着叶楚,生怕听漏了些什么。她可不想错过这样的绯闻,说不定旁人还都没有听过。
  叶楚说:“我无意间救过三少一命。”
  “这次,我送叶嘉柔来北平,三少担心我的安危,所以派了人送我过来。”
  “这节车厢就有两个三少的手下。”
  叶楚看了一眼,严曼曼循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确实发现了那两个人的存在。
  严曼曼好奇道:“你们怎么会在六国饭店约会?”
  叶楚忽视了约会那两个字:“他也恰巧在北平,就见了一面。”
  严曼曼点了点头,也不晓得有没有相信。
  她又想到了一个问题:“叶嘉柔做了什么事,要送她去北平?”
  叶楚想了想,没有做解释,只说:“她会留在北平补习,以后不会再回信礼中学了。”
  这时候,严曼曼倒是立即不问了。
  虽说先前她同叶嘉柔不和,但是家丑不可外扬这个道理,她还是十分清楚的。
  严曼曼:“最后一个问题,别的同学是不是没人知道你和三少的事情?”
  叶楚不假思索:“是。”
  严曼曼眼睛一亮,她没有再说什么,嘴角却浮起了笑意。
  两个人相视一笑,她们已经共同拥有了一个秘密。
  这时,有熟悉的声音从卧铺车厢外面传来,仿佛有两个男人在走廊上讲话。
  严曼曼一愣:“这是我父亲的声音。”
  叶楚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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