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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富贵荣华-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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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被人鱼救了的男主角,都不是太聪明。
第220章 现代人鱼
很快就有度假村的人过来了,还有救护车,温以焕应该是被送去了最近的医院。
对锦荣的那个电话,温家父母感激不已,看林锦荣的目光也越发温柔亲切,这么好的女孩子哪里去找,以焕还说什么没感觉。
锦荣拉着她爸妈就回去了。
但看林父林母的神情,似乎和温以焕的父母达成了共鸣,回到别墅后,还语气温和地问锦荣对温以焕看法如何。
林父和林母虽然是联姻,却是一见钟情,恩爱如初,这么多年了感情还是一样的好。对唯一的女儿也十分疼爱,本来以锦荣的年纪,也不该这么急的。
只是他们看女儿完全没动过这方面的念头,也就有意识介绍一些优秀的男孩子给她认识。温以焕就是第一个准备的相亲人选,而且各方面都很令人满意。
“他啊,估计是对救命恩人一见钟情了吧。”锦荣捧着牛奶杯,如是说道。
林父林母的脸瞬间就黑了。
锦荣想,他们应该把温家都给拉黑了,而且有一段时间不会再动让她相亲的念头了。
不过,她可不是胡说的,上救护车前,温以焕还不忘问她有没有看见救他的人,正如美人鱼的故事中,一下子爱上了他的救命恩人吧。
之后的发展,也如锦荣所预料的一样,温以焕出院后就再找他的救命恩人,而且不惜人力财力。
这下,温家父母的脸色也不好看了。
在此之前,他们还得向林家赔罪,刚相亲就发生这样的事,白折腾了双方的时间。
锦荣也就毫不客气地以极低的价格拿下了这片度假村的地产权书,她还是觉得这片海挺美的,偶尔来度个假也不错。
傅言不明所以,为何林锦荣相亲没成,反倒谈成了一笔生意。
在离开度假村的最后一天,温以焕终于找到了他的救命恩人,还带她出现在了所有人面前。
是个很美丽气质也很温柔的女孩子,叫尔雅。
锦荣在看了她一眼后,就决定上前,递给她一张名片,上面很简单,只有姓名和电话,
她语气淡淡,“如果需要帮助,或许可以来找我。”
温以焕看起来不大高兴,“我想不需要,谢谢。”
最惊讶的是傅言,他还没见过林锦荣对人主动释放友好善意的。不过,也好,他没认出尔雅,
就是那晚海上出现的人鱼。
锦荣没看温以焕,目光仍是注视着尔雅,她接过了名片,唇角微弯,“谢谢。”
锦荣心中轻叹了一声,转身便离开了。
之后,也没再把这事放在心上,她还忙着完成选修课的作业,都没时间去已经是她名下的度假村。
正当锦荣奋斗学业时,傅言过来找她玩,顺便打扰她学习了。
“锦荣姐,你听说了吗?”傅言笑得眉眼弯弯,明明不笑还能做个小帅哥的,一笑起来就完全是弟弟型的,或许会比较招惹年上的女性。
“温氏集团的继承人,那个温以焕,正在和家里抗争,要娶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孩子,好像就是那个叫尔雅的。”
傅言啧啧叹道。像他们这种出身的人,哪有真正权利去选择喜欢的人。
岂止是门户之别,连种族都不一样好不好。对于这场跨种族恋爱,锦荣抱以默默尊重的心态。
“挺有勇气的。”锦荣忽然道,只是不知说的是温以焕,还是那个叫尔雅的美人鱼。
锦荣送出那张名片,不过是一时恻隐,对这世上濒临灭绝的生物的一点怜惜吧。
却没想过,那条人鱼真的会来找她。
但她也不会对尔雅拒之门外就是了。
在见到尔雅的第一眼时,她就知道,尔雅恐怕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一条人鱼了。
而尔雅的回答也印证了她的猜测。
“我的家人,朋友们都已死去了,只剩下我,我大概是最后一条人鱼了吧,不过,寿命也不多了。”尔雅的笑容温柔而悲哀。
无论哪种生物,孤零零地面对整个世界,都是一件残忍悲伤的事。
所以锦荣才会动了一丝慈悲之心,尔雅对锦荣能一眼就知道她的身份,也感到很惊讶,不过锦荣带给她的感觉很好,很想亲近,如果不是有温以焕,她可能就会跟着锦荣走了。
虽说锦荣现在只是个普通人,但过去连神仙妖怪都见过,何况是人鱼,话说,她以前见到的好像叫做鲛人。
总而言之,锦荣还是很包容的,接受得不要太容易。
锦荣问道,“温以焕呢?他知道你的身份吗?”
尔雅点了点头,“他知道,不过,他不知道我寿命将尽。”
按她的话来说,也是因为寿命即将结束,所以上岸谈了个恋爱,希望在生命的最后时光也能得到陪伴。
锦荣叹道,“人鱼想在陆地上行走,就像人类在海里生存一样,很艰难。”
她不知该说尔雅的做法是对还是错,但这是她的选择。
尔雅的最后归宿还是大海,和她的家人族人一样。
最后一条人鱼在这个世界上灭绝了。
锦荣也终于知道,那片海为什么这么美了。
温以焕也来找过锦荣,憔悴又不堪,几乎是下一刻就要崩溃了。“她的骨灰呢?”
锦荣摇了摇头,“没有骨灰这东西。”都埋葬大海了,人鱼有什么骨灰的。
温以焕走的时候,傅言都担心他会出事,让人送他回去了。回来后忍不住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锦荣也没有瞒他,只是避开了某些事实,“尔雅来找过我了。”
傅言疑惑,“她为什么要找你?”林锦荣和那个叫尔雅的,也不过就见了一面啊。
锦荣想了想,认真道,“让我送她一程。”
傅言一瞬间差点以为林锦荣干了什么非法的事,后来智商上线,想起温以焕的话,也就猜到了,那个叫尔雅的女孩子可能是身患绝症,命不久矣了。
但他还是不能理解,“这种时候,她为什么找的是你?”又没什么关系,非亲非故的。
“也许是种特殊的缘分吧。”锦荣随口道,没有再继续解释下去。
尔雅的出现,带给锦荣些许的伤感,但也只是一个小插曲,很快被忘在了脑后。
锦荣提前完成了学业,准备毕业事宜。傅言跑过来问她,打算以后做什么。
锦荣转了转笔,“继承林家家业,经营公司,发展家族,政治联姻,生下健康的下一代,培养新的继承人,留份完美合理的遗嘱。”
她话锋一转,“这怎么可能是我林锦荣的人生?”
锦荣一副谆谆教导的样子道,“有意义的人生,应当脱离了低级趣味。”
她义正言辞道,“意料之中,毫无期待的事,我为什么要去做呢?”
即便林锦荣是第一次说这样的话,但不知为何,傅言毫不奇怪。就感觉,她本就该是这样的人,若真按着上面的轨迹来走,反倒令人惊讶了。
林家父母在一开始的惊讶后,也选择了接受女儿的想法,这也是他们的认可。
林锦荣的选择震惊了整个圈子的人,她是接手了家业,但却是将所有资金压在了自己新开的一家医学研究公司。从未尝试过医学领域的林家企业,却还大胆尝试开发新药。
她的雷厉风行,力排众议,这一切和她过往二十年所表现出来的完美大小姐形象反差太大。
但没有人看好这个结果,连世界上最知名的几家医药大公司都无法攻破的领域,刚成立没有任何底蕴,甚至连人都是刚招来的学生,就敢去尝试。
然而九个月后,林氏医药公司研发出的X抗免疫药,令世界都为之瞩目。
足以治愈大部分病毒引发的疾病,而且没有任何所谓的后遗症。
这样惊人的医学成就,居然就出自一家小小的医学公司,而它之前竟没有过任何新闻报道,真的只是在默默研发新药而已。
而它自成立以来,发布的第一条消息,便是X抗免疫药,而且已经取得了全世界内最大范围多个国家的专利权。这样一种足以突破领域的新药,带来的影响都是无法想象的。
连国家都忍不住与林氏医药公司接触,在沟通和交流后决定给予国内保护。
而伴随着林氏医药公司的崛起,很多人,也记住了林锦荣这个名字。
之后X系列的药物也相继被研发出来,成为林氏医药公司一项又一项的荣耀。
傅言在毕业后,就放弃了继承家业,而是跑到了林氏医药公司工作,也因此知道了更多东西,比如所有研究核心几乎都出自于林锦荣之手。
这样的人,根本不可能平凡下去。
第221章 古国王女
丝绸之路,在交通匮乏的古代,勾连了中原乃至西域各国商贸来往的重要道路,上至王公贵族,下至乞丐狱犯,都在这条路上留下了自己的足迹。
而说起丝绸之路,不可避开的一个国家就是楼兰古国,处于西域的枢纽,在丝绸之路上也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沙漠中的绿洲,拥有数百年的历史,却在最繁荣的时刻,神秘消亡在的大沙漠里。
锦荣回忆起她所记得的这么一段历史,不禁感叹唏嘘。
在结束了上一世后,锦荣又再次穿越,成了一个西域小国的公主,虽为王女,但西域不似中原,对女子束缚过多,所以地位高,又备受宠爱。
如果这个小国不是叫做楼兰的话,她可能会更高兴。
翻了翻楼兰国的史载记录,如果她没记错的话,现在离它神秘消失的时间大约只有十年了。楼兰古国消亡的原因,后世众说纷纭,有人说是战乱,也有人说是瘟疫灾害。
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恐怕只有伴随着楼兰消亡的,它的子民知道了。
老实说,锦荣不是很想见证一回。
锦荣她穿来之前,八岁的小王女还只知道吃吃喝喝,每天换着花样的穿戴衣服和挑选珠宝。扮演起来很容易,但对于即将到来的灾祸,就有些棘手了。
“王女。”两位头戴白色尖顶毡帽,帽间插数支雀翎的侍女走了进来,看着坐在榻上的王女翻着从国师那借来的典籍,目露笑容行礼道,
“王太子殿下来看您了。”
锦荣合上书,抬眸看向她的这两位侍女,秀丽白皙的脸庞,更为深邃的眼睛,挺直微尖的鼻梁,褐色的头发披肩,典型的西域人样貌,因为是宫廷侍女,资质也更为优秀些。
在穿越来之后,锦荣也照过镜子,看自己长什么样,还是偏向于过去的容貌,黑发黑眼,年纪尚幼,却也能见到日后的颜色。
这更像汉人的容貌却并没有令楼兰王和王后对小女儿的宠爱减弱半分,还特地请博学多闻的国师为王女多取了一个汉人名字,锦荣。
这般宠爱还归于王室人丁凋零,这代也唯有锦荣和王太子两位王子王女。
“王妹。”一衣着华贵,五官深邃十二三岁的少年大步走了进来,与锦荣相比,他的样貌更像,有着一双明亮清澈、带淡淡蓝色的眼睛,微褐色的头发用丝绸发带束起。
立于旁边的侍女行礼道,“王太子殿下。”
如今淡蓝色的眼眸目露关怀之色,“听侍女们说,你都好几天没出门了,是不是不开心啊?”
虽然侍女回禀说,王女这几日都在看书,但王太子也不以为意,先不说王妹以前没有好学这个习惯,就是以王妹这个年纪,从国师那借来的书上的字也认不全啊。
还忍不住在心里赞赏了一下国师,没有因为王妹年纪小就敷衍她,还真的把书借给了王妹。下次见父王时要请父王多多奖赏国师。
单纯护妹的王太子不知道的是,文字这一点的确在起初困扰到了锦荣,但也只是开始的时候,多学会一种语言,对锦荣来说,也花不了多少时间。
连从国师那里借来的成箱的书,也都看的差不多了。
王太子又笑容甚是灿烂道,“没事,王兄给你带了最近商人新献上的珠宝和来自中原的漂亮衣服。”
扬了扬手,就有几个侍卫抬着好几个大箱子上来,在王太子点头示意下,又打开了箱子,瞬间满室生辉,全是阳光照射下,宝石,珠宝还有丝绸衣服上金银绣线散发出来的光芒。
锦荣扶额,她终于知道原身每天日常是珠宝漂亮衣服的习惯是怎么养成的了。
见王妹还带着婴儿肥精致的小脸上面无表情,王太子不禁疑惑,“王妹,你不高兴吗?”
平时母后不开心了,父王只要买新的珠宝衣服献上就好了啊,正是受这样的熏陶,再加上楼兰作为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相当不差钱。王太子遇到这种情况,都是买买买,甚至不需要买,过路的商人为了在楼兰补充粮食水等物资,也会主动献上珍贵的珠宝。
一箱不够,就两箱。
而且楼兰盛产美女,西域各国贵族求娶,无论在哪过的都不差,也少不了宝石明珠。
不说楼兰王室,连国内的贵族富人,衣服上也必有宝石镶嵌,并以其为美。
这也应该是西域各国的共识了吧。
为了避免王太子再想着从他的宝库里搬几箱珠宝,或是找新来的商人见见购买宝石,锦荣从榻上起来,一把拉住王太子勾着金线的丝绸衣袍,“我今天想出去玩,王兄你带我吧。”
既然是王妹的要求,王太子自然一口应下,“好啊。”
王太子回头对殿内的侍女和侍卫道,“把这些珠宝衣服都收到王女的柜子库房里。”
说不定王妹回来又喜欢了呢,王太子内心很甜地想道。
联想到原身小王女长大以来的记忆里只有宝石衣服和吃三样东西,锦荣不得不承认两兄妹都很甜。
王太子牵着王妹的手就往殿外走,白色华丽的楼兰王宫,绿树成荫,丝毫看不出这是处于沙漠中的国家。
王太子很温和地征求王妹的意见,“王妹,你是想去花园,还是猎场。”
锦荣摇了摇头,认真道,“我想到王宫外面的地方去看看。”
在王宫里能看的东西她都看了,也该是时候看看这座繁华的古国了。但无论以她的身份,还是年纪来说,这都不是件随便能做到的事,所以她才会趁着王太子过来时提出这个要求。
王太子微微一犹豫,他年纪较长,这几年倒是常常出宫,给母后和王妹带回的新奇珠宝玩意就是和外面的商人交易买来的。他还没带王妹出宫过呢,但想着连宝石漂亮衣服也没能让王妹高兴起来,王妹又想出去。
王太子立即有了主意,吩咐侍卫,一是去告知父王母后一声,二是多选几个侍卫随行。
虽说是在自己的国都,不需要担心自己和王妹会走失什么的,但楼兰为丝绸之路的重镇,来往他国的商人也很多,万一有心怀不轨的呢。
锦荣得偿所愿出了王宫,时间尚早,也够他们逛上一天的了。
楼兰属西域三十六国之一,而且是著名的“城廓之国”,东通敦煌,西北到焉耆、尉犁,西南到若羌、且末。
楼兰的人口总共不到三万人,在西域只能算是一小国,但赫赫有名的丝绸之路的南、北两道就从楼兰分道。使得楼兰成为极为重要的必经之路,
繁荣的商业为楼兰人带来巨大的财富,并且辉煌至今,
单是从原身偶尔零星的记忆,和今日所见,绿草遍地,人往如织,牵着骆驼的商旅云集,驼铃声响,市场繁荣,还有整齐有序的街道,远处雄壮的佛寺、宝塔。
楼兰都不可谓不繁华,不愧为沙漠中的明珠,西域的乐土,而且丝毫没有衰败的迹象。
领着王妹出宫的王太子看到这繁荣的景象,也十分骄傲,溢于言表,“王妹,这就是我们的楼兰。”
锦荣轻轻‘嗯’了一声,内心莫名觉得伤感。
难得成了一个普通人,结果还有可能成为亡国公主。哪怕从那场神秘的灾祸中存活,楼兰遗民的日子也不会太好过。
王太子兴致勃勃介绍道,“听说有马戏和木偶戏,还有其他地方风味的吃食,王妹你喜欢哪个?
锦荣却指向一个地方,“王兄,我想去那看看。”
她看过楼兰的地图,那里有个名字,叫孔雀河下三角洲。
王太子有些讶异,原以为王妹会喜欢在繁荣的城内游玩,却不想她选择了国都边缘地方。
虽说是边缘,但离城池也不算太远,骑上半天马就到了,沙漠中的马匹也极为珍贵,尤其是耐力脚力都胜过骆驼的骏马。但身为楼兰的王太子,当然不会缺。
孔雀河三角洲,拱卫着楼兰国这片沙漠上的绿洲,也是它的门户,有楼兰的士兵把手。
王太子不懂,王妹绕着走了一圈,在看些什么,靠近外围,连风沙也大了许多,也能感受到沙漠真正的气候。
锦荣心下一叹,不说已初现的水源枯竭转流现在,光是这个现状,若是一场异常特大的沙尘暴到来,楼兰根本就不可能抵挡得住。
她也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楼兰地处丝绸之路的要冲,既是有利之处,却也有害处,为了本国的发展扩张势力,不断过度垦种,使水利设施、良好的植物受到严重破坏,便是曾经在这里长势繁茂的胡杨树也被大量砍伐以取材建设楼兰城,还有其他树木和芦苇,更是不尽其数。
锦荣深深地忧愁了起来。
第222章 古国王女
中原的丝绸,茶叶,瓷器,西域各国的翡翠,各类宝石,还有远洋波斯的地毯,都经过丝绸之路。
关于这条丝绸之路,有史书记载,“明珠、文甲、通犀、翠羽之珍盈于后宫;蒲稍、龙文、鱼目、汗血之马充于黄门;钜象、狮子、猛犬大雀之群,食于外囿。殊方异物,四面而至。”
而这些现在楼兰城里随处可见,熙熙攘攘,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在孔雀河三角洲转了半天后,锦荣和王太子又回到了楼兰城里,而且王太子也不急着要回王宫,或许也是看出了王妹的兴致不大高,于是拉着王妹好好游览了一番王城风光。
其中,王太子对来自中原的商品最有兴趣,这也不奇怪。
这个时候,中原也虽也战乱频频,但也强盛得难以侵犯,许多西域国家都崇尚中原文化,以拥有来自中原的丝绸茶叶瓷器为豪。
王太子还兴致勃勃地给他亲爱的王妹介绍这些东西,“每次过路的商旅中最珍贵的莫过于这些东西。”
店铺里,衣着富贵的商人显然也见过王太子几次,夸赞奉承了一句,“王太子殿下好眼光。”
“中原啊”
锦荣倒生出了一点好奇心,不过想想楼兰的处境,还有尚未解决的麻烦,也就不太热切了。
王太子却误以为王妹没怎么听说过中原,亲切道,“对中原文化了解最多的就是国师了。”
这点锦荣也不否认,穿越以来,她见过的次数最多的人,除了楼兰王,王后和王太子这些亲人,其次就是国师安罗了。因为她想看的书几乎都是从他那里借来的。
论学识,国师应该是楼兰中最渊博的人,不仅了解西域各国,连遥远且文化迥异的中原也略知一二。
西域各国都是有国师的,而且世袭居多,楼兰国师也一样,主要职责一般教授王室知识,或是为国家大事提供建议。
回到王宫,锦荣和王太子就见到了在殿内等候已久的楼兰王和王后。
楼兰王和王后都是性情温和的人,又对两个孩子极为疼爱,所以并未责备王太子带着八岁的王女出宫游玩。而且在锦荣的请求下,允许她在有侍卫的陪同下出去。
锦荣后来又去见了国师,是去还书的。
国师年过四十,褐发微卷,目光有真气且相貌慈秀,可能是长年修佛的缘故,态度庄重地让侍从接过了那些书,又透着温和的眼神,“王女不喜欢了吗?”
虽然觉得可能是王女小孩子心性,只是一时喜欢了,国师也不以为忤,毕竟是个孩子。
锦荣摇了摇头,“我都看完了,而且都已经记住了,所以这些书放在我那里也没用。”
国师微感惊讶,但见王女眸色沉静真挚,便取下一本书,翻开几页,挑了些问题,不想王女居然全部答上来了。以前倒是没发现王女如此聪慧,不过年纪小,也是心窍开的时候,
国师目光温和,认真注视着锦荣的眼睛,微笑道,“王女很厉害。”
锦荣不说话,以她轮回长久的记忆力,记下这些称不上难事。之所以承认自己都记住了,也是希望日后再来看书能不受阻扰。
如她所料,国师待她越发温和友善,“我这里还有其他书,王女如果愿意的话,随时可以来看。”
锦荣抿唇,露出了一个乖巧的微笑道,“多谢国师。”
得了父王和母后的亲口准许后,锦荣几乎三天两头的带着侍卫往孔雀河下三角洲跑,很快,王宫上下都知道了王女喜欢去那里玩,
若是几十年前,也不为奇怪,那里有烟波浩淼的罗布泊,水草丰美,还可以泛舟捕鱼,在茂密的胡杨林里捕猎。但现在那里就只有黄沙漫天,苍茫荒凉的戈壁滩。
谁也不知道小小年纪的王女怎么喜欢去哪里了。
楼兰城里也没什么秘密,何况这王女的喜好也称不上秘密,时间一久,连常在藏书阁的国师也听闻了。
在一次锦荣来借书时,也坦然问道,“王女为何喜欢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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