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反派他爸教做人[快穿]-第8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他们一直都是可爱的小家伙。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今天一定会吧番外撸出来的,你们……做好准备了吗?
还有我几个预收都换封面了,看上去是不是……特别齐整?
一家人,最重要的就是齐齐整整嘛哈哈哈!
第一百六十六章 不听话的喵儿子35
丁俏已经看到那个男生在自己面前转了至少三圈了; 而他自己似乎还没有发现。
这个学校也不算大,应该不是迷路了吧?难道……看上自己了?丁俏摸摸自己的脸; 觉得应该不会; 她长得可不像是容易让人看上的模样。
用通俗的话来说; 叫比较内秀。
能这么说的; 那必然是外秀秀不了,所以才会强调内秀。
而那个男生……别说,长得还有点小帅。
过了一会儿; 那个男生又绕了过来,这次他似乎终于鼓起了勇气,走到丁俏面前; “你好同学; 请问先德楼怎么走?”
丁俏有些诧异,这还真是迷路了啊?屁大点地方都能迷路?
虽然这样想着,但丁俏还是告诉了他该怎么走,超级简单,“你直走,第三个拐弯口左拐,然后直走就到了。”
这莫不是……其他学校的学生吧?
“谢谢同学。”小帅的男生点点头,详细记下来,谢了丁俏就出发了。
十分钟后; 丁俏再次无语地看到了他。
这时候,丁俏的手机响了,她赶紧走到一边的花坛边接电话; “你什么时候下来?还没有画好妆啊?”
“快了快了,再给我十分钟,我马上就下去!”
丁俏更加无奈了,“二十分钟前你也是这么说的。”
“俏俏最好了!”
“行了行了!你快下来吧!”
挂了电话,丁俏转身就看到不远处那男生又从拐角处冒了出来。
丁俏“……”
看到她,那男生好像看到了救星,赶紧走过来,“同学你好,请问先德楼怎么走……同学,你有点眼熟。”
丁俏“……你刚才也是这么问我的。”
男生瞬间就红了脸。
丁俏觉得,这男生不但有点小帅,还有点可爱。
鉴于她觉得人挺可爱,刚好她这会儿又没事,就带他去了先德楼,将他送出了大门送上出租车。
真的是送佛送到西了。
后来丁俏又遇见过几次,她知道他叫高应宁,是她直系学长,一个稳坐年级第一的学霸,就是有点路痴。
不,路痴很严重的那种,完全不科学。
拿着导航都能迷路的人才。
再后来,丁俏开始给高应宁引路,最后引到了高应宁家里。
再再后来,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他成了高冷院长,她成了冷面经理,但是丁俏知道,高应宁还是那个高应宁,从来没有变过。
珠宝
珠宝是个幸福的小猫崽子,虽然妈妈离开得很早,但是他从来没有吃过苦。
董小北将他照顾得很好,而他还有阿爸陪着。
虽然大部分公猫都不会管幼崽,这一点在失去妈妈的珠宝这里明显是不成立的,他的世界似乎就只有阿爸和铲屎官般。
对了,他有两个铲屎官,还有一个即将长大的铲屎官,可以说非常奢侈非常豪华非常幸福了。
而被叶为安和董小北宠得厉害的珠宝一直都是个孩子,调皮爱玩爱闹,一点都不稳重。
他唯一的一次不甘就是不能成为他阿爸那样的猫了。
是的,对珠宝而言,叶为安是他渴望又追逐的目光。
不过很快他就将这点不甘抛到了脑后,毕竟比起不甘,他还是更加幸福的。
附近流浪猫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珠宝一直都知道,听说在他阿爸当上那条街流浪猫首领之前,每年都会死去很多很多流浪猫。
各种原因。
他妈妈也是差不多的原因。
“阿爸阿爸,小铲屎官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在他长大之前,我是不是都不能太靠近他?”
“阿爸阿爸,我看到你打工拍的那个东西了,我阿爸果然是最~棒的!”
“阿爸阿爸,我今天将猫罐头给小铲屎官了,这样他就能快点长大了,作为一个好主子,一定要把小铲屎官养大才能让他铲屎啊!”
“阿爸阿爸……”
后来,叶为安离开了。
他其实只比珠宝大一岁,但是之前用了不属于虎斑这个身体的力量,因此是注定不可能活得长久的,更不用说他是流浪猫,而不是精心呵护的家养猫。
路德维希先他一步去世,而那时候所有人都没有意识到,叶为安也是会离开的,包括以为叶为安是猫妖的周露白。
珠宝是最懵的那个。
他开始思考一个问题,假如这个世界没有阿爸,他要怎么办?
珠宝长大了。
很长一段时间内,珠宝精神都不是很好,看向三个铲屎官的目光也不一样了,周露白最终忍不住问了他,究竟是怎么想的。
“我只是觉得我该长大了,你看像我这么大的猫,其实早就长大了,我得去当一个合格的主子,为你们遮风挡雨,就像我阿爸做的那样。”珠宝躺在猫窝里,摇着尾巴心平气和地说。
最后那句话一出来,周露白就忍不住掉眼泪了。
之后周露白还是经常听到珠宝张嘴叫阿爸,有一天,她突然意识到,珠宝已经很久没提那只猫老大了。
但是周露白发现,珠宝越来越像猫老大了。
不只是模样,还有行事作风,他终于如愿长成了父亲的模样。
在父亲离开很久后。
大美妞
大美妞是一只非常漂亮的猫,一身毛毛像雪一样白,毛还有点长,眼睛是浅蓝色的,看上去真的是个美妞无疑了。
那个女孩子原本也有一头漂亮的头发,不过因为生病,头发全部都剃掉了,如今戴着帽子。
她养了大美妞三年,对她感情很深。
“妞,我现在是不是很丑?你不会嫌弃我吧?”
大美妞轻柔地叫了一声,似乎在回复她般。
女孩的病已经是晚期了,医生都摇头,让她父母做好心理准备,大美妞知道,热情向上的女孩半夜的时候经常会对着她哭,哭她害怕,但是又不敢让父母知道。
生物对死亡总是恐惧的,尤其是在知道自己不久之后就会死的情况下,这种恐惧更加会放大。
大美妞没办法安慰她,只能待在笼子里守着哭泣的女孩。
第二天,女孩又是那个爱笑的女孩了。
“妞,我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了,你不要想我,我……那里没有爸爸妈妈,也没有妞,我一定会想你的。”
“妞,我要一个人走了……我有点害怕。”
说完这话的一个星期后,女孩就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女孩的父母将女孩的后事处理好了,就准备离开这里了。
爸爸将猫包拿出来,眼睛还红肿着,招呼大美妞进去,外面的车已经到了,他们要快点去车站,然后离开这里。
大美妞蹭了蹭爸爸的裤脚,抬头娇气地对着他叫了一声,在爸爸反应过来之前从门缝跑了出去。
她真的是只娇气的猫,被女孩养得太好了,可是即使知道自己在外面流浪可能会打不过,抢不过那些流浪猫,她也还是跑出去了。
她不想离开这里。
他们都走了,女孩一个人留在这里一定会很害怕。
人类都以为他们不知道什么叫死亡,但他们其实什么都懂,那个女孩不是去了别的地方,而是永远睡在了地下。
作为一个合格的主子,肯定要给铲屎官安全感,她怎么可以离开这里自己跑掉。
大美妞低头舔了舔怀里的四只小崽子,不远处白尾正伸着脑袋,似乎想要看看小猫崽子,不过被大美妞凶了一下立刻缩回了脑袋。
你看,之前两只小崽子被人类带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但是她现在又生了四只小崽子,以后你就不是只有一只猫陪着了,而是有五只陪着了,所以你不要害怕啊。
路德维希
路德维希已经很老了,他比叶为安要大三岁,刚变成流浪狗那会儿生活又很不好,身体底子并不怎么样,他现在就像曾经的老狗一样,身上的毛毛也没有光泽,整条狗都偏瘦,好在一身的毛让他看上去还没有瘦到老狗那模样。
反正叶为安是觉得,路德维希身上没有从前坐着舒服了,下面的骨头有些硌猫。
准确接收到伙伴嫌弃的路德维希懒洋洋地躺在阳光下面,并不在意地怼了回去,“好像只有我这样一样,虎斑,你不也一样老了。要知道,你可是比我年轻三岁呢。”
现在的生活真的比从前要好太多了,冬天小崽子和老狗死的都比较少,至少冻死和饿死的不多,更是几乎没有被狗贩子偷走的,都是一些其他原因。
死亡总是不可避免,但这样已经很好了,路德维希很满足。
“没办法,用人类的话来说,这就叫天妒英才了吧?这只能说明,路德维希你是个蠢材。”
这个墙角刚好三面背风,只有南边朝阳的地方是打开的,躺在里面刚好能晒到暖暖的太阳,很舒服。
现在已经是深秋了,又一个冬季要到来喽!
只是路德维希大概是过不了这个冬季了。
“我前两天梦到亚亚了,他已经长大了,正和其他孩子一起背着书包上学呢!”路德维希一辈子都在怀念那个小主人,对路德维希而言,那是不一样的,他一直觉得,是他没有保护好那个和他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孩子。
“那不是挺好的?”
“是挺好的,可惜他似乎不认识路德维希了。”路德维希嘟哝着,将脑袋埋在爪子里闭上眼睛睡觉。
叶为安没说话。
“虎斑,听说人类老了以后就会回想从前,你说我们是不是也这样?也不知道小主人那个弟弟现在长成什么模样了,和小主人小时候像不像,是不是他长大的模样。”
“你想见他?那个人类应该能帮你联系到才对。”
路德维希想了想还是拒绝了,“还是算啦。”
叶为安抬脚踹了他一下,“路德维希,你下辈子想当一个人吗?”
路德维希似乎没想到叶为安会问出这个问题,思维有些迟钝地想了想,“还是不要了吧,我还想当一条狗,然后陪着小主人长大,我啊,就想看着他长大,他一定会长成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好,那你继续当一条狗吧。”
………………………………………………………………
公元2046年。
六岁的秦书亚跟着爸爸在公园玩的时候突然跑丢了,他爸爸正焦急准备报警,就看到自家孩子浑身脏兮兮的,抱着一只同样脏兮兮的小狗出现了,“爸爸!我捡到的!我想养他好不好?”
“太脏了,妈妈不会同意的。”秦爸爸并不想养,家里养一个孩子已经头都秃了,再养一只哈士奇……简直不敢想象。
别以为这狗小他就看不出来这是撕家好手了。
“爸爸,你说我给他取名字叫路德维希怎么样?你跟我讲的故事中的国王呀,就叫路德维希!”
“你妈不会让你养的。”
“哎呀爸爸,我是不是要先去给他买好吃的?小宝宝要喝奶的对不对?我可以把自己的奶奶分给他!”秦书亚抱着小狗笑眯眯地打算着,胖乎乎的小手将小狗举到面前,“路德维希,以后你就叫路德维希了!”
小狗似乎有些不安,用湿漉漉的鼻子蹭了蹭秦书亚的手心,逗得小家伙立刻笑了起来。
“秦书亚!爸爸妈妈没时间养狗的!”
“爸爸我没有钱,你快点把我的压岁钱给我,我要去给路德维希买好吃的好玩的!”
“……行吧,不过以后这只狗你自己来照顾,妈妈和爸爸只能照顾你。”秦爸爸最后终于妥协了。
秦书亚笑眯了眼睛,也不嫌脏,低头在小狗脑袋上亲了一口,“路德维希你好,我是亚亚,以后就是你的主人了哟,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个故事先给你们点糖,然后再开始撒刀子
第一百六十七章 胎穿女和魂穿女1
叶为安没想到自己居然会被一条狗给打动; 那么多年都白活了,居然为了那条和任务无关的狗费心思; 如果不是为了帮助路德维希找到他那个小主人的转世又将路德维希送过去; 他本来不会这么快就离开的。
只是回来后叶为安觉得那样也挺好的。
执着的灵魂有时候真的非常耀眼; 路德维希的灵魂很漂亮。
看到叶为安; 虎斑猫的胡子翘了翘,显然心情很好,“大人; 你好厉害。”
叶为安忍不住莞尔,伸手摸了摸虎斑的脑袋,对方立刻享受地眯起眼; 发出明显的呼噜声; “那你满意吗?”
路德维希很耀眼,眼前这只猫同样耀眼。
虎斑猫胡子又翘了翘,非常满意了啊!
他都不知道财宝居然是曾经帮助过他们的那个人类,这下好了,所有人,所有猫狗,都很幸福呢!
看着叶为安操控视频大战狗贩子,虎斑在这边都兴奋极了,一只猫在这里喵喵叫了很久。
“大人; 你一直一个人在这里,都不会寂寞吗?”快要离开了,虎斑猫歪着脑袋问道。
他只在这里待了这么一会儿; 就觉得非常寂寞了呢!
叶为安一愣,笑了出来,伸出手指轻轻弹了一下虎斑的脑门,“可是,我并不会一直在这里啊,你看,接到你们的委托,我就去你们的世界帮助你们了,会遇上很多人,很多事情,很多可爱的小家伙们啊!”
虎斑猫想了想,觉得也是哦,叶为安并不是一直在这里的,他接了委托就会去他们的世界生活,并不像他想的那样。
“那真是太好了,谢谢你照顾珠宝,我要离开啦。”提到珠宝,虎斑柔和了目光,不过还是和叶为安道了别,很快就离开了。
虎斑猫离开后,叶为安收敛了脸上温和的笑容,微微皱眉。
寂寞吗?当然是有的,他虽然会进入各个世界,也会遇见很多很多人,但是那些人全部都不是他的同类,他现在已经明白人的思维方式,但他自己毕竟不是人。
他是大世界的桃树,集天地精华诞生。
叶为安是骄傲的,所以他大部分时候都是以旁观者的姿态去看待那些小世界的人和事情,看他们的喜怒哀乐,也会去体验一把,但是他知道自己和他们是不一样的。
那些对别人来说充满了各种意外,各种起伏的人生,对他而言不过是一场有趣的体验。
于他而言,大世界才是他的家。
他只是个因为家没了,不得不在其他人的家里寄住的可怜人而已,即使他可以挥手就捣毁无数个家也改变不了他自己的家没了的事实。
摇摇头不去想这些有的没的,叶为安招来一个星星,准备接下一个任务。
想这些有什么意思呢!
来人是个庄稼汉子,有些紧张窘迫,黝黑的脸带着岁月雕刻出来的痕迹,“俺,俺叫江大壮,俺想请仙长教教俺儿子做个人吧。”
这么紧张,他也没办法说清楚,但他的要求很简单,让儿子像个人,别读点书就去当电视上说的那什么衣冠禽兽。
好在等叶为安进入他的身体后,就会接收他的记忆,到时候自然会明白一切的。
想到这里叶为安也没有为难老汉,直接就进入了小世界。
…………………………………………………………………………
叶为安连续几次好运气,这次终于运气差了点,过来的时间有点晚。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他摊上修罗场了。
江大壮出生江家村,那是个偏僻的村子,而他的儿子江容华则是整个村子唯一的大学生,一度成为江大壮的骄傲。
江容华虽然出生农村,但却有一副好样貌,在大学里交了一个女朋友,对方家境很好,江容华一开始是不同意的,他在偏僻的地方长大,心里还是有些保守的,但禁不住对方追求。
那是个爱笑开朗的女孩。
两人毕业就结了婚,很快江大壮就有了孙女。
江容华心里有些大男子主义,是典型的油瓶倒了都不扶一下的那种,从前家里就只有他们父子,江大壮因为他要读书一直不让他干,几乎一个人包揽了所有家务,还经常告诫江容华那都应该是女人干的,只是他妈死的早,所以江大壮自己才不得不干的。
小孩子从小的观念塑造很重要,江大壮自己确实是这样想的,他就这么一个孩子,根本就舍不得他做什么,时间长了,这对江容华而言自然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余秋坐月子的时候他都没有帮忙照顾一下女儿。
他却忘了,别人家有老人长辈带孩子,但是他们家只有他们夫妻和江大壮,而江大壮自己也不会带孩子,后来还是余秋没办法,让她妈过来照顾的。
对江容华而言,女人带好孩子才是本职,其他都可以退后,如果余秋还有精力工作,那么他自然不会说什么,如果没有多余的精力,那肯定是要先顾好孩子的。
一个孩子,让本来甜蜜的小夫妻之间出现的隔阂。
带过孩子的人都清楚,小孩子刚出生的时候,几乎两个小时就要喂一次,而这期间并不是说喂完了就没事的,还要换尿不湿,拉了尿了都要换,这也直接造成了,余秋除了照顾女儿,完全没有其他时间来做别的事情了。
就这样余秋都累得够呛,做饭什么的更是考虑都不要考虑,完全没有时间。
一直都是江大壮和余母在负责,这给江容华的错觉就是,余秋从孩子出生就变懒了。
江容华白天出去工作,中午也不在家吃饭,晚上才会回来,他自然是看不见余秋的辛苦的,而且他觉得,那本来就是女人该负责的事情,他在外面工作也很辛苦啊。
江容华不懂得体贴妻子,或者说在他心里,他不会体贴女人的难,只顾着自己。
而这只是一个开始,余秋整天被孩子缠住,没有多少时间分给江容华,加上长时间没有夜生活,半夜梦醒看到余秋在喂孩子,他突然就厌倦了。
余秋已经不是从前的余秋了。
正常情况,看到妻子如今的模样,男人应该会体贴,会理解妻子的辛苦,但江容华不是。
之后江容华出轨,就在意料之中了。
只看脸的话,江容华其实是个很有魅力的人,很能骗到异性,让异性倾心,他虽然嘴上面不怎么会说,但有人就吃这一口,将之形容为高冷。
孩子两岁的时候,余秋终于受不了和江容华离了婚,两人离婚以后,孩子也被余秋带走了,江容华很快就和出轨对象结婚了。
对江大壮来说,余秋是个好儿媳,而且小孙女是他的心肝肉,但他阻止不了江容华,江容华虽然孝顺,但有些事情还是很固执的。
江容华的第二个妻子叫何如意,是个很漂亮的人,也很爱江容华,两人很快就结了婚,度过了一段甜蜜的时光,然后何如意怀孕了,生下了一个女儿。
余秋身上发生的事情在何如意身上再次发生了。
冷暴力真的是非常折磨人精神的行为,江大壮对何如意了解不多,何如意进门他一气之下就回了江家村,后来江容华和何如意离婚他才知道。
但是江大壮知道余秋后来过的是什么日子。
等何如意带着孩子好江容华离了婚,江大壮才慢慢意识到他的儿子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然而这时候什么都晚了。
江容华前前后后一共结了六次婚,有七个孩子,然而最后江大壮却一个孙子辈都没有。
他是被气死的。
叶为安看完了江大壮的记忆,最后只能总结,江容华可真是好大一朵奇葩。
而这个奇葩看得叶为安都忍不住想要教训一下,实在太让人看不过眼了,那些女人在他眼中究竟是什么?或者说他想要的其实是一个保姆,然后另外再来一个光鲜亮丽的妻子?
但生活是什么?生活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离了这些的生活总让人觉得不踏实,而江容华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找一个保姆来分担妻子身上的担子。
一边希望妻子能够照顾收拾好家里,养好孩子,一边又希望妻子能够打扮好自己,能够在自己累的时候陪着自己,让自己心灵上放松,可以陪着自己出去消遣放松一下。
他总是停在孩子刚出生没多久的时候,似乎只要孩子出生了,而妻子的注意力转移到孩子身上,他对妻子所有的感情就都会消失了般。
说到底,还是江大壮在他小时候太纵容他,而后来身边的女人们又因为他的那张脸和所谓高冷的性格纵容他,这才导致了江容华内心深处谁都不放在眼里,不放在心上的态度。
包括他的孩子,他其实都没有太放在心上,否则又怎么可能一次次让妻子带走孩子。
这是个人渣。
而现在,时间进行到江容华已经有了外遇,�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