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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觉得我夫君会当个凤凰男-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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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大家来春游,是一件极其优雅的事情,口腹之欲根本不在大家眼里。
哼,春游的大家,都是小仙女呢!
但是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在这样的味道下,明明很甜美的糕点就食之无味了,明明很美的景色好像也没那么吸引人了,大家的眼光不自觉地那两个女子手中的东西给吸引了过去。
无论是高小诺还是冯氏,两个人都是美人,两个人在不带面罩的情况下,任何一个人出去都是能吸引很多眼光的。
但是现在……什么美人,这根本不重要,我只想知道她们俩手里是什么东西?
第69章
被这么多人明里暗里的注视着; 冯氏有些坐立难安,但是看着高小诺一副坦然的样子,冯氏也悄悄地挺直了腰板。
高小诺可是晚辈呢!总不能让晚辈看了笑话。
不过,这个叫烧烤的; 确实好香啊!高小诺给肉翻了个面; 又用刷子刷上了一层油; 随着“刺啦”的小小一声响; 冯氏看着自己手中已经烤好的蔬菜串,不知怎么的就没了食欲。
那个肉串……看起来好香的样子啊!
“花婶; 你再稍等一会儿,这个马上就好了。”高小诺说; 咽了咽不存在的口水。
好久没有吃烧烤了,平时因为身边也没有人吃,所以也没怎么想; 现在闻见了味就有点忍不住了。
冯氏也没心情去看桃花了; 俩人一起盯着肉串。
旁边人被诱惑的很多; 但是这年头人都矜持的很,就算是被诱惑了也不会有人直接过来问; 所以高小诺跟冯氏俩人把带的烧烤吃光了; 然后又在桃花林里转了转当作是消食。
高小诺还采了不少新鲜的桃花; 发挥拿回家插瓶。
家里本来因为那次聚会被侍棋收拾的舒舒服服的; 然后又因为张甫远种菜变得坑坑洼洼的。
几株桃花虽然可能也没啥用,但是起码能让人放松放松。
然后还可以顺便哄哄家里的小丈夫。
高小诺的打算很美好,但是桃花用在了更美好的地方; 张甫远给她做了桃花饼。
跟她上辈子吃的林芝桃花饼不一样,但一样好吃,带着馥郁的桃花香味,高小诺喜欢极了。
上午吃了一肚子烧烤,半下午又吃了张甫远亲手做的桃花饼,罪孽感有点深,晚饭她就没吃。
晚上的时候高小诺向张甫远发誓,说自己明天一定跟着张甫远早起,然后做运动。
通过今天的爬山,高小诺认识到了两件事情,第一是烧烤真好吃,第二就是自己真的是需要锻炼身体了。
就那么一个小山,还就爬到半山腰,自己竟然还爬不上去,其实有点伤自己自尊心,并且让她意识到了自己实在是缺乏运动。
张甫远笑眯眯地应了,说自己一定叫她起床。
然后第二天高小诺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张甫远都已经锻炼完了。
高小诺手脚酸疼,昨天过度运动,就导致今天难受。
“起了?”张甫远跟他打招呼。
高小诺幽怨地看了眼他,明明说好了今天叫自己起床,然后自己偷偷起来。
关键是她自己没起来,又不能怪他。
张甫远摸了摸鼻子:“我想着你今天不会怎么舒服,明天我再叫你起床。”
高小诺:…好叭,算你有理。
吃了饭,高小诺说打算买马,问张甫远要不要跟她一起去。
张甫远当然是愿意的,当然这并不是因为高小诺,他确实是要对买马很感兴趣。
高小诺发现,张甫远在县城的时候,过的像是一个老干部,但是到了郡城之后,高小诺却发现,张甫远有兴趣的东西很多很多。
他不仅仅对读书感兴趣,还对很多很多是事情感兴趣,各种事情他都很乐意去尝试一下。
别人可能会觉得这样的张甫远精神难免焕散,在读书方面的精力肯定要少很多,但是高小诺却觉得这是正常的。
现在的张甫远说到底,现在也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而已,少年老成这也许很让人羡慕,但是放在张甫远身上就让她觉得不怎么舒服。
少年之所以老成,只是因为必须要老成,不老成没有办法生活下去,之前的张甫远就是这样,因为没人心疼他,所以他只能老成。
他可能有很多很多感兴趣的东西,但是他知道只有读书才能让自己变得更好,所以控制自己压根不去接触这些东西。
张甫远肯定也是爱读书的,他每天手不释卷,但是爱读书不代表一定要当个书呆子,除了读书他也可以做各种各样的事情。
马市不在郡城里,在城外,每天早上相关的老板都在城外的某个地方组建马市。
这个马市不仅仅是卖马,还卖其他很多很多相关的牲畜,比如说牛羊。
当然牛只是熟人才能买,毕竟牛是稀罕的物件,从来都不愁卖的,虽然说价钱很贵但是很多人都乐意买这么一匹牛回家。
壮年期的牛可以帮家里边干活,就算是老了也能拉人,最后死了还能吃。
牛不像是马,马肉不好吃,牛肉可是好吃的很,只是很可惜朝廷不让杀牛。
刚开始马市或许是只卖马的,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与其说是马市,不如说这是个牲畜市场。
之前高小诺只知道马市里卖的有其他东西,真到了才发现自己的想象力太匮乏。
马市上卖的不只有家畜,还有狐狸之类的野畜,估计是猎人去山里抓的。
高小诺牵着张甫远的手:“咱们买一只狗崽子成不?”
现在的她跟以前又不一样了,上辈子是因为自己有工作要忙,现在又不用操心这个。
就算是自己忙,没有时间,也可以让马婶子帮忙看着啊!所以现在的她,有资格拥有一只毛绒绒。
张甫远可有可无地点了点头,目光落在马身上。
店家这里卖的也有跟马配合的马车,张甫远挑马,他一会儿觉得这只好,一会儿觉得那只棒。
高小诺也加趁活儿,两个门外汉讨论的有模有样,好像是对马了解很多一样。
好在俩人最后还算是有自知之明,让店老板给推荐,最后买了一匹棕色的马。
马毛发油光发亮,但是眼眸十分温顺的很,个头又高大,看着就觉得威风凛凛。
高小诺他们买了一整套,连马带马车,回去的时候直接让侍棋赶车,就是马车上只有自带的一个木凳子,坐着不怎么舒服。
进门费比平时都要多很多,马进城也要收取费用。
赶车进了城,他们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去了铁匠铺,高小诺的烧烤瘾上来了,想要打个烧烤架。
张甫远对高小诺嘴里的烧烤很感兴趣,问她这个铁架能烤什么?
高小诺不假思索地说了一串菜,最后总结了一句说万物皆可烤。
张甫远就笑着说她口气还挺大,高小诺说自己可没有说瞎话,等烧烤架弄好了自己给她做,到时候还能顺便出去玩。
######
高小诺的鬼王写好了也改好了,潘叔正好还没走,高小诺就拿着让潘叔看。
潘叔还挺稀罕:“咱们店里请的这几个人看话本的眼光都是挺不错的,之前怎么不让他们看?”
高小诺有点尴尬地把孙执可能是自己脑残粉说了一下。
潘叔就哈哈哈大笑:“这算什么啊?让他知道了不好吗?”
“总是觉得略微尴尬。”高小诺说。
以孙执的性子,知道了自己就是南柯先生,还不知道反应是什么样的呢,高小诺自己猜测有两种。
第一是更加崇拜自己,第二就是因为自己是女性彻底脱粉,高小诺觉得第一种可能性更大一点。
想起来就觉得麻烦,所以还是算了,这样的状态就很好。
潘叔跟高小诺说起了另外一个事情,他说好像在下面县城里除了他们家,也开始出现话本集了。
他这么一说,高小诺就来了兴趣:“哦?是谁这么有眼光?”
潘叔不知从何处找了一把扇子,故作潇洒地摇了摇扇子:“还能是谁啊?自然是那位李老板了!”潘叔语气中带着调侃,却没什么厌恶。
话本的兴盛,并不是只靠他们一家书店就可以的,所以对于李老板这样的,无论是潘叔还是高小诺都没有什么反感的情绪,甚至对于潘叔来说,只要对方的话本集出的好,他就喜欢。
当然,如果让潘叔知道了对方专门跑到隔壁郡城,劳心劳力的打算坑自己一把的话,潘叔的心情估计就跟现在不一样了。
高小诺摇了摇头:“怎么又是这位啊!”,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上回跟在他们屁股后面第一个出话本集的人,好像也是这位李老板。
“那只能证明对方有眼光。”潘叔说。
两个人并没有什么危机感,当初自家话本刚出,还没有什么名气的时候,这位李老板就跟着出话本了,就算是这样都没有挡住自家前进的步伐,现在就更别提了。
他们家在县城买话本集早就开始了,根基都打得牢牢的了,要是现在海能被人轻易超越,那可真是见了鬼了。
而且,就算是这样,那超越他们的对象也绝对不会是这位李老板。
这个道理李老板其实也清楚,但是清楚又能怎么样呢?哪怕知道别人是大口吃肉,自己只能喝点汤水,那看着能挣钱的路子,自己能够视而不见吗?当然是不能了。
不过这回他就精了,当初办话本集的时候,自己终归还是有点虚,所以拉了几个老板合伙,后来知道能挣钱了,再甩也甩不掉了。
再加上这几个老板跟自己家说白了交情还在,郡城的生意也就只能这样了。
他去隔壁郡城,荡然也发现潘家书店的话本集已经卖到隔壁郡去了,回来调查了一下,果然,本郡下面的县城里也有。
这回他可顾不上骂人了,赶紧找了几个质量可以的话本弄成话本集,找人印刷,发往各县。
第70章
高小诺这个话本跟以前不一样; 以前的话本,哪怕是相对而言比较接地气,但是终归只是对风土人情的一种阐释,鬼王这本更偏向于批判现实。
第一男主是鬼; 所见所闻也是鬼的悲惨遭遇; 鬼为何会悲惨?是因为为人时遭受了太多灾难。
高小诺自己写的时候没有感觉; 潘叔却一眼看出来了。
自古以来; 中国文人就有那么一种毛病,凡是批判性作品; 总是能够拥有更大的声誉,越是描写悲惨现实; 就越容易功成名就。
居安要思危,居危就更不用提了,反正就算是社会怎样美好; 文人们都乐于从其中找到不好的部分; 加以批判。
当然; 也就是这种精神,才能够让社会向更加美好的方向转化。
在潘叔看来; 本朝比起来历史上任何一个王朝都是不遑多让的; 哪怕是繁荣兴盛的大唐; 但是在这一片繁花似锦当中; 肯定也有没那麽好的地方。
高小诺的话本,第一本是真的可以看出来这是一个从小没受过任何黑暗的女孩子写的,女主没有经历任何挫折; 生活一帆风顺。
第二本高小诺给男主安排了一个很悲惨的身世,再加上一个不怎么太平的世道,但是其实内核没什么太大的变化,再加上话本的重点在吃的上面,所以也能从她的话本里看出太平盛世的影子。
这很正常,哪怕是他高看高小诺一眼,他也知道高小诺从前只是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姐,你能指望她写出更加深刻的作品吗?事实上,不止高小诺,市面上的话本作者十有八九都是这个样子的。
潘叔也不觉得这是什么问题,毕竟话本嘛!对大多数人来说,本来就是用来休闲娱乐身心的,换句话说,是逗人开心的,内涵这个东西,有没有都无所谓,这不是重点。
但是看了这本鬼王以后,潘叔突然时间意识到,高小诺有在转变,她话本原本的踏实感觉,主要是她的遣词造句给人的感觉,现在的踏实才是真的踏实。
鬼王遇到的鬼,他们所经历的悲剧都是实实在在的,有些故事甚至能让他感到到熟悉。
比如说第一个故事里的鬼,这是一个从小被父母抛弃的孩子,被牙婆捡回家,养大了以后卖到妓院。
这种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很常见,别问他为啥知道,毕竟谁没有个年少风流的时候呢?
“我有什么地方需要改的?”高小诺问。
这个鬼王她准备了很久。为了写其中的一个个小故事听马婶讲故事,但是毕竟这些,她全部都没有亲身经历过。
“可以了!用不着改,正好我这趟走的时候可以拿走。”潘叔说。
高小诺没啥意见,这算是交稿了,高小诺现在手里的事情已经全部办完了,正好张甫远又要做一个春耕调查。
嗯,为什么说又呢?当然是因为他们之前已经调查过一次了,就是那次下地给人家帮忙,但是被人家嫌弃的那回。
在他种的菜还没有发芽的时候,张甫远抱着永不放弃的信念准备第二次调研。
上回的调研是父子们布置的任务,这次的就是张甫远的自发性行为了。
上回去的时候正赶上农民们播种,夫子们良苦用心,生怕学生们学的呆傻,只知道书中的内容,不能用于实际生活中。
在郡学中学习的基本上都是秀才,将来十有八九都会成为官宦,当今重视实践,只是读书好的话注定是没有办法受重视的。
跟着张甫远一起去的还有他的几位同窗,考虑到这次外出的目的以及同行的人,高小诺就跟绿芙穿上了男装。
绿芙到了张家以后高小诺还没有男装过,所以绿芙也没有男装的衣服,还好她跟高小诺身高差不多,在高小诺的命令下,绿芙是穿上了男装,但是她没穿过男装,穿上去就觉得别别扭扭。
高小诺看的直乐呵,绿芙穿着这一身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女扮男装的,高小诺也不介意,就觉得绿芙这种带点英气的样子挺可爱的。
绿芙还是觉得有点别扭,总是不自觉的扯自己的衣服。
“没什么,等你习惯了就好了。”高小诺安慰她。
等你穿男装时间久了,你就会发现,男装是真的比女装舒服多了,主要是方便的很,哪怕是比起来她上辈子穿的衣服还是累赘,但是比起来更加繁琐的女装,当然是这个更舒服。
张甫远同朋友们商量在城门外集合,侍棋在前面赶马车,三个人坐在后面刚刚收拾好的马车里,马婶给马车上的长凳上缝了褥子,坐上软得很。
“下回可以准备一些糕点。”高小诺说。
张甫远习以为常的就问她想吃什么糕点?高小诺想了想:“你上回做的桃花饼挺好吃的。”
“那要先准备一些桃花。”桃花饼要想做的好吃,新鲜的桃花必不可少。
说起来这个高小诺就觉得好笑,烧烤架已经打好了,但是还没有用过,本来这回过来高小诺觉得刚好可以拿着,中午可以准备烧烤。
但是张甫远自己拒绝了,说想跟着农人一起吃饭,然后高小诺就不带了,但是张甫远又想用,说晚上回家吃这个。
这个样子的张甫远,哪里看得见那个冷淡又有点刻板的样子?别人怎么想高小诺管不着,但是他们家的被她宠成这个样子,高小诺只会觉得骄傲。
刚出城门,就看见同窗基本上都来了,一堆读书人都穿着粗布衣服,看着还真有那个架势。
哪怕他们帮不上忙,但是有这个心就是好的,如果能将这样的心保持下去,将来一定是能当好官的,心系百姓的官,哪怕是没有多大本事,总归也不会做的太差。
高小诺跟张甫远一同下车同人打招呼,一群人吓死了,纷纷用埋冤的眼光看向张甫远。
这种事情,你带着自家的妻子来干嘛来的呢?他们今天是来做正经事情的,又不是来玩的?平白带个女人来,就像是在添麻烦。
哪怕是高小诺穿上了男装,他们仍旧是不太开心,但是总不好当着人面表现出来,再加上跟张甫远一起出来的都是他关系极好的几位,就更不好意思说了。
最后就算是不考虑这方面的事情,一堆男人,就张甫远带了夫人来,未免不方便。
到时候大家都调研呢,那你到底是陪老婆还是干正事儿啊?怎么想怎么觉得不靠谱。
高小诺知晓大家会怎么想,不过她没吭气儿。
朱三儿姗姗来迟,还带着自家夫人,大家看看朱三,再看看张甫远,感情这两个商量好的呀!瞬间释怀了。
既然除了张甫远之外还有其他人带妻子过来了,他们就没那么反抗了,大不了等他们干正事儿的时候让俩人一起玩嘛,都是女子,朱三儿跟张甫远的关系那么好,两个人想必也很能说得来。
觉得事情已经完美解决的大家放心了,却不知道现在的高小诺发着愁呢,她跟朱三儿的妻子真心不熟。
朱三的妻子是标准的大家闺秀,一颦一笑都带着一股规矩的味道,虽然说没怎么跟她说过话,但是高小诺确实不怎么懂得跟这样的人相处。
两个人坐在马车里,面对面,相顾无言。
半晌儿,班氏开口;〃高姐姐要不要吃糕点?〃
朱三家准备的马车上有糕点,高小诺道了声谢,夹起来糕点,细嚼慢咽,这绝对是她吃饭最规矩的时候了。
高小诺吃完了糕点,想着人家都已经扔下橄榄枝了,自己总不能就这麽僵着,但是又实在是想不起来自己能说什么。
衣服?前段时间她一直忙,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关注今年流行什么样的衣服了;珠宝?这个她真心不了解;琴棋书画?自己到现在也只能说在书上面初通,棋也只是到知道规则的程度,再多的就没有了。
最后高小诺说起了他们这回的目的,还好班氏接上了她递过去的话茬子。
或者说不仅仅是接上,班氏好像是对这个特别感兴趣,侃侃而谈的样子惊得高小诺目瞪口呆。
也许是高小诺的惊讶表现得有点明显,班氏停住了,双颊通红:“让高姐姐见笑了。”
她是一个看上去有点木讷的女孩子,但是她刚才说话的时候神采飞扬的,跟她的外表给人的感觉一点都不一样。
高小诺摆摆手:“笑什么?我觉得你讲的很好啊!感觉你知道很多,很厉害。”高小诺不是在说瞎话,对于一个从来没有从事过农业工作的人来说,班氏确实知道的太多了。
高小诺脸上带着真诚地夸奖,这让班氏觉得有点不适应,又忍不住想要微笑。
她就是对这些感兴趣,自己种了很多花,她还曾经尝试过种菜,但是只种了一年,被嫡母发现了就没再种过,但是有关于农业的书籍她却看了很多。
这样的爱好对于一个大家小姐来说实在是足够特立独行,所以她跟姐妹们关系不怎么好,嫡母也不怎么看得惯她,把她嫁给了朱家这个商贾之家。
但这是她幸运的开始,朱三对她的爱好很赞同,她已经开始种菜了,她的丈夫甚至专门搭了一个暖棚。
但是这么多年的遭遇早就告诉她了,有些东西不能让人看见,但是终究喜欢的东西遮不住,高小诺只是开了个头,她就没忍住说了好多。
第71章
跟班氏交谈了一路; 高小诺发现这个班氏跟她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虽然只是个女孩子,但是她的博闻广记并不输于男子,看着是害害羞羞的小女孩一个,但是其实她算不上是胆小; 甚至很多时候都十分有勇气。
就像是这次来这里; 高小诺原本以为是张甫远跟朱三儿商量好的; 但是实际上据班氏说; 这次跟着大家一起来其实是她自己的主意。
“除了原来家里的庄子,我还没见过其他土地到底是什么样子的。”班氏说; 眼神发亮,这是很明显的期待表情。
高小诺对这个没有兴趣; 但是这辈子她也没有见过,虽然没有见过,但是她知道真正的种地并不像是班氏在自己家里种草种花那么闲情雅致。
主人在家里种花; 那是兴趣; 下人们自然不会打扰了主人的兴趣; 所以哪怕是班氏什么都不做,家中的花估计仍然会长得很好。
是因为她天赋异禀吗?不是的; 是因为哪怕主人不说; 仍然会有下人在背后忙活。
不过怎么说呢?高小诺这人多多少少有点理想主义; 她觉得任何的理想; 哪怕是不切合实际,都应该是被尊重的。
所以对于妹子的美好憧憬,高小诺并没有打击; 甚至还带着鼓励的态度,无论班氏在见识到从事农业活动的辛苦以后,到底是退缩还是坚持,至少此刻的他是让高小诺敬佩的。
他们要去的地方算不上是远,马车走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了,虽说算不上远,但是这个村子算不上是发达,可能是因为地形的原因。
他们起得早,这个时间点在城里估计还有人没起床,但是乡间已经开始忙碌起来了,路边的野草上还挂着露珠,但是路边已经有陆陆续续的农人了。
并且大多都是男人他们肩上扛着扁担,扁担里挑着水,用怀疑的眼光看着这群与周围格格不入的人。
小样,别以为你们穿上了麻衣,换上了短打我们就认不出你们了!你们不就是上回穿着长袍过来干活,干的乱七八糟的那群学生吗?
一个两个看着都是挺利落的大小伙子,干活怎么就能干成那样呢?他们种的庄稼全部不成,照他们那样的种法,他们村子今年怕不是要挨饿。
所以没办法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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