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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抛夫弃子-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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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的名字叫做青山,不知道自姓己什么,据他所说,他无父无母,自从有记忆起就一直跟着收养他的老爹生活在这山里,老爹死后也没有融入山下和山外集体,似乎像个对外界一无所知的原始人。
  但岑美玉知道不是这样的,青山虽然在山上独居,也从来没有人来过这里,但是他的普通话字正腔圆,说的话也是句句有理,医药、文学、木活都懂一些,更像是个厌恶世俗的隐士。
  而且他也不是完全与世隔绝,他在山上自己开辟了一块菜园子,自己种自己吃,基本上每天都出去打猎,弄回一些小型的猎物,有些杀了有些养着,他还会砍竹子砍树木,做成精致的小家具。
  到了特定的日子,他会把剩余的东西带下山去,换一些他没有的东西上来,所以虽然独居,家里却并不穷困,比山下大部分人家还好过很多。
  岑美玉现在穿的衣服,用的物品,都是青山这样换来的,她不知道他为什么对她这么好,好到她有点害怕他的用心,然而时间证明他真的是个君子。
  这样优秀的一个男人,岑美玉相信他到了哪里都不会饿死,到了外面肯定能有一番不俗的成就,就是不知道他为什么宁愿一个人住在这里。岑美玉很疑惑,但是她现在说不了话,一切都要人家照顾着,就没有问这个隐私的问题。
  总之岑美玉对自己现在的生活没有太多不满意,只是她隐隐还是有一点担心,她觉得陆金莲不会这么简单的放过她。
  那间被烧掉的废旧牛棚离青山家没有太远,陆金莲能把她带到这个除了青山,没有人再上来的地方杀人灭口,就证明这里不是绝对安全的,陆金莲很有可能会回来看,从而发现她没有死。
  岑美玉现在又不能说话,更不能走路,要是陆金莲说什么鬼话、或者直接趁青山不在把她从青山这里带走,那么她必死无疑,所以劝青山搬家势在必行。
  然而她只是个被救回来的陌生人,住了快两个月都没能帮的上青山一点忙,她根本没有这个脸面劝人家搬离住了二十多年的房子,或者改变他的生活方式。
  岑美玉左右为难。
  继续过了几十天之后,岑美玉的眼睛已经好全了,身上的力气也恢复得更多,每天都能走出房间呼吸新鲜空气,晒一下太阳,这让她对未来有了更大的希望,她肯定能好全的。
  她说不了话,但是能用手写字了,青山也能看得懂她写的字,但是她不敢把自己的遭遇告诉青山。因为她不能保证青山会有什么态度,或者陆金莲会做出什么,就算是要报仇她也要自己报,不想连累别人。
  她告诉青山,自己叫做陈美玉,是外地人,因为父母双亡,家里又欠下了一点债,被没良心的亲人卖给了人贩子,要把她卖到这里给别人做老婆生孩子。
  因为不甘于屈服,她经常逃跑,这一次就逃到了山里,然后被某个人贩子追上了,关在青山家废弃的牛棚里,喂了那些让她不能说话和失去力气的药物,准备等同伙来了再把她带回去。
  她知道自己不能被带回去,所以就点火自焚了,她是宁愿去死也不愿意被卖给别人做老婆的。
  青山很同情她的遭遇,对她更好了些,说保证会把她好好的藏在这里,还问了她关于那些人贩子的信息,不过她语焉不详的,最后他也没在附近找出来什么结果。
  有一天,当青山去山下换东西的时候,这地方第一次来了访客。
  这是一个媒人婆,说是青山请她帮找一个老婆,现在她已经找到了一个愿意嫁到这山上独居的女孩子,又贤惠又漂亮,就是命不好,问他什么时候去相看一下,趁早结婚生子。
  岑美玉和媒人婆鸡同鸭讲半天,最后她表示会把这件事情转告给青山。
  媒人婆走后,岑美玉有点失落,有点难过,有点害怕。
  原来青山要结婚了,怪不得这段时间他似乎忙了许多,打回来的猎物多了,砍回来的木头也多了。他打了好几个木箱子,还重新打了一张大床,家里面更是添了许多新的物件家具,他自己也添了好几身新衣服。
  青山是她在这个时代见过的、为数不多的好男人之一,相貌阳刚,身强体壮,有很强的谋生能力,又足够细心、尊重女性,是个充满男子汉气概又难得绅士的男人,就算在现代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
  青山是她的救命恩人,现在他要结婚了,岑美玉对此应该是祝福的,毕竟是这么好的男人,已经二十多岁了,能在这个年纪找到一个好女孩成家立业,这是好事,然而岑美玉却不高兴。
  在她和青山两个人相处的四个月左右的时间里,他对她照顾得非常好,她需要的东西不需要的东西都给她准备的十分齐全,再尴尬的事情也尽量照顾她的自尊心,帮她洗衣做饭喂药也没有半句怨言。
  出去打猎或者做别的事情的时候,他每天都把饭菜做好再出去,能赶回来的时候就陪她一起吃饭。
  不出去干活的时候,他就在家里做木工或者侍弄那些菜,然后把她抱到外面陪着他,听他偶尔说一些话。
  两个人似乎是相依为命地过了这样一段时间,岑美玉对青山已经产生了一种依赖性,就算他每天回家晚了一点,她都担心得不得了。现在他要结婚了,岑美玉想想就觉得不习惯。
  她无法想象家里出现一个陌生的女人,和这样好的青山同甘共苦、同床共枕,再共同养育孩子。在他们成为最亲密的夫妻后,她这个半废人将成为这对夫妻的负担,最后被他们一起嫌弃。
  她不想让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阻止青山娶妻,她没有立场,离开青山,她又不知道去哪里,她现在身无分文,没有自保能力,甚至没有自理能力,她不会再遇到第二个这么好的青山。
  天快黑的时候,青山回来了,他给她带回来了一身新衣服,这肯定是在城里买的,虽然款式不好看,但岑美玉却喜欢极了。
  她瞒下了今天媒人婆来的事情。虽然他结婚的事情无可避免,但是能推就推,让她早一点习惯一个人的生活,给自己找一个不死的出路。
  可是这种事情瞒得了一天瞒不了两天,没几天那媒人婆就带了一个女孩子上来了青山家,那女孩子确实漂亮,看起来脾性也很好。
  青山似乎也看上人家了,心情很好地做了一顿好菜,用酒招待了他们,饭后亲自把人送下山。
  岑美玉心里有一股说不出来的郁闷,留在后面的她把青山收回去的酒翻了出来,迷迷糊糊地就把自己给灌醉了。
  青山回来之后见到的就是一个醉猫,他和平时一样帮她洗漱好,把她抱回了房间,谁料她竟然把他抱住了,不让他走。
  “青山,你不要娶别人好不好?”
  喝醉的岑美玉把青山压在床上,一直重复这这句话,她忘了自己说的话没了声音,可是离得够近的青山看懂了她的唇语,猜到了她的心思。
  青山笑了一下,在她耳边低声道:“我不娶别人,谁给我暖被窝,谁给我生孩子。”他等着她说她给他暖被窝,给他生孩子。
  岑美玉确实说了,然后青山就翻了个身,她被压在了下面。
  后来的事情就水到渠成了,意乱情迷之间,岑美玉似乎听到了一句话,可是她被翻了个身,便什么也忘记了。
  “我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


第100章 番外二:迟来的爱
  时间很快就到了高考恢复的时候; 这一年陆明珠刚好初中毕业,她和农显安、章向唐、隔壁的阿成阿双兄妹都第一时间报名参加了,因为是恢复高考的第一年; 听说卷子都出得比较简单; 好好读书的都能考上差不多的学校。
  农显安的成绩一向很好; 他报的是远在首都的国立医科大学; 陆明珠的学习算得上是中上水平,也报了一个首都的学校; 章向唐的成绩更好,考上了最好的燕京大学; 阿成阿双都没考上; 他们已经出去找工作了。
  等通知书来的时候,陆金莲已经准备好了北上的东西,她在这一边的东西该处理的都处理好了,明面上的都留给了儿女,暗地里的也都给了黄盼,该留的房子则是都留着,他们总是要偶尔回来的。
  这兄妹俩虽然年纪不算很小,但都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 她根本不放心他们自己出去; 而且现在政|策宽松了; 她也想着看看外面的世界; 就算做不了什么事业也好。
  孩子们各自有自己的事业,有她好吃好喝的供着; 她爹娘的病已经养好了,自理不是问题,陆金山夫妻俩都是孝顺的,她在不在都是一个样,只要多回去看看就行。
  等再过完年,正月初五的时候,陆金莲几人就提前出发了,同行的还有章向唐父子。他们一起坐了汽车到隔壁省,后面再转坐火车直接到首都,整段路足足走了七天,几个人都累瘦了一圈。
  不过在招待所休息了一天之后,大家都生龙活虎起来,纷纷闹着要出去玩。陆金莲这辈子也从没来过这里,她精神和体力都很好,是这几个人里玩得最开心的。
  不过她不是单纯来玩的,帮几个孩子都报了名之后,她就在陆明珠的学校周围租了个房子,准备一直留在这里,一边观察市场一边照顾陆明珠,对于农显安则是呈放养状态,反正都二十几岁的人了。
  自从岑美玉失踪之后,他们母子之间似乎出现了问题,陆金莲也说不上来是怎么回事,只是感觉他的态度似乎变了,不过她知道问不出来什么,就放着没管了,其实她本来也不是很想管。
  其实她自己的脾气也怪,也许昨天还觉得这样做好,但是睡一觉起来就完全变了,她自己也掌控不了。
  到了四月份的时候,陆金莲已经在首都呆了近两个月了,她把事情交待好了之后再次回了老家。
  拖着好大一堆行李回到县城的家里,陆金莲开门之后有点惊讶。两个半月没住人了,这房子还是干干净净的一点灰都没沾,院子里只有几个平方的小菜园子也种了一点菜,都快能吃了,跟一直有人住似的,看起来像是没离开那么久似的。
  等她把行李放到自己房间的时候,看见里面那一层灰,才有那一种离家许久的感觉。
  她以为这是孩子们来县城的时候顺手帮着打扫的,但晚上章应俞开门进来的时候,她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现在的房子构造和后世不一样,翻个墙就能进去,房门也好开,只要确认很久不住人,小偷是会明目张胆光顾的。
  章应俞那里确实有她家的钥匙,因为她觉得自己可能会在首都呆很久,章应俞又是她家的邻居,就想着让他时不时来照看一下,不然门关久了,里面的东西什么时候被人家搬空了都不知道。
  “你怎么就回来了,也不提前告诉我一声,我好去接你。”章应俞确实惊讶,他还以为陆金莲在那里不会回来了,坐好几天的车确实挺受罪的,没必要他都不想出门。
  “没事,我带的东西不多,一下子就回来了。”
  “你这里好久不开火,晚上去我那里吃吧,我今天刚买到了不少菜。”
  “也好。”
  做了多年的邻居,两人现在相处起来也没有了刚开始时的尴尬,说话相处都很自然,一起吃饭更是没什么大不了,陆金莲也就没拒绝。
  陆金莲收拾了自己的房间,一出门走几步就到了章应俞的房子。他家的构造和她家差不多,现在就只有一个人住,他现在已经是县医院中医部的副主任了,还是没有再婚。
  章应俞也是个做菜的好手,天还没黑就已经做好了四菜一汤,有荤有素的,光是卖相和香味就让人很有食欲。
  两人说着孩子在学校的事情,这顿饭倒是不怎么沉默,吃到一半的时候,外面有人来了。
  章应俞去开门,陆金莲放了碗筷坐着等,两分钟之后他还没有进来,她就出去看了,门口站着两个女人,因为天开始黑了,倒是没看清楚是谁,她一出来人就走了。
  “这是谁来了?”
  “医院的同事。”章应俞关了门,突然又加了一句,“她老是给我介绍对象,刚才带来的是另一个科室的护士。”
  “哦!”孤男寡女的,陆金莲没想在这种事情上说话,早知道她就不问了。
  再次坐上餐桌之后,气氛比刚才凝滞了很多,章应俞似乎无意地道:“你说我这个年纪,单了这么多年,再找一个好是不好?”
  陆金莲停了动作,沉默了半晌,才道:“只要你喜欢,性格也合适,这肯定是好的,两个人过总比一个人过好一点。”
  “那你也离了好几年了,怎么还不找?”
  烛光之下,章应俞目光灼灼地看着陆金莲的眼睛,似乎要把她心里的想法看穿似的。
  “因为我不想,都这个年纪了,有儿有女的,一个人自在。”
  半晌后,章应俞又道:“阿莲,你说你不想,但是我想再找一个,我不想再等了。”
  “那你就找。”说实话,章应俞的行情还是很好的,他为人好,有工作,没拖累,很多人知道他的情况之后都想给他找对象。
  “你知道的,我自始至终想找的都只有你,我们错过了这么多年,现在应该重新在一起了。”
  陆金莲语塞,这是这几年来章应俞第一次说得这么直白,其实她也在心里想过和他再在一起会是怎么样,因为很多人都在她耳边这样说,章应俞又一直接近她,她没考虑过这事是不可能的。
  只是考虑过后,她觉得还是麻烦,就不再想了,他每次想挑明都被她堵回去,后来更是故意远了一点,他就不再说了。
  现在他又挑了起来,她只想着要用以前的话回答,章应俞却抢了先。
  “你别忙着拒绝,你听我跟你说……我们以前就应该在一起,耽误了这么多年,现在我们各自的孩子都长大了,也没有什么再牵绊我们的东西……我知道你不会再和别人在一起,我也不会再和别人在一起……我们总会在一起,要是再等个十年八年的,我们那时候都老了……”
  “所以阿莲,你不要再拒绝我了,我们一起过日子吧!”
  陆金莲没想过他会这么直接,一时间有点说不出话来,章应俞突然笑了笑,又道:“阿莲现在不答应也没关系,我已经做好打算了,以后你去哪里我就跟去哪里,我知道你想住在首都,我把工作都辞了,本来想着过两天就去找你的,现在你来了就好了。”
  “你……没必要这样的,不值得。”连她也不知道自己会去哪里。
  “值得,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觉得什么都值得。”
  陆金莲知道这句话不是假的,当初她要嫁到农家的时候,他宁愿舍弃自己所有的东西把她换回来,要是农家愿意放手,他们几家人的结果会截然不同,只怪造化弄人。
  “那你就跟着吧!”
  看着陆金莲匆匆离开他家的背影,章应俞笑出了声音,虽然那么长的时间过去了,他仍然相信他们之间会有幸福。
  回来的第二天,陆金莲收拾好了东西,准备都带回原溪村,一推开房门,就见章应俞已经把做好的早饭摆在了桌子上,就等着她来吃。
  就像几十年前的很多早晨,她挑着水桶走出家门,就能看见正拿着零嘴等她出来吃,然后帮她挑水的少年。
  “还说东西不多,今天我跟你一起回去吧!”
  “你不上班?”陆金莲有点不自然地接过筷子。
  “我真辞了工作,以后就跟着你了。”
  “我可养不起你。”
  “没事,我养得起你。”
  …………
  章应俞果真像他说的那样跟定她了,陆金莲在原溪村和矿山的新村待了半个多月,他就跟着她去了半个多月,一天都没少,这时候大家已经都知道他们在一起了,她的亲人们倒是没有说什么。
  其实自从离婚后,大家都劝陆金莲再找一个,只是她一直以来的态度都很坚决,大家也不好劝她。现在她跟多年未娶的章应俞再续前缘,这事并不让大家觉得意外,反而觉得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等两人一起北上去首都的时候,他们把两家的三个孩子叫出来吃饭,他们宣布这件事情之后没吓到几个孩子,反而是孩子们吓到了他们两个老的。
  章向唐和陆明珠谈恋爱了。


第101章 番外三:儿女婚事
  凭心而论; 章向唐是个很优秀的孩子,他一向懂事,家里家外的事情都会做; 而且学习成绩很好; 陆明珠高考之前很多知识都是跟他学的; 这样一个孩子在这个时代可以说是前途无量。
  陆明珠也是个好孩子; 除了偶尔任性,嘴皮子有点厉害之外并没什么不好的地方。
  两个孩子同岁; 现在虚岁二十一,该是谈对象的时候了; 两家一向走得近; 又一起考上了大学,两人在一起似乎也是理所当然。
  章应俞表现得十分开心,陆金莲除了惊讶之外,也没说什么不好的话,只笑眯眯的,心里却是有一点担忧。
  现在她和章应俞一起过日子了,以后还要上户口,他们两人就算是继兄妹。两人若是能修成正果还好; 外人说嘴就说了; 碍不着他们的生活; 可若是最后分手了; 再相处起来肯定会很麻烦,他们两个老的也会左右为难。
  可是木已成舟; 他们再反对也是不行的,只能接受了这件事。
  …………
  三年之后,改革的春风已经吹遍了祖国的大地,全国上下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三个孩子都顺利完成了自己的学业,现在正在国家分配给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工作着。
  农显安是一名刚刚转正的医生,陆明珠是一个小学老师,章应俞则是一个建筑师,他们都留在了首都工作。
  陆金莲和章应俞一起创立的化妆品品牌在三年的时间里俘获了万千女性的芳心,不止在首都里家喻户晓,还在另外几个大城市里都开了分店,每天都日进斗金,让他们赚得盆钵满载。
  陆金莲确实把那个本子还给岑美玉了,但她没有说过自己不会用那些东西,严格说来那本来就不是岑美玉的东西,她用了也就用了,只是有点对不起将它遗失的主人。
  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岑美玉捡到了就是她的,她会毫不愧疚地占为己有,给自己赚取钱财。那陆金莲也不是多么高尚的人,她从岑美玉那里拿了来,那她肯定也不会放着不用。
  农显宽和陆正栋等人还在金矿山开他们的小店,自从私人经济开始以后,他们的生意也正大光明了些,三年的时间足够他们成为当地比较有钱的人,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
  临近年底,各级人民都收到了通知,公社即将解散,原本公有的土地都要分到各家各户头上,而且全国上下要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查,大家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个人身份证。
  在这个重要的时候,陆金莲和章应俞要一起先回老家,他们暂时不开新店,生意并不一定要自己盯着,几个孩子则是在放假之后再回去。
  农家的人除了农老图之外都在金矿山的新村里,但是过年的时候大家还是要回村里一起过,所以陆金莲他们就直接回原溪村了,这和前两年一个样,他们两个老的先把房子收拾好,等孩子们回来就直接过年了。
  他们现在的房子很多,但过年的时候都会在农显宗家。章应俞完全能把农显宗家当成自己家,在帮着收拾家务的时候,他没有一点的不满,光是看着爱人的身影,他就会觉得很开心。
  自从他说要跟着陆金莲之后,他就一直都跟陆金莲在一起了,他们一起做生意,一起回家,一起过年。
  他没有再回栗树寨那个老房子里,毕竟他在寨子里也没有直系亲属,自家亲戚以及前妻那边的亲戚每年过去看一次就好,现在的他更像是陆家的上门女婿。
  不过他从来都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反正自己的日子自己过,只要他们两个人在一起,这日子就是好的。
  他们并没有不明不白地就在一起,就在他们正式在一起的第一年冬天,他们就去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证,还正正经经地办了个婚礼,拍了结婚照。
  现在家里放着的结婚证是他们两人的第一个结婚证,因为以前的他们结婚不需要这种形式的承认,只需要自家办个酒席就完了,实在太穷的人家可能连一桌酒席都没有,不过这就是少数了。
  还记得那时候去照相馆,里面拍结婚照的全都是二十上下的年轻人,只有他们两个四十出头的人,饶是他们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还是觉得臊得慌,但当得到照片的时候,他们觉得这经历还是值得的。
  虽然已经是四十几岁的人,孩子们都能成家立业了,但他们两人还是像年轻人一样进入了新婚蜜月期。
  虽然他们没有年轻人的激情,但他们比现在的年轻人更有优势的是,他们没有来自于长辈的压力,没有经济压力,也没有年轻人的年轻气盛,他们更懂得包容,更懂得怎样去经营一段婚姻。
  即使他们以前的婚姻是失败的。
  在办那一场婚礼的时候,章应俞前所未有地认真,即使筹办一场婚礼真的很累,而且这个年纪办婚礼似乎有点难为情,但是他想尽自己的力量办到最好。
  因为给陆金莲一场盛大的婚礼,是他二十多年前就想做的事情。也许是上天注定,也许是造化弄人,二十多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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