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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都是NPC-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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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一刀精神大振说:“王姑娘!这山里我熟啊!我就在这山中长大的,我知道哪有好景色,我带你去玩怎么样?”
  叶雪英开心的笑道:“好啊!多谢大哥!”
  李一刀热情的带着叶雪英往上走。张小栓不敢说话了,怜悯的瞧了叶雪英一眼,默不作声的继续砍柴。
  李一刀对这山确实很熟悉,领着叶雪英一路往里走,前面有什么景色,有什么野兽出没,他了如指掌,口中说个不停。
  他是安了心要将叶雪英骗到老窝去献给大首领,却不知叶雪英也是安了心要骗他带自己到鬼盗老窝去。
  两个配合默契,说说笑笑往贼窝走。
  走到没路处,叶雪英拒绝李一刀抱她过去,说她是出来游历的武士,能自己跃过去。
  李一刀有点担心,怕她是名门修士,问她是哪个门派的,叶雪英当然说她是天山派的。
  李一刀完全没听说过,以为是个小门派,便不在意的领着叶雪英继续前进。
  叶雪英边走,边盯着小地图,上面显示她连过了七道关卡。因着有李一刀作陪,那七道关卡的人问都没问,就放他们过去了。
  关卡上的守卫还以为叶雪英是李一刀的亲戚什么的,因为他们一路都在说笑啊。
  到了一个山壁前,李一刀默念起咒语,山壁开了一个小洞。李一刀怕叶雪英起疑心,解释说:“我家是避仇敌,在这建了个秘密居所。”
  叶雪英毫不在意的点头,一脸好奇的当先往里走。
  李一刀长松了口气,进了这就不怕这姑娘跑了。
  李一刀进了洞,取出块令牌挥了一下,洞口又合拢了。
  叶雪英暗自点头,怪不得秦国的修士们找不到这。我用神念查了几次,都没查出问题。要不是有人带路,我都找不到这来。
  走过数百米的山洞,里面霍然开朗起来,叶雪英有经验,这里居然是一个小福地。
  叶雪英开心的笑了,神念瞬间铺开,数百平方公里的福地尽纳眼底。里面依旧有着当年大劫过后的残破痕迹,但里面有上百座建筑已修建一新,里面住着数千人,有上千的修士。
  李一刀浑然不觉,还在骗她说:“这是个山谷,里面的景色比洞那面美多了。李家庄的人都很热情,他们见了你一定会很高兴的。”
  在李一刀看来,首领见了王姑娘,一定会开心的举办纳妾典礼,到时自然会大办酒宴,大家可不就都很高兴吗?
  鬼盗大首领,感觉到有陌生的可怖的神念横扫过来,大惊失色,扔了酒杯,拿起剑冲了出来,急命人敲响警钟。
  可怜这里的警钟千年都没响过,听到钟声,鬼盗们都一时没反应过来。
  李一刀跟在叶雪英后面,听到警钟就很茫然。不年不节的,敲钟干什么?
  听到里面警钟长鸣,看到鬼盗们相继飞起在空中,叶雪英回头朝李一刀嫣然一笑,说:“谢谢你带我进来!”
  李一刀假笑道:“没什么!我们山里人就是这样好客!”
  话未说完,他感觉心口剧痛,低对看去,一柄滴血的透明的宝剑正从他心口抽出。那剑正握在王姑娘的手上。他这才恍然,自己犯了大错,骗回来的不是羔羊而是猛虎。李一刀无声的倒在了地上。
  叶雪英立在山洞口,摆出一副关门打狗的架式。
  换上白莲圣衣,取出牛头印,放出七万阴兵。雪英向前一指,说:“杀光,抢光!”


第143章 游秦地

  阴兵呼啸一声,驾着鬼雾就冲了上去。
  鬼盗是一伙占据了这个小福地的修士,他们常年伪装成鬼怪,出去洗劫小城镇。抢钱抢粮抢女人,抢了后就回到福地来享乐。为祸上千年而无人能抓到他们。
  今天遇上阴兵,他们个个慌了神了,完全不懂这些阴兵怎么来的。
  阴兵是典型的杀戮机器,一言不发,上来就杀人。
  鬼盗们哪见过这种阵势,完全抵挡不住。他们就没打过什么硬仗,遇上强大的阴兵鬼将几乎一触即溃。
  不到十分钟,鬼盗就被七万阴兵杀光了。
  叶雪英微笑着命阴兵将尸体找了个山谷埋了。在这里插了面飞行旗。
  福地里,鬼盗们让抓来的仆人开垦了良田,挖了水井,建了房屋。相当适合凡人居住。雪英对此很满意,这里完全可以给叶小弟居住。万一叶小弟在商国混不下去,就让他搬来这吧!
  她跑去洞口重新设置了进门的法阵和咒语。将咒语改成:叶雪英是最强最美最好的姐姐!
  鬼盗们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好东西,叶雪英只得到六件灵宝,上百件法宝和上千件法器。金银倒是有几十万两,粮食也有上百万吨。叶雪英撇了撇嘴,上千年才攒下这点东西,真是穷鬼!
  叶雪英跑出福地,将那些关卡上的鬼盗也杀了。她重新找到张小栓,他正带上一储物袋的木柴往回走。他是受了罚出来砍柴,兼当游动哨的。
  张小栓见了叶雪英大为惊讶,他万没想到在外面还能看到这傻姑娘。
  叶雪英微微一笑,对他说:“山中鬼盗已被消灭了,你以后不用再怕了,好好修练做个好人!”
  说完,她身化剑光破空而去。
  张小栓张着大嘴说不出话来。心里有无数草泥马狂奔。握草!这哪是傻姑娘?这是仙人啊!人家就是来找鬼盗的,亏我还把人家当傻子要赶她走。
  不对!得亏我心存善念,要赶她走,不然只怕她顺手一下就杀了我了。
  张小栓匆匆跑到关卡上看,见守在那的鬼盗全死了。他明白了,马上悄悄溜走了。
  从此他洗心革面,安安分分修练过日子。
  三月十五日,子夜,雪英又搜索了处福地,依旧毫无所获,只挖了上千棵青雷竹子。这竹子用来作雷符有加成。雪英懒得砍竹子作符纸,只当一种漂亮的竹子种在逍遥天里观赏。
  叶雪英依旧是每月两次任务,但在修行界的人看来,无面魔女却是消声匿迹了几个月了。
  她最近的任务都在不为人知的地方。
  商国的修士大受鼓舞,觉得这是用人劫替代天劫的法子起效果了。
  他们在宋国越发打得人脑子变猪脑子了。
  商国的修士拼命想杀光他国的修士,宋越两国的联军则拼命抵挡,一边不断派人游说吴陈两国。
  吴陈两国也觉得不能再让商国这样一直胜利下去。虽然他们不明白真相,却也派了军队去支援。
  两军上百万大军结成数百个军阵,在上千里的战线上,日夜厮杀不休,法术的灵光日夜不息照彻天空。
  上千里战线上,每寸土地都被几十道法术清洗过,那里寸草不生,地面比往日都低了三丈。
  每天都有上千人在那处战线上死去。
  叶雪英则继续在秦地四处闲逛,她一副游历中的武者打扮,在大半修士和武者去前线打仗的情况下,轻易没人敢上前惹她。
  偶尔有纨绔或恶棍不识趣,叶雪英则学着叶公主日记里记载的做法,一律用天音术说:听说吴国京城有许多美丽的姑娘,你们快跑,迟了就来不及了。奔跑吧!跑男!
  于上成群结队的恶棍,抛开一切,远离家乡,拼命向吴国奔跑。
  秦地多山多高原,民风剽悍,武风极盛。
  路上随时可见带着兵器四下走的人。叶雪英混在里面倒不是很扎眼。
  当然,引人注目是免不了的。即使她蒙上了脸,那窈窕的身姿和风韵,仍吸引了许多人看。
  经过几座小城镇,叶雪英来到了绵阳城。这是一座有几万户的中等城市。进城逛了一会,叶雪英发现城中有一个巨大的擂台。上面有人正比武,台下有数千人围观。
  叶雪英爱凑热闹,立即挤进去看。
  看了一会,听了一会边上人的议论。她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秦地的大城市都有这么一座擂台。专供武者在此比武或了结恩怨。擂台上杀人不犯法。连胜十场的还有百两银子的小奖励,连胜一百场,则官府必会找上门来,给与官职。
  因此,这种擂台几乎每天都有武者上场拼杀。
  现在在场上比武的是当地两大豪门的公子,才吸引来这么多人看。
  叶雪英看了十来分钟,两位公子都是先天圆满的武者。实力相差无几。红衣公子的剑术有三级高段的水准,黑衣公子的刀法也同样不差。相比之下,红衣公子的剑术更细腻一些。在这种切磋的场合,更有优势。
  红衣公子吕乐一剑挑破了黑衣公子陆修的腰带。黑衣公子黑着脸认输了,红衣公子洋洋得意的举手向台下示意。台下欢呼声大作。
  握草!这就结束了?不说杀了对方,起码也打他个倒地不起数上十个数吧?挑破点衣服就算获胜了?叶雪英理解不能的张大了嘴巴。
  “下月此日再战!”黑衣公子留下一句话,灰溜溜带人走了。
  红衣公子得意的邀朋呼友,去边上的酒楼庆祝。
  叶雪英看得无语,在她看来,这种比武切磋跟小孩子过家家没什么不同。
  偏当事的双方都看得很重,台下人也当大戏一样来看。
  见没戏看了,叶雪英退出人群,继续去逛街。
  在街边买了颗糖人,叶雪英一边吃一边逛。这糖人是卖糖人的老头,按她现在的形象做的,叶雪英舔着糖人,有一种自己吃自己的微妙的感觉。
  从书店买了九本书出来,叶雪英看见那位黑衣公子正站在她马前。
  叶雪英皱了下眉,将拎着的书放入马背上的竹箱中。
  “这马是你的?”黑衣公子问。
  叶雪英略点了下头,牵上马就走。


第144章 新伙伴

  黑衣公子有点郁闷,他见此马很是雄骏,想要买下来。可见主人是位美女,他就有点不好意思买了。
  这马看上去神骏不凡,那就对了,叶雪英是照着商皇宫中最好的宝马的样子剪的纸马。外表那真是万里挑一的宝马。但就是个样子货。
  这纸马跑起来,也就是普通的千里马。叶雪英对这小法术不上心,这门法术至今仍是三级水平。全是因对天道的感悟自动升上来的。
  叶雪英舔着小糖人,漫不经心的东张西望在前走。黑衣公子犹豫了,想追不想追。
  他边上的一位美女不高兴了,拦住叶雪英道:“喂,你这人,怎么一点礼貌都不懂?我修哥在跟你说话呢!”
  陆修汗了一下,方甜表妹是听说自己败了,特意跑来陪自己散心的。这要跟人争吵起来就不好了。
  叶雪英有点郁闷,扮成小武者就这点不好。
  叶雪英拿着糖人,撇嘴说:“怎么?你们想拦路抢劫不成?”
  方甜当然知道表哥是看上这马了。胀红着脸说:“你胡说,我们只是问问,谁抢你的东西了?”
  叶雪英淡淡的说:“来问是非者必是是非人,拦路的人却指责我没礼貌,也不知谁更没礼貌?”
  方甜噎住了,她不跟叶雪英讨论礼貌问题了,直接问:“你这马卖不卖?”
  叶雪英心说:傻姑娘,本茹凉是懒得用纸马坑你的钱,你怎么这么不晓事?
  叶雪英将手一指,那马立时变成了纸马,再一指,就变回了白马。她闲闲的问:“还要买吗?”
  方甜无语了。买个毛线啊?一张用过的纸马有什么买头?
  “你好好的马不骑,弄个纸马做什么?”方甜没好气的问。
  叶雪英翻了个白眼,说:“活马要喂草料,好马还要喂精粮,要剪毛要洗刷,住店还要另开马厩,又花钱又麻烦。纸马多省事啊?”
  方甜一听,还真是这么回事。
  陆修在边上听得好笑,这美女真有够奇葩的。纸马哪里省事了?一张纸马,钱不比真马便宜多少,用不了几个时辰就废了。用纸马赶上几天路,花的钱绝对比养匹真的千里马还多几倍。
  理是这样,但叶雪英自己拿叠白纸,随手一剪就是几十匹纸马,她又不用花钱买。
  在叶雪英看来,当然就比养活的马省事又干净多了。
  陆修上前拱手道:“一场误会,姑娘莫怪。”
  叶雪英挥挥手说:“没事!我大人有大量,原谅你们了。”
  方甜听得无语。
  陆修看了下她腰间的宝剑,说:“你这是出来游历?”
  叶雪英点头。她扮的就是出来游历的武者。
  这个世界的武者和修士在先天快要圆满时大都会出去游历一次。陆修正有出游之心,便问:“你想去哪游历?”
  叶雪英说:“没想好,先在秦地转转,转完了再去别处。”
  陆修也不介意,游历都是到处跑,没个确定的地方。他笑问:“姑娘贵姓芳名?可有同伴?”
  叶雪英道:“我姓王,名语嫣,没有同伴。你想干啥?”
  陆修含笑道:“我正想出去游历,欲与王姑娘结个伴?”
  叶雪英舔了口小糖人,琢磨起来。有人为伴,当然会更隐蔽,不易惹人生疑。但是孤男寡女相处,这太暧昧了。
  她正犹豫,方甜不干了,噘着嘴说:“修哥,我也要去!”
  叶雪英立时看向方甜,唔!如果她也去的,就安全多了。看这丫头的缠人劲,有她在,姓陆的就不要想靠近我边上。
  方甜心思:这王语嫣长这么漂亮,跟表哥孤身在外游历,游出感情来岂不是大糟特糟?
  这世上不少青年男女就是在游历中结识然后走到一起的。甚至不乏两人出去游历,拖儿带女回来的事。
  陆修郁闷的说:“方妹,你才先天中期,现在出去游什么啊?”
  方甜说:“我不管,反而迟早要出去,跟修哥出去更安全。”
  陆修劝了好一会,方甜执意要跟着。
  见他们都不问自己有没有同意,叶雪英也是醉了。叶雪英在边上将小糖人都快舔完了,见他们仍在争执,便插嘴道:“她去也好,可以跟我做个伴。”
  方甜立时更加激动了,说:“你看,她都答应了。”
  陆修只好说:“这一去,不知多长时间,你先回家问问舅舅同不同意再说。”
  方甜点头,她要出去游历确实要征得家里人的同意。
  陆修便邀请叶雪英到自家去住,到时一起出发。
  叶雪英不怕事,跟着就去了陆家。
  陆家是当地豪门,家族中有六人在城中当官,文官武将都有。
  陆府是座大宅院,里面住着陆家数百人。下人过千,大门口进出的人络绎不绝。
  陆修领着位美女进来,立时引起许多人注目。
  陆修将叶雪英带到自家客户安顿下来,就回家去请示。
  陆父听说儿子要跟人出去游历,忙问:“你跟什么人出去?”
  陆修说:“在街上遇见的一位正在游历的武者,姓王。我看她是个正派人,于是起了一起出游的心思。”
  陆母担心的说:“路上临时遇到的不一定可靠,你还是跟几个书院的同窗一起吧!”
  陆修心想:跟那些家伙出去有什么意思?跟美如天仙的王姑娘一起才有意思啊!
  陆父问:“他的底细你可清楚,是哪里人?家里做什么的?”
  陆修在路上问过叶雪英,便说:“商地的,景阳城的人,她父亲在那当兵曹。”
  景阳是有的,王兵曹也是真有的。若有人去王家问,王家人也会说他家确实有个叫王语嫣的小姐正在外面游历。这是叶雪英为自己随便找的身份。她还有当地官府发的通行牌。这是她进秦国前,用天音术迷惑了景阳办通行证的官吏和王兵曹一家弄来的身份。
  当然,如果查访的人再细心点,在王家亲戚和邻居间打听一下,就会发现王兵曹家从来没有过王语嫣这样一位小姐。
  陆父见他说得实在,便说:“你怎么知道她不是骗你的?”
  陆修笑道:“儿子还是有点看人眼光的,她不象骗子。”
  陆母说:“骗子又不会在脸上刻字,你怎么知道他不是骗你?”


第145章 三人行

  陆修说:“我本是看上她的马,想要跟她重金买马,结果她告诉我那是纸马。若她是骗子,就该把那马卖给我了。”
  陆父点头,从这事上来看,那人确实不象是骗子。但他还是有点不放心,说:“他在哪里,我去看看他。”
  陆修说:“我请她在我家客院住下来。”
  陆父听了,心说:这小子是打定主意要跟人走了,都请人回家来了。那人敢跟着进陆府,心里应该是没鬼。
  骗子怕什么?怕人多啊!骗子骗人通常都在路边骗了就跑。敢跟回家的骗子,陆父表示,他真没见过。
  陆父心中的疑心又去了一半,便笑道:“那中午我们请他吃顿饭,你就算要走,今天也走不成,总要准备一下行李。”
  陆修点头。
  等午餐时见到叶雪英,陆父和陆母马上明白儿子为什么会起意要跟人出去游历了。王语嫣长得跟仙女似的。哪个少年见了不动心?
  陆父和陆母仔细打量王语嫣,王姑娘穿的衣服,用的物件都不是凡品,显然王家不缺钱。看她的礼仪和气度更是一派官家小姐的作派。两人就放心了。
  陆母更是差点就把叶雪英当儿媳妇看了,不时就打听王家的情况。陆修汗了,他怕母亲把人姑娘吓跑了。
  叶雪英大略知道一些王家的情况,不清楚的地方就忽悠。
  吃完饭,陆父打发儿子陪王姑娘逛逛。他开始给儿子准备游历的行李。
  陆修求之不得,陪着叶雪英在城里有名的景点玩。
  陆家大公子要跟位美女出去游历的事,跟一阵风似的就在城里传开了。
  吕乐听说后,庆祝胜利的酒也不喝了。马上决定要跟着去游历。他悄悄追到三阳观,躲在人群中看到陆修果然正陪着一位绝色美女游玩。
  很好!跟上去的理由又多了一个!吕乐马上回家打点行李。
  吕乐出行很顺利,他家人以为他是跟陆修约了一起出去。
  晚餐时,方甜闷闷不乐的来了。她想跟表哥出去游历的愿望被家人无情的拒绝了。
  陆修听说后心里高兴,有表妹在,他怎么跟王姑娘相处啊?
  面上,他却好言安慰,鼓励表妹好好练功,早日出去游历。
  吃完晚饭,陆家人纷纷前来给陆修送行,有来传授游历经验的,有来送钱的,有来送兵器的。叶雪英忙借口休息,闪人了。
  回到客房,叶雪英找了本书看了会。
  陆修长相偏阳刚,剑眉星目,男子气概十足。
  对叶雪英这种颜控来说,长得不帅,她不可能会答应他跟着同游。
  叶雪英在客房看了会书,就叫水来沐浴,准备睡觉。
  四个丫环热情的要服侍她沐浴,叶雪英当明妃时让人服侍惯了的,也不在意的让她们服侍。
  服侍了王姑娘沐浴,四个丫环就去陆夫人那汇报了。
  陆夫人问:“怎么样?”
  为首的大丫环半夏笑道:“王姑娘胸部挺翘,臀部圆润结实,绝对还是处子。最难得的是通体如上好的明玉一般,全无半点疤痕和黑痣,全身上下无一处不美,真真是一个玉美人一般。”
  陆夫人笑了,又问:“你们服侍她时,感觉如何?她有没有不习惯?”
  她是要看看王姑娘是不是官家小姐。官家小姐由人服侍惯了,并不会不自在。若王姑娘不是官家小姐,神态就会有异样。
  半夏道:“王姑娘象是习惯了由人精心服侍的。奴婢们粗心手笨,好些时候都不能理会她的意思,得她指点才能明白过来。”
  陆修在门外听得都不好意思,他万没料到母亲会对王姑娘使出这种试探的手段。
  怕母亲发现他偷听,他忙转身走了。明天要出行了,本来他是准备再私下跟母亲说说话的。
  次日,陆修和叶雪英告别陆家人出发。
  陆修一身黑色劲装,腰挂雁翎刀。叶雪英一身白裙,腰悬七星剑。男的英武刚强,女的清丽柔美,宛然一对璧人一般。
  陆家众人都不由产生一种错觉,这是一对小两口要出门了。
  陆修骑上大黑马,与叶雪英并肩而行。
  叶雪英无语了,整得两人跟黑白双煞似的,这是要闹哪样?我怎么今天偏选了套白的来配他?
  出城后,他们一路往北行。走了五里地,后面传来急促的马蹄声,陆修回头见吕乐一身红衣骑着大红马追来了。
  吕乐追上后,笑眯眯的说:“我来迟了,久等了!”
  叶雪英一看,这不是昨天在擂台上跟陆修比武的家伙吗?
  她好奇的打量下吕乐,这家伙一身的红,红得辣眼睛有木有?
  男子穿红衣多不好看,往往显得太骚包,或太娘气。长得丑的,更不能穿,看了只让人倒胃口。
  吕乐穿着却让人感觉象团明亮的火焰,有一种英气勃发的感觉。
  叶雪英奇了,这两人不是仇家吗?怎么还一副好哥们的样子?
  陆修皱眉问:“你来干什么?”
  吕乐笑道:“你想偷跑,甩开我去游历。我可不答应,我要跟着,有奇遇一起,有祸事也一起,总之,要在完全一样的际遇下比试,我不占人便宜,也不让人占我便宜。”
  陆修无语了,从小比到大,还没比够吗?真是要跟我比一辈子不成?
  瞧着吕乐盯着王语嫣的眼神,陆修忽然明白了。这家伙不仅要跟我比武,还要跟我比追女人。
  握草!太过分了有木有?王姑娘是我的!是我先看上,先跟她约好的!
  陆修一脸黑线的说:“我不要跟你一起游历。”
  吕乐挑眉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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