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重生之他-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核嬉馓粞 �
  李嗣心中很是激动,但好在他面上还是很淡定,小手趴拉着那小堆东西。东西有些杂,都是些古里古怪的东西,而吸引李嗣的竟然是一个和路边没什么两样的石头,只是颜色深一些而已。

  ☆、第8章 一口吞掉

  李嗣紧紧地把那红色石头抓在手中,强制压住想要一口吞掉它的冲动,另一只手随手拿过两个只有拇指大的翠色小葫芦。虽然做工一样的粗糙,但胜在小巧玲珑。
  李嗣拒绝李大海递过来的钱,快速地掏出三文钱递给小贩,他来之前爷爷奶奶都有塞钱给他,而在这边又有吃又穿的,他一文钱都没有花过,都存着呢!
  虽然钱不多,但是也有几串钱,足够他日常花用了。这次知道要上街,所以特意拿出十几文出来带着,这不正好用上了。
  “想不到我们四娃也是个有钱人呢!哈哈!”李大海摸着李嗣的头哈哈大笑起来,本来想着小孩子身上肯定没有钱,就算有也早就花了,毕竟他家李从文就是这样的。
  李大海没想到李嗣真的从怀里掏出钱来,那付钱的认真小样儿,真是另人发笑。
  李嗣不好意思地朝着李大海笑笑,没有提自己可不止身上这些钱,而是默默地重新拉着李大海的手往回走。
  只是回去的路上李嗣很是心不在焉,因为被他放在口袋里的石头一直在跳动,他很是费劲地按住它不动,心跳得也异常地快。
  待回到家里后,李嗣就想迫不及待地回房间研究那块红色石头,好在现在离午食还有一会儿,所以李大海也没有说要等着李嗣一起吃饭。
  看着李大海拿着两串糖葫芦离去的背影,李嗣快速地窜回自己的小屋,小心地把门栓好。刚把口袋里的石头拿出来,那石头就朝着他的嘴飞奔而来,吓得他赶紧捂住嘴。
  看着失去目标又重新掉落到地上的古怪石头,李嗣有些无语,天啊!这到底是什么鬼东西,为什么这么邪门?还专门朝着他的嘴里来,也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万一有毒怎么办?好在经过重生的他,心中还算淡定,只是心口那里一直在跳动。
  李嗣一手捂住嘴,一手把石头捡了起来,没办法,每当他一放开捂嘴的手,那石头仿佛就要飞过来。最后,他发现了,只要不让石头对着他的嘴就没事儿。
  虽然他能感觉到这块石头对他没有恶意,但是要让他吞掉一块石头,还是很嗝应。而且谁知道吃了这块石头以后会有什么反应,马上就要午食了,一会儿被人看见了他的异状就麻烦了。
  所以最后,李嗣选择把石头锁进一个木盒子里,等晚上无人时再拿出来研究研究。
  于是,这一天里,心里惦记着石头的李嗣做什么事儿都注意力不集中,最后只能收敛精神练字。
  又把上午买的另外两个小葫芦拿出来,虽然是随意拿的,但是现在看来也挺不错的。这个算是小挂件了,两个小葫芦没有什么区别,李嗣随意拿了一个挂在床头,另一个他准备明天进学的时候送给李从文。
  好不容易熬到吃完晚饭,李嗣早早洗漱过,确定院子里只有他一个人之后,便欢快地从盒子拿出石头来。
  哪知道这一乐,乐出事儿来了,那石头一出盒子,便朝着他张大的嘴巴飞来,他还没有来得及捂住嘴,就被那石头堵了个正着。
  李嗣惊得直用手指抠嘴,可惜那石头直接从喉道窜了进去,他还来不及抠出来,就感觉那石头已经窜到了心脏。
  李嗣先是一阵恶心,毕竟那块石头从他买回来都没有清洗过,而且被放在那么一堆东西当中,不知道沾了多少细菌在上面。想想就恶心,不过片刻他就顾不上恶心了。
  因为接下来,他便感到一阵心悸,然后心口那里一阵刺痛,李嗣疼得在床上打滚。可是又不敢叫出声来,只能咬紧牙根,痛得他真想直接晕过去。
  直到半个时辰之后,那股刺痛才慢慢消散下去,接下来便感觉心口那里暖洋洋的,感觉像是吃了补药一般,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仿佛刚刚疼成咸鱼一般的人不存在似的。
  因为之前的疼痛,李嗣本来还担心有什么不对,结果摸着胸口老半天,除了一开始的那疼痛,现在却是感觉精神好了很多,全身暖洋洋的。
  不对,好像他的眼睛变好了,虽然现在才傍晚时分,但是外面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他的屋子因为关门堵窗的,可以说比之外面还要暗得多。
  可是,现在看在他的眼中却是如在阳光底下一般,屋子里的桌椅都看得清清楚楚,连掉落在桌角的一粒米粒,他都看得清清楚楚。
  他的眼睛这是?李嗣特意打开窗看向外面,目测了一下,他发现五十米开外的东西,他都能看得很清楚,再远些的就开始模糊了。
  确定自己并没有其他不对,李嗣松了口气,心中又有些失落。不过片刻,他便把那份失落抛开了,想不通就暂时放一边,总有一天,他会弄明白的。
  因为已经洗漱过了,李嗣也不好再次要水,于是便用干布擦了擦刚刚因为疼痛而流的汗水,然后又换了件干净的衣衫。
  逛了一上午的街,又经历了这么一遭事,李嗣虽然精神还挺亢奋,但是身体早已经累了。所以一躺到床上,不到片刻便熟睡过去。
  可能是睡得早,第二天李嗣一早就醒来了,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发现除了眼睛的异状之外,并没有哪里不对劲,便放心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李嗣也慢慢习惯自己身体的变化,不仅身体变好了,而且学业上因为他以前就是学霸,所以学起来也是得心应手。
  与李大海一家的关系除了平时少见的魏伯母以及李静怡关系平平,与其他三个男丁相处得都很不错。尤其是之前还看他不是很顺眼的李从文,可能是送了那个小葫芦给李从文,虽然不是件值钱的东西,但是孩子们的友谊就是来得那么突然。
  两人的关系竟然因为那个小葫芦突飞猛进,李从文有时候出去玩也会喊上李嗣,因此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李嗣已经慢慢融入到学堂的环境当中去了。

  ☆、第9章 三年

  “嘿四娃,别看了,你这天天看书不烦呢?今天可是休沐日呢!我和陈光良他们已经约好了一起去桃花林赏桃花去,你和我们一起去呗!今天可是桃花节呢,那边可热闹了。”
  小屋的窗台上摆了两盆兰花,花香淡雅馥郁,沁人心脾。身着青衣的李嗣手执书本端坐在书桌前,正看得入迷,听见李从文的咋呼声,很是淡定地放下书本。
  虽然只有七岁,但是这三年,由于李家的伙食好,再加上他身体一日比一日变态。此时的李嗣早已经不是三年前那弱鸡一般早产还营养不良的样子,外表俨然已经是一枚翩翩小少年。
  李从文看着李嗣一副温润淡定的样子,两眼一翻,对于这个小伙伴,他真心很无语。比他小了6岁,却和小大人一般,一点情绪也没有。
  而且人家坐在书案前能不吃不喝一直看书,如果不是每餐有人送饭,估计他都不觉得饿。不过,李从文也很佩服李嗣有这样的耐性,要是他有这分耐性,估计就不用为今年的下场而发愁了。
  “从文哥,昨天老师布置的功课你都完成了吗?”李嗣轻轻一笑,一副温润无害的样子。
  “吼!能不能不要提醒我这件事儿?”李从文没好气地白了李嗣一眼,片刻眼珠一转,朝着李嗣嘿嘿一笑,“那个啥?等我们下午回来时,能否把你的功课拿给我借鉴一下呗?”
  “你好意思吗?你借鉴我的?”看着李从文那厚脸皮的样子,李嗣真想敲敲他的头,看看他是怎么想的。
  其实从外表看,李从文长得真真是风流倜傥,玉树临风;尤其是那一身绸缎长袍,再加上已经13岁的李从文在古代算是大人了,和李嗣站在一起,一眼看过去,还真是李从文更加吸引人眼球。
  只是李从文在陌生人面前还好,那样子装的真的是一表人才,可是只要一到熟人面前,那全都崩坏了。
  “不要这么小气嘛!我只是借鉴一下而已,我还以为我照搬啊?”李从文笑嘻嘻地说道。
  你又不是没有做过,自从一年前,李嗣因为考核合格升到丙班之后。两人的功课有些是重合的,有一次李从文把李嗣的功课拿过去照抄,虽然中间有些地方修改了下,但还是被张夫子发现了,连累他也被打了一顿手板。
  自那以后,李嗣再也不敢把功课随意放,现在李从文竟然还敢做这事儿?李嗣连忙摇摇头拒绝。
  “不行,你自己的功课必须自己做,万一被夫子发现那我们就完蛋了,你忘记上次夫子怎么说的吗?”
  上次张夫子可是说了,要是下次再犯,可是直接要被退学的,李嗣可不会顶风作案。更何况,这种事本来就不应该做,尤其是李从文今天可是要下场考童生的,马上要升入甲班的,就是因为这事儿还被留在丙班。
  “好吧!那等我下午回来就做好吧,你真是比我爷还像老头,哎!”李从文倒也听劝,明天李嗣都是为了他好,而且下个月初他就要升入甲班了,不能再糊弄了。
  李嗣知道李从文就是在功课上懒了点,其他都还不错,所以倒也没有再讲下去。李嗣也怕他玩得收不住心,于是倒也没有反对出行,而是把书本收拾起来,起身和李从文一起往外走。
  “走吧!早去早回!”
  李从文早就和李大海报备过了,不过因为两人都是半大小子,所以李大海特意让家里的车夫送他们去。
  桃花节是桃花县每年桃花盛开的节日,所谓三月游春,今天是三月尾,正是桃花盛开的时候。在这天,年轻的男女可以互诉衷肠,各家夫人也会趁这天出来给自家的儿女相看另一半,每年都可以凑成好些佳偶。
  因为李家想要李从文考个功名回来再说亲事,而李静怡现在年岁也还小,所以李家魏伯母就不打算去了。
  不过,李嗣对这些也是不感兴趣的,毕竟他现在的身子才7岁,而且虽然距离他穿过来才过去三年,但是他心理上还是对自己变成一个男孩子有些过不去。
  平时他都尽量控制自己不要做出些女性化的动作,就怕自己曾经的身份影响了自己,毕竟以前的自己自从穿越过来了之后已经成了过往云烟。
  这三年以后,他已经渐渐把自己当成一个真正的男孩子,不过对于以后长大了该娶妻了?呃!这个真是个头疼的问题,还是先不想了,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或许有一天,他能真正把自己当成一个男人。
  不过李从文他们就不一样了,十几岁的大小伙了,正是青春躁动的时期。这不一听说桃花县第一美人今天会在桃花林出现,几人就迫不及待地想要去一睹芳容。
  车夫把马车停在桃花林外不远处,周边已经停有好多辆马车了,想必也是来赏桃花的。李嗣跟着李从文来到桃花林入口不远处等待其他几个小伙伴。
  片刻,其他四人也陆陆续续来了,分别是陈光良、成卓、白风扬以及王为升。几人年纪和李从文年纪相仿,从同一届入学堂的,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
  成卓是坐着陈光良的马车来的,而王为升则是坐着白风扬的马车而来,几人交待了各自的车夫后便相携朝着桃花林而去。
  这时,已经有很多人朝着桃花林而去了,有些是相伴走路来,有些富有的则是和他们一样坐着马车来的。
  几人对李嗣也跟着来还好好笑话了他几句,李嗣对他们也熟悉了,所以并没有搭理他们。因为他知道,他越是搭理他们,他们越是来劲儿,于是自顾自地往前走边看着风景。
  李嗣来桃花县三年了,这还是第一次来桃花林,毕竟他对于这种事情不太感兴趣。这次要不是为了看住李从文,他也是不想来的。
  没想到这景色还真是不错,不像现代那么匠气,而是非常自然,穿来古代另李嗣最满意的就是空气非常清新。

  ☆、第10章 桃花林1

  几人嘻嘻哈哈,勾肩搭背地往前走着,李嗣人小腿短被落在最后面。不过他也不着急,反而慢悠悠地跟在几人后面,一边饶有兴致地看着四周的景色。一边注意着前面的四人,确保自己不跟丢就行。
  四人当中,陈光良与李从文的关系最好,毕竟两家住得近,自从懂事前两人就玩在一起,最后更是同时进入学堂。
  陈光良一手搭在李从文肩膀,走路踮来踮去的,陈光良不像李从文在外人面前还会装一下样子。在李嗣看来,这孩子完全是放飞了自我,而且从小还喜欢武刀弄枪的,虽然在学堂上了好几年学,但是学识连李嗣表现出来的都比不上。
  可是人家一点也不着急,真是应了那句今朝有酒今朝醉,天天哪里有好吃的好玩的就往哪里凑。关键是陈光良家里有个溺爱他的奶奶和娘,李嗣见过一次,那真是照顾得跟一岁小娃娃似的。
  不过那也是因为他家里算是桃花县的首富,家里生意做得大,根本不用愁以后。
  而成卓家里恰恰和陈光良家里相反,家里虽然是住在县里,但是家里只有个身体不好的老母亲。而且为了成卓读书,家里以前的积蓄已经所剩无几,每天靠着接点针线活赚取生活费。
  所以成卓在学堂是最努力学习的,平时的剩余一点时间他都偷偷地给书馆抄书贴补家用,就为了今年下场能考取个好成绩。不求能一举考上秀才,至少得考个童生回来,不然以后可能都无法再继续念下去。
  今天来还是陈光良硬拉着他来的,别人的面子成卓可以不给,但是陈光良的面子不能不给,因为陈光良平时没少接济他。不然平时他的处境更加困难,简直是比李嗣这个农村人还要困难,李嗣至少家里有地,平时吃食都不算问题。
  不过,李嗣听李从文说起的时候,还是非常庆幸,同时非常感激李大海一家能够说服自己家人让他读书,还出钱财供他读书。
  看着前面瘦小的成卓,尤如他刚来桃花县的时候,李嗣心中对李大海一家感谢万分,心中暗自想道,以后如果有机会一定要报答叔爷爷一家。
  至于另外两人白风扬和王为升则是关系比较好,家境也差不多,白风扬家里在县里开了一家酒楼,而王为升家里则开了一家锈坊。
  只不过两人的长相真是两个极端,白风扬长得又黑又矮,一点也对不起他父母给他起的这个名字;而王为升正好相反,长得白白净净,又高挑,是四人当中长得最高的,长相也是最好的。
  两人虽然是同龄,但是却相差了一个头,也不知道两人是怎么玩到一起,关系还那么好,跟穿一条裤子似的。
  “哎光良,你说的那个第一美人姚碧菁今天真的会来?”自从李从文无意中见过一次姚碧菁,心里就对人家念念不忘,不然也不会听到陈光良说的人家今天可能会来,就兴奋地也要过来。
  “当然啦!兄弟一场,我知道你心悦她,我还能骗你?我可是专门打听来的,那个姚碧菁和你同岁,说起来她还比你大两个月呢!她家里正好在给她说亲事呢!恰逢桃花节,怎么可能会放过这次机会?”陈光良对着李从文挤眉弄眼的,看起来很是滑稽。
  其他几人听见后,直对着李从文坏笑,半大的小子,心中多多少少有着对美好少女的爱慕。只不过没有像李从文一样表现出来而已,陈光良是平时混得多了,对这么早就找妻子一点也不感兴趣。而其他几人却是还没有遇上自己心动的对象,至于李嗣就更不用说了,如果可以,他都想一辈子不找老婆。
  可惜他自己也明白,他的这个想法根本就不成立,毕竟他爹可就他这一个儿子,为了传宗接代也不可能不娶妻。他现在只是担心到时候他能不能立得起来,不得不说,这真是件悲伤的事情。
  把这个问题先抛到脑后,李嗣听着前面几人胡说八道,突然眼角看到几人朝着他们这个方向走了过来。
  “从文哥,快看,那边那个,中间穿淡青色衣服的是不是那姚碧菁?”当时李嗣是和李从文见过的姚碧菁,而且李嗣现在的眼神好得很,所以隔得老远,他就看出来人是谁了。
  “哪里哪里?”李从文还没有反应过来,陈光良就转身凑了过来,朝着那边方向看去。
  可惜他的眼神没有李嗣的眼神好使,离他们又远,看老半天也没有看清人脸,只知道那边走过一群女眷。
  “哎从文,你们有没有看清楚啊?是姚碧菁吗?”陈光良脖子都伸酸了,还是看不太清楚。
  “肯定是了,四娃的眼神可是好使得很。”李从文对李嗣的眼神是非常信任的。
  于是,几人朝着那一群女眷方向走去,不过到底不敢靠得太近,而是不远不近地跟在后头。好在这桃花林人很多,姚碧菁她们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对。
  李嗣的眼神好使,所以给他们充当眼睛,被他们李从文和陈光良两人夹在中间,一会儿问他姚碧菁都是什么神态,一会儿又问他能不能听到她们说话?
  李嗣暗自翻了个白眼,他只是眼睛比他们能看得更远,又不是顺风耳,那么远还能听见人家说什么?
  “从文哥,你要是实在喜欢就和魏伯母说,让魏伯母找人上门提亲,你在这看来看去,她也不会是你的啊!”
  要知道在古代可不像现代那样是自由恋爱,而是讲究门当户对,要李嗣说,两人还是挺般配的。虽然姚碧菁长得很漂亮,但是家里的条件只能算是一般,比之李从文家里只差一些。
  “可是我听说好像郭毕翔也心悦她呢?”李从文像个毛头小子似地挠挠头,不好意思得很。
  “哼!他就不仗着有个县令爹嘛!不然就他那个样儿?姚碧菁能看得上他?”陈光良不屑地冷笑着。
  “光良兄,你小声些,郭毕翔在我们后面呢!”李嗣小声地警告道。

  ☆、第11章 桃花林2

  赵光良虽然脸上还有些不羁,但是嘴巴却是闭紧了,他家虽然有钱,但是民不与官斗,这个道理他还是懂得。
  别看人家郭毕翔本人不怎么样,是个纨绔子弟,但是人家会投胎啊!有个县令爹,虽然桃花县很小,但是也足够他横行了。
  所以赵光良也只是私底下说几句,他又不傻,再者说郭毕翔平时和他们也没有什么交集,人家可是请的先生到府上教。虽然把郭毕翔教到现在已经15岁了,但是还是一个童生都没有考回来过,你让一个天天就知道花天酒地人去考,怎么可能考得中呢?
  陈光良对郭毕翔这么排斥是因为有一次在街上看见他暴打一个卖菜的农夫,当时陈光良就想上前阻止的,结果被李从文几人拦下了。
  没办法,人家随行带了七八个强壮的下人,就他们几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算了吧,还不够人家打的呢!所以最后只有等郭毕翔打完人走了之后,他们才过去帮忙把人送去医馆。
  不过,即使这样,桃花县还是有很多人家愿意嫁过去。为什么呢?还不是因为他有个县令爹,而且据说他祖父在京都也很有势力,他爹虽然只是个庶子,但是以后有机会还是会调回京都去的。
  所以如果郭毕翔真的看上了姚碧菁,那李从文还真的争不过人家,要李嗣说,直接让魏伯母上门去探探,看是否能成。成就早早定下,不成也好让李从文死心,不过现在还要看李从文到底是真心喜欢还是少年一时爱慕美色。
  看后面的郭毕翔几步就追上他们了,领着一群狐朋狗友从他们身边经过,其中一个长得粉头粉脸的还朝着他们‘哼’了一声,把他们雷得不行。
  被郭毕翔这么一参和,几人都没有什么兴致了,本来还想着再凑姚碧菁近些的,现在除了李从文还一门心思去看美人,其他几人都兴趣缺缺。
  “从文,要不我们换条路走吧,我实在不想看到郭毕翔那张嚣张的脸。”白风扬黝黑的脸上面无表情,可能是长得比较黑,而且常年还冷着张脸,另人看了很是不喜。
  别看他平时不吭声,但是心里最是排斥郭毕翔这种纨绔子弟,明明有那么好的条件,却整天不思进取。
  “可是……”李从文看着前方姚碧菁的背影依依不舍。
  “快别为难他了,他今天啊!要是见不到他心心念念的人,晚上又要睡不着觉了。”李嗣摇头叹气。
  李嗣不知道,他这七岁的小身子摇头叹气的样子特别好笑,至少几人都被逗笑了。连白风扬那张晚娘脸都放松了许多,也没有提出要走另一条路了。
  “好了,你们不用担心我,我只是想要再看一眼她,并没有要做什么啊!你们至于一个个好像我要干什么惊天大事一般防着我吗?”李从文有些好笑,是,他是对姚碧菁很有好感,呃!当然了,主要是她是他见过的女人里面长得最漂亮的,而且笑起来还温柔。
  那次一见她,他心里就砰砰乱跳,所以,他想要再见一次,好确认心中真正的感觉。但是在他心中,当然还是兄弟最重要啦!他怎么可能是那种见色忘义的人。
  好吧!大家看到他这么激昂的样子,勉强相信了他,气氛再次轻松起来。
  这时候,李嗣的作用再次出来了,因为这时候郭毕翔已经赶上那群女眷了。
  桃花浅深处,似匀深浅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