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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公主我最大-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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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个主意又是沈萱想出来的,她不知道是从哪一本现代的杂志上看到过,要想绑住男人的心,就要先绑住男人的胃。
如果让李世民能吃的眉开眼笑,那么,一盆小小的那伽花又成什么问题,说不定要他的龙内裤都不成问题。
李世民有什么没有吃过,除了日本的寿司,西餐,牛扒,咖喱鸡,这些洋玩意儿,要不就是麦当劳,肯德基,但人家的分店也没有开到唐代来。
还是自己做最拿手的寿司给李世民来一个美好的晚餐吧!
哈哈,紫菜卷,包黄瓜条,没有三文鱼,这样贵重的像是海鱼的东西也可以代替,好吧,芥末虽然没有找到,可是,青椒也是可以替上的。
就这样吧,把寿司拼成一个卡通头像,太像蜡笔小新了,这么卡阿依的东西,如果李世民瞎了眼看不上,那我的人生就会完全失败。
王健在边上看着她在那里摆着小新的脸,表情很像便秘一样痛苦。
“这个,公主同学,你是不是从前在家里没有做过饭菜,那个好像不应该这样配。”他实在忍不住了,这种东西端上去很可能是死罪。
“做饭也要学吗?有天份就可以了!再说了,这么简单的东西,像我这种聪明人凭小脑就能做好。”沈萱得意的看着有生来第一次做出来的寿司,很高兴的捧出来,拍了拍王健的头安慰道:
“没事,反正就是做的不好吃也没有关系,他又没有吃过,怎么知道好不好吃,我们怎么都应该小小的欺负一下古代人吧!”
于是,端着一个可爱的小新图案得意洋洋的沈萱后面,跟着一个可怜巴巴的小太监,一前一后往皇帝住的地方走去。
两人走的很快,一边走一边看风景,哇,真是风景独好,这宫里居然还有假山,这山也太假了吧,哪里有用玉做成的山,显摆,真是赤裸裸的显摆。
她最近心情大好,又开始盘算着这个玉假山的人民币几何,就在这个时候,有一队人马跑的更快,似乎也是端着食盒,往皇帝房里跑去。
不好,是梅妃的队伍,她也是去送爱心的,看样子她自信心更加充足,沈萱的好斗心全都被激发了。
她拍了拍端着食盒的王健:“我们这次一定要赢。”
两个队伍开始竞走比赛,大家都开始飞快的往前跑,竞走没有办法解决,那就小跑,小跑也很明显不能追上,那就用力的甩开腿大跑特跑。
倒霉穿越两人组第一个抢线,跑到李世民面前,都成了喘不过气来的哑巴,只能在那里打手势,意思是让李世民马上吃,再不吃,后面的梅妃就杀进来了。
李世民被搞得完全摸不着头脑,打开食盒,却皱上了眉头。
沈萱稍稍的回过神来,往食盒里一看,天啊,怎么会这样,刚刚在跑的过程中摆动太大,那小新已经完全不见了,变成了一砣屎状物。
爱心,卡阿依,小可爱,男人的胃,完了,就因为梅妃的出现,全都变成了一砣屎。
李世民还来不及追问什么,只见门外又来了一对人马,梅妃居然可以气不喘脸不红,在进门一刹间就恢复神色,连沈萱都不得不怀疑她拥有特异功能,而且还风姿绰约的如弱柳扶风摇过来。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会相信刚刚和自己飞奔的那个梅妃会马上变成这个林妹妹样,当时她跑的跟参加奥运拼一百米金牌似的,脸都跑歪了。
只见她端上了一个食盒,先是拿出一碗看起来非常好吃的红烧肉,再是一碗看起来青绿的小菜,再是一碗豆腐。
虽然看起来平常,可是,李世民一见之下大喜,尝了一下,就看着梅妃说:“爱妃,你是怎么把这些家常小菜做得这样好吃,和我平时吃过的都不一样。”
“那是因为,这些小菜是臣妾自己种的,取冰山之水灌溉,这肉是从草原那时运来的食草猪,运来后要小心照顾,整只猪只取一只块小腿肉,再用松火慢慢蒸,七蒸七煮,下海中龙须入味,而这豆腐相比之下,就平淡无奇了,不过是臣妾自己磨的。”
边上那搭腔的宫女马上就说:“娘娘磨了一个晚上,把手都磨破了。”
李世民果然像言情电视剧里的傻瓜男主角一样,拉起女主角的手,捧在胸前,眼里含着感动的泪花,然后说:“梅妃真是太得我心,我得一梅妃足已。”
两人就开始在那里旁如无人的执子之手,泪眼相看,完全没有了沈萱什么事,沈萱和王健灰溜溜的跑了出来,两人气极,那梅妃几乎成了杀手,只要自己做事,立马被压下来。
第十五章 色诱这种新的生活方式
沈萱好不容易想到的主意,全都败在了梅妃手里,连晚上穿黑衣去做剌客把梅妃干掉的心都有了。
这个时候,如果再不出武则天这个绝密武器,看来想搞到花是没有什么大的机会了。
没有花,就不能把唐三藏变成辩机,变不成辩机,后面的偷情历史就演不下去,所以,就是牺牲武则天,牺牲王健的初恋也要干。
这个任务就落到了王健的头上。
王健非常委屈,只抱怨着:“为什么那么非常艰难的任务都要我完成?我为什么要牺牲我的心上人,而你却可以泡唐僧,你为什么不和唐僧说历史任务去,要我去?”
沈萱说了一句话,王健就非常老实的去干活了。
“你是公主,还是我是公主,死太监,你认清自己的打下手身份吧!穿越公主我最大!”
然后王健就回到了正在扫地的少年武则天现名武媚娘的身边。
他很不好意思,很痛苦的开口了。
“媚娘,你有没有想过有一天可以名流千古,成为很多女性梦中偶像,男人的梦中打击对象。”
武媚娘对这么高深的话题显然没有什么兴趣:“没有想过,也不想去想。”
“那么,你的梦想是什么?”
“好好的做宫女,把地扫干净一点,有时间可以玩玩小猫,扑扑蝴蝶,多美好的生活!”
王健也做向往状,可是转念一想,这种想法普通宫女可以有,全天下的女人也可以有,只有她不可以,如果她罢工不去当女皇,而改去过简单生活,那将来的世界就麻烦了。
唉,王健动情的想,如果她不是一代女皇,而自己不是一代穿越太监,两人只是在大学里偶遇的一对情侣多好。
正在他走神的时候,沈萱从一旁窜出来,做出一副劝说者像。
“这个,媚娘,如果你可以名扬天下,你的父母也会很开心。”
“我父母只要我过得快乐就可以了,名扬天下,这个事情看起来很麻烦,我不喜欢做麻烦的事情,而且我对名利也没有什么兴趣,不过,公主,你看起来比我有兴趣,对了,请问公主有何事找我?”
沈萱与王健又如被雷劈,呆呆的站在那里,看着自给自足,心满意足的扫地者武媚娘远去的背影做不解痛苦的表情。
“看样子,武则天是不打算做女皇这份有前途的工作,而一定要当一个平凡而简单的扫地宫女。”沈萱气得脸都扭曲了。
“多好,这证明她是一个与众不同,有独特品味的女子,再说了,现代不是都提供简单生活吗?她懂得生命的真谛。”王健护着心上人。
“真谛,哼哼,现在是古代,她要是再不开窍,李世民一死,她就得上尼姑痷里看观音娘娘去了。”
“那也是一份有意义的工作啊,你不要这么小瞧劳动人民好吗?”
“现在是我们吵的时候吗?你还是想想怎么对付梅妃,还有,怎么劝武则天肯做回女皇比较重要。”
沈萱的头都变成了两个那么大,一盆那伽花都没有落到手上,却一件一件不符合历史书的事情暴料出现,这如果都想改过来的话,得多少盆那伽花才行,开一个花园才够吧!
李世民那盆那伽花看来是打不到主意了,那梅妃也不知道发什么神经,连皇帝的女儿都不放过,吃醋吃到这个份上,就只能用变态形容。
算了,条条大道都被堵死,现在除了爬墙没有什么别的方法。
沈萱拉过了王健,然后说:“我们再去偷一次花吧,这一次我有了心理准备,一定不会跑的。”
“偷谁的花?上次不是已经失手了吗?你难道想偷李世民的花,哇,你有几个头给那些当中南海保镖的待卫给砍。”王健最害怕就是沈萱装出很认真开始商量着要办事的表情了,这个时候就意味着,两人的好日子要到头了,马上就是进入一个可怕的事件里,而这件事情中,所有不好的因素都少不了王健的份。
“你傻了吗?偷皇上的东西,我就算再是公主了没有这么好的身手,不过,哈哈,你上次不是说过,有一个家伙的家里也有一盆这样的花吗?我斗不过李世民,又情迷唐三藏,但我总搞得过房玄龄吧!”
“你的意思是,这次我们去偷你未来公公的花。”
“别说是未来公公,就是未来神父,都要偷了。”
王健叹息道:“唉,我和你在一起,除了偷就是绑架,还有什么别的好的生活方式吗?”
“有,这一次无论如何我都要得到那一盘花,哪怕是抢,是威胁,是色诱。”
“色诱未来公公,你好开放,哇,打哪里啊,我早说过不准打脸。”
第十六章 电影总不能当教材
又是一个风黑月高杀人夜,沈萱自从上次和李恪一起出了一回宫,学聪明了,每次出宫都是坐李恪的车子,大摇大摆,如果不是中间横着一个唐三藏,她早就对那个王室风度美公子投怀送抱,强占人家神圣的初吻了。
不过,话说回来,李恪那种人还有初吻吗?估计早就没有了,但是,三三,沈萱双眼发亮,心目中那如神佛般圣洁的唐三藏,一定还是一个没有让女人要过的极品高僧。
一想到自己马上就可以搞到那伽花,然后利用花把三藏变成辩机和自己相恋,就算是打扮的跟个黑衣套,整个人只留两个眼珠也无所谓。
王健听到她把唐僧肉麻的称之为三三,耳朵听了都快要受不了自杀了,当年看《西游记》看那白骨精把唐僧给捉到洞里逼婚,当时已经快被白骨精给恶心死了,没有想到当妖精还这么没有自尊和妖格,哪里知道到了古代,遇到这个穿越公主,比白骨精只有更恐怖,没有一点手软的恶心着自己。
王健暗叹了一声,心道:“不知道和这个主混,还有多少年的阳寿。”
话说爬房玄龄的住处并不是那样的难,倒不是她有多聪明,或者又穿越一下就有绝世武功,她不过是钻过了一个狗洞,那个狗洞很是秘密,居然被她给踩点踩到,真是运气。
王健不情愿的说:“我就算了,你好歹是堂堂一代大唐公主,历史有名人物,不能因为泡了个和尚就自暴自弃,居然要钻狗洞,没有听过那个方志敏的诗,为狗准备的洞开着,等着你过去,给你自由。”
“你屁话那么多做什么,有本事,你一个轻功飞过这近二米五的墙头,你以为你是东方不败。”沈萱已经决定钻了,为了那盆花,别管什么难事,在她的眼里都只小小的难关。
“可是,我们钻过去会不会有危险?”
“有什么危险,你看那电影里,只要是到了最危险的关头,有狗洞就钻,保证没事,这是真理,前人都试了很多次了,你见过有人守狗洞门口吗?”沈萱很不客气的开始钻了。
是的,一般来说,狗洞没口是绝对不可能有人守着,可是,这不能保证就没有狗守着,还有,就是电影只是取材于生活,而不是真正的生活,把电影和人生混一块儿,除了被人叫文学女青年外,就会遇到险情。
现在遇到了险情的沈萱,面对着面前的那条看起来很像是藏獒的大狗,呆呆的不出声,那个狗也不出声,只是很不爽的看着这个入侵者,好像被别人钻了家门又不打个招呼心里很不舒服。
俗话说,会叫的狗不咬人,会咬人的狗不叫,这个时候,这句不合适的俗话就钻进了沈萱的脑里。
完了,看来现在还没有变成一代美女公主,泡到一代高僧,就要变成生牛扒,喂狗了。
王健也钻了进来,看着已经被大狗吓得成一块狗粮的沈萱,拉着就跑,那狗在后面狂追,汪汪大叫,沈萱狂呼:“救命啊!狗要吃人了,快出来啊!”府里人声沸腾,处处灯火闪起。
王健一边跑一边想,这算是什么事啊!每次偷东西都要出这种事,上次是迷路,要绑架和尚来问,一绑就帮到了唐三藏,这次居然还要别人救命。
沈萱跑的飞快,但再快也不如狗啊!王健看着救兵还在那里折腾起床,点灯,组成小队,又不是打魔兽,组队有什么用,尽干一些没有名堂的事情,靠房府这些看家队打救,沈萱的小命就要没了,关键时候,已经跑在前头的他勇敢的往回跑,对沈萱说:“我先顶一顶,你快找个地方躲起来。”
沈萱感激的看了一眼他,他本以为沈萱会在这个时候留下来说一句:“不,你不走,我不走。”就和泰坦尼克号一样,你跳我就跳。
但是,他只看到了沈萱绝尘远去,用光速闪动消失不见的背影,他只来得及说一句:“无耻啊!你记得,没义气。”就看到一条牛那么大的狗扑了过来。
第十七章 明明懂鸟语的两个人
沈萱跑的太快了,连王健到底怎么样了,也没有看清,她脑子里只有王健说的那句话:“找个地方躲起来。”
于是,她闯进了一个看起来最结实的房子,钻进了一个看起来非常安全的大床,躲到了一个很温暖的被子里。
沈萱松了一口气:“这下完全了吧!那狗再有本事,也不至少会上床啊!”
我早说过,他们的组合叫倒霉穿越两人组,如果不倒霉,就配不上这个称号了。
有一个毛毛的东西在动,沈萱保持一种得意的僵硬的笑,慢慢的低下头去,看到一只很可爱的小狗慢慢的在那里耸动着身子,正努力从被子里爬出来。
她心中一喜,这么可爱的小狗,于是伸手去抱,那小狗在挣扎,一不小心,被子被拉掉,只见一床狗狗在那里欢睡,有体型巨大的狗爸,看起来很凶悍,有长得很像杨门女将的狗妈,一看就是狗中女杰,还有几个很像陈浩南的狗惑仔,一看就是狗中小混混。
看来这只小狗只不过是这个温馨的狗家庭中最小,最调皮,最可爱也是唯一可爱的一只。
现在她明白为什么会这个门看起来最结实了,原来这是一间狗窝。
变态啊,有钱人就是变态,连狗住的房子都比她现代租的房子要大的多,华丽的多,真是人不如狗,不过,还是慢慢的混出比较好,不要打扰这一家狗的睡觉。
就是她往后退到门口时,那家狗还在很好的睡觉,只是过,再往后退一步,一声尖叫从身后发出,所有的狗全都醒了,都盯着她。
完了,身后是哪一个扫把星在这里克自己,她气冲冲的回过头去,大叫:“你有病,喜欢站别人后面。”
“不是,我只是想推门进来。”来者是一个被骂的很摸不着头脑的傻书生。
“哼,你不过长得稍稍帅一点,样子好看一点,身材棒一样,有什么了不起,就可以人吓人吗?看,你吵醒了一屋的狗,你想喂狗,我成全,别拉上我。”她气势汹汹的说。
正说着,狗妈一个凌波飞步,对她扑来,她尖叫着往后一扭,身子往后倒,黑色的头套被狗给带飞掉了,一头青丝打到身后那个傻书生的脸上,书生居然都不知道去接她,呆呆的站着,注视着她狠狠的跌到地上。
沈萱跌的眼前都看得到九大行星了,她不敢置信的看着那个呆子,呆,真呆,太呆了,怎么会这么呆的人,居然看到一个大美女落难都不伸手相助,难道他喜欢的不是女人,又或者,他就是一个喜欢看美女跌倒然后看春风外泄的色狼。
只见那呆子对着那群情愤怒的狗说了一句:“别吵,是我的客人。”然后很有礼的回过头看着在地上面子全都丢光的沈萱说:“请问,这位姑娘,你可不可以把小狗还给它们,这是它们家的小黑宝,最小的儿子,你要是拿了,它们会伤心。”
这时,沈萱才发现自己的手上还抱着那只可爱的小狗,怪不得狗妈要攻击自己,原来是为了救孩子,她不过是当时太紧张,所以,才紧紧的抱着狗。
忙把那只小狗给放在地上,那小狗三步一滚的往妈妈那里跑去,一边跑还一边回头看一眼沈萱,像是在嘲笑。
狗爸看到孩子回来,带着几只狗儿子就先回床去,虽然不满,但也没有发作。而狗娘不屑的叫了几声,也回去了。
沈萱已经从地上爬起来:“那狗叫什么,像是有什么话和我说。”
那书呆子居然回过头很正经的说:“姑娘,刚刚倩儿姑娘说,有本事你自己去生孩子,不要抢别人的玩,讨厌。”
沈萱又是被雷给一劈,她已经习惯最近被人劈,所以,很有心理准备,只不过张大嘴指着那条狗说:“它……它是倩儿姑娘??”
半天又才问:“你居然能听懂动物的话。”
那书呆子居然点头:“略通一二。”
“神话,传说中的神话,这个世界真的有能听懂动物说话的人吗?”沈萱几乎不相信自己现在是穿越作品的女主角,她像是坠入了魔幻世界中。
她摸一摸那个呆子的额头:“哈利波特,同学,太搞笑了。”
她转身准备走,忽然想到王健还身处险境,如果这个呆子真的会懂狗语,那么,就让他和那只大狗求求情,放过王健。
沈萱把要求和呆子一说,那呆子立马就答应,自从他看到沈萱在面前跌倒时那一张倾世的脸之后,就对她的要求百依百顺,虽然沈萱对他很凶,但他很有韩国野蛮女友中那个贱男主角的真传,非常喜欢沈萱的虐待。
沈萱把慢吞吞的他,拉到王健被狗行凶的凶案现场,那狗还在那里扑着王健,王健还在地上翻滚。
看到沈萱回来,还带着救兵,已经被吓得半死的王健老泪横流的做悲伤样:“公主,你终于回来救我了。”
“你是公主。”那些房府看家队的这个时候积极的跑来了。
“切,所有的救人部队都是在主角摆平事情之后,再及时赶到,你们出场早了。”沈萱不耐烦的挥挥手,然后对那个呆子说:“马上叫那个狗停手,非得出人命才开心吗?”
“没有,小雪从来不咬人,你的朋友不可能受伤的。”
“小雪……”几条黑线又从沈萱的脑后滑下:“你能不能不把这么恐怖的狗叫那么温柔的名字,还有,为什么你家的狗都是母的。”
“小雪,你在干嘛!”
好诡异的情景,一只大狗压在一个太监的身上,而一个帅哥公子却冲着狗大叫着,边上还站着一个来偷东西的小偷,房府的看护队的人都感觉背后寒意四滥,却又不敢出声。
那只叫小雪的大狗居然很温柔很小心的叫了几句,好像是在抱怨什么?
“那位大……大侠,你的衣袋里有小雪最喜欢吃的香肠,它只不过想让你把香肠给它。”呆子开口了。
王健一个闪电被劈呆,香肠,他摸出一根香肠,上面还系着一个红色的蝴蝶结,不仅大叫一声:“谁啊,这么无聊对我表白爱情送这种东西,差一点吓掉我半条命。”
“表白爱情……”沈萱做呕吐状:“是哪个瞎眼的宫女看中你了吧!”
那狗不好意思的用嘴接过了香肠,然后就慢慢离开,而护卫队的人不知道是来捉这两个小偷,只好看着那个呆子。
第十八章 终于要出嫁了
有领队样的人过来问:“公子,我们应该拿这俩个小偷怎么办?”
“怎么办,不知道领我去偷东西吗?”沈萱扶着了王健站了起来,对着那个不长眼的队长凶。
“这……”居然还有做小偷的这样的嚣张,如果不是公子站在这里,她现在已经残了。
但那个呆子却傻傻的说:“不用了,姑娘,我带你去好了,请问你看上了什么?”
队长的脸变成了长方形,全都扭曲变形像要吓死掉,公子,从来不问世事的公子这次是怎么了,居然会对一个做小偷的女人这样的热心,而且,真的带别人偷东西去,传出去房府没有多久就会成为小偷大本营,他使个眼色,让手下人去找老爷来震场子。
沈萱说了要找那伽花,那呆子有一点为难,说:“那花不是我的,是我爸的,不过现在放在我四娘的房里,我带你去找四娘,让她送你。”
王健和沈萱都怔了,欺负人本来是他们的天份,不过遇到这么一个让人欺负的还这样开心的人,就感觉有一点怪了。
“你是房玄龄的儿子啊!”
“是啊!”呆子走前面,头也不回的走。
马上,俩人像是被定身术给定住了,不好,这个如果真的是高阳未来的老公,那就麻烦了。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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