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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叛道二周目-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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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青莲道:“错了就是错了,无论有什么苦衷!尉迟瑄先是为九阙暗中研究取人金丹的禁术,而后又以妖邪之术布下火。药毁了这里。三十三楼,多少人的性命,都殉在这场大火里了。他临刑前求我乘乱救你走……阿止,你冷静下来想一想……”
  明琇摇头,“不,导致这么多人死去的爆破肯定不是他的本意!他只是想要制造一场小混乱救我罢了,他的性子我再了解不过……他就算什么也不和我说,我也能猜到他的心思。他被捉住了?”
  李青莲黯然颔首,“尉迟瑄所触犯的法令不下十条,叛道、纵火、大兴邪道,光是这三条,就足够他千刀万剐。如今他被送去十恶不赦塔,必神魂俱碎,你我都救不了他了。”
  “十恶不赦塔?”先前在不咸山的时候,她听修士们闲聊聊起过这个名字,那是一座神秘的塔,也是关押灵界大陆最暴虐的囚犯、最危险的凶兽、妖魔的监狱。素有进塔之后“活人变死人,死人变荒魂,恶鬼连魂吞”的说法。
  明琇一身血液都变成了滚烫的火,但声音异常冰冷,“不过,既然尉迟瑄最后的愿望是我离开,我还是得遂了他的愿望。”
  但凡触及尉迟瑄的事,明琇都会不顾一切。李青莲似乎没有想到,这一次她会如此冷静。
  两人一路逃到镇上的十里长亭。明琇跑不动了,在长亭歇息。
  她道,“李青莲,以后我大概都不会再回来这里,我还想最后吃一口上次你带我去吃过的那家驴肉火烧。”
  在逃亡路上,这本是一个太过任性的要求。可李青莲却答应了,他让明琇在原地等他,他马上去买回来。
  “谢谢你!”明琇忍不住叫住他。
  李青莲的脚步一顿,呆呆地站在荒郊大道上,转头微笑,“那你等我……好吗?”
  同时,明琇也做出了永别的决定。欠李青莲的恩情是还不清了,如果因为帮她而让李青莲受牵连,那她无论如何都无法原谅自己。明琇不认为自己有如李青莲那般善良、正直,但她最不愿看到的就是因为自己,使得待她好的人受到伤害,这也算是她心里那丁点道义和底线。
  “好,等你,快去吧。”
  李青莲刚才那个笑容,明琇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但却是深深地印在了心底,而且这一刻她就已经知道了,她大概会一直藏在心里,记住一辈子……
  待那道白衣消失在视线中,明琇神色骤冷,召唤出唯一一张符箓。
  这是明琇在许家偶然发现的一张瞬行符,由许柔止亲手所绘。这张符纸不同于其他瞬行符,也叫做“情人符”,一张在她手中,另一张天符箓,则是无形的,永远和尉迟瑄绑在一起。只要催动了这张符,就能立刻去到尉迟瑄身边。许柔止爱他,爱到呕心沥血绘制了这样一张符箓,却从来都不敢使用。明琇一直藏着这道符,哪怕是被朱无咎囚禁也不曾舍得使用。
  但现在,明琇毫不犹豫地催动了它!
  。
  明瑄在山崖上。
  一席囚服,跪在泥土地上,一双手,十只手指,受刑之后,尽数被砍去了。
  他依然试图写字。
  他知道,是他的力量的失控才导致爆破超乎想象,三十三楼尽毁,修士死伤惨重。
  这么多人的命数一夕改变,全部反噬在他身上。他想要在沙地上写些什么挽救这场远远超乎他预期的爆破,可无论他写什么,地上的文字都转瞬即逝。看着满地血迹,他仿佛看到命运在朝他冷笑,笑一个自以为得到了神力的凡人。
  “哥!”明琇顿时出现在他身旁,用力搂住他。
  “琇琇!!我不想杀这么多人的!但它失控了……我本来只是想制造一些混乱罢了……”
  痛哭,爆发。他话不成篇地解释着什么,明琇也不管他有没有错,只是一个劲地点头。
  明瑄的母亲在他十岁那年便过世了,过后一年,明琇的母亲便带着七岁的明琇嫁入了明家。那时候明琇还太小,活得没心没肺的,一开始大哭了一场,后来看新爸爸待她很好,也就乐乐呵呵地加入了这个新家。但明瑄敏感、细腻,他虽没有哭,但一直以来都与继母隔着一层,反而无法融入这个新家。他自持、内敛,在明琇有限的记忆里,哥哥从来没有这样嚎啕大哭过。如此张扬的情绪从来都无法和这样一个内敛的人联系起来。
  明瑄怕自己的血脏了明琇的脸,颤抖着,抚摸着她的脸庞,想擦去血痕,只是头越来越重,似乎天地万物都变成了一片混沌血腥。他就像一滩枯骨,平静地等待命定的劫数。
  要就这样死去吗?
  宇宙洪荒,万事万物,在这一刹那都变成了从悬崖高出望下去的风景,一片晕眩,在坍塌,在腐朽,在摇晃。
  明瑄站起来,走到崖边……不知此间是真是假,不知此生是真是梦,不知此罪是有时无,不知此刻是生是死。
  神在死前,终于接受了自己不过是个被命运玩弄的普通人的事实。
  

  第46章 长恨此身非我有

  今年第一场雪在十一月初就迫不及待地落了下来。初雪后,边城进入了萧条期; 南来北往的商贩纷纷宣布迎来一年中唯一一季修整期。气温一夜之间降低了好许。落下来的雪还没有化开; 被烈日蒸烤着; 倔强得要在人间留白。
  唯独北门城墙上,那两个比赛射击的人周围的雪,大多已经被火的热气熏化了,空中飘起了淡淡的白雾。
  城外是皑皑荒原,雪后空气混沌; 目眺所及,只一点孤鸿,几处枯木,两三远行的商客; 四五入城的归人。
  “中了!”明琇举着火铳; 射出一枚火弹; 将城门外雪人的头打得粉碎。
  与她比试的黑衣青年正是大匡城城主李成壑。
  李成壑射出一枪,也打中了一个雪人; 但距离比明琇打中的那个要近一些。
  “我赢啦!”明琇放下火铳; 雪地上立刻冒起一缕青烟。
  李成壑指了指自己的左眼。
  明琇装傻:“什么?”
  意思很明白,明琇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枚单片的眼镜。
  李成壑伸出手,“给我看下。”他知道明琇总能做出些不寻常的小玩意儿。
  明琇的右眼是瞎的; 眼珠子又特别大,怕吓到人这才总带着一枚眼罩,是以这幅眼睛只有一枚镜片。她用食指顶了顶琉璃镜片,狡辩道:“我戴上眼睛勉强算两只眼睛; 城主也是两只眼睛,我才没作弊。”
  李成壑道:“算你赢。给我。”
  他平素喜爱鼓捣机械,对于各种工艺都有着浓厚的兴趣。
  明琇大方将镜片递给他,“你放眼前试试,看远处的雪人是不是就和看近处的一样?”
  李成壑淡淡“嗯”了一声,“就是个透镜,雕虫小技。”
  明琇笑道:“别看就是个简单的凸透镜,我一个人打磨这琉璃的弧度就失败了数十次呢。”
  机械制造是明琇的老本行。穿越后荒废了许久,时隔多年终于来到大匡城,她就像是老鼠掉进了米缸。李成壑也酷爱与人探讨此道,只可惜在灵界大陆机械、科学都不是能拿到台面上来说的事物。大抵是有共同爱好,本来相互都看不顺眼对方的两个人,最近两个月里往来竟是愈发密切了,明琇会帮助改进火铳、重明等机械图纸,而李成壑也允许她自由出入制造营房。
  明琇自己就是众人眼中的怪人奇葩,李成壑也是以脾气古怪著称,许是臭味相投,她最初也没有预料到自己竟能和李成壑相处得算得上融洽。李成壑此人话不多,从早到晚几乎没有说废话的需求,简直反人类。
  还老阴着脸,嘴里说不出一句夸赞,虽说说出来的话谈不上尖酸刻薄,但也绝不会让你听着舒坦。
  明琇这四年来与人打交道不多,修习鬼道后,成日见得都是些缺胳膊少腿、少个心肝脾肺肾的鬼怪,脾气差得可以一生气就掀人头盖骨。因而和那些又丑又怪又凶残的东西相比,人类的范畴内的古怪在她看来委实不算什么。
  李成壑问:“说,要我答应你什么要求?”
  明琇神秘兮兮地从怀中逃出那块破旧的怀表,“喏,就是这块表,指针都断掉了,也不走了。我虽然神通广大,但修表这种事……”
  刚拿出来,李成壑大概还没看清那是什么东西,一枚硕大的、紧实的雪球就从城外凭空飞来,正好打中了她的手,裹挟着她手中的怀表,一并飞出了。
  雪球后劲十足,飞出城墙,不知落在何处。明琇一晃神,手上只剩下一滩雪水。
  “靠!”
  修仙者扔雪球也是狠人!
  城墙下,陆子约大声吼道:“不带这么玩的,你俩在上面打火铳玩儿,我在下面哼哧哼哧地给你们堆目标雪人!?”
  照理说,陆子约这样端正的小君子是不该对着师长大吼大叫的,可怪就怪他仰慕李青莲多年,就是看不惯李成壑,听信江湖传闻,觉得是他抢夺了本该属于李青莲的地位和家产,还把兄长赶出城去。
  陆子约施展穿堂步飞上城墙,一个漂亮的空翻,飒飒然落在两人跟前。
  明琇忍不住一脚踢去,被陆子约堪堪躲过。
  “小正经,你干的好事!你赔!”
  陆子约不知所云,“赔什么?”
  “我的表,你摔了我的表!”
  陆子约略微惊讶:“我准头有这么好?哎,你别急,我赔给你就是。几钱?”
  身为落照府七公子,他倒是不缺钱。
  明琇长期处于缺钱状态,但这会儿她难得硬气了一把,“你以为我是几个臭钱就能打发的吗?”
  李成壑揉了揉眉头,“别吵了,聒噪。现在下去找,说不定还能找到,掉在雪地上,不一定会坏。你要是能找到,拿来我帮你修。”
  明琇二话没说,拉着陆子约凌空一跃,施法跳下城墙。
  雪地松软,怀表定然已经埋在了雪里,找起来谈何容易?
  明琇和陆子约附身仔细搜寻了约莫半个时辰,还是没有找到。陆子约抹了把汗,“明琇,我好不容易向师父告了个假休息半天,可别全赔在帮你找一块表上了!那到底是什么东西,你那么看重?”
  明琇叹道:“倒不是我的东西,只不过我已经把它弄丢过一次了,上一次是什么时候弄丢的我记不清了,这一次我既然知道它落在这里,就一定要找到它。”
  “等雪化了,更容易找!现在你想在雪里找一块小小的表,怕是大海捞针……”
  明琇眼睛一亮,“对了,你不是有把刀叫‘饮火刀’吗?是火灵属的吧?”
  她差点就要使出鬼道烂柯,操纵陆子约的灵气,放火烧了城墙下面的雪。陆子约见过她那一招,早早做出了反应,抱紧自己的宝刀饮火,大声道:“别!明琇,你狂,我知道你敢烧,但求你别烧!你看,这太阳这么大,没准今天晚上之前雪就化了。”
  “好吧……”明琇坐在雪地上,委委屈屈地抱紧膝盖。她穿着层层叠叠的白衣,看起来你就像一个小雪团。陆子约从没见过明琇这番落魄,好奇心完全被激发了,跟着她蹲下来,“明琇,你丢的表是不是……你爱慕的男子送的呀?”
  明琇摇了摇头。“不是?”
  陆子约:“不是爱慕的男子?不爱慕?……不是男子?”
  明琇:“不是他送的,是他掉下后被我捡到的。”
  说这话的时候,明琇怀里钻出来一只小家伙。就是那只她刚来大匡城的时候,在沙漠里捉到的小蜥蜴。蜥蜴爬到她脑袋上,朝陆子约吐了吐信子。
  毕竟眼前这是一位会随身携带蜥蜴的、实在教人难以用看待女子的眼光看待的怪人。知道明琇会喜欢一个人的陆子约仿若见证了九星联珠的奇迹!“你有喜欢的人了!?”
  “我应该是喜欢他的,只是最近才发现。”
  “怎么发现的?”
  “他来我就开心,就睡得好。他走我就开始睡不着觉、整夜整夜得噩梦。”明琇喃喃,“我发现他不在我就没法睡觉了。”
  陆子约:“…………”
  明琇:“咦?你的脸怎么在抽搐?”
  他喉咙口的话梗塞了一下,“明琇,这是我听到过的最奇怪的理由!而且,这么说也太奔放了些……”
  明琇小声道:“其实我是个混蛋。对我最好的人,我却一直辜负。”
  陆子约体贴地宽慰道:“别这么说自己。你肯定没我喜欢过的那姑娘混蛋。那姑娘是我指腹为婚的妻,我七岁起长辈就告诉我,我长大后会娶她。结果呢,人家姑娘看不上我,我们十六岁一到,她突然不惜一切悔婚,最后两家人不欢而散。此后五年,长辈们瞧见我还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仙门世家的适龄姑娘都听说了这件事,我这辈子,怕是娶不到一个门当户对的仙门闺秀。所以你看,那姑娘把我害得那么惨,那才是倒霉催的混蛋!”
  明琇的脸就如霜打茄子——她后知后觉地认识到一点,陆子约名期,来自落照府,貌似说过他排行老七,许柔止那炮灰未婚夫不就是陆家七郎吗!?
  许柔止加上明琇,她一个人,混蛋值翻了个倍。
  “我真是混蛋。我配不上我喜欢的人。”
  明琇把头埋进雪堆里,瓮声道:“说真的,我都想不到这世上有谁能配得上他。我只想对他好,很好很好……”
  

  第47章 何时忘却营营

  
  烈日高照,天空中竟飘下几片雪花; 绵绵的; 软软的; 一点也不像边城的雪,反而像是江南的毛毛雨。散漫阴风里,天涯不可收。
  雪,怕是一时半刻化不了。
  明琇从地上“咻”地一下蹿起来,化身人形挖掘机; 一个劲地挖雪。也不知这场雪还会不会下大,最好是赶快把怀表搜出来。
  陆子约抱着胳膊跟在她身后,“明琇,你怎么就想不通; 这不是一块破怀表的事; 你找没找到又有什么差别呢?”
  明琇不理他; 认真地弯着腰,用手刨雪。
  这两个月来; 她好几次梦到过去; 回忆起从前的点滴。每一次记忆的回溯都是个体对于记忆的重构,其中掺杂了现在的她对记忆的理解,她感受到了许多从前并未察觉的东西; 比如,她对李青莲究竟有多混蛋——
  陆子约说得对,这不是一块表的事,难道她找到怀表就不混蛋了吗?该是; 还是的。
  陆子约无可奈何地看着她,拧着两道英挺的剑眉。但见明琇专心致志地刨坑,吸引了几条饭后消食的土狗。狗也爱玩雪、刨坑,大抵是第一次见一人和它们有相同爱好,还以为这雪下埋着什么好吃的,纷纷上去和她一起刨雪。他扶额,实在不忍直视,“明琇,你好歹是个姑娘家,怎么能和狗玩到一块儿??”
  而且似乎还是狗更擅长刨雪一点。
  最后是一条大白狗刨到了怀表。
  大白狗用鼻子嗅了嗅刨出来的铜玩意儿,然后……“嗷呜”一口,咬在了本就摔得破碎不堪的怀表上。
  嘎嘣脆。
  那狗咬完后大概是发现自己被明琇骗了,雪里面根本就没有什么肉骨头,于是不甘地“汪汪”叫了几声,带领着一对狗兄狗弟雄赳赳气昂昂地离开了。
  明琇惨呼一声,扑上去看那堆破烂。
  这无疑是一块多灾多难的怀表,先是四年前被明琇弄丢,四年后好不容易回到了明琇手中,又接连遭受摔下城墙、被狗咬等惨无人道的折磨。
  表,彻底坏了,各个零部件散落一地。
  明琇将部分零件捡起来放进怀里,然后“哇”得一声哭了出来。她用那双肿胀的、皮肤龟裂的手抹眼泪,眼泪越抹越多。
  “你哭了?”陆子约惊讶。这倒也不能怪他,明琇平日里给人的印象太嚣张、恶劣,因此她一旦开始哭,别人的第一反应也是匪夷所思,而不是心疼、可怜。
  陆子约终是没有问出那句“你为什么哭”。他大概能想到明琇因何而哭,毕竟像明琇这样的人,爱上谁都很难有善果吧。身为女人,她失去了珍贵的容貌,右眼残疾,亦完全没有能为她撑腰的家室和背景。
  任何一个人,这三件倒霉事只要中招一样,就是低谷
  平心而论,这世上又有谁能真正不在乎这些呢?
  陆子约不曾问过明琇为何瞎眼、毁容,之前只听她说是天生的,可越是相处,他就越觉得她神秘莫测,以至于对她之前说过的话都不能全信。
  “呀,明琇,你手上冻疮好严重!流血了!”陆子约拉起她,半是关切半是埋怨,“连流血了都不知道吗?”
  今天的明琇特别爱哭,听完陆子约的话,眼泪又“唰”得落下。
  陆子约拉着她去看大夫,路上絮絮叨叨地说:“看吧,这时候才知道疼,疼哭了吧。”
  “若是真的能感觉到疼,我当然就不哭了。所以说,我才是无可救药的残废啊……”她的声音极轻,近乎耳语,有意略过这句话后,她打趣道:“小正经,变成老妈子啦。”眼泪虽还在一个劲地流,但半点不妨碍她开玩笑,
  “看病是正经事,谁跟你开玩笑了。没轻没重的,你比师妹大,还不如师妹懂事呢!”
  明琇抽抽搭搭的,这还没缓过来,八卦之魂就熊熊燃起,“哟,师妹好,师妹妙,迷得小正经痴痴笑。”
  陆子约急了:“明琇!你别乱传她的闲话!”
  “是是是,小正经你大匡城有这么多师妹,我都没点名道姓是谁,难不成在你心里,唯一的宝贝师妹只有……”明琇买了个关子,如愿看到陆子约脸上迅速燃起的红晕后,趁机蹿出老远。
  “想让我去看医生?没门!”
  明琇两辈子,没变的就是:讨厌去医院!
  。
  明琇回到家中,用热水浸泡双手,看着两只红肿的手,她眉头微蹙,想起了边城名菜烤猪蹄子,咽了咽口水。
  清澈的水中,飘起淡淡的水汽,
  看到水中的倒映,明琇吓了一跳:这个皮肤白净的美人是谁?
  五年来,她都顶着一张毁容的脸,一时间,根本没想起来这个人就是原本的她。她一头扎进水里,忧心忡忡:该不会是她仅剩的那只眼睛的视力都下降了吧?是不是连“独眼龙”都做不成了?
  明琇心中抱着一丝侥幸,想要找面镜子照照。她房中又向来不放镜子,只得出去问别人借。她住在息夫人的院子里,随手拦下一个婢女,刚要开口借镜子,就看见那婢女手中的脏衣服落了一地。
  “明琇姑娘!!”婢女的眼睛鼻子嘴巴一起动,挤出了一个夸张的表情。
  “哎?”
  “是你吗,明琇姑娘,你脸上的疤呢?”
  听完这句话,明琇的脑子里就开始噼里啪啦放炮仗:看来是真的!
  “镜、镜子!!!”
  明琇跟着婢女冲进婢女的房间,冲着镜子左照右照,激动得没法连贯地说出一句话:“真、真的没、没了!!”
  啊,变漂亮了!变回来了!
  啊,小裙子,胭脂水粉,绫罗绸缎,珠宝首饰!
  那些被她抛之脑后四五年之久的东西……
  明琇重新戴上了帷帽,重重地喘着气。
  婢女不解道:“明琇姑娘,你的脸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还有,你为什么还要戴帷帽?”
  “嘘!你千万别说出去啊!我这张脸,先藏着,我想给一个人看!”
  至于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明琇此时被惊喜冲昏了头脑,也无暇顾及这种变化背后的缘故。
  大匡城李府上的人都知道明琇行事乖张,再加上原先她那副相貌,组成一个大写的暴戾恣睢。这里多数人都怵她,这婢女也不例外,明琇不许她说出去,便是给她十七八个胆子,她也不敢多嘴。她点头如捣蒜,见明琇还不放开她,汗毛都竖起来了,小心问道:“明琇姑娘还有什么事吗?”
  明琇:“大匡城最好的成衣店在哪儿?”
  婢女:“车迟街的绮罗阁,绣品是一绝,听说那里的绣娘都是仙都琇坊里搬来的,什么最时兴的花样,都琇得出来。还有,襄南道的那家姮娥织造,里面卖的衣料最精贵,掌柜的专挑各国、各州进的尖货,我们家夫人就常去那里定制衣裳。”
  明琇在这方面特别虚心好学,反复重复确认了名字后,又问了几家卖胭脂铺的名字和地点,揣上钱袋,急匆匆策马出门。
  方才的小雪转眼间下大了,丝毫没有要停下的征兆。
  雪天,好多铺子都提早打烊了。明琇冲进成衣店里时,铺子里已经没有客人了,她拿出李成壑的名头才说服老板做她最后一单。她上一回乐此不疲地试穿衣服也不知是何年何月,因而当她走进寻常女孩子常逛的店里,换着衣服,竟生出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感动得鼻子都酸了。扪心自问,她并不相信自己脸上的疤真的永远消失了,至于这样能够持续多久、什么时候会变回去,都还是未知数。所以,她只想珍惜现在的每一秒——穿漂亮衣服多一秒,就赚一秒。
  没有失去过容色的人永远无法理解明琇此刻内心的喜悦,这是失而复得,是有一个小女孩在心尖尖上转圈圈。
  白雪最衬红色。
  明琇选了一条红罗裙,上面绣着朵朵金玫瑰,日常穿显得太过张扬,但她全不在乎。即便这条裙子只穿一次、她只美一刻,也觉得值得。
  明琇骑马从东市跑到西市凑齐了衣装,又从西市折返东市冲进打烊了的胭脂铺里买螺子黛和口脂。花了足足两个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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