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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叛道二周目-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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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是大人了,已经是个老司机了呢(doge)
开车爽完的结果就是周末放飞,下周的存稿量为零【假装这是一个充分的理由
第68章 世间行乐亦如此
明琇发烧了。
雪夜中的一夕疯狂,后果苦不堪言。
“阿——嚏!”
好多年没有感冒了; 以至于她对自己的体质异常自信。
李青莲在明琇身上裹上从村民处买的厚棉服; 抱起来就是一大团; 粽子似的。他不厌其烦地继续裹粽子,明琇低头看了看自己现在这幅臃肿的模样,姑娘爱美,难免有些嫌弃。又见李青莲将头埋在她的发间,闷闷道:“对不住; 明琇……”
明琇看到他自责的样子,又是一阵心疼,故作轻松地说:“哎,小感冒而已; 在冬天很正常的。再说了; 昨晚也是我先撩拨你的; 真要归咎责任那也是我自己挖的坑。青莲,我喜欢你还来不及呢; 又怎会怪你。”
“明琇; 谢谢你,”李青莲敛眉沉声,“可我心中惴惴不宁; 许是因为我的修为莫名其妙地恢复了,却不知是何人所为。总觉得很不对劲,包括我昨晚竟会不顾明琇的感受那样粗暴地对你……并非发自我本愿。”
明琇一听他恢复修为,喜出望外; 要不是身上裹着厚厚的棉服笨拙得紧,几乎就要跳起来欢呼。“什么!?我的天,老天终于眷顾你一回了!”
能这么说,一方面是因为明琇很容易满足。她遇到的倒霉事太多,只要眼前不倒霉,她是不会去想未来会不会倒霉的。人生苦短,能乐一天是一天,也就没必要太担心还没发生的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遇上了,就想办法解决。另一方面,她也不想让李青莲太自责、为一些他无从掌控的事情忧虑。
明琇大大咧咧地一笑,露出一排亮亮的小白牙齿。“这事儿吧,诡异是挺诡异的,但恢复灵力不是你这些年的愿望吗?现在你心愿达成,四舍五入,大好事啊!等我病好了,咱们去吃酒庆祝,一醉方休!”
李青莲听到她的鼓励,又珍重地将怀里一个放大加重版的明琇搂得更紧了些。
听到李青莲说自己不好,明琇第一反应就是一通安慰。可回头想起来,又觉得有些魔幻:
等等,为什么被。操晕过去的是我,到头来安慰他的也是我?
我人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我的暴脾气哪去了?
明琇握住李青莲的手。那双原本一到冬日就寒冷如冰的手,此刻却是温温热热的。
这样的温度让明琇觉得很暖,比这一身棉服还要暖,直暖到她心窝窝里那个最柔软的角落。她顿时释然:酥了,没脾气了,对他还能有什么脾气?
只想好好宠着,呵护着,和他一起安静地生活。
李青莲不知道明琇在短暂的触碰下脑子里想了多少东西,只是看她还在傻傻地笑,也忍不住轻笑了一声。
明琇回过神来,见自己身上穿着臃肿难看的花棉袄,萎靡不振地瘫在他怀里,而他依然是挺拔的一身,英俊清朗,看上去精神抖擞,半分没有折腾到大半夜应有的疲惫。如此对比下,明琇就觉得有些不服气了。
“青莲,我不要穿这么多,难看死了。”
“不行。你会冷的。生病了更要好好捂着。”
“……”
脱她衣服的是他,现在不让脱衣服的也是他,真是完全没有反抗的余地。明琇想了想,“我们不是要赶去符离宗吗?我总不能穿成这样去吧,我要买衣服。又好看又保暖的那种。”
李青莲道:“我们吃完饭就出发南下。等经过大一些的城镇,我们就可以去买衣服了。”
明琇:“以前我毁了容,不敢穿得漂亮,现在我不管了,就是要买很多漂亮衣服,每天出去招摇。”天知道她一个穷得身上只剩下几文钱的人是为什么还能理直气壮。
“当然。明琇可以把四季的衣服都买齐了,又或者把现在到老太太时候要穿的衣服都买全,想买多少都可以。”李青莲顿了顿,“我的乾坤袋里一定装得下你的衣服。”
明琇哈哈一笑,“如果我真要把未来几十年的衣裳都买全,你这次出来口袋里可有带那么多钱?”
李青莲满不在乎道:“不够可以赚。金银算什么,没了总会赚回来的。”
他对金钱的概念一向模糊,认为那不过是“买开心”的东西。一来大匡商贸繁荣,他的家族横断西域商脉,富甲一方,从不缺少钱财;二来他确也才华横溢,各地都有上赶着送他钱的人,哪怕是隐匿真名做出来机械,也有价无市;再者他对物质看得很淡,除了吃饭喝酒挑剔,其余的都不讲究。
锦衣华服穿得粗布麻衣也穿得,宫殿住得茅棚也住得,金轿坐得毛驴也骑得,灵丹妙药服得不靠辅助单凭自己修炼也使得。总之一句话,开心就好——
现在,让明琇开心,他就开心。
明琇噎了噎,既觉好笑,又觉可爱,心道:“莲莲真是好大的口气,你这辈子都没穷过,当然觉得千金散去还复来啦。我五年前跟你碰瓷,也是看准了你是活的散财童子,人傻钱多。真是不好意思啦!”
然转念一想,天才应当被允许不谙世事,哪怕吃点亏,也不算什么。要是李青莲也被逼得成天为生计发愁,满脑子市侩精明,勾心斗角,八面玲珑,那他也就不是他了,那才是现实主义的悲剧。
灶台那边,传来可喜的“咕噜”声,一股让人食指大动的奇香钻入明琇的鼻子里。
李青莲起身道:“粥快好了,明琇,你等一下。”
明琇欣然:“嗯!”
李青莲自幼随父亲去了许多地方,少年时又是坐不住的跳脱性子,可谓是走到哪里吃到哪里,活脱脱一个饕餮食客。同时他酷爱钻研,久而久之,也就烧得一手好菜。哪怕他对当地清淡口味的菜式不甚了解,和当地的厨子请教了几句后,便也做出了地地道道的江南淡口的小葱鸡丝粥。
粥可温?饭可香?
有时候,人的一生栖风宿雨、趁波逐浪,固然也是为了功名利禄,但到头来,拨开那些逐渐累积起来的欲望,人会逐渐发现,其实最初想要的不过是一碗温粥而已。
“莲莲!”明琇趴在窗台上叫道。
由于是朴素的农舍改成的客栈,厨房和卧房之间只隔着一段未经修饰的泥地,两旁一寸土地都不浪费,地里种着菜。李青莲回头的时候,正好打开锅盖,他的面孔氤氲在蒸汽里,竟将这最普通的农村灶房衬得如仙境一般。
“没什么!你不用理我。”
明琇想到了前世在心灵鸡汤里见过无数遍的“岁月静好”,这个词虽俗套,但与她此刻的心情,真是再贴切不过了。
四年地狱般的时光,一朝大仇得报,一切尘埃落定。李青莲对她的心意历经艰辛而不改,他的修为回来了,哥哥复活了,大凶也彻底离开了她的身体,生活仿佛已经抵达了一种理想的状态。
谁无暴风劲雨时,守得云开见月明。
她觉得幸福得不可思议。
冬日罕见的太阳透过纸窗挥洒在乡村的泥地上,一室暖光,外头的积雪反射出更多的光,天空也更亮了。碧空澄澈,呈现出一种洁净、浩瀚、包容万物的蓝。
愉悦的笑容爬上了少女的唇,透过蓝天,遥想着一年后、十年后、二十年后的生活。
以后他们可以找一个风景秀美的地方隐居,或者就在这样一个安静的小村子里过平静的生活。不过李青莲不是闲得下来的性子,他更喜欢云游四方,那他们也可以一起看山川大河,像游侠那样行侠仗义……回到大匡城住也很不错,他们可以一同将只能藏在地下的工厂搬到外面来,让那座机械城逐渐被人认可,将机械发扬光大,甚至修筑铁道,改变时代的步伐……
有千万种可能,但只要和李青莲在一起,都是美好的未来。
哦对了,在此之前,一定要告诉明瑄,她决定嫁人了,嫁给一个全世界最好的男人。如果可以的话,她也希望把自己的福气分给明瑄一半,让他也能在这个孤独的世界里找到让生活充满希望的人或是事。
那边伙房里的鸡丝粥出锅了,淋上几滴麻油,满屋子飘香,将屋外的狗都馋得“汪汪”大叫。
明琇一个劲地吸鼻子。昨晚被折腾得够呛,一早起来更是饿得前胸贴后背,忍不住朝柴房喊道,“好了吗?我快饿死啦!”
那边传来一个声音:“还差一道手续,我切点姜末提味,马上来喂饱你。”
也不知他是有意还是无意,大概是心情疏放,他的语气闲适,全然没有斟酌遣词造句。
听到“喂饱”二字,明琇面上一晒,裹紧了自己的小被子,瑟瑟发抖。
什么东西嘛……
这两个字天生有一种宠溺的味道,但又邪性得很,宠溺中带有一丝丝占有欲和色气。同辈之间一般是不用“喂”这层关系的,当对话的两人,既非长幼关系也非喂养关系,这个词就有了别样的暧昧。
喂饱也可以指那方面。越想越歪,昨晚翻江倒海的场景又重现在明琇眼前,占有,侵入,喘息,沉浮……
粥,做好了。
一碗看上去寡淡的白粥,上面浮着一层香油,撒一把姜末,点缀着翡翠般的小葱。
李青莲将粥碗端起来,放到明琇手中,“尝尝看。”
明琇厚着脸皮,“不是说要喂饱我吗?那就喂我呗。”
李青莲微微惊讶,“为何?让人喂着吃起来多不痛快。”
明琇:“我痛快。”
李青莲低声一笑,盛起一口鲜粥,吹了吹,然后喂到明琇嘴边。
“青莲……”
“嗯?”
“真是太好吃了!我死了!!!”明琇感动道,“这下无论嫁你还是娶你,都没话说了!”
一碗粥很快就见了底,然后是第二碗,第三碗……直到锅都见了底。
李青莲只吃了两碗,剩下的都进了明琇的肚。
“就快开春了啊。”明琇打了个饱嗝,慵懒地半躺下来,“青莲,等去了千翠坞、等你弄清了留纸条的人是何用意,我们就远走高飞好不好?”
“嗯。趁着去许家的机会,我还想前去拜会许家二老,给他们写一份婚礼的请柬。”
明琇对许柔止的父母委实没有任何好印象。“不用给他们了吧?”
李青莲道:“明琇易舍重生,是不能与任何人说的秘密,这点我绝不会让你父母知晓。可是,再怎么说,明琇也曾是许柔止,是许家的女儿。我未能去你父母跟前下聘、问媒已是极不合礼数的行为了,送一份请柬,只当聊表心意。你放心,我只告知婚讯,不会让任何人知道你和许家的关系的。”
其实,明琇很想理直气壮地说自己和许柔止毫无关系,但事实上,她继承了那个女孩全部的记忆,而人的记忆本就是构成精神的最重要的一部分,是以许柔止的精神一直以这种方式,与她共存、共生。
有些记忆甚至已模糊了界限,成为了两人共有的记忆。
如果不是为了替许柔止伸冤,明琇或许不会落到那种境地。此后也一样,如果不是许柔止那些刻骨铭心的痛苦回忆一直刺激着她,她也不会对朱无咎有如此滔天的报仇。
穿越这种事,世所罕见,所以,哪怕她对李青莲如实说明,他也根本不会接受这种完全违背他的世界观的说法。至于这个世界源于一本书,明琇更无从解释,也无从证明。
“明琇曾是许柔止”
她接受了这个说法。
“嗯,或许是该给许家送份请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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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东风夜放花千树
《'穿书' 叛道二周目》
/圣城
明琇与李青莲二人一路南下,游山玩水; 快乐的时光就这么悄无声息地从指缝间流走。适逢正月十五; 上元佳节; 钱塘万家灯火,长夜未央。
这里距离千翠坞已经很近了,最多三日后,就能抵达符离宗。两人索性放慢脚步,等元宵过了再启程。
上元庆典为期七天; 期间取消宵禁,万民狂欢。时值戌时,朱雀街上愈发人声鼎沸。画舫载歌载舞,酒楼大摆流水筵席; 全钱塘的酒肆更是慷慨祭美酒于江水; 与江月共欢。
那边仙门权力之争掀起腥风血雨; 九阙支离破碎,正是其余仙门重新割据领地之时; 永安那边; 想必定是暗潮汹涌。可江南这边好似全然没有受影响,普通百姓根本不在乎当权的是谁,只要让他们能每年都能安安稳稳、团团圆圆地过年; 权力爱谁争谁争,和他们都没关系。在历经了种种艰难苦恨,小城里这一派富庶祥和,教明琇唏嘘不已。她已然流连忘返; 恨不得夜夜通宵达旦。
正月半,月色皎洁,民间有元宵着白衣的习俗,白衣在月光下呈现出一种流光缱倦的月白色,衬得女子清丽、男子儒雅。放眼望去,朱雀大街长得一眼望不到尽头,花灯夜放,万家灯火,行走其间的男男女女脸上洋溢着笑容,好似神仙中人。明琇自是要换上美丽的新衣,招摇过市。她穿着流水一般的白色绸缎,上面绣着几朵绽放的昙花,月色在她的衣服上打转,绽放出奇光异彩。行人频频侧目,更有男子赠以鲜花,大胆邀约。明琇见花就收,来者不拒,不一会儿怀里就捧上了数十只白花。
明琇招摇了一圈后,回来向李青莲炫耀:“看看看,这么多花,都是我收到的!出街还不知道,原来我这么受欢迎啊!”她炫耀完了还不够,还要挤兑别人,她推了推李青莲,揶揄道:“青莲,你不行啊,怎么都没收到花呀?”
一路上,也多得是男男女女向李青莲示好赠花,但他不像明琇这么好虚荣,本来就对别人无意,那便绝不会多看别人一眼,哪怕是不容拒绝地抛给他的花,他转眼也就丢了。
李青莲心知明琇因毁容终年以面纱覆面,在女孩儿最爱美的年纪遭到这样的打击,个中苦楚又有谁能想象?而今物极必反,她变美后喜欢招摇美貌,也合情合理。因而李青莲固然不喜欢明琇收别的男子的花,更讨厌别的男子上下打量她,但他也不曾阻碍明琇继续招摇,就这样纵着她,看到她获得虚荣后这样快乐,亦觉得心情舒畅。
李青莲笑道:“是啊,我真他妈惨,走了一大圈,连朵花都没收到。明琇,你送我一朵可好?”
明琇从怀里的鲜花中挑了一支刚摘下的水莲,花苞才打开一点,正是含苞待放的娇羞模样。刚要递出这支水莲,明琇忽然又将手收了回来,摇摇头道:“不行,这些花都是别人送给我的,我怎么好这么草率地转赠给你呢?你好不容易问我要一样东西,我必须好好想想。这样吧,青莲,算我先欠你一朵花。”
明琇最后的声音淹没噼里啪啦的炮仗声中。
所有人都停下了脚步,望着夜空。
炮仗放完后,不多时,一枚烟花就升上天空,在最高点炸开,瞬间点亮了夜空。
接二连三的烟花将朱雀沿街鳞次栉比的楼阁上映得一片辉煌。
新年刚过,迎来元宵,正是一年之中举家祈福吉祥、团圆的时光。
烟花短暂,欢喜、喧哗过后,行人都走了,李青莲和明琇两人却还站着不动,望着天空。仔细一看,两人的眼睛里竟都多一丝湿润。
李青莲叹道:“圆月百年终如旧,人间团圆有尽时。人,何等渺小,面对亘古不变的阴晴圆缺,怎能不觉寂寥?”
“青莲,你想起从前了?”
“我想起小时候,虽然阿爸带着我行商终年漂泊四海,但每年除夕到上元节的那段时间都会回家。阿妈,阿壑,还有我的伯父、叔父、表亲,一家人在一起……等到了上元节,就拉上三五好兄弟外出游玩,去酒肆会友,画舫听曲,把酒夜话……”李青莲在袖子下紧紧握住了明琇的手,“明琇又在想什么?”
“我也想到了小时候,那时候我的生活,和现在真是很不一样啊。”
“那你想回去吗?”
李青莲或许只是随口一问,但明琇却愣了许久。耳边嗡嗡地重复着一个问题:想回去吗?
她在这个世界待得久了,差点连自己是谁都忘记了。她本就不属于这里,在元宵节的夜晚,她应该躺在有暖气的房间里吃着元宵刷着剧,若是仔细听,耳边还会传来妈妈和后爸在客厅里看狗血八点档的声音,还有隔壁房里明瑄在电脑前码字的“滴滴哒哒”的键盘声。
从前明琇是不愿回去的。她甚至在原身受不了折磨,惨死在十恶不赦塔后,在大凶的协助下,召唤来另一个世界的躯体。她一心留在这里。因为那时候,仇恨是她生命的全部意义。她要为自杀的许柔止、为坠崖的明瑄、为自己复仇,让朱无咎的霸业灰飞烟灭、在悔恨和痛苦中死去。
可是,现在仇人已经死了。也就意味着,她已经没有必须留下的愿望了。
如果真的有一个回去的机会摆在面前,她会选择回去吗?
“明琇?”李青莲在她眼前挥了挥手,“发什么愣呢,走,那边傩戏开场了!”
戴着面具的伶人在广场上搭建的舞台上演绎着一幕幕悲欢离合,由于面具夸张,无论剧里面的人物命运如何,台下人看了都是哈哈大笑。
现在上演的是灵界很有名的一出戏《离恨天》,主人公是一对修仙门派的师兄妹,两人无法避免得相爱了,但人家门派修炼的是清心寡欲的无上道,规定弟子不能动情。
本是个俗套的歌颂爱情的故事,但演员表演得十分卖力,明琇也就饶有兴致地看了下去:由于性教育的贫乏,这对师兄妹亲热也不知避孕,直到师妹的肚子微微隆起,两人才惊觉这份无果的爱情提前结下了果实。
“啧啧啧。干脆别修道了,赶紧回家种田去,老婆孩子热炕头多好。”明琇看得十分入戏,嘴里嚼着糖丸子,含糊不清地说。可是这里师兄的设定是个端方君子,师门的小骄傲,一心向道,即便让师妹怀了孩子,还是想偷偷把师妹送下山把孩子生下来,自己为了不背叛师门,继续修无上大道。师妹下山期间,被反派一号隔壁寡妇侮辱,反派二号村中恶霸企图强占。明琇想,正常人这时候总该清醒了吧?碰上这么个拔X无情的男人,干脆把孩子打掉算了。
可女主角就是不打,哪怕被人算计毒打,哪怕自己身体虚弱可能难产而死,也一定要生下这个孩子。
【你守你的戒律清规,我爱我的翩翩情郎。郎啊郎,阿妹和肚子里的孩子一切安好,愿郎修得大道,无后顾之忧】
剧情进展到这里,观众为这段伟大的爱情不胜唏嘘,几个姑娘当场嘤嘤哭了起来。
最后一出戏将冲突推上了高潮,男主以其势不可挡的光环频临突破,眼见就要飞升成仙!
明琇:“不对啊,不是说男主修的道不能动情吗?可他连孩子都有了,凭什么还能飞升?”
李青莲:“不知什么是情,又怎能无情?那女人就是她师兄修行途中的一道劫。可惜她自己浑然不知。”
本来是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听到这句话,明琇顿时有些恶心:原来,男主是真的无情。
【三十三层天,离恨天最高。四百四十病,相思病最苦。】
眼看就要悲剧了,剧情忽然反转。师妹诞下一子,当天,男主面临飞升的天劫,眼见这对情人就要天人永隔,那刚生下来的孩子突然发光,不仅替父亲挡下了天劫,更让母亲也一同飞升。
原来,那小娃娃原是天尊老人坐下童子,因天尊感动于男女主之间的爱情,特派遣童子投胎入女主腹中,解救了这对爱侣。
《离恨天》的结尾是老百姓最喜欢的大团圆,男女主共同飞升上界,一对神仙眷侣,外加一个可爱仙童,幸福美满,赢得满堂喝彩。
如果没有上面那个看男女主的虐恋剧等不来HE结尾自行操刀当编剧的天尊,这故事肯定是个无情人不得终成眷属的悲剧。明琇又是无奈又是好笑,古往今来,普罗大众就是吃大团圆这套,哪怕注定是悲剧,也非得扭一个团圆出来。就好比那《窦娥冤》分明是个黑暗无果的悲剧,最后一幕,窦娥还是化身鬼魂沉冤得雪。想来也是因为生活不尽如人意,人世太令人无奈,近乎无解,善剧作者才会寄托于鬼魂和神力在剧中留下一个团圆的念想。
看完了这出傩戏,明琇也没有心情继续看下去了。她与李青莲来到一家馆子,点了两碗元宵,就坐在露天摊位上吃了起来。
“喂,青莲,你们修道的终极目标不是飞升吗。”她一直不解此事,“可是飞升之后人会去哪里呢?真的有人飞升成功,见过那个世界吗?”
李青莲在肉馅元宵里加了满满一勺辣椒酱,冲她一笑,“不知道。”
明琇碗里的元宵是芝麻馅的,她看着那可怕的辣椒肉馅丸子,不由啐了一声:“邪教!”
“不知道你们也敢追求飞升?万一飞升之后反而到了一个更可怕的世界呢?”
“所以,不成功反而是成功啊。还是永远不知道得好。”
明琇不解,“你又打诳语。”
“没有,我是真这么想的。打个不恰当的比喻,人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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