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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叛道二周目-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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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自愿留在此间,本就是抱了破釜沉舟的打算,可眼下说起故乡,她的声音还是忍不住哽咽了一下。
  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明琇道:“我去将那清圣、浊贤取来,咱俩吃酒!”
  陆子约拦住她,“这里虽是荒野,但我们仍在比试场上,城主怎会允许喝酒,醉了怎使得?”
  酒终究也不是孟婆汤药。
  明琇定了定心神,叹了一口气。
  好在这样的惆怅没有持续太久,李成壑从营帐中走出,目光扫过一众饱食餍足的人,众人立刻噤声,连篝火都好像被这人冰块似的目光影响了一样,变得微弱。
  他选在这个时候公布下一轮考题。
  明琇揉了揉太阳穴,暗道:“大家都累了一天,本来开个派对好好的,校长非要这个时候留个功课,这是何等的恶趣味啊!”
  李成壑:“近来边城妖狐作祟,不断传来牛羊被屠杀、小孩被掳走、妇女被奸。淫的噩耗。所以,此番的试炼,就定为猎妖。参与试炼者,需要签下生死状,只因妖物性邪,恐有不慎。试炼为期七日,尔等需以猎妖为目的,或取妖尾,或取妖丹为最终凭据。”
  有考生问:“可否结盟?”
  李成壑答:“可以。不过计算成绩只按照个人而非团体所得妖丹数。”
  “可以使用不那么光明正大的方式抓狐狸吗?”
  “只要能猎到妖狐,方式不限。”
  有个胆小的举起手,“我怕狐狸,我不想签这生死状。”
  “可以。弃考之人可在明日午时之前乘坐重明返回出发地。”
  李家箴言是“不拘一格”,从选拔弟子的方式中也可见一斑。
  猎妖……明琇食指大动。
  夜阑人静,沙漠离天空更近了,满天星斗似明珠洒落在毛毯上,伸手便能摘一颗星星。
  一入夜,明琇的眼睛就“活”过来了,就连那只白天瞎了的眼,晚上也亮得出奇。
  御剑极耗费体力,因此大多数前来投考的修士都已早早歇息。明琇却不得不溜出营帐,准备迎接今天最大的任务。
  左眼跳财,右眼跳灾。
  对别人来说,这句话只是个迷信。
  对明琇来说,却不是。
  她的右眼皮一跳,百分百意味着“灾祸”要来。
  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某城继续冷清清单机ing  
如果这是一个单机游戏。。。
琇琇:AVG + SLG(冒险+策略)
陆正经:同上
沈锦鲤:Gal Game
李城主:SIM (模拟经营)#论如何管理好一座城、一所高等修仙院校、一家跨国商贸公司
依旧没有出场的李莲莲:……某城:这道题对你超纲了,你现在还是npc
下章出场的某灾祸:不管大家玩的什么游戏,立志搞出AO级(18X)游戏

  第7章 烽戍断无烟

  右眼皮跳个不停。
  那家伙饿了。
  这意味着,明琇必须要在今晚猎到一只妖狐给那位当做夜宵。狐狸本来就是很聪明的动物,更别提是成了妖的狐狸。
  想要引诱或是威逼这样的妖出来,是一件需要从长计议的事。
  “不要‘从长计议’!爷饿了,现在就想吃妖!”一个声音说道。
  明琇的右眼里忽地冒出一团黑气——这团黑气就构成了她那比旁人更大的眼珠。一旦离开她的眼眶,右眼眼珠就变了色,从无光的纯黑变成了半透明,玻璃球似的,
  所谓“百分百出现的灾祸”指的就是寄生在她眼睛里的东西。谁又能猜到她那瞎了的右眼里住着一只恶鬼?
  人从来没有真正看到过自己的眼睛。而一切又都是眼睛看到的。
  她是否应该为自己大概是唯一一个看到过自己的“眼睛”的人而感到庆幸呢?
  这种事不能细想,否则就很恶心。
  那个声音委屈道:“琇琇,你怎么可以说爷是鬼?还很恶心?”
  黑气坚持认为“鬼”是比他低等的生物。准确地说,他是一只“大凶”,没有记忆,也没有名字。
  明琇叫他大胸弟……哦不,大凶弟。每逢月夜,沉睡在她体内的大凶就会苏醒,享用她的身体。她稍一不慎没有控制好心神,大凶甚至能读到她在心里面在想什么。
  他自称男性,却和她共享一个声道。如若在场有第二个人,一定会认为明琇在自言自语。
  “爷已经七天七夜没吃东西了。今晚你必须给我掏一个狐狸的内丹。”
  “爷饿了……”
  “爷饿了!”
  “爷——饿——了!!”
  大凶一旦饿了,就会不休止地重复说饿,直到明琇答应帮他猎食。
  “妖妖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妖妖?”明琇想再垂死挣扎一下。“沙狐啊,你想,沙狐没有妖化的时候多软萌可爱啊……”
  “不吃妖妖,那就吃琇琇吧。”愉悦的声音。
  “琇琇也可爱,琇琇还给你猎妖!卧槽,别真的吃我啊!”明琇感到心脏猛地一痛,那是大凶抓住了她的心脏。
  您那么厉害,为什么不自己去猎妖!?
  “爷不能去猎那些低等妖兽,那是自降身份,不上台面的。你们人类不是有句老古话吗,杀鸡焉用牛刀。”
  您都住进我眼睛里了,还想上台面??
  “是是是,您长得帅,说什么都对。”大凶的法力比普通人类高强太多,明琇只能迫于淫威,任他趋势。
  大凶弑主的先例数不胜数,用现代生物学的术语来,那就是“转主寄生”的自然过程。一只大凶可以在用尽原主的价值后将其吃掉,并换下一个合适的宿主的身体寄生。
  “那还差不多。算你有眼光。”大凶满意地说。
  明琇阿谀一笑。
  帅个屁嘞。虽然她从未见过大凶除了一团黑雾以外的造型,但厉鬼怎么可能有张寿终正寝的脸?这些年她见过的鬼也不比人少,厉鬼几乎都死得很惨,缺胳膊少腿已经算是很好的了,腰斩鬼,溺死鬼才是真的恐怖。
  她就是将灵魂卖给魔鬼的浮士德——“生前当及时享乐,哪管身后洪水滔天”。
  不,应该说这大凶比魔鬼还不上路,魔鬼至少还会满足浮士德生前的所有要求,这只大凶简直就是在生前剥削她,死后剥削她的灵魂。
  一想到今晚睡不成觉,必须给大凶抓一只妖狐,明琇就欲哭无泪。
  大凶道:“有人出来了。跟上去看看。”
  明琇扶额,又不是狐狸来了,也没什么好激动的。
  “嘿嘿,是个漂亮小妞。”
  “喂!请不要用我的声音说出这么猥琐的话!”
  沈爱竟孤身一人在深夜出来猎妖。她早些时候挨鞭子的伤还没好,眼下手还握不牢软剑,神情却异常坚定。
  大凶奸笑:“奶凶奶凶的小野猫,我喜欢。”
  明琇无情地翻了个白眼,心底里并不愿意承认大凶和她脑回路一致,不约而同地用“小野猫”来形容沈爱。
  大凶:“快跟上她!等远离营地,一旦落单,这丫头身上鲜活的气息说不定能引来妖狐。”
  明琇被他的无耻打败了。“您刚还说喜欢人家,为了一顿晚饭就情愿把她当诱饵了?”
  大凶理所应当地说:“她要是能给爷换来一顿晚饭,爷就更喜欢她了——舌尖上的记忆骗不了人。”
  “……您先睡吧,等我猎到了妖再请您用餐,晚安。”
  终于把天聊死了。
  明琇感到右眼皮又跳了一下,说明大凶已然回去。
  不过……大凶说沈爱身上鲜活的少女气息能吸引妖狐,确实有道理,这也是她目前有望找到妖狐的唯一一条路。
  明琇紧跟沈爱,离开了小城。
  大漠昼夜温差极大,白天还是秋高气爽,晚上却刮来北风,一下子像是入了冬。明琇穿着白天的衣服,朔风嗖嗖刮过,只能靠运动御寒。
  她一边哆嗦一边跑,突然觉得有些丧气,想到自己明明也是个少女,却被大凶排除在了吸引妖狐的人选之外,还真是鬼都嫌弃。今天看到沈爱,相貌好,家世好,周围人宠着才能养成天真骄纵的性子……说不羡慕,怕是假的。
  沈爱停了下来,似乎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
  沙漠中瞬间出现了十几只沙狐,将沈爱团团围住!那些沙狐的眼睛是血红色的,妖气冲天,显然是已然妖化的妖狐。
  夭寿啦!
  明琇有点懵:她只是想吃顿夜宵,怎么来了顿满汉全席?按照就这阵势,沈爱怕是它们的小甜点了。
  夜风中隐隐传来了低沉的鼓声。明琇耳力极佳,是以沈爱听不到,她却听到了。
  总不见得妖狐出场都有BGM吧?
  她下意识联想到今天早上听到的鼓声。
  沈爱与众妖缠斗,灵气灌透软剑,嚯嚯挥出,同时与四只妖狐的利爪“锵”地交击,灵气震荡四开。只见那四只妖狐的躯体飞上天空,发出极其尖锐的惨叫,划破夜空,它们的肚子上被剑气所伤,瞬间裂开一道大口。随后,便是天降蓝色血雨——四只妖狐被一招开膛破肚。
  其余妖狐慑服,一时不敢靠近。狐首血红着眼,嗷嗷叫着。
  能成妖的狐狸,必然不只有兽性,智商少不了。可现在这些妖狐一味嘶吼而不说话,就好像得了失心疯一样。联系到鼓声,明琇想起白天陆子约说过,李成壑的黑水鼍鼓可夺人心智。
  既能夺人心智,是否也可夺妖狐心智?
  难道引来这些妖狐的是李成壑、目的就是假借妖狐之手杀死沈爱?
  并非是她总以极大的恶意揣测他人,实在是白日李成壑明明动了杀气,后来却轻易放过了沈爱,很难教她信服。如果将妖狐群引来这里的人确实是李成壑,那么更佐证了她的猜想:沈爱的身份不简单。
  那一招软剑横扫的威力至少有金丹中后阶。十六七岁就能达到这等境界,便是放眼整个灵界也绝对找不出十个手指头的先例,这样的天道宠儿,没道理还籍籍无名。
  沈爱分明占了先机,却被自己搞出来的血腥场面给吓到了,“哇”地一声叫了出来,嫌弃得恨不得现在就回去泡个热水澡。
  妖狐聪明,见她似乎格外害怕腌臜之物,便刻意释放出腥臭的气味。那是浓烈的狐臭,吸入会让人晕眩,甚至休克、窒息。
  沈爱被熏得晕头转向,很快就倒下了。
  明琇看得又气又好笑:所以说啊,洁癖要不得,传出去一个金丹修士被狐臭给熏死了,岂非让人当成冷笑话?
  沈爱的应战经验严重不足,就好像是家财万贯却不懂得如何理财,战斗的时候一味挥霍灵力,章法极乱,更不讲谋略。见那些妖狐打算群起而上,明琇不得不暗中控制妖狐,让它们不得靠近。
  明琇用的这招“牵丝戏”,可以控制他人肢体;白天她借剑用的那招叫做“烂柯”,可控制他人灵力;这两招都是傀儡鬼道的分支,她如今略有小成,待修炼入臻化,便可控制人的心神,化生灵为傀儡。
  同时控制数十只妖狐,明琇渐感体力不支,那些空中无形的丝线一根根崩裂,眼见就要失效。明琇不得不冲出去,暴露自己以救沈爱。她略有迟疑,一方面她不现身沈爱就会死,另一方面,她若现身,那个击鼓之人便会发现她。
  像明琇这样的人,必须谨小慎微,更不可暴露身份。由于种种原因,百家仙门视修鬼道之人为邪魔外道,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哪怕她此次来大匡城做好了终有一日会被暴露,现在也绝不是恰当的时候。若那意图诛杀沈爱之人就是李成壑,那他也绝不会放过明琇。
  明琇还是走出了灌木丛,深吸一口气:留沈爱一条命,试试李成壑也好。
  就在她做好决定的那一刻,鼓声再次响起,妖狐散去。
  没道理想杀沈爱的那个人突然间良心发现了,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另一个人阻止了他。
  又过了一会儿,沈爱醒来。她看样子吓得不轻,也管不了什么猎妖比赛了,捏着鼻子,匆匆跑回营地。
  光滑的沙地上留下了一连串脚印,夜风一吹,了无痕迹。
  保险起见,明琇在灌木丛后又等了许久才出来。
  沙漠寂然无声,她走向那四只妖狐的尸体,无奈地动了动口型:
  开饭啦。
  

  第8章 不敢高声语

  更深,夜如墨,星辰如挥毫泼墨时留下的飞白,在墨色中稀疏点缀。沙漠浩瀚,苍穹无边,太空旷寂寞,唯独那轮圆月像是画中留白,带来了此时此刻的真切。
  明琇掏出一把匕首,娴熟地剖开其中一只妖狐的头颅,伸手掏其中的内丹精元。
  作为一个在穿越前连只老鼠都没杀过的城市少女,这种时候,她习惯给自己洗脑:我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屠夫,我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屠夫……
  如此重复大概三十遍后,换了一句新的口号:就当减肥,就当减肥……
  大凶必须借用她的嘴巴和消化系统来汲取妖丹。在吃妖这方面,明琇称得上是个老饕。
  各种妖物的妖丹的味道都有轻微的差别,比如肉食妖类的妖丹的口感一般比较劲道,嚼到牙根疼都嚼不烂,只能像吞药片一样生吞;杂食妖类的妖丹的味道比较苦臭,像是黄连和臭鸡蛋混合后的黑暗物质,绝对不能细品,一入口就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吞下;花草树木成了妖,妖丹也会带着植物原本的味道,有酸有苦,若是幸运的话,苦中兴许还能带一丝甜味。
  只是妖丹无一例外,都是又腥又臭又硬,就像臭掉的鱼骨头,具备十分优越的减肥效果——在进食了这种东西后,明琇在之后的十二小时中必然食欲不振。
  明琇因而变得非常纤瘦,穿上宽松的衣服,随时随地能飘起来似的,歪打正着地迎合了仙门“吴带当风”、“弱不胜衣”的审美。
  掏出妖丹后,用手帕擦去了上面的血后,就可以草率地开吃了。她本以为妖狐是小型妖兽,妖丹大概也只有樱桃大小,谁知剖出来却发现至少有苹果大小。她没办法一口吞下去,只好忍着强烈的反胃冲动,将妖丹一口一口咬成小瓣,再囫囵吞下。
  更深露重,妖血冰凉,明琇打着寒颤,坐在沙地上,对着四具散发着狐臭味的妖尸啃妖丹。
  这样的用餐的环境实在惨不忍睹。所以,明琇渴望能有一壶酒。
  若有一壶酒,那就不叫惨不忍睹,而叫摇滚!
  可惜别说是酒,明琇连水都忘了带。
  妖丹的味道卡在喉咙里,经久不散。
  就在这时,远处飘来了酒香。
  她确切地、闻到了酒香!
  明琇:“我不记得我点亮了言灵技能啊。”
  只见远处的胡杨树下,影子微微一动,似乎是站了一个人。
  明琇蓦地警惕起来。人影离开暗处,向她走来,逆着月光,看不清他的脸,只能隐约看到广袖凌风,皎洁如月。
  疏影在那白衣上氤氲流转,如沙漠里引了清泉,又如人间散了星云。
  “好吃吗?”那人问。 
  此时,明琇正以一个双腿叉开的狼狈姿势坐在地上,右手拿着一把鲜血淋漓的刀,左手捧着咬了一半的妖丹。她可以想象自己的脸上一定沾上了妖狐蓝色的血液,混入恐怖片连特效都不用做。
  那个声音很清透,和大漠的夜一样凉爽、开阔、神秘。
  破天荒地,她的羞耻心隐隐发作,将半颗妖丹藏到背后,又用袖子抹抹嘴,挡住了半边脸。“不不不不好吃……”
  毕竟做贼心虚,她着急对那人道:“看看看看什么看!?没见过人吃妖吗?”
  那人倒是实话实说:“没有。只见过妖吃人。”
  怎么办他?
  明琇一紧张就下意识搓手,额头上流下冷汗:为什么深夜会有一个人出现在这里?他有什么目的?要是他将她吃妖丹的事捅出去,就会暴露她是鬼修,甚至连寄生在她的右眼中凶煞也会一并被发现。
  仙门普遍认为召唤凶煞附身的人都是十恶不赦、穷凶极恶之辈,终有一日会入魔危害人间,因而立有严令,一旦发现凶煞附体之人,必然是要连人带魂一并用圣火烧灭。
  不如杀了他?明琇在背在身后的手中凝聚怨气……
  为了保全自己,有时候不得不杀人灭口。
  一步、两步、三步……随着那人渐渐走近,她手中的怨气一腔散尽——最终还是打消了杀人的念头。
  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动这个念头。
  尽管她的手上并不干净,但这并不构成她肆意杀害无辜者的理由。习惯于杀人这种简单粗暴的解决方式,才是真正被鬼道的戾气所吞噬,正应了仙门谶言。
  杀人或许是最快的办法,但绝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式。
  生啃妖丹的不一定是鬼修,还有可能是……单纯的变态或是脑残!
  明琇灵光一现,为自己立了新人设:异食癖变态。
  她眼一闭,心一横,生生扑到了男子身上,双手搂紧他的脖子,双腿往他的窄腰上一跨,张嘴咬在他的左肩上。
  “哥哥真香!”她装疯卖傻,贡献了人生中演技的巅峰。
  接下来,他一定会本能地用力甩开她!
  如此一来,明琇无需解释,就有了逃跑的机会!
  明琇像牛皮糖一样黏在那人身上,说什么也不让他看到自己的脸,与此同时,往自己脸上抹上更多的妖血。月黑风高,在这张毁容的脸上又被涂了一脸蓝血,怕是鬼见了她都会两眼泪汪汪。
  只要熬过今晚,明天就算他找上门来,也认不出她。就等着这个人恼羞成怒,将她重重甩开,然后乘机开溜。
  那人的肩膀吃痛,发出了一声闷哼,却一动不动。
  明琇虽于心不忍,但为了维护“变态”的形象,不得不加大了咬合的力道,甚至还咬出了一点血丝。
  谁知,那人竟仍旧不甩开她,反而就着她这种熊抱的姿势,抱着她迅步离开了有四具狐尸的凶案现场。
  这是什么情况?
  二话不说就把一个变态抱起就跑的人也是变态吧!
  他使用了瞬行术,明琇还没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情况,就被抱到了一间木棚。
  一间坐落在沙漠里的、孤零零的木棚,周围响着骆驼的呼噜声。
  都到了人家的地盘,明琇也晓得装变态没用了,便索性松开腿和手臂,破罐破摔地问:“这是什么地方?” 
  “我放骆驼时住的地方。” 男子回答道。
  这声音有一丝耳熟。
  明琇抬起头,终于看清了他的样子——惊得直接坐在了地上。
  李、青、莲!
  哪怕再过去十年,明琇也绝不会认错,就是这张脸、这个人——便是天下幻形术第一人扮演他,也无法模仿出他分毫神韵。
  月光静静照在他脸上,恍惚间,沙漠也成了仙洲。
  明琇的手、脚都绷紧了,就连脖子都僵化在一个勉强的角度。她产生了两个疑问:
  刚才我为什么要扮演傻X?我是傻X吗?
  李青莲似乎并不打算戳穿她刚才的表演,直接略过了她咬人这件事。他在屋内生柴点火,架上小火炉,烧上热水。
  蒸汽弥散开来,水壶发出了“嗡嗡”声。
  李青莲道:“内室有衣裳,你若嫌这一身惹眼,就去换身新衣。”
  明琇确实很需要换一身衣服。如果穿着这身沾着蓝血的衣服回去被人发现,免不了要被发现她曾去过凶手谋杀沈爱未遂的现场。
  这让明琇觉得他变了很多,不仅心细,也心软了许多。她记忆中的那个少年,是飞扬跋扈、嫉恶如仇的。遇到不平事,直接问酒一剑穿个窟窿;遇到想要的东西,绝不会在出手买下前考虑价格;遇到三教九流的奇人异士,也不管合不合礼数,一律请客吃酒。
  李青莲好玩、好学,但平生最不屑邪道,任何人、任何事物只要和邪道沾边,他绝不会碰。
  可现在他送她的是衣裳,而不是一个剑窟窿?
  这也太奇怪了。明琇缩了缩脑袋,第一反应是:他会不会是认出我来了?
  不,绝不可能。
  她第一次来到《问道仙途》的世界,魂穿到了原书女配许柔止身上。许柔止的长相确实和她的长相有七八成相似。但现在她的脸上多了一道咒印,又坏了一只眼睛,身材也比许柔止时期消瘦许多,原本的七八成相似大概就只剩下个两三成了。
  所以,只要她不说,没有人会将她与死去的许柔止联系起来。
  明琇越想越确定:就算李青莲的眼睛里装了DNA探针,也不可能认出她来!
  于是,她从善如流,走进内室,换上新衣。
  古人的衣服都用系带固定,并不那么讲究尺寸,而且李青莲的衣服虽说宽大些、拖到了地上,倒是正好显得飘逸当风,符合潮流。
  素色衣裳摸起来手感比蚕丝还要细腻,散发着一股幽雅的檀香味道。檀香市价十金一钱,而李青莲习惯用的上好檀香更是有价无市,可见他平日里穿得看似朴素,实则确是把钱全花在了看不见的地方。多年后再见,饶是自己穿着他的衣服,明琇心里还是忍不住蹦出四个字:
  “豪无人性!”
  换好衣服出来,热水也烧好了。李青莲沏了茶,随后伸出右手,手掌像变魔术一样在她面前展开。
  掌心里放着一颗当地特色的乳酪糖。
  奶香扑鼻。明琇吸了吸鼻子,摇头,“我乳糖不耐。”
  李青莲“嗯”了一声,从袖子里掏了掏,掌心里又放了一颗麦芽糖。
  ——李青莲随身带糖?还带了两种糖?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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