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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本纯洁之轻狂太子妃-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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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用饭碗砸到的地方许是破了皮,鲜红刺眼的血液仿如一条小蛇般从额角至眼角边蜿蜒流下,在挣扎中染红了半边脸,看上去甚是可怖。
牛莎莎抄着双手站直身子,好整以暇地看着已经被揍得鼻青脸肿分不出模样来的装逼牛人,待他把气儿喘匀了,这才又挽起衣袖提起裙摆继续开工。不过,这次她手下留情,没打脸了,而是照着轩王身上肉多的地方招呼。
虽然衣服被撕开了一道口子,但此时的轩王已近昏迷之态,几乎连呼救和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躺在那里像一堆破烂货似的任由牛莎莎挥来踢去,任意摧残。
牛莎莎拳脚相加,边打边骂——
“你他妈不是喜欢装吗?我今天就让你装,让你装。”
“姑奶奶今天就打死你这个装逼的。”
“还想我请你吃饭,你想得倒美。我请客,你买单。”
“装啊,怎么不装了?”
……
牛莎莎骂一句打几下,骂一句又打几下,手脚并用,那模样像极了街上的流氓混混,看上去甚是滑稽。
可能是这包间的隔音效果太好吧,牛莎莎撒着欢地将轩王揍了个浑身通透,而轩王的那些随从们在楼下吃饭似乎一点儿动静都没听到,没有一个人冲进来救他的。
不过想想也是,自家主子和一个长相甜美娇俏可爱的女子在里面好好的吃饭说事儿了,就是动静再大,他们也不会往这方面想吧!再说,此时正是用餐时间,整个醉仙楼里本来就闹哄哄的,轩王被衣服蒙住头的呼救声又怎么会那么容易就传到楼下去呢。
何况,有牛莎莎开口请客,他们自己在楼下也正吃得欢呢。
小半炷香的功夫过后,牛莎莎大概打累了,而轩王也卷缩在那里一动不动了,她终于停住了手,狠狠的朝地上呸了一口。
“奶奶的,不好好的教训教训你,你还不知道姑奶奶的拳头到底有多硬。”
这口恶气在心中憋了两天,今天终于抒发出来了,牛莎莎感觉大爽。
你会玩阴的,老子也会玩;你他妈会装,老子也会装。你一个王爷就了不起啊?惹到老子,照揍不误,而且还要揍得连你妈都认不出你来。
又是一脚踹在轩王的屁股上,见他死猪似的一动不动,牛莎莎不屑地撇了撇嘴,弯腰探了探他的鼻息。
还好,还没断气。
☆、第三十三章 看不下去
还好,还没断气。
牛莎莎是特战队员出身,执行任务的时候虽然也曾经杀过人,但她本性善良,是个懂得尊重生命的人,之所以将轩王揍得那么惨,一是因为顾忌轩王是个王族,她只能揍而不能杀,二是因为她心里一口恶气咽不下去,怎么也得让那王八蛋长长记性,所以,也没挑致命的地方下手。否则,以她的身手,一贯温文尔雅又不会武功的轩王早就不知死了几百遍了。
老实说,一个曾经要置她于死地的家伙,她却不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只能就这么揍几下,想着她都觉得憋屈。
牛莎莎不慌不忙地解开捆在轩王身上的蓝色锦袍,又不解气似的狠狠一脚踹去,轩王软塌塌的身子在地上打了一个滚,滚到了一边儿,牛莎莎这才捡起锦袍和丢弃在地上的腰带仔细地拍打着上面的灰尘。
看到锦袍上那撕开的口子和沾染上的血迹,牛莎莎心疼的不得了,这件衣服可是接她回丞相府后,便宜老爹特意为她新添置的,材质和做工都属上乘,连水都还没下过就便宜这王八蛋了。
“王八蛋,居然还浪费我一件漂亮的衣服,哼。”
静下心来环视了一圈儿包间里的情况,见没有留下什么证据,牛莎莎这才走到窗户边,撑着窗棂一个翻身从窗户上跳了出去。
这里是二楼,要从这里跳下去对牛莎莎来说轻而易举,可大街上的行人突然见到一个姑娘从天而降,落地时还来了一个漂亮的缓冲翻滚,个个都吓得惊叫着纷纷后退。
牛叉叉大小姐却根本就不在意这些人的看法,站起来皱着眉头独自思考着自己的问题——
从二楼一跃而下,她身体里又出现了如在外太空般的失重感,而且有一股气流在体内不受控制地横冲直撞。难道这个时空没有地心引力或是具有某种奇怪的磁场?
牛莎莎皱着柳眉思考了一瞬,又试着在原地跳了两下,弄了半天弄不出个结果来,她干脆用那撕破的蓝色锦袍拍打几下身上的灰尘,潇洒地一甩头,若无其事地走了。
“我的妈呀!这女人到底是谁啊,如此彪悍?”
对面茶肆二楼的华天佑可算是全程观看了这场暴力无比的大戏。在他二十六年的人生经历里,见过的女子都是聘聘婷婷,温婉恬静的,这位女子的出现可以说是完全颠覆了他的人生观。
百里擎天侧着头在木栏杆上单手撑着下巴,目光一直追随着大街上那道蓝色的身影,直到那道身影渐渐被大街上的人流淹没,才不舍地回过头来,要笑不笑地答道:“她是牛丞相的大千金——牛莎莎。”
“牛丞相的大千金?”华天佑皱了皱眉,努力在脑子里搜索着这号人物,“诶?不对啊,牛丞相的大千金不是个傻子吗?据说还被送到栖霞寺去寄养了呀?”
“呵呵,你觉得她像个傻子吗?”百里擎天哼笑一下,他自己都觉得这问题挺玄乎的。
华天佑撇嘴摇头,一副打死他都不相信牛莎莎是个傻子的模样,心里暗自想着:看她刚才那将人蒙头捆了又狂打猛踢的架势,地上躺着那人跟她之间该是有多大的仇啊?
想到此,华天佑颇为好奇的问道:“那……被揍的那人又是谁啊?”
“轩王。”
“轩王?这……这怎么可能?”华天佑的目光唰地看向对面窗口里还卷缩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物体,他真的看不出来那是玉树临风的轩王啊,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怎么可能?呵!百里擎天自嘲一笑,淡漠深邃的眼眸里闪过一丝莫名的光芒,唤道:“冯宝。”
在牛莎莎那丫头面前就没什么不可能的。那丫头的胆子是熊胆,昨日在水里连他的便宜都敢占,殴打轩王又算得了什么?只是不知道轩王怎么得罪她了,值得她下那么重的手?
“爷!”冯宝立刻恭恭敬敬地站到了百里擎天的面前。
“去——”
百里擎天只说了一个字,眼神瞟了瞟大街对面,冯宝立刻明白了自家主子的意思。那是主子爷实在看不下去了,想管管闲事,差他想办法去通知轩王的随从,让他们赶快上楼去打扫战场,顺便收拾残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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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马的汉子威武雄壮,飞驰的骏马像疾风一样……”
牛莎莎大声地哼着歌回到丞相府的时候,竹韵正在清香苑的院子里吩咐安排着二夫人为她刚刚添派过来的两个小丫鬟。
一听到牛莎莎的声音竹韵丢开那两个小丫鬟,立刻就笑着迎了上来。
“小姐你回来了。”
“嗯!回来了。”揍了轩王那个王八蛋,牛莎莎心情好的不得了。她习惯性地扫视了一圈院子,看到了那两个规规矩矩低头站在角落的小丫鬟,“诶?她们是谁,你的朋友吗?”
牛莎莎诧异地打量着那两个小丫鬟,以为她们是来找竹韵玩的。
“小姐,他们是二夫人安排过来专门伺候小姐的。”竹韵一面解释,一面非常老道地冲那两个丫鬟招了招手,“你们两个快快过来见过小姐。”
二夫人?挺殷勤啊?
两个小丫鬟踩着碎步走到牛莎莎面前,非常乖巧的施礼喊道:“见过小姐。”
“派来专门伺候我的?”要不要那么大的阵仗?她独来独往惯了,从来就没有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习惯。有竹韵和林嫂上上下下地伺候着,她都觉得不太适应,现在又来了这么两个,她哪里用得上?
“竹韵,她们原来是做什么的就让她们回去做什么吧!我有你和林嫂就足够了。”
“可是……”竹韵有点为难了。
且不说这两个丫环是二夫人亲自安排的,就说这两天小姐变清醒之后,她发现小姐的性子总是大大咧咧的,许多事情自己顺手就做好了,根本很少差遣她和林嫂。今天早上她起来准备去伺候小姐起床,一开门却发现小姐已经起来了,并且拿着扫帚在打扫院子。虽然小姐不爱支使下人,心疼她们这些做下人的是一回事,但怎么说也是丞相府的千金小姐,进进出出没有三四个丫鬟左右伺候着,那像什么样?
☆、第三十四章 为什么要三妻四妾
牛莎莎一听说那两个小丫鬟是二夫人指派来的,心里就已经泛起了嘀咕,只是竹韵跟着原来的牛莎莎在寺庙里生活了多年,心思太单纯,牛莎莎实在不便明说。
“好了。竹韵。你带她们去回了二夫人吧。”见她似乎不愿,牛莎莎走过去像朋友一样将手臂搭在竹韵的肩上,语气和蔼地笑问道:“你是不是觉得我这院子里的事情太多了,你和林嫂忙不过来,需要添人啊?”
“啊?不不不……奴婢替主子做事是天经地义的事,奴婢又怎么敢嫌事情多。奴婢只是替大小姐委屈,觉得二小姐都有好几个丫鬟伺候,所以就自作主张替大小姐收下了她们。”
竹韵慌乱地摆手,偷懒这个罪名,她可担不起。再说,大小姐的生活简单,身边根本就没什么事可做,又哪来事多之说。
“呵呵,竹韵。我不委屈,你看我不是过得挺好的么。我没别的意思,只是不习惯除了你和林嫂之外的人伺候而已。”牛莎莎继续旁敲侧击地说道。
其实,对于一个自主能力很强的现代人来说,身边有两个保姆伺候着,已经是神仙日子了,又何必去和别人攀比什么小姐派头呢。再说,林嫂和竹韵当时是哥哥牛辉亲自挑选来一直就伺候在她身边的,她放心。而二夫人就说不定了,她不想二夫人邱若水插手来安排她的任何事情,更不敢要她“好心”安排过来的人。哪怕就是和别人攀比小姐派头也不行。
特别是听牛辉说了银耳羹的事情,昨晚又听竹韵说了二夫人和牛芊芊“好心”提出代她嫁给轩王之后,她更觉得这对母女俩不怀好意,居心叵测。
牛莎莎本来婉转推辞的这一番话让竹韵顿时有了一种被看重的感觉。在栖霞寺的时候,小姐痴痴傻傻的就基本上没什么小姐架子,和林嫂她们两个处得就像亲人一般,清醒之后这两天也是说说笑笑的压根没把她们当下人看,竹韵心里不免美美的。
竹韵发现牛莎莎笑眯眯的确实心情不错,一点也没委屈的样子,忙问道。“小姐,你看上去挺高兴的,今天请轩王用膳,是轩王原谅你退婚的事了吗?”
“切,要他原谅什么?”是她大人大量原谅了那王八蛋,不跟他一般见识好不好,否则,早就让他去阎王那儿报到了。
“小姐,那轩王什么都没有说吗?”她是真的为小姐担心,得罪了皇上又得罪了轩王,小姐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说什么?就他那个怂样还能说什么?”一想起轩王的惨样牛莎莎忍不住又得意起来,瞟了一眼那两个小丫鬟,然后拉着竹韵走开几步,压低了声音说道:“告诉你吧,他根本就什么都说不出来。他呀,可得在床上躺好一阵子喽。”
“为什么?”竹韵转头看着她,不明白她的意思。
“因为他得罪了本美女,本美女就好好教训了他一顿。呵呵。”
“啊?”竹韵被惊得连退几步。虽然她不知道小姐说的教训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听那句“要在床上躺好一阵子”就够她理解的了。
竹韵的反应完全在牛莎莎的预料之中,她哈哈一笑,看了一眼那两个仍然规规矩矩站在原地的小丫鬟,将食指放在嘴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嘘——这事儿你知道就行了,别说出去。快带了她们去回二夫人吧。我还要到哥哥院儿里去一趟。”
说完,也不管竹韵还惊在那里回不过神来,牛莎莎自顾自就走出自己的小院,去了旁边牛辉住的——世安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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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莎莎生来好像就是为了吓人的,刚刚在自己院子里吓了竹韵一跳,这会儿到了世安苑又扎扎实实把牛辉吓了一跳。
“你说什么?”牛辉唰地一下从书桌前站起来,险些撞倒书桌上堆放的一摞文书,那眼神比亲眼见到牛莎莎抗旨退婚还要来得惊恐。
“呵呵,哥。你别激动,别激动。”
牛莎莎讪笑两下。揍了轩王那王八蛋她高兴,不就是想让牛辉陪着自己晚上去京城里有名的青楼玩玩,犒赏犒赏自己而已,用的着这么大的反应么?
牛辉快速地从书桌后绕出来,捞起宽大的衣袖伸手探了探她的额头,确定她没有发烧,才扭曲着一张俊脸劝道:“莎儿,你不是都已经全好了么,怎的还说这般胡话?你一个姑娘家怎么能去那种地方?”
呃……
牛莎莎一怔,立刻把一双长着长长睫毛的大眼睛快速眨得像卡通片里的米老鼠似的,无辜地望着牛辉。
这能怪她吗?先不说青楼这种地方对于任何一个穿越者都具有极强的诱惑力,就说这古代但凡有其他的任何一种夜生活的方式,她也不会想到去青楼啊。更何况,在这古代,一到了夜里就只有蜡烛油灯陪伴,她实在是无聊得慌啊。
直到现在她也才明白古代人为什么要三妻四妾,都没电没网络,晚上不多找几个小妾玩玩,那日子怎么过啊?
“莎儿,你要是觉得在家不好玩儿,哥哥给你请个西席先生回来教你识字,如何?再不然,哥哥这里有许多书,你随时可以过来拿去看的。”
“……”
牛莎莎继续眨眼扮萌。
开玩笑,那些全是古文字的书,兴趣来了看一看还可以,要是天天看,她不看出神经病来才怪。
眼前的状况完全是鸡同鸭讲,面对这个行为怪异却又舍不得打骂的妹妹,牛辉无奈地叹了口气。
“哎!你不再是以前的傻子了,也长大了,你也需要一些朋友陪你玩才是。这样吧,过两天哥哥还要去一趟易州,趁着明天哥哥有个聚会,你也和哥哥一起去玩玩吧。多见见人,也可以多增加一些见识。”
牛莎莎终于不眨眼睛了,换成了拉着牛辉的衣袖撒娇,“哥,你就陪我去看看吧,就看看又不会出什么事。”
“不行。”
“哥~我知道就你最疼我了。”牛莎莎把语气再放软三分。
“不行。那种地方藏污纳垢,我不会陪你去,你也不许去。”牛辉被他缠得无奈,最终虎着脸端出了长兄为父的架子来,“回去好好的呆着,没事就看看书,明天再带你一起去玩。”
牛莎莎无语了。
“快回去。”牛辉又虎着脸呵斥了一声。
牛莎莎只得吐吐舌头,冲牛辉做了个鬼脸回自己院子去了。
不过,等牛辉从易州回来之后,他硬是肠子都悔青了。如果当时他陪着牛莎莎一起去了青楼,有他在旁边看着,后面就不会发生那么多事了。试想想,牛莎莎会是那种老老实实回去看书的人么?
☆、第三十五章 流氓本色
夜幕降临,京城的街道上依然繁华不减,夜笼长巷,一排排高檐低墙悄悄隐匿于夜幕之中。
薄暮冥冥中,繁华的王府大街上,一家家青楼红灯高悬,热闹异常。
大街的一头,两个少年踏着夜色缓缓走来,前面走着的是一个面如桃杏,姿态闲雅的艳丽少年贵公子。后面跟着的少年一身随从打扮,长得高挑秀雅,瘦雪霜姿。与前面那位走得大摇大摆的贵公子不同的是,后面那位少年总是低着头,用手半遮着脸,目光闪烁鬼祟,东瞅西瞄,就像在做贼般怕被人发现似的。
这两位美少年不是别人,正是牛莎莎和竹韵主仆俩。
一路走来,寻着女子或软糯或清脆的吟笑声,牛莎莎眼前豁然一亮,只见眼前楼上楼下香艳妩媚,男来女往搂搂抱抱,轻歌艳舞,红粉绿绢,环肥燕瘦,一缕缕幽香伴着脂粉香气散播在空气中。
牛莎莎微微一笑,心中暗道一声:“终于可以实地考察传说中的古代烟花之地了。”
此处便是名冠京城的烟花之最——千娇楼。
打探情报是牛莎莎的老本行,就算牛辉不愿意陪她去,她照样打探到了千娇楼的情报。为了弄到一身合身的男装,初来咋到的牛莎莎不得不惊动了竹韵,一听说她要去青楼“见识见识”,竹韵当时就吓得晕了过去。牛莎莎又是哄又是骗外加恐吓,才动员了竹韵背开牛辉去找了合适的男装来。
她在栖霞寺时生活清苦发育不良,到了及笄的年龄居然没什么胸,不用束胸,穿起男装来也少了许多麻烦。
据牛莎莎的情报,这千娇楼是京城里最大生意也最好的一家青楼,里面的姑娘不仅漂亮而且都有些不俗的本事,比如,有的会歌舞,有的会弹琴,吹拉弹唱,样样具备。
最妙的是,情报显示,千娇楼新来了一位花魁,不仅有天人之姿,更有惊世之技,最难得的是,听说还是个清倌人,卖艺不卖身。
妓院里的花魁不过是青楼这种地方炒作出来的看点。
不过,牛莎莎对这个“卖艺不卖身”的说法颇有微词,这类说法在电视上小说上倒是见得多了。但青楼是什么地方啊,那就是让男人花钱买乐子的地方,到了青楼,若卖艺不卖身,就弄一张小脸出来就想糊弄过去,光看那脸就知足了,那还不如回家找副漂亮的仕女图好好的欣赏呢,还犯得着跑到这里来大把大把地砸银子?
所谓的卖肉不卖身,不过是银子不到位罢了。
牛莎莎虽是女子,因为有着现代的灵魂,穿越之前又在销售第一线工作,经常陪客户出入KTV和会所那种地方,见惯了那些白花花的胸部和大腿,也深谙风月之精髓啊。
牛莎莎正抬头欣赏着千娇楼富丽堂皇的外观,竹韵半遮着脸上前两步,心虚地嗫嚅道:“小姐,我们……真要进去啊?”
“切,你那不是废话么。”牛莎莎折扇半掩没好气地白了竹韵一眼。来了又不进去,那她还费那么多周折干什么?
“哦,对了……”牛莎莎想起来一件重要的事情,“记住,要叫我公子或者少爷。别叫错了。”
“哦!”竹韵顺从地答道。一双灵秀的眼睛谨慎地扫视着周围,生怕被熟人碰到被认出来似的。
牛莎莎则不然,除了一些零用的银子以外,她被牛辉喝斥回到自己的院子之后,把皇上赏赐的金银换成银票带了厚厚一扎在身上,所以,那神情俨然是底气十足。
牛莎莎抬手潇洒地捋了捋额前飘飞的一缕碎发,摆足了一副土豪的架子大摇大摆地踏上台阶走了进去,竹韵嘴角一抽,又左顾右盼一番,赶紧低着头跟了进去。
“哟!公子看着面生得紧啊,第一次来我们这里吧?”热情的老鸨扭着肥胖的身段凑到牛莎莎跟前大声笑着说道,妩媚的眼神差点让牛莎莎将晚饭都吐了出来。
这时代的妈妈桑和自己那个时代的可以说相差甚远,对比起自己经历的各种高级会所,就妈妈桑的身段与脸蛋来看,档次都比这千娇楼高了不少。不过在这个时代,能有这么大规模和人气的青楼,也是数一数二的了。
一见到传说中的古代老鸨,牛莎莎的玩性,也可以说是流氓本性一下子就上来了,她装模作样地笑着在老鸨脸蛋上猛捏了几下道:“瞧你这嘴甜的。所谓一回生二回熟,就冲你这甜嘴儿,本公子以后就一定会经常到这里来消遣的。”
老实说,牛莎莎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这种不正经又无耻的性格的。
在特种部队的时候?亦或是复员到了地方之后?
记得在特种部队时,队里的哥们儿基本上都冰冷严肃,那时候她好像就严肃不起来,当然,遇到执行任务的时候她还是绝对严肃认真的,就是平时生活里吊儿郎当嘻哈打笑了一点。
难道,她天生就是这样的性子?或者,上一世当剩女饥饿得太厉害了?不管男人女人,只要看得过眼的都忍不住想要占占人家便宜?
哎!没生成男人真是可惜了。
牛莎莎心里想着,嘴上肆无忌惮地与老鸨子调笑起来,那眼神还真透着点点欢喜,俨然一个风月老手的样子,看得身后的竹韵浑身打了一个冷战,那头埋得更低了。
竹韵是丞相府的家生子,从六岁起就在小姐身边贴身伺候了。从寄养到栖霞寺的傻子到现在逛窑子的翩翩佳公子,小姐前后的变化可谓是翻天覆地,速度惊人,让她完全无法适应。小姐倒是胆大包天浑不在意的样子,可却害苦了她,这要是被老爷和大公子知道了,她不被打断腿才怪。
竹韵在那里凄苦哀叹,前面牛莎莎和老鸨调笑了一阵,已经将一绽白花花的银子塞到了老鸨白生生的胸脯上,老鸨眉开眼笑的道:“谢公子打赏,不知公子贵姓?”
“敝性牛。”牛莎莎眼风轻扫,折扇一摇,说不出的潇洒之态。
“哟!是牛公子。楼上楼下的姑娘们,牛公子来了,赶快出来伺候着。”老鸨乐呵呵地领着牛莎莎走进千娇楼的大门,牛莎莎在台阶处身子后仰,侧着头向身后的竹韵打了个响指,炫耀道:“看到没有,竹韵,多学着点,这就是有银子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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