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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金手指[快穿]-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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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师爷别走,城内百姓有议论些什么?”他时刻关注着百姓们,只想安然度过几年干旱,他明年可能就不在威西,要调离此地。
也许是回京城也许去州府,他也不是很清楚,只能尽量做好眼前的事情。能让自己无后顾之忧的离开。岳父在干旱年间回京城的希望渺小,有岳父镇在此处,就是下任县令不作为或者想贪墨衙门生意也是不成的。
思绪飘远,想了很多,想到即将出生的孩子,他不忧心性别,无所谓。即使两人没有孩子,他也不担心。
“议论最多的是干旱问题,担心又要拖儿带女的去逃荒,还有担心西戎贼子前来抢掠。”刘师爷也担心啊,他不希望有西戎贼子前来骚扰,可这一切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也不可能听他的安排。
“逃荒是不用的,应该能熬过去。西戎人前来抢掠是肯定的,做好准备工作,让他们无法进城就行。”沈清和不担心西戎人,只是不想百姓胡咧咧造成恐慌。
两人细细商量了一些事情,全是一些预防措施,不得不提前想出应对之策。
四年的干旱,外面是饿殍遍野,可是威西境内虽然也一样干旱,但是有一位提前就做准备的好大人,居然没有饿死一个人,靠着之前的积攒还有新粮种,居然全然活了下来。
也没有一户人家外出逃荒,还有不少难民不朝京城方向与南方逃,却偏偏跑来威西,只为了活下来。
没有如他意料中的升迁回京城或去州府,而是留任此地,皇帝不放心下一任县令是否如沈清和一样干实事,在饥荒时哪敢随意安排别的人来,西戎人虎视眈眈,一直想占据边关几座城,连成一线为他们的据地。
可是每次袭击时,都无法做到连成一线,只能退而求其次,抢掠一番。
干旱年间,西戎人每年至少来五次,次次都以失败告终,没有一次能进威西,刚靠近威西百里之内,就会被突如其来的各种意外状况击溃,每次伤亡惨重。
西戎人的人数是急剧下降,承受的干旱,死去很多的人,还有发动战争,死去的军士更多,原就人数不多的西戎人,在几年的时间内,人数只剩下原来的三分之一,老幼妇孺更是少了一大半。
饥荒时,一般死的最多的就是老幼妇孺,偏偏幼儿与妇女是一个族群的希望,没有她们,一个族群消亡的非常快。
六年快七年的的时间,对很多人来说,也许意义不大,对沈清和来说,太重要了。
娶妻生子,建功立业全是在这六年的时间。
坐在马车上,回头遥望后边还站在原处送别他们队伍的百姓们,沈清和也很不舍。
此回一别,估计再难有机会来威西。
夫妻俩一人抱着一个孩子,大儿子沈涵已经快四岁,小儿子沈轩两岁,小小人儿最喜欢跟着外祖父去军营,看武将操练。
袁蔓蔓如今的一颗心除了孩子全扑在夫君的身上,夫君待她的好,她全记在心中。
看着夫君别离时的难过,袁蔓蔓轻声细语安抚夫君,“别难过,有机会再回来看看。”
“但愿有时间有机会。”
“会有的,等孩子们长大,我陪你回来看看。”袁蔓蔓的身体比普通人健康很多倍,她自己也感觉到身体确实非常好。
“好,我们一起回来看看。”
离开威西,沈清和直接升迁回京城,再不回去,皇帝也受不了亲妹妹的抱怨。
如今的威西人民,即使在干旱年间也赚了不少银子,靠着种红薯与土豆没少赚,前两年,沈大人又开始教他们种植长绒棉,以后也是来银子的道。
如今的威西,即便经历了干旱,却比往昔繁华不少。
回到京城的沈清和,整理好府中的一切,第一时间带着妻儿和礼物来到永安侯府,七年的时间,他从没有回来过。
在萱草堂见到祖母,七年的时间,没有给她老人家增添任何岁月的痕迹,全是因为有沈清和送来的补品还有自己动手做的养身丸。
沈老夫人不管屋中其余的人,紧紧拉住大孙儿的手还有重孙孙的手,“瘦了,别以前清瘦许多,回来祖母给你好好补补。”
小重孙孙依偎在老祖的怀里,小声的说,“老祖,还有轩轩(涵涵)也要补补。”两个小家伙第一次见老祖,但是一点也不谄媚,很自然,就像是养在老祖的身边一样。
“好,都补补。”老夫人就喜欢孩子们对她的自然亲近,很不喜欢孩子得到父母的嘱咐,抱有用心的亲近她,她一身经历过多少事情,谁是真心谁是假意,一照面她就能看出来。
为什么她那么疼大孙子,除了孩子是在她身边养大的外,最主要的是,孩子对她这个祖母是真心的亲近,不掺杂任何功利之心。
当初小小年纪,在外面吃到任何好吃的点心,饭菜后,这孩子都会再想办法弄上一样的带回来孝敬她这个祖母。
每次见到自己吃上他带回来的好吃的,孩子就咧着嘴一直乐,连着会高兴好些天。读书时也会更加用功。
沈清和也没有忽略父亲,与嫡母问好以后,和父亲说起话,言语中全是关心和体贴。
“父亲,平日里没事就去儿子府上住几天,让儿子也孝顺孝顺父亲。”真诚的邀请着眼前的男人。给了原身生命,虽没有多管原身,可是人家也没有短缺原身啥,反而给了他富贵生活,偶尔心情好遇见原身,永安侯还会给原身银票,让他存起来,以后花。
可能永安侯也觉得夫人不会给庶子额外的什么,也可能知道那是个不容人的。其实沈清和能理解嫡母的不容人,看着丈夫和别的女人生的孩子,大部分女性都做不到慈爱吧。
他不求嫡母的慈爱,但是害原身的性命,就很过分了。使些小手段他也觉得没啥,害及他人性命,就不是一般的不容人的问题,是心狠手辣。
第122章 倒霉庶子(13)
傅氏捏紧手帕; 恨恨的瞧着那一家子人在老虔婆还有那不中用的男人身边卖乖,心中恨的紧。可是小崽子如今已经不是她能随意捏圆搓扁的人; 自己为了三个嫡女还有唯一的嫡子也只能装鹌鹑。
沈清和的归来,永安侯府所有人都羡慕的很,个个都在想他的命真硬。
居然能活着回来,多少去到威西城的官员; 都尸骨无存,惨兮兮的死在边关; 他不但没死还立了大功。
人比人真是能气死人。
不管别人心中怎么想; 沈清和一家四口; 当晚吃过晚饭后,翩然离去。
祖母已经答应过去威远侯府住上一段时间,沈清和正想趁机给祖母调理一下身体; 让老人长命百岁,健康长寿。
威远侯府; 从主子回来以后; 一直低调的很; 紧闭门户; 除了关系极好的人家设宴,其余的人家一律拒绝,说是好些年没有回京城; 想一家子团聚,在一起多陪陪家人。
理由貌似还行,众人也不好说什么。
回到京城; 沈清和进礼部任职,他自己选的。
再重要的位置没必要,他现在在清水部门历练历练,升升品级,过几年再动,如今还是低调些的好。
他看了皇帝的气色不怎么好,夺嫡愈演愈烈,还是做个纯臣的好。
皇帝对于沈清和的选择,了然于胸,他没有说什么,他也不愿意亲妹妹一家参与到夺嫡中,他如今更欣赏沈清和。
躲过夺嫡,在不少勋贵重臣被牵连时,沈清和稳步高升,新帝还是原来的太子,大家都以为太子不敌瑞王时,没想到皇帝出手帮了太子。
夺嫡到最后,胜利的还是太子,也是,皇帝亲自挑选的太子,只要他不出大错不造反,皇帝怎么可能轻易放弃他,而且还是元后之子,身份尊贵,且是一般皇子可比。
有他压着,其余没有争赢的皇子,只要新帝不杀他们,日后他们就是想造反也没有好借口。
换了皇帝也不影响沈清和,新帝对他,一样器重。
不知道羡煞多少勋贵大臣,夺嫡时,开国勋贵折损大半。永安侯府因为沈清和各种告诫,才没有参与其中,堪堪保住爵位。
转眼就是几十年,沈清和一脉枝繁叶茂,子孙争气有出息,远超永安侯嫡枝一脉。沈老夫人如今已是百岁老人,白发苍苍,从八十大寿以后,她就一直跟随大孙子住在威远侯府。
如今,在京城沈老夫人可是大名人,人瑞。
沈清和也老了,致仕以后在家养养花,陪陪祖母与妻子,很少出去应酬,像他一样不贪恋权势,早早致仕的阁佬很少,基本没有。
像他这样的反而受皇帝的喜爱,又一任新帝(第三认帝王)正想提拔自己的亲信,没想到表姑父毫不迟疑的让出位置。
对这位表姑父,新帝表示很喜欢。有眼色,有孝心,有担当,还知道进退。从此恩宠不断,每次宫中宴会还有节日赏赐从没有遗漏过威远侯府与西北侯(沈清和另一个儿子)两家,还经常提到沈清和。
一生圆满幸福,儿孙孝顺,沈清和给孩子们留下可以传承的本事,百岁之际溘然长逝。
又回民国
平行时空,1936年,京都
“该死的刘老狗,居然扣我工钱,找机会弄死他。”骂骂咧咧的胡一山,拎着一根粗棍子狠狠的跺脚,气的他想打人。
摸摸瘪瘪的口袋,他回转头,又朝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回转到市中心,走进一间绸缎庄,小伙计常二看到熟人,点点头算是打招呼,来人也不是找他的。
胡一山直接从侧门进到后面,一位年轻人端坐在书桌后,拨拉着算盘。霹雳啪啦的用算盘算着账,另外一只手一直在翻看账本,头也不抬,“一山,先坐会儿。”
“行,你先忙,我不急。”急也没有办法,他只能等待,发小在做事,他可不能让发小失去这份工。
日头慢悠悠的躲进云层,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入秋后早晚温差大。白□□裳穿的少,此时有些微冷,胡一山抱住胳膊,耐心的等待着。
再过一会儿,天色彻底暗下来,算盘声才停止,桌后的年轻人收拾好站起来。
“走吧。”
手中拎着一条下午买的五花肉,肥瘦相间,只是看着生肉,胡一山都忍不住吞咽几下,他家从年后就一直没有再吃过肉。
他都快忘记肉是个什么味道了,不过他即使再想吃,也不会说什么,发小沈三搬新房后温锅,才买条肉。就是蹭饭,他都不好意思去。
沈三为了买下大杂院隔壁的相连的客院,到处借了不少钱背上不少债,吃一次肉也不容易。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他都要攒钱还债。
“好嘞,忙完了。”胡一山没有固定的差事,全是干零活,主要是在火车站背包。赚几个辛苦钱,日子也过得紧紧巴巴。
“一山,找我是有事吧?”沈清和不用猜也知道胡一山肯定遇上什么为难的事情,才来找自己的。
两人是最好的朋友,发小,可是胡一山很少麻烦自己,一般不会来求自己帮忙。
“大清,你手头有余钱吗?能不能借我周转两三天,家里都断粮了,可今天刘老狗扣了我大半的工钱,我想买点米回去。”
说到这个就气,胡一山很想立马把刘老狗狂揍一顿。
“他又找的什么借口扣你工钱?”穿越来已经两个月,沈清和也知道火车站的刘发与胡家不和,最喜欢找一山的茬子扣他工钱。
“还能有啥,还不是扛包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一下贵人。”胡一山说起来就气,明明贵人走之前都没有说什么,可是收工的时候,刘老狗还狡辩扣自己的工钱。
“你要不要换一份差事做,也有份固定收入。家里也不用担心你。”
两人走的方向是去往米铺的,邱记米铺是关门最晚的,此时去还能买到米。
“潘大,给我称十斤糙米。”
“好嘞,沈账房又忙到现在呀?”潘大与眼前的沈清和很熟悉,两家店铺离的不远,而且沈清和买米都是在邱记米铺买的,不熟悉都难。
“嗯,先走了哈。”接过装有糙米的布袋,沈清和转手塞给胡一山。
十斤糙米,胡家几口也能吃上十来天,或者更久一点。
“谢了,哥们儿。”胡一山接过续命的糙米,眼圈都泛红了。
“谢啥,你听我的,换份差事做,进厂也行,最不济拉人力车也行啊。”
“行,我听你的,去试试。”胡一山也知道在火车站扛包也不是长久之计,还是得找份有固定收入的差事才行,家中有寡母有妻有没有嫁人的妹子,还有刚刚出生的儿子。
两人踏着夜色回家,以前他们住在一个大杂院,沈家三个儿子,两个月前在原身的新婚之夜还没有开始时,喝醉酒的原身一头跌倒后,沈清和接替了他来到这里。
新婚第四天,沈家老爷子召开家庭会议,给三个儿子分家。屁大点的沈家,早就住不下,没有读过书的沈大沈二一人分了两间屋子,还有一间归二老,等他们百年之后再归奉养他们的沈大。
也就是说沈清和一间都没有得到,谁让他年龄小,又读过书,之前也是两位兄长与爹娘拱他读书。因此沈父就说了,沈清和欠了老大老二的人情,房子就没有他的份,但是他现在没有地方去,新婚夫妻暂时和他们二老住一间房,等他手头上有钱,再出去租房住。
穿来的沈清和不知道说什么好,貌似老头很公正又有些偏心。感觉很奇异,他说不上来什么感觉。
居然提示,为了不浪费资源,每次任务可以自由选择要不要新的金手指,选择不要新金手指的单次任务工资加倍。
为了工资加倍,他果断放弃本次任务的金手指。他的金手指已经够多了,要不要新的金手指也没啥。
三天前,沈清和借了一半的钱,自己从空间内拿出来一根小黄鱼换成银元,买下这座院子,唯一遗憾的就是离沈家人太近。
就隔了一个大院子,一个在院子的东,一个在院子的西。也隔的不远,以前这是一位八旗勋贵的大宅子,只是家中败落卖了出去,如今大宅子住了十来户人家。
各种身份的人都有,西边客院的主人王家要搬走,放出风声卖,沈清和实地参观了一次,当下决定买下院子,三正房,一口水井,左右四间厢房,还有两间半倒座房。
倒座与东西厢房之间连接的游廊,可以拆迁一边盖上一间房。
房子不错,保养的很好,还有一些旧家具,王家发了财也不带走。他能继续使用,也算是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如今有钱也不能拿出去,快速的找东家,还有同学凑够了一半,自己换了一些银元,才买下院子。在换房契时,塞了点钱,把东西厢房各自改成了三间房。
等上几年,自己拆掉短短的游廊,各自盖上房间。
第123章 又回民国(01)
进家门前; 沈清和从兜里掏出来几张纸币,递给胡一山,“先拿着,等发了工资分月还给我。”
不等胡一山说话,他已经推门走进新买的宅院。
买新宅子花了四百多大洋,可谓是高价,一样的宅子要是此时换成在申市; 房价可能高很很多倍。
沈清和就是说借钱买; 估计也不敢买。
踏着夜色进家门,新婚妻子罗芬已经做好晚饭,等在堂屋。
“回来了; 洗洗手吃饭。”昏暗的灯光下; 两菜一汤,两碗糙米饭。就是二人的晚餐。
“好,我先把肉放进厨房。”沈清和进厨房,把肉放在碗柜内。
等会儿妻子就会把肉腌制起来,明天吃刚好。他是菜市快收市时买的便宜肉,收市时的菜不管是鱼,肉; 蔬菜都比早上中午便宜很多。
吃饭时; 罗芬说; “明天温锅,只有肉不够吧?”
沈家,罗家要开两桌; 光是肉没有别的荤菜,不是很好看。
“早上,你早点去买两条鱼,收市的时候我去菜场没有看到鱼,没买。”
糙米饭他一样吃的开心,他已经适应吃各种食物,精细的,粗糙的,都能吃。
“行,有肉,有鱼,席面已经过得去了,不管是我家还是你家都挑不出来错。”罗芬想起小家背负的四百八十五块的债就愁,温锅又不能小气,可能一辈子就一次温锅,席面肯定要过得去。
“过得去就行,咱家还欠债,之后三四年都得还债。”沈清和不打算告诉罗芬家里不差钱,欠债也是障眼法。
隔壁大杂院内,顾父吧嗒抽着烟,心思重重,从老三欠债买宅子开始,就开始愁,死孩子敢只有两个月工资存款的情况下,借钱买隔壁的西院,真是翅膀硬了。
坐在炕头唉声叹气的顾母也有些埋怨老头子,不该那么早分家,要不老三也不会借那么些钱买宅子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还完。
“老头子,咱真不给老三一些钱?”
“不给,给了一碗水能端平吗?老大家的,老二家的,一直埋怨咱俩让老二读书,造光了家里的钱,再给钱,家里不得吵翻天。”
顾父有小心思,他思想传统看中长子嫡孙,老大沈清明是他第一个孩子,是在他的期盼中到来的儿子,投入的感情自然比后面的几个孩子多。
沈清明成亲以后,他又期盼着长孙,也如了顾父的心愿,长媳成亲第一年,就给他生了长孙。
一切都很顺利,一切都是在顾父的期盼中到来,他知道分家时,自己委屈了老三,可是那又怎样。
他是老子,家里的一切都是他赚来的,他想咋分就咋分。
只是他忘记了,三个儿子都给家里做过贡献,就是最小的三儿子,两年前就开始做事,他的工钱不低,两年来每个月他只拿一块钱零花,偶尔有人情往来,也是再找娘要,其余全给了家里。
他赚的钱,也够他这些年读书的花销。
顾母撇撇嘴:一碗水端平,你端平了吗?家里存的钱,他说了实话吗,老二好歹还得了两间房,老三简直就是净身出户,除了他原来的物件还有儿媳的嫁妆,啥也没有。
“行,你公平,一碗水端平,我不说行了吧?睡觉。”
顾母也偏心大儿子,可是多少知道不能太过,都是她儿子,只是她在分家这样的事情上,一直没有多少决定权与发言权。
“你个死婆娘,嚷啥嚷,我不是为了咱以后着想吗?
顾父也不是不明白自己做的太过,只是他已经习惯了这么做这么想。好像偏心大儿子,已经成了习惯,他自己也控制不住。
沈二夫妻俩躺在炕上夜话,“孩子他爹,老三买宅子的钱真是全借的吗?咱爹没有悄悄给老三钱?”
老二沈清伟想起偏心的爹,撇撇嘴回道,“放心吧,咱爹有钱也不会借。老三亏大咯!”
“那咱爹也是够狠心的,分家时,老三一毛钱都没有分到。”
“那就是咱爹,咱家好待还有两间屋,老三虽说读了十年书,可是他学校毕业以后,做了两年的事,工钱大部分都归了家里,自个儿真的没存下啥钱,除了每个月一块钱的零花,其余时候他的人情往来都要找咱娘要,不说出一二三来,咱娘也不会给他钱。
分家的时候,我都替咱爹脸红,不好分房子,多少给老三一些钱,租房子也好,让他再凑点钱买个单间也好,总好过让他光着屁股净身出户的强,看着吧,老三记在心里了。”
沈老二很明白,亲爹手里肯定攒了不少钱,一些是给老大攒的,一些是给他们自己二老攒的。
“好了,那不关咱家的事,你爹好歹给咱俩分了两间房。咱一家大小,暂时是有房子住。”
沈二媳妇秦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她只是想知道老三买宅子公婆有没有悄悄塞钱。
“是啊,明晚的温锅宴,我都不好意思去吃,我是他二哥,他买房子这么大的事,人家不相信自家人会借钱给他,硬是没有找我和老大,还有爹娘开过口,借钱的话,压根就不提。
他提了,我即使不借给他,也好受些。至少他是亲近我的,愿意找我借钱。看看,如今,他不声不响的,拿着花剩下的两个月工资,先交了定金,然后到处找人借钱,但从不开口问家里人。
你以为我爹想不明白其中原因啊,他只是不愿意说出来,太伤面子。”
“不找咱借多好,免得真借给他,咱家分的那点钱是关键时候用的。”
“娘们就是头发长见识短,你知道啥,老三已经把咱家与爹娘还有老大全抛除在他亲人外。人家意思是,以后尽量不麻烦咱,更是少来往。”
沈二想到这些,心里一阵阵的难受,他也知道自己自私,没有主动给老三借钱就说明了一切,兄弟情淡薄。他是自私小气,可是他有底线,那就是我不占别人的便宜,别人也休想占我的便宜。
只是他没有意识到,兄弟情有今生没来世,关键时候还得靠自家兄弟。为此在今后的岁月中,他一直有点悔恨,早知如此,当初对老三好点多好。
自己做了初一,也别想人家拉拔自己。人家不做十五就不错了。
沈大夫妻房间,一样的对话,意思差不多。
沈大媳妇杨霞用脚踢踢身边刚躺下就打呼噜的男人,“睡啥睡,醒醒。”
沈大不耐烦的睁开眼角,撑着脑袋,“又发什么癫,有事就说,有屁就放。累了一天,明天还要做工,我得睡好。”
“我越想越不对头,老三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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