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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金手指[快穿]-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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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买在一起。”
四人都笑了。
友情牵住他们一辈子,也成为了最好最好最好的朋友。
在高铁站,各自挥别,都回家过年。
送走他们,沈清和留在京城录制专辑,一张八首歌的专辑,有三首歌是他之前参加选秀时唱过的,还有五首他自个儿灵感爆棚自己创作的五首歌。
方老师说挺不错的,虽不是经典之作,但也算上乘之作。
自己创作的五首歌,一首小情歌,四首古风歌曲。
他在寒假想全部录制完,自己找了一个渠道能发行歌曲。
他不指望销量多好,只是想着给参加选秀成为冠军以后的自己一个交代。
以后走不走这条看似光鲜实则充满荆棘的歌手之路,他还真没有想好。
腊月二十五,沈清和顶着烈风,在高铁站接到沈母,“妈。”
挥舞着手,兴奋的喊着,有妈的孩子笑容都帅气些。
第140章
“儿子; 不说不让你来接吗?忙你的事。”
沈母从江城带来不少东西; 来了就不走了,她已经辞掉江城的工作; 投奔儿子。
孝顺的儿子顺手接过大部分行李; 带着老妈往外走,“妈,我不忙,再忙我也得来接您。”
母子俩亲亲热热的; 到外面; 坐上出租车,回到沈清和租的房子里面; 不大; 五十卡来个平方; 挤挤的两室一厅。
收拾的整洁利落,“妈,这就是咱临时的家。先将就将就; 等年后看了房子,咱买个大房子; 住的舒舒服服的。”
“行; 听儿子的。”沈母窝在江城的几个月; 也想明白了很多事; 特别是那负心人说的那番话,是人说的吗?多伤儿子的心,她的心早就伤的七零八落; 伤透了也就不疼了。
其实在离婚的那一刻,她就应该死心,只是她没有想明白。现在她是想的明明白白,情呀,爱呀,时间久了也就那么回事儿。
她又回到梦开始的地方,这里承载了她前二十一年的所有一切,成长,学习,事业,爱情。
以后有儿子的地方,就是她的家。
母子俩在家里忙活起来,“儿子,蓝色的袋子拿过来。”
“好,马上。”
在厨房放置老妈带来的腊货,一样样的归置好。
小小的阳台上,在阳台上横支上两根粗木棍,是要挂东西的。
一部分腊货厨房地方小放置不了多少,大部分的还是要挂在阳台支的两根木棍上,底下垫着几层塑料,防止腊肉上面的熏上去的烟灰还有油滴落在阳台上。
边角用重物压着,塑料才不会被风吹跑,阳台也不能全部一天都封闭着,白天还得开着通风。
曾经的白天鹅,如今已经是家务能手,做的一手好饭菜。一双嫩白纤细的手,变成了如今带着烟火气息,变粗变黑的主妇手。
“妈,快别忙了,来尝尝儿子的手艺。”
餐桌上四菜一汤,菜色丰盛,有荤有素。
“儿子,真不错。四菜一汤,我尝尝味道。”盛上半碗汤,喝上一口,鲜美的鱼汤,好喝的让她眯上眼睛。“好喝,我儿子就是棒,第一次做饭就能做的这么好吃。”
“妈,不是第一次做,我昨天就反复练习过。”沈清和也端着碗,品味着碗里的鱼汤。是还不错,他特意放了一点灵水调味。
“那也是第一次做,我第一次见到第一次喝到,那就是第一次。”沈母赖皮的样子,还真有点小孩的意思。
“行,我妈说是第一次就是第一次。妈,明天跟着我去录音怎么样?”
“好啊,我也去见识见识。看看怎么录歌的。”
沈母现在是一切行动听儿子的,至于置办年货,不还有几天吗?不急,也就是买点瓜子花生糖果,水果之类的。
对,还得买些新鲜肉,得包饺子,蔬菜也得多买一些。
沈母手里有三万多块钱,花钱也不会含糊,儿子如今都不需要她的钱,都能自己挣钱。
来到帝都以后,沈母第一天跟着儿子去了趟录音棚,之后,她每天都在周围熟悉路,还有超市菜市。
家里过年要置办的全是儿子每天带回来的,东西是真好,那水果甜嫩多汁,蔬菜水灵灵的,还有那大米也比她以前吃的所有米的味道好。
从儿子带年货回来开始,她也不再说要自己出去置办年货的话。
儿子买的东西比她的好,既然如此她也不说那些话。
春节,别人家都忙着各处拜年,只有沈家母子,窝在家里微信电话拜年。
陈明出轨,早些年网络不发达,观众歌迷也不注重演员的道德品质,对他们自身的素养要求也不高。
如今再次爆出来,歌迷们的口水快淹死了他一家。
他的工作也全面停止,什么能复出,还没有一个信,一双儿女在学校依然还有人指指点点。
想到这些,他在心底不知道骂了多少次那惹祸的沈清和,也不想再听到他的任何消息。
恨不得使手段封杀他,只是没等他出手,人家那做派也不像是要混圈的。
如此一来,他出手又有啥意思,气死他啦。想出口气都难于上青天。
在家里唉声叹气几个月,一口气憋在心中难消
初三,一早还没有起床,电话一直响个不停,沈清和睁开眼睛,瞄一眼,是伍嘉兴那家伙,气不打一处来,“喂,老伍啊,你能不能迟点打,大清早的扰人清梦。”要不是在正月,他肯定要说他扰人清梦缺德。
那边伍嘉兴终于能休息几天,高兴的呀,恨不得现在呼朋唤友出去浪几圈,这不打算找沈清和也一起出去,两人从选秀结束以后,就一直保持紧密的联系。
主要是伍嘉兴一直主动联系沈清和,他去年大学已经毕业,正好接茬,等于有了份不错的工作。
伍嘉兴看了眼家里盯着他的长辈们,嘿嘿一笑溜了出去,“老沈啊,我难得休息,出来一起聚聚。”
“不聚,我睡觉。”一被子蒙住脑袋,他昨晚一直到半夜才睡着。此时困的很,哪有心情出去聚会。
“别介呀,出来聚聚,好久都没有见到你,怪想的。”
“崩给我矫情煽情,我可不想你,我对你没兴趣。”听到老伍那二货的声音,其实也有想那二货。
“哈哈,你还没起床吧?”
“嗯,昨晚睡的迟,被你吵醒,晕头晕脑的。”
“你忙什么,也不说,弄的神神秘秘的,连我也不说,瞧不起哥们儿 ,哼。”
最后一下特意重重的哼唧一声,表示抗议。
“老伍,说正经的,代我想爷爷奶奶叔叔阿姨拜年,祝他们身体健康,心想事成。”
“好,也代我想阿姨拜年,祝阿姨新年快乐,越来越漂亮。”
谁也没有提到各自家里上门拜年的话,都各有想法。
知道沈清和不愿意出来聚聚,伍嘉兴聊了几句,就没再说什么。
躺在床上的沈清和也谁不着,干脆起床。客厅里,沈母轮番的看各种晚会,她主要是看舞蹈,不能再跳,可是鉴赏水准还是很高。
她就喜欢看这些,沈清和也不和老妈抢电视看。让她看个够过过眼瘾。
开学以后,专辑的录制工作早就完成 ,专辑也开始发行。
沈清和提前在微博上宣传,数字专辑也上线啦。
在没有强大宣传的情况下,仅凭他一个人的微博,还有关注他微博大家几个圈内人宣传,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多少用。
只是事情出现了反转,线上线下专辑双双发行大半个月以后,出现了逆转。
靠着口碑取胜,加上也有几个圈内人帮忙宣传,才有了如今的逆转。
半年下来,卖出去四十万张唱片,线上的数字专辑卖的更好,不少小年轻图方便,都在买的数字专辑。
在市场不景气,也没有花钱宣传,能有如此成绩。已经能惊吓住所有圈内人。
如今的沈清和,凭借着才华还有好嗓子在圈内算是站稳了脚。还有他的歌迷也是乌央乌央的。
不少女歌迷喊着嚷着要嫁给沈清和,他也快毕业了,研究生也不打算读,准备两脚正式迈入歌坛。
懒人沈清和大四基本不怎么去学校,都是在外面忙,开年以后家里的房子就是老妈和老大老二老三他们几家的父母一起选的。
也是按照他的意思选的,选在重点学校附近的学区房。
四家都买在一起,一栋楼,挨着的两层,每层两户,他们四家刚好两层。
一起装修的房子,如今已经全部装修好,只需要通风,下半年就能入住。
沈清和还在一个小区多买了一套房子,以后用来出租,多的是父母做陪读的,房子不愁租。
有房租,老妈也有了一份不菲的收入,以后也不会担心他。
沈清和做到了原身的要求,沈母也没有得前世那糟心的病,在沈清和来到此世界的第一年春节就用一颗丹药祛除了病灶。
如今的沈母身体健康的很,比年轻人都健康。没事的时候,还在小区跳跳广场舞,虽然不能向以前跳的那么专业,但是她一天跳半个小时,一个小时的还不碍事。
沈清和在这个时空,一辈子没有结婚。但是他有个比他小二十多岁的弟弟,是沈母二婚以后生的孩子。
沈母在沈清和大学毕业的那一年结婚,跟着就怀孕。她的丈夫周强也是这个小区的,也是二婚,在政府部门上班。
他早些年就已经离婚,有一个闺女周未未,也跟着他。这些年一直是父女俩一起生活,直到遇见沈母,两人恋爱都没有瞒着双方孩子。
周未未比沈清和小七八岁,正是叛逆中二的时候,可周未未在她爸爸再婚这件事上,很是支持。
不是因为她未来的继母是大明星的儿子,是因为她知道她爸爸这些年一个人带着她是怎么过来的。
以后她总要长大,离开这个家,她也希望爸爸后半辈子有人陪伴着。她别的都叛逆,唯独在这件事情上,一点也不叛逆。
第141章 败家儿子(01)
接连两个世界; 沈清和都没有选择接受系统的奖励的新金手指。
双倍的工资; 揣进自己的腰包,爽。
他打算后面的世界; 也不轻易接受奖励的金手指。工资双倍; 多好啊,他很快就能在海市有属于自己的大房子,等买了房子他就给家里钱,让爸妈推倒家里的老房子; 再盖一个乡村别墅。
自己不买房子; 他就是说破大天,爸妈也不会要他的钱翻盖房子; 给了他们也不会用。
父母对孩子的心思; 他明白; 穿越多世,他也做过父母,理解他们的心。
*
光洁亮丽; 豪华的大办公室内,一位挺着一点肚腩的中年男人坐在真皮老板椅上; 翻阅着手中的文件; 一份一份的签字。
“咚咚咚!”
“进!”
“沈总; 已经全部弄好。”秘书小张汇报着之前老总交代的工作。
“很好; 房子可以入住了吗?”
“可以,两套房子全部通风半年,也请专业的检测机构检测过; 屋内门窗全部禁闭也没有任何有害物质。”
“行,辛苦了。谢谢你们,等新的大股东接手,你就去鹏城的分公司做业务部总监。”
“谢谢沈总栽培。”
“小张,不用这么客气,跟了我这些年,你也应该历练历练,不能一辈子做秘书。”
他在离开前已经安排好一直跟着他的一些人,让他们以后也有个不错的未来。
来到异时空,已经一年的时间,从来了以后,他就开始布局。
首先在明珠市最好的重点中学芷兰中学隔壁买了八套学区房八个相连的车位,有两套全是一百四十平的三室两厅,两卫一厨。
全在一层,都是一楼,原身有一儿一女刚好一人一套房子,之后就是装修,通风。
还有六套在二三楼,也就是说从一楼到三楼全是他家的。二三楼是小户型,都是两室两厅一卫一厨。楼上的他打算全部出租,一楼的自家住,一楼自带小院,两个院子他让人打通,一边搭葡萄架子,一边运来一些东北的黑土,打算种菜。
然后原身的原本是一家高科技公司的创始人,有大部分的股权。如今不说是全国著名的富豪,可也有快百亿的资产。在明珠市也是上等人,知名企业家。
就这样的一个人,在前世却过的愁云惨雾。
原身前世,忙于工作,忽略了家里的孩子,女儿沈馨悦还不错,是个听话的孩子,学习成绩不错。
可是家里有个倒霉催的败家子沈磊,吃啥啥不够,干啥啥不行,学习成绩初一初二还不错,初三勉勉强强,高中那就是放飞自我。
人家比以前更懂得怎么玩好玩,也知道享受人生,大把的挥霍着老子赚的血汗钱。
努力工作的原身,累倒在公司,败家儿子刚好大学毕业,顺手接手公司,一个纨绔子弟,哪知道经营公司,整天就知道吃喝玩乐。
败家子唯一的优点就是不嫖。赌,心不坏,对倒下的老爸还是很孝顺,对妹妹也很好。
只是他不懂经营,被对手出钱收买公司的一位高层马总,两人里应外合,搞垮了公司,破产欠了一屁股的债。
没有钱的败家子沈磊,要照顾住在医院续命的老爸,没有本事的他,能干嘛?啥也干不好,悄悄的卖血换钱,支撑老爸的住院费。妹妹每个月寄回来的钱,加上他打工挣的那点钱,压根不够医院里老爸的住院费。
他没有告诉妹妹,差的部分都是他想办法弄来的,可能想的办法都想了,走投无路,只有卖血。
可那也不是长久之计,没多久,卖血次数太多的他,倒地再也没有起来。
整个沈家最后只剩下沈馨悦,她也过得不容易,为了能找份高薪的工作,一人北上,等她知道的时候,哥哥已经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爸爸也没有几天好活,她抱着哥哥的骨灰,拉着躺在病床上爸爸的手,哭的泣不成声。
她不明白,自家是风水不好还是怎么了,先是爸爸出事,后来又是公司出事,再到哥哥。
她怪自己,以前不懂事,不愿意学习企业管理 ,也不愿意插手公司的事情,一心想要做自己的,任性换来的是家破人亡。
也许原身感应到儿子死去,女儿日子难过,没几天原身就咽气,跟儿子去汇合。
留下沈馨悦一个人孤零零的活在世上,也许是家中巨变,让馨悦看尽人世沧桑,她一辈子没有结婚。到死也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原身心愿:不求富贵,一家三口平平安安,看着孩子们结婚生子有个幸福的家庭。
原身的妻子五年前,就生病离世。家里就他们一家三口,往日算是父慈子孝,只是这慈父很忙,忙的脚打后脑勺。经常好几天也见不到孩子们。
从沈清和来了以后,他尽量早点回家,正常上下班。回家陪伴孩子们。
几天前,沈清和把公司的股份全部高出市场价百分之五,卖给了业内大佬中的大佬。
他一点股份也不没有留,全部卖了,只是安排好前世沈家破产后,还愿意伸手帮衬的几位下属。
人家大佬也愿意给他面子,也私底下了解过那几人的工作能力,也了解过他们的为人。
一切都已经准备好,明天他就回归家庭,做个家庭妇男,专门在家里带孩子,培养孩子。
他不要求他们一定有经天纬地之才,也不要求他们以后当官做生意,不管怎么样,他们要有能力养家糊口,能在社会上有生存能力,不管啥时候都能养活自己还能养活妻儿。
养活妻儿的要求不高,一般中产家庭的水准就行。
下午,新股东刘总带着他自己的班底,前来沈清和办公室交接工作。
说是交接也就是一个形式,从签约卖掉股份的那天起,刘总的班底已经进驻公司,开始熟悉公司,该交接的交接。
今天就是走一个形式,刘总很看重新收购的公司,一家十分有潜力的公司。
“沈总好。”
“刘总坐,我很快就交接完。”
“沈总真的打算回归家庭?”刘总觉得不可思议,在他看来,沈清和才四十过一点,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怎么就那么想不开,一心要回归家庭,他百思不得其解。
“嗯,这些年忙活的太狠,休息吃饭都没个准,身体问题很多,去医院检查身体已经严重透支,再这样下去,估计会英年早逝。
前段时间还晕倒在公司,医生再三叮嘱我不能劳累不能操心。想到家里还有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我真不能倒下,他们已经没妈了,不能再没有我这个不负责任的爸。
我现在也不缺钱,干脆借此机会退休,回家休养身体。工作我是不会再工作的,如果碰到合适的机会,投资一两个有发展前景的小公司也许有可能。”
他说的话,在场的人都明白。前段时间沈总晕倒在公司,在医院住了小半月,医生才让他出院。
没多久,沈总就对外放风,有意卖自己手上的公司,当时几个小股东一直想要买下他手里的股份,可是沈总没同意。
那群人不适合掌管公司,卖给他们,说不定不久公司就会被他们搅和垮。
沈总也不想他一手拼搏来的江山被人弄垮,即使他要走也要给公司找个有能力的新爸爸。
多方挑选,终于选定刘氏集团。刘氏集团的总部也在明珠市,与刘总也算是熟人,沈总的谈判技巧高,最后以高出市场价百分之五的价格全部卖给刘总。
百分之五,总数加起来可不少,在场的很多高层,就是奋斗一辈子也赚不回来那百分之五。
“也是,身体重要。如果沈总那天想重出江湖,又不愿自己劳心劳力创业,请到时一定要告诉老哥哥。”
刘总可不敢小看眼前比他小十岁的小老弟,他要不是比眼前的人年长十岁,赶上科技初始时期,他说不定还不如眼前的人。
一家没有任何负资产,每年还能稳步上升的公司,多么难得。
就是他创办的刘氏集团也做不到,这也是他稀罕眼前人的原因,一个好的掌舵者,给企业带来的好处太多太多。
要不是他知道沈总的身体确实不好,他真的想用三寸不烂之舌把人请去刘氏集团,让他去总部做总裁。刘氏就需要这样的CEO。
“刘总,我现在是佛系生活者,创业不可能,出去做事的机会也不大。但是只要真有那想法,一定先告诉刘总。”
沈清和收拾好自己的物件,一个他与两个孩子的合照,还有他的笔记本电脑,只是他做人磊落,让他们检查,里面没有任何不该带走的东西。
其余的物件也不需要带走。
拎着包进到家门,明天孩子们放暑假,开学时,女儿沈馨悦上初中,儿子沈磊上高中,都是一年级。
过几天就是搬家,提前搬过去,让孩子们适应适应。
以后他就是家庭妇男一枚,专门在家里带孩子“养病”。让别墅的保姆魏姐打扫卫生,做做饭。
他闲着种种菜,养养金鱼,收收房租,以后家里的开支就从房租里面出。
第142章 败家儿子(02)
晚上; 两个孩子一起回家。进门家里一点光都没有; 黑乎乎的。
小馨悦害怕的拽住哥哥的手,“哥; 是不是爸爸还没有回来?家里黑漆漆的。”
沈磊站在门口身体摇晃了一下; 努力稳住身体,他们这一年已经习惯每晚回家,爸爸都在客厅等待他们。
那一盏白亮白亮的灯光就是他们进家门的指明灯。
院子里的路灯也没有开,屋子里也没有亮光; 怎么想都觉得害怕; 都觉得渗的慌。
“小悦别怕,有哥在?”
自己心中也有一丝害怕的沈磊; 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稳; 不惊慌; 他怕吓着妹妹。
“哥,你给爸爸打个电话吧?”小悦还是有些害怕,家里的司机泰叔; 保姆魏婶也没有看到。
兄妹俩还不知道泰叔已经不在他家做事,被沈清和推荐给别人去开车。
家里做事的就只有魏婶; 沈清和也让休息两个月; 只是这几天都在新家那边帮忙规整; 新家已经打扫好卫生; 就等着他们一家搬过去。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搬的,只有孩子们的课本和衣服,其余的全部不用搬; 新家已经置办齐。
新家的一切在近几天全部会弄好,床上几件套全部买的新的,最近要全部洗干净,给孩子们买的新衣服也是要过水洗一遍。
厨房的食材全部要采购齐,每一样家具都要擦拭干净。
里里外外的全弄好,就等着过几天,沈清和父子三搬过去。
手机响起,黑暗中的人接通来电,“喂,小磊啊。”
“喂,爸,你在公司加班吗?”
“在家。”说话有气无力,病恹恹的。
“爸,我和妹妹已经到家,在院门外。”
别墅有个小院子,兄妹俩站在院门外,哆哆嗦嗦的进门。
“进来吧,有事和你们说。”
摊在沙发上的人,苍白的脸色,嘴唇也没有什么血色。
兄妹俩心里担着事,颤巍巍的进屋,打开客厅的大灯,看着摊在沙发上,惨白着一张脸的爸爸,一向爱闯祸爱闹的沈磊吓的够呛。
如毛猴一样咻一下窜到沈清和面前,颤抖着声音,手拉着老爸的手,“爸,是不是生病了,我打120。”
“别,打,没事,扶我坐起来。”
兄妹俩一左一右扶着沈清和坐起来,慢慢的坐好,小心翼翼的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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