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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纪事_幽祭-第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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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后,新鲜劲褪去了,原主就会从男朋友身上找到各种毛病,让她无法忍受继续和男朋友过下去。哪怕有两个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原主说放弃也就放弃了。
交的男朋友多了,没有找到一个合心意的人,原主觉得乏味,慢慢地试着将自己的精力从男女情爱上转移出来。就在这时,原主遇到了洪蓝,一个混迹于各类女人中的女人。原主认识红蓝时就知道洪蓝喜欢女人,因为身穿皮衣皮裤的洪蓝将一个穿着清凉的女人按在酒吧外的墙上亲吻。
对于女性之间的爱恋,原主不排斥,也不喜欢。同性的*并不能吸引原主,原主喜欢的是男人结实的胸膛,宽阔的双臂,修长有力的双腿,还有能带她上云巅的能力。原主以为,女人和女人之间,解决不了最原始的需求。但是不久后,在洪蓝的带领下,原主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洪蓝让原主明白,能让女人快乐的不仅仅是男人,女人也可以。洪蓝是个很好的情人,和洪蓝在一起的日子里,原主体会到了原来不曾有过的快乐与刺激。但是热情褪去,原主渐渐觉得没有什么意思。原主早已接受了不管什么样的感情,最终都会走到终点的观点,所以在和洪蓝提出分开时,原主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的地方。
可是洪蓝拿出了原主和她在一起的不雅视频,让原主震惊也震怒。洪蓝要求原主支付一百万元,买断视频源。原主虽然气愤,碍于自己交友不慎有把柄落在洪蓝手上,找父母借了一点钱,掏空了自己的积蓄,凑齐一百万给了洪蓝。
洪蓝拿到钱以后,将视频源给了原主,结果不久后,一批关于原主和洪蓝的不雅照在女性圈子里流传开来,让这个圈子里的大佬认识了原主。原主身材好,人长得漂亮,有气质,是圈子里的新面孔,很让圈中一部人心动。为了得到原主,圈中一名女性大佬出手了。
原主家庭条件不错,是因为比较对象是普通人,遇上大佬,原主家的这点家底就不够看。很快,原主迫于现实压力,被女大佬弄到手。期间,女大佬为了控制原主,给原主喂毒。原主因此染上毒、瘾。
沾上毒、瘾一生毁,女大佬厌弃原主后,原主没了经济来源,又戒不掉毒、瘾,差点走上歪路。唐父唐母发现了原主的糟糕境况,强行让原主戒、毒。为了让原主恢复健康,唐父唐母心力交瘁。有一次,原主实在忍不住了,挣脱了钳制,猛烈地撞墙,撞得头破血流。唐父不忍心,决定去原主住的地方给原主取药。结果在去的路上遇到车祸身亡。唐母听到消息,当场血管爆裂,送到医院时,已经进气少出气多。熬了没两天,唐母也死了。
因为她父死母亡,原主悔恨自责,可是父母再也回不来了。想到这里,原主满心仇恨。她落到今天这一步,全是洪蓝和女大佬造成的。原主决心找这两人报仇。
当原主带着刀,准备去见洪蓝时,遇到了她的一个前朋友。这个前朋友带着玫瑰花向她求婚,说他努力了很多年,只为有朝一日有能力为原主撑开一片天空。
此刻的原主满心疮痍,早已恨透了这个世界,毫不留情地拒绝了前男友的求婚,找到洪蓝,趁洪蓝不注意,一刀插在洪蓝的心脏里。
杀了洪蓝后,原主依照记忆,混进女大佬喜欢去的会所里,装成服务生,在女大佬常来的地方潜伏了整整两天,终于等到了女大佬。原主用同一把匕首□□了女大佬的心脏。看着女大佬死前满
面惊恐,原主赤红着双眼,脸上青筋毕现。
杀死毁了她一生的两个人,原主只觉得人生无望。她逃出了会所,可是因为杀了人,无论走到哪里,都如过街的老鼠,被抓到只有死路一条。大仇得报,父母也死了,原主生无可恋,决定一死了之。
原主新买了一把匕首,将匕首□□了自己的心脏。心脏停止跳动之前,她看见了抱着她痛哭地前男友,心中一痛。
原主的死,已经注定,再无力挽回,可她死前心愿却留下了。
因此,唐歌这次的任务是:寻找真我。
第二百七十二章 都市速食爱情(二)
原主游戏人间,在形形色色的男人丛中游走那么久,一直不知道她想要的是什么,唐歌不认为她能快速找到。即便她有明察秋毫的称号。
如果不是遇到了洪蓝,寻了一段特别的刺激时光,原主恐怕会淡看感情之事。而临死前前男友的求婚以及为她掉落的泪水,并没有勾起原主对爱情的幻想,可见原主这一世并不想沉沦爱情。死之前,原主留下的心愿是追寻真我。可是真正的自我,哪里是那么容易被人找到的。
这个任务因为不确定性不好完成。原主并没有给出提示,一个不好,找错了方向,唐歌将会前功尽弃。在寻找真我这种任务中,唐歌身上所拥有的一切本事,根本用不到。唐歌发现,她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现在的原主刚过二十七岁生日,还没遇到洪蓝。唐歌用不着出手对付洪蓝,毕竟前一世原主已经亲手将匕首刺进洪蓝和女大佬的心脏,给自己报了仇,了却一段因果。唐歌进入任务是来替原主找到真我的,不是来将前世害了原主的人再修理一遍的。唐歌相信,即便她这么做了,原主也不会领情。如果是她,别人重复她做过的事,她也不会有所表示。
不管怎么样,原主的父母是一定要照顾好的,前世原主会动手杀人,最大的诱因是唐父唐母因为她死了。她接受不了这个事实。这一次有唐歌在,唐父唐母不说活到一百岁,至少得活到自然闭眼才行。
想到这里,唐歌意识到原主因为工作上的事,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去家里看唐父唐母,决定晚上回家一趟。接手了原主的身体,原主的一切她都得尽快上手。
提前结束公司里的事,唐歌从公司出来,准备驱车回父母家里,却在地下室遇到了顶头上司李峰。李峰一直对原主有意思,奈何原主有自己的原则,坚决不肯吃窝边草,所以李峰约了原主好几次,原主都以不同的理由推辞了,只有公司聚餐或者集体活动时,才会和李峰一起吃饭。公私上,原主分得很清楚。
不过男人的劣根性注定了得不到的就是好的。原主越拒绝,李峰对原主的兴趣更大。公司不禁止员工恋爱,因此李峰对原主的追求,全公司不说百分之百,七八成的人都知道了。
唐歌迅速结束手上的事情离开公司,被李峰看见,李峰当即追了上来,敲了敲车窗。唐歌听了,
将车窗摇下一半。
”唐歌,今天时间还早,咱们一起吃个饭?我知道新民路新开了一家法国餐厅,味道还不错。”李峰生得不错,五官硬朗,因为常年健身,身材保持地很不错。加之身居高位,身上自有一种成功人士的味道,很吸引异性。有出色的外表,以及与之匹配的财力,还不花心,李峰绝对是很多女性老公人选的首选。可惜,原主对李峰不来电,除了有不吃窝边草的原则不能碰触,还有一点是,荷尔蒙没有被勾动。
原主不喜欢的,唐歌也不会考虑,她微笑着拒绝:”不好意思,今天和父母有约,必须回家一趟,抱歉了李总监。”
李峰眼中划过一丝落寞,他喜欢唐歌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从唐歌来公司李峰见到她第一眼开始就喜欢上了她。李峰自认自身条件不差,又是近水楼台,偏偏无论他明里暗里怎么表示,唐歌就是一个劲地拒绝他。这让李峰有些沮丧,但更多的是不肯服输的倔犟。
”那我不打扰你和父母的家庭聚会,有时间咱们再聚。”李峰以为他到现在还没被唐歌讨厌的原因是懂得适可而止。唐歌长得好,自身也努力,身边不乏追求者,有的追求者追到公司来,唐歌都是毫不留情地打发了,其中不乏富二代之流。这样更让李峰坚定了将唐歌追到手都想法。李峰心目中的妻子,就应该像唐歌这样,美丽的外表与优秀的品质同在。
”有机会再说,我先走一步,明天公司见,李总监。”唐歌笑着和李峰打太极,摇下车窗,启动车,一脚踩在油门上,红色的大众扬长而去。
从公司出来,唐歌没有直奔父母家,将车开去超市,准备购买一些食材带回去。原主不清楚父母的喜好,只能买些寻常的肉鱼蔬菜水果。殊不知她这个动作,让唐父唐母侧目。原主除了年节,很少带东西回来,就是平常回家,没有唐父唐母的电话,绝不会多回来看一眼。唐歌不打招呼带了东西回来,唐父唐母还以为她在外面受了委屈,跑回家来找安慰。可她从进门起,脸上就挂着笑容,心情看上去不错,不像受了委屈跑回来的人。最后唐父唐母只当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让女儿转性了。
唐父唐母生情温和,一生与人为善,知道唐歌不喜欢他们催婚,平日也不念叨她。只有在朋友那里受了刺激,才会找到她说几句。唐歌今天过来,让唐父唐母很开心,更不会没事找事提让女儿不喜欢的话题,一家人说说笑笑,时间过得飞快。等唐歌从父母家里出来时,时间已经过了十点。
开车回她自己的住所路上,因为大型车祸导致部分道路被封,唐歌在路上堵了半个小时。回到家里,已经过了十一点。古人最忌夜半三更赶路,与鬼抢道,现代人不敬鬼神,夜生活尤为丰富。晚归在年轻一族中是一种潮流。原主同样是晚归一族,唐歌却不喜欢太晚回家。
尤其是她掏出钥匙打开门的一刹那,竟然在家里发现了她之外的陌生人气息,让她眼睛一沉。房间里有人来过,没有留下明显痕迹,但是唐歌的嗅觉很灵敏,从空气中闻到了不属于原主这具身体的气息。
原主爱玩不假,但是很少带人回来。这一世被原主带进门的只有那两个差点与原主结婚的男人。
唐歌没有接触过那两个男人,但是原主的记忆中有那两个男人的气味记忆,不是那两人。
那么,来的人是谁?
第二百七十三章 都市速食爱情(三)
唐歌推门进来,将每间房仔仔细细查看了一遍,连最隐蔽的视觉死角都搜查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东西,这才将门反锁,站在客厅里修炼妖修功法。
不管在哪个世界,安全绝对是第一要素。这次任务目前来看,只要唐歌不去招惹洪蓝那样的女人,就不会遇到危险,但是人生最不缺的就是意外。有足够的武力自保总是好的,何况前一刻唐歌刚发现有陌生人入侵家里,目的不明。
练了一个晚上的妖修功法,唐歌体内有了一丝灵力在游走,能让她在应对突发*情时,可以及时出手。身上出了一身臭汗,排出了体内的部分杂质,此刻唐歌身上臭的很,她随手拿了浴巾,走到浴室里冲了个澡,吹干头发后出门上班。
一天无事,下班后唐歌去附近的商场买了几个小型监控器,回家后按照说明书,在家里的几个地方安装上了监视器。
其实等功法小成后,唐歌就能在屋里设置水镜,水镜耗费灵力不多,能将家里发生的一切尽收唐歌眼底,但是这几天,以唐歌的灵力,要在满屋子里安放水镜,进行实时监控,能力稍显不足。现代社会,科技发达,既然有监控器这种不需要耗费灵力的东西存在,唐歌为什么放着不用。
监控装上后,唐歌每天回家都要检查一遍录像,可是画面里安安静静的,根本没有人闯入。即便如此,唐歌也没放下心防,每天的修炼从不间断。每个周末也会准时回父母家里陪唐父唐母吃饭聊天,逗老人开心。
平静的日子里,唐歌按部就班地生活,基本依照原主的习惯过日子,除了时不时去夜店玩。每天花了大半时间在修炼上,以至于唐歌忽视了这具身体的生理需求,直到李峰再一次出现在唐歌面前,挡去她的路时,强烈的男性气息迎面扑来时,唐歌这具身体竟然因为空旷了太久,头一次对李峰有了反应,让唐歌意识到这个原主与她以往遇到的所有原主都不一样。
唐歌想也没想,拒绝了李峰的示好。回去的路上,唐歌坐在车里思考,是不是考虑给这具身体找一个固定的解决生理问题的对象。原主在生活上从不亏待自己,唐歌进入这具身体的前一天,原主还和一个年轻有力量的男人度过一个美丽的夜晚,可是自打唐歌来了以后,这具身体就再没有被滋润过。唐歌直觉,原主不会喜欢她这种类似于苦行僧的禁、欲、式生活方式。
身体是唐歌在任务中的容器,她有使用权,但是真正的所属权,在任务完成前是原主的。若是原主因为这点事不满意,唐歌就亏大了。
进入任务有一段时间了,唐歌对这次任务目标没有多少头绪。这次是原主的身体第一次给出反应,唐歌觉得这可能是原主提供的某种信号,她得试一试。
李峰不行,这个人原主不喜欢。李峰自认为克制地追求,恰恰少了原主喜欢的刺激与疯狂,原主不喜欢寡味的生活,从原主以前的日子可以看到,原主一直在寻找新鲜感。与男朋友的每次分手,都是因为没了感觉。如李峰这种,因为唐歌长得漂亮,有学历工作能力不错,就想将她追到手娶进门的男人,不是原主的菜。这种男人,和原主分属于两个世界,观念不同,因为同事和顶头上司的关系,注定不能沾。
但是要解决这具身体的生理需求,就必须找一个各方面条件都合适的床伴。唐歌不想将时间花在狩猎各种男人身上,她的主要任务不在解决系统安排身体的生理需求上。要不是原主喜欢强劲结实的*,肌肤相触的感觉,唐歌觉得网购的工具就很实用。
有实际需求,确定了自身想法,唐歌开始寻求床伴。有时候无心插柳柳成荫,有心栽花花不开。唐歌在工作和平时生活的地方接连寻找了一周,也没遇到她看得上眼的人后,唐歌决定换地点--夜店。
踏进夜店的一瞬间,震天的音乐冲过来,狠狠敲打在唐歌的心上,让她眉头不自觉一皱。舞池里人潮随着音乐舞动着身体,年轻的男女肢体碰撞,尖叫连连。唐歌寻着原主的记忆,来到吧台前,点了一杯果汁。
虽然不喜欢夜店里的环境,但是唐歌是个合格的任务者,为了给原主这具身体找到合适固定的床伴,唐歌一双眼睛在夜店里来回穿梭,打量夜色里灯光下形形色、色的年轻男人,却在一个角落里看到了抱着一个女孩子接吻的洪蓝。
哪怕没有将一头短发挑染成白色,没有穿黑色紧身机车服,唐歌的目光扫过去,还是发现了身穿白色长裙,暂时留着一头乌黑长发的女人就是洪蓝。
唐歌双眼微眯,懒洋洋地喝着果汁,看似无意,实则目光一直落在洪蓝身上。就在这时,一个穿白色衬衫,脖子以下两粒纽扣被解开的高大男人走过来挡住了唐歌的视线。男人的眼睛带着浅浅的碧色,像山里倒映了树木影子的泉水。鼻梁高挺,形如刀削。唇很薄,型特别好看,适合接吻。解开的两粒扣子,让唐歌隐约看到了男人胸前结实的肌肉,腰腹上没有赘肉,可以肯定的是,男人有健身的习惯。双臂修长,被这样的男人抱在怀里,很容易让女人产生一种值得信任依赖的心理。两腿笔直,使他整个人充满了野性的力量。
这种男人即便在夜店里,也是难得一见的极品。
唐歌得出这些结论,所依据的全是原主多年来积攒下来的知识。由此可见,原主的狩猎经验丰富异常。
就他了!唐歌拍板定下的瞬间,男人突然低下头来,捧着唐歌的脸,亲在她的嘴唇上。
狩猎与被狩猎?
唐歌的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然而,这个想法很快被她甩开。男人的吻浅尝辄止,唇瓣的温度从唐歌的嘴边撤走的同一时间,男人凑近唐歌耳边,轻声说了句'抱歉'。
夜店里常玩的手段。唐歌顺着男人离开的方向看过去,果然有一群人在等着男人。
唐歌摸了摸被男人吻过的唇,微微一笑。
果然,这个男人的唇很适合接吻。
第二百七十四章 都市速食爱情(四)
唐歌确定接吻的那一瞬间,这具身体里的欲、望大门被开启。那种熟悉又略带陌生的感觉,让唐歌心跳加速。
这个男人能完美地解决唐歌现在的需求,不能放过。
唐歌晃了晃玻璃杯里的橙汁,一口喝干。烈焰红唇因为果汁的滋味,愈发显得饱满多汁,让人忍不住想一口咬下,狠狠吸吮。秀气的鼻子上,眼带迷离,好像她刚喝的不是果汁,而是酒。唐歌觉得她有点醉了,因为那个吻。
从吧台转椅上站起来,唐歌拒绝了不同男人的邀请,穿过人群,与洪蓝擦肩而过。嘈杂的环境中,谁也没有主意,唐歌在靠近洪蓝时出手了。
洪蓝是前世引导原主走向灭亡的一颗炸弹,唐歌今生不会主动碰,但是系统既然让她在夜店里提前遇到不一样的洪蓝,唐歌没道理不抓住时机做点准备。乾坤道术包罗万象,数次任务下来,乾坤道术里的大小术法符篆唐歌都能倒背如流,只要身体里有足够的灵力,唐歌随时能使出道术,画出灵符。
从洪蓝身边经过时,唐歌在洪蓝后背上拍了一道符,这道符种在洪蓝身体内,平时不会对洪蓝的生活产生影响,除非洪蓝对种符者心生恶意。一旦两人在此对上,在必要的时候,唐歌可以催动洪蓝体内的符,让洪蓝快速死亡。
解决完一个隐患,唐歌向酒吧门口走去。如果不想横穿舞池或者走远路,就要绕道男人所在的卡座方向。唐歌撩汉而来,更没有舍近求远的道理。不过她可没打算走上去找男人要号码,但是男人那一桌的男男女女看到她走过来,以为她要找男人,冲唐歌吹口哨的有,抛媚眼的有,嬉皮笑脸看好戏的有,相当热闹。唐歌始终保持微笑,途径那人所在的卡座时,冲那一桌人点点头,然后笑着路过卡座,往酒吧门口走去。见她不是来找男人,唐歌听到身后带着明显遗憾的唏嘘声。
'咔嚓'一声响,一盏玻璃彩灯从上面坠落在地,落地的位置不偏不倚,正巧在唐歌之前站的地方。灯掉下来的千钧一发之际,唐歌一手撑在卡座沙发上,翻身跳进卡座里,避开了玻璃灯,没有受伤。
”抱歉。”唐歌从男人腿上站起来,温热的触感消失。道歉的声音不大,但是足够让卡座里的一群男女听到。这群人还在为刚才突发事件吃惊,毕竟要是灯砸到唐歌身上,唐歌肯定会受重伤,搞不好还会毁容。让一群人没想到的是,唐歌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反应能力之快,身手之灵敏,简直比头顶上的灯突然掉下来砸到人还要吃惊。怎么看,唐歌都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娇滴滴的软妹,谁能想到她的身手会那么敏捷。
再看唐歌从容不迫地从男人身上站起来,面不红心不跳,让在坐的一群人各有心思。男人看热闹,女人看门道。不过这件事,怎么看都是意外中的意外,如果没有之前那个游戏中的那个吻,大家也会想入非非。唐歌是个有特色的美人,男人是个大帅哥。俊男美女在一起,想不让人多想都难。
”没关系,你没受伤就行。”
很快,夜店经理赶过来给唐歌赔礼道歉,确定唐歌和灯掉落周围的人没有受伤,长舒一口气。
”罗经理的道歉我收到了,今天还好是我,如果遇上别的客人,可能躲不开这次危险。我没吓到,但是灯坠落的位置距离这一桌客人不到二十厘米,罗经理还是向在场受惊的女士道歉吧。”唐歌的话字字有声,罗经理听了,连忙向男人在的这一桌人道歉,并免了这一桌的费用。还承诺,以后他们过来玩,酒水一律八折。
能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夜店经理松了一口气。只要不闹出受伤的事,免单打折都是小事。
唐歌这个直接受害人都能不计较,坐在卡座里的一桌人也不好总抓着不放,显得气量小没风度。
很快,玻璃彩灯掉落事件完美处理好。唐歌也因此被邀请坐到卡座里喝酒。
第一次接触完成,唐歌知道了男人的姓名。林逸,建筑设计师,现在cm公司任职。回家后,唐歌打开电脑,黑进cm公司查看员工信息资料,意外发现年仅三十一岁的林逸竟然是cm公司的老板。公司形象宣传一栏里,林逸未婚,是cm公司的创始人兼总裁。
公司官网上能看到的东西有限,要想知道林逸的个人信息,唐歌必须通过公司系统,盘查筛选找到林逸的个人电脑。这一点难不倒唐歌,她锁定范围后,很快入侵到林逸的个人电脑中,将林逸的个人文件和最新聊天记录拷贝了一份出来。离开时,抹去入侵痕迹,再次黑进林逸秘书的电脑中,拿到林逸新一期的行程表。
一周后,林逸在常出入的咖啡厅喝咖啡时,遇到了独自坐在窗前,看着窗外出神的唐歌。这一次的唐歌,没有烈焰般的红唇,没有浓重的眼线,素着一张脸,仅有唇上涂了淡粉色的唇彩,却衬得她肌肤雪白,眼睛水亮有神,仿佛一潭澄澈的泉水。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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