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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帅不过三秒-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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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师父帅不过三秒
作者:古田
【文案】:
民国悬疑师徒日常。
* 一个是嘴硬心却软成水的老干部师父
* 一个是拍马屁总是拍到马腿上的貌美徒弟
他轻拍醒她,“来,别睡了,先张嘴把这栗子吃了。”
她一脸幸福地吧唧吧唧,“唔~猴猴吃,就知道师父待我最好了。”
他一顿,“刚才掉地上了,扔了可惜。”
她:。。隔~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前世今生 穿越时空 东方玄幻
搜索关键字:主角:靳恪 ┃ 配角:鹿楠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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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地
“咱们快去瞧瞧,又是哪一家的贵公子,被人给扒衣服了?哈哈!”
“啊—他胸口怎么被刺了把匕首?”
“天啊!死人了!死人了!”
……
此时春暖日和,风尘仆仆的清骨心里却并不明朗,他放下皮质手提行李箱,瞥向头顶奉天西城门楼阁上的红阑干,旧事浮上心头,既熟悉又厌恶。他咧了咧嘴,不情愿地对身边人道:
“要不是掌柜的你,被巫师惩戒委员会任命为驻守在这的神罚者,我才不想回到这破地儿呢。”
无人回应。
少年郎看上去仅有十七八岁,正是多话的年纪,虽习惯身边那人的沉默,却还是忍不住委屈,“掌柜的,你又不理我……”
话音却是一顿,有些错愕,身边哪还有苍黑长衫的青年?四周寻去,却见那人正往城内人潮聚集的地方行去,只留给了他一个气宇轩昂的背影。
清骨无奈地扶额,“这新官上任就烧了三把火,脚跟还未站稳便去管闲事了。”他虽做人多年,但真身为犬的事实不容改变,嗅觉最是灵敏,又何尝不是早早地就闻到了城内弥漫着的血腥之气?
用左手拂去因为赶路沾染到红衣上的灰尘,提起大包小包,风风火火地便跟了上去,嘴里嘟囔着:
“十八年未归,这奉天城还是一如既往的晦气。”
因为警方的介入,现场已被封锁。众人只能在警戒线外掂着脚尖,相互议论着地上的尸首,没有人注意到靳恪早已毫无阻碍地穿越过人墙,站在最前方,正眉头微皱地打量着地上那人。
死者为双十男子,上半身赤/裸,心口处有一柄匕首深深没入,其腰间也有相同大小的伤口。可见行凶之人第一刀应是刺向死者腰间,怕他没死透,又给心口来了致命一击。
靳恪用修长的手挥走嗡声的苍蝇,这才注意到正在进行尸检的老警官,他的双鬓已白,疑惑自语道:
“前两起案件的受害人从‘不早朝’出来后,只是单纯地被人给扒了衣服,抛在街头闹笑话而已。这次为何却将这人给杀了?”
老警官的声音不大不小,传入了前排几人的耳中。提着菜篮子的大娘抢先接过了话,故作深沉地压低了音量,“我怀疑,这是华清池的人干的。”
旁人面色悻悻,原本翘首以盼她能说出些内情,没想到却净说了些废话。
一旁肩上搭着帕子的果摊小二,闻言也是嗤笑一声,“谁不知清江帮的左右手明面上虽和善,但这左右手还不一般长呢。不早朝的郑老板深得帮主器重,暗地里不知道遭了多少华清池施老板的白眼。”
大娘被众人回得面子上有些过不去,硬着脖子说道:
“我就是这个意思!这几次的受害人均是在从不早朝出来后遭袭的,摆明了就是华清池的人为了损害不早朝的名声,故意为之啊!杀个人对他们这种黑帮来说,不就是如张飞吃豆芽般,小菜一碟?”
靳恪离开奉天城时,年纪尚幼,并不知他们口中的“不早朝”、“华清池”为何地。只见死者露在外的肤色呈铁青,应是在半夜便已无人息。头发梳得光亮,打扮不苟,仅余的西裤与皮鞋,也暗示了其身份的不凡。
他深吸了一口气,除了微弱的尸臭,似乎还有些酒气,死者应是从风月场所出来以后遇害的。
“死者状似安详,身上并无淤青,看上去死前并没有进行过搏斗,可是被人下了迷药?”
靳恪凝眸,向老警官问道。
老警官苦笑不已,“刚刚检验结果已送到了我的手里,与前面两例一样,从未摄入过药物,被害人皆只是微醺的状态。这也是我断定这起命案的凶手和前面的惯犯为一人的原因。”
紧接着他浑浊的眼里掠过惊惧,“我从事治安工作几十余年,从未见过如此骇人听闻之事,前两位公子录口供时均说自己完全记不起发生了何事,并且他们死死地在街边睡了一晚上,无论路人如何拍打,亦或者医务治疗都无用!只有到了日上三竿之时才会自然转醒。”
靳恪面上倒未有意外之色,捏着下颚沉思起来。
看热闹的人也只觉一阵凉风拂过,汗毛直竖。一开始看到一丝/不挂的公子哥们出的洋相时,确实是过瘾的,只是面前血淋淋的诡异惨案却让他们觉得阴测测的。顿时生怕触到了霉头般,一哄而散。
伏着行李的清骨这才有机会窜到靳恪身边,堆着笑脸劝道:
“我的好掌柜呀,你看人家警察都在这杵着呢,此事不归咱们管的。咱们还是好好回店里休整一番罢,再不洗澡我觉得自己都要长跳蚤了。”
他的话音还未落,靳恪便绕过他往市中心地带徐徐走去,吩咐道:
“两个小时内,查清这死者的身份,还有,前两则案件的卷宗也要替我弄到手。”
清骨哭丧着脸,“掌柜你要知道你马上会很忙的,不仅要接手巫师监狱,还要监管奉天城各个巫师的行径,哪有时间管这种人间事啊!”
有个这么公正无私,心怀天下的主儿,他容易么?
万没想到迎接他的竟是一记爆栗,靳恪挑眉试探道:“你可从刚才那位死者身上闻到了什么气味?”
清骨瘪嘴,面上委屈,心里却转了好多个弯。掌柜这样问,证明定不是寻常味道,他猛地想了一会儿,眸光一亮,“肉味!”
靳恪脸色一怔,皮笑肉不笑地转身,“我看你就知道吃!回去罚你什么也不许吃,澡也不许洗,饿了的话……就吃身上的跳蚤吧。”
听到要被罚,清骨可就不乐意了,嬉皮赖脸地追问他,究竟是什么味道。
此时虽东方欲晓,但今日的云层缱绻,挡住了初升的光华。百姓的各行其事,今早的命案砸到万千人们的心里,似乎只激了一丝的涟漪,就归于了平静。
靳恪终是耐不过清骨的纠缠,唇角玩味弯起,“是巫气。”
未几,取证完毕的老警官,摘下医用手套,蓦地一愣,看向已消失在街角的那位青年,懊悔地按着自己的太阳穴,“真是老糊涂了!怎么就把检验结果告诉给无关紧要的人了!”
严谨一生的他,可是从未出现过这样的失误啊。只是那青年问他话的时候,他竟生不起半分拒绝的心思,就像……被下了咒似的……他猛地摇了摇头,连道自己当真是年纪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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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九时,经历了一整日的喧嚣,万家灯火已熄。北方城市的春夜,露重寒深,却如何都不能浇熄四美塘街的躁热,因为这里是夜游神们的天堂。
离此路隔着还有两条街的靳清二人,已然看到远处房顶上霓光乍泄,流行曲目如雷贯耳。
清骨闻声郑重地紧了紧领结,特意在额前留了一撮短发,神气间的跃跃欲试毫不掩饰。
靳恪沉默地观察了他片刻,有些咋舌,“你这身洋人的行头?从何处弄来的?”
墨绿直挺西装配上赫赤的领节,白色英伦尖头皮鞋,花哨得紧。清骨得意地双手插裤袋,“就白日开店的这么一会的功夫,我就和旁边的裁缝店混熟了,这套是程大叔借给我的,怎么,洋气吧?”
依旧没有回应,靳恪捉住了空中的一只蚊子,仔细观察起来。清骨难得有机会神气一把,怎会放过,语带嫌弃道:
“掌柜,您真要穿这副死了人的袍子去和小姐们跳华尔兹吗?”
“什么字?我为什么要在这么吵的地方写字?”
靳恪一脸的懵懂,而清骨的嘴角则抽了抽,放弃了继续解释下去的准备。靳恪思及他刚才的语气,起了捉弄的心思,“你心心念念的小姐们就在面前,怎么不见你左拥右抱啊?”
清骨莫名地在原地转了一个圈儿,连个人影都没找到,“掌柜的,别逗我了。”
只见靳恪抬手轻飘飘地在空中一挥,黑暗中闪过一道惊雷,凭空出现了十名摩登女郎,丰臀肥乳,俏丽绝伦,举手投足间风情万种,一个劲地朝清骨抛着媚眼。
他到底是只处狗,装得再世故,仍忍不住后退了两步,咽了下口水,随即又有些反胃道:
“这不是飞蛾、蚂蚁、蟑螂、老鼠吗?掌柜你说的小姐不会是它们吧……你的口味好独特……”
他与她们本是同类,自是一眼便看穿了这法术。女郎们听到了他的话后,不乐意地将嘴撅得老高,纷纷上前将他围住,左摸一下他的胸肌,右揪一下他屁股上的嫩肉,玩得不亦乐乎。
清骨虽心知它们非人,却仍过不了心中的那道坎,推脱不开也不忍动强,只能双眼饱含哀求地看向靳恪。
靳恪两袖清风地无视他,朝花红酒绿的前路走去。
肆意的笑声在空荡无人的街头氤氲,当然,还伴着某人的拉锯战,“耗姑娘,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啊……哎哟,这里可是万万扯不得的!!”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书了~这本带些悬疑,民国风。
喜欢的小天使收藏一下吧,鞠躬~
为了剧情需要,本书是从奉天城开始的哦,作者我对任何城市都没有歧义的,都是主角自身的经历带来的情感哦,沈阳的宝宝们勿怪~
我个人很喜欢奉天,因为我的好朋友就是沈阳人。Mua~
☆、捧花
甫一走进四美塘街,靳恪便确切地感受到了何为“冰火两重天”。
不下十个舞厅,稀疏地分布在街区的两边,一边是宾客满盈,人声鼎沸,另一边却是门可罗雀,惨淡经营。
他心下称奇,不自觉地便望向最为热闹的那家,门前轿车来往络绎不绝,侍者吆喝间夹杂舞女的娇笑声,在同行间得意地叫嚣着。这店名……他莞尔,也是熟悉的,华清池。
下意识地望向与其临街相望却恍如隔世的舞厅,不正是“不早朝”吗?清骨见他站定闷声打量了许久,说道:
“这‘不早朝’日前曾传出过售假酒的消息,生意早就不复从前红火了,没想到近几日又是出了有宾客被扒衣扔街的丑闻,也只有部分熟客会赏脸光临了。没想到祸不单行,今儿个白日里的命案更是火上浇油,熟客都避之不及了不说,连周遭其他店的生意都被影响了。”
二人说话间,“华清池”的侍者眼明手快地就小跑了过来,堆着笑脸躬身道:“先生女士们,里面请。”同时侧手指向店内。
对面闲着没事干的“不早朝”的侍者们齐齐黑脸,今日已经历了无数次眼红的事了,他们早就疲了拉客的心,毕竟现在本店的名声真真一落千丈,心里都达成了共识:或许,只有脑袋不灵光的人才会来吧。
可不,前面就来了一群不灵光的人……他们先是一愣,随即扬起久违的笑脸,迎了上去,同时还不忘横了一眼呆在原地的“华清池”侍者。
靳恪靠近了“不早朝”的门口,才发现台阶上竟还坐着不少穿着白衫的妇女,眼眶红肿,神色悲戚,让人心头不由觉得一衰。
本在嬉笑着聊天的妇女们,发现了有客将至,忙似变脸般地哭嚎起来,吓得清骨一跳,连靳恪也眉头微蹙,在原地驻足。
苦情戏才刚刚开始,主角便上场了。一位妙龄女子瘦弱的娇躯上笼着宽大的白袍,面色惨淡,嘴唇干裂,发迹凌乱地从众女中坐起,哭得别样动人,却半丝雨滴都不落下,抽噎道:
“我可怜的夫啊,你……你为什么就这样去了?偏这缺德的店还没有个说法,让你走得不明不白,呜呜……老天爷,您睁开眼看看吧,为我的爱人明明理吧。”
哭到后来竟两眼一翻,往后倒去,众女子忙替她抚背顺气,一阵慌乱。本来刚刚迎到靳恪面前,一身大堂经理装扮的中年男子看到了这一场景,面露不善,“又来?这肖府的姨太太到底有完没完?”
听到他的这一声抱怨,靳恪与清骨对视了一眼,因着早先的调查,瞬间明白了这演技颇差的女子身份。
今早街头横尸的男子名为肖子霖,是纺织业巨头肖家的独子,身份显赫,却也不是个省心之辈,纨绔子弟的派头一样不缺,前阵子还玩起了“浪子回头”的戏码,与一个寒门女子打得火热,扬言非卿不娶,与反对的家里甚至闹了决裂。
肖老爷子老来得子哪忍心逆了爱子的心意,最后做出让步,说他若执意要娶,可以,但只能是妾。而这正妻,必须是门当户对的大户家人女子。肖子霖听到自家老子松了口,哪有不应的道理。这门亲事算是落定了,只是这寒门女子倒不乐意了,最后闹了好一阵的别扭,终是放不下肖家的这口肥肉,妥协了。
而这位哭到“昏厥”的女子,正是肖子霖巴心巴肝娶回去的姨太太,冯思卿。名不正言不顺的,本没有嚣张的气焰,不过是碍着肖子霖年幼丧母,又没来及娶正妻就上西天了,老爷子正因丧子之痛一蹶不振,家中没有一个能说得上话的,便来这里狐假虎威地讨说法。
样似经理的侍者生怕靳恪等人被这仗势给吓跑了,忙招呼他们入店。妇女们又岂会放过这个机会,一窝蜂地涌了上来,挡住了靳恪的去路。
一时间,僵持不下。似是听到外面的吵闹,穿着褐色马甲的中年男子大腹便便地走了出来。站在靳恪身旁的经理忙对其弯腰唤了声:“老板。”
马甲男子只一眼就明白了外面的情况,笼络地对靳恪等人一笑,接着命经理好生招待。随后苦着脸对冯思卿好说歹说,“肖太太,您放心吧,我郑某人用性命担保,一定会给你们肖家一个说法的,您有什么话,咱们关起门来说成吗?您这样闹着,于肖家于我们‘不早朝’都不利,您说是不是?”
靳恪越发肯定这来人的身份了,准是奉天城近来最可怜的冤大头,这“不早朝”舞厅的老板,郑嵩之。
能霸上肖家独苗的冯思卿,又岂是这么好说话的,也不回答郑嵩之,只一味地哭闹。经理看自家老板吃瘪,忙用手肘拐了一下身边一名穿着白衬衫的青年,焦急道:
“许衷初,那肖太太以前不是你的相好吗?你快去帮忙劝劝吧。”
许衷初眼角有一颗痣,眉清目秀,身材挺阔,耳根因着经理的这句话红透,忙撇清道:
“她就是我的老乡,您别瞎说了。”
“成成成,你说什么就是什么,赶紧去啊!”经理推搡着他。
看热闹的清骨摇了摇头,言语间颇有些沧桑的意味,“这人间情爱真是复杂。”
靳恪却不由自主地将眼前的这白衫青年和那相貌平平的肖子霖做了番比较,白衫青年面上男儿的俊气是有的,就是动作间少了魄力,许是清贫的身份让他骨子里便是自卑着的吧。
只见许衷初磨蹭地走到冯思卿地身边,弯腰轻言细语地说了几句话,那悍妇的哭声便戛然而止了。她抚了抚额,打着头晕的借口,虚弱地躺到许衷初的怀里,紧搂着他不放手,闹得他好不自在,只能向老板求救。
郑嵩之见好不容易摆平了这大难题,绝不会允许他撂担子,鼓励地拍了拍他的肩,示意他将冯思卿给抱到店内去。
经理也忙松了一口气,这才想起手中带路的正事,赶紧给靳恪等人道了声歉,将他们往里面带去。靳恪也给了身后众女郎一个眼神,她们会意,呆滞的脸上扬起妩媚的笑意,大扭翘臀,对着清骨前呼后拥起来。
清骨面露尬色,心下一动,对身边一肤滑似水的女郎做了个眼色,朝靳恪努了努嘴,“紧扒着我干啥啊?看不出我就是给前面那位先生打杂的吗?赶紧缠着他去,前途一片光明。”
女郎眼里闪烁出希冀的光芒,她心知清骨定是受了前面那人的照拂,才能永保人身,着实让她艳羡不已。心里挣扎片刻,终是受不住他的诱惑,摇着细腰,不动声色地挽住了靳恪的手臂。
靳恪身子一震,看向她。她绽放了一个自己认为最具魅力的微笑,不,是调笑。果见靳恪眼神迷离,凑近了她的耳边。只觉这位大人物的呼吸挠得耳垂发痒,他的语调轻柔:
“突然间很想知道,蚯蚓身体若是断了,是不是真的还能再长出来。”
女郎大惊,哪还管得了修人身的事,先保住自己棉条的蚯蚓身才是大事,当即讪笑几声,默默地站开了。
清骨收到了靳恪警告的眼神,抖着腿,无趣地吹着口哨。可是还没走上两步,清骨瞧见靳恪又停了下了,正欲询问我,却发现他竟然在盯着门边的一个卖花女发神。
靳恪确实是在看她,在看一个似乎不该出现在这种俗世场合的女孩。原谅靳恪刹那间的词穷,只觉这姑娘虽站在暗处,肤却若明珠般耀人,明眸善睐,琼鼻玉唇。一条最是普通不过的石榴红格纹棉布旗袍,都能在她身上穿出玲珑有致的味道来。
她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的年纪,手上捧着开得极艳的玫瑰花,衬着她的面容愈发地娇嫩欲滴,连脚上沾泥的破旧皮鞋都发起亮来。可是,她的神色却怏怏,顺着她鄙夷的眼神望去,发现被她盯着人竟是冯思卿。
卖花女似是极为看不爽冯思卿强占许衷初便宜的行径,大大地翻了个白眼,索性眼不见为净撇开头,却不想对上靳恪探寻的目光,先是一怔,随即礼貌地冲他点了点头,看了下他身后百媚的娇娘们,随后又灼灼望回向他。
靳恪顿时觉得及脊背有些发凉,他怎么忽然觉得这小姑娘没有初见时那么可爱了,有一种自己就是一盘撒上了孜然的烤肉,被端上了她的桌子似的。看来这姑娘做生意的心切啊。
唇角微扬,靳恪终于进了舞厅,与店招牌擦肩而之时,他瞥到灯泡闪烁的“不早朝”三个字,心里百转千回。
说到底,终究是这店名起得不好,来到这家店的客人们确实是不早朝了,直接被抛到街边睡到三竿才能转醒,更甚者,为了不上这早朝,已经在太平间里挺尸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叮!女主出现哒~
有小天使竟然以为女主是冯思卿,我吓呆了,你们都喜欢这种绿茶婊的女主吗?还是别人姨太太的这种?口味可以的
当然是我们可爱的卖花女啦,嘻嘻嘻
谢谢乡下一枝花的两颗雷雷,爱你么么
谢谢收藏我的宝宝们,挨个嘴
☆、诱饵
清骨可没瞧见这卖花女有何特别,也是,他这族的审美不能和常人的相媲美。
而他早就按耐不住自己激动的心了,毕竟这种享乐的场所他也是第一次有机会来,抢先走在前面,挑选合适的坐席。
许衷初也半抱半搂着肖太太,跟了进来,扔烫手山芋似的,一进门就将她放在软皮沙发上,借着工作的缘由,飞速走开了。肖太太碍着一旁肖家远亲的面子,也不好太大胆地放肆,只能娇怨地望着他离开。
靳恪和清骨一样,也是初次出入这种场所,抵不住好奇心,放眼打量了一圈,正前方是拉着朱红幕布的舞台,整个大厅皆是舞池,东西两侧是宾客们入座的地方。
头顶的琉璃灯辗转闪烁着,这大好的景致除了他们一行人,便在没有任何人能够欣赏到了。不,靳恪忽然意识到,店内的正南边吧台上,赫然坐着一名男客人,竟然还会有别的客人?竟然比他们来的还早?
那男客人在室内也不见其将毡帽取下,看不真切他的五官,只远远地瞧见他鼻梁上的金丝边的眼镜在反光。他正小口地嘬着手中的洋酒,似在思索什么似的。
许是靳恪探寻的眼神太过露骨,引起了男客人的注意,他唰地转过头,与靳恪对视着。靳恪对他颔首,他也绅士地摘下帽子,朝靳恪微微弯腰,算是打了一个招呼。
靳恪这才看清金丝眼镜男的面貌,年纪不大,颇有些书香气质,只是不知道,又是因何缘由,要来趟这“不早朝”的浑水。
最后众人在一适中的位置坐下,靳恪赞赏地瞅了一眼清骨,果见清骨对他眨了眨眼睛。别看这小子平日里马马虎虎,做起事来倒不含糊,找的这座位极佳,在场众人的一举一动都能尽收眼底。
清骨凑近靳恪的身边,压低了音量,“掌柜的,要我说,今早那命案闹得满城风雨的,那凶手不可能还傻傻地在这出现吧?”
靳恪一脸没救的眼神望着他,“我有说我在等凶手吗?况且凶手都是在路上行凶的,我若真要找他,不是应该在路上等他吗?”
清骨就是一颗直脑子,转不过来,“那你带我来这是为何?”
“凶手既然屡次选择从‘不早朝’离开的公子哥下手,那么他肯定和‘不早朝’脱不了关系,既然不知道凶手的身份和动机,那就只能从‘不早朝’下手了,说不定顺藤摸瓜,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
“况且,”靳恪话音一转,“你难道没发现,这三则被害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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