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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软饭王-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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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则围在华侧妃的马车前,华侧妃带的下人不如宋妃多,只有七八号人,还有两个丫环,两个婆子,能顶事的汉子只有三四个,自然是吓得抱头跪地,让干什么干什么!
  而有两个拿着刀的贼人已经上前去,一人把华侧妃从马车里拖了出来,另一个则在马车上一通乱翻。
  华侧妃虽然不是什么贵女吧,但也是家境富裕从小娇生惯养长大的,只不过是因为身为父亲的家主过世,接掌家业的叔婶看着这个侄女十分不顺眼,就干脆想了个主意,来了个釜底抽薪,给这个侄女报了宁王选妃,然后又花了点银子一打点,可不就真选上了!
  这不是就不用公中出嫁妆了?至于说这个侄女自己拿在手里的那些个生母嫁妆,他们就插不上手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侄女带了许多财物上了送亲队伍的马车……
  华侧妃吓得惊声尖叫,身边的婆子过去阻挡,却挨了劫匪一刀,虽不是砍在致命处,也伤在了大腿上,那血呼拉叉,把一干没见过这凶险的华家下人给吓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这伙强人再做什么,他们都只敢跪地求饶了。
  肖六娘看得两眼放光,看到她目前的两个对手都倒霉,她欢快得连恐惧都忘了,甚至还差点笑出声来。
  也是!
  为啥强盗们不往她这儿来?
  还不是看着她这辆马车边上一个人影都没有,没有人护着,自然是没什么值钱的物事啦!
  这可不是现世报么!
  只不过,这些贼人,也太磨蹭了些!
  那边大头宋福的嫁妆,听说有几万两呢!还不赶紧得过去抢,最好把人也抢走了……可现在这是干啥呢?就因为宋福的下人们手里拿了刀剑啥的就不敢上了?
  没看宋福的家丁还不到二十个吗?
  家丁平时都是做活打工的,哪里比得上长年刀头舔血的盗匪凶残?
  “娘的,再不退开,老子连这小娘们都抢了去!”
  为首的贼人瞪圆了眼睛,挥刀恫喝着。
  “这位朋友,我们家小娘子可是圣旨赐婚给小宁王的王妃!相逢也是一场缘分,这些银子就当是请诸位朋友打酒吃的,还请各位留一线情面!日后才好过。”
  郑忠这番话本来是挺老道,挺江湖的,然而倒底他没见过这般场面,心慌得不行,强自镇定,声音还是有几分颤抖!
  “呸!一百两银子就想打发爷爷!什么小宁王,什么王妃!老子只知道有个姓金的小娘们,也是王妃,可惜早就死了!”
  那贼人一脚就踹翻了郑忠抖着手送来的包袱,白花花的银子洒了一地。
  旁边的几个大汉更是眼中冒光,跃跃欲试。
  肥羊!
  果然是肥羊!
  “老大还等什么,大伙抄家伙上吧!”
  “这小娘们的下人不识相,那就给他们点颜色看看啊!”
  就见那没瞧清脸就被下人们给塞进马车的小娘们一挑帘子,呼啦一下子跳了下来!
  “哦!要给我点颜色看看!好啊!那就要看看你们有多大的本事!”
  宋城下来的时候,就从车座边上抽出了他的随身长剑。
  没办法,在这个冷兵器时代,有武器跟没武器的,可完全不是一回事!
  众盗贼不由自主地张大了嘴。
  我去!
  这什么小娘子,手里拿的家伙寒光锃亮的,而且这站姿,这架势,明显是个练家子啊!
  最可气的是这小娘子居然比他们队伍里的大部分汉子们还高出半头!
  “哈哈哈,小娘子这花拳绣腿也想来爷面前比划?好啊!爷就陪你耍耍,不过么,这要是打输了,爷可就不光要劫财,还要劫色哦!”
  那贼首说得色迷迷的,嘴上花花,手上却没动。
  行家一出手,就知道有没有,这小娘们看着像是有两下子啊!
  特娘的,那死囚根,这么重要的事都没跟老子说!
  虽然说他们兄弟二三十号人,倾全力估计也能拿下这十几号人,但他们又不是来拼命的,他们是来捞好处的啊!
  人都打残了,没了,还怎么带着金银财宝回去享福?
  被个胡子劫匪给调戏了,宋城不怒反笑。
  “好啊!你来试试!”
  活了几辈子了,他曾经在游历世界的时候遇到过劫匪,但在他一脚把那劫匪绊了个跟头,那人知道他不好惹之后,就拔脚溜得比耗子还快……
  这种真刀真枪的实战,他还真没来过……不过,既然来到这个世界,而且即将要去的宁城也是个武备之城,这些都是在所难免的,那就从这个小强盗开始历练吧!
  目的和心态不一,这人的姿态也自然不一样。
  一个是只想捞好处不想冒风险,一个是把对方当成新手村的小怪,可不是高下立别,气场差分,一时间,那个贼首居然起了退堂鼓的念头!
  气氛正僵持且古怪着呢,突然不远处冒出了一声女子的大喊。
  “不要啊!宋姐姐!你们千万不要碰我宋家姐姐,她可是宁王的正妃,若是被你们冒犯,宁王妃的体面何在?你们还不快退下!”
  众人一看,原来是那辆看上去比较清冷的马车窗里冒出来的声音,见众多目光望过来,立马唰地放下车帘,就跟那受惊的地鼠似的。
  郑家下人都忍不住鄙视。
  这特娘的兴灾乐祸地恶心谁呢?提醒谁呢?
  贼首哈哈大笑,“大伙听清了吗,这位可是尊贵的正妃,大伙一起上,谁要是不小心碰到了这位尊贵小娘子,干脆就娶回家去,反正宁王是不可能再要的了!”
  都说穷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就这小娘子即使有身手又怎么样,斗起招来,被碰上哪一下的,难道那小宁王还会忍得下这绿帽?
  要知道传说里小宁王可是杀人不眨眼的!
  贼首这么说着,可他却是不打算冲在前头的,不过他身边还是有愣头青兄弟嗷嗷叫着冲了上去,“哈哈哈,今儿倒要跟未来的宁王妃切磋一下拳脚工夫……啊!”
  “看看是爷爷的本事高,还是王妃的拳头硬……嗷!”
  最先冲去的两个人,就觉得眼前一花,两道雪光闪过。
  得!
  左一剑,右一剑,一人一边肩膀,瞬间见血,还被踹出了三丈远!
  “老大,点子扎手!”
  “臭娘们!伤我兄弟!大伙别留手,一起上!定要灭了这小娘们的威风!”
  看到兄弟被伤,贼首不由得庆幸刚刚不是自己先上。
  不过这小娘们再厉害,也不过是手上那把剑快而已,他们这些人之前只是不想弄死这小娘们而已,如今却是要百无禁忌了。
  眼瞅着就是一场混战。
  宋城倒是不担心这三十来个贼人,毕竟,他之前都给自家带的这些下人们培训过遇到各种情况要怎么办?还花重金给他们都配置了不错的装备,不然这帮贼人早就像对付华家马车那样直接上手抢了……光是宋城自己,打倒四五个应该没问题。
  然而刚刚短兵相接,忽然听到轰隆隆的马蹄声响。
  那架势,可不是几十一百来号人的马队了!
  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近,地平线上出现了骑兵……
  黑压压的人头,鲜明的盔甲,大批的人马,竟是直冲而来!
  双方在这种威势降临的当口不由自主地停了手,各自退开,留出了中央四五人的距离。
  “小娘子……”
  郑忠挡在宋城面前,心里七上八下的,担忧地叫了一声。
  谁知道这来的又是什么人?
  现在他对官兵也没了信任。
  虽说他早就知道这些护卫压根顶不事,但一路上,还是多方讨好,银子是真没少花,表面上也是和和气气的,可一到关键时刻,这伙人跑得比兔子还快!要说他们没跟这些贼人勾结,他都没法信!
  宋城望着越来越明显的骑兵服色,唇角上扬。
  “没事!不用担心!自己人!”
  这么炫酷的一支骑兵是原歌带出来的吗?
  难道说做管理的,还真是有驭人天份?
  反正,宋城觉得让他自己带出这么一支队伍来,是完全不可能的!
  等到那旗帜高展,让众人都能看到上头绣着一个大大的宁字,宋城身边的人,顿时都欢呼起来!
  “呀!是小宁王!”
  “是小宁王带人来迎亲了!”
  “哈哈哈哈,正是时机啊!”
  之前还在京城恶名远扬,让他们宋府的人疑虑重重的小宁王,现在却成了他们心中的大救星!
  那群贼人见势不妙,吓得扯过座骑就跑,却被骑兵们包围,轻轻松松,都没撑过说句话的工夫,就看见那帮刚刚还耀武扬威的家伙,一个个全都滚下马跪地求饶!
  哈哈哈哈,这可真是现世报来得快啊!
  再看轻骑兵队伍打头的那位小将,身板如杨,银甲闪亮,座下一匹白龙马,那简直就是传说中的白马将军啊!
  “在下宁王,前面的是送亲队伍吗?哪位是本王的王妃!”
  那银甲小将在离车队还有五六十步的时候停下了马,提声问话。
  宋城不由得嘴角一抽。
  要不就说原歌比他会演戏呢,看这白马小将军,高头大白马,浑身雪白雪白的没一根杂毛,贴身的轻甲,不但不显得人臃肿,反而更衬得人英姿勃发,再加上身后那整齐划一的五百轻骑兵,缓辔而行,都听不到半点杂音,可见这支骑兵,已经达到了令行即随,如风如林的程度!
  这才是装叉的高等境界啊!
  宋城还能怎么样,当然是配合演戏喽!
  “富阳公府宋福,见过将军!”
  宋城也大声回着话,还行了一个女子的屈膝礼。
  诶,这要是换过来,他真是个远嫁的小娘子,那绝对是芳心可可,小鹿乱撞……
  可他现在只想搂着他老婆噗哈哈哈地大笑几个回合……
  宋城就看到那白马小将军一个利落地轻跳,就下了马,动作帅得人合不拢嘴。
  白马小将军迈开大长腿,大步流星,朝这边走过来!
  几乎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
  四十步,三十步,十步……
  白马将军伸出一只手,眼瞅着就是要去扶未来的新娘,冷不丁的从两侧爆发了两声哭叫。
  “王爷,要替臣妾作主啊!”
  “王爷,不要怪宋姐姐,她也不想跟贼人拉拉扯扯的,都是那群恶贼,色胆包天,看着两位姐姐美貌,嫁妆又多,就起了歹意……”
  原歌就是一愣,那被定格住的快乐表情,看上去就特别好笑。
  她转了转头,两边看了看,就看到哭得梨花带雨的华侧妃,和忧心忡忡,一片苦心求情的肖侧妃。
  宋城心中无语,脸上挂上了……正室的微笑。
  这些小碧池们,演啊!
  再演好点!
  老大就绝对不会担心哥跟你们在路上是不是有友好交流了。
  小宁王身板修长,腰背笔直,肤色白净,脸上的线条利落而完美。
  浓眉微微斜挑,双眼不算大,甚至还是有点秀气的瑞凤眼,可眼里光很亮,当他看人的时候,会给人一种无形的压力,可当他带着笑看着你的时候,那眼里的星光,那嘴角的弧度,别说是小少女了,就是小少男的宋城,也有心中怦然的感觉!
  总而言之,小宁王简直是少女们的梦中情人!
  所以之前还有些犹豫害怕的肖六娘和华姑娘,顿时都芳心失控,情不自禁地同未来正妃抢起了小宁王的关注。
  反正婚礼没办,一切都还未知呢!
  众目睽睽,小宁王朝着两边望了下,抬手下压,又拿眼神示意了下自己的部下,便有两人跳下马来,分别朝二人走去,顺便完美地拦住了二人靠近小宁王。
  小宁王似乎是已经给了她们交待似的,又朝前走了一步,伸出手去,手心朝上,身体微微前倾,含笑向未来王妃慰问。
  “福儿受惊了!”
  宋城上道地把自己的手搭了上去。
  两只手相握,就被笼在了宋城的宽袍大袖中。
  温热柔软的手掌捏在自己手中,宋城其实有点庆幸他穿的这袍子能遮住双手,不然让这么多双眼睛瞅见,其实王妃的纤纤玉手居然跟小宁王的手掌一般大,甚至指节还略粗的话,那画面……算了,还是不要想了!
  银甲锦衣的小将军,携着未来小娘子手走向自己的神俊座骑,轻巧地一个跨越,便飞身上马,而手腕一个运力,小娘子就落座到了他身后……二人并骑,相依偎,这画面……
  哦呀……太感人了!
  本是对手方阵营的成姑姑,也不由得拿袖子擦了擦眼睛!
  谁说小宁王粗鲁不堪,傻笨黑粗,一点也不知道怜香惜玉来着!
  看看,这俊秀帅气的模样,这挥手间灭敌的潇洒,这对待正妃的体贴和看重……
  老娘要是年轻二十岁,保准也会把小宁王当成自己的梦中情郎!
  谁特娘的说小宁王坏话,老娘要呸他一脸!
  只见五百人的方阵瞬间分开,露出整齐的一条道。
  似乎专门为小宁王带着正妃审阅一样,前排的骑士们还纷纷抱胸致敬。
  宋城压低了声音,“老大啊,你怎么做到的?”
  原歌下巴微扬,冲着自己的骑兵们轻轻点头致意。
  “练兵呗!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她当年上学的时候,可是军训过的!
  学不到精髓吧,皮毛总能学一点的吧!
  再加上舍得花钱买装备,买红蓝……哦,错了,是买伙食……
  反正就是不要怕花钱,刷刷地往里造就对了!
  “怎么样,我来的还是时候吧?”
  本来她是没打算越境的,一直带着人在二十里外驻扎着。
  但今早有斥候来报,说发现一小股疑似劫匪流窜在这附近。
  她屈指一算,这个时候应该宋城他们也快到了,所以就向前进深了一点。
  “很好,时机拿捏得很到位。”
  宋城就忍不住要夸赞原歌一下了。
  如果是在劫匪刚刚露面的时候就杀出来的话,那可就看不到送亲队那望风而逃的狼狈样了!
  这些人还敢不敢再往宁城去,去了宁城,又有没有脸再对婚礼什么的指手划脚?
  而白马王子在万众瞩目中奔驰而来,只为了牵我手共骑而行的桥段嘛……
  俗!
  狗血!
  没创意!
  但是他骑上马的那一瞬间,是真的心潮起伏,仿佛坐在了云端啊……
  看到她,所有的奔波劳苦就都烟消云散了,所有身为直男的坚持和底线也都不翼而飞了。
  一路疾驰,日行夜宿,五日后,终于赶到了宁城。
  宁城在宁王没有封爵的时候,只是个不到一百户人家的小镇子。
  后来宁王带着家小部下来到这里,拿起了他积攒多年的银子,花了五年时间,总算是把宁城建得像个城池样了。
  有了城池,就不用担心野兽袭击,北蛮侵扰,人口越聚越多,慢慢的工匠和商铺也都有了。
  而人口多了,城池也跟着慢慢扩大,到了如今,宁城已经有两万户,总人口近七万了。
  当然了,就这点规模,肯定跟京城是没法比的。
  在全国也就是个十八线。
  但这是论繁华程度和经济规模的。
  如果论武力值,就宁城街头上随处可见的魁梧汉子和背着熊鹿的猎户,还有那高大厚实的城墙和箭楼……宋城觉得,应该能在全国排名前十,而且潜力无穷。
  宁王府在宁城的西北角,几乎占去了整个城的十分之一。
  但就这,宁王府根本都比不上富阳公府的华丽堂皇,它不像个王府,倒更像个古堡。
  瞭望台,吊桥门,演武场,藏兵洞……正是随时准备打仗的格局。
  据原歌介绍,宁王府也的确是有军事堡垒的用处的。
  因为敌军来袭时,都从西北攻过来,所以宁王府就建在了西北角,这是誓要与城共存亡的意思。
  而在第二任宁王时期,就曾经有过敌军兵临城下,宁王府据守御敌的故事。
  到了第三任小宁王时期,嘿嘿,还没有任何敌军能深入宁地来到城下呢!
  “母亲,祖母,这位就是宋家的宋福。我的未来伴侣。”
  刚进王府,原歌就领着宋城去见祖母和母亲。
  之前,她跟她们透露过宋城的身份,说她机缘故巧合认识了宋家的三娘子,没想到三娘子居然是男扮女装的,正好她俩一见如故,再见倾心……而朝廷又要赐婚,宋福被人设计嫁过来,却不料正是天作之合。


第77章 假凤虚凰(16)
  宁王府的两位老夫人; 说起来比宋福的祖母罗氏和母亲郑氏都长了一辈。年纪自然也要大不少。
  老太妃年近七十; 在这个时代的确算是高寿了,看上去老太妃鸡皮鹤发; 就是个皱巴巴的; 有点丑陋的小老太太; 想想也没错; 老太妃是第一任宁王的妻子,第一任宁王不过是乡间富户; 他的妻子自然不过是普通女子,后来宁王跟着老皇帝四处南往下北战,家中的重担就都落到了老太妃身上; 老太妃的年轻时光都是在艰难困顿里过来的,自然不可能有余暇去保养……等到富贵了,老太妃的年纪也四五十岁了; 再来保养也用处不大了。
  不过即使这般,这个小老太太的目光十分清亮,看人的时候; 有种能被看透的凌厉……
  至于小宁王的生母太妃么; 则是位四十岁的中年美妇; 看上去端庄雍容,比小五六岁的郑氏还显得年轻; 神情和善带笑,不过宋城知道,这位跟郑氏可不一样。
  郑氏是看着苦大仇深; 浑身带刺,其实都是一味逃避,退让为主。罗氏也是一样。
  但宁王府的这两位,则是绵里藏针,外柔内刚。
  宋城被这两位夫人上下打量着,虽然她们的神情都十分慈爱,面带微笑,可他还是感觉到了来自老岳母的凝视的压力,还是乘以2的。
  好在这打量只是半分钟不到,老太妃就冲着宋城点点头。
  “是个好孩子!”
  她这把年纪了,什么没经过,看人还是有几分准的。
  这少年虽然穿着女装,长得也俊俏,可行动间大大方方,没半分的扭捏,气质温润中带着几分英气……
  简直就是给她孙女小宁王量身打造的孙女婿了!
  哼,可笑那姓杨的,百般算计,想要废掉宁王府,可最终还是白费心机,反而成全了一对佳儿女!
  就连老天都站在她宁家这边,她倒要看看那姓杨的还能得意多久!
  老太妃都这样表态了,太妃当然也点头夸了宋城几句。
  两位太妃都给了赏赐。
  估计是知道宋城的真实性别,因此老太妃赐的是一柄金镶玉如意,太妃的则是个羊脂玉把件。
  看到两位老岳母没有对他表示排斥,宋城是大大地松了口气了。
  见过府里的长辈,原歌就领着宋城去了自己住的院落。
  原歌住的院子本来是第二代宁王当世子的时候住的,后来他做了宁王,住在这儿的就是原歌了,第二代宁王故去之后,原歌懒得再换,就将原本的正院给改成了藏书馆,不再住人了。
  原歌带着宋城参观着自己的杰作。
  “这宁城的冬天实在是冷,当得起严寒这两个字……从前每年都有冻死的百姓,后来我想起了火炕和地暖这些,从王府自上而下的推广,又推行了薪炭供给制,相当于普通老百姓的取暖费保险……这些情况才有了改善。”
  宋城抵达宁城的时候,已经是阴历的十月底,在这边已经必须得裹上棉衣了,但宋城走进屋子,只觉得暖风拂面。
  “这屋里安了地暖?”
  “是啊!老皇帝以为这边冰天雪地,鸟不生蛋,其实他不知道啊,这边可是有丰富的森业和矿产,还有出海口,比起中原腹地来,还更有发展前途啊!”
  原歌拉着宋城在软榻上坐下,一边就指着软榻前的屏风给他看。
  宋城这才发现,原来这屏风上,绣的是一幅山川地形图!
  “这是宁王的封地?你画的?”
  虽说这山川地形图画得还是有不少瑕疵吧,但已经超出了这个时代了,宋城想起,原歌这位霸总,学识丰富,多才多艺,可也还是有弱项的……
  比如说绘画,比如说机械……
  原歌略有点尴尬地咳了声,“是啊,画得有点糙了,不过比例应该还是没大错,能凑和看。”
  她一个学工商管理的让她去测绘,实在是强人所难了一点,可她手上不是没这方面的能人嘛,只好自己顶上了。
  “现在好了,城城你来了,好多麻烦的活儿我就能交给你了!”
  要不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呢,创业时代,最紧密最团结的,就是夫妻店了!
  她能这么快找到城城,还是要感谢老皇帝啊!
  虽然老皇帝没安着好心思,却做了件大好事,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啊!
  老大都发话了,宋城当然是当仁不让啊!
  “行!这些理工科的活儿都交给我!”
  虽然他也不是每样都通吧,但他好歹当年是理科学霸来着,能把高中的那些知识都应用出来也是很超前了。
  夫妻俩靠坐在一起,神采飞扬,聊得热火朝天,看着那个画得不怎么样的屏风,指点着哪里有矿,哪里可以建厂子,哪里可以发展起一个小城镇,出产的货物怎样分配,从出海港口那儿交易什么货品,要再重点发展几条航线……那可真是仿佛置身经营游戏,完全无法自拔。
  而另外两位侧妃却不那么愉快了。
  之前小宁王于危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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