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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嫁妖孽世子-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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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势渐急,一阵噼啪打在人的脸上,因为奔得快倒有些疼。十几人几乎是眯着眼在策马狂奔,雨水沾湿了眼睑,乌发全部贴着脸庞,或黝黑或白皙、或粗犷或精致的五官在此时毫无区别,人人狼狈,却人人坚决。
  司空翊一马当先,近晌午的时候,狂奔数个时辰的马蹄一软,踩进了早就松软不堪的淤泥里,他心一凛,在战马还未跌下之时俯身抽剑重重插在地上,胯下黑马因他这一撑,勉强定住了力。
  “好小子,”司空翊忽一笑,雨水顺着嘴角滑到微有些缺水干裂的唇侧,“进了边城保管给你吃好喝好,现在可千万别倒下啊。”他说着,人有些疲倦,行军近二十天几乎没有好好合过眼,此番剧烈颠簸他本也能撑住,但可惜身上带着蛊毒,他总控制不住自己的精神趋向于混沌。
  黑马似乎能听懂他的意思,蹄脚晃了晃,终是没有跌下去,反而颤颤巍巍抖了抖,马身再度站得笔直。它鼻间喷了两股子热气,一连串呼哧呼哧的声音,引了身后其他战马的闷声应和。
  再抬头,男子依旧高坐马上,黑甲被雨水洗刷得干净,锃亮如星。
  不多时几人便顺利出了峡谷,再过青垨草原,边城便能看得仔细了。司空翊抬眼见茫茫草原上寸草全无,心下已经明白这片土地上,曾被众人铁骑践踏,如果不是因为草原辽阔无法掩藏,黄沙人一定会选择在这里设下埋伏。
  几人顾不得短暂休息,只在马背上一边疾驰一边啃了几口干粮。烙饼粗糙,他们便仰头和着雨水一起吞下,司空翊同样如此。
  还记得在成王府的时候,宋歌看他锦衣玉食总觉得他是个养在金山银山里的娇惯子弟,殊不知他也一样可以做天下男儿都能做的事。
  他喜干净,但尘土满面月余不更衣,他也从不在意。
  他喜慵懒,但军纪森严以身作则,他照样也能板起面孔喝声连连。
  他喜精致,但军中粗糙生活枯燥乏味,他依旧甘之如饴。
  他从来有两面,在帝京他便呈现世家子弟该有的模样,可在边关就不同,他身负百姓性命,身负帝京皇命,身负整个国家的安危。他守住了城,便等同于守住了千里之外她的家。
  哪天定要带她看看他现在的样子,司空翊唇角带笑,不用猜便知道,她一定更喜欢他如今这副脏兮兮又狼狈不堪的模样。
  “副将军,”还是先前询问司空翊的那个名叫余良的男人,“青垨草原过了敌军便很容易发现我们的寻踪,要不要传书给边城统领,里应外合好让咱们进城?”他的担忧是正常的,青垨草原上没有黄沙人埋伏,那是因为他们也会担心帝京二十万头阵大军强势压来会掀起一场大战,所以他们现在的主要目的是攻破边城。
  边城是边关第一大城,进了城他们就能反攻为守,一方面可以抵抗帝京队伍的攻击,一方面又能长驱直入,从边城一路往下直捣帝京去。
  这样推算下来,黄沙人很可能日夜围着边城,他们区区十几人要想万人阵中穿过进入边城,简直是天方夜谭。所以余良想着,飞鸽传书边城统领,让他们开了城门和敌军来一次正面对战,这样自己这里的十几人才能趁乱过去。
  司空翊听了却直接摇头挑眉反问道:“开了城门,不就等于放敌军直接进城?”他这么说,却忽然抬手示意余良取了飞鸽出来,“立刻写信,就说咱们先头部队十余人今夜便能抵达边城,叫边城统领秦怀远择子夜之时开城中侧门。”他说着,眉却蹙成了一道直线。
  “啊?”余良大大震惊了一把,搞不懂司空翊这是什么意思,他和余下众人面面相觑,都有些哭笑不得。
  开城门是冒险,可能他们几个还没到城口呢,敌军就已经进了城,这无疑是致命的。所以余良说归说,也没奢望司空翊会同意。的确司空翊没有同意,他甚至直言这是“放敌军进城”,可是为什么,他先言辞反对了这一说法,下一瞬又让他把这说法给实施下来呢?
  写信飞鸽传给秦怀远,不就是让他开城门?怎么反对了还要去做呢?
  余良摸出马腹下的布袋子,里头一只信鸽咕咕叫着,他却动作不麻利了。
  “副将军,你确定……”余良不知道怎么说,颇有些摸不着头脑。
  司空翊却笔直目视前方反问道:“敌军将领是谁你可知?”
  余良一凛,腰杆瞬间立得正了,“黄沙第一领主淳于岸!”对于这个名字,余良还是熟悉的,黄沙人不算一个国家,顶多就是一个拥有领土的小部落,所以他们之中最尊贵的掌势人,称为领主,“领主带兵,所以这次格外来势汹汹。”余良补充道。
  司空翊颔首,“淳于岸善射你可知?”他再次反问,头却一动也不动看着前头,青垨草原边际线忽现,再过个把时辰应该就能出去了。
  “是,”余良接得快速,说完却一愣,有些后知后觉道:“副将军是想让淳于岸把咱的信鸽给射下来?”黄沙人常年在边境外的沙漠周围驻足,沙漠养不了牛羊也种不了瓜果蔬菜,唯一可以猎捕的只有天上的飞雁,这也成就了黄沙人骑射一流的本事。
  “在这世间淳于岸若称骑射第二,无人敢称第一,”司空翊这么说着,语气却严厉了起来,“问归问,先把信给写了!莫耽误!”
  余良一惊,赶紧从布袋里掏出了宣纸,他见司空翊没有停下马,正疑惑要怎么研墨写字,却又听司空翊声音高亮道:“别用墨,用血。”
  余良一噎,血书啊……
  “怕疼?”司空翊笑,却听身后立马响起了拔剑的声音。
  “不怕!”余良忽叫,随即抽剑抹了手指,嗫嚅道,“只是诧异后的呆滞罢了……”
  余良写得快,因为怕雨落下来将字给化开,他写完立即就卷作一团塞进了信鸽脚下的圆筒里,“副将军,您这是作何打算?”他一扬手,信鸽冲天,转眼化成了白点,消失在茫茫雨幕中。
  司空翊凛了心神淡淡道:“不管是出于谨慎还是其他,淳于岸都会把这信鸽给射下来,况且如今急雨天气,信鸽很容易会迷失方向,这无疑又给了淳于岸更好的机得到我们的信。”
  余良听得仔细,焦急追问:“那他岂不是知道我们的计划?”
  司空翊笑,“计划?我的计划本就不是让秦怀远开城门,我要让淳于岸陷在真真假假里举棋不定,好给我们一个机会进城,”他抬眼望天,似乎都已经嗅到前方浓浓狼烟味儿,“淳于岸的性子和司空祁很像,他谨慎到极致,一封飞信有几种含义全凭他自己的猜测。”
  “信上说咱们只有十余人,可在淳于岸看来,这数量值得推敲,他若觉得我在骗他,那这含义便是——咱们大军已经压境,他们该退;他若信我这信的确要给秦怀远,那这含义便是——咱们人数少,该围攻。”
  “信上说要秦怀远开城门,淳于岸一定会思考这举动对于他的利和弊,如果他选择在城开之时大举进攻,万一我们带去的是二十万大军,他的后方部队将全线崩塌,如果他选择静坐等待时机,那我们便可趁机冲出去,直接进城!”
  司空翊说完,余良没声音了。
  人群后面有人语调带着亢奋急急道:“可这信在淳于岸手里,秦将军并不知道咱们在赶去啊!”
  司空翊摇头答:“不,淳于岸看完了信,会再换飞鸽传给秦怀远,”他顿了顿,接道,“信是血书,这在他看来咱们连停下磨墨的时间都没有,说明一路行军,速度快到或许今夜就能到达,这无疑是在给淳于岸限制思考的时间,他没有太多机会细细推敲其中的真伪性便得赶快做出退或进的决定。”
  “再传给秦怀远,是他必须要做的事,”司空翊微敛眉,青垨草原尽头已经入了视线,“如果他不给,秦怀远不开城门,他就连进攻的机会也没有,而且如果咱们真是二十万大军挥扫过去,里外夹击淳于岸便完了。他会考虑到这种情况,所以必须给!”
  “淳于岸八岁奉老领主遗嘱接管黄沙部落,迄今已有十八载,他虽年轻,但心性沉如水,谨慎是他唯一的标志,对于没有百分百的把握的事,他决计不会做,从他围攻边城月余仍旧不愿冒险撞开城门进攻便能看出来,”司空翊一路疾驰,马下尘土飞扬,他低咳一声继续道,“所以这一封信,旨在搅乱他的神思,他思维陷入两难境地,咱们过阵进城的成功率就大!”
  “而据我推测,淳于岸十有八九,会退!”他扬眉,忽然收了缰绳,“停——”一语拉长,十几匹战马瞬间刹下,惯性导致它们滑溜出了几步,却堪堪依旧停在青垨草原上,而数丈开外,便是黄土大地。
  “再写一信。”司空翊向后伸手,余良无声递上一张纸和一把剑。
  “……我要笔,”司空翊抿唇,脸色黑了黑,“给我剑干嘛?”
  余良面色严肃道:“不是写血书吗?”
  “……”司空翊眉头突突地跳,半晌拿刀柄重重敲了余良的脑袋,“笨啊你!刚才写血书是打的心理战,这封又不必给淳于岸看,为什么写血书?!麻利点,研墨!”他席地而坐脱下战袍铺在地上,随即把宣纸放在上面,余下几人除了余良委屈地奔去研墨,都将司空翊围起来用战袍挡住雨水,生怕弄湿了宣纸。
  余良苦着脸递来沾了墨的毛笔,心里颇有些怨念:自己手指头还疼着呢,副将军倒好,自个儿拿墨写!
  司空翊写得极快,不多时便将宣纸卷了起来,众人没有看清上头到底写了什么字,就见他交给余良道:“贴身收着,如果到时候过阵之时遇上不测,拼了命也得给我活着进城,将信给秦将军。”
  余良一凛,立即回道:“是!”回答完了才反应过来,如果自己带着这封信进城,那是不是说明,到时候如果真发生意外遭到围攻,副将军他们几个会为他垫后,用生命铺出一条送他进城的路?
  这么一想他忽然觉得苍凉,而既然他能想到,其他人不会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但没有任何人提出质疑,质疑为什么是余良肩负这活下去送信的使命而不是自己,因为就连司空翊这个副将,都要和他们一样,用血肉之躯去开辟那条充满坎坷的路。
  “现在,”司空翊依旧坐着,扯了自己的战袍就着雨水擦拭佩剑,“有时间就把自己的剑给擦擦干净了,等天黑下来,有一场硬仗要打。”
  “是——”只一言,忽觉热血亢奋。
  “谁怕,现在就掉头骑着马回去大部队,等到时候真对上几万黄沙人就容不得你后悔了,”司空翊不抬头,字句却锋利,“我需要不怕死的同行,怯懦的只会害了当他是兄弟的人,能不能做到不是现在说说的。”
  气氛一时凝固,无人说话,可也无人退出。
  “好,”司空翊忽笑,雨水顺着他精致的棱角落下,滴在剑头上发出清脆的声响,“等会儿杀多少人自己心里记着,数量最多的回去领军功,数量最少的回去领军棍!”
  男子眉眼弯如画,却是描绘着境北黄土烈沙的山河壮阔,似乎从他眉宇间,便能看到血气风起长河辽远。他素来慵懒散淡,此刻竟脱了纨绔,似要以一剑唱了山河,磨剑战一场干戈,不惧马革裹尸,厚葬边关黄土。
  边境的夜来得很早,几人不过坐了片刻功夫,雨也小了,风也停了,远处弥漫的硝烟似乎都在这看似平静的夜幕下,渐渐消散了。
  距离子夜还有几个时辰,司空翊却起身拍了拍黑色高头战马,轻轻道:“一个时辰后见。”说罢,他转身挥手,示意其余人跟上。
  “弃马,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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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不稳定,抱歉了姑娘们。
  高烧不退,语句和错别字也没检查,这几天可能状态差,求谅解。
  
  ☆、第七十三章 入敌营
  
  弃马。
  这两个字说者清晰,听者恍惚。
  战场弃战马,就等同于敌军在前主动扔掉武器,谈不上送死,但相当于断绝自己一切活路。
  胯下战马在,至少进攻可寻,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的雷霆之势,或者换个方面来讲,哪怕要逃命,有战马疾奔总比两条腿跑断来得强。
  可司空翊四个字简简单单,饶是心绪复杂,也无人反驳,毕竟副将军的想法,他们也懂,所以就算这弃马举动极有可能断了所有人的后路,他们也没打算后退。
  向前迈几步便出了青垨草原,骑马目标太明显,他们须谨慎前行,一路遮掩行踪。虽然夜已沉下,边境呼啸的风渐渐平稳,借着惨淡的月色他们几人会更容易靠近城门,但这并不能保证他们可以安然无恙地进城。
  雨几乎已经停了,里衣湿答答地贴着众人脊背和胸膛,倒显得那一身铠甲空落了起来。司空翊反手做了个停的动作,抬眸看远处,边城上的旗帜冲入视线。
  几人忽有些怔忡,其实心里都明白边城能坚守到今日一定受尽了狼烟侵袭,但没想到边关第一大城,曾经鲜活而繁荣的城池,由巍巍转变成了萧索。
  旗帜依旧高扬,鲜红上染着鲜红,上书一个大大的“秦”字,可黑夜里众人竟都能看得仔细,那字的周围分明有大小各异的黑色斑驳,就好像是红底的旗面上喷洒了同样殷红的热血,从而导致那深黑紧紧烙印。
  旗帜早已破败,烧毁的痕迹将旗角都卷了边,司空翊盯着那里看,似乎都能回见到几日前城楼上火箭纷飞。黄沙人的箭术精湛,射到城楼上不是不可能,多少代兵上了城头的百姓横尸在那里,死时直勾勾瞧着边角起火的军旗,久久不能瞑目。
  城头无灯火,死一般的寂静,只留一盏长明,告慰在天亡灵。
  司空翊只觉胸腔一股污浊之气,不吐不快。他长长叹了一口气,气出却无声,做完这个动作又闭眼深呼吸,似要把这弥漫在黄土高空里的血腥与烈气一同吸进肺腑,再化作满腔豪情和怒意,冲那屠他西庭百姓、攻他西庭城池、踏他西庭国土的黄沙部落,最后用淳于岸的项上人头,祭他西庭亡灵!
  忽紧双拳,司空翊压低声音道:“城下无敌军,看样子淳于岸退兵了,”他刚说完,又觉不对,锁了眉头沉声道,“暂时左侧移动,看看情况再说。”
  他的身后便是余良,余良得令之后再回头交待下一个人,如此呈一条直线通报下去,既能保证声音的低沉不被人注意到,又顺道点了人数。
  他们一行十二人,少量的粮食和武器都还在马背上,司空翊弃了马,余良不知道就算他们进了城,又能怎么帮着边城渡过难关?后方二十万大军最早也得后天一早,如果路上碰到黄沙人设防,时间还得往后推,怎么算他们现在的情况都有点麻烦。
  余良皱眉,不放心地摸了摸胸口那封信,他肩上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不管人是死是活,信都得带进边城。他竖了眉头,暗暗下定决心,哪怕黄沙人一刀砍了自己的腿,就算爬也得爬进去!
  几人在夜色下动作迅速,如蜿蜒在黄土上一条灵活的百足蜈蚣,不一会儿便接近了两军交锋的战场,前头再猫腰行个半个时辰就是淳于岸驻扎的营地,稍远些便是巍峨但显尽沧桑的边城城门。
  换句话说,他们十余人已经进入了黄沙人的地盘!
  司空翊眉头紧皱,一刻也放松不下来。现在离得近了,他很清楚地看到城楼下没有围攻的敌军,那也就是说,淳于岸看到信真的退兵了?司空翊有些疑惑,他再转头看营地,灯火通明,守卫森严,边遭还有人在巡逻守夜,看起来一切似乎都很正常。
  可一切都正常才是最不正常的!
  淳于岸退兵是在他的推测之内,但司空翊并不认为他会谨慎到直接退进了营地,这和他一开始的计划有些出入。
  照现在这情况看来,如果他们没有弃马,只需狂奔几十里便能赶在淳于岸的队伍发现并攻击之前抵达城口,淳于岸若要围剿也须整顿人马,等他们出兵自己这几人早就进了城了。
  但事实却是,他们现在没有马,光靠双腿跑绝对跑不过黄沙人战马奔腾。
  至于他弃马的原因,就是为了缩小目标,在他的计划里,淳于岸退兵最多只会退在营地和城门中间的地方暂时驻扎,那无疑给了他们一个机会混进后方兵力比较薄弱的营地,凭他们的身手撂倒几个黄沙人不成问题,只要穿上黄沙人的军服,至少在他们冲到前头阵地上去时能多片刻让淳于岸愣神的功夫。
  可现在,情况似乎有些出乎意料。
  “继续前进,注意别暴露目标,混进营地再说,”司空翊想了想,还是按原计划行动,如果淳于岸真的在营地,是不是可以选择制服他?擒贼先擒王,如果能拿下淳于岸,事情的进展会更顺利些,“挑巡逻的先下手,别打晕,要弄死。”司空翊眉间忽起狠辣,一语交待完毕再不多言。
  余良几个人一凛,无声应下。
  司空翊现在有两个想法,第一就是扮作黄沙人混进淳于岸的帐房,以他为质的话他们进城会很方便,但此方法有很多不确定因素。首先营地中黄沙人众多,要进到领主的帐房颇有些困难,其次他们不知道淳于岸的帐房在哪里,一间一间找不仅危险且颇为费时,最关键的事,他们甚至不清楚这退兵会否只是淳于岸的一个陷阱!
  可能淳于岸……根本不在营地!
  还有一个想法便是最先的考虑,换了黄沙人的衣服直接借他们的马往前冲,在他们还未反应过来前一路狂奔,或许有效!
  司空翊呼出一口气,英眉倒竖有些犹豫,但行军最忌讳的便是犹豫,所以下一瞬,他直接做出了决定——找淳于岸!
  原因只有一个,他得让后头那十二匹驮着粮食和武器的马,安全进城!
  如果他们选择冒险狂奔,黄沙部落的敌军发现之后一定会率兵攻击,战场混乱万一那时战马过来,一切都成了空,只有他们在营地中,马匹才能安然无恙,上头的粮草武器才能运进城。
  用人命,换兽命。
  而兽命,又牵着城内万数人命。
  几人摸黑又行了一刻钟的光景,前头营地的灯火已经快要照亮他们的脸庞。余良隐在暗处低低问道:“副将军,咱们人多,混进去且得分散了?”
  司空翊点头,整个人都趴进了扎人的杂草里,营地的杂草堆最是肮脏,士兵夜里解手不愿跑到远处上茅房,基本上就是转个身对着地面随意松了裤腰带,所以杂草下污浊横生,一股子尿臊味儿直接冲了人的鼻。
  余良皱了眉,身后众人抿唇,微不可见地把头往边上撇了撇,只司空翊一人毫无动作,依旧趴着,依旧脑袋埋得深,依旧脸部直接贴着地面,黄色污渍淡淡沾染他面颊,他却恍若未觉。
  “三人一组,分别往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去找淳于岸的帐房,经过粮草房就给我放火烧了,”司空翊低声交待,挥手直接将队伍分成四组,余良得跟着他,毕竟他身上有信,另外一个是府里最年轻的小将,圆圆的娃娃脸,眉眼却凌厉,名唤胡岱冬,“注意别脱队,谁找着了就点烟火,速去!”
  一声令下,几人瞬间四散开,只司空翊和余良还有胡岱冬停在原地。
  “副将军,咱们往东?”胡岱冬年纪小小却不爱说话,余良便问司空翊道。
  司空翊点头,东边的帐房比起其他的更小些,看起来似乎是独营,和兵士住的通铺大营有明显的区别。司空翊仔细看了看,正巧有一队巡逻的人马走过,他眉头一挑,再度缩下身子,手却慢慢抬了起来。
  准备的手势。
  黄沙人常年在马上行走,边境外带着沙尘的烈风吹得他们的肌肤比之铠甲更坚硬,而骑射之术也造就了他们健壮的体格,臂可拉重弓,腿可驭烈马,黄沙部落的女人都比帝京的世家子弟高出一个头,更遑论他们的孩童,都是马背上长大的铮铮铁骨。
  迎面走来一队十余人的巡逻军,个个人高马大,左手提着盾,右手握着长矛,踏步如踩碎骨,重得人心底发懵。他们左侧脖颈处都有刺青,刻的是一只振翅欲飞的雄鹰,是黄沙部落的图腾。
  这是黄沙人最引人遐想的地方,明明靠着射猎存活,吃得最多的也是大漠孤雁和铁鹰,却信奉那些飞鸟,无端惹人深思。司空翊盯着那刺青看,待那群人一个转身,深陷的眼眶里目光锐如刀,他忽起身,以雷霆般的仗势扑向队伍最后一个黄沙人!
  余良和胡岱冬对视一眼,提了剑一前一后快速跟上。
  几乎是转瞬之间,队伍最末端的黄沙人瞪着惊恐的眼睛无声往后倒,他发不出声音,因为嘴巴上捂着一只手,那手白皙精致,指节泛青,磨着他唇侧的掌心却粗糙,似乎有茧,似乎还带着血。
  来不及多想,那黄沙人已经觉得脖子处一痛,茫然低头,竟看到自己胸膛处鲜血淋漓,喉间火辣辣的感觉,似乎有什么噗哧噗哧的声音从自己喉管里发出。再想看他却没力气了,眼前阵阵泛黑,迟到的痛感也有些降临,他晃了晃,一头栽倒在地,死前最后一眼,看到一人斜眼睥睨,完美的下颔处生着淡淡青色胡渣,视线渐渐模糊,只看到那人手上一把剑,剑端血红,那是……他脖子处动脉里的血吧。
  司空翊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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