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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天独宠之狂妃很妖孽-第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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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没想过拥有一群的亲朋好友——那种可以掏心掏肺的人。可是兄长的陷害、父母的沉默早就掐死了那仅存不多的天真。
兄长的一次暗杀让他险些丧命,对于姬沐离的及时出手相救,他是心存感激的。尽管如此,当时候的他也从没有放下浓浓的戒备,直到彼此之间相处多年,他的信赖才与日俱增,与不久之后加入他们的东方陵也成了好友。
他跟姬沐离以及东方陵之间的情谊很难形容,要问他,自己和东方陵,在姬沐离面前是不是主子跟下属的关系,他会肯定地点头,要问他们两人算不算上兄弟,剑十一却会犹豫。
他们是主仆的关系,因为姬沐离一句话,他和东方陵就会肝脑涂地去完成,或许是因为心存感激,也或许是真的把他当做了可以效忠效力的主子,这世上能让他剑十一甘愿当下属的人,也只有姬沐离一个人了。
但要说是兄弟,他却不太愿意承认。兄弟该是什么样的?他见过太多兄弟之间的自相残杀,见过了太多兄弟之间的虚情假意,所以他才不愿意承认自己跟姬沐离犹如兄弟。
只有主仆这种鲜明的关系才不会让他们彼此背叛,姬沐离需要他和东方陵做事,而他们俩又心甘情愿去做,并毫无怨言。
要问他们的那种情谊有多深厚,他也说不出来,他只知道,若他们其中任何一个置身险境,他会二话不说,拼上性命也要救他们出来。
他们之间的情谊不是一般人能够明白的。
在了解到变强的重要性之后,剑十一的脑中只有不断变强。直到再遇到那个“女人”,他许久未有的念头才又再一次清晰地浮现出来:若是他日后非要娶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就可以。
这个念头出现后,他的视线便不由自主地跟随那个女人,她成了王府里的丫鬟,而他是王府里的侍卫,两人遇上的次数很多,或者是无意,或者是……刻意。
他再次肯定,这个女人很适合他。他不喜欢聒噪的女人,也不喜欢软弱的女人,更不喜欢搔首弄姿的女人,而这个女人的一切都符合,她寡言、倔强、朴素,不会看人脸色,只是埋头干着自己的事,但又让人觉得……很孤独。
跟着姬沐离几人去蛊疆的那段时间挺长,他生平第一次有了可以想着的人。他坐在屋顶上问东方陵: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东方陵看他的目光就像是看一个怪物,然后从那以后就不停地打趣他。
剑十一气结。这种话真不该问东方陵,要问也该问爷才对。
他不确定自己是否是真的喜欢上那个女人了,但是他能确定的是,这个人以后必定是他妻子。除了他剑十一,谁还能受得了她那种闷葫芦性子?
想到这儿,剑十一心里一阵舒畅。
从蛊疆回到火羽国后,朝堂里发生了一些事。皇上被刺伤,重病不起,太子姬武长和儒王姬文麒的争斗明面化。谁都想不到,一直默默无闻的儒王竟然羽翼渐丰。就连姬沐离刚得到这消息后也是微微一怔。
不过,剑十一觉得,爷的反应倒不像是被震惊到了,更像是意外,似乎意外于儒王这么早就跟太子对上了。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炎啖王并未跟这两人争斗,而是加入了儒王一方,凌厉果断的手段让旁人叹为观止,而剑十一也在这个时候再次回了那个“家”。
剑家需要一个暗中偏颇儒王的子孙,好为自己留条后路,到时候不管是太子胜利还是儒王成功,他们剑家都不会被殃及太深,在发现苗头不对的时候,剑家肯定是立马丢弃其中一个,转而以拥护者自居。
剑十一冷笑,他们需要一个足够优秀和强大的人做这个傀儡,那除他之外没有谁比他更合适了,毕竟他曾经可是炎啖王最爱的“男宠”之一,关系非同一般。
他们既以他为耻,又想着利用他,天底下哪有这么容易的事?他迟早要让那些利用他的人后悔,一旦这个权叫出来,可就不能那么轻易地拿回去了!
后来,那些老家伙果然承认了他在剑家举足轻重的地位,不过前提是要乖乖娶亲生子。
一开始他有些发愁,后来经过爷一番提点,他豁然开朗。既然他想要那个女人做自己以后的妻子,这不正是一个绝佳的好机会?
所以,在各种哄骗之下,他终于把那个倔强的女人变成了自己的妻子。他早看出那人只是在寻求一个庇佑,他便甘心当她的庇佑之所好了。
不过,事情好像有些不尽人意。那个女人根本不喜欢他,或许没有对一般人的那种严密的防备,但也仅此而已。
好在爷支了他许多招,他也乐此不疲地一一尝试。看着那人眼里不再变得跟以前一样平静,他心里泛起一丝浅淡的欣悦。
“剑十一,你会后悔的!”
每当他对那人好的时候,那人总会强调这么一句。
他不懂那人为何总是躲避着他,直到他逐渐觉出了不对劲儿。经过数日的相处,他渐渐猜出了那人的秘密:她不是“她”,而是个他。
他微微有些纠结,但这纠结只持续了一晚他就想开了。
他觉得,他已经爱上了那种呵护的感觉,那个人……他只想好好保护,不管他是女人还是男人。
不过,那傻子表面上虽然比谁都冷漠倔强,其实心里却比他还要纠结,为了不让他失望和难过,那小傻子竟然偷偷逃离了剑府。到最后,他果然被一直暗中盯着他的人给抓了个正着。
剑十一心里又急又气。真是只养不熟的白眼狼,他剑十一就这么不值得信任?
为了他,他不得不放下武器,最后沦落到被几个小喽啰关在茅房的下场。
但是,他没有后悔过。
当那个凶神恶煞的喽啰将刀架在那傻瓜的脖子上时,他第一次有种无能为力的感觉。那喽啰显然经过特殊训练,警戒心极强,那架在脖子上的刀越来越紧,逼得他无从下手。
只要稍一疏忽,那小傻子很可能就会死。
他不想冒那个险。
“放下剑,不然,死。”他沉声道,没人知道他在那一刻,心里的怒火已经铺天盖地,恨不能将那个将刀架在秦阙脖子上的人碎尸万段!
可是,怒气最终归为平静,平静到无奈。
他在那个时候更加确定,他想要眼前这个人,不管他是男是女。这些都不重要。
当看到他脖子上被刀割出的血痕后,他再不敢犹豫,将自己从不离身的银丝韧剑扔了出去,还接过了对方给他的软骨散。
表情一直无波无澜的小傻蛋终于色变,冲他大吼:“别管我,我根本不是你喜欢的阙儿,我是个男人,你听到没有?!快走!”
他当然没有听他的,尽管心里早有猜测,可是亲耳听他说出来又是另一种感受,像是全身心忽然就放松了,而他一直在等这么一句话似的。
起码他没有全部欺骗自己,秦阙和禾阙都有一个阙字,他一直叫着的小名“阙儿”以后还可以继续用,毕竟他叫惯了,已经叫上了瘾,日后可以不用改了。
他们一起狼狈地躺在茅屋的草垛上,他静静听着秦阙的故事,秦阙每说一句话他就更疼惜他一分。
他在心里暗暗道:以后,他不会再让他过逃亡的日子!
可是,等到两人成功脱险之后,那傻子居然还想着离开他!他不禁有些恼怒。
“秦阙你给我站住!”
“欠了人情还想这么干脆利落地走掉?门都没有!”
秦阙也怒了,回瞪他,吼道:“那你想怎样?我任由你千刀万剐?!”
剑十一闻言不由一愣,他想怎样?是啊,他想怎样……
以前秦阙是男扮女装,他也佯装不知,所以两人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做一对假夫妻。可是现在呢?秦阙已经公开了他的身份,而他自己又怎么再舍得让他的阙儿抛却自尊,继续扮他的妻子?正因为他喜欢秦阙,又心疼秦阙,所以才会犹豫。
可是,秦阙显然是误会了他沉默的原因,他眼里一闪而过的失望还是没有逃过剑十一的眼睛,在那一刻,剑十一心里懊悔不已。
管这么多干嘛,先把人留住再说!
心思一转,剑十一忙道:“想还人情现在就还,我不稀罕以后。”
秦阙怒道:“难不成你想让我回去继续给你端茶送水?”
于是,剑十一立马顺着秦阙的话应了下来,“好。”
看着秦阙瞬间炸毛的样子,他嘴角微不可见地掠过一丝浅笑。
像这样一直吵吵闹闹的就很好,不需要他为自己做什么。终有一日,他会让秦阙以他的真实身份站在自己身前,丢去所有的伪装,做回他自己。
他觉得秦阙其实也是对他有感情的,不然就不会费尽心思找回了他丢掉的银丝韧剑。
他从来不是个善言辞的人,很多话他只放在了心里。他更喜欢用行动来证明一切。
所以,当他给了秦阙一个光明正大站在自己面前的身份后,那个傻小子居然有些不争气地湿了眼眶,尽管在多年以后,他从不承认自己这么没出息过。
口是心非的家伙。剑十一在心里乐道。
以后,站在剑十一身边的不再是丢下尊严男扮女装的剑夫人,而是一个独立的人——被人所称赞的秦公子。
不过有时候,听到别人称赞秦阙,他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的。他知道秦阙好,不需要别人称赞。
其他情人之间是怎么相处的剑十一不太清楚,但是他很喜欢和秦阙呆在一起的这种感觉,王妃说秦阙的属性是傲娇,剑十一刚开始不懂,等到相处久了,才明白这个词的意思。动不动就闹闹脾气、还给他脸色看,但是自己一出事,他比谁都担心,语气比谁都温和,这样子可不就是王妃说的傲娇么,呵呵。
不知不觉中,他们相伴到了现在。爷的第一个孩子姬辰星都有十岁了,长得玉树临风,比姬沐离那个亲爹都要妖娆勾人,比水依画那个亲娘都要狡猾多诈。
说到孩子,秦阙的情绪总有些黯淡,剑十一也有些不好受。秦阙本就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娶婚生子才该是本来的生活轨道,可是遇到霸道的自己后,他就没了那项权利。
他看上的人,哪能再允许他离开自己去娶亲生子,那样的话,他或许会嫉妒得杀了他的妻儿也不定。
谁说只有女人才会嫉妒了,他觉得自己也会,在和秦阙生活在一起后,他无法忍受一些女人将目光落在秦阙的身上。这是他的人,如果有人不识抬举,他会给他们一些教训。
好在爷看他可怜,某一天终于将自己的第四个儿子扔给了他们领养。
没错,是第四个。
因为爷总想着要一个女儿,所以他一直在孜孜不倦地耕耘,结果耕出来的前三个都是儿子,老三和老四还是一对双胞胎。在水依画都哭笑不得的时候,次年他们终于迎来了第五个孩子,是一个粉雕玉琢的女娃娃,可把姬沐离高兴坏了。
他和秦阙养着的这个正是双胞胎中的弟弟,小娃娃长得很像漂亮,秦阙一抱着他就停不下来。
剑十一轻笑,这下好了,秦阙唯一的遗憾也没有了。现在,他的阙儿总能静下心来陪着他了吧。
晚上,他一把将哄着孩子的秦阙拽到了床上,将衣服一脱,狠狠地压了上去。
“干嘛啊混蛋?”秦阙怒瞪他。
剑十一表情淡淡,却说着最下流无耻的话,“干你……”
“……”秦阙的脸顷刻间便涨得通红。
番外四:轩辕幽冰与玖兰萱(上)
“臭小子,你又使诈!”一个年近半百的小老头气得跳脚,指着对面的俊美男子吹胡子瞪眼。
那男子长得极其好看,俊美之余又有一种不食人间烟火似的淡然气质,超脱于尘世之外。一身暗黑色滚金边的束腰长袍衬得他更多了几分高不可触的贵气。
“输了便是输了,我解了你研制的新毒。”那男子淡淡扫他一眼,然后将手心的一只小虫放回了一个小鼎中。
小老头咋呼道:“不算不算!你每次都使诈,老子千辛万苦炼制出来的剧毒,结果你一只食毒蛊就解决了,气死老子了!轩辕幽冰,有本事你不用蛊虫,咱们公平竞争!”
轩辕幽冰抬头瞄他一眼,淡声道:“不行。”然后又不紧不慢地补了一句,“我若不用蛊虫,那才是不公平。”
小老头万毒药圣仰天哀呼一声,然后抱头沉思起来。哼,他就不行那条小虫子能吃掉所有的毒药,总有一天,他要研制出一种能够连同食毒蛊一起毒死的剧毒!
万毒药圣不知道的是,若换做一般的食毒蛊跟他对抗,可能早就死掉了,轩辕幽冰的这条食毒蛊一直在被他不停地改进,万毒药圣的毒药一次比一次霸道,而他这只食毒蛊的抗毒性也越来越强。
在第一百二十次对敌失败后,万毒药圣彻底沮丧了。而轩辕幽冰也在这个时候提出下山。
“……啥?你要下山去?你走了的话,老头子我会一个人孤苦伶仃地呆在山上,你怎么忍心?!”
小老头虽然很要强,背地里也经常说那小子的坏话,但是他们一起在山上呆了二十多年,他都习惯轩辕幽冰的存在了,可是这小子说啥?要撇下他一个人下山游历?!
气死他了!难道自己的毒术已经不足以吸引轩辕幽冰?想到这儿,万毒药圣十分沮丧。
轩辕幽冰认真道:“一年之后我会来找你,如果你能炼制出更好的毒药,我就继续留在山上同你切磋毒术,如果你还是输了,我就必须游历四海,去找更厉害的剧毒。”
万毒药圣恶狠狠地瞪他,“臭小子,少瞧不起老头子,你等着瞧,一年之后老子肯定赢你!”
轩辕幽冰斜睇他一眼,“我记得,你现在才六十三岁,而我已经三百岁了,所以臭小子不是你能叫的。”
说完,已是脚点青叶,与清风同走。
小老头在后面大骂,“你就是个臭小子,装什么装!你说三百岁?鬼都不相信,你以为老子会信?&*%#%……”
叫骂声越来越小,轩辕幽冰微微一扬眉,加快速度飞走于丛林之间,直到看到一条蜿蜒小道,他才收敛轻功停了下来。
这个时候天色还早,路上行人并不多,轩辕幽冰一身黑袍,又身无长物,气质超尘脱俗,看起来很是惹眼。所以,当他面不改色地路过一群打斗的人时,那些打斗的人都忍不住一顿,朝他看了看。
“大侠,救命啊——”其中一个瘦小的少年连忙朝他叫道。那人比一般男子矮小,脸上也不知为何糊了一层泥巴,弄得一张小脸脏兮兮的。此时正有一个身形高大的男人护着他与其他人打斗,而那瘦小少年的一双黑溜溜的眼正从后面探出来,眼睛发光地盯着路过的轩辕幽冰。
轩辕幽冰的目光只短短停留了一瞬,然后继续旁若无人地行自己的路。
“喂?喂喂喂——”小少年气得瞪眼,更显得那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水灵好看。
见轩辕幽冰越走越远,他干脆推开护在身前的男子,然后飞快地朝轩辕幽冰跑去,走前还不忘回头“嫣然一笑”,特仗义地朝身后的男子一笑,“鹤臣渊,大恩不言谢,下次我请你喝酒,剩下的人就全拜托你了!小弟我先行一步!”
鹤臣渊闻言,透着冷意的眸子里划过无奈,冲他叫道:“萱儿,不要跑得太远!”
可是一句话还没说完,那瘦小的少年便不见了踪影。
周围的几个喽啰想追,鹤臣渊脸色一下沉冷下来,腾飞而起,然后伸脚横扫,踢飞了几人。
剩下的几人见状,畏缩不前地瞪着他,其中一人妥协地放软了态度,道:“少侠,这位姑娘是我们翠红楼吴妈妈花重金买来的,如今你放跑她,让小的几个回去如何交代?我们吃的就是这口饭,上有老下还有小,如果被吴妈妈知道我们追不回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我们兄弟几个就别指望继续混饭吃了……”
原来那位少年竟是个女扮男装的姑娘,刚从翠红楼逃出不久。
那壮汉说得诚恳不已,听得鹤臣渊微微皱了眉。
下一刻,他从怀里掏出一个鼓鼓的钱袋扔给那人,沉声道:“拿着这些银两赶紧滚!”
几人登时就乐得屁颠颠地走了,徒留鹤臣渊一人四处打探那瘦小少年的去处。
·
“为何一直跟着我?”轩辕幽冰面无表情地扫了扫身后的少年。
那少年为了跟紧他,走得气喘吁吁的,额头的汗水跟脸颊上的污泥混杂在一起,搅成了一团稀泥,看起来就像是刚从泥坑里爬上来似的。
喘了两口气,少年连忙笑呵呵地答道:“我见少侠气度不凡,一定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正好我遇到了些麻烦,少侠您看……呵呵,能不能暂时带着我。你放心,我绝对不会打搅你!咱就搭个伙一起赶路。”
“为何要带着你?”走在前面的人语调毫无起伏。
少年一愣,随即立马掰着指头道:“我会做饭,大家都夸赞我的饭菜做得好吃!我还会补衣服,我补的衣服跟新买的一样,我还……”
“这些我不需要,你走吧。”
“别啊,大侠,我会的还有很多很多,我会……我会……”少年敲了敲脑袋,实在想不出来了。
轩辕幽冰没有再言语,眼中一直无波无澜。
少年脚步微微顿了顿,又继续追了上去,反正这人没有撵她,她黏定这人了!
“喂,大侠,我给你讲个笑话好不好……”
“大侠大侠,你喝不喝水……”
“大侠,你真的不饿么?我特意给你留了个大饼,这可是最后一个了……”
轩辕幽冰步调不变,不急不缓地走着,只有那个少年一直围着他唧唧喳喳说个不停,而他脸上没有丝毫多余的表情。
“……大侠,你叫什么名字?我叫玖兰萱。”
身旁的少年冲着他笑,眉眼间洋溢着满满的阳关灿烂。
轩辕幽冰依旧是只字不言。
玖兰萱也不灰心,这人不爱说话,那自己就连同他的那一份一起说了。人生在世,就该活得开开心心、热热闹闹的。
跟着前面的人不吃不喝地走了一天一夜,玖兰萱本来想问前面的人饿不饿,因为她觉得自己快饿死了,可是她又怕自己这样显得娇气,那个男人会更加嫌弃她,所以她愣是忍着没吭一声。
肚子咕噜叫了一声,玖兰萱连忙伸手按了按肚子。她带的干粮这一路上本来就吃的差不多了,那唯一的一个大饼最后没忍住还是下了肚子,可是那都是中午的事儿了,而现在几乎是二更天了。
这个人不怕饿就算了,可是大晚上的还要赶路,她这一路上没少磕磕绊绊,那人却权当她是空气。
咻一声,前面的人忽然不见了。玖兰萱心里一紧,连忙超前跑了几步,可是哪里还有那人的一点儿影子。
“喂,大侠?大侠!喂喂喂……”玖兰萱看着周围黑漆漆的一片,有些颓丧地垂下头。这里荒郊野外的,他还真狠得下心把一个黄花闺女丢在这里。不过,那人也不知道她是个女人,也不能全怪他。
玖兰萱叹了几口气,干脆原地盘腿坐下歇息。那人一看就是身怀武艺之人,她光凭着自己的两条腿是不可能追上他了,不过,她迟早会找到那人。
想到这儿,玖兰萱的目光格外明亮,在黑夜中仿佛成了唯一的光源。
正发愣间,扑通一声,一只野兔被丢在了她面前,玖兰萱吓了一跳,然后下意识地抬头去看,这一看差点没让她激动地一下扑过去。
她就知道这个男人是个好人!
“一里之外有一条小溪,去洗洗脸,然后处理一下这东西。”
玖兰萱哦哦两声,连忙乐呵呵地提着野兔走了。
“哇!……好美啊,哈哈哈……”玖兰萱盯着眼前的溪水,惊喜地叫了一声。
这溪水显然处于下游,已经汇成了一条小河,水面在月光的笼罩下泛着银鳞般的浅光,罩上了一层神秘朦胧的薄衣。
玖兰萱一下将整个脸浸入水中,用手掌心轻轻揉搓脸蛋,洗尽了脸上的泥污,然后猛地抬头,带起一道漂亮的水花。
皎皎月光下,女子那张如花美颜仿佛白莲泣珠,一颗颗的水珠顺着脸颊蜿蜒而下,一直流到了衣襟深处,惹人遐想。
吹了会儿夜风,玖兰萱开始处理野兔,口中还忍不住默念:小兔啊小兔,我对不起你,反正你已经死了,身上的肉留着也是腐烂,不如就做一件好事,让我吃了可好?日后我决定不吃你的同类,实在饿极了就……嗯,改吃野鸡!
急急忙忙地去了毛皮和内脏,回到原处时,玖兰萱松了口气,还好,那个男人还在,而且还生好了火。
玖兰萱偷偷地轻笑一声,很快就将野兔架在树枝上烤起来。带香的烟雾在夜色中渐渐弥漫着,火光照着少年的脸,衬得红通通的。
她抬头看了一眼对面的男人,未料那男人的目光也正盯着她,就算被自己发现了也没有丝毫躲避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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