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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咸鱼的生存游戏-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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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同样哭了,抱着镜子道:“对不起。”
眼前一阵晕眩,再清楚时,余弦已经脱离秋枫的身体,站到了他身边。
镜子碎在地上,布满裂痕的镜面上映出秋枫满是血痕的脸。
秋枫趴在地上,用粗哑难听的嗓音哼唱道:“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他越唱声音越低,终于发不出声,张口喷出一口血来。
余弦跪到他身边,紧紧捂住自己的嘴,泣不成声。
替他走这么一遭,她终于知道他有多疼了。
可她伸出手,却不知这遍布伤痕的躯体,有哪一处她碰了不会痛。而秋枫,就像没察觉到她的存在一般。
火焰蔓延到秋枫身上,秋枫却像没感觉似地眯着眸子,笑着看向屋外黑沉的天空。
余弦慌乱地想要扑灭,却发现自己的手从秋枫身上穿过,火焰也没再给她带来丝毫灼痛。
她咬紧牙关,无力地发现自己只能眼睁睁看着过去重现。
她现在只是一个看客,而这个故事,仍在继续着。
被困在院中匪徒们彻底慌乱了。
“走大门!”
“大门也打不开!”
“怎么回事”
匪徒既害怕又愤怒地跑回秋枫的房间,却在对上被大火缠身之人的双眼时,大叫一声跌坐在地。
那是怎样一双眼睛啊,凝聚了世间最深的怨毒与疯狂,仿佛与他对视一眼,便会跌入无尽的深渊。
他尚是活着的,却已入魔。
余弦眼睁睁地看着他入魔后困住劫匪,在烈焰灼身之苦中蜕变为厉鬼,然后亲手,将劫匪的生魂拖出体内,撕碎吃掉。
化为厉鬼的秋枫保持着生前最后一刻的模样,双腿残疾,肌肤被烧成黑炭,裂开一道道伤痕,黑雾在他身边环绕。
余弦默默跟在他身边,看着他离开小院,来到余府开始复仇。
厉鬼撕碎了所有害过自己的人,余家的、张家的、狗仗人势的警员、落井下石的街坊……
他的眼中再不复清明,神智也不再清醒。
他跌跌撞撞,漫无目的地走着,最终,回到了梨花树下,向着某个雨夜,约定之人来了又回的方向望去。
余弦轻声道:“别等了,她不会回来的。”
你要等的人,只是因为达到了目的,不想再浪费时间和心思,也不想体验私逃流浪的苦,便独自离开,把你抛在脑后了。
可是厉鬼听不到。
他看着远方,慢慢蹲了下去。
她怎么还不来,她怎么……不见了呀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应该用“”,但是前面心理状态有用[],所以本章就用[他]表示余弦了
我发誓,下章就让余弦对秋枫好好好!
第61章 鬼王的霸道小逃夫(12)
太阳将升之际。
无脸的鬼差拉着锁链将秋枫拖入阴间。
余弦数次想碰碰他,却不得其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秋枫掉进三途河中,终日在河里挣扎游荡。
之后的故事就像瞎婆婆说的那样了,余弦站在河边,呼唤着咚咚。
咚咚没有回音,奇怪了……他安静地是否太久了。
随后,她又试图查看系统界面,失败。
系统和自己的联系好像断开了。
是因为自己现在在镜子里面的原因吗
咚咚无法回答她。
秋枫正坐在河边的彼岸花丛中发呆,余弦坐在他身边,伸出手指戳了戳,便像虚影般穿了过去。
她难道只能看着他,什么都做不了吗
不!
余弦站起身,看向酆都的方向,她还答应了殷莱,要帮他唤醒鬼王,可鬼王在哪里,镜中世界的鬼王,是否是真实的呢
想到做到,干等无用,余弦很快向酆都赶了过去。
这时的酆都还停留在秋枫生前的时代,但鬼王宫始终都在。
来到鬼王宫前,余弦将手往前一伸,便穿过了厚厚的宫墙。
忽然觉得自己才是鬼……
殷莱等人不敢有丝毫放松守护在鬼王寝宫附近,却没能发现余弦的存在。
当她来到鬼王面前时,看到的竟然还是一个被发着微光的茧丝包裹住的大镜子。
“鬼王,你醒着吗”
大镜子没有丝毫反应。
余弦也不知这是他受伤的形态还是正常的形态,她又没能真正和镜中世界的人物进行交流。
余弦想了想,伸手摸向了镜面。
这下子好了,镜面竟真的起了反应,荡开一圈圈涟漪,将余弦拉了进去。
坏了!怎么还能来个镜中镜。
眼前又是一阵恍惚,待恢复清明时,余弦发现站在酆都门外,站在一个身穿黑色长斗篷的人身边。
这一次,她没有被影响自我意识,也没有进入别人体内,但她发现自己只能围在斗篷人身边,无法远离。
余弦被迫围观。
这个世界的酆都更为古老,在内游荡的鬼魂都穿着旧时衣裳,从衣裳建筑上来看,时代比民国还要往前,尚处于封建社会时期。
斗篷人全身都笼罩在黑斗篷之下,帽子罩住了大半张脸,剩下的脸被黑雾隐隐笼着看不清面容,从容不迫地向酆都内走去。
余弦以为斗篷人是鬼魂,可鬼魂又似乎没必要把自己包的这么严实。
斗篷人来到鬼王宫前,扣响大门三声。
大门打开,迎出来的竟是面容稚嫩的殷莱。
他道:“王上正在里面等你,请随我来吧。”
斗篷人点了点头,随着殷莱来到了鬼王寝宫。
这一次余弦终于窥得鬼王真容,坐在里面的不再是一面大镜子,而是一个有着银白色长发的十四五岁的纤细美少年。
鬼王示意殷莱离开,这片地方便只剩了他和斗篷人,哦,还有一个局外人余弦。
“你终于又出现了。”
鬼王伸出手,在空中画了一个圈,圆圈瞬间放大,像是形成了一个扭动的光影空洞,又像是一面流光溢彩的大镜子。
斗篷人与鬼王一同进入了镜中,余弦无奈地跟着进去了。
这已经是第三重镜中世界了吧。
而这一次,三重镜中世界呈现出来的,竟然是一个雅致的古风小房间。
鬼王与斗篷人面对面坐在蒲团上,中间摆着一张竹制矮桌,桌上放了一壶茶和三个茶杯。
鬼王倒了两杯茶,一杯推到斗篷人面前,一杯摆到自己面前。
余弦倒也好奇他们要聊什么,便盘腿坐在矮桌剩下两边的一边。
斗篷人举起手,将罩住自己大半张脸的帽子摘了下来,露出自己光洁秀雅的脸,她微微一笑:“好久不见,小镜子。”
余弦牙齿一嗑,咬破了自己的舌尖。
谁能来告诉她,为什么这里出现了另一个余弦!
“好久不见。”
“现在你信我了吗”
少年鬼王双手垂放在膝盖上,睁着一双如水晶般透明的淡漠眼眸,道:“我信,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你帮帮我。”
“怎么帮”
“我要你的力量。”
黑斗篷余弦捧起热腾腾的茶水,抿了一口道:“还有,在我们再见面时,如果我遇到了麻烦,你一定要帮我。帮我,就是在帮你自己。”
“若我忘了呢”
黑斗篷余弦长叹一口气,道:“那就祝我好运吧。”
“那若你也忘了呢”
黑斗篷余弦沉默了片刻,道:“那你就要提醒我,快点,再快一点。”
镜灵鬼王点点头,伸手取下了自己的左眼,那流光溢彩的眼珠取下后,变成了圆形的透明宝石。
“我还要在这里镇守水门,只能给你十分之九的力量,够吗”
“谢谢,应该够了。”
黑斗篷余弦小心翼翼地接过他的左眼,将兜帽戴回头上,转身推开竹门,离开了这第三重镜世界。
只剩一只眼的鬼王,忽然拿起第三个茶杯,斟了一杯茶,放到余弦面前。
他用仅存的一只眼,仿佛看破了一切:“好久不见,余弦,看来你果然都忘了。”
余弦这才恍然回神,发觉自己已经脱离了另一个余弦的限制。
“你知道我在这那么刚才……”
“刚才的一切,都是过去发生的故事。”
少年鬼王伸手指向自己缺失的左眼,道:“你离开之后,我力量大损,为了保护自己的意识不受干扰,我便躲进了自己的小世界。余弦,我始终在等你,而现在,你终于来了。”<;/p>;
“你这样说,我就要忍不住问你许多问题了。”
“慢慢问,没关系。在这里——它听不到。”
.
回到第一重镜世界。
余弦和鬼王站在秋枫身边。
鬼王道:“这就是你的麻烦”
“算是吧。”余弦苦笑道,“听说在你的镜子里,鬼魂会渐渐消亡,你把他放了吧。”
“你和他什么关系”
“算是夫妻吧。”
“哦。”鬼王若有所思道,“那你肯定狠狠伤过他。”
余弦:“……你该不会把他的隐私看光了吧”
“进来的鬼魂,我都能感受到他们的内心,他现在心里充满死志,就是把他放了,他也会慢慢自我消亡。”
余弦叹息道:“那看来我真的要给他陪葬了。”
“为何”
“我被限制了,需得让他一个月内全心全意爱上我,不然就得死。而想让一个心存死志的人在短时间内爱上我,我还真不知该如何下手。”
说这话的时候,余弦难得老脸一红。
鬼王却道:“这有何难。镜中的世界,一念百年,此岸的鬼心里必有执念,你看他到底想要什么,就在这里满足他不就是了。”
“我是知道他想要什么,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做。”
“你知道的。余弦,你的灵魂很强大,而这个世界,就是由灵魂支撑的。你能做到改变一切,你只是忘了怎么去运用自己的力量。”
“改变这一切即使把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改变了,梦,总会有醒来的时候。”
“虚假的幸福在存在的时候就不是真的幸福吗”
余弦忽然心生感触,盘腿坐到了秋枫身边,道:“我试试。”
她闭上双眼,沉下心开始感受自我、感受外界。
鬼王在耳边的声音渐渐远离:“你要明白一个道理,真实与虚幻,是可以并存的……”
是啊,她既然为自己竖起盾牌,抵御迷惑,那为何不可捡起长矛,主动出击呢
渐渐地,灵感灌入大脑,余弦发现自己仿佛感受不到自己的存在,她的精神,或者说灵魂,那些无法用简单文字说清道明的存在,渐渐四散开来,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
时间就此倒流,一切重返原点。
“不要——”
……
“本小姐见你痴心,才屈尊纡贵见你一面……”
……
“你先去备马车,我找到就回来……”
……
“师父,徒儿不孝……”
……
咔哒。
沙漏再一次翻转。
余弦睁开双眼,风顺着窗户灌入,拂动风铃叮当响,她迫不及待推开门,拎着裙角跑了出去。
“小姐,你去哪!”
正在院子里晾晒衣服的小丫头惊叫道:“小姐,等等我!”
余弦头也不回地摆摆手:“我出去一趟,你不要管我!”
她迎着夜风,穿过余家大院,穿过自行车与黄包车同样来往的街道,穿过灯红酒绿的熙攘街道,来到了天悦戏院前。
“呼……”
好久,没有像这样急切而失去节奏地奔跑了。
余弦扶着膝盖,弯下腰,在大开的戏院门口喘息着。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婉转悠扬的戏腔穿过回廊与大堂,来到余弦耳中。
余弦挺直身体,向内走去。
画着浓妆的花旦在台上尽诉衷情,婀娜身段举手投足间便将看客带入了戏里人生。
余弦慢慢寻了角落里的位子坐下,静静听他唱完这一场。
余弦垫着脚尖,手肘支在膝盖上,身子前倾,咬住了自己的食指指骨,双眼紧紧盯着台上,渐渐有些模糊。
不知道为什么,她好像变得和台上的杜十娘一样多愁善感了,又好像和那些痴痴仰望台上人的观者一般渐渐入迷……
一曲终了,台下喝了满堂彩。
余弦从那种奇怪的感情中将自己抽离,她站起身,抚平一路奔跑弄乱的衣角和发梢。
后台。
“我的丽娘呢,美人儿——你在哪……快带我去见丽娘!”
“苏少爷,这里是后台重地,闲人免进,不知您非要进来有何贵干”
“秋老板,想见你一面可真不容易啊!”
醉汉强行去拉卸了一半妆容的美人的手,而这一次,他没能得逞。
余弦穿过重重阻碍,拨开拦在身前的一切旁人,在醉汉得逞之前,一掌抓住了他的肩膀,用力往后一拉!
“不好意思了苏少爷,秋老板今天,和我有约!”
铿锵有力的动作和话语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众人纷纷向其看去,包括秋老板。
他微微歪了下头,眼中闪过一抹迷茫与新奇,饶有兴致地看向救美的英雄。
苏大少爷吃痛大叫一声,怒从胆边生,张口便要吼,余弦一掌砍到他颈边,在众人的惊呼下,苏大少爷软软倒地。
余弦松开他,看向了秋枫。
而秋枫,舔了舔唇角的胭脂,道:“我怎么不知道,今晚和余小姐有约”
蝴蝶振翅,有什么东西正在悄悄发生变化。
余弦深吸一口气,憋回紊乱的鼻音,双手叉腰,任性无理:“你就是和我有约,你说,你赴不赴约!”
他细细凝视她,目光入骨般寸寸端详,忽而便笑了:“不知为何,我一见余小姐便觉得亲切欢喜,相逢即是缘,所以……”
“余小姐的约,我赴。”
第62章 鬼王的霸道小逃夫(13)
“余小姐的约,我赴!”
夜风乍起,余弦忍不住上弯唇角。
美人卸妆,转眼间便从台上风情万种的旦角变成身着月白长衫文质彬彬的书生。
热闹的街道,繁华的灯光。
余弦站在戏院门口,仰望夜空中的繁星。
脚步声接近,熟悉的声音带着笑意:“其实从刚才我就想问了。”
问什么
秋枫站到她身边,低头向下看去:“余小姐的鞋子呢”
余弦赶紧低头,一瞧,果然一双白嫩的脚丫赤足踩在地上,沾着泥土已经变得脏兮兮的了。
原来她那么着急,着急到连鞋子都忘了穿。
“……我忘了。”余弦将右脚缩到左脚后,道,“我想到今天要来听秋老板唱戏,一时着急,就忘了。”
“既然如此。”
秋枫屈膝半蹲,掏出被叠得整齐的干净手帕,忽然捉住她的一只脚腕抬了起来,余弦小小吃了一惊,咬住下唇低头看他。
他用帕子将余弦脚底的灰土擦去,垫到这只脚下,再抬起她的另一只脚,用长衫下摆替她擦拭着:“今晚就请让我送余小姐一双鞋作为见面礼吧。”
在背景的辉煌灯火里,他仰面对她笑了笑,丹凤眼弯出好看的弧度,是一切尚未发生前的纯粹与温柔。
不待放下她的一只脚,秋枫忽然站起身,轻薄地将她打横抱了起来。
“失礼了,余小姐。”
“没关系,我不介意,你可以再失礼一点。”
秋枫莞尔:“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和余小姐一见如故,不知不觉间便忘了礼数。不仅如此,我见到余小姐,脑子里便生出许多胡思乱想,想着想着,便想到了很久以后。秋某实在……压不住那些痴心妄想。”
余弦勾住他的脖颈,认真地看向他,道:“我说了,没关系,因为我也一样。”
“既如此,甚好。”
他将她抱到黄包车上,赴了突如其来的约会,在东江热闹的街市上,挑选了一双漂亮的红色平跟小皮鞋。
秋枫半蹲在她面前,温柔地为她穿上鞋子,道:“和我想的一样,红色很适合你。”
“你喜欢红色吗”
“喜欢。”秋枫道,“见到余小姐的第一眼,我好像看到一团永不熄灭的红色火焰。这样说有些唐突,但是……余小姐,你身上有吸引我的东西。”
“那是什么”
“我不清楚。”
“秋老板说话真好听。”
“那就给我多一些机会,让我慢慢说。”
“唔……看在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你好了!”
.
师父身体康健,无病无灾,半百之年仍面色红润黑发润泽,时不时还亲自上台唱一出戏。
师兄弟、师姐妹渐渐成长,一个接一个唱出了自己的名气,将天悦戏院的美名传出了东江。
余将军没有门第之见,待秋枫平等有礼,愿将女儿嫁之。
一切顺利的就像一场美梦。
时光匆匆如流水,转眼间,已是一年过去。
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余弦和秋枫举办了一场全东江瞩目的婚礼。
许下不离不弃的誓言,余弦捧住他的脸,主动吻了上去。
现场顿时一片哗然,在这个时代,风气依旧有些老旧,女孩主动做亲密的事还是没有那么容易被人接受的,更何况是在众人面前。
秋枫便在她唇边低笑一声,倾身反吻了回去。
次日,这场婚礼见报,黑白报纸用了整个版面,将新郎新娘亲吻的画面定格。
在此之后,他带着妻子时不时便出一趟远门,大江南北的遍览风景。
哪一处若提前听闻了秋老板要来的消息,当地戏院便会主动求请他登台唱上一出。
十年之后,秋枫也开始收徒,天悦戏院多了许多孩子的笑声。
他们没有亲生的孩子,却恩爱如初,因为秋枫的徒弟,就像他的孩子一样。
三十年后,秋枫的师父无病无痛,在睡梦中溘然长逝。
他走的安详,没有一丝痛苦,故而秋枫也便没有那么伤心了。
天悦戏院的新生代已经成站起来,秋枫放心地将天悦托付给自己的得意弟子。
卸下一身重担,余弦和秋枫手拉手登上了游轮。
他们要在整个世界转一圈,每一分每一秒,都和珍爱的人渡过。
六十年后。
鹤发童颜的两人回到东江定居,安度晚年。
东江发展飞速,日新月异,故地重游反倒有了新的趣味。徒弟的徒弟又收了新的徒弟,天悦一代代传承下去,秋枫帮着带曾徒孙,大院里一片和乐融融。
余弦人老了,也要当一个优雅的老太太,她赶时髦,白色长发烫成了波浪卷,就连秋枫都没逃过她的魔掌,被迫留了同款情侣发型。
余弦对着镜子抹口红,身后人慢慢靠近,将一朵红花别到她耳边。
余弦抱怨道:“都是老太太了,还给我戴花,要戴你自己戴。”
秋枫笑道:“我只戴你帮我挑的。”
“骚包。”
余弦把口红一丢,跑院子里摘了朵更大的大红花丢到了他头上。
今天是徒孙的婚礼,两人也得打扮打扮才好。
秋枫穿着笔挺的西装,余弦穿着优雅的旗袍,两人手挽手,来到了婚礼现场。
西式婚礼现在原来越流行了,余弦看着穿着洁白婚纱的漂亮女孩与新郎拥吻时,耳边响起的掌声,不禁感慨万分。<;/p>;
时代进步了,幸福的几率也上升了。
就在此时,虽然变成老头也依旧能看出眉眼中的绝代风华因此仍然是个帅气美老头的秋枫忽然侧首,他偷吻了她一下。
“噗……”
身旁坐着的徒弟辈捂着嘴偷笑着看向两人,余弦理直气壮地瞪回去,扭头狠狠亲了秋枫一口。
谁说老头老太太就不能秀恩爱了,就是死了,她也要秀!
大红唇印在秋枫脸上格外醒目,他却一点都不臊得慌,在后辈的注视下,反倒十分悠闲自在。
终于,还是余弦先扛不住徒弟徒孙们的打趣眼神,噘着嘴拿帕子给他擦脸:“老不羞!”
“那也是你给的,你给的,我都喜欢。”
秋枫笑着靠到了她身上,这个习惯已经很久了,久到余弦想不起来是什么时候有的了。
.
他们终于手牵手迎来了死亡。
没病没灾,就是时间到了。
人终归有一死,秋枫并不惧怕死亡,余弦也是。
下午的阳光正好,照在满园花草上面,照在坐在躺椅上的人身上,暖烘烘的,照的人浑身发懒。
他穿着整洁的长衫坐在躺椅上,银白色的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余弦靠在他身边,把两人都变花白了头发各取一缕编到一起。
“若有来生,我也想和弦儿继续在一起。”
余弦笑道:“若下辈子我们都不像这辈子的我们呢”
“……”他眯了眯有些涣散的眸子,道,“那我也想和弦儿在一起。”
“为什么呀。”
“这个啊,等来生我再告诉你。”他轻轻拍拍她的手,声音慢慢变得微弱,“我有点困了。”
“那就睡会吧。”
“嗯,弦儿可以握着我的手吗……”
“我握住了,你感受到了吗”
“嗯……”
“别睡太久,晚上该睡不着了。”
“嗯……”
“秋枫。”
“……”
“秋枫。”
“……”
“秋枫。”
余弦木然地握着他的手,一声一声,呼唤着不会再回应的人。
天,渐渐黑下去了。
她和他精心编织的一生,结束了。
.
眼前的画面如洇湿的水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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