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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姝-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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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娘子总教导他们,要有傲骨,但这些都是苦命人,苦命人性子太傲,在这样的世道,也不是什么好事。
  

第三十章 相遇(上)
更新时间2015…1…11 10:04:58  字数:2149

 暮春堂
  方容看着忽然跳窗户进来,遍体鳞伤,跪在眼前的肖泽,脑袋一抽一抽的疼,胃里像是有几把钝刀子,翻来覆去地割刺,就连桌子上他难得觉得爽口的点心,也失去了魅力。
  “你闯了忠王府?”
  肖泽咬牙,嘴角渗出一丝血渍:“公子,我只是想去看看娘娘和小郡主。”
  方容怔了怔,苦笑:“是了,今天婉儿妹妹及笄,我这个当大哥的,连她的及笄礼都不能参加。”
  叹了口气,方容平平静静地冲袁琦道:“肖泽要马上离开京城。”
  袁琦皱眉:“不能让他在暮春堂躲一躲?高伤肯定想到他要逃走,现在出城的路,一定都被封锁的很严密……就算要走,也要等晚上才行。”
  方容没说话,他了解高伤,两个人合作过也敌对过,彼此简直不能再熟悉。
  “不能等晚上,就现在,越快越好。”
  只能赌一把。
  好在敌明我暗,高伤并不知道肖泽是他的人。
  …………
  洞箫山仙人居
  许薇姝让车夫帮忙,将车上带来的那一车粮食,加上笔墨纸砚之类的东西搬下来,毛孩儿一个人就把东西都给搬到仓库里去了,果然不愧是天生神力。
  他是一年前让许薇姝捡回来的。
  也是冬日。
  这小子让一伙儿马匪追赶,说是马匪头目看重他一身好力气,想要收他当义子。
  可毛孩儿亲眼看见他们在山下杀人,手段太过凶残血腥,死活不肯跟着走,他虽然是个孩子,可凭着一身的力气,还真从二十几个马匪手里逃脱,一口气跑进山去,累得脱力昏倒。
  许薇姝进山采药,就从一群野狼口中,把这小子给捡了,一开始还打算送他回家。
  毛孩儿并不是无家可归,他不但有家,家里还挺富裕,是京城赫赫有名的皇商毛家的人。
  孩子很老实,问什么就说什么,特别乖巧,只是死活不肯回去,还硬咬着牙不说为什么,许薇姝可做不出拐了人家孩子不还的事儿,就特意抽时间劝解了半天,把他送到家门口,看着他进了家门。
  没想到不到一个月,又在山里碰上了这孩子,也是缘分。
  到现在,许薇姝还记得清清楚楚,那日大雪封山,她养来采药的小猴儿‘露露’跑到山崖上玩,却忽然从雪堆里蹦出来一个黑影,抓住它就往嘴里塞,看样子是想生吃。
  许薇姝吓了一跳,赶紧呵斥了声,仔细一看,才发现那是个孩子,瘦骨嶙峋,一双眼睛绿油油,都深陷到眼窝里去,浑身直哆嗦,冻得手脚都受了伤。
  她连忙过去给他喂了点儿水,又把点心掰碎了,一点点儿喂给他,也不敢多给,久饿的人,吃多了东西很容易撑坏了胃,撑死也不是没可能。
  等给那孩子吃了点儿东西,擦干净头脸,又上了冻伤膏,许薇姝才发现——居然是认识的。
  没办法,她是不敢再送他回去了,看样子送回去也没用,又打听了一下,也没听说毛家有丢什么人,再加上许薇姝多少担心他在外面闯祸,要不然就把自己给饿死,便送他到温瑞言那儿。
  一呆一年,一年前木讷寡言,瘦弱不堪的娃娃,逐渐露出本性,居然淘气的很。
  许薇姝看到他脑袋顶上顶着露露,踩着雪橇,在火堆之间来来回回地穿梭,一大一小,一人一猴,还真有那么几分相似,就不觉失笑。
  北风咆哮,宝琴坐在一边,给闪闪和点点梳头。
  闪闪和点点今年六岁,是这群孩子里面唯二的女孩儿,说起来,她捡回家的人里面,女孩子居然比男孩子少得多,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大概女孩子小时候被溺死的多,长大了又比较好卖出去,逃难在外的,便比较少了。
  在山上一直呆了大半夜,吃了不少烤肉,温瑞言还拉着她絮絮叨叨地抱怨了一通,抱怨现在粮食价格一天一个价,长得让人心惊肉跳,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有钱也买不到粮,许薇姝只给他一个建议,买田置地自己种。
  许薇姝到觉得,她现在积攒下来的吉水不多,可也一年比一年多了,说不定过些年,种出来的粮食就足够他们吃喝不愁,再说了,便是没有吉水,以她能知旱涝的本事,难不成还伺候不好土地?
  她那女神仙的俗号,也不是白得。
  可惜,当年九微仙子一怒江河改流,现在也就是能糊弄糊弄寻常庄稼人。
  天色渐晚,主仆两个才乘车回返。
  马车有些不平稳,许薇姝也就没用读书来打发时间,拉着宝琴两个打棋谱。
  她棋艺一般,却也还看得过去,至少赢赢宝琴这小丫头,那问题不大,‘欺负’小丫头‘欺负’到两眼泪汪汪,许薇姝浑身舒爽。
  就在这时,马车忽然停了停。
  车夫小林扭过头道:“小娘子,前面虎跳河有人拦路。”
  许薇姝怔了怔,撩开车帘看过去,就看见至少有五十名银甲战士,身上披着大红色的斗篷,迎风而立,领头的那个很年轻,最多二十四五岁,相貌清秀俊朗,剑眉,凤眼,鼻梁又直又高,虽然盔甲及身,也是一脸儒雅气息。
  她却隐隐约约能感觉到一股刀枪斧钺的锐气扑面而来,身体里,也不免被激起剑意汹涌。
  许薇姝早就习惯了战争。
  一伙儿要出城过虎跳河的百姓被拦下,有几个人一看就是猎户,还有一个采药人,旁边停着一辆灵车,六个中年汉子披麻戴孝,面如土色地看着那些银甲战士们,瑟瑟发抖。
  银甲战士中领头的年轻人很是随意地扫了一眼人群,走到灵车旁边看了看,盯着其中一个披麻戴孝的中年男人冷笑:“灵车里的,是你什么人?”
  “是……是家父。”
  “哦?”年轻人轻声而笑,“打算葬去哪儿?”
  “回,回官爷的话,小的祖籍云州,打算送父亲回去安葬。”那汉子低着头,汗水流下来,在他脚下的冰雪都融了一小块儿。
  “原来是远葬。”年轻人轻声而笑,“你们这排场可够大的。”
  一般人家远葬都是轻车简从,又不是勋贵大户,往来能住驿站,也也有地方停灵。
  

第三十一章 相遇(下)
更新时间2015…1…12 10:05:46  字数:2189

 六个中年汉子低着头,瑟瑟不语,手背上却是青筋毕露,显然是紧张的很。
  年轻人勾了勾唇角,似笑非笑地道:“难为你们,寒冬腊月,辛苦跋涉……听说云州人都喜欢上华山下的芙蓉糕,不知道是不是真有那么美味?”
  中年汉子咬了咬牙:“小将军怕是记错了,上华山的素斋到有名,芙蓉糕是金玉江畔的最地道。”
  “哦?”年轻人拢了拢身上的披风,目光在这些人身上打了个转,“看来真是我记错了,行,不难为你们几个孝子,走吧。”
  六个中年男人闻言顿时松了口气,千恩万谢地跪下磕头,赶紧收拾东西,拼命吩咐人把棺材抬上车,准备过河。
  不远处许薇姝看着,忽然一皱眉,低声道:“不对!”
  宝琴一怔:“小娘子?”
  她摇摇头,没和自家的小丫鬟解释,只见前面的灵车刚一半上船,年轻的小将军就忽然甩出长矛。
  长矛如风,直直刺在船头,整艘船顿时一震,灵车咕噜噜就滚下了河。
  众人眼睁睁看着一大桶盐粒纷纷扬扬散落河中,那六个中年汉子腿一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将军饶命,将军饶命,小的不是想贩私盐,实在是云州的官盐太贵,我等贱民,买不起啊,将军饶命,饶命啊!”
  最前面那个中年汉子,扑倒在水里,失声痛哭,其他人见状,一扎就进了河,拼命游,还有一个勾住中年汉子的胳膊,拖着他就飞速游走。
  岸上顿时骚乱成一片。
  排在最后的银甲战士弯弓搭箭,就要射出去,当先的年轻人伸手按住他的胳膊。
  “高将军?”
  银甲战士一怔。
  年轻人目中略带了几分无奈,脸色不大好看:“算了,都是些苦命人,咱们今日奉命捉拿刺客,不要分心。”
  就在此时,远处有一骑来报:“将军,咱们两个夜不收在东门出了事。”
  小将军的脸色顿时大变,一个胡哨,所有士兵齐齐上马,狂奔而去。
  宝琴也松了口气,一把撩开车帘:“可算是……”
  她一句话没说完,正好和那银甲小将对眼,就见那银甲小将本来一脸冷漠,忽然就瞠目结舌,直愣愣地看着自家小娘子,马都走了老远,他还扭头伸长脖子使劲看,顿时吓得手一哆嗦,把车帘给落下。
  落日出前门,瞻瞩见子度。冶容多姿鬓,芳香已盈路……
  高伤深吸了口气,把脑子里的幻象扫开,策马狂奔,一眨眼的工夫就消失无踪。
  “什么东西!色胚子!”
  宝琴气得脸色涨红,赶紧吩咐小林赶车,许薇姝到是无所谓地莞尔一笑。
  那小将军生得唇红齿白,好看的很,多让人家看几眼,她也不觉得多吃亏。
  当然,这话可不敢跟宝琴丫头说。
  “吁——”
  马车刚跑了几步,就顿了一顿,小林扭头道:“小娘子,前面有两块儿落石,小的这就去搬开。”
  许薇姝答应了声,若有所思地看了看自家马车上铺着厚厚实实的皮毯子,干脆收了棋盘,闭目养神,宝琴给自家小娘子搭了件儿斗篷。
  没一会儿,小林就搬开石头,继续驾着马车前行。
  车后传来一阵阵铃铛声,宝琴穿过窗子看了两眼,好像后面有一辆四匹马拉的马车。
  她也没太在意。
  后面马车上负责赶车的袁琦,却是高度紧张,目光灼灼盯着人家的车厢。
  方容倚在车壁上,按了按胀痛厉害的眉心,失笑道:“以肖泽的身手,藏在车下掉不下去的。”
  袁琦皱眉,脸色越发难看:“肖泽都出了城,你不让他马上回靖州,为什么还要回京?”
  他实在弄不明白,自家公子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方容将目光从窗外收回,微笑道:“刚才咱们那出戏,只能骗得了高伤一时,他这会儿怕是已经回过神来。”
  那一辆灵车里面,的确没有藏着肖泽,肖泽是披麻戴孝,混在了孝子里头,只是一直缩着头,没有出声,再加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明显不对劲,要沉重得多的灵车上,高伤又自以为看出几个人的破绽,认不出罢了。
  “肖泽要是继续往靖州走,沿途都不会安稳,他的伤势又很重,还泡了水,到不如就先回京,等高伤离开,再安排他去山上躲一躲,洞箫山有温家的三爷在,不到万不得已,忠王都不会轻易招惹。”
  袁琦不以为然地耸耸肩:“公子未免太看重高伤了,你没瞧见?那小子刚才使劲看人家许家的小娘子,也不怕看到眼里拔不出来。”
  他打许薇姝的主意,也不是打了一日两日,要不是公子的心思都在李巧君身上,恐怕他都有了光明正大去提亲的心。
  没有情爱有什么关系,能喂饱肚子,能养好身体,能活命,才是最要紧的。
  袁琦忽然低头屏气凝神,驾着马车向旁边避了避,前方马蹄声传来,高伤带着他的忠王府卫队呼啸而过。
  高伤一路走远,袁琦才吐出口气,咬牙切齿:“公子,咱说什么也得把许薇姝弄到手!”
  方容闭上眼不理他。
  袁琦却是精神倍增,就看刚才高伤那混蛋盯着人家许薇姝马车的眼神,这个女孩子他也要定了,有人抢的才是好东西!何况抢的人是那个心高气傲,总让人觉得比自家公子还强出一筹的高伤。
  方容还是没理会他,轻轻吹了声口哨,马自己小跑起来,很快就超过前方的车。
  从窗外看过去,一瞬间,只看到一个剪影。
  方容神思恍惚了下,总觉得扑鼻而来的一股幽香,让他无时无刻不痛,痛到已经习惯的身体,有那么一瞬间的舒缓。
  原来,他还是会贪恋这些美好的东西。
  袁琦可无法理会自家公子那复杂的心情,他一边赶车,一边絮絮叨叨,哪里还有当年带领千斤万马,驰骋沙场的气概,简直和八姑六婆也差不多。
  “许薇姝的身份是高了点儿,国公府的嫡女,给公子爷你做妾有些不合适。”当丫鬟什么的,就更不可能。
  “但公子爷要是能封王,就能娶两个侧妃,侧妃也有三品,这阵子你们那位皇帝,不是很疼爱你这个至孝的小皇孙?”
  一个被三个老太医都确诊,活不了三年的皇孙,有什么不能疼?
  

第三十二章 马驹
更新时间2015…1…13 10:05:55  字数:2082

 “阿琦,我有点儿饿了。”
  一句话,打断袁琦的啰嗦,但他把点心拿出来递给公子吃的一刻,越发觉得,许薇姝只能属于自家公子,哪怕为了他有朝一日能摆脱天天做贼的生活。
  许薇姝的马车,顺顺利利回了英国公府,她去给老太君请了安,就回秋爽斋。
  主仆两个一进门,球球蹭一声,从树上一跃而下,落到许薇姝的怀里。
  “喵呜,喵呜。”
  叫声中充满了委屈,好像特别不开心的样子。
  许薇姝失笑,胡噜了下自家爱猫的小脑袋,便看见吴妈妈脸上带着几分喜色,从院子里出来,一看见自家小主人,立时高声道:“小娘子,今天下午李先生送了一匹小马驹过来,说兑现承诺,奖励你的,要是不喜欢,就再去他那儿挑选,哎呦,快来看看吧,小家伙有灵性的很。”
  马驹?
  许薇姝的记性不错,立时就想起自己好像是听阿蛮她们说过,李先生拿他养的马驹做奖品,奖励学生来着,一时间也动了心,李先生相马的能耐,府里的人可都知道。
  怪不得球球会吃醋。
  吴妈妈不知道怎么想的,竟然让小马驹进了屋,还就在许薇姝铺的地毯上趴着,以前那可是球球的领地。
  不过,小家伙确实可爱的不得了,连许薇姝一眼看到,都忍不住想,也许它有变成灵兽的潜质。
  要是此时在开皇王朝,这样有灵性的生灵,一定是神仙妖魔争相抢夺的对象。
  小马驹才只有一丁点大,身高只能勉强到腰部,通体雪白,只有四蹄是火红色的,简直可爱的不得了,连宝琴都晕了,围着小马驹一圈圈地转。
  小家伙很傲气,只有许薇姝走过来的时候,它低下头,轻轻舔了舔她的手掌,根本就不理会旁人。
  吴妈妈啧啧称奇:“它可真聪明,知道小娘子是主人呢。”
  许薇姝笑了,轻轻摸了摸小马驹的头,看着它一副很乖巧很乖巧的样子,全不是刚才冲着其他人那般冷艳高贵,就亲自动手,喂它喝了一点儿加了方糖的清水。
  “好,就留下它吧,让李叔在马厩里给它准备一下,小心避风,别冻着了。”
  吴妈妈连忙应下,赶紧出去吩咐。
  不多时,英国公府各处就都知道,许薇姝得了一匹小马,是李先生给的奖励。
  老太君那边乐呵呵,其他人别管高兴不高兴,也都要装出一副欢喜的模样,阿蛮还特意跑过来瞧,一副爱不释手的模样。
  其实,府里的女孩子们将来都要学骑射,阿蛮更是早早就有了自己的马。
  许薇姝也有,只是李先生所赠,毕竟有所不同。
  也许是看阿蛮很羡慕,大家凑在一处赏雪时,还念叨不停,当天晚上,许茂竹就给自己的妹子送了一匹小马,还是大宛良马,真正的大宛良马。
  为了这匹马,恐怕他一整年的零用钱都得掏出去,还要机缘巧合。
  别看许茂竹现在是英国公府最为重要的继承人,他父母对他寄予厚望,但正因为寄予厚望,对他的管教才越发严格,想和寻常纨绔公子一样一掷千金,那是不可能的。
  李先生送马这事儿,也就在府里掀起两日风潮,女官考核在即,大家都一门心思读书,也没有精力总注意旁人。
  许薇姝照常读书,生活日趋平静,连肖氏最近都不知道为什么,对她好了许多,闲暇带着阿蛮出门赴宴,也会捎带上她,只是偶尔还是能从肖氏身上感受到一股子说不出的怨念来。
  “国公夫人给蛮娘准备了好些绫罗衣裳,您看看,天天去家学,她的衣裳都不重样,其他几个小娘子,看得连眼睛都要绿了。”
  宝琴在府里是包打听,一边把香膏涂在自家主人的手指之上,保护因为练琴而略微用些红肿的指尖,一边不以为然地絮叨。
  许薇姝笑了,阿蛮年岁还小,发育也比较晚,穿的再鲜亮,也还是个团子,到不如以往那般可爱的装扮更让人疼。
  她却多多少少能理解肖氏的心思。
  虽说大户人家相媳妇,首重贤良淑德,但男人都爱色,打第一眼看容貌妍丽,自然是更讨人喜欢。
  至少现阶段,阿蛮打扮的再好,精美首饰佩戴的再多,也远远赶不上天生丽质的许薇姝。她的特质在于可爱,惹人疼,而不是美丽,肖氏从一开始就不该计较这个。
  大殷朝名门贵女定亲都比较晚,十五六岁定亲就不晚,有的贵女想考女官,十八岁才定的也很多,不像小门小户的,十五六岁就要出嫁,肖氏这会儿远不必着急。
  到是许静岩的大女儿许爱丽,今年十七,到了该相婆家的时候。
  但她只是个落魄国公府庶女,肖氏又不怎么上心,哪里能有好人家求娶。
  许薇姝自从回到英国公府,见许爱丽的时候着实不多,她就像个透明人,又不似两个妹妹因是双胞胎,虽同为庶女,却更得许静岩的喜欢。
  听说一天到晚窝在她自己的房间练习琴曲,她在琴之一道上比较有天赋,家学里的先生都说,若想考上女官,就得看在琴上能发挥多少了。
  许薇姝也爱抚琴,不过到从没找许爱丽探讨,没办法,那位姑娘看她的眼光,总像她是个贼,一进屋就要偷自己什么东西似的,许薇姝又没病,自然懒得去讨人嫌。
  这日,出了家学,就有人传话,施家的人来找。
  还是老太君派人传的话。
  许薇姝一惊,心里扑通了几下,就怕听到坏消息。
  别不是她那便宜弟弟……
  听说人已经到了秋爽斋,就连忙回去,来人是从南边直接过来的管事,看着很干练,除了从南边专门送来的几样珍奇礼物,还有一盒子信。
  许薇姝打开最上面写着施楠字样的信看了看,顿时松了口气,是好消息,施楠已经找到了许家的小郎君,正拎着他回京。
  那就好。
  一颗心放下,许薇姝才有心思翻看其它的信件,大部分都是外祖家的人来的,其中一封二舅舅的信最为厚实。
  她看了看,原来二舅舅的新船要出海做生意,特意来信问问,看看许薇姝想不想要点儿稀奇玩意,他好给她捎回家。

第三十三章 及时雨
更新时间2015…1…14 10:04:53  字数:2314

 二舅舅的生意,这几年比大舅舅做的还大,两个人加起来的家财,恐怕要比整个施家多出三五倍。
  许薇姝拿出信来仔细一看,不觉眨了眨眼,多少有些吃惊,她居然变成了小富婆,这可真没想到。
  确实没想到,三年前她初来,二舅舅托人送信,一是安慰失去父母的小姑娘,二来就是说自己要出去做生意,留下个印信给她,要是有什么事儿,好知道上哪儿去找人。
  许薇姝当时是想,她占了人家女儿的身体,总要为人家做点儿什么,便把自己手头用不着的银钱取了有一千两,送去给二舅舅用了。
  这一千两,对以前那位许薇姝来说当真不算什么,出门随随便便打点儿首饰都不够,但其实,以大殷朝的消费水平来说,那是能让寻常一家五口舒舒服服生活一辈子的巨款。
  她二舅舅施榛,拿了自己积攒的银钱,加上许薇姝给的那些,就开始经商。
  一开始是东倒西卖,有了本钱就做海外生意。
  到现在,他的生意越做越大,每年都有一个大船队出海,即便偶尔会遇到风险,可赚的还是比赔的多很多,如今二舅舅的信里称,她的一千块儿算是入股的本金,赚来的钱都给她存着,翻过年就送到她身边,将来给她当嫁妆。
  许薇姝:“…………”
  她当初是真做好了钱通通打水漂的打算,谁能想到会是现在的结果?
  只是,她也不会矫情不要,她有那么多的事儿要做,偶尔也是要为了钱愁一愁,现如今这么一大笔进项到手,肯定是得收下,说不定以后能发挥大作用。
  这还真算是及时雨,她刚刚为了没有赚钱的门路挠头,二舅舅就主动送上了门。
  施家两兄弟,除了给许薇姝私信,显然也给国公府送了信,第二日,她去给老太君请安的时候,便正好碰上肖氏也在。
  肖氏眼睛通红,眼角还挂了泪珠,一手搂着阿蛮,一手拉着许茂竹,啜泣道:“总算是找到了……老太君,咱们得可得重谢施家两位公子,我照顾了小宝三年,他可是我的命根子。”
  老太君也笑呵呵的,虽然喜气,但还是她以前的模样,并不显得怎么高兴,也没理会肖氏的话,反而拉着许薇姝的手,细细摩挲良久,道:“小宝是你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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