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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灵帝传说-第1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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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的,“红红”就成了她在酒楼中的艺名。

红红的唱腔和琵琶演技,都具有高超的水准,足以显示出是受过良好专业训练的人。

她所唱的词,也高雅不俗,一曲“大珠小珠落玉盘”,不知让多少人为之垂泪。

如此奇特的卖唱女,引起了不少风流公子的关注和好奇。常有人天天追随着她出入茶楼酒肆,听她演唱,为她捧场。

而红红对这一切,仿佛都视而不见。她总是唱完就走,谁都不瞧;明明是卖唱乞钱,却落落大方,从无乞怜献媚之态,也不多行索赏。

这种气质,只有惯见世面的大家闺秀才具备,可她为何又落到抛头卖唱的地步?

在她的追随者中,最痴迷的莫过于落第进士韦青了。

韦青是长安城中的世家子弟。六十年前,韦家曾是京城的豪门巨族,在朝中掌大权任重职的人不计其数;如今时移物换,帝王将相有如走马观花,显赫一时的韦家日渐失势。

到了韦青,已无世袭官爵可享,自己试图通过科举考试而取仕,无奈会试名落孙山,因而心绪极为低落。幸而韦家尚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虽说失势,财力和气派仍不逊色。

因而失意的韦青,每日里浪迹茶楼酒肆、歌馆舞榭,借声色酒香消愁。

他自从偶然听到红红唱的一曲“大珠小珠落玉盘”,顿生“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因而对她念念不忘,天天想方设法打听到红红演唱的场子,一场不漏地追着听她的演唱。

本来韦青就十分爱好音律,对红红歌唱的韵昧和弹奏技巧,甚能心领神会,更加为她着迷。

虽然韦青天天跟着红红捧场,可红红每次演唱总是正襟危坐,目不旁视,根本不曾注意到他的存在。于是,韦青为着引起佳人的注目,每次都破格地给很多赏钱。

不过,红红也只是淡淡颌首领谢,似乎并没放在心上。

心中热情如焚的韦青,再也按捺不住了,也不顾自己名门公子、文雅书生的身份,在一次红红唱完歌,起身准备离去时,在酒楼门口拦住她,低声下气的道:“姑娘的唱腔和琵琶,着实高绝,小生韦青为之倾倒,可否让小生送姑娘回家?”

红红见有人拦住去路,脸露不悦;但见那人容貌端正,出语谦雅,也就不便发作,只是瞪了一眼,便侧身走过去,出门乘上自家的马车离开了。

这里留下韦青讨了个没趣,还觉自己言行冒失,唐突了佳人。

然而,碰了一次钉子的韦青,并不就此灰心,仍然天天去听红红的歌唱。日子一久,红红自然也就对他留了意,时不时对他轻轻投来一瞥,把个痴情的韦青看得脸红心跳。

韦青总觉得,让红红在酒楼给那些粗俗的客人唱歌助兴,实在是对她的埋没和亵渎,于是又设法与她搭话,提议把她请到一些当时文人雅士聚会的地方演唱。

红红卖唱酒楼,也是出于无奈,能跻身那种高雅的场合献艺,自然是她梦寐以求的,因而答应了韦青的好意。

走进高层交际圈,红红凭着自己的实力,又是一鸣惊人,知名度大长;再经过那些文人雅士的褒奖宣扬,没过多久,“红红”就传遍了长安城。

于是,红红成为当时许多豪门贵族的座上客。凡是隆重一点的宴会,人们总忘不了召来红红演唱助兴。就连当时已名满天下的高官兼诗人刘禹锡、元稹之流,也以一听红红的歌唱为乐。

出了名的红红,对于曾提携自己的韦青,当然是感激不已,常常对他另眼相待。

但此时红极一时的红红,已成为长安城中公子王孙争相追逐的对象;与之相比,落难公子韦青反而显得黯然失色,因而他倒是有些自卑而彷徨。

其实,红红决不是那种趋权逐势的女人。自己的演技能得到上层人物的欣赏,对她来说当然是一种荣幸,但她并不想借此取悦权贵,作攀龙附凤之辈。

在她的心中,已慢慢有了韦青的位置。这个落难公子落寞的神情,以及他对自己音律的妙解,让红红对他难以忘怀,只是碍于少女的羞涩,不便向韦青表露。

就在这时,朝中唐宪宗暴崩,太子李恒继位为唐穆宗,任用了元稹为宰相。

元稹作为诗人,堪能享誉古今;然而为官,却少廉寡德。他做了宰相后,不务辅君治国,却专事钻营结党,饱己私欲。

而且,元稹是个涉情猎艳的高手。做宰相前,他就对红透京城半边天的红红存攫取之念;如今位高权重,更是决心把红红收到自家府第,供自己专享其乐。

元稹有意纳红红入府的风声,传到了红红的耳中。她对这位多才少德的宰相,心中早已厌恶,骤然听到了这个消息,感到自己将被逼上绝路。

她努力镇静下来,思索再三,毅然决定抹开羞涩,去向韦青表明心曲。

只要韦青同意,自己就能勉强躲进一个避风港。

正暗伤形秽的韦青,猛然得到佳人的垂青,自然是喜出望外,岂有不接纳之理,又哪里顾得上宰相的不悦。

于是,红红就在光芒四射的顶峰时期,骤然脱下了歌衫,告别欢场,下嫁韦青,做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

元稹闻讯,恼羞成怒,却因找不着任何责罚他们的理由,加上碍于韦家在京城的余威,也就只好忍下这口气了。

从此,红红在长安的灯红酒绿中绝了踪迹,日日陪伴着丈夫,低唱浅酌,度曲弹筝,过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悠游岁月。

第四卷:纵横天界(完结篇)第六百五十六章 瀛洲台中的蓝玉

然而,长安市上的人们,并没有忘记风格独具的歌女红红。

许多后起之秀,纷纷模仿起红红的穿着打扮,学习红红的唱腔。

但真正了解红红演技的人,看了都觉得形似而神非,还是由衷地怀念着红红。

信任奸佞,沉溺酒色的唐穆宗,在位不到四年,就不明不白地崩逝了,由年仅十五岁的太子李湛嗣位为唐敬宗。

唐敬宗正值贪欢好乐的年纪,不但嗜好击球、手搏,也醉心于声色之娱。

他当皇帝之前,就曾听说过长安市上,有一位色艺双绝的红歌女红红;可惜那时年纪小,无缘一睹芳容,领略她的风韵。

此番大权在握,想要召来一乐,却又听说她已退出欢场,嫁人为妻了,不免有些遗憾。

敬宗身边的那帮奸佞之徒,为着取悦于他,怂恿道:“陛下为万乘之尊,何事不可兴至而为。红红虽已隐退数年,但只要陛下高兴,我等可为陛下把她召进宫来,专为陛下献唱呢!”

于是,内侍奉旨,前来宣召红红入宫献唱。

红红虽然已退出欢场,名花有主,但既然是皇帝下旨,实在无法抗拒。

而且,红红对歌唱的兴趣一直未减。在她的潜意识中,也希望有更多的人,能欣赏她的歌声,更何况是贵为至尊的皇帝呢。于是她梳洗打扮一番,随内侍进了皇宫。

教坊乐师为红红伴奏,梨园弟子在一旁屏息聆听。

红红一曲接着一曲地为小皇帝引吭高歌,把唐敬宗听得看得心神俱醉,频频击节称赏。

直到黄昏时分,才厚加赏赐,命人将红红送回韦家。红红随内侍走后的一天里,韦青在家中坐立不安,神不守舍。

红红此去,倘若被留在宫中,自己定会一辈子也见不着了,那真是呼天天不应,求地地不灵。

幸而,上灯以后,红红竟然翩翩归来,丝毫无损。韦青抱住她,看了好半天,才算放下心来。

刚刚定下心来,谁料三天后皇命又至,红红再次被内侍带进宫去。

原来,小皇帝敬宗听了红红的歌后,只说“余音绕梁,三日不散”;而红红走后,他总是念念不忘,问左右:“可否再将红红接进宫来?”

左右赶紧拍马屁道:“有何不可?即使把她常留宫中,也是她的造化啊!”

韦青深感这样紧锣密鼓的宣召,一定不是什么好兆头,因此心中盘算着,只等这次红红回府后,就带着她迁居到偏远的地方去。为着安心地拥有伊人,看来就要舍弃繁华!

然而,一切都来不及了。红红此番入宫,竟然被小皇帝留了下来。

烛影摇红之中,唐敬宗醉眼惺忪,望着演唱完毕、面带红晕的红红,不禁心荡神移。

他给她赐名“曲娘”,乘酒劲将她揽入怀中,疯狂地抱入殿后暖阁,由爱她的歌声,进展到占有她的身体。红红一个弱女子,哪里有反抗的能力,只能闭着眼,咬着牙,任小皇帝摆布。

从此,红红就被强留在宫中,给敬宗弹唱取乐,又供他欺压玩弄。

一切都由不得她,也没有任何道理可说。

心身疲惫的红红,本想寻机一死了之;可一想到,宫外深爱着自己的丈夫,或许正日夜等她回家,便又不忍心永绝重见之由,于是带着一丝丝希望,忍辱活在宫中。

红红在宫中,并没得到什么名分封号。唐敬宗叫她“曲娘”,只是把她当成情人,甚至是舞女,兴之所致地玩弄一番而已。

不到两年,这个性情怪僻的小皇帝被人弑杀在官中,由江王李昂入主中宫,是为文宗。

李昂似乎比他前代的皇帝要清正有为,即位后,倡导去奢从俭,励精图治。无端困在后宫的曲娘红红,满以为自己终于有了出头之日,急忙寻机,向文宗请求释放出宫。

不料文宗虽不像穆宗、敬宗那样荒唐无度,却对红红荡气回肠的歌声欣赏不已,加上后宫太皇太后也喜欢红红的演唱,因此文宗没有允准红红离宫回家。

红红因为自己高超的歌技而失去了自由,虽然成为皇宫中最出色的歌姬,但心绪始终沉郁不舒。她试着与丈夫韦青取得联络,然而宫墙高坚,无法相通,出宫的可能性几乎是零。

红红的希望,渐渐灭绝了,于是把所有的悲愤,都发泄到业已害己的歌唱上。

她拼命地唱了又唱,直至声嘶力竭,病倒床榻。病中她依然用沙哑的嗓子,不顾一切地歌唱,并强撑着病体,应召到皇帝的宴会上表演。

她在那里连连高歌,终于口吐鲜血,倒在地上,伴着不绝的歌唱离开了人世。

当然,出现在这里的红红,只是个主脑创造出来的高智能NPC,跟历代名女的隐藏任务有关。

她有一件极厉害的法宝,叫做紫霆珠,看上去是一团酒杯大小的六角形紫色奇光。

高峰跟红红寒暄了几句,便祭出各种法宝,跟她周旋起来。

不久,红红支持不住,跳过一边,淡然一笑:“好吧,我认输了。”

高峰呵呵笑道:“既然如此,我们赶紧去找任务物品。”

便搂着红红的纤腰,化为一道青光,全速飞向瀛洲台。

只是一眨眼的工夫,高峰和红红已经来到瀛洲台,挑战历代名将。

这次刷新出来的名将,是明朝的蓝玉。

跟蓝玉有关的传记,又两个版本。

第一个版本,蓝玉是定远{今属安徽}人,祖先为春秋时楚国大夫蓝尹亶之后。

蓝尹亶的后裔,迁至江西省吉安府泰和县瓦厂坪,又分裂出好几支,迁往湖南、安徽、江苏等地。蓝玉是开平王常遇春的内弟,初隶常遇春帐下,有谋略,作战英勇,屡立战功。

后来,他由管军镇抚,积升至大都督府佥事。

洪武十四年,封永昌侯。二十年,拜为大将军,屯蓟州。

洪武二十一年,捕鱼儿海{今华夏国内蒙古与蒙古交界贝尔湖}之战,杀北元太尉蛮子等,降其众,获马驼牛羊十五万余,焚其甲仗蓄积;不久破哈剌章营,获人畜甚多。

朱元璋对其宠遇甚隆,比之为卫青、李靖,封为凉国公。但是蓝玉居功自傲,日益骄横跋扈。

他蓄庄奴假子,达数千人之多,乘势暴横,并且仗势侵占东昌{今山东聊城}民田。

当御史按问时,他竟将御史鞭打后赶走。北征时,私占大量珍宝驼马无算。回师夜经喜峰关,因守关吏未及时开门,竟纵兵毁关而入。

蓝玉的所作所为,引起朱元璋的不满,却犹不收敛,擅定军中将校升降与军队进止,导致朱元璋数次责备,甚至降职。

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指挥蒋瓛,告发蓝玉谋反。

下狱鞫讯后,狱词称他同景川侯曹震、鹤寿侯张翼、舳舻侯朱寿、定远侯王弼、东埂稳偌袄舨可惺檎不铡⒒Р渴汤筛涤盐牡饶狈矗獬酥煸敖逄锸狈⒍崖摇

朱元璋遂族诛蓝玉等,并株连蔓引,自公侯伯以至文武官员,被杀者约两万人。朱元璋还手诏布告天下,并条例爰书为《逆臣录》。列名《逆臣录》者,有一公、十三侯、二伯。

第二个版本,蓝玉是城步县人,其先祖蓝昌见{汉族,祖籍江西吉安},于五代初随杨再思献地归楚有功,被封于城步扶城。

元末兵乱,城步各地苗民起兵北上。蓝玉父亲蓝春应,携家孥徙居安徽定远{今安徽定远县}。

元至正年间,朱元璋率领的农民起义军,辗转于淮西各地。蓝玉投奔其部,先在姐夫常遇春的帐下任管军镇抚。因作战勇敢,屡立战功,渐次晋升为千户和指挥使,旋又擢任都督佥事。

洪武四年{1371年},蓝玉随征西将军傅友德,出征四川,克锦里。

洪武五年,随大将军徐达北征,在乱山、土刺河等地,大败元军主力。

洪武七年,蓝玉独自带兵占领兴和,俘获元国公贴里密赤等五十九人。

洪武十一年,蓝玉伴沐英讨西蕃叛乱,次年大胜还朝,封永昌侯,赐世券,食2500石。

洪武十四年,蓝玉与沐英并列为征南左、右副将军,随傅友德取西南重地云南,在曲靖大捷中,擒元平章达里麻。元朝在滇的梁王,被迫投江自尽。

第四卷:纵横天界(完结篇)第六百五十七章 李香君与侯方域

战后评功,蓝玉最著,增禄500石,其女被册封为蜀王朱椿妃。

洪武二十年,蓝玉拜征虏左副将军,随大将冯胜讨元太尉纳哈出。师至通州,闻元军屯一驻庆州,蓝玉冒大雪率轻骑奇袭元军,斩元平章果来,俘其子不兰溪。

明军乘胜追击,军至纳哈出巢穴金山{今吉林双辽},纳哈出诈降,被蓝玉等将识察生擒,余部归降。期间,遇冯胜获罪,明廷即命蓝玉“总管军事”,拜大将军。

洪武二十一年,残元皇室脱古思帖木儿,继承皇位,不时骚扰明朝北疆,明廷命蓝玉率师十五万北征。

脱古思远居捕鱼海,自以为明军劳师北上,军疲粮缺,又正值风号沙飞,元军毫无戒备。

蓝玉伺机率大军抄近道,日夜兼程,奔袭敌营。元军大败,太尉蛮子被杀,元皇帝及太子带领随从数十人,仓皇北逃。

蓝玉指挥穷追,擒元皇次子、妃、公主及王公、平章以下要员三千名,俘获男女七万余口,缴获大量宝玺、符救、金牌、金银印章及牲畜,销毁敌人的军械不计其数。

朱元璋大喜,诏令嘉奖,封凉国公。后蓝玉又受命平息施南、建忠、都匀、散毛等地的叛乱,督修四川城邑,在陕、甘等地训练军队,整顿边防。

蓝玉的军事指挥才能,屡受明太祖的嘉奖和赏赐,渐渐滋长了居功自傲、专横跋扈的恶劣作风。正在巩固和加强中央集权的朱元璋,深感不安,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以谋反罪将其逮捕下狱,并处死抄家,灭三族,连坐者列侯以下一万五千余人。

为警诫群臣,朱元璋又特制《逆臣录》颁行全国,制造了惊骇古今的“蓝狱”案。

“蓝狱”恐怖,波及蓝玉故里城步扶城,当地蓝姓居民改从秦姓;而蓝玉定居地安徽定远的蓝姓居民,则全部改姓青氏。

与蓝玉同里并有世交关系的黔国公沐春,为保存蓝玉遗脉,将身怀有孕的蓝玉侍妾藏于沐府,得遗腹子蓝昌建。

成化中,蓝昌建子孙繁盛,而“蓝狱”禁网日渐废。黔国武僖公沐琮,便命蓝昌建回原籍城步扶城“世守王坟”,使扶城蓝氏得以传宗接代。

当然,出现在这里的蓝玉,只是主脑创造出来的高智能NPC。

他有一件极厉害的法宝,叫做太皓戈。

这是两柄古戈,只要按剑法练习,便和飞剑一样,可以运用自如。

尚有一样妙处,若是双戈并用,无论敌人多厉害的法宝,即或自身功力不济,不能将它收为己有,也可将它架住,不致伤己分毫。

此时,蓝玉拿着一把长柄宝刀,在半空中跨出一步,就已出现在高峰的跟前。

高峰不敢大意,祭出各种法宝,与蓝玉周旋起来。

也不知过去多久,高峰终于找出蓝玉的破绽,猛然将其杀死。

蓝玉被杀死之后,立即掉落一颗先天丹。

高峰一伸手,先将那颗先天丹吸过来,放进空间戒指,再凝望着红红,微笑道:“请你放心,我一定会帮你炼化任务物品。”

红红淡然一笑:“谢谢。”

高峰微微一笑,搂着她的纤腰,将身一纵,跳进梦魇空间……

不久,高峰带着红红,返回松江港口。

此时,红红已经获得修士的称谓,也答应加入碧血佣兵团。

高峰将她介绍给紫蓝等女子认识之后,稍稍休息一下,便化为一道青光,全速向蓬莱岛飞去,顷刻之间就已到达。

这次,出来接受挑战的历代名女,正是明朝末年的李香君。

秦淮河名姬李香君,身边时时带着一把绢扇,扇面是洁白的素绢,上面绘着一幅色彩浓艳的桃花图,故称之为“桃花扇”。

此扇之图,并非出自名家之手,可为何李香君视为至宝呢?

原来这扇面上的桃花,并非染料所画,而是以李香君的鲜血写成,上面凝结着她与情郎侯方域缠绵哀艳的爱情故事,也是她此生全部的希冀所在。

李香君是秦淮河畔媚香楼里的红姑娘。这媚香楼建得精巧别致,临水而立,站在楼上凭栏而望,可以将烟水澄碧、画舫织彩的秦淮河,尽收眼底。

媚香楼的主人是李大娘。她年轻时也是秦淮河边的红姬女,年长后用自己的积蓄建了这座媚香楼,收养了几个干女儿,以诗酒歌舞待客,在南京城里颇有些名气。

最给媚香楼撑脸面的,就是李香君了。这姑娘自小在李大娘的身边长大,诗书琴画歌舞,被李大娘调教得样样精通,性情上也学了李大娘的豪爽侠气,着实逗人喜爱。

要说李香君的长相,别有她的特点:身材娇小玲珑,眉眼儿俏丽生辉,小嘴唇微微上翘,显出几分俏皮,整个一个可人儿的模样。因她娇小而香艳,名字里又带个香字,所以客人们都戏称她是“香扇坠”,还真合她的那种韵味呢。

媚香楼在秦淮河畔,属于那种比较高级的青楼,这种青楼里的姑娘多是卖艺陪笑不卖身,李香君便是这种典型。

因为李大娘仗义豪爽又知风雅,所以媚香楼的客人,多半是些文人雅士和正直忠耿之臣。

受干妈的影响,李香君小小年纪,便颇善于辨识好坏忠奸,第一次见到侯方域并一见倾心时,李香君才十六虚岁。

侯方域,字朝宗,河南商邱人,其祖父侯执蒲是明朝的太常卿,父亲侯恂做过户部尚书,都是刚直不阿的忠臣。

侯方域自幼随家乡名士倪元路学习诗书,敏慧多才,长进极快。崇祯十六年,二十二岁的侯方域前来南京,参加礼都会试。自恃才学俊秀,年少气盛的侯方域,并不把应试当成一回事儿,来到灯红酒绿、流彩溢香的六朝金粉之地,不免要涉足一番风月场所。

这天,经友人杨龙友的介绍,他慕名来到媚香楼,一睹“香扇坠”李香君的风采。

一走入李香君的房间,只见室内的书画古玩陈设有致,别有一番清新气息,与一般青楼迥异。

李香君娇笑盈盈地请客人落了座,立即有诗婢送来清茶果品。

此时,侯方域又被正面墙上挂着的一幅大型横幅吸引住了。这是一幅《寒江晓泛图》,在寒雪弥漫的清江之上,一叶孤舟荡于江心,天苍苍,水茫茫,人寥寥,好一种悠远淡泊的意境。

画上还题有一首诗:瑟瑟西风净远天,江山如画镜中悬;不知何处涸波叟,日出呼儿泛钓船。

画上没有落款,料非出自名家之手,侯方域就问:“此画是何人大作?”

李香君见他对画如此关注,略带羞涩的道:“是小女子涂鸦之作,不足为道。”

“是你所作?”侯方域简直不敢相信,这么一个姣小稚嫩的青楼女子,竟然作出这般神韵的诗画,真令人刮目相看。

从这幅画开始,两人越谈越投机,彼此直引以为知己。

临走前,侯方域索要了诗笔,作诗一首,送给李香君,作为初次相见的礼物。

诗云:“绰约小天仙,生来十六年;玉山半峰雪,瑶池一枝莲。晚院香留客,春宵月伴眠;临行娇无语,阿母在旁边。”

一种欣赏倾慕的情怀,已在诗中表露出来。一个是风流倜傥的翩翩少年,一个是娇柔多情、蕙质兰心的青楼玉女,接连几次交往之后,便双双坠入爱河之中,缠绵难分。

按当时的风尚,如果哪位客人钟情于一个姬女,只要出资举办一个隆重的仪式,再给姬院一笔重金,这个姬女就可以专门为这一位客人服务了。这套手续,称为“梳拢”。

梳拢所需资金,因梳拢对象名位高低而不同。像李香君这样一位名姬,梳拢必须邀请大批有头有脸的风流雅士,宴会的级别自然要高,还要付一笔丰厚的礼金给鸨母,才不至于失面子。

第四卷:纵横天界(完结篇)第六百五十八章 桃花扇里见贞情

如今侯方域是出来赶考的,身边当然没带太多的银子,有心想梳拢李香君,却又无能为力。

正在他犯难之时,友人杨龙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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