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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快穿]-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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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霍凛冬习惯早起,因为每天清晨是他头脑最清楚的时候,这个时间段用来温习功课是最好的,昨天虽然睡得晚,可固定的生物钟还是让他很早就醒了过来。
  脑袋有些昏沉,可能是昨天晚上泡了冷水澡的缘故,这些年他的身体已经养好了不少,可毕竟底子坏过,一年到头总是会病个两三次。
  后半夜的时候,江芜换了睡姿,这会儿整个人挤在床内侧,小脚调皮地伸出被子,牢牢贴在墙壁上,就跟小壁虎似的,醒来没有看到媳妇缠着自己睡这让霍凛冬有些小失望,不过这也省了他起床时怕把江芜吵醒的习惯。
  霍凛冬轻手轻脚从床上下来,然后穿上衣服去了隔壁的书房,他熟门熟路从书柜里拿出一个小匣子,匣子里装着舅母从医馆里给他配的各种药丸,然后掏出一颗医治风寒的药丸子,嚼碎了咽下去。
  药味苦涩,用水服送是最好的,只是霍凛冬曾经有整整三年早晚三餐都是苦的掉渣的药汤水,这点苦味对他来说早就算不上什么了。
  吃完药,他没有像往常那样坐在书桌边上温习功课,而是换了一身更为干练的衣服,走向院子里,逮住了正要出门晨跑的表弟刁近冬。
  刁家的传家手艺是劁猪和杀猪,这两门手艺前者需要技术,后者在同样需要技术的同时还需要足够的力量。
  在刁近冬五岁以后,刁大妹就有意识地锻炼他的体魄,现在十岁的刁近冬每天早晚习惯性绕着村子跑五圈,然后回家打一套刁家家传的拳法,现在的刁近冬能有这样不输成人的体魄,除了刁家基因强大外,也不乏这个原因。
  之前霍凛冬身子骨弱,刁大妹也想过让他跟着刁近冬一块锻炼,只是霍凛冬不喜欢身上出汗的感觉,加上他那时候也没有男为心慕者容的想法,因此婉言拒绝了,但现在不一样了,男性天生的掌控欲以及雄性天然喜欢在雌性面前炫耀的本能促使着霍凛冬做出改变。
  他有些嫌弃皮包骨肉,胸骨清晰可见的自己,霍凛冬也没打算练成表弟刁近冬那样,只想再强壮一些,以后有足够的力气抱着江芜玩遍大江南北。
  “表哥,今天你要和我一起跑吗?”
  刁近冬有些受宠若惊,摸着后脑勺一直傻笑。
  “嗯,不止今天,以后每天早晚我都和你一起跑步。”
  霍凛冬没打算一开始就绕着村子跑五圈,他的身体吃不消这样高强度的锻炼,不过他可以循序渐进,只要每天早晚坚持,肯定能够看到成果。
  “对了,之前我在家门口捡到一封信,表哥你知道我认识的字不多,也不知道上面都写了些什么。”
  走到门口的时候,刁近冬拍了拍脑袋,咋咋唬唬着从怀里掏出一封信。
  “信?”
  霍凛冬皱了皱眉,从刁近冬手里接过那张不知被他藏了多久有些皱巴的信纸。
  “有人用石头压着放在门口,好几天前的事了,我记性不好,那天想好了回来让你或爹看看的,不过那天和大虎他们玩疯了,回来就忘了这件事,加上前段日子家里又忙着你和嫂子的婚事,我就给忘到现在。”
  刁近冬支支吾吾说道,显然是为自己这不靠谱的做事态度感到羞愧。
  霍凛冬一目十行,眼神由原本的疑惑转变为愤怒,只是他习惯将想法都藏匿于心中,刁近冬只能感受到身旁表哥的低气压,却无法从他脸上看到更多情绪。
  信纸是随处可买的普通纸张,上面书写的是馆阁体,正雅圆融,这是科举考试中考官最偏爱的字体,因此从字体上判断,写下这封信的人应该是个读书人。
  这个范围等于没有范围,霍凛冬知道一些家境贫寒的读书人会承接一些帮人写信的活计,因此不能够保证写下这封信的人就是想要告诉他信中内容的那个人。
  可谁会那么狠毒,诅咒一个无辜的女孩早夭,还特地将这封信送到那个女孩的夫家来呢?
  如果收到这封信的人不是霍凛冬,或者说霍凛冬是一个偏听偏信,耳根子软的男人,当他看到信上言之凿凿的这番话的时候,会不会相信江芜真的会在几年后死去,因为担心这一点,干脆休妻,或是收起原本打算给她的感情,防止倾注太多感情后江芜去世徒增伤痛呢?
  霍凛冬觉得写下这封信的人恶毒极了,简直面目可憎。
  “你说这封信是好几天前送过来的?”
  他和江芜昨天成亲,如果那封信是好几天前寄过来的,就说明写这封信的人想要破坏江芜和他的亲事,他想要他在成亲前看到这封信,希望他能够为此退婚。
  只是那人没有料想到是刁近冬捡到了这封信,也没想过即便霍凛冬在婚前看到了这封信,也不会在意信上这番荒谬的说辞。
  不过虽然不相信信上的那些话,可自己喜欢的女孩被人凭空诅咒还是让霍凛冬有些不痛快。
  会写这样一封信的人应该和江家有仇,这样一来,怀疑的范围又缩小了。
  江芜没有朋友,也没有和人结下过仇怨,岳父为人和善,村里人对他也是夸赞多过诋毁,但硬要找出几个看不惯江家的,光是坪乡村,就能找出好几个。
  比如林家人,又比如眼红江家的一些人。
  霍凛冬更怀疑林家,因为只有他们有足够的理由做出这样费力不讨好的事,只是霍凛冬了解林平春,那个男人有很多时下文人惯有的特质,假道学,假正经,视名声脸面如生命,这样一个人不会做这种很容易给人留下把柄的事,倒是徐寡妇,更像是会做这种事的人。
  可是徐寡妇是个不识字的,坪乡村那么小一个地方,徐寡妇要是让人帮着写下这样一封信,不可能没人知道,而她是个寡妇,轻易不会出门,如果专程跑去镇上或是县城请那些读书人帮忙,也很容易被人发现。
  霍凛冬的理智告诉他,徐寡妇和林平春的嫌疑也很小。
  可到底是谁呢?
  范围那么大,霍凛冬实在是猜不到。
  “这封信就是别人无聊的恶作剧,没什么重要的事,你不用放在心上。”
  霍凛冬将信纸放入怀中,他不打算将这件事告诉舅舅舅母,免得他们徒增烦恼。
  “哦。”
  刁近冬一点都没有怀疑,“那人可真无聊,表哥你是没看见他把信放在什么位置,正对着门槛,还压着那么大一块石头,也就是我,要是换做表哥你,一个不注意被石头绊倒了,那可怎么办啊,毕竟你的身体那么娇弱。”
  刁近冬气呼呼地说道,要是让他知道是谁弄的恶作剧,他一定要让那个人知道他的厉害。
  霍。娇弱。凛冬斜着眼看了一下大块头的表弟,算了,他不和笨蛋计较。
  ——
  林平春现在在县城的云山书院念书,云山书院的山长是个举人,因为中年丧子,失了仕途的念头,干脆回乡教书,这二十多年来,云山书院教出过不少秀才,还有十三位举人,其中有四位举人留在云山书院一边教书一边准备科举考试,师资力量十分雄厚。
  对于林平春这样的秀才来说,需要的就是那些经历过乡试,有足够经验的举人夫子的辅导。
  云山书院的束脩不低,像林平春这样的学生,每一季需要五两银子的束脩,这还不包括书院的食宿花销,一般家庭根本供应不了。
  自从和江家断绝往来后,林平春也没想过有朝一日还能去云山书院念书,可没想到他娘这些年居然偷偷摸摸攒下了一些银子,在看到他抄书辛苦后一改之前没钱的口风,给了他五十两,让他顺利报名了云山书院,还买到了现阶段他需要的一些珍贵书册。
  来到云山书院后,林平春的生活一直很平静,他向来都是一个刻苦的学生,这会儿更是将心思都放在了学习这件事上。
  因为基础扎实,林平春在进入书院的第二个月就顺利从原本的丙班升到了乙班,并多次因为勤奋受到夫子的称赞,文人相轻,书院里的读书人可不全是品行高洁,道德高尚的,因此林平春在受到夫子的重视之余,也招惹了一些小人。
  “没想到平春兄居然是个命里不能早娶的人,那可真是奇怪了,你娘为什么那么快为你说了一门亲事呢,难道你娘看不惯你好好活着?呸呸呸,看我说的都是什么话,平春兄是你娘的独子,她怎么会故意盼你死呢?平春兄莫怪,我这人向来不会说话。”
  这天林平春正在学舍温书,就听到门口传来一阵喧哗声。
  “这是怎么回事啊?”
  有人捧哏,一唱一和似乎是早就计划好的。
  “还能是怎么回事,大家不知道吧,咱们的平春兄是遗腹子,这些年全靠他爹昔日同窗照应,而照应他们母子的那位秀才正好也是咱们平春兄的启蒙恩师,那位秀才膝下只有一女,听说当年平春兄的母亲怀他的时候还戏说过和那家姑娘的婚事,这些年那位秀才照应平春兄母子,除了往日的同窗恩情外,也是因为这个婚约,只是没想到啊,咱们平春兄是个命里不能早娶的,在他考中秀才当天,他那寡母就去那位秀才先生家中说了这件事,深怕耽搁了人家家里的姑娘,啧啧啧。”
  那人的语气有些戏谑:“那位秀才老爷也没有纠缠,很快就为自家患有脑疾的女儿说了另外一门亲事,前不久刚将女儿嫁出去,说来也奇怪了,那家女儿前脚出嫁,后脚咱们平春兄的寡母就为他选定了一门亲事,你们说难道是平春兄的母亲请了什么高人做法,改变了平春兄不能早娶的命格,还是有其他什么咱们不知道的原因?”
  “还有这样的事?”
  别看那人没有一句话直说林家母子的不好,可这段话里真正想表达的意思,在场这些读书人哪个听不出来呢。
  这段话里的其中几个关键深究起来很有意思,考上秀才当天,患有脑疾的女儿,这不明摆着林家忘恩负义,刚一出头,就把昔日的恩人忘在脑后了吗。
  林平春的寡母口口声声他不能早娶,却在自己看不上眼又帮了他们那么多年的恩人家的女儿出嫁后立马选定了中意的儿媳妇,这哪里是不能早娶,明显就是不愿意娶。
  这些日子林平春一直呆在云山书院,为了避免尴尬,在江家刁家筹备婚礼的这段时间他都没有回家,只是嘱托寡母在江芜出嫁当天,送上丰厚的红封,哪里知道他娘为了一时的面子,又干了这样一件蠢事。
  当听到嫉妒自己的同窗说出这些话的时候,林平春很想反驳,可直觉告诉他,这很符合他娘的作风,很有可能就是事实。
  往日林平春给大家的印象就是学习刻苦,为人正直淳朴,可刚刚那个人的一番话直接戳破了这个美好的形象,让人下意识将林平春和白眼狼联系在一块。
  至于那些本就看不上林平春,嫉妒林平春的人仿佛抓到了什么重要的把柄,直接吵闹起来,认为这样一个人品有瑕的人不配待在云山书院,不配和他们做同窗。
  谈论这件事的人越来越多,对林平春的人品持有质疑态度的人也越来越多,到最后连教书的夫子和书院的山长都听闻了这件事。
  夫子看中林平春的才华,舍不得放弃这个念书的好苗子,他将那些想要将林平春赶出书院的声音压下,又给了林平春几天的假期,让他回家处理完这件事。
  “娘,你都干了些什么啊?”
  这些日子的经历糟糕透了,林平春强撑着赶回家,在看到他娘那张越发丰盈的面庞后,终于忍不住爆发了。
  “怎么对娘大呼小叫的,诶呦,娘的平春啊,你怎么瘦了那么多啊,看这下巴尖的,气色也不行,是不是你们书院不给饱饭吃啊?”
  徐寡妇看到瘦成竹竿,脸色青黑的儿子吓了一大跳,当即就想去院子里杀一只鸡,煲汤给儿子好好补补。
  “娘,你是不是给我定了一门亲事,是谁家的姑娘?你难道忘了之前你在江家说的那些话吗,你有没有想过,你现在给我定了一门亲事,别人会怎么想我,书院里的夫子会怎么想我?”
  林平春很敬重自己守寡的母亲,可偏偏就是这个母亲一直拖他后腿,如果一开始,他履行承诺娶了江伯父的女儿,根本就不会有现在这些事发生,这让林平春很难以之前的态度对待自己的母亲。
  “怎么?有人说你了不成?”
  徐寡妇一听急了:“平春啊,那些人都是嫉妒你,嫉妒你小小年纪就考中了秀才,你可别把那些人的话放在心上,至于婚事,我确实看中了一个姑娘,那个姑娘你也见过,就是你那远方表妹徐宝珠,宝珠模样好,性子好,比江家那个傻子强上千百倍,你是娘的宝贝儿子,娘不会害你的。”
  显然这会儿徐寡妇还没有弄清楚事情的轻重,急着向林平春描述徐宝珠的好。
  林平春记得徐宝珠,他那个远方堂叔只是普通的农户,家里的两个儿子也没有念过书,这样的出生,并不符合林平春对未来妻子的要求。
  “娘,你老实告诉我,之前你给我的五十两银子,是不是徐家表妹给的?”
  林平春正了正脸色,严肃地问道。
  “你、你问这些做什么?”
  徐寡妇的眼神有些飘忽,不敢直视儿子的目光。
  “呵!”
  林平春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他有些头晕,浑身无力坐在了一旁的椅子上。
  “既然娘看中徐家表妹,就早点上门说定这桩婚事吧,不过娘得和徐家说清楚,我这命格是不宜早婚的,希望徐家表妹能够等我五年,待我及冠之后上门迎娶。”
  徐家给了银子,这事就掰扯不清了,要是林平春不愿意娶徐宝珠,徐家将这件事闹开来,他的名声只会更坏,现在只能够认下这桩婚事,先定亲,等到他及冠后再成亲。这样一来,也能勉强证明他的命格确实是不能早婚的,只是先定下亲事。
  虽然这样做不能堵住所有人的嘴,可至少能够粉饰太平。
  “五年后?那时候你宝珠表妹都要十九岁了,乡下哪有那么大还不嫁人的?”
  徐寡妇有些为难,徐家怎么可能答应这样的要求呢。
  “如果娘不愿意,我也别去书院念书了,直接回来种地吧,反正书院里的人都说我和娘忘恩负义,有这样的名声,我的仕途也算完了。”
  林平春知道这件事里最为难的要数徐宝珠,可现在的他对那个只有几面之缘的表妹丝毫好印象,一个随随便便让外男喊她闺名,在没有任何名分的情况下上赶着给银子的女人,足以让他看轻她的品行。
  “别别别。”
  徐寡妇被林平春决绝的态度吓了一大跳,儿子要是不念书了,她下辈子还能依靠谁呢,这个会念书的儿子是她的骄傲,她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允许他回家种地的。
  既然这样,也只能委屈宝珠了,不过既然先定亲,就是给了宝珠名分,为了儿子的名声考虑晚一些成亲,想来宝珠那个善解人意的姑娘会答应的。
  母子俩商定了这件事,远在邻村的徐宝珠无端打了个冷颤,丝毫不知道自己被自己的男神算计了。
  ——
  今天霍凛冬早晚绕着村子各跑了两圈,虽然只是两圈,就足够让他感受到浑身骨头散架的感觉。
  到了晚上,霍凛冬又在床上看到了两床被子,理智告诉他,分被睡是最好的选择,这样一来他可以少受软玉温香的诱惑,睡一个好觉,为明天的锻炼打下足够睡眠基础。
  “阿芜困了。”
  江芜坐在床边,揉了揉眼睛说道。
  霍凛冬迈着僵硬的步伐,走到床边,将其中一床被子收到了一旁的樟木箱子里。
  他这么做只是为了锻炼自己的定力,霍凛冬一边铺床一边在心里催眠自己,他才没想过要用这样的方式故意占小笨蛋的便宜。
  躺在床上,江芜十分主动地将霍凛冬牢牢缠住,这样甜蜜的烦恼,也不知道何时才能吃进肚子里。


第22章 傻女22
  “听说了吗,前些天江家嫁姑娘,刁家娶媳妇的酒席办的可热闹了,据说每桌都有十六道热菜八道冷盘,谁家嫁女儿娶媳妇能有这样大的阵仗,可惜了,咱们不是坪乡村的,要不然也能去混顿饭吃,包个五文十文的红封,能吃个痛快呢。”
  江芜和霍凛冬的婚事办的热闹,连隔壁几个村庄都有所耳闻,白天白小花去河边洗衣服的时候听别人说了一嘴,回来特地说给弟妹刘招娣听。
  这段时间她们俩妯娌的感情亲近了不少,这很大一部分归结于两人共同经营的小生意。
  原本白小花只是不想白白糟蹋自己辛苦做完的布偶,谁知道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真的给她们带来了一些可以说是惊喜的收入。
  那些布偶的造型很古怪,和传统的布艺玩偶有很大的区别,一开始白小花的摊位无人问津,渐渐的,这些稀奇的玩偶吸引了一些孩子的目光,白小花不贪心,给那些布玩偶定的价位很低,有些疼爱孩子的长辈,真就舍得买了一两个布偶回家去。
  即便是这样,白小花的生意也算不上特别好,半天功夫只能卖出八九个布玩偶。
  这样的进项,徐宝珠是完全不会看在眼里的,因为收入太少,在徐宝珠看来,付出和金钱没有得到正比,可在白小花等人看来不是这样的,每天卖出八九个布偶,一天下来就能挣五六十文,一个月就是一两半的银子,说句不怕丢人的话,他们两对夫妇加起来,每个月都不可能在地里挣到这么多银钱。
  当然,这些收入还没有除去买布料和丝线的本钱,以及白小花和刘招娣缝制这些布偶花费的时间经历。
  可是布偶的成本十分低廉,这得感谢徐宝珠的小精明,缝制这些布玩偶的布料并不是完整的布匹,而是徐宝珠花很小的价钱从衣店布庄买来的人家不要的碎布头,这些废弃布角料按袋卖,一袋只需要二十文钱,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而布玩偶的款式又是十分简单的,不像传统布艺玩偶布狮子布老虎那样惊喜,白小花和刘招娣上手后速度快了许多,这些布玩偶的销量不大,两人只要在家务活之余就能够把布偶做完。
  至于摆摊售卖就更简单了,四个人里随便派一个人过去守着摊子,剩下的三个人帮着那个人完成地里的活,面对每天每家能够增加的二三十文私房钱,白小花夫妇和刘招娣夫妇都觉得十分值得。
  目前为止两对夫妇靠着这个小生意攒了一些私房的事还没有另外的人知道,四个人也很有默契的瞒着家里的二老和徐宝珠。
  白小花想着,这也怪不的他们,谁让徐宝珠那么自私高傲,他们只是想为自己的未来多做打算罢了。
  “江家小娘子的命真好。”
  刘招娣的眼神中带着几分艳羡,对方虽然是个傻子,可有一个疼爱她的爹爹,有富足的生活,乡下哪个姑娘比得上她呢,就连很多乡绅家的姑娘,因为家里有兄弟的关系,日子也是不如她恣意的,谁能说她命不好呢。
  “呵呵,也不知道咱们表姑母现在是什么心情,她要是知道江秀才给闺女攒了那么多嫁妆,恐怕晚上都睡不着觉了吧。”
  白小花冲着刘招娣挤眉弄眼,自从有了一份自己的小买卖后,白小花踏实了许多,也不整天盯着徐宝珠兜里的钱犯酸了,只是有时候还是会意难平,骂徐宝珠在意的林家母子出出气罢了。
  “嘘,你看谁来了。”
  刘招娣微笑着正要接话的时候,忽然看到远远走来的几道人影,很快止住了话语,还不忘用手肘撞了撞白小花,让她别说不该说的话。
  白小花顺着刘招娣的视线看去,只见她们的表姑母和一个头戴红花,媒婆打扮的人向他们家走来。
  “大宝媳妇,你公婆在家吧?”
  徐寡妇不知道客套为何物,径直推开门向院子里的白小花问道。
  “啊?哦,在,在家呢。”
  白小花知道她这个姑母眼高于顶,尤其她的宝贝儿子考中秀才后,更是不把他们这些亲戚放在眼里了,所以对方的傲慢白小花也没太往心里去。
  她只是有些好奇徐寡妇出现在他们家的原因,难道对方真的看中了他们家小妹,请媒婆上门说亲来了?
  “那行,我进去找他们去,这天也怪热的,大宝媳妇,你给我和黄媒婆倒两杯凉茶来。”
  徐寡妇用帕子扇了扇风,现在天气越来越热了,要不是儿子催着她,她可真不想在这个时间出门。
  “好的姑妈。”
  白小花低下头撇了撇嘴,又不是嫡亲的姑母,也不知道对方哪里来的厚脸皮居然在她家耍威风。
  徐寡妇吩咐完后带着媒婆朝里屋走去,这个堂兄家她曾经来过几次,倒也不需要人特地带路。
  ——
  徐宝珠从外面回来的时候白小花正好倒完茶水准备给屋里的人送过去。
  “大嫂,今天家里来客人了?”
  徐宝珠看白小花端着的是家里专门用来招待客人的茶碗,好奇的问道。
  “嗯,嫁到坪乡村的徐姑母过来了,还带着一个媒婆。”
  白小花看着张扬恣意的小姑子,平日里虽然对她多有抱怨,可这会儿看到她年轻稚气的模样,又忍不住有些心软了。
  “宝珠啊,你听嫂子一句劝,林家真的不是什么好归宿,他们家的人要是真有良心,也不会一边拿着江家的贴补,一边又嫌弃江家的姑娘了,咱们那位姑母眼高于顶,会看中你也是因为你能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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