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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阿修罗妹砸[穿书]-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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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回去吧。”越歌松了口气,重又笑得无可挑剔。“我备了上好的赤心酿,正好配着碧弧羹吃。而且……我有些东西要给你。”
祝余也就颔首:“好。”
越歌将传记都放回书架,两人相携而去。
在藏书阁大门关上的那一刻,零星的窃窃私语便响了起来。
“那是癸寅年的魁首祝余学姐吧!”
“怪哉,祝学姐竟会到藏书阁一层来……照她的修为,不该去层以上吗?”
“来找人的嘛,方才一直坐在那边的,是去年的魁首,叫越歌的。也不知道看那些传记干什么,一连坐了好些天呢……”
更多人选择了传音——这种八卦怎么可能光明正大地说出来?谁知道哪个小道消息就惹得大佬不快。一个不小心,命丢了都没人管。
“传言果然是真,祝学姐和越歌很要好啊。她们不是还住一个院子吗?”
“岂止!我听我们班上一个姑娘说了,她们关系可不一般——”
“那可不,未婚妇妇啊,当然不一般!”
“什么?她们是磨镜?!”
“你才知道呀,消息太落后了。”
“真可惜,两个好好的姑娘家……”
“这是什么话!人家就算不喜欢姑娘,也看不上你。磨镜怎么了,吃你家灵米了?”
“我……我就是那么随口一说!较什么真啊……”
……原本,学院流传的两位魁首是一对儿磨镜的小道消息还没多少人信。可现在,最起码藏书阁里这些人是信了——
谁见过祝学姐这么和颜悦色的模样?甚至连她身上的冰寒之气都没那么刺骨的冷了!
就算不是磨镜,她和越歌也一定是极亲昵的关系……
——————
寒月居里。
“你看看,这些你能不能用得上?”越歌取出在武钺仙尊传承结界里挑选的件冰属宝物。“缘巧合之下得到的东西……就当你收留我的报酬啦。”
越歌将藏书阁传承晶石一事讲给祝余听,除了有关越武的那部分,事无钜细全说了。
祝余安静地听完,有感于越歌的信任,眸光微柔:“都有用处,还要多谢你。”
件宝物,一件名为“雪沾衣”,乃是一种珍奇的灵植,枝叶花皆有大用,好好养着还可能生出灵智。
一颗冰纹丹药,名叫百转月生丹,水属和冰属修者都能用的丹药,在修炼时服用可以增强对所修之道的理解,悟性好的,原地突破也不奇怪。
还有一把冰霜色长剑,样式简单,没有什么华丽的纹路。但越歌选它是有原因的——武钺仙尊可能对色彩搭配苦,大多数灵器的颜色都惨不忍睹……
只有这把剑,可能是用一整块冰霜色材料雕琢的,色泽通透,没有一丝杂色,只在剑柄处嵌了块很像白月光石的晶石。
仔细看时,会在剑身发现极浅的阵法痕迹,比起阵法更像简单的装饰,可比仙尊的其他作品美观多了。
虽然越歌没有提到自己所选宝物的数量限制,祝余对此也有所猜测。
修炼之途,缘可遇不可求,越歌能在选择宝物时想到自己……着实难得。
“这把灵剑需要滴血认主什么的吗?”越歌好奇地问。
祝余将灵气输入剑,道:“不必,刻下神识印记即可。”又思忖:“不过,以精血蕴养倒是不错。”
越歌看着祝余将神识印记烙印在灵剑,形成一个很不起眼的月白色菱形记号。
“此剑,就名为逐月吧。”祝余平淡道。与此同时,灵剑剑锋闪过一道寒光,仿佛在应和一般。
逐月,祝越……
越歌眸的笑意也更真切几分。
祝余见多识广,底蕴丰厚,越歌便也取出自己那六件宝物,听她讲解。
祝余比搜索引擎还靠谱,一见到这些宝物,一个个玄幻风格的名称就脱口而出:
“千丝金,吸收了罢,对你大有裨益。”
“吞金骨,可用作冶炼己身之物,难得。”
“坠星丹,过些时日可用。”
“盘龙露,伤重可用。”
“两件灵器亦都是合用的……”
祝余一口气说完,见越歌听得认真,肃容道:“你该多翻阅古籍,灵植妖兽、天材地宝、丹药灵器,都要有所了解才是。”
她沉吟片刻,一挥袖,面前就出现了一大摞书册,厚薄都有,少说也有上百册。
“闲暇之余,就看看这些吧。”祝余淡然自若,好像完全没有看到越歌瞬间苦兮兮的表情。“更何况你还修炼器之道,正该充实自身,增厚底蕴。看过之后,若还想了解更多,自去藏书阁层寻找便是。”
越歌将书册都收好,苦笑:“知道了。”
所以说,不要以为在玄幻世界修炼就比必须背课记公式的生活好多少。
作为修者,你要记灵植妖兽的特征、习性、弱点,还要记丹药灵器的特点功效,甚至还有当世大能的名字、相貌和喜好。如果你还选修了炼药炼器阵法灵符,那你要记的就更多了——比同时学医、物理和化学还要艰难。
在学校里,记不住公式单词顶多被老师训,被家长唠叨,气急了打一顿就算了。
可在玄幻世界,记不住这些是可能要命的!谁也不知道,你多了解的一点事情,会不会在哪天就救了你的命。
越歌叹了口气。
还好她记忆力不错,没法像主角一样过目不忘,但看过两遍以后,还是能记牢的。
当然还是那句老话:勤能补拙咯。
祝余见她怔怔的,出言提醒:“认主吧。”
越歌收敛心神,在一件金属性灵器上刻下神识烙印。这是一套串在一起的莹白珠子,看外表,根本想像不到它有多凶残。
用它时,只需神念一动,珠子便会尽数飞出。一旦沾上皮肉,就有万千锋锐金丝沿着血管经脉肆意横行地破坏,以人体为壤,开出漂亮的金丝花儿来。
看起来小巧玲珑,无害至极,却有如此可怖段……
越歌:我很喜欢呀:…d
身着蓝裙,温尔雅的柔婉姑娘,不披甲不负剑,就腕上缠了一串珠链——谁会想到这是个以攻击力强著称的金灵根修者呢?
玄幻小说里有一个很常见的词是扮猪吃老虎,那扮小白兔坑老虎的操作也完全没问题吧诶嘿!
第10章 余歌
锋锐冰锥刺入碧弧蛇的蛇躯,噗嗤一声,将部分有毒又不那么好吃的内脏挑出。
祝余在给越歌打下。
越歌已经对此习以为常了。
最开始,祝余神情冷漠地站在厨房里,给各种猎物开膛破肚、去骨剥皮的场景,还会让她感到有些别扭。
……谁能想像小龙女杀鸡宰牛的样子?
但不得不承认,哪怕是祝余用冰刀对付妖兽灵植的模样也好看得紧,切菜切肉的时候都显得仙气飘飘。
但是千万注意,不能让祝余参与到真正做菜的过程……否则厨房必炸。
果然是天灵修罗,不负阿修罗族料理杀的名号!
不过现在,越歌已经能淡定使唤祝余打下了。
“碧弧蛇的头部、皮鳞、内脏和经脉血液皆有剧毒,还需你放一放血。”越歌笑眯眯地提醒。“然后还要切段哦。”
祝余又去了蛇头,剥了蛇皮,又将蛇血冻结后尽数抖落。但她就是不愿挑去经脉。
“碧弧羹就是因为蛇脉的毒素,才更有鲜酥滋味。”祝余垂着眼,固执道。“况且我等皆为修罗,即便是碧弧之毒也并无大碍。”
毒怕什么——吃的就是毒!这才是真正的老饕精神!
身为阿修罗,心为普通人类的越歌:“……那随你的意吧。”
祝余心满意足地将切成段的淡粉色蛇肉装盘,递给掌勺的越歌,要灼水。
越歌叹了口气。
她在现代时,也见过拚死吃河豚的食客。如今再看祝余,失笑的同时,越发觉得她虽生性冷漠孤僻,但相熟之后,才会发现她着实率真可爱。
可爱——若是让学院的其他人知道她对祝余的评价,怕是要惊掉下巴。
罢了,反正解毒丹也在储物戒里,放心吃就是了。
半个时辰后。
石锅上,香气氤氲。
越歌将碧弧羹分别舀进两个玉碗,递了一碗给祝余,忍不住叹道:“来,您要的鲜酥碧弧羹,毒作调味的。”
祝余淡然接过,银眸闪闪发亮。
吃一勺碧弧羹,饮一口赤心酿,蛇羹的鲜美与浓烈的酒香相辅相成,给味蕾带来绝顶刺激,令人沉醉。
越歌自认在厨艺上颇有天赋,但还是头一次,她吃着自己做的菜肴,会有一种即将热泪盈眶的感觉。
哭辽,那些美食番美食的描述真的没问题啊!吃到满足落泪,甚至吃着吃着就看到飞天幻觉的情况完全有可能啊!
越歌在现代也是个所谓的豪门千金,别的不说,衣食住行都无一不精。顶级美食她尝过不少,没有一样能带来如此感动……
这一定是世界观的锅!玄幻世界,玄幻美食,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一时间,两个阿修罗妹子只顾着吃羹饮酒,将食不言贯彻到极致。
没一会儿,碧弧羹就被吃了个精光。
越歌难得完全放松下来,像只波斯猫似的,慵懒地靠在椅背上。
她小口啜饮杯佳酿,一边回味无穷,琢磨着哪天到圣澜帝国最好的酒楼点一道碧弧羹尝尝——大酒楼里掌勺的大厨,可是浸淫厨道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越歌虽对自己的厨艺十分自信,却也不觉得自己能与之相比。
所以一定要去啊!
她一个从来没做过蛇羹的,都能将碧弧蛇做出这种效果……那真正的极品美味会有怎样的滋味儿?
桀桀桀。
祝余比她更早解决完自己的那份碧弧羹,此刻正轻晃着的水晶杯,看赤红酒液如撞碎了的红玛瑙一般在杯摇晃。
修者不易醉,她们喝了不少酒,看祝余的脸色,似乎没受到半点影响。而越歌自己,也不过是微醺而已。
所以说,玄幻小说那些酒后乱x的桥段,真实性值得怀疑啊。
越歌正不着边际地想东想西,就听到祝余那碎玉流泉般清冽的声音叫了她的名字。
“越歌。”顿了顿。“你很适合人族的生活。”
越歌就如同被一盆冰水当头浇下,瞬间清醒了。
“是啊,人族的日子过得多惬意,美食随处可见……又有各种家居用具,舒适又方便。”越歌心念电转斟酌该如何回话,面上却是真诚微笑道。“我很喜欢这里的生活,就是因为如此,我才会义无反顾地离族啊。”
祝余思忖:“是么。”
越歌只觉背后发凉,心脏仿佛缀了大石般沉沉地坠下去。
是她自己大意,阿修罗族本是生活在海的族群,虽然可以像两栖动物一样在陆地生活,离开住了十八年的海水也还是会感到不适。
最初,越歌也很注意这一点。祝余的院自有一池清涟活水,两个阿修罗妹子时不时就要泡在里头,起初她也装模作样地表现出不适模样,修罗的身体本能也让她看起来毫无破绽。
可最近,她的确松懈了。
她的一举一动,或许都表现出她对人族的生活十分熟悉。
祝余只是孤僻,不通人情世故,但她不傻。
说不定……她早有怀疑。
“能适应得这么快,我也没想到呢。”越歌笑得越发灿烂。
祝余若有所思:“我到人族地盘时,年方十五。对人族之事皆是懵懂。如今在人族生活五个春秋,也不见得比你更适应……”
“也罢,我本就不爱与他人打交道,在人族诸事上,不如你也是应当。”
祝余微微仰头,将杯物一饮而尽。
“或许我与人族有缘吧。”越歌轻描淡写地说。
在这个不科学的世界,遇到什么事儿,两个词就足以解决疑惑了。
一个是命缘法,一个是命有劫。
一个对应好事,一个对应坏事——然后就没人会追问了。这招屡试不爽。
祝余果然没有多纠结。
她又给自己倒了杯酒,举着酒杯看了一会儿,银眸微转,望进越歌琥珀色的眼里。
“我倒觉得,我们之间亦是很有缘分。”祝余平淡地说。“总觉得,你来之后,我的心境也澄明许多。”
如果是旁人这么说,越歌还会考虑考虑他是不是在隐晦地表达喜欢。可如果是祝余……先不提她们同为妹子,就看她的性格,就知道什么缘分什么心境都是修炼用语,是学术意义上的缘,和暧昧半点不沾边。
但即便如此,越歌也不得不承认,冰山美人儿亲口说与你有缘,清透银眸满满都是你的身影——这样的场面着实令人难以招架。
如果九方渣在这儿,怕不是要兴奋地找不着北吧,或许还要来个原地跳跃旋转周半……
“我们本就有缘啊”越歌特别真挚地笑,杏眼都弯成了弦月形。
祝余眸,似是也有了隐约的笑意。
两人一边饮酒,一边随意地交谈,从修炼,聊到佳味珍肴,再聊到一些没什么心话题的大事小事。
虽然多数时候是越歌在说,但祝余今晚说的话,恐怕比以往一个月说的话还多。
没过多久,一小缸赤心酿便饮尽了。
“天色已晚。”祝余道。
“我亦知,各自回房吧。”越歌笑着接话,脸颊红润,双眸含了水似的。
祝余细细瞧了她一眼,取出一粒丹药:“清神丹,可清心明志,正好拿来解酒。”
“好,多谢了。”越歌接过丹药,收在袖,没有立刻服下。
回房后,越歌简单洗去一身酒气,躺在床上。
她没有服下丹药,自个儿也不知道胡思乱想些什么,偶然抬眼,瞥见腕上缠着的珠链,忽然想起……啊,还有这灵器,未曾取名呢。
她举起臂,昏黄的灯光下,润白珠链更显柔和。
“你叫……余歌。”越歌轻声呢喃。
半晌,摇头低笑。
怎么回事……橘里橘气的,真是个莫名其妙的想法。
不过余歌确实好听,就叫这名儿吧。
窗外,一轮圆月挂着,皎洁明亮。
第11章 历练
洞明学院坐落在圣澜帝国最大的妖兽森林——暮霭之森外。
此刻,暮霭之森前的大片空地上,众多洞明学子正站在这里,望着深幽密林跃跃欲试。
“六百十五名入空境学子,速来我这里集合!”一名糟老头模板的老师声若洪钟道。“找到名单上自己的队友,速速站好!”
越歌看着自己的队伍名单,深深叹了口气。
没错,此时正是洞明学院组织的大型踏青——不,是妖兽森林历练活动。
本次活动呢,是洞明学子们以小队为单位,在老师和高年级学长学姐的护持下进入妖兽森林外围猎杀妖兽、采摘灵植的历练。
队伍并非是按年级划分,而是按境界划分。在灵渊大陆,人族修者的修炼可达到淬体、炼心、入空、空人、空玄、空天、登云、化仙、仙人、仙灵、仙王、仙尊十二境界。
其余八族也大致如此,只是称号各不相同,或者干脆不分境界只论强弱——比如阿修罗族,他们才不会分什么入不入空化不化仙的,只要知道自己变强了就行,别的一概不管。
洞明学院共有入空境学子六百十五名,其二十人为入空境巅峰,五十五人为入空境高阶,这十五名学子将作为十五支九人小队的队长,带领队员进行历练。
越歌正是入空境巅峰的修者。
而在越歌的队伍名单上……
九方轩凌四个字赫然在目。
九方渣啊!
这是什么运道啊?偏偏就是九方渣!
一年前,越歌尚在入空境低阶,九方轩凌则是炼心境高阶。
如今的九方渣,境界只是入空境低阶,但他应该已经遇到了他的缘——那个藏在龙鳞吊坠里的老太太,开始在对方的指导下,成天泡药浴什么的好觉醒他的天族血脉。
哦,对了,龙鳞吊坠……说起这个,越歌就想起她哥当初二时期的黑历史。
那时候的越武还是个青葱少年,接触了网络学后二病发,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个龙鳞吊坠,郑重其事地戴着,跑来找双胞胎妹妹。
“龙有逆鳞,触之必怒。”他这么说,神情坚定无畏。“小歌!在这个绝情的世界,你就是我的逆鳞——那些残忍的大人想要伤害你,就要先踏过我的尸骨!”
彼时越歌正在练综合格斗里的某个招式,闻言,笑眯眯地说:“别说什么伤害不伤害、尸骨不尸骨的……要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道吗?”
顿了顿,又笑眯眯地加上一句:“顺便,去掉‘小’字呗,叫哥。”
是的,当年的越歌,也是个二。
“……我才是你哥!”
“谁知道呢?不是有种说法,双胞胎后出生的那个才是哥哥吗?”
“可你不是女孩子吗?!”
“哦,那叫姐。”
“……”
回忆过去,往事历历在目,越歌的眸也显出些怀念的神色。
这时,看过分组结果的九方轩凌也看到了她,拉着一个花花公子模样的男子走了过来。
“越……小姐。”九方渣表情复杂地说。
越歌笑意盈盈道:“啊啦,这不是九方学长吗?多日未见,别来无恙?”
九方轩凌一见这笑容,便下意识地打了个寒噤。
在过去的一年里,越歌心情不佳之时,就会将九方渣叫到演武场上,好好切磋切磋。
越歌的开场白,就是笑盈盈的:我喜欢阿祝,你也喜欢阿祝,如此看来我们很有缘分,所以……来切磋吧!不必感谢我哟这是我应该做的!
九方渣:……
大概是因为从未见过如此白莲之人吧,九方渣也没觉得哪里不对,就被越歌揍了一顿又一顿。
不,不是揍。玄幻小说里漂亮姑娘揍主角能叫揍吗?这叫切磋,叫指导!
更别说每次切磋结束后,越歌都会一本正经地讲一些实战要点了。
当然,这些要点用处不大,大概就和学霸口的学习经验差不多吧——多背单词、多刷题、课上认真听讲课后及时复习什么的。
九方轩凌对此留下了深刻的心理阴影,此刻再看越歌,都有种肚子还在隐隐作痛的错觉。
“这位是……?”越歌看向花花公子。
“哦,这是我的室友,萧君夜。”九方轩凌干笑着说。
“原来是萧学长,我是越歌,请多指教。”
这位萧君夜同学,正是主角小弟之一。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九方轩凌的寝室成分了……
凭什么资质普通(最初的九方渣可以进入洞明学院呢?很简单,他家族有钱啊,他爹也宠他啊——毕竟他的天族娘生了他就被抢回天上了嘛,老父亲一腔情思尽付与唯一的儿子,当然愿意花费重金将儿子送进最好的学院了。
而与九方轩凌住同一寝室的,都是家族重金送进洞明的纨绔子弟。
不过嘛,能当主角小弟的自然不会是真纨绔。他们各自都有废柴的理由。什么幼时被父亲的小妾下毒废了啊,什么灵根与灵根属性相冲没法修炼啊,什么天生体弱活不过二十五啦……当然,在开挂后的主角面前,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很快就迎刃而解了。
而这几个前纨绔,就成了九方渣最忠实的小弟,为他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萧君夜,就是那个被老爹的小妾下毒的倒霉纨绔。
“这句学长可不敢当,队长直呼我名便可。”萧君夜啪地一声合上折扇,桃花眼轻佻地眨了眨。
乍一看,就是个标准的风流浪子。
队伍里其他六名学子也陆续找了过来。在人齐之后,就可以进入暮霭之森了。
去年魁首的名头,加上入空境巅峰的实力,这让越歌在队伍极有威信。
“这次历练,能分到一队,就证明我们有缘。”越歌一边将每一个队员的脸与姓名对号入座,一边微笑着说。“大家既然认我做这个队长,我就要行使队长的职责——所以,在暮霭之森,如果你们将我说的话当做耳旁风,可就别怪我不留情面了。”
没有人表达异议,也没有人露出不屑一顾的表情。越歌还有点小失望……打脸什么的,果然是主角才有的剧情吗?
果不其然,进入暮霭之森没多久,就有两个和越歌同届的学子表达了对九方轩凌的不屑。
“哼,为什么我们队会有两个万金子啊!”
“就是,真倒霉,肯定拿不到好成绩了……”
“也不一定,毕竟越歌魁首在我们队。”
万金子,就是学子们对那些世家大族付重金塞进来的纨绔的称呼。
越歌瞥见九方渣握紧的拳头,明白了。
哦,主角即将打脸。
越歌有些同情地看了眼那两个同届生,好像都是木灵班的吧。
说起来,其一个有点眼熟啊。嗯,名字也熟……
“陆仁炳?”
“啊?队长你叫我啊!有什么事吗?”
“你认识陆仁鼎吗?”
“队长你知道我堂弟——对了,他确实说过,精英学子选拔赛上他和队长打过一架诶!”
果然。
“……祝你好运。”
“队长???”
队长你别用这么沉痛的语气说话啊!你这样我很慌诶!!!
第12章 灵桃
妖兽森林,一般都危四伏。
在林行走,千万要小心为上。
当然,这群学子不过是入空境,所以只在最外围的一块地方活动。这里尚且称不上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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