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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白甜逆袭记-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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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叔的小女儿香儿今年十二岁了,生得一双眼睛像极了失踪多年的凌家小姐,不过容貌方面,可就差得远了,凌家小姐打小就是个美人胚子,就连皇上见了都会夸赞两句。
  老爷和夫人只生了少爷和小姐一双儿女,本是儿女双全,不料,少爷七岁那年偷偷带着五岁的小姐溜出去游玩。
  少爷孩子心性,玩心起,松开了牵着妹妹的手。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少爷不小心被受惊的马儿踩断了腿,昏迷不醒。
  凌家人得知消息,忙着寻遍京城名医,忙得焦头烂额。
  看护小姐的奴仆发现小姐不见后,害怕被责罚,一直拖延到午夜才上报,凌家上上下下又是一阵鸡飞狗跳。
  为此,老爷震怒,夫人悲痛欲绝,看护少爷和小姐的奴仆全部被活活杖毙。
  一夕之间,春风得意的凌家,变成了京城人人同情惋惜的对象。
  顺叔前脚刚走,屋内的年轻男子转动轮椅,缓缓出了房间。
  阳光倾泻在他身上,侧颜的轮廓,完美到无懈可击,好一副长相。
  只可惜,这位美男,一脸灰败漠然,毫无年轻人该有的意气风发。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大家看到随手收藏,留个言,目前留言的都是友情分,我也不知道自己写的是好看还是不好看。。。哪怕你打个hao,也算精神上巨大的支持!
今天双更了,留言多点的话,我明天继续双更!

☆、6。卖蘑菇

  镇上几乎没人卖蘑菇,这算稀有菜,乡下人不懂辨识,懂得辨识的人却不会为了点小钱跑去山上。
  所以,镇上的酒店都会从城里进一些晒干的蘑菇,价格贵的要死。
  “长歌,你疯了吗?这东西会吃死人的!”
  大春立刻将长歌拉回身边。她从来不采蘑菇,因为她知道这东西有毒,当她发现长歌背的一篓子全是晒干的蘑菇时,第一反应是表妹这丫头真是无知。
  “表姐,你放心,你先听老板怎么说。”
  长歌一边安抚大春,一边再次将篓子递到酒店老板的手边。
  酒店的钱老板伸手拿了几个干蘑菇,仔细看了两眼,道:“你这丫头能分出有毒没毒?”
  “有没有毒,老板一看不就知道了。”
  长歌笑着道。
  钱老板看这小丫头胸有成竹的样子,把竹篓一倒,干蘑菇呼啦一下都摊在了桌上,老板不放心,又仔细检查了一遍。
  长歌在一旁,笑眯眯地加了一句:“这都是我前几日亲自上山采,亲自晒的。”
  钱老板确定干蘑菇没问题后,转头又打量了长歌几眼,眉头微蹙,小丫头包着个头巾,一副见不得人的样子。
  长歌瞧出老板的顾虑,抬手取下头巾,露出整张脸来,笑盈盈地看着中年发福的胖老板。
  胖老板没想到这小姑娘竟然长得如此出色,惊艳了几秒。
  “好,我都要了,你开价吧!”
  老板爽快道。
  “我只要你在城里进货价的一半!”
  长歌那笃定的样子搞得跟她知道价格似的。
  钱老板一愣,随即想通般地露出意会的眼神,掏出一两银子,递给长歌。
  长歌心中一喜,其实她心里也没底,都是胡诌的,没想到有一两银子这么多。
  大春在一旁,眼睛珠子都要瞪出来了,这就赚一两银子了?
  不过这都是晒干的,也是她采摘了好几天的成果,其实,量也不少。
  “谢谢啦!”
  长歌也不多话,拿了银子道了谢,转身就要走。
  “等一下!”钱老板突然叫住她们,“如果你们还有的话,尽管送来,我还收!”
  钱老板其实并不老实,这么一篓子的干货在城里进货至少五两银子,干蘑菇都是有钱人家吃的,穷人家压根吃不起。
  如果能多收一点回来,转手卖给镇上的同行或者城里去,也能赚点小钱。
  小镇上的人,比不上城里,一两银子够穷人吃半年。
  “好的!过阵子我和表姐再给你送来!”
  长歌也不管老板有没有坑她吧,反正她无本经营就赚了第一桶金,心里非常开心,而且她志不在此,生完孩子有的是时间慢慢赚大钱,目前赚点小钱就好,赚大钱那是要耗费人力、物力和财力的,现在的她,一样也没有。
  这一两银子她本来就打算白得了,就给安家好好改善一下生活,当然,也顺带让她孕期可以吃喝住的舒服一点。
  “表姐,你在想什么啊?”
  “没,没什么。”
  直到长歌拉着大春走在街上,大春还有些愣神,她今天可算是大开眼界了,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赚了?
  他爹每次出来打零工,一打打半年也拿不到一两银好吗?
  她表妹就在随便摘了些蘑菇晒干了,就得了这么多钱?
  果然,城里人就是不一样,读过书,长见识。
  大春再一次暗暗佩服起长歌,以前对长歌的那些假清高嗤之以鼻,现在也没那么反感了。
  估计以前表妹看到她,跟她聊不下去,是觉得她太蠢了吧,一年忙到头,还赚不到两个钱。
  这次回去,长歌和大春终于看到了蹲在墙角的安贵仁。
  安贵仁没找到活干,心里很憋闷,作为一个大男人,身体弱不说,还要让女儿养家,搞得现在都没嫁人,他当爹的心里别提多难受,可是他不善言语,无法将这些难受跟人说,他也不抽烟、不喝酒,也无处发泄。
  “爹,我们回去吧!”
  大春一看她爹的样子,就猜到了结果,不再多问。
  安贵仁点了点头,站起身,领着长歌和大春往前走。
  “对了,爹,跟你说个好消息,我们今天的菜和存的鸡蛋卖了几百文,是平时的两三倍!”
  大春打算说些开心的事让她爹开心一下。
  “什么?”
  安贵仁猛地转过身,吃惊地盯着大春,害得正走着的大春和长歌差点撞到他身上去。
  于是,一向口拙舌笨的大春,简单地说了一下她们今天卖菜的过程。
  安贵仁听完,不免多瞧了几眼长歌,想着,城里人就是不一样,就连十几岁的小丫头都比他活了三十多年的人明白。
  大春突然想到什么,说道:“爹,现在有钱了,我们再买些药回去吧,大夫说了,如果坚持喝的话……”
  安贵仁摆了摆手,他这次打定了主意再也不喝药了,费钱不说,还没效果,眼下,女儿的婚事再也不能耽误了,如果不能看着女儿嫁个好人家,他就是死了都闭不上眼。
  安家父女说着话,长歌在一旁一直干呕,想吐吐不出来。
  “表妹,你没事吧?”
  大春注意到后,关切地问道。
  “我,我没事!”长歌捂着嘴连连摆手,等稍微舒服一点后,对安贵仁说道,“姑父,我想去买些东西,我们等会再走吧!”
  安贵仁以为她要买些女孩子要用的东西,也没多问,点点头就算答应,于是长歌拉着大春率先朝前走,她都跟茶铺的老板娘问清楚了,粮油店在哪,生活用品店在哪,制衣店在哪,哪家最经济实惠等等……
  霍,一个时辰后,安贵仁算是开了眼界了!
  这个小侄女虽然不是生在大富之家,那花起钱来真是毫不手软,不过,自己又不是人家的爹,花的又不是自己的钱,自己也张不了口说不买。
  “表妹,你买这个做什么?家里有!油盐都有!”
  “别买了,买什么白面啊?浪费钱!白糖就更不用买了,压根用不到!”
  “哎呀,你怎么这么败家啊?你别给我买,我不要,我穿不了那些花花绿绿的衣服,不耐脏!”
  就大春这种不爱说话的人,都被长歌逼得一个劲地唠叨起来。
  “家里油盐都是省着用,根本看不到油光,盐也多,放得少了,尝不出咸淡,人没力气!听我的,多买一点总没错!你们不吃,我要吃,你别拦着我!”
  “我买白面和白糖自有我的用途,你不爱吃,我保证不逼着你吃!”
  “大姑每回都去我家给我送东西,我一次都没回过礼,送你件衣服怎么了?我不买成衣,就买快花布回去自己做,表姐,你听我的,你现在天天穿得灰扑扑的,这可不行,大姑说过几日就有媒人要上门呢。”
  “表姐,你有手绢吗?我送你一块吧!”
  “我要这东西做什么?又不吸汗,还贵的要命,浪费钱。”
  “表姐你到底是不是女的啊?你是当男人养的吧?”
  “表妹,你再拿我开玩笑就不陪你了。”
  “好啦!好啦!说真的,表姐,你长得真不差,比那个什么叫菊花的村花强多了,你是不打扮而已,而且,你走路那样子……啧啧啧,能不能别底盘那么稳?”
  买了两个时辰,两姐妹叽叽喳喳争执个不停,那嘴巴就没停下来过,安贵仁插不上话,也不善与人沟通,只是看到长歌悉心为自己闺女选衣料的时候,心中涌过一阵暖意。
  安贵仁暗暗拿定主意,不管这侄女是带着啥目的来到他家,只要没有害人之心,他都会好好待她,当成亲闺女一样照顾。
  安贵仁老实,但不是傻,长歌一连住了几天都没提出要走,他和安赵氏都清楚,这丫头肯定有事情瞒着他们,而且,多半像是来避难的。因为是赵怀仁亲自送来的,他们夫妻也不怕是这丫头自作主张离家出走啥的,也就没多问,就默许她住了下来。
  于是,等到下午,上了老刘头的牛车后,安家可谓是满载而归,吃的,用的,穿的,一样不少,锅碗瓢盆,油盐酱醋,几匹布料,但凡是长歌觉得实在太破了,全都买了新的。
  车上的其他三人还是早上来的那三个,一个婆子,两个小媳妇,全都眼红地瞅着摆在脚下的一堆东西。
  那个长相刻薄的婆子阴阳怪气地嘟哝了一句:“穷酸破落户,沾了点富亲戚的光,得意什么!放这么多东西,怎么不把车给包下来,让人脚都快没地方放了。”
  长歌抬头瞟了一眼那婆子,转头又看了看表姐和姑父的脸色,瞧见他们都不吱声,想了想,也便没说话,毕竟,安家跟这婆子有啥恩怨,她还不清楚,还是回去问清楚表姐再说。
  被说的人不吱声,老婆子更得意了,转头冲外面的老刘头道:“有人多放了这么多东西,你怎么也不多收点?反正啊,人家有钱了,不在乎……”
  大春这暴脾气,脸色顿时一变。                        
作者有话要说:  收藏!留言!多谢!

☆、7。安家二媳妇

  大春明显有些按捺不住了,结果刚要张嘴,被自己爹给拍了一下肩膀。
  大春气呼呼地咬着唇,狠狠瞪了那婆子一眼。
  老刘头就是个老好人的性子,不爱得罪人,立刻转移话题道:“贵仁啊,今天来镇里找到活了吧?”
  安贵仁从鼻子里发出一个音节,既不肯定,也不否认,反正就是没下文了。
  得,忘了这是个不爱说话的主!
  老刘头挥动鞭子,不再多话,赶起路来。
  回去的路上,长歌的肚子一直咕噜噜直叫,她这才想起来他们没吃午饭,她来了安家才知道,安家人是不吃午饭的。
  为了迁就她,安家三个人才象征性地吃一点,如果长歌不要求,他们压根想不起来要吃午饭。
  这是一种安家人长久积累下来的生活习惯,就像别人要吃午饭是一种习惯,他们不吃也一样是一种习惯。
  饿了自己不要紧,饿了孩子可不行,所以长歌捂着咕咕叫的肚子,还是掏出了自己手帕里放好的四块糕点。
  这糕点不便宜,一文钱一块,是镇上最有名的糕点铺子里的招牌糕点,长歌想多买,但是大春不让,两人讨价还价,最后大春才勉强让买了四块。
  在大春看来,只有有钱人才吃这些鬼东西。
  长歌打定主意,回去以后,一人一块。
  所以,就算再饿,她也打算只吃一块。
  糕点一露脸,对面的三道目光,嗖嗖嗖,顿时就杀了过来。
  长歌无比淡定,无比优雅,挑了一块放进嘴里,吃完后,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好吧,这里面,长歌演的成分有点多,一来她是真饿了,吃啥都觉得香,二来,她就故意馋死对面的老婆子,余光看到她想吃又吃不到的样子,实在是——爽!
  牛车晃晃悠悠,等到了家,天色已经微暗。
  大春知道长歌饿坏了,一放好东西就去爹娘的那间屋做饭,爹娘的房间与灶房连着。
  安赵氏看到丈夫和女儿拿了一大堆吃、喝、用的东西回来时,第一反应是这是咋回事?这可不是她家人的作风啊!
  等搞清楚这都是长歌买的后,安赵氏恼了,抓着长歌进了房,不悦地说道:“你来大姑家,要你花什么钱?不行,花了多少,待会让大春拿给你。”
  安家的钱都是女儿大春管的,至于原因,也是一言难尽,安家,也就大春能守得住钱。
  长歌乱买东西,姑父虽然是长辈,但却是没什么立场去说,大姑就不一样,她倒不是多心疼花钱,而是觉得长歌这孩子是在接济她这个姑姑,她很不喜欢。
  “大姑,你别生气,我卖的干蘑菇都是在你们村的山上白捡的,这一两银子等于是天上掉下来的,没费力气,我虽然还没成亲,还算个孩子,但是这不妨碍我有能力让自己和大姑一家都吃得好一点,住得好一点,过得好一点吧!”
  安赵氏似乎被说中了痛点,生气的表情突然变得落寞起来。
  “长歌,长歌啊,你还是孩子,你不懂,这过日子,哎……”
  话到嘴边,安赵氏觉得跟一个孩子抱怨这些事都是无用,好在弟弟一家都在城里,长歌将来就算嫁的再不好,也不会比她差,比她闺女差。
  这大春的婚事成了安家夫妻的心病,他们苦了半辈子,起早贪黑,不比村里其他人差,可是因为安贵仁的病,以及他们夫妻都是死脑筋,不会说话做事,日子是越过越惨。
  当然,时不时还有婆婆和弟媳上门打秋风,若不是她们,安赵氏的日子也不会过得这么艰难。
  安赵氏还记得她刚来安家做童养媳的时候,村里的很多姑娘都羡慕她,谁又能料到,老村长会为了救人一命呜呼,婆婆会那么偏心小儿子,分家的时候啥也不给呢?
  这也就罢了,等她家日子稍微好过一点,婆婆和弟媳的那鼻子就跟狗鼻子一样,离老远都能嗅到香,不跑来咬下一口肉来,决不罢休。
  “大姑,你真的别跟我见外,我现在住在你这,吃你的,喝你的,还霸占了表姐的半个床,你不让我做些什么,我实在没脸在你家待上一年!”
  长歌打算循序渐进,给大姑一家一个适应的时间,如果上来就说来住一年生孩子,她怕吓到大姑。
  虽然肚子里的孩子是她被人设计了,可她和孩子父亲都是受害者,她没必要为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寻死觅活,也不能仗着自己的好姿色,随便嫁个人,给人头顶一片绿。
  “什么,一年?”
  安赵氏吃惊绝不是嫌弃长歌住太久,而是不知道长歌为什么要在她家住一年,长歌比大春小两岁而已,这也到了议亲的年纪,城里人虽然比庄稼人嫁的迟一些,十八岁也算是个最迟期限了。
  “怎么,大姑不欢迎我?那我马上就收拾东西回家!”
  长歌假装小孩子生气任性,转身就要走。
  “你这丫头,胡说什么?大姑现在是问你为什么要住一年?你和你爹肯定有事情瞒着我,你说吧,大姑家虽然穷,但是你若真有事,大姑也不会把你往外推的。”
  安赵氏发自肺腑地说道。
  “大姑,我……”
  长歌表面上欲言又止,可心里是不打算现在说的。
  长辈看待事情的角度总是跟晚辈是不同的。
  她不怕大姑不管她,就怕大姑自己家事都愁不完了,还要为她伤心难过。
  她这个大姑啊,自以为承受力很强,可是如果真告诉她真相,恐怕要抱着她大哭一场,哭她是个苦命孩子,被人设计,莫名其妙失了身,这日后可怎么活,巴拉巴拉巴拉……
  长歌脑补了一下,再次坚定了现在不告诉大姑的决心。
  “你这孩子,快说啊,要急死我吗?”
  大姑一着急,用力一拍长歌的肩膀,那力道,很酸爽。
  “我……”
  长歌吞吞吐吐。
  “爹,娘,表妹,吃饭了!”
  大春的声音正好响起。
  长歌赶紧找借口道:“大姑,我中饭没吃,饿坏了,我们先吃饭再说吧。”
  说完,一溜烟地跑了。
  长歌前脚刚迈出门,就看到一个陌生的人影晃进了灶房,接着就听见一个女人大嗓门的声音。
  “娘躺在床上嚷着不舒服,大夫说让买药,你也知道,我和你弟弟哪有钱啊,所以你看……”
  这个女人正是安贵仁的弟媳,在村里的外号叫“大嗓门”,嗓门特别大,站在村东头,可以吼到村西头,脸皮厚,性子野。
  一个女人,得此外号,也是破罐子破摔到极点了。
  “我家没钱!”
  大春在盛饭,气呼呼地走到桌边,猛地把饭碗拍在桌上。
  “你这丫头,我跟你爹说话,你摔碗给谁听呢?虽然分家了,那也是你奶啊!你不孝,难道还拦着你爹娘,不让他们尽孝吗?”
  长歌在门外已经听出里面的女人是谁了,她从未见过姑父家的亲戚,却听她娘说过几句八卦,知道她姑姑过得惨,这位弟媳却在婆婆的庇护下过得很滋润。
  原因很简单,这位弟媳的娘是她婆婆的亲妹妹,自家人当然护着自家人,她虽然出生也是个苦命人,亲娘死得早,有一个后娘,但是,自打嫁到了安家老二家,她从此就过上了幸福美好的日子。
  不过,因为老村长死了,几乎没人愿意嫁给安家老二,所以,他们婆媳简直是彼此的救星!
  于是,婆媳二人相知相守了这么多年,团结一心,发挥所有的光和热,致力于盘剥老大安贵仁一家。
  “你这人真有意思,上来就给我表姐安个不孝的名声,你就不怕我姐嫁不出去算到你头上?”
  长歌本来是不方便插嘴的,毕竟这是她姑姑的家事,她又是个晚辈,可是,这样明目张胆地指着她表姐说不孝,一旦落实了,她表姐还怎么嫁人?
  而且她那个大嗓门,一个人说话,全村人在听。
  今天不让她说个清楚,道个歉,决不能罢休!
  反正长歌觉得自己已经不存在嫁人的问题了,不需要博个好名声。眼下,她表姐的名声可比她重要,今天这泼还是让她来撒吧。
  谁知,长歌这么当面呛声,大嗓门反而笑脸相迎,十分亲切地想要拉住长歌的手,长歌闪身一躲,她也不恼,继续笑眯眯地说道:“你就是赵家的大女儿吧?嗯,长个跟那戏文里的仙子似的!啧啧啧,不愧是城里人,瞧瞧这一身穿的……”
  长歌这会儿算是回过味来了,原来,醉翁之意不在酒啊!呵,这婆媳二人,手伸得还真有点远。
  怕是从今天牛车上的女人们那里听到了什么,这会儿来讨好处了,如果不给,她这个表姐,就要被坐实不孝的罪名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实在受不了晋江给的随机封面,昨晚去淘宝下单做了一个,还不错!
今天多了两个留言,不认识的读者留的,所以很感动。
好多年没写网文,这是回归后第一篇,谢谢支持!

☆、8。要钱

  
  “婆婆病了,我忙着伺候她,自己都忘了吃了,正好在你们这吃一口!”
  大嗓门一边说这话,一边径自端起大春刚才盛的那碗饭,拿起筷子就吃菜,完全不把自己当外人。
  大春心底的火噌的一下就冒出来了!
  其实,多个人多双筷子没什么,比如长歌来吃来住,大春虽然一开始也有点排斥,但是也不至于生气动怒。可是,眼前这个人,别说吃她家一口菜,光是站在这里不动喘着气,都觉得碍眼。
  就在大春上前想要一把夺过碗筷的时候,大春爹呵斥了一声:“大春!”
  大春回头看了她爹一眼,犹如当头浇了一盆冷水,愤愤不平地甩手出了门,回了自己屋。
  “哎,我说大哥,你就是太宠你家闺女了。”
  大嗓门一点也不客气,筷子一路翻飞,一嘴的菜也捂不住她的嘴。
  长歌见大春跑了,迟疑了一下,还是没有追过去,而是转身去盛了一碗饭,也坐下来吃了起来,不管怎么样,都不能饿着肚子,否则脑子不清楚想不出办法。
  “来,尝尝吃这个菜!”大嗓门热情地夹了一筷子菜到长歌碗里,“村里人都以为大哥家日子艰辛,可你看看,这饭菜,可比我们家吃的好太多了。”
  要不是给姑父面子,长歌真想把手里碗都扔了,被不相干且讨厌的人夹菜,那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还有,今天的菜好,那是因为长歌,如果长歌不在,就算今天赚了钱,姑姑一家恨不得吃糠咽菜,毕竟,他们连女儿的嫁妆都还没呢。
  被碗中一筷子菜给恶心到了,长歌索性不吃了,将手上的这碗饭推到大嗓门手边,笑着道:“这菜我不爱吃,婶子,你喜欢,都给你吃吧,别吃撑了!”
  特别咬重了最后四个字。
  当喂猪食了!长歌默默在心中吐槽一句。
  过分的人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但过分还脸皮厚。
  大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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