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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警狂妃:通缉嗜血暴君-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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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讷讷道:“那个……你现在也不是老能跑到客栈来看我嘛。”
烈君绝怒道:“你可知道朕每一次过来要费多少时间?你竟然还有脸说!而且每一次都不能宿夜,朕已经想了很久……”
我嘲笑他:“原来是你忍不了了啊。”
“哼,浅尝辄止,怎么能忍!”他一副极端欲求不满的表情,突然狠狠地抱起我,将我丢在床上……
第二日,天光明媚。
醒来的时候,他在我身边,感觉真好。
我依偎着他的胳膊,感受着他身上传来的暖意,突然在心里有个声音喊道:
“周娇娇,你别再那么别扭,那么傲娇行么?这个男人很爱你,你也很爱他,他想要和你天天在一起,人生那么短暂,总共就只有几万个日日夜夜,你为何不能把最美好的年华都和他共度呢?不管是皇后或者什么都不重要,只要能够和他在一起,不管那么多,人生糊涂是福,难道不是么?”
我枕着他的臂弯,突然流了一滴眼泪。
原来我还是不能免俗。
以前我从来都觉得,哪怕我再爱一个人,也不会过度的依赖他。
因为我以前总是装得很独立,好像什么都不在乎,觉得就算是相爱,也要保持距离,这样才永远都有爱情和生活的新鲜感。
可是真正陷进去了,才发现不是这样啊……
这个男人,他那么优秀,那么英俊,虽然有很多小毛病,可是他那么爱你,为何你还要为了那些所谓的自由,奇怪的观念,拒绝他呢?“
我深呼吸了一口,决定给他一个机会,好好想想。
皇后……
我其实不想做……
但是,我可以只将这个身份看作是”他的妻子。”
那样,似乎就容易很多。
他为了爱我,已经付出了那么多。
难道我就那么自私,那么冷酷,不愿意为他付出?
我突然觉得自己也很JP。
静静地凝视着他,看着一缕阳光照射在他的睫毛上。
突然,他似乎感受到了我的目光,突然微微蹙了蹙眉,喉中喊了一声:“娇娇……”
继而,伸出手,紧紧握住我的手,反复的摩挲着,似乎水乳交融,不愿分开。
我,陶醉在这一刻的气氛中。
明亮的早上,轻柔的风,身边是倾心相许的爱人。
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就连微凉的空气也格外心旷神怡。
直到,突然门被敲响了。
我一惊这个点儿,谁来敲门?
难道是朱迪?
站起身来,突然听见外面一个急切的声音喊道:“皇上,在不在?臣……有急事通报!”
烈君绝突然睁开了眼睛,露出几缕不耐烦之色,冷道:“你们有完没完,就不能给朕一个轻松的早上么?”
那人战战兢兢地道:“这件事皇上听了一定也会高兴的,所以属下就匆忙过来报喜了。”
烈君绝不耐烦地抚了抚头发,在我脸上亲了一口,继而冷道:“朕只求你们不要甚么时候都来骚扰朕,那就是天大的喜事了。”
那人在外面畏畏缩缩地道:“皇上真的不想听?”
烈君绝不耐烦地说:“等朕回宫你再禀报也不迟……”
我在旁边戳了戳烈君绝的额头:“你怎么这么不耐烦啊,你可是皇帝啊,要爱民如子啊,不然拿着皇帝的俸禄却不干活怎么行?”
烈君绝迷迷糊糊地凑近我的脸,懒懒地道:“老婆啊,我已经每天都爱民如子了,每天都有那么多事情要忙……我只想放个假,放个假,和我的亲亲老婆在一起呆一会儿……这群家伙怎么那么啰嗦啊……巴不得朕给累死啊……”
我笑:“起床了,太阳晒屁股了,我也有事情,没时间陪你在这儿瞎耗。”
他不爽道:“你有什么事?”
“嘿,本城主可是很忙的,你以为象你一样闲啊,今天本城主要去谈个生意,你别耽误我的时间。”
烈君绝苦着脸道:“你要谈甚么生意啊,等你做了皇后什么不是你的,还那么辛苦……”
我刮他的鼻子:“我可不想吃现成的,今天我要去谈一个代言人,你别打岔,人家是位知书达礼的小姐,不能迟到的。”
说完,我一个翻身起来。
既然金铃铛也就是朱铃做了北国的皇后,自然不是很方便给我做代言人了。
皇族的规矩是很大的,我也不想轻易得罪北国皇帝,于是乎只好找另外一个候选人——大小姐祝玉竹。
今天我和祝玉竹约好会谈,是不能迟到的。
哎呀,只有一个时辰了,我得赶紧沐浴包衣。
烈君绝也只好起来,披好外袍:“这是什么世道,做皇帝的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还做皇帝做什么……”
话音刚落,门外再次传来之前那人的声音:“皇上,您真的不开门?”
这人真执着!
还么走!
烈君绝终于不耐烦了:“朕最后说一遍,给朕滚。”
“——也要我滚么?”
突然,从门的那一边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
我一怔。
这个声音,怎么好生耳熟?
烈君绝更是呆住了。
只觉得心头一团快要爆炸的感觉。
这个声音——
是——
是他最好的朋友,最信赖的兄弟——
第155章 女儿国的鸭店6
外面那声音再次响起:“阿绝,你现在皇帝做久了,脾气真是大了,连我的门,你都不开了。”
烈君绝终于再也掩饰不住心中的激动,眼眶酸涩,心跳也越来越快。
这声音,是鸿鹄!!
是那个已经失踪了好几个月,他已经基本上不抱希望,断定他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的鸿鹄——
而且,只有鸿鹄,会唤他‘阿绝’——
这是很多年前,鸿鹄对他的称呼。
那时他们都是少年,快意恩仇,心中充满对世界的理想和美梦。
但当他继位以后,鸿鹄也变成了恭敬地称呼他“主上”。
因为鸿鹄说,自己叫什么没有关系,但是别人要是听见了,会觉得这个皇帝不够庄重。
于是,他也就答应了下来。
可是现在鸿鹄回来了……
烈君绝只觉得眼眶又酸又涩,就算是前几天萨摩国下了国书,两国世代友好,他也没有这么激动过。
他一个箭步冲了出去,打开门喊道:“鸿鹄你这小子,死哪里去了!”
我在他身后一囧!!!
我得个神啊,皇帝同志,你也不看看你老婆我还没把衣服穿好……
我飞速地往被子里一钻,拉下帐子,虽然这样很暧昧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真的是鸿鹄回来了?
这家伙,虽然我跟他也不是很熟,可是我还是知道他是个好人,好到可以算是烂好人的那种,之前我也怕他是挂掉了,现在竟然回来了,我也很高兴,很欣慰,很鸡冻鸭冻鸵鸟冻!
但是,我现在衣服只穿到一半,不可能去迎接你啊……
我偷偷透过帷帐瞄了瞄,只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大步从门外走了进来。
此人身材高大,清秀中微微带着点书呆子气的拘谨,一声灰色衣衫,脸颊有些清瘦的凹陷,皮肤白皙,不是鸿鹄是谁?
我看到他也很高兴,一高兴我就大喊起来:“你这家伙竟然没死?”
烈君绝此时正是心潮澎湃,看到这位自己最亲近的兄弟果然回来了,只是脸色有些憔悴,身形也有些清瘦,明摆着是吃了很多苦,他心中又是歉意又是欣喜,整个在一个快要发狂的状态。
这个时候我这么一嗓子,还真是把气氛弄得很。
烈君绝不高兴地低吼一声:“娇娇,你说甚么呢?”
我也发觉自己实在太不会说话了,掌嘴掌嘴!
鸿鹄一愣,刚被烈君绝一把搂住的肩膀一僵:“周——周——周姑娘也在这儿?“
烈君绝对这个兄弟完全没有什么隐瞒的:“是啊,那丫头终于被我带进京城了,说不定很快就要册封皇后了,鸿鹄,咱们先别说这些有的没的,你到底去哪里了?遇上了什么事情?怎么才回来?你可知道,我们担心你担心得要命,我都出动了几千名侍卫寻找你,可是一无下落——”
鸿鹄眼眶也有些红,反手拍了拍烈君绝的肩膀:“阿绝,我也以为我不能活着回来了……真是上天的恩德……我上一回去找周姑娘,在回来的路上遇见了百年一遇的沙漠黑风暴……”
“沙漠黑风暴?”我一听心里不禁一滞,黑风暴的力量简直不亚于火山喷发,沙漠旅人碰上了黑风暴那就几乎是必死无疑之事,绝没有超过万分之一的存活几率。
风暴经过,连尸体也不会剩下,能够有几块骨头,就已经很不错了。
可是,他是怎么能逃出来?
鸿鹄继续道:“幸而在那一瞬间,我被一队经过的沙漠部落所救,他们经验丰富,我们躲在地窖里面,等了三天三夜,死了一大半人,我好歹捡回了一条命,可是我却在他们部落里整整躺了三个月,因为……”
他伸出自己的胳膊,这胳膊曾经结实而有力,现在却变得羸弱了许多,不仅肤色显得过分病态的苍白,上面还有斑斑驳驳的伤痕,看得人心生怜悯。
我这才发觉他的确已经瘦了太多,整个人似乎风吹就倒。
“因为在那场风暴里面,我全身的骨节几乎都被巨大的震动打散了,好在他们部落有神药,勉强抢回一条命,可是……”
他看向烈君绝,声音坦诚而悲伤:“阿绝,我已经武功全失,也许我以后不能再为你做什么事情了,不然……你放我告老还乡吧。”
烈君绝看着自己最好的朋友和兄弟变成这个样子,不免心生凄恻,眼眶也转动着湿润的液体:“你说什么胡话?朕不会让你走的,你是为了朕变成这样子——朕会做一切事情让你以后过得幸福……“
鸿鹄道:“阿绝,我晓得你的好意,但是你的身边需要有人保护,我已经再也不能担任这一使命,还请你另外找一个人。”
烈君绝道:“武功上佳的人到处都是,可是鸿鹄,你是朕唯一的朋友,还请你不要提出回家,继续留在宫中。”
要在平时,我这个骨灰级腐女一定觉得他们二人的对话实在太腐太有爱了。
但是,到了这个场景,我非但没有YY,反而真心真意地为他们的友情感动……
这就是腐女变直的过程?!
鸿鹄思索了一会儿,叹息道:“那么主上,鸿鹄谨遵您的吩咐,从今以后还是跟在您的身边。”
烈君绝拍上他的肩膀:“不要再叫什么主上,你就像刚才那样,叫我阿绝。”
鸿鹄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微微一笑:“阿绝。”
烈君绝似乎想起了什么,又对鸿鹄道:“鸿鹄,你喜欢的那位鱼人姑娘,若是还能找到她,就和她成婚吧……人这一辈子,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真是不容易。”
鸿鹄的眼中跳跃着光芒,声音都有微微的颤抖:“主……阿绝,为何你会突然做出这样的决定?”
烈君绝隔着帐子看向我,嘴角浮起微笑:“因为我遇见了自己深爱的女子,所以明白了什么是爱,爱是不应该有种族界限的。而且我也已经和鱼人族的神女达成了协议,从此以后,废除鱼人和大煌子民不得通婚的规矩,鸿鹄,就请你来做这个第一人吧。”
鸿鹄慢慢垂下眼帘,脸上是无奈和淡然的表情:“她……她离开了。”
我的八卦血液顿时沸腾起来:“为什么离开?发生了甚么事?你们是不是有什么误会?要不要我帮忙给你把她追回来?”
鸿鹄垂下眼帘:“不用了,谢谢,我想……我和她已经缘分尽了,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烈君绝叹息,拍了一下鸿鹄的肩膀:“她如果真的不肯回到你身边,那就算了,朕会做主,以后给你找这天下最好的女孩子。”
鸿鹄淡然一笑道:“情缘都是身外之物,阿绝,希望你和周姑娘能幸福。”
烈君绝又道:“今儿朕高兴,晚上宫中举行大宴,欢迎你归来!”
鸿鹄摇头:“我并非什么重臣,没必要搞得这么盛大,省的落下话柄。阿绝你若是真想庆祝,我们就私下摆一桌小酒,闻闻桂花香,岂不是很好?”
烈君绝一喜:“好啊,今晚娇娇进宫来,我们几个人不醉不归!”
进宫啊……
额……
这个……
我本来是不想入宫的,看了太多小说和电视,觉得那宫里三步一岗五步一哨都是想要把我大卸八块的女人们。
可是为了庆贺鸿鹄活着回来,不去也不行了。
有点忐忑,可还是只得点头:“行。”
烈君绝道:“那我们二人先走了,娇娇你还有事,你忙你的去吧,朕和鸿鹄要好好叙叙别后情形——啊对了,鸿鹄,那些救了你的沙漠牧人部落在何方,朕要好好地去谢谢他们,派人送重礼过去。”
鸿鹄道:“那些沙漠牧民不比中原人,他们跟着驼队随时迁徙,现在再去找,如同刻舟求剑,很难了。而且对他们而言,重礼不算什么,阿绝,这一份谢意我们在心中铭记就可以了。”
烈君绝无奈也只能道:“可惜了,那我们先回宫。”
我在他们二人身后吐舌,果然是兄弟如手足,夫妻如衣服,这二人一来劲,我算个P。
不过算个P也有好处,我才不想天天和男人腻在一起,烈君绝这家伙腻起来也够腻人的了,俺受8了,这回正好,他不用老缠着我,我可以去干我的事业去了。谁说家庭和男人就是女人的事业?呸!
他们二人回了宫,我整理好衣衫,对着铜镜照了照,对自己的模样尚算满意,于是走出客栈,叫了辆马车,去往“临湖雅筑”。
这个“临湖雅筑”是京城一座十分低调却十分昂贵的酒楼,位于京城玄武湖畔,青瓦斗拱,十分雅致,菜品更是据说是宫中出来的御厨和弟子亲手打理,价格自然也是不菲。
我为了笼络祝玉竹这个文艺大小姐,特意选了这一家,不能太俗,不能人太多,只有这儿才配合这位大小姐的身份。
我没有迟到,这种正式的会晤最忌讳的就是迟到,若是连这点时间观念都没有,还做什么生意?
来到事先定好的包厢,包厢里布置十分讲究,也就是很装B。
只是,空无一人,我早到了一刻钟,大小姐应该还没有来。
我站在窗前,秋天的凉风刮过发梢,空气中有一种清新干爽的味道,碧波泛着金黄,舟楫鱼儿一般穿梭,这景色让我想起了以前到杭州西湖的情景,果然美丽的景色总是让人心旷神怡的。
不禁随便吟了一首诗:“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我可不是什么文艺女青年,满肚子墨水的,小学语文也没怎么学好,记得的诗基本上全都喂了瞌睡虫,也只剩下这么几句了。
“好诗。”
突然一个清亮优雅却落落大方的声音从雕花窗外传过来,我知道正主儿到了,忙带着不卑不亢而亲切的笑容道:“祝大小姐,果然守时。”
一抬眼,看见一位身材高挑,皮肤白皙,眉眼清秀气质非凡的女子,一身青色裙子,淡紫色腰带,亭亭玉立,既温柔又干练。
以前我把她比作古代的徐静蕾,如今看来她长得还比老徐漂亮不少,大家闺秀就是不一样。
果然就是祝玉竹。
祝玉竹微微一笑,伸出手:“久闻精绝国的女城主大人精明能干会做生意,却不知道原来也是这么一位美人儿,久仰久仰。”
我赶紧也马屁道:“我们这种俗人,怎么能跟祝大小姐这般雅致人儿相比。”
祝玉竹敛容道:“刚才那首诗可是难得的佳句,周大小姐有如此胸襟才华,就不用谦虚了。”
我稍微对那位忘记了到底是谁的诗人愧疚了一下,却很快又不再惭愧了,所有穿越小说里的女猪都会吟诗,反正著作权也被侵犯得差不多了,多我一个也不多。
我厚着脸皮道:“其实我本来是个生意人,也不惯于吟诗的,但是想到今天要和京城第一才女祝大小姐见面,心潮澎湃,便诗兴大发,加上这里风景动人,竟然不知不觉就有了诗兴,这都是拜祝大小姐所赐,不如这句子就送给祝小姐作为见面礼好了。”
祝玉竹嘴角浮起一个高贵的笑意:“周小姐果然很会说话,怪不得能够声名远播,风生水起。”
我赶紧拍马屁:“我这样的生意人不比祝大小姐出身名门,学富五车,今日见了,才知道才貌双全不过如此。”
祝玉竹突然笑了笑,那笑意虽然美,却带着一丝冷意:“却不知道周小姐这一次找小女子过来,是为了什么事情?”
第156章 女儿国的鸭店7
我见她脸色突然变得不那么亲切了,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便开们见山的说道:“其实大小姐你应该也猜到了,我手上有些女子的小物品现在正在扩大经营,根据我的扩张计划,为了打进全国的上流社会市场,需要找一个既出身高贵,又在民间素有威望的女子作为代言人,如今这代言人非你莫属,请祝小姐考虑一下。”
祝玉竹问道:“代言人,是甚么意思?”
我立即搬出早就准备好的辞藻解释道:“代言人又叫品牌代言人,是找一位明……公众人物,她的气质,风格和形象和我要推出的产品类似,签订契约,从此这位公众人物就是我的产品的代言人,她的形象和我的产品结合为一体……这是一个双赢的举动,我也是考量了很久,最后觉得没人能比祝小姐更合适了。”
祝玉竹挑了挑眉:“周小姐的女子用的产品,我也曾见过,的确别出心裁。可是,难道周小姐你不觉得才嫁入萨摩王朝的那位绝世花魁金铃铛会更适合么?”
她又抿唇,带着一点骄傲的神色道:“像我这样的简陋资质,完全表现不出你的什么品牌的形象啊。”
我听她说起金铃铛的语气带着些嘲讽之意,寻思我得到的线报果然没有错,自古才女,特别是这种根正苗红的才女,都不怎么看得起这样以色侍人的女子。
我能够理解朱铃,但是其他人未必能够,这是思想的局限性,却也不怪祝玉竹。
我说:“我一向做的是民间的生意,不希望和任何朝廷扯上瓜葛,所以她既然做了王后,那么还是算了。”
祝玉竹突然冷道:“既然周小姐做的是民间的生意,却怎么又让当今皇上在背后撑腰呢?”
我看着这个才女脸上那种俏中藏煞的表情,似乎覆了一层薄薄的冰霜,突然明白了几分——这个才女也觉得我就是那种皇上包的二奶,拿着皇帝的钱赚私房。
唉,我真是忽略了,这样出身高贵,从小受到正统教育的千金大小姐,既然看不起金铃铛,又怎能看得起我呢?
我啊,也有很傻很天真的时候啊。
是的,我的确是朝廷命官,堂堂正正的精绝城城主,可是外人不知道,这京中的高官家庭还能不知道么,我这个城主其实就是烈君绝冲冠一怒为红颜地封下的。
看来这位大小姐对我成见很深啊。
见我沉默,祝玉竹又道:“其实不瞒周姑娘说,今个儿玉竹原本不愿意过来的,因为玉竹一向自视清高,不愿意和皇家的人有太多联系,何况京中关于周姑娘的风言风语早已闹得满城皆知,玉竹爹爹身为朝廷命官,自然要注意一下影响。原本玉竹是准备拒绝周姑娘,可是总想着看一看这一位巾帼是什么样的人,就过来赴约,却发现……”
“……原本玉竹是准备拒绝周姑娘,可是总想着看一看这一位巾帼是什么样的人,就过来赴约,却发现……”
我心中一沉,勉强堆起笑容道:“大小姐对我很失望?”
我还真是有些不习惯,自从我干了穿越这件事以后,不知道多少人夸奖我,说我很特别很有个性,很与众不同很油菜花,可是这位才女却一副完全瞧不起我的表情。
祝玉竹看着我,语气好像一条结冰的小溪,面上带着一点点的不屑:“其实也说不上失望,只是传说中周大小姐是一位才华横溢,总有前人完全想不到点子的奇女子,可惜啊——周小姐在我一进门的时候刻意地‘创作’出来的那首诗,在我家祖传的藏书库中一本古书上,可是明明白白写着的——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若将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确是千古佳句。”
我脸色一定红了,的确,我刚才念那句诗,绝对不是发自内心而念,我本来就不是那种装B的文艺女青年。
只是因为依照我的耳力听见了祝玉竹上楼梯的声音,刻意营造了一个“她一进门就听见我在吟诗”的感觉,觉得这样可以拉近我和她的距离。
谁知道我机关算尽,却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我心中生恨,NND以后早也不玩这种小伎俩了!
但是,这个时空和那个时空原本就不是一个时空,为什么这首诗这个时空也有呢?还被逮个正着,发现我是抄袭?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以前看的穿越小说不都是假的?那些女主一到古代随便念了两首诗就被奉为大才女,那不都是扯淡?
我怎么运气那么不好?
难道两个时空,还有交接点?
难道那位我不记得到底是谁的大诗人,也来了这个时空?
祝玉竹又道:“其实周大小姐实在是很煞费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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